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黔西南州 2018 年秋季动物疫苗采购项目 A 包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活疫苗
贵州慧立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黔西南州农业委员会
黔西南州 2018 年秋季动物疫苗采购项目采 购 文 件
(2018 年 6 月)
项目名称:黔西南州 2018 年秋季动物疫苗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类别: 货物
项目编号:州公易采【201806】-127 号-1
采购人:黔西南州农业委员会
详细地址:xxxxxxxxx 00 x
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代理机构: 贵州慧立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贵州省兴义市桔山大道兴车汇旁
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贵州慧立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 6
第三章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9
第一节评标办法 12
第二节评分标准 12
第三节废标条款 23
第四节无效标条款 23
第二部分通用部分 24
第五章政府采购程序 24
第一节发布采购公告 24
第三节交纳投标保证金 25
第四节递交响应文件 26
第五节开标 26
第六节评标 28
第七节发布中标公告 33
第八节支付代理服务费 33
第九节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4
第十节退还投标保证金 34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 35
第一节主要条款 35
第二节拟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 41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编制规范 44
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编制 44
第一节编制要求 44
第二节投标文件组成 45
第三节投标文件格式范本 46
1、项目名称:黔西南州 2018 年秋季动物疫苗采购项目 A 包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活疫苗
(JXA1-R 株)B 包猪瘟活疫苗(细胞源)
2、项目编号:州公易采【201806】-127 号-1
3、项目序列号:州公易采【201806】-127 号-1
4、项目联系人:xxx
0、项目联系电话:00000000000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A 包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活疫苗(JXA1-R 株),B 包猪瘟活疫苗(细胞源)
(2)采购数量:一批
(3)采购预算:249.4000 元,A 包 1952000.00 元,B 包 542000.00 元 (4)最高限价:249.4000 元,A 包 1952000.00 元,B 包 542000.00 元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黔西南州 2018 年秋季动物疫苗采购项目 A 包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活疫苗(JXA1-R 株),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A 包、B 包一般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有效的县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有效的国家农业部颁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批准文号(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 GMP 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5)提供有效的近两年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认可的竞标疫苗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xx诚信风险管理的通知》(州委办〔2017〕103 号)文件规定的红色(高风险)登记的情形。(备注:本条款所列内容各投标人可不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以交易中心的评标现场提交给评标委员会的数据资料作为评审依据。各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交易中心书面申请核实。)
注: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投标供应商需自行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CA 密匙),若电子开评标过程中有技术性问题等原因不能解决,以纸质版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殊资格要求无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 年 6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起至 2018 年 7 月 23 日 11
时 00 分。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成功,网上下载(点击此链接: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可直接跳转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必须在网上报名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加招标,技术支持电话: 0000-0000000 技术支持 QQ:241064630。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报名成功后直接下载。
(4)招标文件售价:A 包 150 元,B 包 150 元(含电子文档)。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 年 7 月 24 日 09 时 10 分。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 年 7 月 24 日 09 时 10 分。
12、开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义市会展中心 D 区桔山广场旁)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A 包 50000.00 元,B 包 10000.00 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到账截止时间:2018 年 6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至 2018 年
7 月 24 日 09 时 10 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建议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两日前交纳到账,不接受非基本账户汇入及现金交纳的保证金。
(4)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义分行帐号:00000000000000000
汇入行行号:313707038115(此行号用于汇款时查询准确的开户行)
备注说明:(1)本项目采纳的都是随机码保证金方式;(2)随机码获取:投标单位报名每个项目成功后都会生成一个随机码;(3)汇款时:投标人汇款时必须在备注栏填写对应项目生成的随机码。填写随机码要求:必须是完整的、清晰可见的(不能填写特殊字符如‘*’或其他不是正常的汉字或者文字);(4)入款方式支持柜台转账,网银转账,系统递交保证金方式,建议投标单位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2 个工作日缴纳,以便保证金及时到账;保证金到账后无需到交易中心换取保证金收据,保证金退还也无需办理手续。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缴纳为准;(5)入账时入账打款单上的信息必须与单位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6)如果不一致请务必打款前修改自己的诚信库信息保持一致。
14、PPP 项目:否
15、采购人名称:黔西南州农业委员会
联系地址:xxxxxxxxx 00 x项目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招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监狱企业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慧立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贵州省兴义市桔山大道兴车汇旁
项目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本项目为黔西南州 2018 年秋季动物疫苗采购项目 A 包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活疫苗(JXA1-R 株)。
二、采购预算
x项目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A 包采购预算为壹佰玖拾伍万贰仟元整( 小写
¥1952000.00)
三、招标文件解释权
x项目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四、采 购 人
1.采购人名称:黔西南州农业委员会
2.地 址:xxxxxxxxx 00 x
3.联 系 人:xxx
0.联系电话/传真:00000000000
5.电子邮箱: /
五、代理机构
1.名称: 贵州慧立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贵州省兴义市桔山大道兴车汇旁
3.联系人: xxx
4.联系电话/传真:00000000000
5.电子邮箱: /
六、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000-0000000
详细地址: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遵义路
七、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一、货物范围
x项目采购的货物来源范围要求为合法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代购,货物没
在营业执照范围内的需提供企业所在地工商部门出具的生产证明材料。
二、货物须满足的规范、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技术、规范标准。
(1)一般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本次采购生产范围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有效的县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有效的国家农业部颁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批准文号(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 GMP 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5)提供有效的近两年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认可的竞标疫苗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特殊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采购名称 | 数量 | |
高致病性猪蓝耳 病 活 疫 苗 (JXA1-R 株) | 122 万头份 | 1、疫苗质量核心指标:签发日期为 2017 年以来的批签发报告,连 续 3 个批次计算疫苗病毒含量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105.0TCID 50 (国家标准)。 2、在-15℃或 2-8℃(耐热保护)保存 18 个月免疫效价不降; 3、免疫后 15 天产生免疫力,免疫期为 6 个月。 4、规格 20 头份/瓶。 |
注:1、根据主要性能指标填写“技术规格响应表”,必须据实填写,有参数要求的,应填写货物的技术数据及国家技术标准和内控标准,不得只填写“响应”,否则因此造成评标困难,由投标商自己负责。 2、每一个品目产品瓶装只能报同一包装规格,凡是填报两个以上规格的视作负偏离,不给评分。 3、各品目只能报一个瓶装规格,以小于招标瓶装规格要求为优。 4、各品目中标人,必须按疫苗实际成交量的 0.5%免费配送肾上腺素作为免疫副反应急救药品。 |
第二节商务要求
交货期:疫苗交货时间和实际交货数量按合同或采购方通知执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验收标准、规范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验收标准和合同约定等相关要求。
三、售后服务
1、中标企业根据疫苗使用后实际发生副反应情况,按不超过成交总金额的 3%向采购方使用单位或养殖户提供疫苗免疫副反应处置补助经费,由发生反应的使用单位或养殖户通过甲方通知乙方后汇往使用单位(需提供正式发票)或养殖户,用于处置畜禽免疫副反应治疗费用及免疫副反应死亡畜禽损失补偿费用。中标企业按疫苗实际成交量的 0.5%配送肾上腺素作为免疫副反应急救药品。疫苗注射后造成动物大面积严重反应死亡或免疫失败,乙方应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疫苗副反应处置方案》进行处置,除以上补助经费以外仍存在不足部分,应由双方共同认定核准后,由乙方全部予以补足。若未发生副反应或实际发生比例不到 3%时,剩余部分用于提供动物疫病诊断试剂。
2、中标企业按成交金额的 5%向采购方提供动物疫病监测诊断试剂。
3、中标企业向采购方提供免疫技术培训,培训由中标企业组织或与培训机构(酒店)结算,培训费用为成交金额的 4%。
4、采购方在中标企业提供的中标疫苗中抽样,用于开展免疫效果监测,若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免疫保护水平,发生疫苗质量问题,供应商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5、中标企业在合同承诺的期限内对所提供货物的使用情况实施全程技术支持和跟踪服务。
6、中标企业对注射疫苗大面积应激副反应应急处置机制的建立及损失赔偿方式:在注射疫苗后出现大面积副反应,中标企业应在 24 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抵达现场开展调查,对事故责任进行分析,经双方确认为疫苗质量引发的副反应死亡的畜禽,中标企业应当对农户进行赔偿和提供副反应治疗处置费用。
7、对因疫苗质量引发的免疫失败或引发疫情的责任事故,要有具体的应急处置预案,以及相应的损失赔偿方式。
8、配送相应数量稀释水。
四、质保期
质保期 12 个月,由中标供应商派专业人员随冷藏车押运疫苗,送达采购方指定地点:黔西南州畜牧水产局疫苗冷库。如出现质量问题采购方电话通知,中标供应商应在 24 小时内派人到现场解决。
五、付款方式与质量保证金
x项目采购的疫苗为 2018 年秋季(9 月 1 日前)供货,中标供应商按要求供货完成后,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据实结清货款。在款项结算时,中标方需提供符合国家财税法规定制度的正规税务发票。
六、履约保证金
无
七、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
八、其他要求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进行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标专家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审因素及其分值进行综合评分后,以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1 至 3 家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一、评分因素
1、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技术因素和商务因素。评分因素详见评分表。评标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标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打分。
2、交货期、质保期、付款条件。
3、投标人的综合实力,经营状况。
4、投标合理性,有无履行合同的能力,能提供最佳售后服务。
二、评分标准
1.初步审查(资格性评审未通过的,不再进入评分项目的评比)
初 步 审 查 表
项目名称:黔西南州 2018 年秋季动物疫苗采购项目 A 包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活疫苗(JXA1-R 株)项目编号:州公易采【201806】-127 号-1
评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 年 7 月 24 日
一、资格性审查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资格要求 | 供应商 1 | 供应商 2 | 供应商 3 | |
1 | 经营资格审查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
2 | 提供有效的县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
3 | 提供有效的国家农业部颁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批准文号(复印件加盖单位公 章、原件备查) | ||||
4 | 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 GMP 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 ||||
5 | 提供有效的近两年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认可的竞标疫苗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 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 ||||
6 | 投标供应商不得 存在《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 黔 | 1 投标人(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 投标人(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 |
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xx诚信风险管理的通知》 ( 州 委 办 字 〔2018〕103 号)规定的红色(高风险)等级的情形。 | 人的 3 近三年被认定存在《贵州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4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相关部门处以禁止参加投标或政府采购活动的 备注:本条款所列内容各投标人可不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以交易中心的评标现场提交给评标委员会的数据资料作为评审依据。各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交易中心书面申请核实。 | ||||
二、符合性审查 | |||||
7 | 商务符合性 | 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是否全部满足,审查是否通过 | |||
三、无效标审查 | |||||
8 | 无效标审查 | 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四节无效标条款规定,审查是否通过 | |||
初步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 | |||||
评标专家(签字): |
1.评分表
评 分 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 分 标 准 | |
1 | 投标报价 30 | 30 | 价格分统一采用基准价法计算,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取所有有效投标价格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各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本投标人投标价×3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及《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精神,投标人被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微型企业所生产的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价给予 6%的扣除,即:评标报价=属于小微企业货物部分投标总价×(1-6%)+其它部分货物投标总价。 | |
2 | 技术 33 | 疫苗质量 | 6 | 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得 6 分。必须附投标产品 2017 或 2018 年度国家认可检验机构的检测报告 3 份以上。(原件备查) |
规格 | 2 | 投标疫苗瓶装规格符合或小于采购要求的得 2 分,不符合不得分。 | ||
保存条件 | 9 | 根据投标产品说明书进行打分,依据保存条件-15℃保存得 5 分,2-8℃保存并加有耐热保护剂得 9 分。 | ||
产品技术先进情况 | 10 | 提供投标产品或投标产品工艺制造技术相关部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得相应分值:1、产品核心技术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得 6 分;2、该产品生产工艺等获得国家相关发明专利的得 4 分。不提供不得分。 | ||
县、区级用户对疫苗质量情况反映 | 6 | 提供投标产品县(区)级用户反馈情况 10 份以上,并且对 疫苗质量和服务情况反应好的得 6 分;4-9 份的得 4 分;1-3 份的得 2 分,没有或反映较差的不得分。 |
3 | 商务 37 | 产品质量承诺 | 3 | 对发生质量问题做出实质性承诺,且承诺最优的得 3 分,较 好的得 2 分,一般的得 1 分,差的不得分。 |
运输和 交货要求 | 3 | 按货物的保存条件规定全程冷藏温度监控纪录,派员押运, (提前通知、交递详尽交货清单等),详细运货计划具体实施完善并承诺及时响应的得 3 分;不承诺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
赠送诊断试剂费 | 8 | 承诺提供诊断试剂费比例 5%得 8 分,未作出承诺的不得分。 | ||
售后服务 | 8 | 对免疫死亡及副反应处置做出承诺,承诺费用比例3%得2 分,未承诺的不得分; 2、承诺技术培训比例 4%的得 3 分,未承诺的不得分。 3、制定有完善、合理的产品使用指导方案,承诺具体可行的得 3 分,不承诺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
销售业绩 | 5 | 提供投标产品近 3 年(2016、2017、2018)业绩 5 个得 1 分, 每增加 1 个加 1 分,满分 5 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备查) | ||
合同履约诚信评价 | 3 | 提供近 3 年(2016、2017、2018)10 份及以上对应中标省(市)级动物防疫机构对产品和服务满意证明材料的得3 分,5-9 份的得 2 分,1-4 份的得 1 分,没有的不得分。 | ||
投标文件 | 2 | 投标书必须按照不同的品目分别编制成册,投标书内容详尽、完整、编排有序、页码清晰、有技术及商务偏离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2 分,一般的得 1 分。不按照品目独立编制成册的不得分。 | ||
公司综合实力 | 5 | 公司综合实力从企业规模、销售情况、市场占有率、研发队伍、售后服务队伍、技术人员、技术水平等方面进行说明。公司综合实力强的得 5 分,较好的得 3 分,一般得 1 分。 | ||
合计 | 100 | |||
评标专家签字; |
2. 价格分的计算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供应商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
(1)中小企业价格扣除
根据《政府招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产品给予 6%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供应商有效。
注: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2)货物类采购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 30%至 60%;服务类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 10%至 30%。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服务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
(3)价格分值计算表:
价 格 分 值 计 算 表
项目名称:黔西南州 2018 年秋季动物疫苗采购项目 A 包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活疫苗
(JXA1-R 株)
项目编号:州公易采【201806】-127 号-1
评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 年 7 月 24 日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 价(元) | 中小企业给予 6%价格扣 | 评标基准价(元) | 价格分值 | 得分 |
除后报价 (元) | ||||||
1 | 0.00 | |||||
2 | 0.00 | |||||
3 | 0.00 | |||||
4 | 0.00 |
注:中小企业价格扣除仅对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价的供应商有效。评审专家(签字):
扣分因素的评审和评分
扣分项及分值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 1 | 供 应商 3 | 供应商 3 |
扣分项 | 扣分分值标准 | |||
投标人与其他交易主体发生不正当经济往来的扣分标准(橙色)具体扣分标准详见附表 1 | ||||
不得存在州委办[2017]103 号 文件规定的橙色(中风险)等级的情形。 | (说明:1.此数据由协同监督领导小组提供,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评标时提供给评标专家。2.投标人不xx诚信得分=被扣分分值 *10%(投标人不xx诚信得分≤10)。 3.本扣分因素为单列扣分,若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扣分因素出现重复,则累加使用。 4.本表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 |||
投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不诚信扣分标准 (橙色)具体扣分标准详见附表 2 | ||||
(说明:1.此数据由各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评标时提供给评标专家。 2.投标人不xx诚信得分=被扣分分值*10% (投标人不xx诚信得分≤10)。3.本扣分因 素为单列扣分,若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扣分 |
因素出现重复,则累加使用。) | ||||
扣分分值 10 分 | ||||
评审专家(签字): |
额外加分表
供应商名称 评分项及分值 | 供应商 1 | 供 应商 3 | 供应商 3 | ||
评分项 | 分值标准 | ||||
据黔财采﹝2014﹞15 号,所投产品属 | |||||
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 | |||||
节能环保产品加分项(2 分) | 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 品除外),每一项加 0.3 分;所投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 | 0-2 分 | |||
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 | |||||
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超过 2 分。 | |||||
对投标主产品加分项 (3 分) | 据黔财采﹝2014﹞15 号,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加 3 分,最高不超过 3 分。 | 0-3 分 | |||
注: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 项目预算金额 50%加以确定。 | |||||
得分 | 5 分 | ||||
评审专家(签字): |
评 分 汇 总 表
项目名称:黔西南州 2018 年秋季动物疫苗采购项目 A 包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活疫苗
(JXA1-R 株)
项目编号:州公易采【201806】-127 号-1
评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 年 7 月 24 日
评委 | 供应商 1 | 供应商 2 | 供应商 3 | 供应商 4 |
总分 | ||||
平均分 | ||||
排序 |
评审专家(签名):
附表 1、投标人与其他交易主体发生不正当经济往来的扣分标准(橙色)
被扣分主体 | 类别 | 具体情形 | 扣 分 分 值 |
依照建立的xx 诚 信 数 据库。投标人或对挂靠本单位或承接分包工程(含劳务分包)的公司或个人未监督到位,与其他交易主体发生不正当经济往来的。 | 涉及金额 | 涉及金额单笔在 5 万元以下的 | 5 |
涉及金额单笔在 5 万元以上 10 万以下的 | 10 | ||
涉及金额单笔在 10 万元以上 50 万以下的 | 30 | ||
涉及金额单笔在 50 万元以上 100 万以下的 | 50 | ||
涉及金额单笔在 100 万元以上 | 100 | ||
涉 及 国 家干 部 被 处理 | 涉及国家公职人员被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处 分的 | 5 | |
涉及国家公职人员被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 过、记大过处分的 | 10 | ||
涉及国家公职人员被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降 级处分的 | 20 | ||
涉及国家公职人员被留党察看或撤职处分的 | 30 | ||
涉及国家公职人员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处 分的 | 50 | ||
涉 及 干 部级别 | 涉及乡(科)级干部的 | 5 | |
涉及乡(科)级以下干部的 | 10 | ||
涉及县(处)级干部的 | 30 | ||
涉及厅(局)级及以上干部的 | 50 | ||
涉及次数 | 涉及 3 次以下的 | 5 | |
涉及 3 次以上 5 次以下的 | 10 | ||
涉及 5 次以上 10 次以下的 | 30 | ||
涉及 10 次以上的 | 50 | ||
说明:1.此数据由协同监督领导小组提供,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评标时提供给评标专家 2.投标人不xx诚信得分=被扣分分值*10%(投标人不xx诚信得分≤10)。 3.本扣分因素为单列扣分,若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扣分因素出现重复,则累加使用。 4.本表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
附表 2、投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不诚信扣分标准(橙色)
序号 | 具体扣分类别 | 扣分详细情形 | 扣分分值 |
1 | 投标人(供应商)或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的。 | 一次扣 10 分 | 10 |
2 | 投标人在近三年被认定存在《贵州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较重失信行为的。 | 一次扣 10 分 | 10 |
3 | 近三年被相关部门处以行政处罚的。 | 被处以警告的一次扣 5 分 | 5 |
被处以警告以上处罚的一次扣 10 分 | 10 | ||
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被处罚的一次扣 10 分 | 10 | ||
串通投标被行政处罚的一次扣 10 分 | 10 | ||
4 | 近三年有中标后有过放弃中标情 形的。 | 一次扣 5 分 | 5 |
说明:1.此数据由各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评标时提供给评标专家。 2.投标人不xx诚信得分=被扣分分值*10%(投标人不xx诚信得分≤10)。 3.本扣分因素为单列扣分,若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扣分因素出现重复,则累加使用。 |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项目评审终止:
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评审,且不计算入投标供应商家数:
1.上传的投标文件不完整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及签字的;
2.供应商不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未声明哪一个报价有效的;
4.投标报价高于财政采购预算采购人无法支付的;
5.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响应的;
6.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7.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8.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售后服务等不能诚信履约,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其报价属恶意竞争行为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0.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投标的;
12.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xx诚信风险管理的通知》(州委办字〔2017〕103 号)规
定的红色(高风险)等级的情形。
1)招标代理机构或其法定代表人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近三年有违法犯罪记录
的;
2)招标代理机构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近三年被认定存在《贵州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
严重失信行为的;
4)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被相关部门处以禁止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
一、公告发布媒体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xxxx://xxx.xxx.xxx.xx ) 、贵州省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媒体。
二、变更公告
x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发布技术参数、开评标时间调整等有关内容的变更公告。供应商须关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变更公告栏及其他有关网站和媒体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变更公告。变更公告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购买时间
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
二、购买方式
按本项目公告确定的方式进行购买。
三、文件售价
人民币 150.00 元(售后不退)。
四、采购文件的质疑、答复和变更
(一)采购文件的质疑: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对技术规格及其他条件不清楚,或采购文件具有不合理、不公平、歧视性、限制性、指向性条款损害潜在供应商权益的,或供应商有疑问的其他事项,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5 日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期内不递交质疑函的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采购文件及补充变更的所有内容。
1.质疑文件递交要求:质疑须以书面形式提出,提交的质疑函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
质疑范本提交,否则不予接收。质疑函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一份送本项目代理机构,一份送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中心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受理无效的或质疑期满后提出的质疑。
2.质疑文件递交地点:
代理机构: 贵州慧立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名称)详细地址:贵州省兴义市桔山大道兴车汇旁
联 系 人:xxx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详细地址:兴义市会展中心 D 区桔山广场旁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二)采购文件的质疑答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后,需在 7 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必要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须将答复内容以变更公告的形式向所有潜在供应商发布。
(三)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质疑情况和项目实际需要,以补充文件或变更文件的形式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补充变更文件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所有采购文件的补充、变更将以变更公告形式发布。
(四)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部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000-0000000
详细地址: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遵义路
一、交纳金额
A 包:人民币¥50000.00 元
二、交纳方式
投标供应商需从基本账户转出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义分行帐号:00000000000000000
汇入行行号:313707038115(此行号用于汇款时查询准确的开户行)
三、交纳要求
1、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不得由他人账户代交。
2、(1)本项目采纳的都是随机码保证金方式;(2)随机码获取:投标单位报名每个项目成功后都会生成一个随机码;(3)汇款时:投标人汇款时必须在备注栏填写对应项目生成的随机码。填写随机码要求:必须是完整的、清晰可见的(不能填写特殊字符如‘*’或其他不是正常的汉字或者文字);(4)入款方式支持柜台转账,网银转账,系统递交保证金方式,建议投标单位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2 个工作日缴纳,以便保证金及时到账;保证金到账后无需到交易中心换取保证金收据,保证金退还也无需办理手续。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缴纳为准;(5)入账时入账打款单上的信息必须与单位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6)如果不一致请务必打款前修改自己的诚信库信息保持一致。
四、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同投标有效期一致
一、递交时间
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有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登记。不接受逾时、未按要求封装的投标文件)。
二、递交地点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LED 屏显示的具体开标室)。地址: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义市会展中心 D 区桔山广场旁)。
三、递交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 一 份、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1 份(电子文档用 U 盘制作,不加密,须注明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待开标结束后中标单位需向代理公司提供投标文件副本四份)。递交文件不完整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开标时间
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发布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
二、开标地点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LED 屏显示的具体开标室)。地址: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义市会展中心 D 区桔山广场旁)。
三、开标流程
采购人在本项目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所用 CA 密匙准时参加开标会。投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自行解密,采购人辅助解密。由于投标供应商的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1.会议准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到开标室组织采购人、供应商、监督部门相关人员签到。并将开评标环节所需表格文档资料填写、准备齐全。
2.宣读纪律:开标时间到,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开标会开始,并宣读开标会会场纪律和注意事项。
3.开标验证:开标前,由监督部门核验投标人代表合法身份,验证内容包含: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见第七章附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验证不予通过的,须提前退场。(身份验证资料需单独提供)
4.开标唱标:以上内容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按供应商签到顺序依次当众拆封,并宣读开标一览表中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交货期、投标声明等相关内容。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唱标的投标文件,不能进入评标程序。
5.开标记录: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唱标内容进行记录,开标记录表由采购人代表和监督人员签字确认。若供应商代表对开标唱标有异议的,可举手示意,待核验身份后提出异议。
6.会议结束:开标唱标完毕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开标会结束,并宣读评标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开标会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须即刻将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完整的移送到评标室。
四、供应商需单独提交的证明文件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有效的县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有效的国家农业部颁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批准文号(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 GMP 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5)提供有效的近两年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认可的竞标疫苗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6)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xx诚信风险管理的通知》(州委办字〔2017〕103 号)规定的红色(高风险)等级的情形。
1)投标人(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投标人(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近三年被认定存在《贵州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
严重失信行为的
4)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相关部门处以禁止参加投标或政府采购活动的
备注:本(6)条款所列内容各投标人可不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以交易中心的评标现场提交给评标委员会的数据资料作为评审依据。各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交易中心书面申请核实。
1)-5)资格审查资料需单独提交一份,在开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各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料递交不齐全或审查不通过的须提前退场,不得参与评标。
一、评标时间
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发布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
二、评标地点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推选出一名评标组长,由评标组长按照以下流程组织评标:
(一)初步审查:评标委员会依照《初步审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详细审查环节。未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参与详细审查。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评标工作结束。
1.资格性检查:评标委员会根据《初步审查表》中所列供应商资格要求,对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二)详细审查:拆封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依照《详细审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详细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评分环节。未通过详细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参与评分和中标候选人推荐。通过详细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评标工作结束。
1.商务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作了实质性响应,即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或响应招标文件商务方面的要求。商务符合性:质保、售后服务、交货期、投标有效期、付款条件、综合实力等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不低于成本报价,不高于采购预算价;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等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无实质性负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
2.无效标检查:依照本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规定审查供应商是否为有效投标。
(二)专家评分:评标专家严格按照评分表逐项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评分依据为投标文件提供的有效资料。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资料、未明确的内容,评标专家不得以个人的意愿、猜想、推测等方式得出的结论作为评分依据。评标专家须独立评分,不得相互抄袭评分分值(价格分除外)。
(三)评分汇总:评标组长将各评审专家的评分表汇总到评分汇总表,评分汇总表
保留两位小数,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对供应商进行推荐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和商务优劣顺序排列。评分表交由评标组长汇总后,评标专家不得再更改各项打分分值(价格分及总分计算错误除外)。
(四)评标报告:评标组长根据评分汇总情况及排序情况,主持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按规定需涵盖公告发布情况、开评标情况、推荐排序及有关需要说明的情况等。评标委员会成员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
(五)评审复核:评标委员会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进行复核。评标委员会可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中存在的遗漏或偏差进行修正,完成复核后,确定评标结果及推荐排序。
(六)评标结束: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并复核无误后,由评标组长宣布评标工作结束。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理好评标资料,并发放评审费用后评标专家方可离开评标区。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不得擅自离开评标区或进入其他评标室。
注:
(1)当初步审查结果确定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或招标文件存在重大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或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评标程序终止。
(2)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人员均不得泄露。
(3)开标、评标过程由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相关录音录像资料由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以便为财政、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处理项目相关事宜提供资料。
(4)演示:如项目有演示需求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组织。
(5)评标过程中,如需出具统一意见但评标专家意见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
四、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省专家库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4 人和采购人代表 1 人共
5 人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单数。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经济有效的原则,按照评标程序,依法依规,根据采购文件所列评标标准,独立、认真、负责地开展评审工作,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一)享有的权利:
1.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2.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
4.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承担的义务:
1.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经济有效的评审意见;
2.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3.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4.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询标与澄清
(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含义不明、表述不清、有歧义等情况,实质性影响评审结果的,评标委员会可书面向供应商进行询标,要求供应商对询问的问题进行澄清。供应商须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内进行书面答疑和澄清。供应商未在通知的时间内进行答疑和澄清的,视为放弃澄清。
(二)供应商的答疑和澄清须为书面形式,须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书面澄清文件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澄清和补正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供应商的澄清补正不得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不公正的结果或影响,如有,评标委员会应拒绝其澄清。
(四)根据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州委办字〔2017〕103 号,对被列为橙色(中风险等级)的报价供应商进行扣分,具体扣分标准和计算方法详见附件 1 和附件 2,
两部分扣分相加为投标最终被扣分分值。每扣一分,其投标价格上浮 1%计算评标价。
附表 1、投标人与其他交易主体发生不正当经济往来的扣分标准(橙色)
被扣分主体 | 类别 | 具体情形 | 扣分分值 |
依照建立的xx 诚 信 数 据库。投标人或对挂靠本单位或承接分包工程(含劳务分包)的公司或个人未监督到位,与其他交易主体发生不正当经济往来的。 | 涉及金额 | 涉及金额单笔在 5 万元以下的 | 5 |
涉及金额单笔在 5 万元以上 10 万以下的 | 10 | ||
涉及金额单笔在 10 万元以上 50 万以下的 | 30 | ||
涉及金额单笔在 50 万元以上 100 万以下的 | 50 | ||
涉及金额单笔在 100 万元以上 | 100 | ||
涉 及 国 家干 部 被 处理 | 涉及国家公职人员被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处 分的 | 5 | |
涉及国家公职人员被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 过、记大过处分的 | 10 | ||
涉及国家公职人员被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降 级处分的 | 20 | ||
涉及国家公职人员被留党察看或撤职处分的 | 30 | ||
涉及国家公职人员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处 分的 | 50 | ||
涉 及 干 部级别 | 涉及乡(科)级干部的 | 5 | |
涉及乡(科)级以下干部的 | 10 | ||
涉及县(处)级干部的 | 30 | ||
涉及厅(局)级及以上干部的 | 50 | ||
涉及次数 | 涉及 3 次以下的 | 5 | |
涉及 3 次以上 5 次以下的 | 10 | ||
涉及 5 次以上 10 次以下的 | 30 | ||
涉及 10 次以上的 | 50 | ||
说明:1.此数据由协同监督领导小组提供,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评标时提供给评标专家 2.投标人不xx诚信得分=被扣分分值*10%(投标人不xx诚信得分≤10)。 3.本扣分因素为单列扣分,若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扣分因素出现重复,则累加使用。 4.本表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
附表 2、投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不诚信扣分标准(橙色)
序号 | 具体扣分类别 | 扣分详细情形 | 扣分分值 |
1 | 投标人(供应商)或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的。 | 一次扣 10 分 | 10 |
2 | 投标人在近三年被认定存在《贵州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较重失信行为的。 | 一次扣 10 分 | 10 |
3 | 近三年被相关部门处以行政处罚的。 | 被处以警告的一次扣 5 分 | 5 |
被处以警告以上处罚的一次扣 10 分 | 10 | ||
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被处罚的一次扣 10 分 | 10 | ||
串通投标被行政处罚的一次扣 10 分 | 10 | ||
4 | 近三年有中标后有过放弃中标情 形的。 | 一次扣 5 分 | 5 |
说明:1.此数据由各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评标时提供给评标专家。 2.投标人不xx诚信得分=被扣分分值*10%(投标人不xx诚信得分≤10)。 3.本扣分因素为单列扣分,若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扣分因素出现重复,则累加使用。 |
六、投标报价的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以上办法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一、公告发布媒体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xxxx://xxx.xxx.xxx.xx ) 、贵州省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媒体。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评标报告将中标候选人推荐排序及相关评标结果进行公告。供应商可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其他相关网站查询评标结果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
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标、成交公告期结束后,若未收到任何质疑投诉,采购人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黔西南州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证明书》。
二、中标结果公告的质疑投诉
(一)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该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做出答复。供应商若对
中标公告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须有被质疑单位名称、质疑事项、举证材料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受理无效的或质疑期满后提出的质疑。
(二)投诉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规定期限内未对供应商的质疑进行答复的,供应商可向采购人的同级财政部门进行投诉。
监督部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000-0000000
详细地址: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遵义路
一、收费标准
由中标单位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包干价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二、支付方式
招标工作结束后 3 日内,发放成交通知书时中标单位一次性付清给代理机构。中标服务费可采取现金、银行汇款、电汇款或其他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进行支付。
三、 账户信息
户 名: 贵州慧立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账 号: 2402070409022500227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南浦路支行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或不按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二、合同内容
x项目拟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见第六章有关内容。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须按照本项 目的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所载内容,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内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第十节退还投标保证金
一、退回时间
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可申请退还,未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申请退还,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受理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二、退还方式
退还时实行“原路返回”方式。
三、提交资料
中标供应商退保时,须将已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原件上传一份交至交易中心系统中后方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无须提交资料,直接提交申请退保。
1.供应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列行为的;
2.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内,供应商撤回投标文件的;
3.中标供应商不按规定支付招标服务费的;
4.违反《投标申请书》有关条款的;
5.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投标的,需在至少在开标前一天提交书面的放弃函,若未提交了放弃函又未按时参加投标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是指采购人与投标人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采购人与投标人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构成合同的文件。
1.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投标人在正确地完成履行合同义务后来采购人应支付给投标人的价格。
1.3“货物”系指投标人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
1.4“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投标人承担与供应设备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和合同中规定投标人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1.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1.6“采购人”系指所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采购人。
1.7“投标人”系指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的提供本合同项货物和服务的投标人。
1.8“天”、“日”指日历天数。
2.适用性
2.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是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国家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3.使用合同和资料
3.1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理机构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3.2 没有买方事先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 3.1 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3.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 3.1 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给买方。
4.知识产权
4.1 卖方应保证,采购单位在使用该货物、服务及其任何一部份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
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如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包装
5.1 投标人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及防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和长途运输。投标人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保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损坏和丢失的责任和费用。
5.2 包装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包装箱外应附有发货清单。
6.交货方式
6.1 交货方式为项目指定地点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保险和储存,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2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 10 天以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备妥交货日期通知对方。
6.3 卖方装运的货物必须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种类数量。否则,一切后果均由卖方承担。
6.4 如果由于卖方的责任,合同货物需要补充或更换,则货物须由卖方交到现场且到达现场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应由卖方负担。
6.5 如果由于卖方的责任导致合同货物在运输途中丢失或损坏,卖方有责任及时补充供应丢失或损坏的货物,全部费用由卖方负担。
7.伴随服务
7.1 卖方应提供“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所有的服务。为履行要求的服务的报价包括在合同价中。
8.保证
8.1 符合“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的要求。
9.检查和验收
9.1 买方或其授权代表应有权检验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货物数量及品种要求。
9.2 检验在货物的交货地点进行。检验人员应能得到全面合理的设施和协助,买方不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9.3 如果任何被检验的结果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以满足规格的要求。
9.4 货物抵达现场后,买方将责成项目单位(最终用户)对货物的质量、数量进行检验,并分别向买方和卖方同时出具交货后的检查书(签字确认)。
9.5 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数量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10.索赔
10.1 如果投标人对偏差负有责任而采购人在合同条款第 11 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质量等问题提出了索赔,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同意的下列方式来解决索赔事宜:
投标人同意退货物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物采购合同退款还给采购人,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10.2 如果在采购人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 天),投标人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投标人接受。如投标人未能在采购人发出索赔通知(30 天)内或采购人同意延长期限内,按照采购人同意的上述规定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采购人将从未付货物款中扣回索赔金额。
11.付款
11.1 付款方式:。
12.违约赔偿
12.1 除合同第十四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 1%计收。一周按 7 天计算,不足 7 天的按一周计算。如果达两周以上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2.2 除合同第 15 条规定外,如果买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时间或数额支付货款,卖方可
要求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具体数额经由双方商定。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时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3.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的 7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13.3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3 日内达成进一步的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4.税费
14.1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15.合同争议的解决
15.1 合同实施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不能解决,报黔西南州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调解决,仍不能解决应提交黔西南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直至人民法院。
15.2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的部分应继续执行。
16.违约解除合同
16.1 在卖方出现下列违规行为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
16.1.1 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全部或部份货物按合同第 12.1 的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
16.1.2 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16.1.3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6.1.3.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
16.1.3.1.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16.1.3.1.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买方的利益行为。
16.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 16.1 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全部或部分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能解除的部分。
17.转让和分包
17.1 本项目不允许转让和分包
18.破产终止合同
18.1 如果卖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买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单方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9.合同修改
19.1 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给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
20.通知
20.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1.计量单位
21.1 除技术范围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2.适用法律
22.2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3.1 无
24.合同生效和其它
24.1 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4.2 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5.合同生效及其它
25.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25.2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
技术规格
交货时间及交货批次服务承诺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后于 年 月 日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信守。
甲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项目编号: )获取以下货物和伴随服务(见合同条款一),并接受了乙方以总金额(大写): 元整提供上述货物和服务的报价(以下简称“合同价”)。
一、货物需求一览表
单 位:人民币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原产地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总 计:人民币 ¥ |
二、交货时间、地点和有关费用
序号 | 货物名称及型号规格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1 | 同一 | 同一 |
与交货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包装费、保险费)以及安装、调试等标准伴随服务的费用快慢包含在合同中。
三、验收和测试
1.验收地点(交货地点): 。
2.甲方授权的验收代表为 。
3.验收注意事项:乙方必需当场拆封合同项的所有货物的包装,在货物清点完毕后请 甲方验收,并将发票原件、质保卡等交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在《验收报告》签字盖章。
4.验收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四、合同声明
1.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的词语和述语的含义与通用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阅读和解释:
(1)合同一般条款;(2)投标文件;(3)合同条款附件。
3.乙方在此保证全部按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甲方将按照本合同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4.验收之后对货物质量等产生争议、买卖双方认为由必要提请有关部门处理的,请在发生争议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采用书面形式将有关情况报有关部门。
5.背离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有关文件(包括合同条款附件)所签订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招标代理机构执 份,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签约方:
甲 方: | 乙 方: | |
(盖章) | (盖章) | |
地 址: | 地 址: | |
甲方法定代表人 | 乙方法定代表人 | |
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 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签订日期: 年 月 | 日 | |
签订地点: |
一、格式
1.投标文件及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简体字。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引起的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有要求的外,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 投标文件中的图片资料、复印件等应清晰可见,不得随意放大缩小。内容不得倒置、歪斜,由于投标文件不清晰或不利于阅读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除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可以手写外,其余所有投标文件内容须采用打印字体,禁止手写,手写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不认同。
5.投标文件应严格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范本填写,采购文件中未提供格式范本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制。
二、装订
1.投标文件须按所投项目/包单独胶装成册,并在封面注明所投项目编号。
2.投标文件须用 A4 纸打印,按照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超过 A4 幅的应以相应幅面打印,但应折叠为 A4 幅大小后装订,采购文件有提供图册等其它要求的除外。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须胶装成册,不得采用活页、打孔等方式装订。
4.不推荐使用豪华装订,建议平装。
三、签署与封装
1.投标文件封面上须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加盖封面章和骑缝章。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投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文件范本中注明需要签章的地方,供应商均须进行签章。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
本文件于[ 2018 ]年 [ 6 ]月[15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封此文件。
封装文件内容: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1 份、响应文件电子版 1 份。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分别装入密封袋内,密封完整,封口(接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一、报价文件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报价明细表
二、资格文件
(一)一般资格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提供有效的县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提供有效的国家农业部颁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批准文号
5.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 GMP 证书
6.提供有效的近两年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认可的竞标疫苗质量检测报告
7.法人授权委托书
8.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它情况
(二)专业资格
(无)
三、技术文件
(一)技术偏离表(采购文件技术参数、响应文件技术参数、对比偏差)
(二)技术材料
1.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技术材料
四、商务文件
(一)商务响应明细
(二)商务偏离表(采购文件商务条款、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对比偏差)
(三)商务材料
1.供货/服务进度计划、质保、售后服务、安全措施及保障
2.中小微企业声明及证明材料
3.节能环保产品材料及证明材料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投标申请书(模板)
6.投标保证金收据
7.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商务材料
XXXXX(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正本 / 副本)
项目名称:采购方式:项目编号:供 应 商 :详细地址:
联 系 人 : 电话:
2018 年月
目 录
一、报价文件
(一)投标函 00
(二)开标一览表 00
(三)报价明细表 00
二、资格文件
(一)一般资格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00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00
3.提供有效的县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00
4.提供有效的国家农业部颁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批准文号 00
5.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 GMP 证书 00
6.提供有效的近两年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认可的竞标疫苗质量检测报告 00
7.法人授权委托书 00
8.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它情况 00
(二)专业资格(无)
三、技术文件
(一)技术偏离表 00
(二)技术材料 00
1.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00
2.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技术材料 00
四、商务文件
(一)商务响应明细 00
(二)商务偏离表 00
(三)商务材料 00
1 . 供货/ 服务进度计划、 质保、 售后服务、 安全措施及保障 0 0
2.小微企业声明及证明材料 00
3.节能环保产品材料及证明材料 00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00
5 . 投标申请书( 模板) 0 0
6.投标保证金收据 00
7.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商务材料 00
一、报价文件
一、投标报价
(一)投 标 函
1.我公司就 (项目名称)的投标总报价为(大写):零万零千零百零拾元人民币,小写:元。本投标报价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价。包含设备价、专利费、零备件和专用工具价、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维护保养价格等一切成本费用。本报价为本项目/包唯一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利率波动的影响。
2.交 货 期:。
3.交货地点:。
4.投标有效期:。
5.质保期:。
6.联合体投标:。
二、递交资料
投标文件正本 份,U 盘 份。
三、相关承诺
1.本投标报价在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完全理解和同意,并保证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
4.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保证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
5.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6.承诺与为采购人采购本次招标的产品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
7.本投标文件提供的报价、资格、技术、商务等文件均真实、有效、准确。若有违背,我方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项目名称:
(二)开标一览表(货物类)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参数 | 产地 | 单价(元) | 数量 | 投标报价(元) |
1 | ||||||
2 | ||||||
3 | ||||||
…… | ||||||
交货期 | ||||||
交货地点 | ||||||
质保期 | ||||||
投标报价合计 | 大写: 元 | |||||
小写: 元 | ||||||
投标xx: |
注:1.投标报价合计应与“投标函”中投标总价一致,如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合计金额为准。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三)报价明细表(货物类)
投标日期:
项目名称: 单位:元
货物名称 | 数量 | 产地 | 投标总价 | 投标价组成 | |||
材料费 | 运输费 | 税费 | 其他 | ||||
标价 总金额 | (小写):¥ (大写):人民币 |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3、全部投标总金额应等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合计:如总价与“开标一览表” 不符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二、资格文件
(一)一般资格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盖章)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编 | |||
联系人 | 姓名 | 电话 | ||
组织结构 | ||||
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
营业时间 | ||||
类型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提供有效的县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提供有效的国家农业部颁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批准文号
5.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 GMP 证书
6.提供有效的近两年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认可的竞标疫苗质量检测报告
7.法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代理机构):
法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XXXX )的招标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本授权委托书签章即生效,被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
注:身份证复印件如为粘贴的,须在身份证复印件与本页接缝处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被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贴于此
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贴于此
处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8.其它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专业资格(无)
三、技术文件
(一)技术偏离表
技术偏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产品名称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注:无论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技术条款的要求是否有偏离,均应逐条列在技术偏离表中。
(二)技术材料
1.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盖章)
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技术材料
四、商务文件
(一)商务响应明细 1.交货期
交货期……
2.验收标准、规范验收标准……
3.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 4.质保期
质保期…… 5.付款条件付款…… 6.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二)商务偏离表
商务偏离表
序号 | 商务条款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1 | 交货期 | |||
2 | 验收标准、规范 | |||
3 | 售后服务 | |||
4 | 质保期 | |||
5 | 付款条件 | |||
6 | 其他要求 | |||
7 | …… | |||
注:无论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要求是否有偏离,均应逐条列在商务偏离表中。
参与本项目的组成人员情况表
类别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专职 /兼职 | 常住地 | 资格附复印件)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联系方式 | ||||||
管理人员 | ||||||||||
技术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必须是在编人员)情况介绍,包括: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技术认证、专业等级证书、工作经验或业绩,及将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具体工作等。(以上格式仅供参考)
(三)商务材料
1. 供货/服务进度计划、质保、售后服务、安全措施及保障
售后服务承诺书(货物类)
致: (采购人名称) :
我们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名称) 法律成立的一家公司。主要营业地址设 , (制造商名称)我公司前来前来参加下列有效活动:
1.我公司此次投标该项目(项目编号:XXXX)要求采购的货物是由我公司制造生产的货物。
2.作为本次货物的生产商,我方保证为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售后服务提供纯正的、专业化的技术支持。
3.我方此次向采购方提供的产品名称为:;产品名称:;我方保证:该产品既非试验产品也非积压产品,而是于年达产的成熟产品,且生产(完工)日期不早于年月;在可以预见的(天)内。
4.我方承诺对本次投标产品在质量上完全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质量保证承诺书
致: (采购人名称):
我方作为产品供应商,我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厂家原厂原包装,符合国家质量认证和质量认证体系,并提供产品资料(包含安装说明书,产品装箱目录、产品口中文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等)。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2.中小企业声明及证明材料
1、自我xx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及《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相关规定;
2、同时请提供政府机构出具的企业类型证明文件,不提供不能按《财库
〔2011〕181 号文件》及《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给予价格折扣。
供应商应提供印证材料如下(需标明是印证材料):
1、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盖单位公章);2、上一年度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财务报表(复印件盖单位公章);3、企业上一年度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凭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4上一年度税务部门出据的依法缴纳税证明(复印件盖单位公章);5、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证明函》(须盖有行政主管部门鲜章)。
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声明函
致: (采购人名称):
本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监狱企业)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监狱企业)企业。
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监狱企业)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3.节能环保声明及证明材料
(1).节能环保产品声明或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格式如下)
(2).如招标项目标的产品不涉及到节能环保产品则,《节能环保产品声明函》改为《节能环保产品的情况说明》格式自拟,要求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要求及注意事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目录的提供财政部官网截屏作为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材料模糊导致关键信息无法识别,导致评标文员会判定投标文件为废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节能环保产品声明函
致: (采购人名称) :
本公司xxxx,本次投标中本公司所投产品为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第XXX(必须是最新一期)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制造商为 ,品牌为,产品型号为:,,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为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为。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材料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符合条 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货物的(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
日期:
5.投标申请书
投 标 申 请 书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经过认真审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已明确知晓所有文件之条款,完全了解项目有关情况,我单位已做好投标相关准备工作,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保证金(大写) 元(¥:)汇入指定账户,现决定参加在贵中心举行的上述项目招投标活动,若报名获得通过,我单位xxxxxx:
一、对招标文件(含答疑、补充文件)的所有条款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二、依法参与该项目招投标活动,杜绝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敲诈勒索、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
三、按时递交投标文件。
四、若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将不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若被确定为中标人,将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有关合同、协议。
五、若我单位违反上述承诺的第一、二、四项,我单位愿承担贵中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违约责任,可取消我单位投标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并依法予以处罚,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若违反上述承诺的第三项,我单位愿承担投标保证金10%的违约金(违约金低于1000元按1000元计,高于10000元按10000元计)。
以上是我单位对贵中心和招标人作出的xxxx。
申请人(签章):联系人:
联系电话:申请日期:
6.投标保证金收据
7.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商务材料(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