崇贤新城 D-4公租房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步加强⼯程建设项⽬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等有关规定,现对崇贤新城 D-4公租房项目进⾏招标⽂件预公示,欢迎合格的投标⼈前来投标,对招标⽂件预公示的反馈意请于本公告发出后3⽇内向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项目名称:崇贤新城 D-4公租房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单位:杭州临平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单位: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式:15057185532
⼀、招标项目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具体以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控制价:55956.1908万元
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适用于杭州市资格后审项目)
(2021版)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O二一年十一月
崇贤新城 D-4公租房项目
(招标编号: )
(公开招标)
招标人:杭州临平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2022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三章 评标办法............................................................................................................................................................- 32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36 -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编制 117
第六章 图纸 122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126
崇贤新城 D-4公租房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崇贤新城 D-4公租房项目已杭州市临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崇贤新城 D-4 与 D-5 公租 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临发改中心〔2022〕124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杭州临平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杭州临平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崇贤新城 D-4公租房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7363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60000万元,建设规模:x 项目总用地面积54.463亩,总建筑面积142089.78平米(含架空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85607.42平米;地下建筑面积56482.36平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配套公建、地下停车库、设备用房、道路及绿化工程等,建设地点:崇贤街道,东至沾驾桥路,西至沾桥港,北至前村街,南至崇文街。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具体以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施工总工期:13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
(1)具备施工总承包企业建筑工程(新)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拟派项目负责人: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4.招投标方式
本项目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xx)、修改文件以网上 杭州建设工程 招标平台(http://115.233.209.212:88)、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xxxxx.xxxxxxxx.xxx.xx)下载方式发放。
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 潜在投标人登录 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 http :
//115.233.209.212:88)、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xxxx.xxxxxxxx.xxx.xx)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 00 秒,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见:杭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及公告附件) 。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杭州临平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地 址:杭州市临平xxx街道
联 系 人:xx
电 话:13575776679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0x0x楼(里面的楼)三楼代理部联 系 人:xxx
电 话:15057185532
2022年 月 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杭州临平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地址:xxxxxxxxxx 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0x0xx(里面的楼)三楼代理部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 |
1.1.4 | 工程名称 | 崇贤新城 D-4公租房项目 |
1.1.5 | 建设地点 | 崇贤街道,东至沾驾桥路,西至沾桥港,北至前村街,南至崇文街 |
1.1.6 | 承包方式 | 包工包料 |
1.2.1 | 资金来源 及比例 | 政府投资、100%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具体以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 准)。 |
1.3.2 | 计划工期要求 | 计划工期: 1350 个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 10月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 6 月 |
1.3.3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1.4.1 | 投标人资格及 要求 | 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 体投标 | 不接受。 |
1.4.3 | 资格审查方式 | 采用资格后审。 |
1.9.1 | 踏勘现场 | 投标人自行踏勘。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1 | 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 | 不允许。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 见本须知前附表10.5 。 |
1.12.2 | 偏差 | 不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工程量清单(电子版)、施工图纸(电子版)含设计回复(如有)、招标补充文件(如有)。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 提交方式: 登陆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115.233.209.212:88)以不 署名的形式在“投标答疑专区”提疑。(资格后审项目必须选此项提疑)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招标人将在 年 月 日 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115.233.209.212:88)、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xxxx.xxxxxxxx.xxx.xx)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 自行下载。 | |
2.2.3 |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 http : //115.233.209.212 : 88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xxxxx.xxxxxxxx.xxx.xx)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2.3.1 | 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 | 同本须知前附表2.2.1。 |
3.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3.1.1资格审查资料: (1)证明材料(资格条件业绩的汇总表); 3.1.2技术标(宜300页以内), 3.1.3资信标; 3.1.4商务标;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法。 |
3.2.3 |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 综合单价法。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1.最高投标限价55956.1908万元; 2.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最高投标限价的 80 %作为风险控制价,即44764.9526万元。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
3.4.1 | 投标保证金 | 一、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相关要求 1、金额:人民币50万元(币种为人民币,拒收现金,截止时间:投标截止之日前一个工作日); 2、交纳方式:A财政性资金(接受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3、担保交纳要求: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企业所在地基本账户交纳。 二、银行保函 1、投标人在杭州银行办理在线投标保函,递交的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保函复印件。若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的,因违反相关规定导致废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咨询电话:0000-00000000(余杭支行),0571-89282057 (临平支行)三、其它 1、其它投标担保按《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等文件执行; 2、通过银行保函形式、保险保证形式、担保公司担保形式交纳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将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银行保函、保险、担保原件的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评标依据。 备注: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按杭州建筑市场主体警示信用信息记分标准“21.无故不参加投标或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对企业进行信用扣分。 2、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 递交投标保证金。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情形。 3.拟派项目负责人因多个项目同时投标中标导致放弃中标的情形 。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 (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 (2)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 (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 (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
3.7.3 (1) | 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 | 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 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 料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
1. 投 标 人 采 用 在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平 台 ( http : | ||
//115.233.209.212:88)公布的V2.3.2电子投标文件工具,完 | ||
成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生成后缀名为“.HzTbs”的电子投标文件 | ||
。电子投标文件工具详见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 http : | ||
//115.233.209.212:88))“电子投标工具下载专区”进行下 | ||
载更新。 | ||
3.7.3 (2) |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要求 | 2.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四个部分,应分别放入投标工具相应的模块: |
2.1资格审查材料: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条件业绩的汇总)及 | ||
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有)、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材料(若有) | ||
等; | ||
2.2资信标: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中招标人要求提交的评审材料 | ||
(含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 ||
2.3技术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 |
料的扫描件); 2.4商务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 ||
4.1.1 |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HzTbs”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截止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00 秒 |
4.2.2 |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 | 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细上传方式详 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公告附件) |
4.2.3 | 投标文件退还 |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 1.招标人设置工程业绩作为必要条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15个的; 2.未设置工程业绩条件为必要条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个的; |
4.2.5 | 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 | 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 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拒收并提示); 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 (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 (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 。 3.开标平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5.2 | 开标程序 | (一)至开标时间,招标人代表应使用招标CA数字证书对上传的电子加密标书进行解密。 (二)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并导入评标系统后,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将在电子交易平台公开显示。 (三)招标人在开标会现场随机抽取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K1--权重系数,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范围暂定 为0.4~0.6 ,抽取值均匀分布数量不少于5个, 本项目抽取k1 |
值5个,本工程系数为0.4,0.45,0.5,0.55,0.6;K2--浮动系数 ,由招标人在开标会现场随机抽取,范围暂定为: 房建工程: 0.85~0.95 ; 市政工程:0.8~0.9, 浮动系数范围将根据市场情况动态调整。抽取值均匀分布且数量不少于个20;本项目抽取k2值21个,本 工 程 下 浮 比 例 范 围 为 : 0.85,0.855,0.86,0.865,0.87,0.875,0.88,0.885,0.89,0.89 5,0.90,0.905,0.91,0.915,0.92,0.925,0.93,0.935,0.94,0.94 5,0.95。 综合单价评审项目抽取: 1 项;合理区间K【-K,K】: 15 (K≥15%) | ||
5.4 | 特殊情况处置 | 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投 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成员为 5 人及以上单数。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前应推选 1 名专家为评标组长,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组长)。 |
6.3 | 评标办法 | 1.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商务总报价评分(87分)+综合单价评分(6分,其中包括2分技术措施与报价匹配性评审)+信用(履约)评价评分(5分)+xx和答辩(若有,2分)。 ①招标控制价在25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建工程、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企业信用等级从高到低排序,信用等级为A级的得3分,信用等级为B级的得2.5分,信用等级为C级的得1.5分 ,信用等级为D级的得1分,信用等级为E级的得0分; |
□6.3.1 |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 | 评标基准价确定方法 :详见评标办法。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 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1 个。(1~3个)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115.233.209.212: 88 ) 、 杭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http : //xxxxx.xxxxxxxx.xxx.xx) 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7.2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 招标人将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查验,若存在以下情形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
(1)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 (3)近三年( 2019 年 7 月 1 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 ||
7.4 | 履约担保 及工程款支付 担保 |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不得超过2%)。支付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不得超过2%)。履约担保/支付担保的形式:同投标担保。 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还须向招标人提供风险控制价 和中标价的差额担保,作为履约担保的一部分。 |
8.1 | 重新招标情形 | 1.资格后审项目设置了招标工程所需最低资质(资格)条件外的其他条件,导致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的; 2.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 3.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需重新招标。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8.2 | 不再招标 的情形 |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 设项目,报经有关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同意后可以不招标。 |
10 |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 招标人异议及投诉受理电话 : 00000000000 。 |
10.1 | 商务标编制相关规定 |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 (含招标控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 |
10.2 | 投标文件 的澄清、质询 |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 30 分钟(该时间填报不得超过 30 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 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 |
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 ||
10.3 | xx和答辩 | 1.xxx答辩人:通过资格审查和技术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 2.答辩方式: 书面答复(适用于技术通过制综合评估法) 3.xx和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 (1)答辩对象一般为进入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过电话通知授权委托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派项目负责人参加xx和答辩,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xx和答辩,该项按0分处理。 (2)xxx答辩人应在xx和答辩问题的范围内进行xx和答辩。 4.xx和答辩时间: 确定评审区间后,由代理机构(或招标人 ) 联系所有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通知拟派项目 负责人参加xx与答辩,具体时间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到达时间超过短信或电话通知时间的视为放弃答辩;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平分中心(xxxxxxxxx000x0x),具体地点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投标单位应保持电话通讯畅通,若在短信通知10分钟后未收到投标单位回复短信的或两次电话未联系上投标单位的,视为已通知。 5.xxx答辩问题:具体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评审因素内容统一拟定。 6.参加答辩人员在进入答辩区域后须缴存通讯工具,进场不允许携带资料。 7.关于xx和答辩的流程和要求: 1)、疫情防控期间,请参加xx和答辩的人员落实好相关防疫要求,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全程佩戴口罩,须符合杭州当地疫情管控措施。 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前准备好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现场签到登记情况汇总表(含检查身份信息)、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预通知情况汇总表、提前准备通知答辩的短信模板、提前备好xx和答辩单的电子版供专家在电脑上 输入,防止手写问题答辩人看不清题目。 |
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准备大信封或档案袋、写字笔,将印有专家所出考题的答辩单打印 15 分,密封后在答辩开始前带出评标区域,中途不得启封。从收到通知时间至到达时间为60分钟。 4)、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保持电话通讯畅通,收到短信后应 及时回复,若未回复短信或两次电话未联系上的,视为已通知)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已申请好 电子身份证件的智能手机,按照通知的要求及时达到答辩室,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通过二代身份证和电子身份证件核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本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辩,现场或事后发现冒名顶替的,将按照弄虚作假行 为严肃查处。 | ||
10.4 | 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 | 1.对项目负责人(包括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 (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 ,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①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 ②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 ③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包括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 (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 (2)原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 (3)投标时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包括前任和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作无变更,开标后补充的变更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3.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 |
诚信信息平台发布的信息。 | ||
10.5 | 否决投标的情形 |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1)资格审查内容: 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的; ②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③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⑤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否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平台相关信息(包括但不仅限 于: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结果等)的维护 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的“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经杭州建设信用监 管平台信息核验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为资格审 查依据。 招标人设置了业绩条件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15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2)初步评审内容: ①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盖章的; 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③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注: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委员会进一步核实是否有投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存在,考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筑企业减轻负担的初 衷,该种情形不做保证金无效的处理。) ④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内容缺失的(含投标承诺书); ⑤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 |
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⑥投标文件中存在投标人或组织结构(包括项目负责人)与“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提供的名称不一致的; ⑦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⑧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验收标准、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 ⑨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否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⑩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不符合计价数据交换标准的; (3)技术标评审内容: ①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含C类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的); ②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 ③生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④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 ⑤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⑥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 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否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注:对于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无明确规定的,施工工艺、技术按照国家规范能满足招标项目施工要求的技术标书,不得随意否决。 (4)商务标评审内容: ①安全xx施工费用报价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计价文件(即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的安全xx施工基本费费率乘以1.15系数)的弹性费率下限计算值的; ②标化工地增加费未根据招标文件明确的创建等级要求和招标控制价中公布的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暂定费用金额进行统一填报的; ③规费、税金报价不符合现行规定的; ④企业管理费报价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对应专业工程企 |
业管理费弹性费率下限20%的; ⑤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填报智慧工地相关费用,具体报价应在表1- 3-A-1中体现。投标文件如出现该项零报价或未报价的情况,作否决投标处理。 本项目施工周期在6-9月,投标人必须填报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具体报价应在表2-5中体现,投标文件如出现该项零报价或未报价的情况,作否决投标处理。 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填报安责险相关费用,具体报价应在表2-5中体现,投标文件如出现该项零报价或未报价的情况,作否决投标处理; ⑥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 ⑦改变招标文件明确的暂定不竞价内容的; ⑧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⑨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 ⑩工程量清单报价与工、料、机报价及对应的报价分析不相符的,或与拟建工程的施工方案明显不匹配的; ➃投标报价错误累计达到或超过原总报价(招标控制价≦5000万元的按0.5%,招标控制价>5000万元的按0.1%)的; ⑫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否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 ||
10.6 | 特别说明 | 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 2.监测设施经费保障要求:本工程处于安装监测设施工程范围, 投标人扬尘控制及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费用应充分考虑并列入报价,在合同签订前应向招标人提供对应的实施方案。 3.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经费保障要求: / 4.价款结算方式 :竣工后一次性结算 5.实施BIM的内容: / 。 6.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 |
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 7.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项目经理。 8.中标单位如为未办理进浙备案的省外企业,须在获得中标通知书后签订施工合同前办理进浙备案相关手续。 9.其他: (1)根据《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函【2019】27号文的规定,评标中,发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管理办法中“二、招标、投标中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证据材料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可视作串通投标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经后续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的,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2)疫情防控期间,各方应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开展招投标活动。根据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造价服务中心和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开标活动的通知 》要求如下: ①各区县(市)招投标监管、交易机构应根据本地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全力支持和保障各类项目招投标活动。继续将“线上投 标”、“不见面开标”作为保障招投标活动的主要方式。 ②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对设计、EPC等线下开标项目,原则上实行投标文件“即交即走”。投标人应预留充足时间(一般在投标截止前1小时)提前到达交易中心开标现场,进行体温检测、杭州健康码和身份证核验,配合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工作。投标人应及时办理刷卡、登记项目联系人等手续,将投标文件交予招标人(招标代理)后立即离场。 ③为减少人员集聚风险,不组织场内集中开标。取消投标人业绩原件核查,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即可;取消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核验环节。投标文件的拆封、唱标等事宜,均由招标人(招标代理)负责完成。 ④招标人(招标代理)在接收投标文件时,应做好投标文件联系登记手续,仔细检查核对投标文件份数、包装密封情况,在开标室指定位置妥善保管标书。各招投标监管、交易机构应做好标书 递交、开标等环节的监督、见证工作。标书递交和开标过程全程 |
录像。 ⑤严格做好入场人员管理工作,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投标 人、代理机等相关单位应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合理安排相关人员参与开标活动。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集聚,各投标人限1名人员进入交易中心递交标书。 ⑥进入开评标区域的人员注意做好健康防护措施,应当全程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扎堆集聚,不喧哗闲聊,完成相关工作后即刻离场。 (3)本项目需要土方外运,招标人已列明相关子目并计入招标控制价中,投标人应根据《关于发布杭州市工程渣土消纳市场信息价的通知》(杭渣土领【2020】1号 )及《关于明确杭州市工程渣土运输及消纳项目计价清单和报价口径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项目方案实际合理报价,中标的施工企业须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供渣土消纳的有效合同。中标人不能及时提供的,视作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4)本项目计划施工周期在6-9月,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必须进行报价。 (5)根据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进杭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杭建工发〔2021〕384号)、 《关于明确杭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计取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时已考虑安责险预算并计入建安工程造价内,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结合工程实际和企业信用状况将安责险列入企业管理费中进行自主报价。 (6)本项目招标人主要材料及设备中,部分设有三个及以上档次相当的品牌要求,具体品牌名单后已添加“或相当于”。投标人应按推荐的品牌、规格确定投标报价,并在投标书中明确所选品牌(厂家)及价格;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若提供了招标人推荐品牌以外的产品,应同时提供相当于招标人推荐品牌产品同档次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若未注明品牌、不选择招标人的推荐品牌且未提供同档次的证明材料的,中标后由招标人在所列品牌中任选其一,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注:清单中未提供品牌的材料均为国产优质品牌)。 (7)招标文件中涉及的专利、商标、品牌、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商均可使用同档次及以上。 (8)其他: (1)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杭州市最新相关文件执 |
行,具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 (2)规范农民工工资 专用账户资金管理,设立人工费分账基准比例,房屋建筑、装饰、桥梁为20%,公路、水运、水利工程 (不含河 道工程)为15%,河道、给排水工程为14%,隧道工程、道路桥梁组合工程为 12%,城市轨道土建工程为10%,道路工程为8%。 (9)公示期间,拟中标公示候选人需向招标人提供拟中标项目班子成员开标当月社保缴纳证明,交由招标人核验,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拟中标公示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签订合同时,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项目班子其它成员的开标当月社保缴纳证明。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 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1.总则
投标人须知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工程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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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4)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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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xx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12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人应响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存在的细微偏差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2.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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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规范;
(6)工程量清单;
(7)图纸及其他资料;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 出的补充文件为准。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日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修改
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2 当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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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根据评标办法由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组成。
3.1.1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条件业绩材料(若有),含资格条件业绩的汇总表及相关附件;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3.1.2.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3.1.2.1施工组织要求
(1)工程概况及控制目标;
(2)施工总体布置;
(3)工程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4)劳动力安排计划;
(5)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
(6)施工总平面图布置设计。
3.1.2.2针对本工程招标人特殊要求的技术措施
3.1.2.3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1)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2)建造师(项目经理)简历表;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4)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3.1.2.4拟分包项目名称和分包商情况。
3.1.2.5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1.3投标人资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一般情况;
(2)资信审查资料;(见投标人须知条款第3.5条款)
(3)近年财务状况表;
(4)业绩公示汇总表( 评分业绩条件的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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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1.4商务标主要内容包括下列内容:
3.1.4.1投标函及附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
(4)投标函附录
(5)投标保证金
(6)投标承诺书
(7)联合体协议书
(8)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1.4.2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式:
(1)投标总价封面
(2)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3)表1-1-1 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
(4)表1-1-2 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
(5)表1-2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6)表1-3-A 组织措施项目(整体)清单及计价表
(7)表1-3-B 组织措施项目(专业工程)清单及计价表
(8)表1-3-C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9)表1-3-A-1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10)表1-4 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11)表1-4-1 计日工表
(12)表1-4-2 总承包服务费项目及计价表
(13)表1-5 主要工日价格表
(14)表1-6 主要材料价格表
(15)表1-7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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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3工程量清单报价分析表:
(1) 表2-1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2) 表2-2 措施项目清单分析表
(3) 表2-3 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4)(投标时仅提供电子版本,中标单位在中标后7日内提供1套纸质文本)
(5) 表2-4 措施项目工料机分析表
(6)(投标时仅提供电子版本,中标单位在中标后7日内提供1套纸质文本)
(7) 表2-5 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分析表
3.1.4.4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1.5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须知第3.1.1.1(7)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具体表式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并报价。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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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4.3.1 未中标单位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
3.4.3.2 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信审查资料
见本章3.1规定及评标办法。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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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电子投标的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4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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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
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
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4 特殊情况处置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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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存在本须知1.4.4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取消其中标资格: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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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其他情形见须知前附表。
8.2 不再招标
见须知前附表。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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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异议和投诉
9.5.1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5.2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及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办法(二)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适用于一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包括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工程)。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应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计算评标基准价、确定评审区间,对评审区间内的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对通过初步评审、技术标、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一、评标程序
(一)资格审查
(二)确定评审区间和计算评标基准价
(三)初步评审
(四)技术评审
(五)商务评审
(六)综合评审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二、资格审查
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10.5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
情况属实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三、确定评审区间和计算评标基准价
(一)确定评审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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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15个,所有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15个的,计算评标基准价,取评标基准价与投标报
价之差绝对值最小的前15个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报价相同时取信用等级高的投标人,报价和信用等级均相同的并列进入评审区间。
(二)计算评标基准价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7个时,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的次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7个时,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公式为:D=K1*A+(1- K1)*B*K2
K1--权重系数,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范围暂定为0.4~0.6,抽取值均匀分布数量不少于5个,具体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A--二次算术平均值,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各去除报价最高N家投标单位和最低的N家投标单位(N=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家数*10%,四舍五入)后进行一次算术平均;然后对一次算术平均值以下(不含本身,不含已去除的N家单位)的报价进行第二次算术平均;
B=投标最高限价;
K2--浮动系数,由招标人在开标会现场随机抽取,范围暂定为:房建工程: 0.85~0.95;市政工程:0.8~0.9,浮动系数范围将根据市场情况动态调整。抽取值均匀分布且数量不少于20个,具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评标基准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以风险控制价为评标基准价;
4、上述基准价计算精度保留到元,除计算错误外,评标过程中基准价保持不变。四、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若有投标人未通过初步评
审的,按照本办法确定评审区间的方法依次替补,直至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达到 15 个(若通过初步评审不足 15 个,有效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审);后续技术和商务评审中出现否决投标情形的,将不再替补投标人。
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10.5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五、技术标评审
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10.5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六、商务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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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标评审是对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比分析。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10.5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七、综合评审
综合评审是对通过初步评审、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和信用的综合评价。综合评审的内容包括商务总报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审、建设主管部门的信用评价(履约评价)体系评审。
综合评审评分=商务总报价评分(87分)+综合单价评分(6分,其中包括2分技术措施与报价匹配性评审)+信用(履约)评价评分(5分)+陈述和答辩(若有,2分)
除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分计算以外,综合评审计算过程中各项评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商务总报价评分(87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商务总报价评分为满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7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3.5分;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时,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10.5分,扣完为止。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分(6分)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审包括工程量清单符合性评审(4分)和技术措施与报价匹配性评审(2分)。
1、工程量清单符合性评审是对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进行评审,确定是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是否存在超出合理区间范围的情况。
1.1确定评价项目
评价项目由招标人先行选定和计算机随机抽取两部分组成。
由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先行选定不超过10个(且数量不超过工程量清单项数 1.5%,总价不超过投标最高限价10%)子项目。当满足以上条件的工程量清单,清单总数在134项(含)~50(含)项期间,可选2个子项目;清单总数少于50项的,应选择1个子项目。
计算机随机抽取:开标现场由招标人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去除招标人自行选定项目)以计算机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数量同招标人先行选定数量一致。
1.2综合单价评审
评价项目的评标基准单价,以投标最高限价的相应清单项目价格为基准,由招标人自行设定各评价项目的合理区间【-K,K】(K≥15%)。报价超出合理区间范围的,每个评价项目扣(4/评审项目总数)分,4分扣完为止。(该环节小数点精确程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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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中确定)
招标人先行选定的评价项目、合理区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 2、技术措施与报价匹配性评审(2分)
序号 | 评审内容 | 是 | 否 | 最高得分 |
1 | 关键措施的合理性 | 0.5 | 0 | 0.5 |
2 | 措施方案与相应报价的匹配性 | 0.5 | 0 | 0.5 |
3 | 措施费报价存在极端报价 | 0 | 1.0 | 1.0 |
合计 | 2 |
评标委员会应结合工程特点对施工方案与措施项目报价进行对应性评审,评审内容包括关键措施的合理性、措施方案与相应报价的匹配性。对措施项目的极端报价,评标委员会应进行分析并列出加分或扣分的理由。
(三)信用(履约)评价评分(5分)
1、信用评价根据投标截止之日杭州建筑信用监管平台上施工总承包企业按规定对应的信用等级进行计取并排序,无信用等级的不计分。
2、信用分的分类计算
①招标控制价在25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建工程、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企业信用等级从高到低排序,信用等级为A级的得3分,信用等级为B级的得2.5分,信用等级为C级的得1.5分,信用等级为D级的得1分,信用等级为E级的得0分;
3、履约评价2分。(暂不实施,评标时按满分2分计分)
(四)陈述和答辩(2分)
1、通过技术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进行陈述和答辩;
2、陈述和答辩为2或0分,有以下情形的该项为0分: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 ;陈述和答辩内容有明显错误,且三分之二以上评标专家实名表决不通过的(不得弃权)。
八、 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如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信用评价靠前的优先;如上述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
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工程名称:崇贤新城D-4公租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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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本项目为崇贤新城D-4 公租房项目,建设地点为杭州市临平区崇贤街道,前村街以南,崇杭街以北,沾桥港以东,沾架桥路以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18#楼、配套公共用房、专变室、公变室、地下车库、室外景观绿化等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 36309 平方米,合 54.463 亩。总建
筑面积 142089.78 平米(含架空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85607.42 平米;地下建筑面积 56482.36 平米。本次建设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市政、园林景观工程等。
二、工程编制范围
1、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市政、园林景观工程,具体以清单为准;三、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
4、《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
5、《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
6、《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用手册》;
7、《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8 修订);
8、浙建站计(2013)63、64 号文件;
9、浙江省 2013 清单补充规定的文件(2014)31 号文;
10、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等;
11、招标文件;
12、项目特征未特别注明之处应参照现行施工规范及规程考虑;
13、本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中未全部注明的有关技术指标与参数,应结合设计意图和施工图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报价;
14、其他相关文件;
15、建建发[2016]144 号、浙建站[2016]23 号文件、浙建建发〔2019〕92 号文件;四、工程质量、工期、材料、施工等要求
1、工程质量:工程质量达到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2、工期: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具体材料、施工要求详见施工图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具体要求。
五、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规费,企业管理费,税金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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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等费用)的投标报价应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规定,投标报价不得低于相应基准费率的 90%(即施工取费费率的下限)乘以《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浙建建发[2022]37 号文件规定的系数 1.15,具体如下:
建筑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费率为:8.57%*1.15=9.86%;
安装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费率为:6.39%*1.15=7.35%;市政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费率为:7.66%*1.15=8.81%;
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费率为:5.77%*1.15=6.64%;
2、规费按《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 版)的通知》(浙建建[2018]61号),规费政策平稳过渡期内不得低于标准费率的 30%,具体如下:
建筑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费率为:25.78*30%=7.73%;安装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费率为:30.63*30%=9.19%;市政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费率为:18.75*30%=5.63%;
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费率为:30.97*30%=9.29%;
3、企业管理费中应包括施工企业现场监控和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以及施工企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验试验费等相关费用。为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企业管理费报价不得低于《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8 年修订)》规定的“对应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弹性费率下限乘以 20%的计算值。同
时,投标人必须对企业管理费中所包含的施工企业的现场监控、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在相应的清单明细表中(表 2-5)进行单独费用报价分析。本工程取费具体如下:
建筑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最低费率为:12.43*20%=2.49%;安装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最低费率为:16.29*20%=3.26%;
市政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费率为:12.78*20%=2.56%;
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费率为:13.88*20%=2.78%;
4、税金按《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浙建建发〔2019〕92 号文件规定费率按 9%计取;
4、投标人应根据杭建招标造价中心[2021]84 号文件要求,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企业信用状况将安责险列入企业管理费中自主报价。
5、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将疫情常态化防控和“智慧工地”费用列入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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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报价,否则视同投标人优惠。
6、本次招标未涉及专业,后续招标时,总包配合费按以下标准确定:利用脚手架和垂直运输的,总包配合费为后续招标项目中标价的 3%;只利用垂直运输的,总包配合费为后续招标项目中标价的 2%;都不利用的,总包配合费为后续招标项目中标价的 1%;
六、工程量清单说明
1、本工程所有砂浆均需按预拌砂浆进行报价,并按杭政办函〔2011〕32 号文件和杭建造价投资办[2011]24号文件执行;
2、本工程除注明外均采用商品混凝土,商品砼输送方式由投标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在综
合单价中综合考虑;
3、本工程土壤类别、干湿土比例及外运运距由投标人根据现场情况自行考虑;
4、本工程脚手架按普通脚手架编制,是否采用盘扣式脚手架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费用综合在报价内;
5、土方开挖中土方类别请投标人结合现场踏勘后确定,在综合单价内考虑;土方弃土外运运距及堆场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弃土外运还需符合余杭区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规定;
6、本工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均按混凝土接触面积计算,除混凝土清单项目特征注明含模板费用外,其余所有混凝土清单项目不含模板费用;
7、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或图纸不全的部分,投标人应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清单项目所包含的工作内容,按图纸要求综合考虑在内;
8、清单中涉及到有关标准图集的以标准图集做法为准,投标时综合单价应包含标准图集做法中的所有内容;
9、各投标人在进行综合单价报价时必须结合施工图、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条款及清单描述进行报价,清单中未能对各节点详图进行完全性描述的,必须结合施工图详细节点进行报
价,否则视为已计入相应项目综合单价中,中标后将不调整综合单价。若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条款与清单描述有冲突,投标人在答疑时提出疑问,未提出的以招标人解释为准;
10、本清单地下室与上面主楼划分以主楼一层地面砼板为分界,主楼一层地面砼板以下为地下室(主楼一层地面砼板含在地下室),主楼一层地面砼板以上为主楼,但地下室与主楼连通的楼梯,其地下部分的楼梯板、栏杆、梯面及顶棚工程量计入地上主楼(地面、内墙面计入在地下室);地下室单独的楼梯,其楼梯板、栏杆、装修工程量均计入地下室;
11、经招标人及设计单位明确,部分不明确项目确认意见如下:
(一)、土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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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性
1、经招标人明确,本工程场地平整计入本次招标,三通由招标人负责接通,不纳入;
2、经招标人明确,本工程场地暂按地勘总平图,其中 1#、2#楼所在区域按平均值-1.8 米(相对标高),其余区域按平均值-1.3 米(相对标高)计入本次清单预算,竣工后根据实际竣工测绘报告按实结算;
3、经招标人明确,本工程无堆土场地,挖方需全部外运,回填土按外购回填;本工程涉及残值扣回的,残值扣回价格按包含装车及运输费执行;
4、经招标人明确,本工程涉及的现状高压线迁移相关费用不计入本次招标;
5、经招标人明确,地上、地下交通设施不纳入本次招标;
6、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灌注桩均采用转盘式;
7、经设计单位明确,主楼及地下室涉及垫层,混凝土按C15 执行;附属工程按图纸设计标号执行;
8、经设计单位明确,砖胎模厚度按照:①、地下室砖胎模高度小于等于 1.0m 高按 120 厚砖胎膜执 行;大于 1.0m 小于等于 1.5m 高按 240 厚砖胎膜执行;大于 1.5m 小于等于 2m 高按 370 厚砖胎膜执行;砖胎膜采用MU20 混凝土实心砖,M10 水泥砂浆砌筑,砖胎膜内侧 15mm 厚 1:2.5 水泥砂浆抹灰;垫层突出砖胎膜 30mm;
9、经设计单位明确,钢筋搭接方式按照:(1)柱、墙纵向钢筋大于等于 14 采用电渣压力焊,小于
14 的采用绑扎,大于等于 25 采用机械连接;(2)水平筋大于 22 的采用机械连接,大于等于 14~小于等
于 22 的采用焊接,小于 14 的采用绑扎,机械连接优先采用钢筋直螺纹套筒接头; 10、经设计单位明确,不同墙材料交界处,设置 500mm;
11、经设计单位明确,外墙做法均按图纸做法表执行;
12、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木质防火门均按松木材质(含门套)考虑;入户门带猫眼及电子锁;
13、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封闭式管井墙面按 15 厚 1:3 水泥砂浆粉刷,电梯井砖墙面不粉刷;
14、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混凝土翻边均按二次浇筑,混凝土标号设计优化为C25;
15、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JS 防水涂料图纸明确的按图纸要求。地下室未明确的均按I 型计入,上部未明确的采用II 型;
地下室
16、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灌注桩有效桩长均按平均值执行,即地库桩按 39 米,工程桩按 48 米;
17、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主楼与地库工程桩入岩深度,D600 桩均按 1.2 米,D700 桩均按 1.4 米执行;
18、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地下室底板底垫层外扩 100mm 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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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战时做法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
20、经设计单位明确,部分战时拆除的墙体按烧结页岩多孔砖考虑;
21、经设计单位明确,地下室电梯厅吊度高度按:地下二层 2.85m 高,地下一层 3.0m 高;墙面按吊顶高度+100mm 考虑,吊顶以上不考虑粉刷;
22、经设计单位明确,地下车库墙裙按三遍耐磨漆执行;
23、经设计单位明确,地下消防水池墙面按地防 5 做法执行;
24、经设计单位明确,地下室汽车坡道位置回填材质按LC7.5 轻骨料混凝土执行;
25、经设计单位明确,汽车坡道、自行车坡道内侧计入土建,外侧及压顶计入景观;侧墙与单体楼连接的按外墙 1 做法、独立的墙体按外墙 2 做法考虑;
26、经设计单位明确,地下室底板、承台、顶板、顶板梁、外墙、、水池、后浇带等采用HEA 膨胀剂,掺量为:地下室底板、承台、顶板、顶板梁、侧墙掺量 8%,后浇带掺量 12%;
27、经设计单位明确,地下室底板、承台、顶板、顶板梁、外墙、、水池、后浇带等混凝土抗裂纤维掺量为 0.9kg/m3;
28、经设计单位明确,地下室顶板与主体外墙高差位置墙面按地防 2 地下室外墙做法;
29、经设计单位明确,地下室底板下翻位置按“1.2 厚高分子自粘胶膜预铺防水卷材,搭接宽度≥
80mm”执行;
30、经设计单位明确,地下室顶板上翻防水按“1.5 厚单组份聚氨酯涂膜防水;1.5 厚无胎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执行;
31、经设计单位明确,地下室砼底板外侧面及顶面至砼外墙交界位置防水按“1.5 厚单组份聚氨酯涂膜防水;1.5 厚无胎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执行;
32、经设计单位明确,地下室顶板细石混凝土找坡坡度按 1%坡度计入,本次找坡按最小楼间距离执行;钢筋按单层双向执行;
33、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集水井底面细石混凝土找平层按 30 厚C20 细石混凝土执行;
34、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排水沟底面细石混凝土找坡,按最低点按 0;坡度按 1%计算找坡平均值计取;
35、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排水沟、集水井侧壁聚合物水泥砂浆按M15 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防水层
36、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水泵房、消防泵房 8 厚防滑地砖规格按 600*600 防滑地砖计入;
37、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水泵房、消防泵房设备基座面涂刷 60 宽黄黑警示标识线,最薄处 20 厚
1:3 水泥砂浆找平兼找坡;均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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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自行车坡道细石混凝土面层按C25 细石混凝土面层计入;
39、经设计单位明确,整体地下室楼地面均按环氧地坪漆执行,汽车坡度按金刚砂地坪;环氧地坪漆
遍数优化为按一底、一中、一面共计三遍执行;金刚砂地坪厚度按 7mm 厚执行;
40、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细石砼楼地面,内配钢筋均按单层双向考虑;
41、经设计单位明确,人防区的混凝土外墙、内墙都考虑止水螺杆;
基坑围护:
1、经招标人明确,本工程基坑监测、桩基检测另行单独招标;
2、经招标人明确,本工程拉森钢板桩租赁时间按 7 个月考虑;
3、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后浇带位置 18#槽钢按 18#B 计入;
4、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垫层上隔离油毡按一层考虑;主楼部分
1、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叠合板后浇板钢筋按单层双向布置;
2、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叠合板、叠合板楼梯混凝土等级与相应楼层现浇板统一;
3、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人流通道、楼梯间布置钢丝网为墙体两侧都需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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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墙面钢丝网丝径规格为0.9@15x15;
5、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外墙为加砌块A5.0 B07,内墙为ALC轻质条板A3.5 B06,管井及卫生间用
多孔砖;
6、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装配式构建墙-墙,柱-柱,梁-柱,梁-梁交接处后浇混凝土按相应构件
混凝土等级按普通混凝土计取;
7、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半PEC梁尺寸为HN300X150X6X9;
8、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3、4、6#楼混凝土等级按层高表内的计取;
9、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不同交接处网格布按500宽考虑;
10、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空调洞φ80k1为UPVC,k2为钢套管;
11、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南立面阳台采用外墙1、外墙2,南里面设备平台做法按外墙3、外墙4考
虑;
12、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内墙8防霉涂料、防霉腻子做法为防霉无机涂料2遍,腻子2遍;
13、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再生轻骨料保温混凝土等级为C20;
14、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上部JS防水涂料未明确的按II型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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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楼面2防水统一为2.0厚;
16、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楼面3细石混凝土采用C25;
17、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门窗铝合金型材系列为固定、平开(含平开组合窗)、悬窗70系列,推
拉窗(含推拉组合窗)100系列,门按130系列(含门联窗);玻璃为(5单银Low-E+12A+5+12A+5)
18、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门窗玻璃采用水晶灰色玻璃;
19、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防雨挑板做法按设备平台楼面3;
20、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挑檐上口做法按屋面1做法序号2-5考虑;
21、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预制PEC墙采用M15厚水泥砂浆找平厚与砖墙齐平;
22、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配电间(专变、公变)装修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内;
23、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配电房屋面采用屋面2;
24、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叠合楼板含钢量为150kg/m3;楼梯段含钢量为:120kg/m3;最终结算按
实调整;
25、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PEC预制墙、柱含钢量727KG/M3,PEC预制梁含钢量628KG/M3,涉及不同
的按信息价装配式构建调差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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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顶棚6喷灰色涂料按无机涂料底漆一道,面漆两道考虑;
27、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石膏板吊顶防霉涂料按底漆一道,面漆两道考虑;
28、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装修顶棚1 防潮涂料按1.5mm厚单组份聚氨酯防水涂料考虑;
29、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石膏板吊顶龙骨采用50系列;
30、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门槛石采用深咖网大理石,铺贴方式与地砖块料一致;
31、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窗台板花岗岩做法为15mm大花白花岗岩窗台板(石材六面防护),双边
倒角,30mm厚1:3干硬性水泥砂浆粘贴;
32、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电梯门套40*40镀锌方管厚度为3厚;
33、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不锈钢每户为两根304不锈钢晾衣杆B1 按1800 A 户型按3000 B2户型
按 3600;
34、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窗帘不计入,铝合金窗帘杆,直径28mm,壁度1.5mm计入本次招标,按
门洞尺寸+0.5m(每边)考虑;
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A户型 卫生间台盆柜尺寸:900*600*800mm(长*宽*高),B1户型+B2户型 卫生
间台盆柜尺寸:800*600*800mm(长*宽*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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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经设计单位明确,本工程踢脚线高度统一按100mm考虑;
安装工程
1、经建设单位及设计明确,1#公变主要供1#楼住宅用电,1#楼公用设施用电,地下室公用设施用
电,电动汽车慢充充电桩用电;2#公变主要供2#楼住宅用电,2#楼公用设施用电,地下室公用设施用
电,电动汽车慢充充电桩用电;3#公变主要供3#4#楼住宅用电,3#4#楼公用设施用电,地下室公用设
施用电,景观用电,电动汽车慢充充电桩用电;4#公变主要供5#6##楼住宅用电,15#6#楼公用设施用
电,地下室公用设施用电,电动汽车慢充充电桩用电;5#公变主要供7#、8#楼住宅用电,7#、8#楼公
用设施用电,地下室公用设施用电,电动汽车慢充充电桩用电;6#公变主要供12#、9#楼住宅用电,
12#、9#楼公用设施用电,地下室公用设施用电,电动汽车慢充充电桩用电;7#公变主要供10#11#楼
住宅用电,10#11#楼公用设施用电,地下室公用设施用电,电动汽车慢充充电桩用电;1#快充专变主
要为小区地上和地下快充充电桩供电。各公变引至各单体楼公共配电总箱的配管及电缆,均纳入本次
招标范围;
2、经建设单位及设计明确,各公变引至消防总箱、公共总箱及快充慢充充电桩表箱的进线电缆及配
管均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3、经建设单位及设计明确,充电桩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引至充电桩处配管及电缆均纳入本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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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充电桩电表箱仅计安装费;
4、经建设单位及设计明确,空气源热泵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5、经建设单位及设计明确,室外附属(室外给水、消防水、浇灌系统),均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6、经建设单位及设计明确,气体灭火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7、经建设单位及设计明确,才有发电机房内设备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8、经建设单位及设计明确,地下室喷淋管道、消火栓管道、战时给水管尺寸按系统图尺寸计入;
9、经建设单位及设计明确,卫生间浴霸参数:一体式暖风机 300*600*60 换气30W、吹风35W、照明
12W。煤气灶、抽油烟机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10、经建设单位及设计明确,各单体楼一层分体空调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11、经建设单位及设计明确,各单体楼电表箱及电表箱前部分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电表箱仅计安装
费;
12、经建设单位及设计明确,室外铸铁管采用承插连接;
13、经建设单位及设计明确,接空气源热泵处按卫生间装修详图计入,每处两个DN20截止阀,一个
DN20止回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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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经建设单位及设计明确,卫生洁具及淋浴均纳入本次招标范围,阳台洗衣盆不纳入本次招标范
围,仅预留水龙头;
15、经建设单位及设计明确,单体楼水井内水表及水表前管道及设备均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井道内
套管预留;
16、经建设单位及设计明确,弱电系统桥架、配管预留,设备等均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17、经建设单位及设计明确,所有卫生洁具用水效率为一级,安装前需建设单位确认;
18、经建设单位及设计明确,各单体楼除雨水管采用防紫外线UPVC管,高层架空层转换及排出管采用
柔性接口机制排水铸铁管,其他所有管道均采用UPVC双壁螺旋消音管(包括卫生间通气管、阳台冷凝
水管等)
景观
1、经设计单位明确,胶粘石胶水粘合剂透水地坪胶结料彩色水洗石砾石用聚氨酯胶耐黄变;
2、经设计单位明确,架空层地面铺装中C15 混凝土垫层的厚度 50mm;
3、经设计单位明确,不锈钢滑梯的厚度 3.5mm;
4、经设计单位明确,成品岗亭 3000*3000*3100mm 双钢化中空玻璃+不锈钢材质,含空调(1.5P)1 个、接电、布线、基础、油漆等,数量 2 座;
5、经设计单位明确,黑色置石采用黑色溪滩石;重量 16t;
6、经设计单位明确,彩色混凝土细石混凝土标号C20;
7、经建设单位明确,地上、地下交通设施不计入本次招标;
8、经设计单位明确,入户PZ-23 实际标注为PZ-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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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经设计单位明确,PAC-13 高粘度改性透水沥青、PAC-20 高粘度改性透水沥青与杭州信息价中透水改性沥青同类;
10、经设计明确,地下室顶板回填土层下土工布施工两层;
11、经设计明确,深灰色铝板油漆为氟碳漆 2 遍;绿化部分:
1、经招标人明确,本工程苗木养护期按二年考虑。
2、经设计明确,绿化地被植物为达到绿化效果,密度不作调整
3、经设计明确,本工程绿化草坪部分考虑 5cm 厚砂基层,其余绿地不考虑。
4、经招标人及设计明确,本工程苗木支撑按Φ6cm,壁厚 3mm 厚镀锌钢管井字支撑,配合支撑器使用,外刷绿色防锈漆;草绳绕杆及外包绿色无纺布考虑。
5、经招标人明确,本工程不考虑反季节种植。
6、经招标人明确,造型土按外购考虑。
7、经招标人明确,本工程不涉及原有场地内苗木迁移及挖除。
8、经设计明确,本工程种植土按 30cm 厚,营养土 10cm 厚考虑。
9、经设计明确,本工程花镜按棒棒糖植物(小叶女贞/金叶女贞/金姬小蜡等,三颗一组,高度 110-150cm)、细叶芒、深蓝鼠尾草、芙蓉菊、矾根(亮黄色)、吊兰等,按二年报价考虑。
排水部分:
1、经设计明确,本工程交汇井,埋深统一按照 1.2m 计,垫层按C25 混凝土,砖砌体为 M10 水泥砂浆MU20 混凝土实心砖砌筑,C30 混凝土井圈 100mm 厚考虑。
2、经设计明确,本工程采用塑料检查井,参照图集 08SS523-P31-33,检查井基础按照一般基础做法考虑,绿化部分按一般回填非防护考虑,铺装及车行道采用一般防护井盖考虑。 3、经设计明确,本工程雨水口做法按景施-通用图-4,尺寸按 300*600mm 考虑,雨水口
垫层按C15 混凝土考虑,砖砌体采用M10 水泥砂浆MU20 混凝土实心砖砌筑。
4、经设计及招标人明确,雨水回收池需具体施工时由厂家二次深化,本次按暂估价计入。
5、经设计明确,本工程消防给水管(球墨铸铁管)按柔性机制承插连接考虑。
6、经设计明确,雨水连接管做法同主管道,仅车行道处需要管道包方。
7、经设计明确,本工程无消能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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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经设计明确,排水管道基础按 100mm 厚中粗砂基础层考虑
9、经设计明确,管道回填材料按良质土考虑。
10、经设计明确,检查井井盖车行道采用重型复合树脂材料
11、经设计明确,化粪池井盖按C250 钢纤维混凝土井盖考虑。
12、经招标人及设计明确,本工程CCTV 检测费用计入本次招标。
13、经招标人明确,新管与现状管线、井接顺费用,按 5000 元/项计入。七、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说明:
1、下列各项列入措施项目清单,含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措施项目内容,投标人若无计列,均视作已包含在其它措施项目费用中,同时投标人如认为还有其它措施项目产生的,其子目可作补充。凡属措施项目费用的,投标人结合自身企业实际情况自行报价,措施项目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其子目可补充;
2、特、大型机械安拆费、进出场费、施工排水、模板、垂直运输、脚手架、洞库照明、井点降水、超高施工增加费等费用计入措施项目费;
3、投标人认为如需采取加快进度措施的,则将加快进度措施费计入措施项目费;
4、工程施工期间对红线范围内原有管线保护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费用计入措施费;
5、考虑本项目场地内存在较多农居房,拆迁后,遗留的原有房屋基础、地坪、地下障碍物对施工打桩、基坑开挖影响较大,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费用计入措施费;
6、工程桩兼做立柱桩改造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费用计入措施费;
7、工程施工时,招标人不一定能保证 24 小时连续供电,由此有可能增加的有关费用(如自备发电机等),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8、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水平运输、垂直运输、临时安全消防、临时设施租用,建筑垃圾堆放清运、夜间赶工、赶工措施及单项工程修改造成的小范围窝工、工程用电紧张等因素,其相关费用计入措施项目费;
9、承包人的施工组织中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安全问题、施工干扰问题、确定社会交通组织方案等,制定详细的保证措施并在施工中予以实施,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计入相关项目的单价和总额价
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10、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指挥领导,无条件相互配合各专业工种施工,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11、在施工过程中与市政、市容、环保、交通、治安、绿化、卫生、工程所在地村委等方面的关系处理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费用计入措施费;
12、抗拔、抗压桩试验时,投标人应及时配合检测单位工作,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例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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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处理、砼超灌凿平、试桩桩头制作、满足静载配重车辆及吊机行走的要求等),由投标人在综合单价内自行考虑;
13、施工接水接电,线路架设或敷设、拆除、修复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费用计入措施费;
14、投标人必须有严格的文明、安全等有效保障措施(包括车辆进出对路面清洁、行人及社会车辆安全等影响),其产生的相关费用列入组织措施费报价中;
15、本工程中所有的孔洞须修补完毕并满足建筑、防渗水、防火等要求,本清单不单列清单子目,费用投标人自行计算并计入报价中,中标后不增加相关费用;
16、本工程所涉及的墙、地砖、石材相关的切割、磨边、开槽等相关费用投标人应在相应的清单报价内综合考虑,计入相关报价;
17、工程完工移交给招标人必须清洁、卫生满足招标人正常办公要求,所需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18、各项检测、检验、验收等必须符合行政、质量监督等部门的要求,并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相关的各项支出费用,由招标人其它检测项目要求中标人配合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19、投标人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了解现场情况(现场位置、地形地貌、现场交通情况、临时道路、公共道路进出口、存储空间、装卸限制、用水用电接入点、排水组织)等可见事宜与图纸清单有差异的,以踏勘实际情况为准。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施工现场情况而导致的费用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20、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到防洪、防汛、抗旱、抗台等与自然灾害相抗争的措施,在抵御自然灾害的过程中,要求投标人顾全大局,服从发包人的统一部署,积极主动做好预防和抵御的具体措施,由此产生的预防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费用投标人自行估算,单独列入报 价,由投标人在措施费中自行考虑,其费用按一项计入措施项目费;
21、塔吊基础及基础支撑桩、人货梯等设备基础由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及地质与环境等情况列入措施费自行考虑;
22、本工程与其它配套(电力、燃气、自来水、华数、电信)等施工将有可能同时交叉进行,为配合其它专业工程施工而产生的施工配合费、管理费,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措施费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预留孔洞的修补工作由中标单位完成,相关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相关洞口的修补及封堵;
23、当工程进度无法满足要求时,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根据招标人要求在技术力量和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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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上给予补充,直至满足进度要求为止,相关的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24、施工现场扬尘监控等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相关措施费;
25、如遇桩机进场及施工运行时、基础施工基底为淤泥质土时承载力不足的情况,请投标人根据地勘报告及踏勘现场实际情况考虑此项风险,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投标人自行考虑,中标后不增加相关费用;
26、如提供的电子版清单与书面清单不符时,以书面清单为准,若只提供电子版的,则以电子版为准。清单特征描述不完整时,投标人应结合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规定等进行综合考虑;
27、内置遮阳百叶外窗的费用投标单位需综合考虑在门窗综合单价中,结算时不再调整;
28、卫生间、淋浴间外窗采用磨砂玻璃的费用投标单位需综合考虑在门窗综合单价中,结算时不再调整;
29、喷刷涂料内塑料条费用投标单位需综合考虑在综合单价中,结算时不再调整;
30、本工程涉及到专利技术,相应专利的费用及其他费用投标单位需综合考虑在综合单价中,结算时不再调整。
八、所有材料必须达到国标或有关规范要求且符合招标人要求,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的要求明确规格型号并报价。在表 1-6 主要材料设备表中备注栏里标明品牌、型 号。若投标人未列出或选择推荐品牌范围之外的,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提供材料
(设备),差价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未作特别要求的材料必须采用中档及中档以上品牌或国内外知名厂家生产,在采购前报监理和发包人确认。在本项目施工期间如出现业主提供的品牌表中某品牌已停止生产或其他何种原因无法采购到时,由业主在原有品牌中任选其他某一品牌,中标单位不得有异议,费用不作调整。
九、表 1-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表 1-3-C《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组成,要求投标单位结合招标文件、招标图纸、设计及施工规范、当地质检部门的质量验收规定、项目特征及工程现场情况等进行综合报价,并应包含各项目所有工序的费用总和。
十、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十一、品牌内容(详见品牌表)
崇贤公租房D-4区块品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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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主要材料品牌表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品牌(型号) | 等级 | 备注 |
1 | 钢筋混凝土管(Ⅱ级及以上) | 长龙(浙江长龙管业有限公司)、巨通(浙江巨 通管业有限公司)、云峰管业(云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 优等品 | |
2 | PE管/PE实壁管/HDPE管 | 伟星(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中财 (浙江中财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塑(中国联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元(公元股份有限公司)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 优等品 | |
3 | HDPE管B型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克拉管)/成品聚乙烯缠绕接纳井 | 双林(浙江双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永亨(永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元(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伟星(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 司)、中财(浙江中财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 优等品 | |
4 | 球墨铸铁管(含污水专用管) | 新兴铸管(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圣戈班 (圣戈班管道系统有限公司)、永通(安钢集团永通球墨铸铁管有限责任公司)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 优等品 | |
5 | MPP管 | 浙江金腾(浙江金腾管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 华丰(浙江华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人 | 优等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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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杭州人通管业有限公司)或同档次及以上品 牌 | ||||
6 | IFB双壁波纹管 | 周道管业(杭州周道管业科技有限公司)、德清豪光(浙江德清豪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丰(浙江华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或同档 次及以上品牌 | 优等品 | |
7 | 钢管/镀锌钢管 | 天津利达(天津市利达钢管集团有限公司)、湖州金洲(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华岐(衡水京华制管有限公司)、友发(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久立(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同档次及以上品 牌 | 优等品 | |
8 | 电线、电缆 | 杭州中策(杭州中策电缆有限公司)、中大元通 (浙江元通线缆制造有限公司)、浙江万马(浙江万马电缆有限公司)、上海熊猫(上海熊猫线缆股份有限公司)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 | 优等品 | |
9 | 钢绞线 |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新华金属制品股份有 限公司、江阴华新钢缆有限公司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 优等品 | |
10 | 锚具 | 柳州欧维姆机械有限公司、合肥威胜利工程有限 公司、成都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或同档次 | 优等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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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以上品牌 | ||||
11 | 橡胶支座 | 新津腾中筑路机械有限公司、四川双建路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成都科诺重机械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五研究所、浙江秦山橡 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 优等品 | |
12 | 桥梁伸缩缝 | 新津腾中筑路机械有限公司、四川双建路桥机械 有限责任公司、成都科诺重机械有限公司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 优等品 | |
13 | 压浆料 | 杭州星通慕湖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慕湖)、上海宏韵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杭州绿怡新型建材 有限公司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 优等品 | |
14 | 照明灯具/路灯光源 | 欧普(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雷士(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三雄·极光(广大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松下(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飞利浦(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 司)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 优等品 | |
15 | 路灯灯具 | 兴莱达、燎原、帅康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 优等品 | |
16 | 水泵(普通) | 上海凯泉、上海博水、上海东方、南方泵业、南京宁水、熊猫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 | 优等品 | 按水务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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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防水卷材/防水涂料 | 广东科顺(广东科顺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北京东方雨虹(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豫宏(上海豫宏建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卓宝(深圳市卓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中油佳汇(中油佳汇(广东)防水股份有 限公司)、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 | 优等品 | |
18 | 应急疏散灯具、应急电源、智能应急照明疏散系统 | 北京崇正(北京市崇正华盛应急设备系统有限公司)、上海宝星(宝星电器(上海)有限公 司)、浙江台谊(浙江台谊消防设备有限公 司)、敏华(广东敏华电器有限公司)或同等档 次及以上品牌 | 优等品 | |
19 | 沥青 | 壳牌、埃索、SK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 优等品 | |
20 | 塑胶 | 顺帆、宝力、和诚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 优等品 | |
21 | 彩砂 | 保路威、得锢、华诚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 优等品 | |
备注:1)电表箱品牌选择应符合电力部门要求;2)预拌砂浆按照区有关文件执行,品牌需取得区经发及住建局等有关部门认同、备案;3)其余品牌如因工程需要,发包人可在以上暂定材料范围外选择更换其他品牌材料,单价由发包人、监理单位及承包人确认后执行,承包人在采购订货前需征得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的同意并认可封样。如发包人不另行更换以上材料品牌, 由承包人按投标报价时上报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品牌执行。 | ||||
房建主要材料品牌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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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品牌 | 等级 | 备注 | |
无机轻集料保温 | ||||
临安田昌、宁波荣山、泰富龙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 | 优等品 | |||
砂浆 | ||||
广东科顺(广东科顺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北京东方雨 | ||||
虹(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豫宏 | ||||
防水卷材、防水 | ||||
(上海豫宏建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卓宝(深圳 | 优等品 | |||
涂料 | ||||
市卓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油佳汇(中油佳汇(广 | ||||
东)防水股份有限公司)、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 | ||||
广东兴发(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亚铝(亚洲铝业 | ||||
铝合金门、窗型 | (中国)有限公司)、广东豪美(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 | |||
优等品 | ||||
材 | 公司)、广东凤铝(广东凤铝铝业有限公司)、华建 | |||
(山东华建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 | ||||
耀玻(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义(信义 | ||||
玻璃控股有限公司)、台玻(台玻长江玻璃有限公 | ||||
玻璃、钢化玻璃 | 优等品 | |||
司)、南玻(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明(浙 | ||||
江高明玻璃有限公司)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 | ||||
墙煌(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吉祥(上海吉 | ||||
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蓝天七色(东阿蓝天七色建材 | ||||
铝板 | 优等品 | |||
有限公司)、高士达(佛山市顺德区高士达建筑装饰材 | ||||
料有限公司)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 | ||||
铝合金扣板(含 | 乐思龙(嘉兴乐思龙装饰有限公司)、奥普(奥普家居 | 优等品 | ||
- 57 -
配套) | 股份有限公司)、品格(品格卫厨﹝浙江﹞有限公 | |||
司)、上海吉祥(上海吉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高士 | ||||
达(佛山市顺德区高士达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蓝 | ||||
天七色(东阿蓝天七色建材有限公司)或同等档次及以 | ||||
上品牌 | ||||
传化(浙江传化涂料有限公司)、立邦(立邦涂料(中 | ||||
国)有限公司)、华润(广东华润涂料有限公司)、高 | 内墙使 | |||
内、外墙涂料 | 雅(杭州高雅涂料有限公司)、古罗马(杭州雄恒装饰 | 优等品 | 用水性 | |
材料有限公司)、三棵树(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 涂料 | |||
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 | ||||
灯塔(杭州灯塔防火材料有限公司)、钱江(杭州钱江 | ||||
防火门 | 防火门厂)、杜鹃(杭州杭木建筑门窗有限公司)、天 | 优等品 | ||
元(浙江天元门业有限公司)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 | ||||
美心(重庆美心(集团)有限公司)、顾家(顾家家居 | ||||
股份有限公司)、TATA(北京闼闼同创工贸有限公 | ||||
成品实木门(含 | ||||
司)、盼盼(辽宁盼盼集团有限公司)、群升(群升集 | 优等品 | |||
门套线) | ||||
团门业有限公司)、千年舟(千年舟新材科技集团有限 | ||||
公司)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 | ||||
王力(中国王力集团)、步阳(步阳集团有限公司)、 | ||||
钢制防盗门 | 盼盼(盼盼安居门业有限责任公司)、春天门业(浙江 | 优等品 | ||
春天门业有限公司)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 | ||||
- 58 -
立兴(青岛立兴杨氏门窗配件有限公司)、合和(广东 | ||||
合和建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顶固(广东顶固集创家 | ||||
五金件、门锁 | 居股份有限公司)、雅洁(广东雅洁五金有限公司)、 | 优等品 | ||
汇泰龙(广东汇泰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坚朗(广东 | ||||
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 | ||||
天津利达(天津市利达钢管集团有限公司)、湖州金洲 | ||||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华岐(衡水 | ||||
钢塑复合给水 | ||||
京华制管有限公司)、友发(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 | 优等品 | |||
管、镀锌钢管 | ||||
限公司)、浙江久立(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 | ||||
司)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 | ||||
UPVC管材、HDPE | 中财(浙江中财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伟星(浙江 | |||
波纹管道、给水 | 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联塑(中国联塑集团控 | |||
优等品 | ||||
PP-R管、给水PE | 股有限公司)、公元(公元股份有限公司)或同等档次 | |||
管、PVC电线管 | 及以上品牌 | |||
瑞泰安(北京瑞泰安管业有限公司)、武陵源(湖南省 | ||||
JDG管道、KBG电 | 常德市武陵源管业有限公司)、鹏创(武汉鹏创电气有 | |||
优等品 | ||||
线管 | 限公司)、天一(杭州天一钢管有限公司)、萧通(天 | |||
津市萧山管业有限公司)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 | ||||
AVK(埃维柯阀门(上海)有限公司)、VAG(阀安格水 | ||||
阀门 | 处理系统(太仓)有限公司)、上海冠龙(上海冠龙阀 | 优等品 | ||
门机械有限公司)、春江(杭州春江阀门有限公司)或 | ||||
- 59 -
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 | ||||
水泵(含控制箱、控制柜厂家配套)、消防稳 压设备 | 上海凯泉(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博水 (上海博水泵业制造有限公司)、上海东方(上海东方泵业(集团)有限公司)、南方泵业(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宁水(南京宁水机械设备工程有限责 任公司)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 | 优等品 | 按水务标准 | |
自动喷淋系统 (湿式报警阀、喷头、水流指示器、信号蝶阀、水泵结合器、和末端试水装置 等) | 上海金盾(上海金盾消防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川消 (萃联(中国)消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南消(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信达(浙江信达可恩消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龙威(四川龙威消防器材有限公 司)、百安(百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 | 优等品 | 临平消防单位认可的品牌 | |
消火栓箱 | 杭州金盾(浙江金盾消防装备有限公司)、杭州信达 (浙江信达可恩消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川消(萃联 (中国)消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龙威(四川龙威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百安(百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或 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 | 优等品 | ||
消防报警设备 | 上海松江(上海松江飞繁电子有限公司)、海湾(海湾 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利达(北京利达永信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国泰(北京国泰瑞安消防工程有限 | 优等品 | ||
- 60 -
公司)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 | ||||
防火卷帘 | 室安(杭州振兴卷闸门厂)、新欣(杭州新欣门业有限 公司)、杭州百兴(杭州百兴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 | 优等品 | ||
消防风机 | 建设(浙江上建风机有限公司)、上风集团(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有限公司)、上虞明新(绍兴上虞明新通风设备有限公司)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 | 优等品 | 所有消防产品需3F认 证 | |
减震器 | 静音、松江久福、江苏双富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 | 优等品 | ||
防火阀、调节阀 | 杭州金盾(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金刚 (宁波金刚防火通风设备有限公司)、东海(上海东海阀门有限公司)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 | 优等品 | ||
风口、正压送风口、消声器 | 杭州金盾(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上建风机 (浙江上建风机有限公司)、上风集团(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有限公司)、江苏中汇(江苏中汇机电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 | 优等品 | ||
气体灭火气溶胶 | 江西清华(江西清华实业有限公司)、江西三星气龙 (江西三星气龙消防安全有限公司)、江西剑安(江西剑安消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 | 优等品 | ||
卫生洁具(普 通) | 箭牌(上海箭牌卫浴有限公司)、恒洁(恒洁卫浴集团 有限公司)、四维(重庆国之四维卫浴有限公司)、惠 | 优等品 | ||
- 61 -
达(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法恩莎(佛山市法恩莎 卫浴有限公司)、英皇(佛山市高明英皇卫浴有限公司)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 | ||||
配电箱、柜及户内箱主要元器件 (含配电箱、柜及户内箱)(普 通) | 鸿雁(杭州鸿雁电器有限公司)、正泰(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德力西(中国德力西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开(杭州杭开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虎牌 ( 杭州虎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 牌 | 优等品 | ||
桥架 | 杭州亚捷(杭州亚捷电器有限公司)、杭州远大(浙江远大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恒光(杭州萧山恒发线路设备有限公司)、杭州博奥成套(杭州博奥成套电气有限公司)、杭州赛多(杭州赛多电器成套设备有限公 司)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 | 优等品 | ||
电线、电缆 | 杭州中策(杭州中策电缆有限公司)、中大元通( 浙江元通线缆制造有限公司)、浙江万马( 浙江万马电缆有限公司)、上海熊猫(上海熊猫线缆股份有限公 司)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 | 优等品 | 按供电标准 | |
应急疏散灯具、应急电源、智能应急照明疏散系 统 | 北京崇正(北京市崇正华盛应急设备系统有限公司)、上海宝星(宝星电器(上海)有限公司)、浙江台谊 (浙江台谊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敏华(广东敏华电器 有限公司)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 | 优等品 | ||
- 62 -
感应式吸顶灯、普通吸顶灯、照明灯具 | 欧普(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雷士(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三雄·极光(广大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松下(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飞利浦(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 牌 | 优等品 | ||
换气扇、吊扇、壁扇 | 艾美特(艾美特电器(深圳)有限公司)、格力(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美的(美的集团)、乘风 (杭州乘风电扇有限公司)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 | 优等品 | ||
开关、插座 | 德力西(德力西电气有限公司)、公牛(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元(公元股份有限公司)、正泰(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鸿雁(杭州鸿雁电器有限公司)、西门子(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或同等档次 及以上品牌 | 优等品 | ||
不锈钢水箱 | 盛源、杭特、上海盟宇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 | 优等品 | ||
木工板、夹板、木饰面板 | 兔宝宝(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莫干山 (浙江升华云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千年舟(千年舟新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 | 优等品 | ||
轻钢龙骨 | 杰森(杰森石膏板(嘉兴)有限公司)、龙牌(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可耐福(可耐福石膏板(江苏)有限公司)、拉法基(优时吉博罗石膏建材(上海)有限 公司)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 | 优等品 | ||
- 63 -
石膏板 | 可耐福(可耐福石膏板(江苏)有限公司)、杰森(杰森石膏板(嘉兴)有限公司)、龙牌(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拜尔(山东拜尔建材有限公司)或同等档次 及以上品牌 | 优等品 | ||
地砖、瓷砖(普通) | 兴辉(广东兴辉陶瓷集团有限公司)、冠珠(佛山市三水冠珠陶瓷有限公司)、马可波罗(广东唯美陶瓷有限公司)、东鹏(广东东鹏瓷砖科技有限公司)、顺辉 (广东顺辉陶瓷有限公司)、广东能强(广东能强陶瓷 有限公司)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 | 优等品 | ||
地胶板 | 法国德嘉、英国雅卓、美国阿姆斯壮、法国洁福、英国保丽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 | 优等品 | 注:胶水采用德国汉 高 | |
环氧树脂地坪漆 | 上海秀珀(上海秀珀化工有限公司)、杭能化工(浙江杭能化工有限公司)、菲凡士(武汉菲凡士建材有限公 司)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 | 优等品 | ||
实木地板、运动地板、复合地板 | 世友(浙江世友木业有限公司)、安信(安信伟光(上海)木材有限公司)、兔宝宝(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升佳(杭州升佳集团有限公司)、大自然 (大自然家居(中国)有限公司)、千年舟(千年舟新 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 | 优等品 | ||
- 64 -
空调系统 | 三菱电机(三菱电机(中国)有限公司)、大金(大金 (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富士通(富士通(中国)有限公司)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 | 优等品 | ||
空气源热泵 | 美的(美的集团)、格力(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耀罡(杭州耀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海尔 (海尔集团公司)、太阳雨(太阳雨集团有限公司)或 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 | 优等品 | ||
燃气、油烟机 | 方太(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老板(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德意(浙江德意厨具有限公司)或同 等档次及以上品牌 | 优等品 | ||
、所有材料必须达到国标及相关标准和环保(E0级)要求。 、所有产品均采用优等品,若该系列产品无优等品则选择一级品(若该系列产品无优等级品时方可采用合格品) 、本工程所用材料品牌均必须采用以上推荐品牌同等类型、同等质量、同等价位及以上 。 、本工程所用各类胶水必须达到环保E0级。 、在本项目施工期间如出现招标人提供的品牌表中某品牌已停止生产或其他何种原因无到时,由招标人在原有品牌中任选其他某一品牌,中标单位不得有异议,费用不作调 十二、暂估价部分: |
- 65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暂估单价 (元) | 备注 | ||
1#楼建筑工程 | |||||||||
168 | 01B022 | 1#公变 | 1#公变,含电缆沟、盖板、 地面、墙面、天棚等所有,暂估价 12 万/个 | 个 | 1 | 120000 | |||
6#楼建筑工程 | |||||||||
158 | 01B117 | 开闭所 | 开闭所,含电缆沟、盖板、地面、墙面、天棚等所有, 暂估价 12 万/个 | 个 | 1 | 120000 | |||
11#楼建筑工程 | |||||||||
166 | 01B212 | 2#公变 | 2#公变,含电缆沟、盖板、 地面、墙面、天棚等所有,暂估价 12 万/个 | 个 | 1 | 120000 | |||
16#楼建筑工程 | |||||||||
160 | 01B311 | 3#公变 | 3#公变,含电缆沟、盖板、地面、墙面、天棚等所有, 暂估价 12 万/个 | 个 | 1 | 120000 | |||
4#公变,5#公变,专变建筑工程 | |||||||||
47 | 01B340 | 4#公变 | 4#公变,含电缆沟、盖板、地面、墙面、天棚等所有, 暂估价 12 万/个 | 个 | 1 | 120000 | |||
48 | 01B341 | 5#公变 | 5#公变,含电缆沟、盖板、 地面、墙面、天棚等所有,暂估价 12 万/个 | 个 | 1 | 120000 | |||
49 | 01B342 | 专变 | 专变,含电缆沟、盖板、地 面、墙面、天棚等所有,暂估价 12 万/个 | 个 | 1 | 120000 | |||
大堂建筑工程 | |||||||||
- 66 -
28 | 01B343 | 玻璃幕墙 | 玻璃幕墙,含玻璃面层、骨架、结构胶、密封胶、五金 件、预埋件等 | m2 | 57.72 | 800 | |||
29 | 01B344 | 干挂石材墙面 | 石材干挂,含石材面层、骨架、石材开孔、磨边、六面防护、石材专用密封胶、锚栓、泡沫棒、不锈钢背拴挂件、铝合金挂座、挂钩及专 业配件、预埋件等费用 | m2 | 75.34 | 600 | |||
排水工程 | |||||||||
29 | 04B010 | 雨水回收池 | PP 模块 90T 蓄水池,含蓄水池、检查井、处理设备 等,由厂家二次深化 | 座 | 1 | 350000 | |||
30 | 04B011 | 雨水回收池 | PP 模块 100T 蓄水池,含蓄 水池、检查井、处理设备等,由厂家二次深化 | 座 | 1 | 400000 | |||
取费后造价:(120000*7+57.72*800+75.34*600+350000+400000)*1.09=1832704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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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 范文本)》(GF-2017-0201)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范本)。
《杭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示范文本)》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是用来指导施工项目全过程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
和组织的综合性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68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3.1《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杭建市发〔2018〕578号);
1.3.2《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杭
建市发〔2018〕579号);
1.3.3《关于发布<杭州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在建工程合同及工程价款调整的
- 69 -
指导性细则>的通知》(杭建市发〔2020〕164号)
1.3.4 《关于贯彻《省厅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的通知》(杭建市发
〔2022〕54号)
1.3.5 省市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其他现行有效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文件):
(1)《关于转发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
施意见>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130号);
(2)《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物联网管理应用平台建设的通知》(杭
建工发〔2012〕426号);
(3)《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工作的通知》(杭建工〔2019〕
103号);
(4)《关于巩固G20杭州峰会成果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若干意见》
(杭建工发〔2017〕112号);
(5)《杭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无欠薪”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杭建市
〔2018〕161号);
(6)《关于杭州市建筑工地全面推广使用“浙里工程建设现场管控”重大应用
(浙里建)的通知》(杭建数改办(2022)1号)
(7)《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92号)
(8)市政府办公厅2022年5月15日发布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
范工程建筑垃圾管理的通知》
(9)《关于发布杭州市工程渣土消纳市场信息价的通知》(杭渣土领〔2020〕1
号)
(10)市建委2020年10月30日发布的《关于明确杭州市渣土运输及消纳项目计价
- 70 -
清单编制和报价口径的通知》
(11)《关于转发<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杭建市通知〔2020〕4号)
(12)《关于进一步提升杭州市市政道路建设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杭建工发
〔2021〕32 号)
(13)《关于全面推广应用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的通知》(杭建工发〔2021〕
358号)
(14)《关于明确杭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计取的通知》(杭
建招标造价中心〔2021〕84号 )
(15)其他: 。
1.3.6 新工艺、新技术的约定: 。
1.3.7 其他 。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按通用条款约定;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
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合同协议书;
- 71 -
(2)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发承包基本情况表);
(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其他合同文件:
①施工组织设计;
②其他: 。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 72 -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1.7 联络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担。
- 73 -
本工程的超大件: 。本工程的超重件: 。
1.11 知识产权
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
属: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
属: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除发包人指明外)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
密的使用费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是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调整合同价格的修正时间: 。
2 发包人
发包人应根据工程所需配备发包人代表,同时配备1-2名相关人员到岗履职。发包
- 74 -
人应做好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情况的审核工作,督促未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承包人及时缴存。
建设工程施工前,发包人必须对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总量、回填利用量进行全面准确测算,并到项目所在地城管部门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
发包人有权开展现场检查,督促承包人落实规范垃圾处置合同分包、车辆装载、车辆冲洗和规范消纳等措施。
2.2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 75 -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承包人应当在工程开工建设前,到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
承包人应建立实名制电子考勤系统,做好与杭州市智慧工地实名制管理应用系统
以及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数据对接工作。
承包人应及时向项目所在地保证金管理部门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做好分包
单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的查验工作。
承包人应当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
实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承包人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依
法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支付工资,且每月至少向农民工足额支付一次
工资。
承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1)建设单位、
- 76 -
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所在项目部、分包单位、行业监管部门、劳资专管员等基本信息;
(2)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基本信息;(3)
属地行业监管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申请渠道等信息。
承包人应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分包合同管理,建筑垃圾运输业务应当发包给本工程
建筑垃圾处置证核准确定的运输单位。
承包人负责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工程建筑垃圾处置方
案,向项目所在地城管部门进行备案,并在工地出入口做好公示及日常维护工作。
承包人要加强建筑垃圾处置分包合同履约监管,严格核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对
不具备垃圾处置证、准运证、通行证的工程车辆,要及时清退。杜绝运输单位将建筑
垃圾运输至非指定消纳场所,确保运输和处置规范。
承包人与运输、处置单位结算相关费用前应当查验接纳回执。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名: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 77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1)承包人确需更换项目经理的,继任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的约定: 。
(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
3.3.2 承包人需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继任人员的数量、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的约定: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
求: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78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
任: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实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 间: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采用以下第
- 79 -
种方式:
(1)保证保险,金额及期限为: ;
(2)银行保函,金额及期限为: ;
(3)其他方式: 。
4 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4.2 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 80 -
(1) ;
(2) ;
(3)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施工现场按照《建筑施工安
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评定达到“合格”标准。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1)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安全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
定,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 81 -
(2)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小尘土和噪音污染,需要进行夜间作业时应经
有关部门批准。
(3)其他: 。
(4)上述手续办理费用约定如下: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
式约定:
(1)发包人应在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剩余部分支付按
以下第( )种方式约定:
①视相关措施的落实情况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②其他: 。
(2)其他: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
容: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 )天内提供详细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2 施工进度计划
- 82 -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7.3.2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①重大设计变更引起的工期延误;
②其他: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为: 。
- 83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1)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
(2)地下障碍物和污染物;
(3)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
(4)其他: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
(2) ;
(3)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 提前竣工的奖励: 。
8 材料与设备
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
- 84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9.3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试验、检测单位资质条件约定: ;试验、检测单位选择约定: ; 试验、检测费用约定: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10 变更
1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约定。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确定。
- 85 -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
的单价确定。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其单价的确定,
按以下约定:
。
(4)工程量清单错误和(或)设计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
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以下情况的,其单价允许调整:凡
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
工程数量15%及以上时,或者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
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以上时。工程量偏差超过上述变化幅度之
外变动部分的相应单价调整方法按以下方式约定:
。
(5)其他:
。
10.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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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
- 87 -
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采用政策性文件进行价格调整。
政府投资工程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以下第( )种方式约定执行:
(1)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
(杭建市发〔2018〕579号)执行;
(2)其他: 。
其中:
1、风险范围及幅度的约定:
(1)人工费的风险幅度( 5 %)
(2)材料价格的风险幅度( 5 %)
2、材料价款动态调整结算方式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约定:
(1)按时间进度分段结算: 。
(2)按工程形象部位(目标)分段结算: 。
(3)竣工后一次性结算: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2.1.1 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88 -
(1)应由承包人承担的工、料、机在投标编制期或预算书编制期与合同实施期
间所发生的市场价格波动。
(2)其他: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本合同11.1第3种方式的约定计
算 。
(2)其他: 。
12.1.2 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12.1.3 其他价格方式: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工资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预付款支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 89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
(1)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其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应按国家标准工程
量计算规范及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补充规定执行。
(2)不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应按省、市行业主
管部门颁布的各专业工程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工资性工程款比例约定: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工资性工程款比例约定: 。
12.3.5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 90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每月根据监理、代建人及发包人审核完成的合格工程
量(不包括已进场但未安装就位的材料、设备)金额的70%支付进度款。
2、监理工程师接到当期进度款报告后5天内予以审核确认,代建人5天内予以审
核确认,发包人7天内予以审核, 15天内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
3、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并出具五方主体报告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3%(3%合同款
项专项用于保障建设过程中民工工资的及时支付),竣工备案并将结算资料完整报送
审计单位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5%,经结算审计后,支付至结算审计价的98.5%。
4、预留1.5%费用作为工程保修阶段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经验
收合格后无息一次性付清(扣除违约处罚金)。
5、工程变更增加的工程价款,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变更增加的费用预算并经报批
发包人上级部门审核后预支付变更增加价款部分的50%(余款待审计结算后支付)。
6、承包人每次收取工程款之前,应向发包人提交符合发包人财务要求的,且与
当期工程款等额的合法发票,发包人凭票付款;承包人未提交发票的或提交发票不符
合要求的,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其中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按月拨付)。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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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13.2.5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92 -
为: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
序: 。
- 93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保证保险,保证金额为: ;
(3) %的工程款;
(4)其他方式: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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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5.4 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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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
任: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
任: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7)其他: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承包人未按3.1(10)条规定分包渣土运输业务的,承包人应支付
违约金;
(2)承包人未按照3.1(10)条规定加强建筑垃圾处置分包合同履约监管,出现
分包单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进出施工现场运输建筑垃圾或将建筑垃圾运输至非指
定消纳场所等现象的,承包人应支付 违约金;
(3)承包人未做好工程垃圾处理出土处置台账的,承包人应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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