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一、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龙胜各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承包人(全称):广西华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20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工程设计服务 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020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2.工程内容及规模:2020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设计内容为安保工程。
3.工程设计阶段:一阶段施工图勘察设计。
4.工程所在地:龙胜县境内。
二、工程设计工期:本项目工程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时间以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完整施工图勘察设计文件的之日止进行计算。
三、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
2.本项目建安费约4549万元,根据现行国家相关费率标准计算,本项目勘察设计费为131.731万元。经双方商定,乙方最终按建安费的1%收取测设费用,即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肆拾xxx整(¥450000.00)。
四、合同文件构成
x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
(2)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五、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六、签订地点
x合同在龙胜县 签订。七、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八、合同生效
x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 即生效。九、合同份数
x合同一式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 份。
发包人:龙胜各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承包人:广西华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xx)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龙胜县建设大道5号 地 址:xxxxxxxxxxxxxxx(xxxxx)电 话:0773-7512237 电 话:0774-7886708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xxxxx
x x: x x:2109301009201032223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