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金额(人民币:元) 储能电池 6.4V12Ah 26,275,600 储能电池 9.6V20Ah 195,748,500 储能电池 12.8V30Ah 378,000,000
证券代码:300116 股票简称:坚瑞沃能 公告编号:2018-032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采购合同的公告
x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签署的《年度采购合同》仅为意向性框架协议,在付诸实施过程中需要双方另行签订供销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及销售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本次签署《年度采购合同》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签署采购合同的基本情况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xx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玛”或“供方”)于近日与中山市绿博灯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博灯饰”或“需方”)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产品采购事宜签署《年度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协议”)。现将本次签署采购合同的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山市绿博灯饰实业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8 年 05 月 15 日
经营范围:加工、生产、销售:灯饰、灯饰配件、玻璃制品、五金材料(不含电镀);物业投资管理、商铺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履约能力分析:绿博灯饰作为灯饰设备专业制造商,2017 年销售额 18 亿元,
信用等级为 AAA 级,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资金实力较强,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采购合同主要内容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金额(人民币:元) |
储能电池 | 6.4V12Ah | 26,275,600 |
储能电池 | 9.6V20Ah | 195,748,500 |
储能电池 | 12.8V30Ah | 378,000,000 |
注:产品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结算方式及交货日期等信息以采购订单/购销合同为准。
2.1 运输方式及费用:普通货运,供方负担费用并负责办理产品的托运手续
(仅含一次搬运费用)。
2.2 供方提供之产品包装应保证经过通常运输途径运输后产品质量完好无损。
2.3 需方在收到供方产品时,必须在签收前仔细确认产品外观情况,清点物料数据。如有外观损坏、物料数量不符,立即与供方发货人员或销售人员联系,沟通确认后再根据双方沟通结果给予签收。
2.4 需方在签收供方产品后及时清点、查看,如确有与送货清单不符或外观问题,必须在收到产品三天内反馈至供方,如若逾期,视为无异议,供方将不再受理此类问题(需方在清点产品时,如有供方售后人员在需方处,需方必须通知供方售后人员一起配合清点。)
2.5 产品交付需方后,产品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需方承担。
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预付款为货款的 30%,货到检测周期 10 天,每批货
到齐 10 日内按检测合格后实收数量一次性付清尾款。质量验收标准及方法参考
《品质质量协议书》。若需方逾期付款在 7 日内的,则自应付款之日起每日按应
付但未付货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7 天,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需方继续付清应付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4.1 本合同产品质量、验收标准以供方的《方案书》和《品质质量协议书》为准。
4.2 需方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七日内未向供方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视为产品质量最终验收合格。如在前述期限内供方产品不符合验收标准,供方负责退换。本合同产品经需方验收合格或视为验收合格后,需方不能以产品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供方货款,验收合格后如出现产品问题,由供方按本合同有关产品维修条款进行处理。
5.1 产品维修期:自到货之日起 3 年止,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方负责免费维修,不负责国外的售后。
5.2 以下五种情况产生的产品问题,不属于供方的责任,供方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1)需方或使用本合同约定产品的第三方未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或规格书规定使用产品;
(2)因不可抗力导致产品质量问题;
(3)需方或使用本合同产品的第三方人为故意损坏产品的;
(4)需方或使用产品第三方在签收产品后,连续三个月未按使用说明书和方案书进行充电维护的;
(5)非供方原因导致的产品问题。
5.3 维修期满,产品出现的任何问题,与供方无关,供方可提供有偿维修服
6.1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都应另行签订书面的补充或修改协议,在本合同正本上不得有任何修改或添加,否则被修改或添加的条款无效。
6.2 双方承诺对本合同内容及本合同履行中知晓的对方商业秘密(包括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人或不正当使用。
6.3 本合同一式肆份,供需双方各执贰份,传真件、扫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供需双方加盖各自印章后生效,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6.4 本合同一经签订生效,未经供需双方书面协商一致,不得解除。二、签署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同的签署符合公司的主业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本次合同的签署将促进公司动力电池的销售,该协议的实施在协议有效期内(自签订之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预计为公司带来 6.0 亿元的收入,将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3、上述合同的签署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三、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采购合同》仅为意向性框架协议,在付诸实施过程中需要双方另行签订供销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及销售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协议的签署有助于公司提高业绩,但是在执行效果方面,协议采购方(需方)在协议有效期内的采购数量和金额存在不能达到协议数量和金额的风险。
3、关于本协议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