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23 日正式与沈阳北大青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北大青鸟”)签订股权转让 协议。经双方一致同意,公司以人民币贰亿零伍佰万圆整(RMB205,000,000)收购沈阳北大青鸟之全资子公司深圳青鸟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鸟光电”)10 0%股权,收购后公司持有青鸟光电 100%股权。此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证券代码: 300131 证券简称: 英xx控 公告编号:2012-043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23 日正式与沈阳北大青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北大青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经双方一致同意,公司以人民币贰亿零xx万圆整(RMB205,000,000)收购沈阳北大青鸟之全资子公司深圳青鸟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鸟光电”)100%股权,收购后公司持有青鸟光电 100%股权。此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12 年 5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深圳青鸟光电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 2.05 亿元收购青鸟光电 100%股权,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收购事项已于 2012 年 5 月 22 日
经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转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沈阳北大青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 20 甲 1-4 号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56,530,000 元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产业投资(法律法规禁止公司经营的业务除外);五金、机械电子设备、建材、厨卫用具、装饰材料、灯具销售;建筑设计技术咨询服务。
沈阳北大青鸟与公司及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它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它关系。
三、收购标的基本情况
深圳青鸟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鸟光电”)成立于 1992 年 11 月 9 日,是沈阳北大青鸟全资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2921390;注册资本:人民币 1,065.00 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 1,065.00 万元);法定代表人:xx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xx技术产业园南区北大青鸟楼七楼;主要经营范围:开发、经营计算机硬、软件、计算机和人工智能系统及相关产品、技术转让和咨询服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按资格证书深贸管准证字第 2004-0374 号执行)、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
四、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沈阳北大青鸟持有深圳青鸟光电有限公司 100%股权。 1、转让标的:青鸟光电 100%股权;
2、股权转让价格确定:根据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北方亚事资报字 [2012]第 075 号”《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深圳青鸟光电有限公司全
部股权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 2012 年 4 月 30 日为基准日,对标的资产出具的评
估报告书所述标的资产评估值 18,097.20 万元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 2.05 亿元收购青鸟光电 100%股权。
3、股权转让价款支付:英xx控与xx北大青鸟在本协议签署后三日内支付首期股权转让价款,即人民币壹亿圆整付至沈阳北大青鸟指定的账户;在协议签署后二十日内,公司支付沈阳北大青鸟人民币壹亿圆整;以上款项支付完毕后三日内支付沈阳北大青鸟xx万元。
五、收购后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英xx控业务的扩大,英xx控员工的增加迅速,公司租赁厂房基本配置差、价格较高,租赁费用总额较大,收购青鸟光电公司 100%股权可获得青鸟光电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面上全部物业所有权从而建立英xx控总部及电子智能控制研发中心以解决公司办公场地、研发用地等问题,从而避免因租赁厂房拆迁、租赁合同到期不再续租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对公司持续经营和生产产生的风险; 青鸟光电拥有现成的办公大楼,公司收购青鸟光电后可直接将总部搬迁至其处办公,节省因直接购地来建设办公大楼而耗费的时间成本。青鸟光电位于xxxxxxxxxxxxxxxx、xxxx,xx
优美、交通便捷、地理位置优势突出,与众多高科技企业相毗邻,是中高等人才聚集地。收购青鸟光电(获得其青鸟楼)有利于公司招聘和留住优秀技术研发和管理人才,进而能够大大地提高公司的研发和管理水平,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2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