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A)有形商品的保证。卖方保证所有有形商品:(i)不含工艺、材料及制造上的瑕疵;(ii)符合本订单 之要求,包括规格以及经买方批准用于本订单的买方或卖方所提供的样品;(iii) 若卖方负责设计,则不含设计上的瑕疵;(iv)仅包含新材料(除非规格另有规定);且(v)质量具备适销性并适用且符 合买方的预期用途。卖方应保存生产过程的记录(含日期、制造方式、使用材料、计划外的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