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LZB-2024-010-01
哈密市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服务)(二次)采购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3页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第5 页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 16 页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27页
第五章 服务要求 第38页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40页
哈密市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服务)(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陆政采云平台 xxxx://xxx.xxxxxx.xx/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 年04月11日上午 11: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HLZB-2024-010-01
项目名称:哈密市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服务)(二次)预算金额: 2104500.00 元
最高限价:2104500.00元
采购需求:(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于2024年10月30日之前完成。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时间:2024 年03月21日至2024 年03月28日,每天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陆政采云平台xxxx://xxx.xxxxxx.xx/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xxxxx://xxx.xxxxxx.xx/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04月11日上午 11:00 分(北京时 间)投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xxx.xxxxxx.xx)
开标时间:2024 年04月11日上午 11: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xxx.xxxxxx.xx)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 个工作日。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 CA 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 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下载专区, 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 安装完成后, 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 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 及以上操 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000-000-0000 进行咨询。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 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 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
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 ”拒收;
6、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密市博物馆
联系方式:138993351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弘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13109007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电 话:13109007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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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1 | 项目名称 编号 | 项目名称:哈密市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服务)(二次) 项目编号:HLZB-2024-010-01 |
1.1.2 | 采购人 | 哈密市博物馆 |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新疆弘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1.1.4 | |||
1.1.5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财政拨款 | |
1.1.6 | 招标范围 | 采购文件要求全部内容。 | |
2 | 1.2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于2024年10月30日之前完成。 |
交货地点 | 哈密市博物馆 | ||
付款方式 | 付款方式: 1、付款币种:人民币支付。 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项目款;完成项目整体工作量的50%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项目款;项目全部制作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合同总价款30%项目款; | ||
3 | 1.3.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1.3.2 | 资格审查方 式 | 资格后审 | |
4 | 6.3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详见第二章。 |
5 | 7.1 | 定标方式 | 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
7.2 | 评标小组的组成 | 评审专家人数: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4人。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 |
6 | 1.4.1 1.4.3 | 供应商资格条件和能力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xxx.xx xxxxxxxxx.xxx.xx)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点击总公司-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
1.4 | 联合体 | 不接受 | |
7 | 1.9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 |
8 | 2.2 2.3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履约保证金:不涉及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不涉及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不涉及 |
9 | 1.10 2.4 2.5 | 招标答疑会招标澄清答 疑要求 | 资格后审不得组织招标答疑会 采购文件答疑要求: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的, 于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纸质形式递交至新疆弘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否则采购人不作任何解释。 采购人将于投标截 止时间7天前(北京时间)将答疑补充文件通知至所 有供应商。 |
10 | 3.4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网银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收款单位全称:新疆弘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65050167878600000706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兵团支行请各供应商将投标保证金于2024 年04月11日 11: 00时(北京时间)前汇入; 注:各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附加信息及用途 栏内注明“项目名称简写”若供应商未按照上述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 |
11 | 3.5.5 | 投标文件份 数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需要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xxxxx://xxx.xxxxxx.xx)上传到指定位置。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2、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套,印章齐全)。 |
11 | 3.5.6 | 低于成本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 低于成本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 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 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 |
求, 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xx。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 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 |||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2、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1、如有符合条件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可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执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幅度:价格给予10%的扣除。制造商或注册商标为境 外企业的,不享受该价格评审优惠措施。 | |||
11 | 3.6 | 政府采购政 策 | 2、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最新一期)目录内的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 |
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最新一期)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 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的产品: | |||
投标文件中对所供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 | |||
中的产品,在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 | |||
计算出小计及占合同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 |
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目录清单、证书等),未单独分项报价且未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 证明资料的不给予折扣优惠。 | |||
11 | 3.7 | 特别说明 | 特别说明: |
(1)投标企业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招标纪律,无违法违纪及商业贿赂行为。 (2)不管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投标所需一切费用(应包括:劳务、管理、材料、制作、安装、调试、维修、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以及垃圾处理、环保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等; 现场安全措施、交货期保证、质量保证、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产生的措施和风险费用以及设备的装卸费)。 (3)为保证本项目产品质量,良好的售后服务;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 (4)各供应商的调研费、差旅费等费用自理。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投标所需一切费用。 ( 5 ) 采购文件中除( 技术参数外) 部分加标 “★” “* ”、加粗、加下划线、废标、无效标、投标被拒绝字样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采购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采购文件而造成的后果, 采购人概不负责。 (6)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内容,其投标文件作废。(如假证书、假业绩、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条款等); 在签订合同之前, 采购人如发现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有弄虚作假内容, 采购人可拒绝与其签订合同。 |
(7)采购文件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前附表为准。 (8)、供应商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 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技术参数中如出现品 牌,型号等指向性内容,仅作为参考”。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品牌、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 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采购人, 采 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考品牌、牌号或分类号 作为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 。 | |||
12 | 4.2 | 投标文件递交 |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1日上午11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4年04月11日上午10:30-11: 00前)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4年04月11日上午11时00分前)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时间开始时政采云平台将以短信形式向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预留的 手机号发送短信通知,请供应商及时关注。) |
13 | 5.1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1日上午11时00分(北京时 间) 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4年04月11日上午10:30-11:0 0前)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4年04月11日上午11时00分前)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时间开始时政采云平台将以短信形式向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预留的手机号发送短信通知,请供应商及时关注。) |
14 | 3.3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
1、招标代理费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按最终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计算确定,由中标单位支付。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以上费用。 2、社保证明材料指: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至少提供其中 |
15 | 任意一项) 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一)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备 注 |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xxxxx://xxx.xxxx.xxx. 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已在政采云平台其他省份入驻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 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 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 tp:// xxx.xxxx-xxxxxxxx.xxx.xx/)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 政采云客 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 , 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 以便开标时解锁。 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 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 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项目采购”—“操作流程 -电子招投标”—“政 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 7.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 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8.投标文件的解密: 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 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 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9.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10.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登录政采云(xxxxx://x xx.xxxxxx.xx/) , 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 , 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温馨提醒:供应商应提前上传,以便在上传时遇到技术问题,有充足的 时间请教平台的技术人员。 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完成获取采购文 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 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 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 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 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 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xx、投诉书xx请到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或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 |
一、总 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招投标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3 供应商: 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潜在供应商:以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投标服务须满足以下条件:
1.3.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所需货物及服务
1.3.2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 xx.xxx.xx)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点击总公司-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
,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 投标均无效。
1.3.4 以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1.3.5 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1.3.6 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已写明如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1.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5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3.投标费用
3.1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4.适用法律
4.1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二、采购文件 5.采购文件构成
5.1 采购文件共7 章,构成如下: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5.2 采购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 准;未澄清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 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
5.3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 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 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5.4 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5 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 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
6.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 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 进行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
,澄清 或修改采购文件, 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 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供应商未回复的, 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因潜在供应商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通知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 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
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7.1 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 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8.1 无论采购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服务或工程均应符合国家 强制性标准。
8.2 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
,应 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组成
9.1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
写 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评审涉及的事项不满足采购文 件要求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9.2 上述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签署和盖公章或经公章授权的 其他单位章(以下统称公章)。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投标文件附 公章授权书(格式自定)
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该 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
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以下:
10.2.1 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及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10.2.2 对照采购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采购文件 的商务技术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xx与商务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 外。
10.2.3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采购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 复制。
11.投标报价
11.1 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 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投 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1.2 供应商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 (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1.3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包括: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
、专 用工具等)的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 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调试、检 验、技术服务、培训和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
11.4 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 定为投标无效。
11.5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 12.投标保证金
12.1、供应商在领取招标文件时, 应提供不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0 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12.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2.2.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2.2.2、供应商不接受按采购文件规定对其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
12.2.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书或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2.2.4、供应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投标文件的。
12.3、未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7 日内,将无息退回投标保证金。因违 反规定被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12.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7 日内缴纳足额招标代理费后返还。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 满足要求的投标, 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2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 前,要求供应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 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 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3.3 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为止撤销投标, 应当向采 购人支付本项目违约赔偿金。
14.投标文件的制作
14.1 供应商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 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
14.2 投标文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采 购 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 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
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 效。
14.3 投标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编写制作。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加密上传。供应商应承担失误何后果。
16.投标截止
16.1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在开
标时间开始后, 待采购组织机构发出解密通知后30 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
a.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 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16.3 出现因采购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则按采购人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
17.2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须提出书面申请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标记。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 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
17.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
五、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予开标。开标时, 经记录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当众解密投标文件,对于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 由参加开标的各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 视同供应商认可开标结果。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
,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各供应商如对本次开标过程存有疑义,应及时提出以便进行现场 答疑回复;如待评标结果产生后发生的恶意质疑或投诉事项,将不予采信。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 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19.2.1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被列入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 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供应商 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9.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0.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
面方式进行,并不 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2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 一致的, 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 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 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 价按照第 20.2 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供应商不确认的, 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0.4 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以 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 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 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 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0.4.1 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 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 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 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 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 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1.投标偏离
21.1 投标文件中存在对采购文件(除技术参数外)的实质性要求和条 件的任何负偏离, 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2.投标无效
22.1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符合性只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内容
。
(1)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未满足采购文件中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
(3)属于串通投标, 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4)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 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 性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属于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7)不符合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3.比较与评价
23.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3.2 评标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 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采购文件第 5 章: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 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
23.3 落实其他政策条款。具体办法详见采购文件。 24.废标
24.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 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保密要求
25.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5.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 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六、确定中标
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6.1 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外,对实 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26.2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 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 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采购文件。
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供应商
27.1 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28.发出中标通知书
28.1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 告知招标结果
29.1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未通过的原 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30.签订合同
30.1中标供应商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0.2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3 如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保 证承诺书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 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 新开展采购活动。
30.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履约保证金
31.1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32.招标代理费
32.1 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未按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3.xx自律规定
33.1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代理业务,不得与 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33.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 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 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3.3 为强化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代理机构的 反腐倡廉监督电话/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xx自律等问题
。
34.人员回避
34.1 潜在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认为 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均可 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 并说明理由
。
35.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35.1 质疑的提出
35.1.1 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质疑不接受邮寄。
35.1.2 对采购公告有异议的,自采购公告发布后,潜在供应商根据 采购公告内容,在报名和取得采购文件后,可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未报 名及未取得采购文件的,不得提出质疑;对投标资质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对招标结果提出质疑。在开标评标过程中,凡采购方或评审委 员会小组明确提出须由投标供应商确认的事项,且投标供应商当场确认无 异议的, 不得再提出相关质疑。
35.1.3 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5.1.4 提出质疑时,必须按照“实事求是”、“谁主张, 谁举证 ” 的原则,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不能主观臆测。
35.1.5 质疑函采用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质疑人应在 质疑有效期内提交《质疑函》(格式后附),质疑函内容应包括质疑人相 关信息、质疑事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等。
35.1.6 质疑必须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质疑人保证所提 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属于须由相关部门调查、鉴定或者先行做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 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xx、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 采购人。采购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和义务。
35.1.7 佐证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
(如 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佐证材料。
35.1.8 对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 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35.1.9 对于有关资质要求、技术参数存在限制性、倾向性条款的及 付款方式等方面的质疑,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向标代理机构提出并抄送 标代理机构,并有代理机构确认后反馈于采购人。
35.2 受理和处理
35.2.1 《质疑函》必须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送达采购 人或采购单位。
35.2.2 对符合要求的质疑,采购单位或采购人须签收。同一质疑人 的质疑只接受一次。
35.2.3 对于不符合所有条款要求的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35.2.4 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 要求质疑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质疑人不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的,视同放弃质疑。
35.2.5 采购人或采购单位负责对质疑的回复工作,将质疑人的质疑 材料提供给相关专家或评标委员会,并将处理意见回复质疑人
。
35.2.6 对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参数的质疑成立的,采购人或采购 单位将对质疑部分进行调整;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将 取消预中标人中标资格,按照采购文件有关约定重新确定中标
(成交)供 应商。同时,将意见反馈管理部门,视情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35.2.7 质疑须知
投标供应商如需提出质疑的, 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5.3 质疑无效的处理
35.3.1 质疑人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不能证明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 要求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如补充材料仍不能证明质疑成立的
,将不 予受理。
35.3.2 对于质疑人在质疑期间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视为自 动放弃质疑。
35.3.3 质疑人提出的质疑,经评标专家审定后驳回的, 列为无效质 疑。
35.3.4 对于质疑中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按无效质疑处 理,并列入不良记录供应商名单。
35.3.5 质疑人进行质疑后,采购人在法定时间内对质疑进行回复
, 质疑人认为回复不满意的,可向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35.3.6 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重复或分次提出的
、
内容或形式不符合《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
依据招投标相关法规,我公司对 项目的(项目编号: )招标活动存在疑问,特提出质疑(详见下表)。
我公司和本人对此质疑函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处理和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名章):
身份证号码:
固话: 传真: 手机:本项目授权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固话: 传真: 手机:公司地址: 邮编:
(如法人为质疑文件提交人则不需要填授权代理内容)
注:委托代理人提交质疑文件的,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并加盖质疑人公章;
质疑人(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 |
主要内容: | |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 事实依据: 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
主要内容:事实依据: 适应法规条款: |
佐证材料: | |
1、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在提交质疑函(无需填写授权委托人)的同时,还应提交加盖质疑人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出具身份证原件用于核对。
2、授权本项目授权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除提交质疑书、加盖质
疑人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外,还应当提交由质疑人出具的明确载明授权委托的具体权限和事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一栏填写不下时,质疑人可另附页(A4) , 但附纸要求加盖质疑人公章。
4、与质疑事项有关的材料应与质疑函合并装订。
1 | 分值构成及权重 (总分 100 分) | (1)技术、商务评审部分权重Q1:90.00% (2)投标报价权重Q2:10.00% |
2 | 资格性审查 | 详见资格性审查标准 |
3 | 符合性评审 | 详见符合性评审标准 |
4 | 技术、商务详细评审 | 详见技术、商务详细评审标准 |
5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 | 有效供应商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得10分,其他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基准价/投标报价 )×10。 备注:根据"最后 报价”计算价格得分。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 荐中标候选人。评标中各评委若发生意见分歧,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资格性审查标准: 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见附表《资格性审查》
2.2 符合性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见附表《符合性评审》
2.3 详细评审标准:
2.3.1 技术、商务详细评审标准: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见附表《技术、商务详细评审标准》。
2.3.2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1)分值构成及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评标基准价计算: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基本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评标准备
(2)资格性审查
(3)符合性评审
(4)详细评审
(5)澄清、说明或补正
(6)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3.2 评标准备
3.2.1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及签署声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当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签署评标专家声明书。声明本人不符 合“供应商须知”第6.1.2 条中约定的应当回避情形,保证遵守有
关评标 管理规定以及评标纪律,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标,并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 的监督。
3.2.2 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3.2.2.1 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 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具有 同等的评标权力。
3.2.2.2 评标委员会主任除履行自己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标的 职责外, 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学习采购文件;
(2)所评审货物采购较复杂或者供应商较多时,合理安排评标委员会 成员的分工;
(3)汇总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问 题;
(4)组织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质询并对供应商的答复进行评审;
(5)对出现较大争议的事项进行书面记录;
(6)组织收回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和评标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 并查验评标记录的完整性及有效性;
(7)组织对评标结论进行复核确认;
(8)组织编写评标报告。
3.2.3 熟悉文件资料
3.2.3.1 评标委员会主任应当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采购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采购清单和要求
、 质量标准和服务周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
中包括 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 标委员会应当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
3.2.3.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 息和数据,包括:
(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等采购文件补充;
(2)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
(3)开标会记录;
(4)评标表格;
(5)其他信息和数据。
3.3 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资料进 行评审。审查有一项未通过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不 响应采购文件而否决其投标,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 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符合性的投标。
3.4 资格性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 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评审。资格性评审有一项未通过审查标准,评标委员 会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不响应采购文件而否决其投标,并且不允许供应商 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资格性的投标。
3.4.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4.3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 方存在疏漏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 漏和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 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可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供应商予以补正。
3.5 详细评审
3.5.1.只有通过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才 进行详细评审。
3.5.2 澄清答疑:在不改变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 评 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从而发现并提取其 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技术响应偏离、投标报价的算术性 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xx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 评标委员会针对需要供应商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可向供应商发 出书面澄清通知。澄清通知不得向供应商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问题, 或向其明确投标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供应商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书面 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 递交到指定地点。
3.5.3 技术、商务详细评审:见附表《技术、商务详细评审标准》
3.5.4 算术错误修正: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 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 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 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 正总价, 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5.5 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 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 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 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否决其投标。
3.5.6 投标报价评分:对经过上述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计算方法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5.7 汇总评分结果,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8 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如果出现最终得分相同的情况时,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
3.6 澄清、说明或补正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投 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6.2 xx、说明和补正内容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 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3 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
3.7 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3.7.1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评标委员 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排列,并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 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供应商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7.2 有效供应商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采购人应当 依法重新招标。
3.7.3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3.8 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3.8.1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 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 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 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 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 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3.8.2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
3.8.2.1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 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3.8.2.2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 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 更换的评委进行评标。
3.8.3 在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 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1.初步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点 | 评审标准 | 评审意见 | ||
是(√ ) | 否(× ) | ||||
初步评审 | 资格检查 | 营业执照 | 供应商是否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 | 是否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 ||||
承诺书 | 是否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 ||||
会计制度 | 是否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财务报告 | 是否提供 2022 年或 2023 年的财务审计 报告或财务报表 | ||||
社保和纳税证 明 | 是否提供企业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 ||||
无重大违法记 录证明 | 是否提供企业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 ||||
信誉情况 | 是否提供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是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等; | ||||
投标保证金交 纳情况 | 供应商是否缴纳投标保证金; | ||||
中小微企业声 明函 | 是否按政府采购政策提供有效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 ||||
符合性检查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 | |||
响应文件密 封、签署、盖 章 | 响应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是否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填 写,投标报价是否唯一; | ||||
投标有效期 |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响应文件完整性 | 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围标串标行为 | 供应商是否不具有围标串标行为; | ||||
注:以上检查内容必须全部符合检查标准,否则为无效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
2.技术、商务详细评审标准
项别 | 分项 | 评审要素 |
名称 | 总分值 100分 | 名称 | 分值 | ||
价格部分 | 10分 | 报价 | 10分 | 有效供应商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得10分,其他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基准价/投标报价)×10。 备注:根据"最后 报价”计算价格得分。 | |
技术部分 | 77分 | 项目实施方案 | 6分 | 根据响应人的实施进度计划、系统测试、项目质量保证、培训计划、培训实施方案等方面进行评价:(0-6 分) 1、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完善,培训方案明确合理,具有较强可执行度,得6分; 2、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完善性有欠缺,培训方案合理性较弱,可执行度较弱,得3分; 3、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一般,培训方案缺乏条理,可执行度差的,或不提供方案,得 0分。 | |
文物数字化采集方案 | 12分 | 根据响应人提供的文物数字化采集与加工方案(方案应包含文物三维及拓片采集内容进行打分:(0-12分) 1、充分理解采购人的拍摄需求,采集方案内容完整,主题定位精准,构思新颖,拍摄和制作方案主题明确,具有创意性、合理性,后期制作专业,能高质量、高水平的实现摄制目标,最大限度的吸引受众的注意力 ;采集设备选择合理,采集标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试验采集、采集技术路线和操作方案科学合理,保障措施全面有效,得 12分; 2、采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主题定位基本准确,有基本的说明及描述;采集设备选择基本合理,采集标准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试验采集、采集技术路线和操作方案基本合理,保障措施较全面,得9分; 3、采集方案内容不完整,说明及描述不完整;采集设备选择不合理,采集标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试验采集、采集技术路线和操作方案不合理,没有保障措施,得3分。 | |||
研学手册方案 | 10分 | 根据响应人提供的主题研学手册策划方案进行打分(0-10分) 1、选取哈密重点的文物进行策划,主题清晰,内容大纲完善,符合历史特色,能挖掘文物背后的故事,画风设计效果美观,内容充实、完善,得 10分; 2、研学手册主题策划一般,内容大纲较完善,画面设计效果一般,内容简单,得6分 ; 3、研学手册主题较差,画面设计效果一般 |
文物数字化展示应用方案 | ,创作规划不清且内容混乱,得 2分。 | ||||
智慧云课堂展示系统及云课堂数字资源方案 | 12分 | 根据响应人提供的智慧云课堂展示系统及云课堂数字资源方案进行打分:(0-12分) 1、云课堂展示系统设计思路清晰,需求解析透彻、展示应用设计与馆内社教工作契合度较高、技术路线清晰、界面设计与需求吻合度高;云课堂资源主题策划内容完善 ,内容紧密契合馆内特色文物藏品和当地风土人情,深入挖掘文物知识内涵,具有较高的知识性和历史性,美术风格完全符合年代的特征和受众的兴趣,得12分; 2、云课堂展示系统设计思路简单,需求解析有欠缺、展示应用设计与馆内社教工作契合度不高、技术路线清晰、界面设计与需求吻合度不高;云课堂资源主题策划内容较完整,契合馆内特色文物藏品和当地风土人情,具有一定的知识性和历史性,美术风格基本符合年代的特征和受众的兴趣 ,得 7分; 3、云课堂展示系统设计思路混乱,需求解析不明确、展示应用设计与馆内社教工作无关、技术路线缺失、界面设计与需求吻合度差;云课堂资源主题策划不完善,内容与馆内特色文物藏品和当地风土人情、知识性和历史性契合性较差,美术风格不符 合年代的特征和受众的兴趣,得3分。 | |||
智慧社教绘本及《画说哈密 》AR百科绘本方案 | 20分 | 根据响应人提供的智慧社教绘本及《画说哈密》AR百科绘本策划方案进行打分(0- 20分) 1、选取哈密当地典型的文物进行策划,主题清晰,内容大纲完善,符合历史特色,能挖掘文物背后的故事,画风设计效果美观,内容充实、完善,得20分; 2、主题策划一般,内容大纲较完善,画面设计效果一般,内容简单,得12分; 3、 主题较差,画面设计效果一般,创作规划不清且内容混乱,得 5分。 | |||
AR眼镜智能交互系统方案 | 5分 | 根据响应人提供的AR眼镜智能交互系统方案,包括:实现采集识别部署应用服务,实现语音交互、视觉交互等AR眼镜应用呈现服务,进行打分(0-5分) 1、AR眼镜智能交互系统方案完整合理,可行性强,得5分; 2、AR眼镜智能交互系统方案较完善,较可行得3分; 3、AR眼镜识别系统方案不完整的,得1分 。 |
商务部分 | 13分 | 资质证书 | 3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 GB/T19001 系列/IS09001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IEC 20000 系列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 GB/T22080 系列/ISO/IEC 27001 系列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注:每提供1个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得1分,最高3分,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注:每提供1个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业绩 | 10 分 | 响应人提供2021年2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每份 2分,最多得10分。 注:提供项目业绩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 、合同、银行交易证明或转账回单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 ||
12分 | 人员配备 | 12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文物保护或文博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证书的,提供证书得 2分。 2、项目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文博类或电子信息类的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证书的,每提供一人计1 分,最多计3分; 3、项目实施团队具有与项目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文博类或考古类、汉语言类或历史类 、动画或艺术设计、计算机类)每提供一个得1分,重复提供同一类专业证明不重复计分,最多计7分。 项目实施团队人员应为①提供人员名单及岗位分工;②身份证正反面、职称证书、 学历证书(原件中标后备查) |
(具体事宜以甲乙双方签订的最终合同为准!)
甲 方:哈密市博物馆乙 方:
注
按 照 20 年 月 日 组 织 的 采 购 文 件 编 号 为的 项目,经评定,乙方 为第 包中标方。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按照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 方授权代表就所供设备的购销、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事宜达成如 下条款。
产品名称及费用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 量 | 单 位 | 单价 | 总价 | 备 | |
1 | |||||||
2 | |||||||
总计:大写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保险费及所配 套的土建、吊装就位,培训、安装、调试等所有相关费用) |
1、本合同总金额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含税及运费、 安装、调试等所有相关费用。
1、付款币种:人民币支付。
2、付款方式: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项目款;完成项目整体工作量的50%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项目款;项目全部制作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合同总价款30%项目款。
2. 本合同约定价款为含税价,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提供符合甲方财 务做账需求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款项且不承担 违约责任。
交货时间: 签订合同后, 20 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
1、乙方保证提供的合同内全部产品为全新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合同内全部产品的型号、数量、规格及技术、质量标准、售后服务必须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3、乙方保证提供的合同内全部产品货物按国家标准要求制作,质量完全满足用户的要求并能满足甲方的使用需求。
4、乙方的安装调试人员有义务对甲方的设备维修人员及使用人员进行免费培训,确保维修人员能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一般性故障的查 找及故障的排除,确保使用人员能够熟练掌握设备的各项功能和操 作
。
1、合同内货物质保期至少为 年, 在质量保证期内,因产品质量出 现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新机,并承担与维修和更换相关的 运费
、安装、调试、保险等一切费用。超过质保期后只收取更换部件 成本费用, 不收取服务费。
2、质保期内,如产品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24 小时】内到场进 行维修。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未依照约定时间到场的,甲方有权另行 聘请专业人员进行维修,产生的合理费用在质保金中予以扣除,不足 部分,乙方应予以补足。
所供货物的型号、规格、数量及生产厂家的产品检验证书、出厂检验 报告、使用说明书等。
2、因包装原因造成合同标的物在运输过程中丢失的、损坏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验收标准:按甲方规定的型号、技术参数、数量、产地, 并根据 制造商的《产品合格证》《出厂清单》《技术文件》进行现场验收, 并由甲、乙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如有异议,各方应当在验收后七天内 以书面
形式通知对方。合同标的物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提供货物的存放 地点,并负责货物的保管和安全。
4、货物风险自通过甲方书面验收并交付甲方之后转移。
1、若甲方对订购的货物有任何更改,包括货物的型号、品种、规格、 数量、颜色、交货期等事宜,应书面通知乙方,交货期从变更之日起 顺延
。xxx接到通知后不予更改,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 担。
2、若乙方在交货时, 由于甲方的原因或要求,不能及时将货物送达 指定地点和验收时,则乙方可按甲方要求延期交货,甲方向乙方出具 书面确认书。
3、若甲方在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 发现货物内有部分出现质量问 题
, 应及时通知乙方,若需要更换时,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10 天内 给予更换。
4、乙方须按合同要求提供质量合格的货物, 如期交付至甲方指定的 交货地点。合同标的物需安装调试的, 乙方提供免费的安装调试。
5、乙方对售予甲方的货物提供的质量保证期的质量保证范围,不包括意外事件、不可抗力原因及甲方的违规使用。
1、合同的变更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并由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且加盖单位公章后立即生效。补充协议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 充协议为准。
2、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时交货,否则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乙方逾期交货的,按日承担合同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退还货款 外还应当另行承担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3、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规定的产品规格、型号名称、数量和质量提供相应的产品及服务。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 有权选择要求乙方重新供货或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选择要求重新供货 的,乙方逾期送达的,按照本条上一款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选择单方 解除合同的,乙方除退还货款外还应当另行承担合同总额【20】%的 违约金。合同生效后,乙方中途废止合同(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应 按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20%的违约金;甲方中途废止合同(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应按实际 损失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4、合同文本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在合同附件中注明。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修改意见,需经甲、乙双方代表共同签署此附件,方 能生效。
5、合同所有附件, 均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 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立即生效。
7、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 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合同一式陆份, 甲方执叁份, 乙方执叁份。
9、乙方向甲方提供专业的售后服务工程师并提供专人长期驻扎甲方
(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保证第一时间解决问题。 10
、一方违约,还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包括为主张权 益所支付的律师费、交通费等全部费用。
11、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将相应违约金从应给乙方支付的货款中直 接予以扣除。
12、本合同尾部载明的双方地址、电话等信息,系双方有效联系方式, 如发生变更,应提前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依该联系方式送达相关文 书的
,视为送达成功。
13、本协议中所载的书面通知方式仅指当事人亲自送达、挂号信、EMS 方式。一方采取当事人亲自送达方式的,另一方有积极配合签收的义 务。如一方拒绝签收而使另一方变更送达方式的,由此所生的费用应 当由违约方承担; 如以EMS 或快递方式寄送的,如无相反证据证明,自寄送之日起的第三日为送达之日。
14、未经另外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或其关联企业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人: 联系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一、项目名称
哈密市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服务)(二次)二、采购预算
金额:2104500元三、项目简介
响应国家文物事业发展战略,针对哈密市文物藏品的特色及对文物数字化的实际需求,利用三维激光扫描技术、高清拍摄等数字化技术进行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建设,其成果服务于博物馆的保护、研究、教育等。具体目标包括:
1. 采集制作文物数字资源,实现哈密市博物馆重点文物数字化保护
完成哈密市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的12件珍贵等级文物进行三维数字化采集加工;18件珍贵碑刻类可移动文物的三维数字拓片采集及加工,构建文物三维数字化模型拓片;遴选18件有特色的文物,制作18套个性化导数字览资源,智慧云课堂数字资源、AR眼镜数字视频资源制作、智慧数字化教育动画,提高参观的教育互动性和趣味性,丰富文化的展示利用内容。为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提供数据基础的同时,为观众带来更好的参观教育服务体验。
2. 实现哈密市博物馆数字化展示利用服务体系
为提高区域影响力,充分发挥哈密市博物馆的社会教育价值,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开发1套具有区域整合性、全面覆盖性社会教育服务体系,包含:研学手册、AR智慧社教绘本、智慧数字云课堂、智慧社教AR眼镜、《画说哈密》历史百科AR绘本,教育互动游戏完成哈密区域历史文化数字化教育的高度整合处理,通过利用现代化科技技术,实现数字化展示利用,打造趣味性、互动性、沉浸式的哈密市博物馆数字化教育服务体系。
五、采购需求
(1) 文物数字拓片采集加工
本项目计划对哈密市博物馆18件石刻文物进行文物数字拓片采集加工,实际采集清单以最终确认的文物清单为准。
⮚ 文物数字拓片采集加工技术要求:
分项 | 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文物 | ⮚ 比例尺正确,大小形状与原物一致 ⮚ 拓片方向与目标正常摆放或观赏方向一致 ⮚ 背景使用灰白色纸张纹理填充 ⮚ 对于三维目标,从三维投影到平面的投影方式为透视投影 ⮚ 对于平面类文字或图案目标,数字拓片字口或图案线条清晰 ,字口或图案边缘线条连续、平滑,无毛刺 ⮚ 拓片分辨率不低于600dpi,色彩模式为灰度,灰度级256级 ⮚ 拓片存储文件格式为*.tif | ||
数字 | |||
拓片 | 18 | 件 | |
采集 | |||
加工 |
(2) 文物三维数字化采集加工
本项目计划对哈密市博物馆12件珍贵等级文物进行三维数字化采集加工。实际采集清单以最终确认的文物清单为准。
⮚ 文物三维采集加工技术要求:
分项 | 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三维点云技术要求 | |||
⮚ 采用结构光三维扫描仪(白光)或三维激光扫描仪无接触采集方式,确保文物采集过程中的文物安全 | |||
⮚ 仪器测量精度最高达到0.03 mm ⮚ 采集文物表面可见外表面点云覆盖率≥90% ⮚ 点云噪音低于15% ⮚ 点云数据存储为*.xyz格式 2 纹理影像技术要求 | |||
⮚ 原始影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色彩模式为24位真彩色 ⮚ 相邻影像间重叠度不低于35% ⮚ 影像拍摄时,拍摄标准24色卡,并用于后续校色 ⮚ 单张影像像素不低于3600万 ⮚ 图像清晰,对比度、饱和度适中,无明显偏色 ⮚ 影像存储为*.CR2或*.NEF格式,校色后输出压缩质量不低于90%的*.jpg格式 | |||
3 三维素模技术要求 | |||
文物三维 | ⮚ 坐标系原点为器物中心或器物底部,Z轴为物体静置状态下的重力的反方向,坐标值单位为毫米(mm) | ||
数字 化采集加 | ⮚ 模型无缺漏 ⮚ 三维素模数据存储为*.obj或*.stl格式 4 三维模型技术要求 | 12 | 件 |
工 | ⮚ 模型无空洞,无黑洞 ⮚ 纹理贴图像素为4096*4096,贴图张数不限 ⮚ 纹理清晰,对比度、饱和度适中,无明显偏色 ⮚ 纹理无明显拉伸,无明显拼接缝 ⮚ 三维模型数据存储为*.fbx格式 5 三维交互技术要求 | ||
⮚ 可通过鼠标操作文物进行任意角度的移动旋转浏览,同时支持文物的放大、缩小、自动旋转、复位等操作,功能包 | |||
括如下: | |||
⮚ 浏览视角。通过鼠标操作文物进行任意角度的移动浏览 ⮚ 文物放大。放大文物,查看文物的局部细节 ⮚ 文物缩小。缩小文物,可对文物有一个整体认知 ⮚ 自动旋转。可通过自动旋转全方位欣赏文物 ⮚ 手动旋转。通过鼠标拖动的方式,可以向上、向下、向左 、向右旋转文物,做720°浏览 | |||
⮚ 复位。使文物展示状态恢复到初始位置 ⮚ 三维交互存储为*.exe格式 |
(3) 数字导览资源制作
本项目遴选哈密市博物馆18件馆藏可移动文物,设计创作18套数字导览资源,包含故事化解说撰写、专业化语音录制、精修图片。
⮚ 数字导览资源制作技术要求:
分项 | 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故事化解说撰写 | |||
⮚ 每条文物故事化解说至少400字; ⮚ 深入挖掘文物背后蕴藏的人文精神,用词平实洗练,内容生动有趣; | |||
⮚ 输出格式为文本格式; (2)专业化语音录制 | |||
数字 | ⮚ 高质量完成导览音频的录音、校对与制作; ⮚ 音频压缩格式为AAC(MPEG4 Part3),码流率为128Kbps(恒定); | ||
导览 资源制作 | ⮚ 音频数据清晰无杂音,播放流畅; ⮚ 音频音量90分贝左右,录音软件平均波形峰值大约在-3到 -6之间; | 18 | 套 |
⮚ 音频命名格式统一; ⮚ 成果格式为*.mp3格式,双声道立体声; (3)图片精修 | |||
⮚ 根据文物本体,优化文物图片轮廓、纯净度、体积感、光照 、清晰度、材质以及颜色; | |||
⮚ 每件文物精修图片不少于3张; ⮚ 图片尺寸为1920*1080px; ⮚ 成果格式为JPG/PNG格式; |
(1) 研学手册
本项目研学手册内容充分满足哈密市博物馆现阶段研学活动建设的实际需求,拟开发1套主题研学手册。
⮚ 研学手册设计制作技术要求:
分项 | 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主题研学手册策划设计与开发 | |||
⮚ 根据哈密市博物馆现阶段研学活动建设的实际需求,设计策划研学手册的主题; | |||
⮚ 主题策划、知识大纲及文稿创作,应充分结合哈密市的文化与历史; | |||
研学手册设计制作 | ⮚ 设计风格以原创手绘结合数字制图方式,图文结合,具备严谨性、艺术性与创意性; ⮚ 内容应通俗易懂,能深刻掌握历史知识、了解文物背后的故事; ⮚ 实施方案应包括:研学主题、线路设计及重要研学点位清单 组成及必要是实施制作流程; | 1 | 套 |
2 制作标准 | |||
⮚ 542mm*200mm四折页; ⮚ 纸张:艺术纸; ⮚ 工艺:四色印刷,封面上哑油,切模,不干胶+局部UV; ⮚ 后道工艺:塑封; ⮚ 成册制作:2000册; |
(2) AR智慧社教绘本
根据每件重点文物知识和青少年教育特点,定制哈密市可移动文物6套社教读本,通过精美原创手绘内容,让科普历史阅读轻松有趣。结合AR技术,以数字化互动的方式,延展更多的知
识内容及文化内涵,向青少年读者呈现哈密的历史、人文、民风民俗等内容,激发青少年观众对传统文化的热爱,包括绘本综合出版及印刷。。
⮚ AR智慧社教绘本技术要求:
序号 | 分项 | 参数/功能 | 数量 | 单位 |
1 | AR智慧社教绘本设计制作 | (1)充分利用哈密市博物馆馆藏资源及文化资源,进行主题精装绘本的创意策划、框架设计; (2)主题策划、知识大纲及文稿创作,应充分结合哈密的文化与历史,注重科学性、严谨性与原创性; (3)设计风格以原创手绘结合数字制图方式,图文结合、知识点拓展、互动结合的方式,讲述展品历史故事,注重趣味性和互动感; (4)贯彻创新性、互动性、趣味性相结合的原则,内容应通俗易懂,能深刻掌握历史知识、了解文物背后的故事; (5)实现引导式、体验式、适于多社教场景应用的主题情景社教系列。 | 6 | 套 |
2 | 成品制作标准 | (1)尺寸:210*210mm 20P(含封面封底) (2)纸张:环保再生纸(封面250g,内页120g) (3)工艺:全部正反四色印刷,封面上哑油; (4)综合精装出版一套,共1500册/套,共6套 | 6 | 套 |
3 | AR智慧社教绘本展示系统 | (1)功能要求:利用智慧互联网技术提升绘本数字体验,基于AR技术实现社教绘本与虚拟影像叠加,更为真实、立体、直观、动态地呈现主题历史文化信息,融知识性、趣味性、科技性、互动性为一体。 (2)技术要求:选用成熟软件产品,系统支持苹果系统、安卓系统应用,并且充分考虑系统的可扩展性。提供通用的编目字段配置工具,通过不同的元数据应用规范,支持不同类型展品的元数据著录,在呈现端实现。 (3) 定期维护及更新。 | 1 | 套 |
4 | 智慧数字化教育动画 | 配套AR智慧社教绘本,选取6件珍贵重点一级文物,针对每件文物本身的功能、背后的故事,创意制作智慧数字化教育动画,支持文物的数字化展示传播。 ⮚ 每部动画时长不少于90秒 ⮚ 知识准确,详略得当,准确反映选题要求 ⮚ 视频分辨率不小于1920*1080(像素) ⮚ 视频帧速率不低于25FPS ⮚ 视频画面清晰、明亮,无明显卡顿 ⮚ 视频格式为*.mp4 | 6 | 套 |
(3) 智慧数字云课堂
根据哈密市博物馆展陈主题和展陈特色而定制开发的博物馆社会教育展示系统,引入专业的智慧教学移动终端,支持馆校联合,引领学生们走进博物馆参与馆内社教活动,智慧社教课堂系统的图文资源教学工具,提供相关知识点的配图、语音讲解、相关视频与特效动画,优化社教活动的学习体验;同时老师可以在教学过程中用教师端设备向学生端设备发起互动问答、互动游戏的功能,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充分吸收相关知识点。
⮚ 智慧课堂系统功能及资源制作包括但不限于:
序号 | 分项 | 参数/功能 | 数量 | 单位 |
1 | ⮚ 系统包括教师端系统、学生端系统与数据分析管理系统。 ⮚ 教师端系统包括选择课程、学生签到、课程播放、互动游戏、互动问答、查看答题状态等内容。 ⮚ 学生端系统包括设备领取、开始听课、参与游戏、参与问答、查看答题情况等内容。 ⮚ 数据分析管理系统包括:使用数据分析、教师教学数据分析、学生听课数据分析等内容 。 ⮚ 系统同时支持 互动智慧黑板与专业终端使用 | 1 | 套 | |
2 | UI、UE设计制作 | ⮚ 包括教师端UI、UE设计制作、学生端UI、UE设计制作、系统管理平台终端UI设计制作 ⮚ 以上UI、UE设计制作,需兼具艺术性、美观性与实用性 | 1 | 套 |
3 | 课程数字资源大纲编写、校对 | ⮚ 课程数字资源大纲编写,应具有科学性、准确性与原创性。 ⮚ 编制教学教案,包括教材简析、教学目的、重难点、教学准备、教学过程及练习设计等 | 6 | 套 |
4 | 文物知识点互动解读 | 为每套数字资源课程不少于10项延展知识点,不少于10套配图,10段文字语音讲解内容,不少于 10道专业知识问答题与答案。 | 6 | 套 |
5 | 互动课堂资源包开发 | ⮚ 互动课堂资源课程制作应具有科学性、准确性与原创性。 ⮚ 数字资源课程内容应具有互动性、观赏性及 趣味性,具有可传播性,符合观众审美需要 | 6 | 套 |
序号 | 分项 | 参数/功能 | 数量 | 单位 |
。 ⮚ 数字资源课程包软件集成开发与测试,需保证系统运行的稳定性。 |
(4) 智慧社教AR眼镜
以文物背后的历史故事为知识拓展,以虚拟结合的交互体验为展示手段,以AR智能眼镜为展示载体,深挖文物背后的故事内涵,制作趣味化、互动化、体验化数字资源,搭配AR眼镜智能交互系统,以独特的语音交互、视觉交互体验模式,帮助观众更好的感受及了解哈密博物馆文物文化知识内涵。
⮚ AR眼镜智能交互系统开发技术要求:
序号 | 分项 | 参数/功能 | 数量 | 单位 |
(1)每部AR眼镜数字视频时长不低于1分钟,选择专家版 | ||||
或青少年版策划、创作实施; | ||||
1 | AR眼镜数字视频资源制作 | (2)AR眼镜数字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px,速帧率不低于25帧/秒; (3) AR眼镜数字视频压缩采H.265/AVC(MPEG-4Part10)编码、使用二次编码; (4)AR眼镜数字视频动态码流的最高码率不高于2500Kbps ,最低码率不低于1024Kbps; (5)AR眼镜数字视频信噪比不低于55dB,无明显杂波; | 6 | 套 |
(6)AR眼镜数字视频宽高比为16:9; | ||||
(7)AR眼镜数字视频封装格式为*.mp4; | ||||
通过AR采集识别部署应用服务,实现语音交互、视觉交互 | ||||
2 | AR眼镜智能交互系统 | 等AR眼镜应用呈现服务: (1)提供场馆内指定点位POI的数据采集服务; (2)提供POI语音识别训练和管理服务; (3)提供眼镜设备端的AR体验应用和内容部署服务; (4)实现用户戴上眼镜自动识别馆内POI并呈现对应内容 的AR体验应用服务; | 1 | 套 |
(5)实现语音交互、视觉形式的AR体验应用服务; |
(5) 《画说哈密》历史百科AR绘本
《画说哈密》历史百科AR绘本以文物故事为切入口,通过精美插画,让文物历史阅读轻松有趣。结合AR技术,通过哈密博物馆重点藏品结合历史延展,向读者展现历史生活变迁,进而了解历史知识以及现实生活与历史的传承关系,包括图书出版及印刷2000册。
⮚ 《画说哈密》历史百科AR绘本制作要求:
序号 | 分项 | 参数/功能 | 数量 | 单位 |
《画 | (1)充分利用哈密博物馆馆藏资源及文化资源,进行主题 | |||
说哈 | 《画说哈密》历史百科AR绘本的创意策划、框架设计; | |||
密》 | (2)主题策划、知识大纲及文稿创作,应充分结合哈密市 | |||
历史 | 的文化与历史,注重科学性、严谨性与原创性; | |||
1 | 百科 | (3)设计风格以原创手绘结合数字制图方式,图文结合、 | 1 | 套 |
AR绘 | 知识点拓展、互动结合的方式,讲述展品历史故事,注重 | |||
本设 | 趣味性和互动感; | |||
计制 | (4)贯彻创新性、互动性、趣味性相结合的原则,内容应 | |||
作 | 通俗易懂,能深刻掌握历史知识、了解文物背后的故事; | |||
(1)开本:2787×1092 1/12; | ||||
(2)印张:4; | ||||
2 | 成品制作标准 | (3)成品尺寸:260mm×250mm (4)纸张:环保再生纸,封面裱3MM进口荷兰板,环衬200克环保再生纸; (5)工艺:全部正反四色印刷,封面上哑油; | 1 | 套 |
(6)后道工艺:蝴蝶精装、成品打包; | ||||
(7)2000册/每套,共1套。 | ||||
(1)功能要求:利用智慧互联网技术提升绘本数字体验, | ||||
3 | AR百科绘本智慧识别系统 | 基于AR技术实现社教绘本与虚拟影像叠加,更为真实、立体、直观、动态地呈现主题历史文化信息,融知识性、趣味性、科技性、互动性为一体。 (2)技术要求:选用成熟软件产品,系统支持苹果系统、安卓系统应用,并且充分考虑系统的可扩展性。提供通用的编目字段配置工具,通过不同的元数据应用规范,支持 不同类型展品的元数据著录,在呈现端实现。 | 1 | 套 |
(3) 定期维护及更新。AR百科绘本智慧识别系统 |
(6) 教育互动游戏开发
以哈密博物馆珍贵文物深度设计策划,创作一套趣味交互小游戏。
⮚ 教育互动游戏开发技术要求:
序号 | 分项 | 参数/功能 | 数量 | 单位 |
1 | 教育 互动游戏 | (1)每套游戏体验时长不低于3分钟; (2)游戏理念构思和框架完整; (4)游戏内容制作应具有科学性、教育性、趣味性、互动 | 1 | 套 |
开发 | 性、准确性与原创性,具有可传播性,符合观众审美需要 ; (5)互动游戏包括软件集成开发与测试,需保证系统运行的稳定性; (6)游戏背景音乐、音效与游戏内容协调; (7)游戏运行、操作流畅。 |
六、交付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于2024年10月30日之前完成。七、商务要求
(1) 培训要求
承诺培训客户单位专业业务人员次数不少于3次。
(2) 售后要求
项目质保期1年,在质保期内承诺7x24小时响应客户要求,2小时内解决问题。
(3) 服务质量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并验收合格
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项目款;完成项目整体工作量的50%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项目款;项目全部制作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合同总价款 30%项目款。
(1)验收方式:哈密市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二次)全部内容制作完成后,由采购单位对项目交付成果组织验收。对服务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在《项目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验收内容:
序号 | 建设内容 | 单位 | 数量 | |
1 | 文物信息资源数字化 | 文物数字拓片采集加工 | 件 | 18 |
2 | 文物三维数字化采集加工 | 件 | 12 | |
3 | 数字导览资源制作 | 套 | 18 | |
4 | 智慧数字化教育动画 | 套 | 6 | |
5 | 教育互动游戏开发 | 套 | 1 | |
6 | 智慧云课堂数字资源 | 套 | 6 | |
7 | AR眼镜数字视频资源制作 | 套 | 6 | |
8 | 数字化保护利用 | 研学手册设计制作 | 套 | 1 |
9 | 研学手册成品制作 | 册 | 2000 | |
10 | 教育互动游戏系统 | 套 | 1 | |
11 | AR智慧社教绘本设计制作 | 套 | 6 | |
12 | AR智慧社教绘本展示系统 | 套 | 1 | |
13 | AR智慧社教绘本成品制作 | 套 | 6 | |
14 | 智慧数字云课堂展示系统 | 套 | 1 | |
15 | AR眼镜智能交互系统 | 套 | 1 | |
16 | 《画说哈密》历史百科AR绘本设计制作 | 套 | 1 | |
17 | AR百科绘本智慧识别系统 | 套 | 1 | |
18 | 《画说哈密》历史百科AR绘本成品制作 | 册 | 2000 |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封面示例
哈密市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服务)(二次)
投 标 文 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开标一览表
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6、近三年(2021年02月01日至今)项目类似业绩表
7、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中小微企业申明函
9、拟派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
10、技术偏离表
11、评价反馈
12、服务方案
13、投标保证金
14、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注:响应文件的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内容,如有不足请自行补充。
1、投标函
致:
根据贵公司 (项目编号) 按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现正式授权(被授权人职务及名称) 以供应商 (供应 商名称) 的名义全权代表我方参加投标。
现依照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我公司在此声明并同意
:
1.我方决定参加:项目编号: ( 项目)的投标事宜;
2.我方愿意遵守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3.我方同意本响应文件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有效。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则直至合同生效时止,本投标始终有效。
4.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
(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5.我方同意提供代理机构要求的有关投标的其它资料。
6.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或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成份。否则,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7.我方完全理解,评审小组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它任何投标。
8.我方的投标被接受,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代理机构提供代理服务费。
9.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函电请寄:
供应商全称(电子公章):
传真: 邮编: 地址: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法人印章或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供应商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方)的 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签署的响应文件和参加整个招标投标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 位: 部门: 职务: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法人印章或签名)
日期:
项目名称: 币种:人民
币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万元) | |
1 | 投标报价 | 小写 | ¥ 万元 |
大写 | 人民币 | ||
2 | 服务期限 | ||
3 | 服务质量 | ||
4 | 其它说明(由各供应商根据本采购项目要求自行列 出需说明及承诺内容) | ||
报价包含的内容:1.完成哈密市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服务)(二次)的全部工作,并能正常交付使用以及合同条款、项目采购需求、本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 |
供应商(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法人印章或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报价明细单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标的物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交付期/ 服务期 | 供货及服 务地址 | 总价 |
合计 |
注:单价和总价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
供应商(电子公章):
60
企业注册名称 | 建立日期 | ||
企业详细地址 | 企业性质 | ||
企业法人代表 | 技术负责人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企业资质等级 | |||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
经营范围 | |||
企业职工及组 织机构 | (企业总人数、具有技术职称的工作人员等情况 。) | ||
企业简介 |
注:在本表后应附:营业执照副本。
序号 | 委托人 | 日期 | 金额 | 业主评价 | 备注 |
提供近三年(2021年02月01日至今)类似业绩。
备注: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银行交易证明或转账回单的扫描件齐全为一项完整业绩可进行加分;提供业绩缺项或不提供业绩则不加分
投标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电子法人印章或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7、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本公司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活动,并声明:
本公司参加本招标项目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电子法人印章或签名)日 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上年度从业人员人,上年度营业收入为万元,上年度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上年度从业人员人,上年度营业收入为万元,上年度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评审时造成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姓名 | 学历 | 职称 | 专业 | 经验年限 | 拟担任职务 |
注:供应商附(项目负责人附身份证或相关证书及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其他人员附身份证或相关证书或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且加盖公章。
供应商名称: (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电子法人印章或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文件内容条目 | 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离 | 偏离说明 |
供应商名称: (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电子法人印章或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11、评价反馈(内容、格式自拟)
备注:附上之前承接项目的甲方满意度评价单或评价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12、服务方案(内容、格式自拟)以下内容由投标人格式自拟。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文物数字化采集方案、文物数字化展示应用方案等)
(2)项目实施方案
(3)人员(包括人员数量及专业)、设备投入计划 (4)验收方案
(5)合理化建议
(6)其他售后服务承诺
13、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或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附件1: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 、渔 | 营业收入(Y ) | 万元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 万元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 万元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资产总额(Z ) | 万元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 人 | 20≤X<200 | 5≤X<20 | X<5 |
营业收入(Y ) | 万元 | 5000≤Y<40000 | 1000≤Y< 5000 | Y<1000 |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 人 | 50≤X<300 | 10≤X<50 | X<10 |
营业收入(Y ) | 万元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 万元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 人 | 100≤X<200 | 20≤X<100 | X<20 |
营业收入(Y ) | 万元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 万元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 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 | 人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 万元 | 1000≤Y< 100000 | 100≤Y<1000 | Y<100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 万元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 万元 | 1000≤Y< 200000 | 100≤X<1000 | X<100 |
资产总额(Z ) | 万元 | 5000≤Z<10000 | 2000≤Y< 5000 | Y<2000 |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 人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营业收入(Y ) | 万元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资产总额(Z ) | 万元 | 8000≤Z< 120000 | 100≤Z<8000 | Y<100 | |
其他未列明 行业 | 从业人员(X )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本磋商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依据本磋商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