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长期合作的原则,就上海禾欣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09 月 26-28 日在上海光大会展中心举办的 CIPPME 2017 上海国际包装制品与材料展览会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上海国际包装展媒体合作协议
媒体名称:媒体网址:
注:以下简称甲方或是媒体方
展会名称:CIPPME2017 上海国际包装制品与材料展览会
注:以下简称乙方或是展会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长期合作的原则,就上海禾欣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09 月 26-28 日在上海光大会展中心举办的 CIPPME 2017 上海国际包装制品与材料展览会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
1、由合同签订即日起至展会结束,甲方在 首页页面上部免费为乙方提供展会 logo 链接 1 个,尺寸为 像素,内容由甲方提供。
3、由合同签订即日起甲方在四期《 》杂志上均为乙方提供一整版彩页和一页展会报道,彩页和报道内容由乙方提供;
3、由合同签订即日起至展会结束,在网站上免费为乙方发布展会信息,内容由乙方提供;
4、合作期间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成功签单并付款的客户,乙方均返点展位费用 1%给甲方;
5、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品牌和形象,不得利用乙方的品牌和形象从事与协议无关或有损乙方声誉的业务。由乙方提供的展位及广告仅供甲方使用,提供的展位及广告不得转售、倒卖、转让或者转租。
二、乙方
1、乙方将甲方列为本届展会的合作单位,并以“合作单位: ”的字样出现在本届展会的邀请函、参观券上;
2、乙方免费在会刊上为甲方提供一页彩色整版广告,内容由甲方提供(规格 140mm*210mm);
3、乙方在展会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快递 1 本会刊给甲方;
4、乙方有义务保护甲方的品牌和形象,不利用甲方的品牌和形象从事与协议无关或有损甲方声誉的业务。三、违约责任及协议解除
1、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违规操作,如有违犯,则自负责任并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由于法定不可抗拒因素(如黑客攻击等)而导致甲方资料外流,双方应本着互谅的原则不追究乙方责任。
3、若有下列事件之一发生,则本协议可自动终止:
a、本合作协议违反国家法律或法规;b、由于不可抗力使本协议无法正常履行;c、协议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
4、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本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四、其他条款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字盖章日期不一致的,以最后签字盖章日期为准,有效期至本次展会结束的五个工作日后。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在合作中出现问题或纠纷后,双方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一致,则由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
5、本协议所含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媒体负责人签字:
日期:
盖 在
章 此
展会负责人签字:
日期:2016 年 12 月 4 日
x 在
章 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