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HCNJ2022-043
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阮西村给水管网工程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HCNJ2022-043
采 购 人: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阮西股份经济合作社采购代理: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阮西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拟对 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阮西给水管网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项目编号:HCNJ2022-043
二、 采购项目名称: 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阮西给水管网工程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1234193.73 元。
四、 采购数量:1 项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工期 | 招标控制价 (最高限价) |
1 | 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阮西给水管网工程 | 1 项 | 60 日历天 | 1234193.73 元 |
注:
1. 工程具体内容详阅“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
2.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3.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
《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 号;
3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4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5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六、 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若供应商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国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由其分支机构参与,但须持有上级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分支机构可沿用其上级公司或总公司的相关企业资质、人员证书、同类业绩;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4. 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5. 供应商应有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C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6. 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名,必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该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需提供供应商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8.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供应商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0. 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xxx.xxxxx.xxx)“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1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 其他要求:无
八、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xx区政府网、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阮西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告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xx区政府网发布的为准。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响 应 的 供 应 商 可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通 过 佛 山 市 x x 区 政 府 网
(xxxx://xxx.xxxxxxx.xxx.xx/)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图纸等资料,并按磋商文件要求参与响应。九、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十、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泰华路 313 号 2 楼,即西安实验小学旁)。
十一、 开启时间:2022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十二、 开标地点: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泰华路 313 号 2 楼,即西安实验小学旁)。
十三、 本公告期限(3 个工作日)自 2022 年 月 日至 2022 年 月 日止。十四、 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阮西股份经济
合作社
地址: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阮西村
联系人:区先生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xx:xxxxxxxxx 0 xxxxxx 0Xx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区先生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x先生
联系电话:00000000000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13 日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采购人名称 | 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阮西股份经济合作社 |
2 | ★招标控制价 (最高限价)及资金来源 |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人民币 1234193.73 元。 资金来源:区财政、荷城街道财政、村民小组(经济社)按 2:3:5 承担支付。 |
3 | 答疑及踏勘现场等 | 自行勘察 |
4 | ★磋商有效期 | ★自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 |
5 | ★磋商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24000.00 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 (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提交的相关凭证应随响应文件一起递交。 3.投标保证金方式: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见索即付的保函方式等非现金方式提交;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以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见索即付的保函方式等非现金方式提交的,开标现场由采购人签收。 4.投标保证金账户: △ 账户: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账号:80020000016597317 开户银行:佛山农商行西安支行 △ 账户: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账号:44001667437053002033 开户银行:建行佛山城中支行 △ 账户: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账号:44453101040017574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佛山xx支行 △ 账户: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账号:393060100100174664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佛山xx支行 (温馨提示:周末及节假日银行一般不办理对公业务,请提前办理) 5.地址: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泰华路313 号2 楼财务室,电话:0000-00000000。 |
6.投标保证金退还时,投标单位必须开具加盖本单位印章的收款收据和《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投标保证金退回申请表》(详见以下附表),投标保证金只能以银行转账方式退到投标单位提交保证金时的银行账户。 7.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且收到投标保证金退回申请表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其余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办理退款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不计利息)。 8.符合退付条件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法定时间内全额无息退还供应商。 | ||
6 | 响应文件份数及提交 | 五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及响应文件刻录电子光盘一份(光盘须标有投标 单位名称或简称)。 |
共分为 1 包: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及光盘一起封装,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注:封套格式详见:《附件 1:响应文件密封封套格式》。 | ||
7 | 磋商小组组成 | 本项目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完成,磋商小组由 3 人组成。 |
8 | 评审方法 |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 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
9 | 成交候选人的推荐 |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编写书面的评审报告,按综合得分高低次序排出名次,并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三的供应商为第三成交候选人。 |
10 | 履约保证金 | 可以采用以下一种方式提交: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保单、专业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中标价的 10%(以元为单位取整);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出具保函。 1)保函的形式为见索即付保函,所需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要求: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或以上级别银行。 3)出具保函的专业担保公司要求:必须在佛山市金融局备案,并取得佛山市信用担保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担保业务资格证。 [注:若中标人没有发生违约情况,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完全履行、未拖欠工人 工资的情况下退回缴纳方(不计利息)。] |
11 | 其他 | 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及其他不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 |
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 ||
12 | 手持证明材料 | 供应商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身份证明原件参加投标、开标仪式,签到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出席开标会,或未出示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其自动放弃参加开标的 权利,认可所有开标结果。 |
13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2000.00元整。 |
成交供应商应在《付款通知书》发出三日内一次性将招标代理服务费存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凭已盖银行收款章的进账单、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户名: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392000100100588431 开户行:兴业银行佛山分行营业部 十五、 注明项目编号:HCNJ2022-043 | ||
14 | 所属行业、采购类别 | 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 □批发业 □零售业 □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 □仓储业 □邮政业 □住宿业 □餐饮业 □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关服务) □房地产开发经营 □物业管理 □租赁和商业服务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2.本项目所属的采购类别: 🗹工程 🞎服 务 □货 物注:按上述勾选的信息确认。 |
温馨提示 | 供应商要切实按照要求做好相应防控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进入交易场所须按照要求做好口罩佩戴等防护措施并配合进行防疫检查,否则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
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以免造成响应失败。
1. 适用范围
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广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制定本须知。
1.2 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及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
2. 项目说明
2.1 资金性质、资金来源,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 2 项。
2.2 最高限价,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 2 项。
2.3 磋商内容
(详细内容请参阅磋商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3. 概念释义
3.1 监管部门:指同级或以上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
3.2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 1项。在采购阶段称为采购人,在合同阶段称为甲方或买方。为便于磋商文件及附件直接转化为合同条款,在磋商文件中有时称采购人为买方、甲方或业主。
3.3 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4 招标采购单位: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5 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是依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3.6 响应供应商:符合资格要求,响应磋商、参加磋商竞争的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7 成交供应商:经合法磋商程序评选出来并经采购人确认的获得本项目成交资格的供应商。
3.8 货物:供应商按磋商文件及采购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3.9 服务: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服务。
3.10 磋商保证金:是指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响应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响应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不予退还的款项。
3.11 履约保证金:是指采购人为防止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
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既不同于定金,也不同于预付款。
3.12 日期:指公历日。
3.13 时间:指北京时间。
3.14 磋商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不应视为对磋商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4. 合格的供应商
4.1 ★对供应商的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部分。
4.2 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参加磋商,在评审过程中随时接受磋商小组就响应文件的内容提出的质询,并予以解答。
5.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5.1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必须是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并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及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伴随服务等要求。
5.2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3 政府采购若需采购进口产品的,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执行。
5.4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6. 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供应商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作出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注:若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对磋商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变动,本条中的磋商文件指变动后的磋商文件)
7. 关于分公司磋商
7.1 若供应商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国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由其分支机构参与,但须持有上级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分支机构可沿用其上级公司或总公司的相关企业资质、人员证书、同类业绩;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7.2 总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但授权分公司进行磋商活动的,需由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唯一的授权授章书进行磋商。
8. 关于联合体磋商(本项目不适用)
9. 关于关联企业
9.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磋商或
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处理。
9.2 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如同时参加,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处理。
9.3 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如同时参加,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处理。
10.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1. 关于小型、微型企业参与磋商
11.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3%(工程项目)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11.2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本企业承担的内容)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的 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有效投标报价给予 2%的价格扣除;如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上一条款(11.1款)规定的价格扣除。
11.3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所称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1.3.1 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小型和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
11.3.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1.4 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如不能完整提供上述资料的将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折扣。
11.5 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
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与磋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6 根据财库〔2017〕141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12. 关于节能环保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12.1 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的,执行《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相关规定。
13. 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参加磋商
13.1 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品牌或者符合资格条件的生产制造商至少应达到三个品牌或三个制造商参与竞争,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可由多家代理商参加竞争,但只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14. 磋商文件的解释权
x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15. 磋商文件构成
要求提供的服务、磋商过程和合同条件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包括:
⚫ 竞争性磋商公告;
⚫ 磋商须知;
⚫ 用户需求;
⚫ 评审办法;
⚫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 响应文件格式;
⚫ 磋商过程中发生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如有)。
16.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
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磋商响应被拒绝,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
17.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7.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潜在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确认。如在 24 小时之内无书面回复则视为同意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如采购代理机构在征得所有已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同意并书面确认后,可以不改变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7.2 为提高竞争性磋商的效率,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获取纸质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磋商文件公示期间(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3 个工作日)或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书以书面原件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当面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逾期质疑无效。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提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质疑的则视为供应商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风险等情况,并愿意按照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执行。
17.3 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18. 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 3 项。
19. 响应文件的构成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编排顺序参见响应文件格式。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方案说明部分是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供应商应按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部分和技术文件。
20.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1. 报价函
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磋商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报价函。
22. 报价说明
22.1 供应商应以人民币报价。
22.2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报价明细表。
22.3 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报价不是固定价的,将作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
22.4 供应商所报的最后价格应为所投项目的最终报价,包含工程费用、人工费、保险费、各项税费、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如出现任何遗漏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将不再另支付任何费用。
23. 响应文件的编写原则
23.1 磋商语言:响应文件、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实质性内容须附有中文翻译本,并以中文为准。
23.2 计量单位:除在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23.3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相关复印件或扫描件须清晰易辨,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23.4 供应商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承担。若项目含有多个包组,且供应商参与对多个包组磋商的,建议其响应文件的编制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
23.5 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人均有权拒绝,并取消供应商的成交资格,供应商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23.6 本项目概不接受电报、电话、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
24. 证明供应商合格的资格文件
24.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以及证明其提供的合同项下,服务的合格性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共同磋商协议并注明主体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否则,将导致其磋商响应无效。
24.2 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证明其来自本须知定义的合格的供应商。
25. 关于保证金
25.1 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在有关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
25.2 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磋商免受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25.3 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中的磋商须知前附表第 5 项规定交纳保证金。
25.4 磋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见索即付的保函方式等非现金方式提交。
25.5 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请供应商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第 5 项将磋商保证金存进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账户。
25.6 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或政府采购磋商担保函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25.7 未成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在该采购项目的结果通知书发出后按《保证金退还说明》的要求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回。
25.8 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将合同原件交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后按《保证金退还说明》的要求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回。
25.9 在下列情况下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6. 磋商有效期
26.1 响应文件在磋商须知前附表第 4 项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有效。磋商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6.2 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无息退还,但其磋商在原磋商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磋商,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27. 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盖章
27.1 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第 6 项准备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标书(刻录光盘),光盘要求需有投标单位名称或简称等标识,内容为 WORD 或 EXCEL 格式,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7.2 供应商应将按照响应文件格式的目录要求顺序装订成册。响应文件应装订牢固不可拆卸(如:胶订),如因装订不牢固导致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7.3 响应文件除签字外必须是印刷形式,一般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如有加行、涂抹或改写,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修改处签名或加盖供应商公章。
27.4 响应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在响应文件上要求的地方签字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副本可通过正本复印,所有响应文件须在加盖骑缝章,否则视为未响应磋商文件。
28.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8.1 响应文件:份数见前附表,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标书(刻录光盘)一起封装,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28.2 封套格式详见:《附件 1:响应文件密封封套格式》
29. 迟交的响应文件
29.1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29.2 如果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相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30.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1. 开标会人员要求
31.1 供应商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参加,签到证明其出席本次会议。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出席开标会,或未出示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其自动放弃参加开标的权利,认可所有开标结果。
32. 磋商小组
32.1 本次磋商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 7 项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
32.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与每个供应商分别进行先商务技术条件后价格的磋商,本次磋商采用一轮磋商,两次报价形式进行。磋商小组也可视实际情况确定磋商轮次,并提交评审报告及推荐成交供应商。
32.3 磋商小组名单在磋商结果确定前严格保密。磋商专家(不含采购人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磋商专家回避:
1
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 3 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董事、监事或与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
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3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
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5
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磋商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
6
为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的上级主管部门、控股或参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与该供应商存在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7
磋商小组成员之间具有配偶、近亲属关系;
8
同一单位的评审专家在同一项目磋商小组成员中超过两名;
9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33. 磋商的原则
33.1 磋商小组将依据采购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磋商和评审工作。磋商小组将按照规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最终评审和比较。如各评委结论不一致时,磋商小组的结论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
33.2 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小组和参与磋商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
33.3 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34. 响应文件差异修正准则
响应文件出现差异时,磋商小组按以下修正原则及顺序对响应文件的差异进行修正:
1
首次报价一览表与分项明细表或其它相关报价表报价不一致的,均以首次报价一览表为
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4
分项报价表中的单价与对应的合计价不相符的,以单价为准,修正对应的该项合计价;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
6
响应文件描述内容与原始材料引述内容不一致的,以原始材料内容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
8
对出现以上情况或因明显笔误而需修正任何内容时,均以磋商小组审定通过方为有效;对采购项目的关键、主要内容,报价供应商报价漏项的,作非实质性响应处理;
9
磋商小组认定为表述不清晰或无法确定的报价均不予修正。
35. 响应文件的澄清
35.1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35.2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5.3 磋商小组均应当阅读供应商的澄清,但应独立参考澄清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整个澄清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供应商的现象。
35.4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接收来自评审现场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
36.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数量要求
36.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通过了初步评审,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除外。
36.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除外。
36.3 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不影响保证金退还),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除外。
36.4 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
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1 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7. 评审办法
x项目评审办法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38.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和推荐成交意见送交采购人。采购
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9. 磋商结果公告
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在 2 个工作日内将成交公告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媒体上进行发布,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向未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0. 招标代理服务费
x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第 13 项规定收取。
41. 合同的订立
41.1 采购人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磋商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但不得偏离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范围和实质性内容。
41.2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遣其授权代表前往与采购人签署合同,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一份合同原件备案。
42. 合同的履行
42.1 成交候选人采购人若遇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不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因不可抗拒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不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况,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按顺序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或者重新组织采购。
42.2 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
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2.3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3. 关于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44. 关于质疑
44.1 质疑形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质疑有效期内,将质疑书以书面原件并当面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
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提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4.2 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质疑xx:xxxxxxxxx 0 xxxxxx 0X x质疑电话:00000000000
E-mail:000000000@xx.xxxxxx:xxx
45. 投诉形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以书面形式。采取口头或电话投诉的,应及时补交书面材料。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
说明:
1.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工程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响应无效。
2. 本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供应商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作出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废标或投标无效。
一.商务部分
1.工程建设地点: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阮西村。
2.工程主要内容:本工程为 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阮西给水管网工程。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钢塑复合管 DN50、钢塑复合管 DN150、不锈钢闸门、DN25 远传水表组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工程建设标准:
1)市政供水的水质须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标准。在自建供水设施的基础上加装净水设施供水的水质不得低于《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T/CHES 18--2018)标准。
2)供水量以居民生活用水为主,按每人每天 100 升定额标准。
3)供水水压:市政供水管网延伸接驳村内管注册水表处水压不低于 0.14Mpa。在自建供水设施的基础上加装净水设施部分出水水压按 0.15Mpa 至 0.2Mpa 控制,管网末稍水压不低于 0.14Mpa。
4)改造和新建的集中式供水工程应符合《村镇供水工程设计规范》(SL687-2014)及《城镇给水膜处理技术规程》(CJJ/T251-2017)的要求。
5)供水工程各种构筑物和输配水管网建设应符合《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41-2008)与《镇(乡)村给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23-2008)等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6)所有的设备、管材、配件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技术标准和卫生标准。设备、管材、配件的选
用应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以及省级以上(含省级)卫生部门签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许可证。
7)在供水设施建设中必须确保“一户一表,抄表到户。”
4.建后管理与维护:
(一)市政供水管网延伸工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 《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规定》 《佛山市供用水管理规
定》及 2011 年原区公资办与佛山市水业集团所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等相关规定,各镇(街道)建设的市政主干管网工程村口总表前段部分,建设完工验收合格后,移交xx供水公司负责管理、维护;村口总表后接入村内的管网管理维护由中标单位负责(维护时间由各投标单位自行承诺)。
(二)营运维护管理
抄表: 抄表服务工作:对施工区域内村民小组居民上门抄表、水费催缴,包括及时书面或电子派发各村民小组居民水费通知、水费催缴,做好电话催费、日常村内管网维护截水、恢复通水等工作;按属地供水公司对施丁区域内村民小组有计划停水通知。
5.安全xx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xx施工,严格落实扬尘治理等环保措施。
6.报价要求:
6.1 承包方式:
本工程以固定总价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安全与xx施工、包工程保险、包检测、包竣工验收、包风险因素等,承包人应按照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施工。
★6.2 工程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为¥1234193.73 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报价。
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人民币 40600.34 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不可竞争
x,供应商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否则其投标无效。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施工安全设施费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经建设单位对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审查以批准以后,以总额计量。如供应商在此基础上增加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施工过程为完成该项目所发生的临时设施及安全环保措施,所采取的临时设施及安全环保措施应包括完成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规定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应综合考虑报价。
本项目投报总价包括的费用:工程费用、人工费、保险费、各项税费、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如出现任何遗漏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将不再另支付任何费用。
★7.工期要求:90 日历天。 8.付款方式:
(1)施工单位进场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10%;
(2)由施工单位申请,经建设单位出具核实意见,证明工程量达到 50%以上的,自提供证明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的 3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财政送审结算资料,街道确认结算价半年内,支付合同价的 30%;
(4)财政送审结算资料,街道办确认结算价二年内,按照最终结算价不计利息支付余款。
在不违反合同规定的结算办法前提下,本项目以经荷城街道财政办公室审核的结算价为工程最终结算价。
注:对于外来企业(即注册地为佛山市以外的企业)必须执行以下要求:
(1)必须按照税法规定在建设工程劳务发生地(xx区)预缴税款;
(2)必须在签定合同次月 10 日前到xx区税务机关办理外出经营报备等涉税事项,办理后须将有关凭证交回招标人备案;
(3)在收取工程款前,如向招标人提供的发票是非xx区税务机关开具的发票的,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其在xx区税务局取得的《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9.工程结算及调整方式: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a.中标单位投标报价中已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1)变更后增加工程量的:若中标单位的综合单价不高于预算审核综合单价的,按中标单位投标的投标报价作为综合单价,并加上相应的规费及税金;若中标单位的投标综合单价高于审核综合单价的,按审核综合单价结算,并加上相应的规费及税金。 (2)变更后减少工程量的:若中标单位的综合单价不高于预算审核综合单价的,按审核综合单价结算,并加上相应的规费及税金;若中标单位的投标综合单价高于审核综合单价的,按中标单位投标的投标报价结算,并加上相应的规费及税金。b.中标单位投标报价中没有适用的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中标单位提出适当的综合单价,经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或xx区造价站审核,送甲方批准执行,并加上相应的规费及税金。这部分工程结算价款=C×(中标价/招标控制价)。注:C 为审核价。
二. 技术部分(工程量清单)
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阮西村给水管网工程 标段: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 汇总内容 | 金额:(元) | 其中:暂估价(元) |
1 | 分部分项合计 | ||
2 | 措施合计 | ||
2.1 |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 40600.34 | |
2.2 | 其他措施费 | ||
3 | 其他项目 | - | |
3.1 | 暂列金额 | ||
3.2 | 暂估价 | ||
3.3 | 计日工 | ||
3.4 | 总承包服务费 | ||
3.5 | 预算包干费 | 12303.13 | |
3.6 | 工程优质费 | ||
3.7 | 概算幅度差 | ||
3.8 | 索赔费用 | ||
3.9 | 现场签证费用 | ||
3.10 | 其他费用 | ||
4 | 税前工程造价 | ||
5 | 增值税销项税额 | - | |
6 | 总造价 | ||
7 | 人工费 | ||
招标控制价合计=1+2+3+5 | 0.00 |
注:本表适用于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如无单位工程划分,单项工程也使用本表汇总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表—04
工程名称: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阮西村给水管网工程 标段: 第 1 页 共 4 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综合单价 | 综合合价 | 其中 | ||||||
暂估 价 | ||||||||
整个项目 | ||||||||
1 | 040501002001 | 钢塑复合管 DN50 | 1.给排水管道室外镀锌衬塑 复合钢管(螺纹连接)公称直 径(mm 以内)50 2. 管道消毒、冲洗公称直径( mm 以内)50 3. 管道水压试验公称直径(nun 以内)50 4. 垫层 混凝土 C25 | m | 176 8 | |||
2 | 040501002002 | 钢塑复合管 DN150 | 1. 给排水管道室外镀锌 衬塑 复合钢管(螺纹连 接)公称直 径(mm 以内) 150 2. 管道消毒、冲洗公称直径( nun 以内)150 3. 管道水压试验公称直径(mm 以内)150 4. 垫层 砂 换为【中粗 砂】 | m | 776 | |||
3 | 040502005001 | 不锈钢闸阀 DN50 | 1.丝扣阀门安装公称直径 (mm 以内)50 | 个 | 46 | |||
4 | 040502005002 | 不锈钢闸阀 DN150 | 1.法兰阀门安装(不带管件) 公徐直径(mm 以内) 150 | 个 | 6 |
5 | 040504001001 | 砌筑矩形阀门 井 300*300, 配铸铁井盖 | 1. 砖砌 矩形 2. 湿拌砌筑砂浆砌筑灰缝≥5mm M10 3. 砖墙 抹灰 井内侧 4. 井盖、井箅安装 检查井 铸铁井盖、座 5. 湿拌抹灰砂浆一次抹灰厚度≥5mm M10 6. 湿拌砌筑砂浆砌筑灰缝≥5mm M7.5 7. 砖墙抹灰井内侧 井外壁需要抹灰人工*0.8 8. 湿拌抹灰砂浆一次抹 灰厚度≥5mm M10 | 座 | 46 | |||
本页小计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表—08
工程名称: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阮西村给水管网工程 标段: 第 2 页 共 4 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综合单价 | 综合合价 | 其中 | ||||||
暂估 价 | ||||||||
6 | 040504001002 | 砌筑圆形阀门 井中 450,配 铸铁井盖 | 1. 砖砌 圆形 2. 湿拌砌筑砂浆砌筑灰缝 N5 mm M10 3. 砖墙 抹灰 井内侧 4. 井盖、井箅安装 检查井 铸铁井盖、座 5. 湿拌抹灰砂浆一次抹灰厚度≥5mm M10 6. 湿拌砌筑砂浆砌筑灰缝≥5mm M7.5 7. 丧墙抹灰井内侧井外壁 需要抹灰人工*0.8 8. 湿拌抹灰砂浆一次抹 灰厚度≥5mm M10 | 座 | 6 |
7 | 040502009003 | DN25 远传水表组 | 1. 远传水表(含 2 个不锈钢软密封闸阀)公称直径 (mm 以内 )25 2. 钢塑管安装(丝扣连 接)公称直径(nun 以内) 25 3. 不锈钢管箍安装公称直径( mm 以内)25 4. 异径管 管外径(mm 以内)25 5. 钢塑直通 公称直径 (mm 以内 )25 | 个 | 188 | |||
8 | 040501002003 | 聚氯乙烯树脂涂塑钢管 DN25 | 1.钢塑管安装(丝扣连接)公 称直径(mm 以内)25 | m | 940 | |||
9 | 040502010001 | 消火栓 SS150/ 65-1. 0 | 1.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安装公 称压力 1.OMPa 浅 150 型 | 个 | 3 | |||
10 | 030901002001 | 消火栓钢管 DN150 | 1.消火栓钢管安装无缝钢管( 焊接)公称直径(mm 以内)150 | m | 18 | |||
11 | 040101002001 | 挖沟槽土方 | 1.人工挖沟槽土方一、二 类 ±深度在 2m x | m3 | 436 .5 | |||
12 | 040103001002 | 回填原土 | 1.回填土人工夯实 | m3 | 8 | |||
13 | 040103001001 | 回填用砂 | 1.管(基)坑回填用砂 | m3 | 335 .49 | |||
14 | 040103002001 | 余方弃置 | 1. 人工装自卸汽车土方 2. 自卸汽车运土方运距 1km 内 实际运距(km):5 | m3 | 428 .5 | |||
本页小计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表—08
工程名称: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阮西村给水管网工程 标段: 第 3 页 共 4 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综合单价 | 综合合价 | 其中 | ||||||
暂估 价 |
15 | 041001001003 | 旧路面机械切缝 | 1.旧路面机械切缝 水泥混凝土路面 5cm 厚 实 际厚度(cm):25 | m | 155 2 | |||
16 | 041001001004 | 拆除混凝土路面 25cm | 1.小型机械拆除混凝土类路面层 无筋 厚 15cm 内实际厚度(cm):25 2.装载机装松散石方 3.自卸汽车运石方 运距 1km 实际运距(km):5 | m2 | 582 | |||
17 | 041001003001 | 拆除基层 | 1. 小型机械拆除各类底层厚 15cm x 2. 挖掘机装土 3. 自卸汽车运土方 运距 1km 内 实际运距(km):5 | m2 | 582 | |||
18 | 040203007001 | 修复 C30 水泥混凝土面层 25cm | 1. 水泥混凝土路面厚度 20cm 实际厚度(cm) :25 2. 普通预拌混凝土碎石粒径 综合考虑 C30 3. 水泥混凝土路面养生 水养 生 | m2 | 582 | |||
19 | 040202015001 | 4%水泥稳定石 屑 10cm | 1. 集中拌合水泥石屑混合料 水泥含量 4% 2. 自卸汽车运输水泥石屑(碎 石)混合料自卸度车装载第 —个 1km 实际运距(km): 5 3. 机械铺筑水泥石屑(碎石)混 合料厚度 15cm 实 际厚度( cm) : 10 | m2 | 582 | |||
20 | 041001001005 | 旧路面机械切缝 | 1.旧路面机械切缝 水泥混凝土路面 5cm 厚 实 际厚度(cm):10 | m | 353 6 | |||
21 | 041001001002 | 拆除混凝土路面 10cm | 1.小型机械拆除混凝土类路面层 无筋 厚 15cm 内实际厚度(cm):10 2.人力车运石方 运距 100m x 3.人工装自卸汽车 石方 4.自卸汽车运石方 运距 1km 实际运距(km):5 | m2 | 459 .68 | |||
22 | 040501002004 | 巷道DN50 钢 塑复合管混凝土保护 | 1.C25 满包混凝土加固 | m | 176 8 |
本页小计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表—08
工程名称: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阮西村给水管网工程 标段: 第 4 页 共 4 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综合单价 | 综合合价 | 其中 | ||||||
暂估 价 | ||||||||
措施项目 | ||||||||
x页小计 | ||||||||
合 计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表—08
工程名称: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xxx给水管网工程 标段: 第 2 页 共 2 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x率 (%) | 金额 (元) | 调整 x率(%) | 调整后 金额(元) | 备注 |
结算时据 实结算。 | ||||||||
按实际发 | ||||||||
5 | 04110800100 1 | 地下管线交叉降 效费 | 0 | 生或经批 准的施工 | ||||
方案计算 | ||||||||
赶工措施 | ||||||||
费=(1- | ||||||||
δ)*分部 | ||||||||
分项的 | ||||||||
(人工费 | ||||||||
6 | 粤 00000000000 1 | 赶工措施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具费 | 0 | +施工机具费) *0.30 (0.8≤ | |||
δ<1 | ||||||||
式中:δ= | ||||||||
合同工期 | ||||||||
/定额工 | ||||||||
期) | ||||||||
按实际发 | ||||||||
7 | QTFY0000000 1 | 其他费用 | 生或经批准的施工 组织设计 | |||||
方案计算 | ||||||||
合 计 | 40600.34 |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表-11
工程名称: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阮西村给水管网工程 标段: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暂列金额 | 明细详见表-12-1 | ||
2 | 暂估价 | |||
2.1 | 材料暂估价 | — | 明细详见表-12-2 | |
2.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明细详见表-12-3 | ||
3 | 计日工 | 明细详见表-12-4 |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明细详见表-12-5 | ||
5 | 预算包干费 | 12303.13 | ||
6 | 工程优质费 | |||
7 | 概算幅度差 | |||
8 | 现场签证费用 | |||
9 | 索赔费用 | |||
10 | 其他费用 | |||
合 计 | 12303.13 | — |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表—12
工程名称: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阮西村给水管网工程 标段: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数 | 计算费率 (%) | 金额(元) |
1 | 增值税销项税额 | 分部分项合计+措施合计+其他 项目 | 9 | ||
合 计 |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表—13
综合单价计算表
工程名称: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阮西村给水管网工程 第 1 页 共 5 页
序号 | 编码 | 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其中:(元) | 综合单价 (元) |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具费 | 管理费 | 利润 | 小计 | ||||||
1 | 040501002001 | 钢塑复合管 DN50 | m | 1768.00 | |||||||
D5-1-13 | 垫层 混凝土 | 10m3 | 2.2984 | ||||||||
8021904 | 普通预拌混凝土 碎石粒径综合考 虑 C25 | m3 | 23.2138 | ||||||||
借 C10-1-6 | 给排水管道 室外镀锌钢管(螺纹连 接) 公称直径(mm 以内) 50 | 10m | 176.8 | ||||||||
D4-1-176 | 管道消毒冲洗 公称直径(mm 以内) 100 | 100m | 17.68 | ||||||||
2 | 040501002002 | 钢塑复合管 DN150 | m | 776.00 | |||||||
D5-1-15 换 | 垫层 砂 换为【中粗砂】 | 10m3 | 8.73 | ||||||||
借 C10-1-11 | 给排水管道 室外镀锌钢管(螺纹连 接) 公称直径(mm 以内) 150 | 10m | 77.6 | ||||||||
D4-1-177 | 管道消毒冲洗 公称直径(mm 以内) 200 | 100m | 7.76 | ||||||||
3 | 040502005001 | 不锈钢闸阀 DN50 | 个 | 46.00 | |||||||
D4-2-183 | 丝扣阀门安装 公称直径(mm 以内) 50 | 个 | 46 | ||||||||
4 | 040502005002 | 不锈钢闸阀 DN150 | 个 | 6.00 | |||||||
D4-2-186 | 法兰阀门安装(不带管件) 公称直 径(mm 以内) 150 | 个 | 6 |
5 | 040504001001 | 砌筑矩形阀门 井 300*300, 配铸铁 井盖 | 座 | 46.00 | |||||||
D5-3-284 | 砖砌 矩形 | 10m3 | 0.17936 | ||||||||
80010090 | 砌筑用水泥砂浆(配合比) 中砂 M10 | m3 | 0.41 |
综合单价计算表
工程名称: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阮西村给水管网工程 第 2 页 共 5 页
序号 | 编码 | 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其中:(元) | 综合单价 (元) |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具费 | 管理费 | 利润 | 小计 | ||||||
D5-3-291 R*0.8 | 砖墙 抹灰 井内侧 井外壁需要抹 灰 人工*0.8 | 100m2 | 0.676818 | ||||||||
80010460 | 水泥防水砂浆(配合比) 1:2 | m3 | 1.4714 | ||||||||
D5-3-306 | 井盖、井箅安装 检查井 铸铁井盖、 座 | 10 套 | 4.6 | ||||||||
6 | 040504001002 | 砌筑圆形阀门 井中 450,配 铸铁井 盖 | 座 | 6.00 | |||||||
D5-3-283 | 砖砌 圆形 | 10m3 | 0.06674 | ||||||||
80010090 | 砌筑用水泥砂浆(配合比) 中砂 M10 | m3 | 0.2162 | ||||||||
D5-3-291 R*0.8 | 砖墙 抹灰 井内侧 井外壁需要抹 灰 人工*0.8 | 100m2 | 0.116069 | ||||||||
D5-3-306 | 井盖、井箅安装 检查井 铸铁井盖、 座 | 10 套 | 0.6 | ||||||||
7 | 040502009003 | DN25 远传水表组 | 个 | 188.00 |
借 C10-3-275 | 螺纹水表 公称直径(mm 以内) 25 | 组 | 188 | ||||||||
借 C10-1-392 | 给排水管道 室内钢塑复合管(螺纹 连接) 公称直径(mm 以内) 25 | 10m | 9.4 | ||||||||
借 C10-2-12 | 成品管卡安装 公称直径(mm 以内) 32 | 个 | 188 | ||||||||
8 | 040501002003 | 聚氯乙烯树脂涂塑钢管 DN25 | m | 940 | |||||||
D4-1-107 | 钢塑管安装(丝扣连接) 公称直径 (mm 以内) 25 | 10m | 94 | ||||||||
9 | 040502010001 | 消火栓 SS150/ 65-1. 0 | 个 | 3.00 | |||||||
借 C9-1-101 | 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安装 公称压力 1.0MPa 浅 150 型 | 套 | 3 | ||||||||
10 | 030901002001 | 消火栓钢管 DN150 | m | 18.00 |
综合单价计算表
工程名称: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阮西村给水管网工程 第 3 页 共 5 页
序号 | 编码 | 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其中:(元) | 综合单价 (元) |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具费 | 管理费 | 利润 | 小计 | ||||||
借 C9-1-38 | 消火栓钢管安装 无缝钢管(焊接) 公称直径(mm 以内) 150 | 10m | 1.8 | ||||||||
11 | 040101002001 | 挖沟槽土方 | m3 | 436.50 | |||||||
D1-1-10 | 人工挖沟槽土方 一、二类土 深度在 2m x | 100m3 天然密实方 | 4.365 | ||||||||
12 | 040103001002 | 回填原土 | m3 | 8.00 | |||||||
D1-1-131 | 回填土 人工夯实 | 100m3 | 0.08 |
压实方 | |||||||||||
13 | 040103001001 | 回填用砂 | m3 | 335.49 | |||||||
D1-1-134 换 | 管(基)坑回填用砂 | 100m3 | 3.3549 | ||||||||
14 | 040103002001 | 余方弃置 | m3 | 428.50 | |||||||
D1-1-27 | 人工装自卸汽车 土方 | 100m3 天然密实方 | 4.285 | ||||||||
D1-1-53 换 | 自卸汽车运土方 运距1km 内 实际运距(km):5 | 1000m3 天然密实方 | 0.4285 | ||||||||
15 | 041001001003 | 旧路面机械切缝 | m | 1552.00 | |||||||
D1-4-88 换 | 旧路面机械切缝 水泥混凝土路面 5cm 厚 实际厚度(cm):25 | 100m | 15.52 | ||||||||
16 | 041001001004 | 拆除混凝土路面 25cm | m2 | 582.00 | |||||||
D1-4-3 换 | 小型机械拆除混凝土类路面层 无 筋 厚 15cm 内 实际厚度(cm):25 | 100m2 | 5.82 | ||||||||
D1-1-125 | 装载机装松散石方 | 1000m3 天然密实方 | 0.1455 |
综合单价计算表
工程名称: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阮西村给水管网工程 第 4 页 共 5 页
序号 | 编码 | 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其中:(元) | 综合单价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具费 | 管理费 | 利润 | 小计 | (元) | |||||
D1-1-126 换 | 自卸汽车运石方 运距 1km 实际运距(km):5 | 1000m3 天然密实方 | 0.1455 | ||||||||
17 | 041001003001 | 拆除基层 | m2 | 582.00 | |||||||
D1-4-11 | 小型机械拆除各类底层 厚 15cm x | 100m2 | 5.82 | ||||||||
D1-1-51 | 挖掘机装土 | 1000m3 天然密实方 | 0.0582 | ||||||||
D1-1-53 换 | 自卸汽车运土方 运距1km 内 实际运距(km):5 | 1000m3 天然密实方 | 0.0582 | ||||||||
18 | 040203007001 | 修复 C30 水泥混凝土面层 25cm | m2 | 582.00 | |||||||
D2-3-46 换 | 水泥混凝土路面 厚度 20cm 实际 厚度(cm):25 | 100m2 | 5.82 | ||||||||
8021905 | 普通预拌混凝土 碎石粒径综合考 虑 C30 | m3 | 148.41 | ||||||||
D2-3-55 | 水泥混凝土路面养生 水养生 | 100m2 | 5.82 | ||||||||
19 | 040202015001 | 4%水泥稳定石 屑 10cm | m2 | 582.00 | |||||||
D2-2-3 | 集中拌合水泥石屑混合料 水泥含 量 4% | m3 | 58.2 | ||||||||
D2-2-8 换 | 自卸汽车运输水泥石屑(碎石)混合料 自卸汽车装载 第一个 1km 实 际运距(km):5 | 100m3 | 0.582 |
综合单价计算表
工程名称: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阮西村给水管网工程 第 5 页 共 5 页
序号 | 编码 | 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其中:(元) | 综合单价 (元) |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具费 | 管理费 | 利润 | 小计 | ||||||
D2-2-12 换 | 机械铺筑水泥石屑(碎石)混合料 厚度 15cm 实际厚度(cm):10 | 100m2 | 5.82 | ||||||||
20 | 041001001005 | 旧路面机械切缝 | m | 3536.00 | |||||||
D1-4-88 换 | 旧路面机械切缝 水泥混凝土路面 5cm 厚 实际厚度(cm):10 | 100m | 35.36 | ||||||||
21 | 041001001002 | 拆除混凝土路面 10cm | m2 | 459.68 | |||||||
D1-4-3 | 小型机械拆除混凝土类路面层 无 筋 厚 15cm x | 100m2 | 4.5968 | ||||||||
D1-1-79 | 人力车运石方 运距 100m x | 100m3 天然密实方 | 0.45968 | ||||||||
D1-1-81 | 人工装自卸汽车 石方 | 100m3 天然密实方 | 0.45968 | ||||||||
D1-1-126 换 | 自卸汽车运石方 运距 1km 实际运距(km):5 | 1000m3 天然密实方 | 0.045968 | ||||||||
22 | 040501002004 | 巷道 DN50 钢塑复合管混凝土保护 | m | 1768 | |||||||
D5-1-31 | 满包混凝土加固 | 10m3 | 4.70951 |
8021904 | 普通预拌混凝土 碎石粒径综合考 虑 C25 | m3 | 47.5661 | ||||||||
合计 |
第四部分 评审办法
1. 磋商小组
1.1 本次磋商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 7 项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
1.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与每个供应商分别进行先商务技术条件后价格的磋商,本次磋商采用一轮磋商,两次报价形式进行。磋商小组也可视实际情况确定磋商轮次,并提交评审报告及推荐成交供应商。
1.3 磋商小组名单在磋商结果确定前严格保密。
2.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3. 评审程序
3.1 确定磋商次序
按照供应商签到的先后顺序作为磋商的先后顺序。
3.2 磋商小组确认磋商文件
3.3 初步评审
磋商小组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阅。初步评审是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评审细则详见“附表一:初步评审表”。对初步评审不通过的供应商,由磋商小组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该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参与磋商。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由磋商小组按规定进行澄清。细微偏差是指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3.4 磋商
3.4.1 磋商文件未发生实质性变动的:
磋商小组集中与每个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形成磋商纪要。磋商的内容主要是对响应文件的澄清、修正、补充、确认等。供应商磋商结束后,填写《磋商纪要》,在该文件上注明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磋商纪要》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磋商小组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变动增加新的需求,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
3.4.2 磋商文件发生实质性变动的:
(1)书面通知变更内容
在磋商过程中, 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 由磋商小组书面通知所有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
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磋商
磋商小组集中与接受磋商文件变更的每个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形成磋商纪要。磋商的内容主要是对响应文件的澄清、修正、补充、确认等。不接受磋商文件变更的供应商,视为自动退出磋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3)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含报价)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指磋商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磋商纪要》,在该文件上注明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并提交)。最终报价时间视磋商进程由磋商小组决定。《磋商纪要》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5 最终报价
除非在磋商中磋商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否则采购人不接受高于前面轮次磋商报价的最终报价。
3.6 最终方案评审
3.6.1 综合评分法评审步骤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 商务评审表(详见附表二)
⚫ 技术评审表(详见附表三)
⚫ 价格评审表(详见附表四)
3.6.2 比较与评价
评分项目 | 商务评分 | 技术评分 | 价格评分 | 合计 |
权重 | 32% | 38% | 30% | 100% |
分值 | 32分 | 38分 | 30分 | 100 分 |
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技术、商务、价格部分分值分配如下:
具体量化打分标准如下:
(1)商务、技术评分
磋商小组分别对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中的各项内容进行评议比较,详细对比其技术、商务方案等各种因素方面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在商务、技术评审表的相应项各自记名打分。
(2)商务\技术得分统计
将所有磋商小组的商务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商务得分(四舍五入后,精确到 0.01)。
将所有磋商小组的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技术得分(四舍五入后,精确到 0.01)。
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相加得出商务技术得分。
(3)价格核准和评分
A. 价格的核准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在评委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磋商小组先对入围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复核,审查其是否有计算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后的最后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B.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条款
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包括成员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报价给予 K1 的价格扣除(K1 的取值为 6%),即:评审价=核实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K1;
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本企业承担的内容)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 K2 的价格扣除(K2 的取值为 2%),即:评审价=核实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K2;
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C. 环境标志产品和节能产品价格扣除条款(本项目不适用)
采用环境标志产品的,对报价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金额给予价格扣除,扣除方法如下: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占项目总金额的比重达到 10%-25%的(含 10%,不含 25%,下同),扣 1%;达到 25-50%的,扣 2%;达到 50%-75%的,扣 3%;达到 75%以上的扣 4%。
采用节能产品的,对报价中的节能产品金额给予价格扣除,扣除方法如下:节能产品金额占项目总金额的比重达到 10%-25%的(含 10%,不含 25%,下同),扣 2%;达到 25-50%的,扣 4%;达到 50%-75%的,扣 7%;达到 75%以上的扣 10%。(说明:属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不作价格扣除。)
D. 价格评分
磋商小组对入围的供应商的最后价格进行修正得出评审价。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通过初步评审)且价格最低的有效最后磋商评审价(指修正后的价格,下同)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评审价)× 价格权值×100%(精确到 0.01)。
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 9 项。
采购人将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书面《成交通知书》,向所有未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
附表一:
初步评审表
评审内容 | 采购文件要求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 | |
投标函 |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原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原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注: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 ||||
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即可: | ||||
1)2020 年度或 2021 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由于部分财务 | ||||
报表的名称在财务表述中有不同,在编制文件及评审 | ||||
过程中应理解为同一内容的表述】; | ||||
2)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开户许可证);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资格性 | 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 | |||
检查 | 供以下材料之一即可: | |||
准入条件 | 1)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具有法人资格的,其开具 资信证明的银行应为其基本开户银行) | |||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 担保函。 |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注:1、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下两项材料: 1)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若已办理多证合一的企业则不需提供或附营业执照] 2)缴纳税费的凭据,须提供扣除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以内任 1 个月的纳税证明。 注:如非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或依法免税的供 | □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 ||
应商则本项不需提供,但需提供有关证明或声明,格 | □不通过 | ()页 | ||
式自拟。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纳税情况递交相关 | ||||
证明。 | ||||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下材料: 须提供扣除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往前顺推 | ||||
6 个月以内任 1 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专用 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
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 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 承诺》按响应文件格式的对应格式填写,提供原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按响应文件格式的对应格式填写,提供原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供应商应有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C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采购代理机构 于投标截止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名,必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该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需提供供应商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 了登记手续。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供应商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 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 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 ||||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 ( xxx.xxxxxxxxxxx.xxx.xx ) 及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xxx.xxxxx.xxx)“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 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 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符合性审查 | 响应文件构成 | 响应文件一正四副和响应文件刻录光盘一份(光盘须标有投标单位名称或简称)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响应文件格式 | 按磋商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和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填写及签字盖章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报价要求 | 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投标报价未超出上限价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对磋商文件的响应 | 响应"★"(如有)号不可负偏离条款的要求,并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其他 | 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情形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综合评议指标表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分值构成 | 总分:100 分。其中: 技术分:38 分,商务分:32 分,价格分:30 分 | ||
一、技术评分子项 | |||
序号 | 评审细则 | 分值 | |
1 | 对本项目的理解 | 根据响应供应商对项目的理解进行评审: 【优】对项目施工内容及要求的理解全面清晰、深刻透彻的,得 5 分. 【良】对项目施工内容及要求的理解较为全面清晰、深刻透彻的,得 3 分。 【中】对项目施工内容及要求的理解基本清晰明确的,得 1 分。 【差】对项目施工内容及要求的理解不清晰准确的或者未提供方案的,得 0 分。 | 5 分 |
2 | 施工方案 | 【优】施工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投入施工机械合理;线形控制方案切实可行,方案考虑非常周到科学,可行性非常强,非常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 5 分。 【良】施工总体安排较合理,运用较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提供线形控制方案,方案科学性较合理,满足项目要求,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 3 分。 【中】施工总体安排一般,运用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合理性一般;提供线形控制方案,方案科学性合理性一般,基本满足项目要求,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 1 分。 【差】施工总体安排不合理,施工工艺不合理,线形控制方 案对项目实际有所偏离,施工机械不合理,不能完全满足项目要求或没有提供相关描述的,得 0 分。 | 5 分 |
【优】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 | |||
满足磋商文件对工期的要求,对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 | |||
合理、可行,得 5 分。 | |||
施工进度 | |||
【良】关键线路清晰、准确,计划编制可行,能满足磋商文 | |||
计划和各 | |||
件对工期的要求,对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合理、可行,得 3 | |||
3 | 阶段进度 | 5 分 | |
分。 | |||
的保证措 | |||
【中】关键线路基本清晰,计划编制可行,对关键节点的控 | |||
施 | |||
制措施合理,得 1 分。 | |||
【差】关键线路不准确,计划编制不合理,或对关键节点的 | |||
控制措施不可行或没有提供相关描述的,得 0 分。 | |||
供应商根据工程质量的要求制定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证体系,全过程质量控制动态管理、工程质量控制、 质量事故预防与处理等措施)及承诺进行评价: | |||
【优】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提出实际可行的、具体的质量保证 | |||
措施,措施中具有详细的分析影响进度的风险,并在分析的 | |||
基础上采取预防与管理措施,优于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质 | |||
量违约责任承诺具体,得 5 分。 | |||
【良】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提出实际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措 | |||
施中具有合理的分析影响进度的风险,并在分析的基础上采 | |||
4 | 取预防与管理措施,满足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质量违约责 | 5 分 | |
质量保证 | 任承诺具体,违约经济赔偿次大,得 3 分。 | ||
措施 | 【中】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提出的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可行,措 | ||
施中具有合理的分析影响进度的风险,并在分析的基础上采 | |||
取预防与管理措施,基本满足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质量违 | |||
约责任承诺具体,得 1 分。 | |||
【差】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提出的质量保证措施不可行、不合 | |||
理,措施中的分析影响进度的风险,无采取预防与管理措施, | |||
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无质量违约责任承诺或没有 | |||
提供相关描述的,得 0 分。 |
5 | 安全、xx施工、环保措施 | 【优】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措施,采用规范准确、清晰,得 5 分。 【良】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基本合理的措施,采用规范准确,得 3 分。 【中】有基本合理的措施,采用规范准确,得 1 分。 【差】安全xx、环保措施不力,或采用规范不正确或没有提供相关描述的,得 0 分。 | 5 分 |
6 | 售后及应急服务安排 | 【优】工程保质保修服务到位,责任清晰;事故应急预案按级别科学设置,可行性高,得 5 分。 【良】工程保质保修服务满足要求,得 3 分。 【中】工程保质保修服务基本满足要求,得 1 分。 【差】工程保质保修服务、事故应急预案不符合招标要求或没有提供相关描述的,得 0 分。 | 5 分 |
根据各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运营维护方案进行评审: | |||
优:运营维护模式科学合理,架构清晰可行,监控及回访到 | |||
位,设备调试安装及日常维护方案清晰完善且具针对性的, | |||
并承诺在原运营维护服务期上再提供 10 年或以上运营维护 服务,得 8 分; | |||
运营维护 | |||
7 | 良:运营维护模式清晰,设备调试安装及日常维护方案基本 | 8 分 | |
方案 | |||
满足招标要求,有一定针对性的,得 5 分; | |||
中:运营维护模式清晰,设备调试安装及日常维护方案基本 | |||
满足招标要求,针对性尚可的,得 2 分。 | |||
差:运营维护模式、设备调试安装及日常维护方案较差、针 | |||
对性不符合招标要求或没有提供相关描述的,得 0 分。 | |||
二、商务评分子项 | |||
8 | 认证体系 | 供应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三个体系认证: | 6 分 |
供应商具备上述体系认证其中一个且在有效期内的得 2 分; 供应商具备上述体系认证其中两个且在有效期内的得 4 分; 供应商同时具备上述三个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 6 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提供者,本项不得分。 | |||
9 | 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 供应商在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承接过 村居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业绩的,每个得 4 分,本项最多 得 8 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 | 8 分 |
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 | |||
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业绩证明材料提 | |||
供不全或未提供者,该项业绩不得分。 | |||
1、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 |||
(1)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 | |||
职称的,得 3 分; | |||
2、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 (1)专职安全员:供应商拟投入到本项目的专职安全人员具有 | |||
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 2 分,最高得 4 分。 | |||
(2)施工员: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中持有施工员岗位证书 | |||
项目 | 并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每个得 2 分,最高得 2 分。 | ||
10 | 管理 | (3)管道工: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中持有管道工证书的, | 18 分 |
班子 | 每个得 3 分,最高得 9 分。 | ||
配备 | 注: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拟派人员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复 | ||
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拟派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 | |||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 | |||
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注:有效的 | |||
社保证明材料包括: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 | |||
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 | |||
公章;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 |
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政策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免予提供减免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提供不全或未提供者,本项不得分。 2、“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是指:与市政相关的专业,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水利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给排水、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专业,以职称证专业为准,职称证没有明确专业的则以学历证书为 准。 | |||
三、价格评分子项 | |||
11 | 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进行了政策性价格扣除后,以评审价格的最低价者定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评标基准价 = 评审价格的最低价 = 满 30 分 其他磋商报价得分 = (评标基准价÷评审价格) ×30 | 30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阮西给水管网工程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本工程为 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阮西给水管网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xx区 给水管道等,长度约 公里。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程规模: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本工程为xx区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阮西给水管网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xx区 给水管道等,长度约 公里。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合同工期
工程施工工期为 个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后,发包人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开始计算,至完工日期止),每超过工期一天罚款 1000 元整。
工程营运维护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服务期为 年(承诺营运维护服务期限)。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具体按照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内容填写)。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标准,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格工程,并根据给水管道各项相关规程要求、市政道路开挖及修复要求等指标进行验收。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大写): ;
(小写):¥ 元。
项目单价:□√ 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
□详见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非招标工程)。
六、双方安全权责
1)发包人权责:负责对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xx施工、劳务使用等,有监督、协调、教育、检查、处罚的权利,对承包人有违反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有行驶经济赔偿和终止合作的权利。
2)承包人权责
A、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确保施工范围材料堆放整齐,环境安全整洁。
B、严格执行工地各项安全xx生产制度,有权拒绝违章操作,杜绝违章作业,不发生人员伤亡、机械、火灾事故等。
C、当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时,由承包人第一时间上报发包人及公司负责人,并组织现场抢救及秩序维护。
D、承包人违反条款要求发生安全事故的经济赔偿和事后事宜由承包人负责。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1)投标书及其附件、招标文件、招标答疑会议纪要;
2)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或修正文件;
3)本合同协议书;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0)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11)环境要求书;
12)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九、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
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22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佛山市xx区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人 份,承包人 份。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余下空白)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内容。此略。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协议;
2)施工过程中的修正文件(含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签证等修正文件)
3)施工任务单;
4)合同协议书;
5)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其他附件);
6)其他经双方确认的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建设单位:
名 称: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 | ; |
通信地址: | / | 。 |
1.1.2.5 设计人: |
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 | ; |
电子信箱: | / | ; |
通信地址: | / | 。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为实施工程永久占用的土地。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为实施工程临时占用的土地。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 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国家、广东省和佛山市相应行业现行相关工 程施工和验收规范和国家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有关质量评定标准和验收规范。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详见图纸及技术规范。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协议;
2)施工过程中的修正文件(含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签证等修正文件);
3)施工任务单;
4)合同协议书;
5)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6)通用合同条款;
7)图纸;
8)中标通知书;
9)投标函及其附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10)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其他附件);
11)其他合同文件。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七日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二套,如需另行增加图纸,需通过发包人向设计 单位购买(承包人应交晒图成本费用)或自行复制(费用自理);其余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文件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经确认的施工设计图。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及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按发包人要求提供;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发包人要求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指定的形式;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经发包人审查合格报送后 7 天内。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 文件,供发包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1.7 联络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3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xx区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出入施工场地道路按现状。办理出入施工场地的道路 通行权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在投标前应充分勘察现场,为实施合同工程所需修建的场外设施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详见总平面图。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施 工范围外的公共道路按现状,施工便道由承包人自行考虑。费用已包在本合同价中。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 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限于本工程施工。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 权属于发包人。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见通用条款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调整。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详见专用合同条款第 10.4 条款规定。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
姓 名: ;联系电话: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本工程中涉及变更工程、调整合同价格、变 更工期、索赔处理、影响工程款支付与结算等问题须发包人书面确认,发包人代表无权单独作出任何签证、确认或承诺。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工程开工前。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xx,xx:
(0)本招标项目施工所涉及的用水、用电及水、电管线由承包人根据施工需要自行解决,并承担其费用;专业工程的报装手续,由承包人负责。
(2)办理本工程有关验收手续。
(3)合同生效后三天内派驻工地代表(即投标文件所指的项目经理),负责整个工程施工,如非发包人原因,承包人代表易人应提前七天通知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到有关部门办理易人手续,后任代表与前任代表须有相应的资历与能力。
(4)开工前,向发包人报送开工报告由发包人审定。审定通过之后,发包人下达开工指令。
(5)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工程进度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6)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条例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对施工现场和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任何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及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并负责事后补救。
(7)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占用施工范围外现有道路。若对管线施工范围外的道路设施损坏,承包人须及时修复,发包人不予承担费用。承包人应自觉处理好沿线单位的投诉,否则应承担相应的一切可能后果。
(8)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接收或使用的工程项目,承包人必须负责保护、保养工作,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负责修复,已交付使用的部分并不能免除承包人质保期内保修责任。
(9)承包人在开工前报送“施工组织设计”;
(10)承包人在工程完工后至正式验收通过并移交期间,仍须承担工程设施保护责任、排水设施清疏责任。
(11)承包人应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递交工程结算书给发包人,若逾期未交,发包人有权不予结算,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发包人将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公司进行结算审价,若结算审核的核增、核减金额超过工程结算送审价的 5%或以上时,超出部分的结算审核费用将由承包人承担,超出部分的结算审核费用在承包人结算款中扣除,由发包人统一支付给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
(12)若有设计或工程变更,承包人必须在实施签证事项前以书面形式报发包人审核批准,实施后三天内将相关资料、照片等提交至发包单位确认。对承包人单方认为签证事实发生的,如因中标人原因提交签证单的时间超过七个日历天,则发包人对此类签证一律拒收,承包人单方提出的签证申请不予确认,责任自负。
(13)承包人施工过程中须配合供水管理部门、市政道路部门、沿线管线权属单位的统一安排,不得随意施工,野蛮施工,否则因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对工程造成影响的采购有权追求承包人相应责任。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不提供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建设管理部门及工程所在地档案部门规定。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按发包人要求。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工程移交之前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书面纸质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及有关工作的约定:
1、施工用水、用电、通信线路连接、接驳等施工单位投标前须自行踏勘现场了解。施工内外水电接驳及施工用水用电报装和安装由承包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2、施工范围外的公共道路和设施按现状,施工临时道路和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和负责,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3、承包人在施工前应对地上、地下管线及邻近建(构)筑物、设施情况自行进行探测、调查、勘核,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地上、地下管线及邻近建(构)筑物和设施的安全,积极进行管线方面的协调工作,以及自行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费用,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施工过程中若因施工原因对地上、地下管线及邻近建(构)筑物和设施造成损坏,承包人须承担全部责任;
4、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伤亡事故(包括因施工设施、建筑物料、围蔽和警示设备、安全措施、安全管理及环境判断等造成的事故)或损毁公共设施的,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在签订合同 1 周内配合发包人完成报建、报监手续;
5、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须严格执行《佛山市建设工程xx施工管理规定》,注意环境卫生、施工安全,施工场地设置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隔离护栏,确保场内干净整洁,场内道路硬底化,物料堆放整齐,承包人要确保施工车辆净车出场,施工期间必须要设置专人负责xx路面、地面的保洁;
6、工地要有专用渣土堆放场地,要有防尘措施,要配备渣土排放管理人员;
7、承包人应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按照环境监察审核工作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源保护措施。
8、严格执行《xx区建筑渣土管理暂行办法》和《xx区建筑渣土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工地要有专用渣土堆放场地,要有防尘措施,要配备渣土排放管理人员,渣土实行密闭化运输,施工弃(渣)土的运输,必须委托有弃(渣)土运输资质的专业公司统一运输。
9、承包人应严格执行《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规定,严格按照工程防治扬尘 “六个百分百”措施落实本项目的防治扬尘工作(施工工地实现 100%封闭管理,并采用硬质围挡;施工工地设置洗车槽,安装冲水设备,出入口车辆冲洗达到 100%;工地渣土运输实行 100%密闭运输;施工工地主要道路 100%硬化;裸露场地和土方、堆场 100%
覆盖或临时绿化;施工现场土方作业、拆除作业做到 100%洒水、喷雾降尘),所有措施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10、凡是合同段内与其他在建工程有互扰的地段,承包人应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要求,不得干扰其他在建施工段的正常施工。承包人的工作面如需交叉作业而占用其他施工段的工程范围或相关设施,承包人应自行做好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承包人应承担其采取上述措施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并计入投标报价中。承包人施工过程中须保护好现有或相邻标段工程成品及构筑物,若有损坏,必须无条件修复,修复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3.2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1 项目负责人: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3.2.2 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经承包人任命的并且按照本款已经取 得发包人同意的项目经理应是承包人唯一的合法代表人。项目经理应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发包人根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项目经理应受理合同范围内的所有通知、请示、同意、批准、证书和决定的约束。承包人根据合同发出的通知、请示、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后送交发包人。
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不得少于 22 天。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确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事先以书面(请假条)通知发包人,并取得发包人的同意。项目负责人的请假条中应当载明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
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每发现一次,扣罚 3000 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罚;由此产生的工期及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自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保留索赔的权利。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合理要求承包人撤换不合格项目经理的,承包人必须立即执行,如果发包人的撤换通知下达 7 天内,承包人仍拒不执行的,扣罚合同价的 1%,由此产生的工期及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自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保留索赔的权利。
3.2.5 施工人员要求
关于项目安全员的要求:施工期间必须在场;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删去本款全文,代之以“未经发包人批准,工程不得分包”。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工程材料领用后至 工程竣工完成。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
4. 建设单位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并满足本项目要求及项目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若未能达到合格标准的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工期不补。
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对其施工质量进行不定期的抽检,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的,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要求立即整改、返修至合格,甚至停工整顿,工期不予顺延。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的,承包人应立即承担费用采取补救措施,直到达到合格的质量标准为止,发包人不为此支付任何额外款项。因此发生工期延误等其他损失,违约金不足弥补的,承包人还应赔偿发包人实际损失。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 承包人提前通知发包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48 小时。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 小时。
5.5 质量争议检测
双方约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为:工程所在地负责质量、技术监督的政府主管部门。
6. 安全xx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xx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国家、省、市及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和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任何因承包 人原因造成的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及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并负责事后补救。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6.1.5 xx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xx施工的要求: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xx施工若干规定》、《佛 山市建设工程xx施工管理规定》、《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最新修订)》等相关管理规定。
6.1.6 关于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①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单独支付,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计量支付。绿色施工安 全防护措施费用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而工程安全防护、xx施工无法达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要求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②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如有超出承包人对该项目的报价总额,则超出部分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只按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的该项报价支付。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在收到本工程的施工图 纸后5日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及其申报表。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人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对于在竣工时间内完工过于迟缓或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发包人可提出建议采用的改进措施,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建议提出改进措施,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就改进措施承包人不得追加合同价款。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在收到本工程的施工图纸后5日内。发包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
规定执行。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 规定执行。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开工前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
7.3.2 开工通知
承包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 5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开工申请书,并附上表明已做好
开工准备的有关资料。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令后的 3 天内开工,然后一直保持合同工程连续均衡地施工。
7.4 测量放线
7.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发 包人只提供坐标点及书面资料由承包人自行按照图纸测量放线,相关费用已纳入合同价中。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 经发包人确认后,工期相应后延。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 15 天内经发包人的签证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双方办理同意顺延工期手续。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工期每延误一天,收 取违约金每天人民币 1000 元。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是工程合 同价的 5%。若工期延误 10 天以上,且承包人无采取令发包人满意的补救措施,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应于合同终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出施工现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规定。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日降雨量大于 50mm 的雨日超过 1 天;
(2)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及六级以上大风、大雨、大雾;
(3)日气温超过 38oC 的高温大于 3 天;
(4)其它异常恶劣气候灾害。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 提前竣工的奖励: 无 。
8. 材料与设备
8.1 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
(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合同文件有关要求,采购前应取得发包 人同意及按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未取得发包人批准的,不予计量。
(2)发包人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 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人需要采用代用材料时,材料品质和标准、性能不能低于被代用材料, 且须经发包人事先同意后才能采用,超出部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本工程选用的材料质量均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能通过相关管理部门验收 合格,参考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提供的材料品种、型号、规格来报价,并作为施工材料选定的依据。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照投标承诺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供应材料,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所有材料必须经发包人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使用。
8.2 样品
8.2.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 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及发包人要求确定 。
8.3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3.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 临时占地的,应由承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手续。
9. 试验与检验
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按相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按相关规定执行。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按相关规定执行。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10. 变更
1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变更通知。
10.2 变更估价: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结算方法如下
以下条款中的结算系数=(中标价-中标价的暂列金额-中标价的按费率计算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的暂列金额-招标控制价的按费率计算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00%
①实际完成工程量对比清单工程量变化在±10%以内(含 10%)的,按承包人的投标时的综合单价结算;
②实际完成工程量对比清单工程量增加超过 10%以外的,其增加超过 10%的部分工程量计算如下:
a.如果该项目的承包人的投标文件中的综合单价比中介审核预算综合单价低的则按承包人投标文件中的相应的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
b.如果该项目的承包人的投标文件中的综合单价比中介审核预算综合单价高的则按中介审核预算中的相应的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乘以结算系数进行结算;
③实际完成工程量对比清单工程量减少 10%以外的,其减少超过 10%的部分工程量计算如下:
a.如果该项目的承包人的投标文件中的综合单价高于中介审核预算综合单价的,则按承包人投标文件中的相应的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
b.如果该项目的承包人的投标文件中的综合单价低于中介审核预算综合单价但高于中介审核预算综合单价乘以结算系数的,则按承包人投标文件中的相应的清单项目的
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如果该项目的承包人的投标文件中的综合单价低于中介审核预算综合单价乘以结算系数的,则按中介审核预算综合单价乘以结算系数进行结算。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并按第(1)条原则结算;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2013)、2018 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广东省 2018 年相应工程综合定额及相关工程计价办法)、以及施工时期对应的《佛山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价格信息计价,并乘以承包人结算系数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佛山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价格信息缺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计价,并乘以承包人结算系数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所有材料购买前需征得发包人同意。
(5)工程变更引起的措施项目费按 14.2.2(1)规费、税金则按相关规定调整。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
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 10%的,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以发包人委托的具有造价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审定的综合单价为结算单价。
(6)如因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大导致发生的措施项目费用时,须经发包人、承包人签证确认,按签证金额或工程量进行增减计算。不是因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大而导致发生的措施项目费用(或在投标报价时未对措施项目进行报价的),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措施项目费用报价中,工程不予签证。
(7)工程结算时,若承包人投标报价时的计费费率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的计费费率低的,按承包人投标报价时的计费费率结算不得调整(包括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
(8)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缺、漏或与实际不符,综合单价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最终以有资质的中介单位审核为准。
(9)工程施工过程中,暂列金额没有使用或有结余,工程结算时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计算,剩余部分仍归发包人所有。
(10)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签证项目、设计变更及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增减而
引起的工程价款调整的项目,承包人须及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得到发包人的书面确认和签证,并以此作为工程的结算依据之一。
10.3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建设单位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奖励。
10.4 暂估价
10.4.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10.4.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 3 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
10.5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2013)、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广东省2018年相应工程综合定额及相 关工程计价办法。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以下为市场价格波动可调整合同价格的项目:
(1)人工费:不调整。
(2)材料费: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材料价格变动或市场价格变动超过招标控制价的 15%(含 15%)的部分约定进行价格调整,约定调整的内容如下:
①可调整的材料设备为:砂、混凝土、商品砼(含沥青砼)。
对于《佛山工程信息》已有的调价材料,其材料价变动按发布价确定。对于信息发布价没有的材料,按市场实际采购价确定变动情况。
②调整的基数是材料设备的招标控制价单价乘以(1±15%)的价格,只有超基数部分的价格才可计入调整价款。
a.中标材料价与招标控制价中的材料编制价一致的,中标材料价即为基准价;
b.施工期间材料设备发生涨价的,基准价取中标材料价与招标控制价中材料编制价较高者;
c.施工期间材料设备发生降价的,基准价取中标材料价与招标控制价中材料编制价较低者。
③采用市场价格的,需有市场价格变动的依据,单价和数量应由发包人确认作为调 整合同价款的依据。
(3)结算编制形式:包含以上人工、材料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不调整,价差调整 单独出具人工材料价差表,调整的价差只计规费、税金。
(4)调整时间点:当发生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价款调整时,承包人应当在递交结 算资料的同时向发包人提出并报送价款调整资料,经由发包人核实后,按施工时间对应的信息价(信息价没有的再按市场价)进行价差调整,并结算支付。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按已标价清单和合同其他条款。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无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无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3、其他价格方式: /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
预付款担保的退还: /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及《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 2018 年相应工程综合 定额及相关工程计价办法等。
编制工程结算书时,必须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填写项目编码、项目 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不得擅自修改,新增加项目清单单独列项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018》规定进行编制,同一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结算书的编制格式应符合相关规范及发包人的要求。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竣工结算一次性计量。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12.3.5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 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施工单位进场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10%;
(2)由施工单位申请,经建设单位出具核实意见,证明工程量达到 50%以上的,自提供证明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的 3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财政送审结算资料,街道确认结算价半年内,支付合同价的 30%;
(4)财政送审结算资料,街道办确认结算价二年内,按照最终结算价不计利息支付余款。
在不违反合同规定的结算办法前提下,本项目以经荷城街道财政办公室审核的结算价为工程最终结算价。
注:对于外来企业(即注册地为佛山市以外的企业)必须执行以下要求:
(1)必须按照税法规定在建设工程劳务发生地(xx区)预缴税款;
(2)必须在签定合同次月 10 日前到xx区税务机关办理外出经营报备等涉税事项,办理后须将有关凭证交回招标人备案;
(3)在收取工程款前,如向招标人提供的发票是非xx区税务机关开具的发票的,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其在xx区税务局取得的《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12.4.1 工程结算及调整方式: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a.中标单位投标报价中已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1)变更后增加工程量的:若中标单位的综合单价不高于预算审核综合单价的,按中标单位投标的投标报价作为综合单价,并加上相应的规费及税金;若中标单位的投标综合单价高于审核综合单价的,按审核综合单价结算,并加上相应的规费及税金。 (2)变更后减少工程量的:若中标单位的综合单价不高于预算审核综合单价的,按审核综合单价结算,并加上相应的规费及税金;若中标单位的投标综合单价高于审核综合单价的,按中标单位投标的投标报价结算,并加上相应的规费及税金。b.中标单位投标报价中没有适用的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中标单位提出适当的综合单价,经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或xx区造价站审核,送甲方批准执行,并加上相应的规费及税金。这部分工程结算价款=C×(中标价/招标控制价)。注:C 为审核价。
12.4.2 承包人收取工程款的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中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12.4.2.1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按发包人规定 。
12.4.2.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进度付款申请的提交资料应符合合同 及发包人的要求。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12.4.3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建设单位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
12.4.4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12.5 承包人设立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和缴纳工资保证金: / 。
13. 验收
13.2 竣工验收
13.2.2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佛山市xx区有关竣工验收规定和要求。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无。
13.2.5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 7 天内完成。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无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按本合同专用条款 7.5 款规定
承担违约责任。
14.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4.1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4.2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是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 3.7 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4.2.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3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
14.2.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在保修期间,承包人应按规定履行质量保修义务,否
则没收其质量保证金。
14.1 保修
14.1.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的约定。
14.1.2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 小时内到达。
15. 违约
15.1 发包人违约
15.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无 。
15.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经发 包人确认后合同工期可顺延,费用不予补偿。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无。
(3)发包人违反第 10.1 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无。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经发包人确认后合同工 期可顺延,费用不予补偿。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经发包人确认后合同工期可顺延,费用不予补偿。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经发包人确认后合同工期可顺延,费用不予补偿。
(7)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违约责任:经发包 人确认后合同工期可顺延,费用不予补偿。
(8)其他:双方另行确定。
15.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5.2 承包人违约
15.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因承包人原因,合同签订 30 天内未开工,且经承包人书面催促后 5 天内仍未 开工,视为不履行与发包人订立的合同。发包人可终止合同,并可与第二中标人签订合同。如履约保证金数额低于发包人与第二中标人投标报价的差额,承包人还需负责赔偿。
(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将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因承包人责任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且承包人未能按发包人要 求完成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承包人未能按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工程建设,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 期限内仍未完工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5.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见本合同其他违约条款的约定承包人应与建设项目作业工人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实名登记,如发现没有进行实名登记的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发包人收取违约金 1000元/次。
(2)承包人应按与作业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约定的内容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如因承包人拖欠工人工资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需赔偿损失。
15.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及有关机关关于反腐 败、xx从业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承包人不得对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承包人在合作期间应遵循诚实守信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和公众利益。承包人若有违反以上情形或因此严重损害发包人合法权益的,发包人享有单方解除合同权,可无条件单方解除合同,无需向承包人支付任何费用,且如因此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按通用条款 16.2.4 。
16. 营运维护管理
16.1 主要内容为:
1.1 抄表:抄表服务工作:对施工区域内村民小组居民上门抄表、水费催缴,包括及时书面或电子派发各村民小组居民水费通知、水费催缴,做好电话催费、日常村内管网维护截水、恢复通水等工作;按属地供水公司对施工区域内村民小组有计划停水通知
要求,负责及时派发停水通知或信息发送通知。处理施工区域内村民小组水费抄收工作相关的投诉(如抄错表,水费催缴资料、停水通知等资料未及时派发到用户等。)参与施工区域内村民小组新水表的验收,编排新增村民用水住户和核定注销户相关资料。
1.2 管网维修:对施工区域内村民小组进行村内管网巡检,包括对偷水漏水现象的监管,以及监管对施工区域内村民小组道路改造、地质钻探、顶管、开挖等可能危及供水管线安全的施工工作;负责对施工区域内村民小组村内给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爆漏抢修维护。
16.2 施工区域内村民小组居民水表采取隔月抄表模式。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①8 级(含 8 级)或以上的台风;②在 24 小时内(午夜至午夜)所降雨量超过 200 毫米;③摄氏
45 度以上高温天气;④6 级以上地震;⑤十级以上强风暴、龙卷风;⑥五十年一遇以上洪水造成重大破坏等情况。所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以佛山市气象局或有关部门测定或 公布的数据为准。
17.2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90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工程开工前,为合同工程办理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 程一切险;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施工机械设备和材料及其它相关规定要求的投保范围办理保险;为第三者办理第三者责任险,投保金额不少于 100 万元;上述保险的办理工作和相关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和支付。
18.2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保险期从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8.3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19. 争议解决
19.1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
19.1.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19.1.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
19.2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佛山市xx区人民法院起诉。
20. 其他
20.1 当工程有引进项目或外购设备材料的设计工作时,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的各个阶段,若需吸收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服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20.2 出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20.3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 1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
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承包人所承包的本工程工作内容,进行质量保修。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 /
年;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 年;
3.装修装饰工程为 /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1 年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
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
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 承包人(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或 | 法定代表人或 | |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 日 |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 2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发包人: 承包人: 工程名称:
根据佛山市xx佛水供水有限公司对工程项目管理的统一要求,办公室将代表佛山市xx佛水供水有限公司对所属工程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工作。为保证安全检查意见得到有效落实,现与承包人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佛山市xx佛水供水有限公司对所实施的工地安全生产进行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承包人须派现场负责人与发包人代表一起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检查记录签名确认。
二、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安全生产检查时开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承包人必须按照安全检查意见进行整改,若整改不力或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则对承包人作出如下处罚:
1、若在整改通知期限内承包人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复查不合格的,视情节每次扣罚 1000 至 20000 元,该施工监督全程扣罚总额不超过此项工程合同总价的 5%,由发包人代表在支付工程款时进行扣除。
2、若再次复查仍未按要求进行彻底整改的,追加扣罚首次金额两倍的罚金,并酌情进行勒令停工整改。
3、若有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包人进行处罚。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日 期: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日 期:
附件3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廉 政 合 同
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
1 双方权利和义务
1.1 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 严格执行合同工程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1.4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1.5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
1.6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87条规定处理。
2 发包人义务
2.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
2.2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2.3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2.5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
2.6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3 承包人义务
3.1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
3.2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3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
3.4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3.5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 违约责任
4.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4.2 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承包人1~3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5 双方约定
x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 合同法律效力
x合同作为 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 合同生效
x合同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失效。发包人(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4:
为有效控制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防治措施协议,双方遵守。
1. 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将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举报方式与途径等信息张贴在施工围挡外围,接受社会监督;
(2)在施工现场配备扬尘污染防治管理人员,按日做好包括覆盖面积、出入洗车次数及持续时间、洒水次数及持续时间等内容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情况记录;
(3)在施工工地周围设置连续硬质密闭围挡或者围墙。施工工地位于城市主要干道、景观地区、繁华区域的,围挡或者围墙高度不低于两百五十厘米; 其余区域的,围挡或者围墙高度不低于一百八十厘米。围挡底部设置不低于三十厘米的硬质防溢座。工程竣工验收阶段,需要拆除围挡、围墙及防溢座的,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不具备条件设置围挡或者围墙的,采取有效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4)施工工地出入口通道不得有泥浆、泥土和建筑垃圾;出入口内侧应设置混凝土挠捣的洗车设施和沉淀池,配备高压冲洗装置;确实不具备条件设置混凝土挠捣的洗车设施和沉淀池的,应当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确保驶离工地的机动车冲洗干净;
(5)按时对作业的裸露地面进行洒水; 四十八小时内不作业的裸露地面采取定时洒水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超过四十八小时不作业的,采取覆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超过三个月不作业的,采取绿化、铺装或者遮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6)在施工工地的出入口、材料堆放区、材料加工区、生活区、主要通道等区域进行硬底化,并安装喷淋设备等扬尘污染防治设施;
(7)在施工工地堆放的砂石等工程材料密闭存放或者覆盖;及时清运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无法及时清运的,采用封闭式防尘网遮盖,并定时洒水;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
(8)土石方、地下工程、拆除和爆破等易产生扬尘的工程作业时,采取洒水、湿法施工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9)设置泥浆池、泥浆沟,确保施工作业产生的泥浆不溢流;
(10)在施工工地依法使用袋装水泥或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采取封闭、降尘等有效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采取覆盖措施,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11)建筑施工脚手架外侧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密目防尘网(布)等有效扬尘污染防治设施;
(12)建(构)筑物拆除的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应当符合本条例第(1)(2)(3)
(4)(7)(8)(10)的规定;
(13)建(构)筑物拆除后的待建工地,需要移交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的,应当及时移交;未能及时移交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实施。建设工程施工单位不能在四十八小时内开工建设的,应当采取有效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以下无正文:
发包人(xx):
法人代表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xx):
法人代表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以下格式文件仅供参考,供应商可根据项目要求和自身情况自行填写制作
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编号:HCNJ2022-031
采购项目名称: 佛山市xx区荷城街道阮西给水管网工程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 资格性文件三、 商务部分 四、 技术部分 五、 价格部分
注: 请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响应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
能将影响对响应文件的评价。
一、自查表
1.1 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 | 采购文件要求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 | |
投标函 |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原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原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注: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 ||||
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即可: | ||||
1)2020 年度或 2021 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由于部分财务 | ||||
报表的名称在财务表述中有不同,在编制文件及评审 | ||||
过程中应理解为同一内容的表述】; | ||||
2)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开户许可证);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资格性 | 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 | |||
供以下材料之一即可: | ||||
检查 | 准入条件 | 1)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具有法人资格的,其开具资信证明的银行应为其基本开户银行)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 担保函。 |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注:1、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下两项材料: 1)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若已办理多证合一的企业则不需提供或附营业执照] 2)缴纳税费的凭据,须提供扣除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以内任 1 个月的纳税证明。注:如非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或依法免税的供 应商则本项不需提供,但需提供有关证明或声明,格 | □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 ||
式自拟。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纳税情况递交相关 | □不通过 | ()页 | ||
证明。 | ||||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下材料: 须提供扣除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往前顺推 | ||||
6 个月以内任 1 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专用 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 ||||
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 |
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 承诺》按响应文件格式的对应格式填写,提供原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按响应文件格式的对应格式填写,提供原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供应商应有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C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采购代理机构 于投标截止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名,必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该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需提供供应商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 了登记手续。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供应商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 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 ||||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 ( xxx.xxxxxxxxxxx.xxx.xx ) 及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 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xxx.xxxxx.xxx)“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 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 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符合性审查 | 响应文件构成 | 响应文件一正四副和响应文件刻录光盘一份(光盘须标有投标单位名称或简称)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响应文件格式 | 按磋商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和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填写及签字盖章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报价要求 | 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投标报价未超出上限价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对磋商文件的响应 | 响应"★"(如有)号不可负偏离条款的要求,并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
其他 | 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情形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 ()页 |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供应商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应的□打 “√”。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 期: 年 月 日
1.2 商务部分自查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因素 | 证明文件 |
1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2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3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4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供应商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 期: 年 月 日
1.3 技术部分自查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因素 | 证明文件 |
1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2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3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4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供应商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 期: 年 月 日
二、资格性文件
2.1 投标函
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HCNJ2022-043 )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1. 自查表;
2. 资格性文件;
3. 商务部分;
4. 技术部分;
5. 价格部分。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投标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 90 天,中标/成交人投标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采购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标委员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资格。
7.我方完全同意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中标人应尽的义务,若我方行为不当而损害了采购方的合法权益,我方愿在任何时候无条件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和经济赔偿。
8.我方同意按采购文件规定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2.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致: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 单位: | (xx) | |
附:代表人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营业执照号码: | 经济性质: | ||
主营(产): | |||
兼营(产): |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为避免废标,请供应商务必提供本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致: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兹授权 同志, 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 其权限是: 。
授权单位: | (xx) | 法定代表人 | (签名或盖私章) | ||
有效期限:至 | 年 | 月 | 日 | 签发日期: | |
附:代理人性别: | 年龄: | 职务: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营业执照号码: | 经济性质: | ||||
主营(产): | |||||
兼营(产): |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4、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采购项目的投标,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5、有效期限:与本公司响应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投标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