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N664300719202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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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上海市闵行区虹桥镇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上海霖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配合合川路(宜山路-延安西路)架空线入地及杆箱整治配套工程
管线搬迁的安全、畅通、有序施工,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相关配套工程。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合川路(宜山路-延安西路)架空线入地及杆箱整治配套工程
管线搬迁
2、工程内容:合川路(宜山路-延安西路道路)架空线入地及杆箱整治配套
工程管线搬迁等工作。
3、本工程实施中采用的施工规范、技术和设备标准、质量标准、安全和xx施工标准等都须符合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和最新颁布并正式实行的标准、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
二、甲方责任
1、负责筹措上述工程建设资金。
2、负责委托有审价资质的单位对上述工程进行审价,并根据工程实施进度和本协议约定,安排用款和拨付。
3、协助乙方协调施工中的矛盾,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三、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要求,认真编制搬迁实施方案,并报甲方审核。
2、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节点及时组织工程实施,并及时向甲方上报施工进度,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办理管线交底手续,严格按照规范、设计图纸和方案进行施工。
4、负责工程的xx施工。全面完成和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除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负责工程的安全施工。严格执行有关施工基数与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环境保护规定、按设计图纸施工,负责处理施工工程中的质量事故、工伤事故、管线事故等并承担发生的费用。必须保证施工现场的交通通畅。
6、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批准,不得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办理相应变更审批手续后才能实施。
7、负责拆除废除的管线设备工作。
8、工程未验收移交管线权属单位前,乙方承担工程的保护并负责修复外来损坏。
9、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后 15 天内,提供详尽完整的竣工图二套及工程竣工决算清单。
10、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由乙方承担。四、建设工期:
本工程期为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年月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施工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情况,乙方可顺延工期。顺延工期,双方应充分协商并及时做好变更手续备案。
五、工程结算:
1、本合同为综合单价固定,上限闭口合同,上限价为中标价,即 1027240.93万元,大写 壹佰零贰万柒仟贰佰肆拾元玖角叁分 (其中暂列金额为 万元,暂估价为 万元,人工费为 万元),工程量按实结算。
2、最终结算价如低于合同价,则按最终结算价结算;如最终结算价高于合同价,则按合同价结算。若遇国家审计,则以审计机关审定金额为准。
3、结算依据: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
3、投标书及其附件(如有)
4、本合同专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工程量清单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9、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暂估价、暂列金额的结算以经甲方确认的签证为准。
(2)施工措施费闭口包干,但未实施的应予扣除。
(3)社会保险费取费及缴交核付办法:按照沪建标定联〔2023〕120 号作
为结算依据。
4、如本工程施工期间发生设计图纸变更或增加新的工程项目,乙方应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并提出测算依据,经发包方确认后调整价款,变更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a、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价格变更价款;
b、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价款;
c、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中标单位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方确认后执行。
六、支付方式:
本工程最终价格结算以审价报告为准,若遇国家审计的项目,以国家审计结果为准,工程款按照如下约定分次支付:
1.预付款:签订合同后 90 日内支付合同价的 10%(不含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
2.进度款(各节点进度款已经包含人工费等费用): (1)工程完成总进度的 50%支付至合同价的 4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 80%;
(3)完成审价及财务竣工决算或国家审计(如有)后,支付至最终竣工决算结果/国家审计的 97%。
(4)发包人已支付金额超过最终竣工决算结果/国家审计审定价的,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退还通知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向发包人退还,否则因此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维权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3.质保金:发包人预留最终审定价的 3%为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下称“质保
金”)。缺陷责任期为[🞎一年🞎两年](如该处未勾选的,默认两年),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满由承包人向发包人书面申请,发包人扣除承包人违约金、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维修费用、鉴定费用等承包人应付款项后向承包人无息退还剩余质保金,质保金不足抵扣承包人应付款项的,发包人有权继续向承包人追偿。
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制度、农民工工资结算方式、人工费拨付约定
(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制度
1.1 承包人应及时开设专用账户,确保专用账户用于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本项目的人工费。
1.2 承包人承诺按照沪人社规(2022)20 号文的规定向专用账户及时足额存储工资保证金。
(2)农民工工资支付方式及结算周期:
2.1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贯彻<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等规定优先支付人工费。承包人应当与分包单位签署书面委托协议,分包单位按月足额向建筑工人发放月基本工资。建筑工人月基本工资不得低于本市当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建筑工人每月基本工资发放信息应当由乙方、分包单位及专用账户所属银行三方同步确认,同步监督。
2.2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优先支付人工费。承包人及各分包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约定将人工费支付至实际施工人员。承包人如因违约应向发包人赔偿或存有其他应向发包人支付款项的,发包人有权在支付各期工程款时直接抵扣后支付,不足抵扣的,发包人有权继续向承包人追偿。同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全部人工费用总额 20%的违约金。
(3)人工费拨付周期的约定
3.1 本合同中的合同清单组价之人工费,实际价格以最终审价及竣工财务决算或国家审计(如有)结果为准。发包人已支付人工费超过最终审定人工费金额的,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向发包人退还。
3.2 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同甲方付款周期,足额直接发放到人工费专用账户。
乙方确认妥善安排款项发放进度,不得以甲方的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和比例作为拒绝按月支付人工费的理由。
3.3 乙方分别设立工资专用账户与工程款账户,其中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存储工资保证金及人工费支付。乙方按要求分别开立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1)工资专用账户:该农名工工资专户办理结束后由乙方提供。
(2)工程款账户账户名:
开户行:账号: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无故拖延施工期限,如单方面延期,则按合同总价的 3‰/天扣罚工程款,总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10%。
2、乙方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率 100%的,需以合同价的 3%作为赔偿金。
3、乙方未达到安全xx施工目标的,需以投标承诺处罚。八、其他
乙方:
法人:xxx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地址:xxxxxxxxxxxx 0000 x 000 x
女
联系人:xx 联系人:xxx
签章: 签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