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需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若为联合体投标, 须为注册在施工单位员工。) (2)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必须具有A类安全考核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任职文件; 10、项目班子配置:项目总负 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班子五大员配备齐全,且五大员资格证书专业符合本工程资质专业要求,安全员须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配备符合建质[200...
菜园镇海水淡化厂建设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菜园镇海水淡化厂建设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嵊泗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嵊泗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新建海水淡化厂 1 座, 分期建设,土建按照远期 3 万吨/日规模一次性建设, 设备近期 1 万吨/日规模配备, 总建筑面积 8113.5 平方米。 主要建设主厂房、综合楼以及沉淀池、 滤池、 海水清水池、 中间产水池、 后矿化池、 清水池、 取水泵房、 供水泵房、 药品仓库及厂区道路、 管线、 绿化等, 并购置安装 5000 吨/日规模海水淡化设备二套。项目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菜园镇小关岙村。
2、最高限价: 13446.2279万元。
3、工期要求:设计、施工、采购安装、调试总工期为600日历天(其中综合楼接到业主开工通知后40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及图纸审查期90日历天)。
4、招标范围:菜园镇海水淡化厂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安装、调试等,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设计:根据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方案批复)、招标文件等要求,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内容的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及相应的设计审查及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等工作;
(2)报建手续: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工程建设、设计及施工许可的审批、报建、开工、验收等手续;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
(3)采购:负责本工程所需的一切设备、材料(招标人供应的材料设备除外)的采购、运输和保管。所采购的设备、材料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施工:负责完成本工程招标范围、招标人要求及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构建筑物以及附属设施的市政、土建、园林、设备采购安装、管线、水电安装以及地上管线及其他障碍物迁移、场地平整以及为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所有红线内外的临时设施和场地恢复及竣工验收等,达到施工质量合格标准;
(5)调试及试运行等:须按规定完成水厂水质、能耗、产能达标调试,主要内容:①负责项目的调试及试运行工作,提供试运行期间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调试完成后试运行期为90日历天,并承担相关费用;②人员培训;③工程质量质保期内的质保服务;④项目达到移交要求后按时交付招标人;⑤设计使用年限内提供技术服务;⑥其他相关服务;
(6)竣工验收:须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需以承包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工程竣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按规定提交全部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
(7)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负责整个工程的施工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
三、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企业营业执照(若是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真实有效;
2、企业(联合体)资质及业绩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③中的要求):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工程是指海水淡化新建或扩建工程,如为综合类工程的,需提供施工图资料等证明海水淡化产能,否则该业绩不予承认。(若是联合体投标的,需牵头方业绩)
3、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二项资格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员工)。
②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专业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两项资格要求)
①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注册在设计单位员工。)
②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需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若为联合体投标, 须为注册在施工单位员工。)
5、企业(若是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6、诚信承诺(若是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承诺书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并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
7、项目总负责人近二年承接的项目:提供《项目总负责人两年内在建和已完工程情况表》,必须由项目总负责人签字,且内容真实有效。
8、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二年承接的项目: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两年内在建和已完工程情况表》,必须由施工项目负责人签字,且内容真实有效。
9、施工企业还须满足下列要求:
(1)安全生产许可证:真实有效;
(2)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必须具有A类安全考核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任职文件;
10、项目班子配置:项目总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班子五大员配备齐全,且五大员资格证书专业符合本工程资质专业要求,安全员须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配备符合建质[2008]91号文件规定、持证上岗。项目班子成员均应有本企业有效的社保证明(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需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11、企业(若是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及项目总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企业法人(若是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及项目总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中须近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13、除组成同一联合体的情况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14、舟山市外施工企业在中标备案前应到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办理市外进舟企业联系卡,上述“中标备案前”是指公示期结束5个工作日内。浙江省外设计企业,投标时必须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有效备案证明。
1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有相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双方应当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2日在嵊泗县招标投标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须自行登陆“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
xxxx://xxxxx.xxxxxxxx.xxx.xx),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购买CA数字证书。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0000000000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
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答疑、xx)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4、中标人确定后,工程施工、材料设备交易项目的进场交易费将中标人承担。具体收费标准请咨询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嵊泗分中心。
五.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580-6203355 0580-6203360
注:后续相关信息见嵊泗县招标投标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