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2018-104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18 年 12 月 5 日,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科技开发院有限公司为深入合作,更好地发挥各自的优势条件,双方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围绕在科技企业孵化与产业化方面开展合作,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本协议仅为框架性文件,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方介绍
1、甲方:中国科技开发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
注册资本:11,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东
经营范围:xx技术项目的研发与投资;兴办科技企业孵化器;兴办xx技术产业实体;科技中介服务与培训;xx技术成果及其产品的转化与交易;国内外科技交流与合作;自有物业的管理和租赁;创业投资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
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中国科技开发院有限公司是国家级孵化器,是中国科技孵化行业的领军企业,长期致力于以科技为主的产业孵化,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虚 拟现实等领域初步形成了有自己特色的优势领域和业务专长。在 20 多年的探索 中形成了有鲜明特色的“科技企业孵化、xx技术成果转移及产业化的市场化运 作模式”,以“科技企业孵化+在孵企业股权(期权)投资+孵化社区建设运营”为
主营业务,构建起由“众创空间+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五个环节组成的科技企业接力孵化的全程创业孵化链条。
2、乙方: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合作的主要内容
1、双方应充分利用各自的技术、人才、资金、市场等管理及运营优势,在科技孵化与产业化方面形成长效战略合作关系;
2、甲方向乙方开放正在孵化的项目,研究在后期采取合作开发、技术成果许可、技术成果转让、技术成果入股等方式的可行性,具体方式可根据项目情况及阶段由双方另行协商;
3、双方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和智能硬件等领域寻找契机,共同投资布局优质标的,为乙方的智慧供应链平台、智慧零售平台和智慧连接平台的发展提供战略支撑;
4、乙方在产业运营方面有较强实力,为甲方的创新项目在产业落地、开拓市场、实现可持续高速成长提供支撑。
三、本次合作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作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x协议的签署确立了各方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甲方孵化能力的提升和乙方产业的优化与升级创造了条件,也为各方后续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未来将充分利用甲方多年积累的创业投资能力、产业孵化经验和行业研究优势及
乙方行业领先的运营能力、渠道网络、产业整合能力和上市公司资金平台优势,借助深圳打造国际化创新产业中心的机遇,深度融合创新链、产业链和资金链,孵化和投资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细分行业龙头企业,共同合作培育一批创新型公司,为双方的可持续发展布局,为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做出贡献。
2、风险提示
x协议仅为框架性文件,公司尚需与各合作方共同协商并签订具体项目协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实际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