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YJS-ZC2020042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高分子物理毕业设计实训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ZYJS-ZC2020042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 : 常 州 大 学 怀 德 学 院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 常 州 中 宇 建 设 工 程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二 零 二 零 年 十 二 月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第三章 项目需求 2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8
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31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3
友情提醒 4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高分子物理毕业设计实训设备购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
2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ZYJS-ZC2020042
项目名称:常州大学怀德学院高分子物理毕业设计实训设备购置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58 万元
采购需求:常州大学怀德学院高分子物理毕业设计实训设备购置项目,包括相应产品供货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等)、产品设计、制造、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检验、质保期及维保服务等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供货完毕,并安装调试通过甲方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
时间:2020 年 12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7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
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常州钟楼区大仓路 65 号(博济五星智造园)8 号楼 2 楼常州中宇财务室
方式:(供应商可采取以下任一种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1)线上报名: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发至本公司邮箱 “zhongyuzhaobiao111@163.com”并按要求交纳磋商文件费用后,磋商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2)现场报名:磋商文件现场购买地点:常州钟楼区大仓路 65 号(博济五星智造园)8 号楼 2 楼常州中宇财务室。
售价:人民币伍佰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未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如下材料:报名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户 名: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勤德支行账 号:1105052609000510202
财务室电话(查询标书款情况):0519-85782855
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11 日 2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钟楼区大仓路 65 号(博济五星智造园)8 号楼 2 楼常州中宇招标中心
时间:2020 年 12 月 11 日 2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钟楼区大仓路 65 号(博济五星智造园)8 号楼 2 楼常州中宇招标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1)澄清
①供应商可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前自行踏勘现场。
②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有异议的供应商,均应在 2020 年 12月 7 日 17:30 前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一次性将需要澄清或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无有效澄清或异议。
③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补充或
更正形式在本机构网站上发布,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2)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 份,副本份数:2 份;响应文件应按顺序胶装成册,并编制响应文件目录索引。不论供应商成交与否,响应文件均不退回。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大学怀德学院
地 址:江苏省靖江市新港大道 136 号
联系人:郝冬冬
电 话:13815070859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钟楼区大仓路 65 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相关联系人:魏迎香
电 话:0519-85785155、85782055
开标评审相关联系人:魏迎香
电 话:0519-85785155、85782055
公司邮箱:zhongyuzhaobiao111@163.com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本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
2. 1 满足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2. 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2. 3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带★号的内容均为实质性条款,如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实质性条款的要求,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
3.2.1 “重大违法记录”系指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2.2“不良行为记录”系指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
(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违反相关规定被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包含本须知第 16.5 条中相关内容)。
3.2.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是以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时间点向前追溯。
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成交供应商须按其成交总金额的 0.83%计算并支付成交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最
低为人民币 1650 元,若按上述计算方式不足人民币 1650 元的,则按人民币 1650 元收取。
4.3 本次招标按 4.2 条内容计算中标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供应商一旦购买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制作响应文件并参加竞争性磋商。
6.1 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项目需求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6)响应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6.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1 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按磋商公告规定的提疑时间及要求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无有效疑问或澄清。
7.2 若供应商认为设置的资质、条件、技术要求、商务条款、评标办法(评分标准)等存在歧视或不公正待遇的,应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异议,否则视为无有效异议。供应商根据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作出是否继续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决定。
7.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按照上述 7.1、7.2 条规定收到的要求澄清或提出异议事项决定是否发布澄清修改公告,或就个性化的问题回复提出澄清要求的潜在供应商。
为避免不正当竞争或可能泄露采购人机密等不利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疑问可以
作选择性答复。
7.4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补充或更正形式在网站上发布,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8.1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后,在规定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任何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补充或更正形式在网站上发布,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8.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竞争性磋商截止日期和竞争性磋商开始日期。
8.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和补充文件将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9.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竞争性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1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构成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10.2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顺序胶装成册,并编制响应文件资料目录。
11.1 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1.2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竞争性磋商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
11.3 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1.4 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要求
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截止时间为本项目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12.1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竞争性磋商报价与分项报价表,在表中标明各分项报价内容。每个分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附有条件的报价将视为无效响应。本次招标不接受备选方案。
12.2 有关报价的内容
本项目报价表上的价格为含税报价,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货物、材料、附件、紧固件、随货物提供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包括增值税、检验检疫费)、包装费、运杂费(运抵采购人项目现场)、运输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操作维护人员培训费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和磋商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磋商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响应、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每项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附有条件的报价将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未填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成交后,采购单位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总价内。
12.3 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应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报价应是唯一的,招标方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和方案。当数量和单价之积不等于总价时,以单价为准重新计算总价。
12.4 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项目单价:按投标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
(2)项目总价:按各项目单价与数量乘积的总和。
13.1 供应商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商务及技术部分给予充分的考虑。详见第六章《偏离表》相关要求。
13.2 带★号的内容要求必须进行实质性响应,不响应和负偏离都将视为无效响应;
13.3 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4.1 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
14.2 供应商的服务机构、服务的制度、服务人员。
14.3 提供参加本项目实施的组成人员资历表,包括每个组成人员的技术职业资格和项目中承担的角色。
15.1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响应函、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必须按照本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按照格式要求在规定位置盖章及签字。
15.2 报价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响应文件中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出现不一致的情况,评标时一律按报价一览表中价格为准。
15.3 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加和汇总与总价不一致以分项报价为准进行修正。
16.1 自竞争性磋商当日起 60 天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将被拒绝。
16.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原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参加竞争性磋商。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17.1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按顺序胶装成册,并编制响应文件目录索引,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时, 须将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在响应文件中。
17.3 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8.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论供应商中标与否,响应文件均不退回。
18.2 密封的响应文件应:
(1) 在封皮上注明供应商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注明的接收时间和接收地点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2) 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开标时启封”的字样。
(3) 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口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18.3 如果响应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原封退回。
18.4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
19.1 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规定地点。
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权酌情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19.3 迟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公证人员或供应商代表当众检验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拆封。
20.1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在送达过程中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
21.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
21.2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修改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21.3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
21.4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
22.1 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竞争性磋商活动。磋商活动由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供应商代表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22.2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竞争性磋商活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未准时参加磋商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争性磋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评审、不予退还。
22.3 现场由公证人员或供应商代表查验响应文件密封及签章情况。
22.4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可根据评审情况分别对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行磋商。
22.5 视评审情况需要,供应商代表进行澄清、回复磋商小组的提问;
22.6 视评审情况需要,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技术以及售后服务等商务条款的商讨;
22.7 供应商最终填写总报价(至少二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首次报价,合同单价按最终总报价同比例浮动)、填写承诺函;
22.8 报价超预算者不成交;
22.9 磋商小组经过与供应商的磋商,根据供应商的承诺、响应程度和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审。
22.10 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项目实际情况讨论决定。
23.1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项目特点和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并独立开展评审工作。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澄清、评估、比较。
23.2 采购人可以推荐代表参加磋商小组。但人数不得超过磋商小组成员总人数的三分
之一。参加评审的采购人代表,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采购人代表身份授权函或证明。
23.3 磋商小组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工作并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23.4 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23.5 未经磋商小组批准,其他任何人员禁止进入评审现场。
23.6 磋商小组成员负责具体的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
23.6.1 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
23.6.2 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3.6.3 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23.6.4 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3.6.5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3.7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23.7.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3.7.2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3.7.3 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23.7.4 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23.7.5 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23.7.6 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24.1 竞争性磋商结束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有关成交信息,须经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报批后,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通知有关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对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得悉的任何信息都不承担责任,并保留对其信息来源追究的权力。
24.2 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试图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 在评审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指定联络人(非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进行联系。
25.1 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
25.2 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实质性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5.3 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6.1 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竞争性磋商的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6.2 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是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且其余非实质性技术及商务条款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或重要的商务条款或除上述以外的多项指标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单位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磋商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的认定。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6.3 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6.4 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
(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只有在磋商小组认
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 数量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作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处理,该响应文件将不予以详细评审,也不得中标;
(4)当分项报价与汇总总价不符时,以分项报价为准重新计算总价(总价已注明优惠的除外)。
26.5 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6.6 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
26.7 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工艺、材料、设备、参考的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单位的需要。
27.1 无效响应条款
(1)供应商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无单位盖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的;
(3)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或是附有条件的报价;
(4)经磋商小组认定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
(5)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6)报价超过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①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④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8)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 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
无效投标处理。
(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11)竞争性磋商文件明确规定无效的其他情形;
(12)其他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的情况;
(1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
27.2 废标条款:
(1)依据苏教法[2017]14 号文件第四条第(十三)款优化高校办学设备招标采购流程的相关规定,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可以废标,也可以依据专家评委意见,并经得采购人同意,现场采用竞争性磋商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继续采购;
(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接受的;
(4)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28.1 磋商小组将仅对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8.2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评分办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28.3 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
28.4 磋商小组有权评定成交供应商,同时也有权拒绝任何或所有供应商中标。同时,为维护国家利益,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力,且无须向受影响的供应商承担任何责任。
29.1 磋商小组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
选人。
29.2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事前授权评委会直接确定预成交供应商。
29.3 预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预成交供应商、预成交金额、评委名单等信息在相关媒体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1 个工作日。
30.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必须在上述规定期限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同时出具相关必要证明(证据)材料。
30.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招标活动的供应商。
30.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各种形式的专用章。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0.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30.5 供应商未在第 30.1 条规定的时限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不符合第
30.1 至第 30.4 条规定的将被视为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0.6 在有效质疑期内,若质疑仅是对磋商文件设置的资质、条件、技术要求、商务条款、评标办法(评分标准)等内容的,因该等质疑的设置已在本章节第 7 条(磋商文件的澄清)中予以设定,此时不再作为有效质疑被审查。
30.7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0.8 被质疑的供应商应当配合招标代理机构对质疑内容调查取证,并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否则,视同质疑成立。
30.9 在有效质疑期内,如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提出有效质疑,并因此可能对成交结果产生影响,而最终被取消成交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成交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0.10 若异议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期间不影响项目的实施。
采购监督部门:常州市财政局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519-85681828
30.11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规定报请行业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31.l 预成交公告发布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1.2 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且不影响其成交服务费的支付。
31.3 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对未成交供应商不承担解释其未中标原因的义务。
32.l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2.2 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为依据。
32.3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2.4 成交供应商未按期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合同或重新委托进行招标:
32.4.1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按期签订合同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5 日内提出,并提供书面证据,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互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
32.4.2 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的,在不改变价格水平、合同及其他条款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增加的数量或金额不得超过中标货物和服务数量或金额的 10%。
34.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以银行基本账户方式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5%),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成交供应商不同意按照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34.2 履约保证的退还:在项目履约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将自动转为质保金,待项目质保期满后返还(无息)中标人。
汇款资料,开户单位:常州大学怀德学院,银行账号:32001766236059118899备注好:常州大学怀德学院高分子物理毕业设计实训设备购置项目履约保证金
36.1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如属于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信息安全产品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
36.2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享受扶
持政策。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一、项目内容
第三章 项目需求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高分子物理毕业设计实训设备购置项目,包括相应产品供货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等)、产品设计、制造、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检验、质保期及维保服务等全部内容。
采购清单:
编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1 | 旋转粘度仪 | 量程范围 (毫帕•秒) 40~40,000,000 | 1 | 套 |
2 | 激光打标机 | 20W 二氧化碳 | 1 | 套 |
3 | 等离子体表面处理仪 | 等离子发生源 0-1000W | 1 | 套 |
4 | 全自动表面张力仪 | 张力测量范围: 0 毫牛/米~1000 毫 牛/米(0mN/m~1000mN/m) | 1 | 套 |
5 | 颗粒物过滤效率测试仪 | 过滤效率:0.001-99.999% | 1 | 套 |
6 | 真空捏合机 | 容积 2L,真空度 0.09MPa | 1 | 套 |
7 | 气相色谱仪 | 可设定程序升温:6 阶 7 平台(软件)温度控制精度:0.1℃ 可设定最高升温速率:120℃/min | 1 | 套 |
8 | 威氏可塑性试验机 | 百分表测量范围 0--30mm | 1 | 套 |
主要技术参数:
(一)旋转粘度仪主要技术指标
量程范围:50 ~ 10,000,000 (毫帕·秒)
旋转速度:0.1 ~ 200(无级变速)(转/分钟)转子配置:21、27、28、29 号转子各 1 件
测量误差:±1 %(FS)牛顿流体 重 复 性:±0.5 %(FS)牛顿流体样品容量:10 ~ 20(mL)
温控范围:室温+10 ~ 250(℃)控温精度:±0.1(℃)
显示功能:液晶屏可显示粘度、剪切率、剪切应力、转速、温度、百分计扭矩、转
子编号及所选转子在当前转速下可测的最大粘度值等。
3.1 粘度计主机 | 1 台 | 3.2 升降架和升降机 | 1 套 |
3.3 支架及量筒 | 1 套 | 3.4 专用电源适配器 | 1 只 |
3.5 转子 | 1 套 | 3.6 扳手 | 1 把 |
3.7 底座和水平调节 | 1 套 | 3.8 RTD 温度探头 | 1 只 |
3.9 温度控制仪 | 1 台 | 3.10 加热炉 | 1 台 |
3.11 保温盖 | 1 件 | 3.12 专用镊子钳 | 1 把 |
3.13 定位架 | 1 件 | 3.14 连接电缆线 | 1 根 |
3.15 电源线 | 1 根 | 3.16 连接挂钩 | 2 套 |
温度控制仪:设置温度和实际测量温度显示。配置件
(二)激光打标机
激光工作物质:掺镱二氧化碳激光波长 10.6nm
激光功率 30W
调 Q 频率 20KHZ-200KHz
供电电源 220V/50Hz
标刻线宽 0.01-0.1mm(视材料可调)振镜扫描速度 0-8000mm/s
标刻深度 0.01-0.5mm(视材料可调)标刻范围 100mm×100mm(可定制)
(三)等离子体表面处理仪
腔体尺寸 尺寸: 260×260×260mm材质:不锈钢
真空泵形式:机械泵油泵(内置)极限真空: 小于 5Pa
处理时间: 1-30min
可使用气体: Ar、O2、N2、N2+H2、空气、He 等等离子发生源: 高频电源 1000W
托盘系统 4 层,有效尺寸:220*185(W*D)
控制系统:PLC+10 寸彩色触摸屏(推荐品牌:西门子、台达、三菱)进气系统:0-300sccm 高精度质量流量控制器
真空计: 高精度真空计
电力需求: 220V
(四)全自动表面张力仪技术参数:
1. 张力测量范围: 0 毫牛/米~1000 毫牛/米(0mN/m~1000mN/m)
2. 分辨率: 0.01 毫牛/米(0.01mN/m)
3. 灵敏度:0.01 毫牛/米(0.01mN/m)
4. 精度:0.01 毫牛/米(0.01mN/m)
5. 检测方式:吊环法 吊片法
6. 采样周期:铂金环法(20-150 秒)铂金板法(1-5 秒)
7. 质量测定范围:0-50g(精度:0.1mg)
8. 升降台范围:0-50mm
9. 升降台精度:0.1um
10. 电压电源:AC220±5V
11. 最大消耗功率:<150W
12. 工作湿度:30%~85%相对湿度
13. 具有硬件和软件一键清零功能
14. 配备传感器校正砝码,仪器校正迅速快捷,数据更精准
15. 仪器中的铂金环和铂金板两种方法都可以测量液液之间的界面张力
(五)颗粒物过滤效率测试仪
1、过滤效率检测范围:0.001-99.999%。
2、过滤效率检测流量计范围(0-100)L/min,精度 1%。
3、过滤效率颗粒物浓度:(20-30)mg/m3。
4、计数中位径:盐颗粒物(0.075±0.02)μm、油颗粒物(0.185±0.02)μm。
5、防护效果气溶胶颗粒物:测试仓浓度范围(20-30)mg/m3,可调整设置,浓度波动小于±10%;气溶胶发生器产生粒径分布 0.02-2μm。
6、颗粒物光学直径检测通道:0.3μm、0.5μm、0.7μm、1.0μm、2.5μm、5.0μm。
7、测试面积:100cm²。
8、通气阻力:0—2000Pa,精度 1Pa
9、动态检测范围:(0.001-30)mg/m3,精度 1%。
(六)真空捏合机总容积:5L
配置减速机:RV090 涡轮蜗杆
出料方式: 手摇翻缸出料带涡轮蜗杆减速机省力装置主电机功率:1.5KW-4P
缸体结构:W 型缸体,夹套设计,内胆为SUS304 不锈钢制造,外胆为 Q235 低碳缸,夹套内满焊多层加强筋板,加强缸体强度。
缸体材质:与物料接触部分均采用 SUS304 不锈钢,表面镜面抛光处理内胆:6mmSUS304 不锈钢
外胆:6mmQ235B 低碳钢
底部加热包:6mmQ235B 低碳钢
侧板:12mmQ235B 低碳钢贴焊 3mmSUS304 不锈钢加热方式:电加热
加热温度:0-300°C温度测定:油温\料温
真空:配置油环式真空泵一台,真空缓冲罐一只,过滤器一只真空度:≤-0.096Mpa
开盖方式:手动开盖
盖子材质:SUS304 不锈钢圆弧形缸盖支承方式:桨叶两端支承
桨叶材质西格玛(Σ)型桨叶,SUS304 全不锈钢整体浇铸间隙:桨叶与缸体间隙 2±0.5mm,桨叶与墙板间隙 2±0.5mm
(七)气相色谱仪 1.工作条件
1.1 工作环境温度:5℃~40℃仪器控制面板:触摸屏
1.2 工作环境湿度:非操作状态 5%~95% 操作状态 20%-50%
1.3 工作电压:220V±10% 50Hz 2.柱温箱参数
2.1 炉膛:必须可容纳 2 根毛细管柱,同时采用空气加热型容积≥15 升 2.2.操作温度范围:高于室温+4℃~450℃
使用液氮冷阱:-80℃至 450℃
使用干冰冷阱:-55℃至 450℃
根据检测要求配置进口色谱柱
2.2.1 柱箱温度偏差≤0.2%
2.3 程序升温平台数≥20 阶 21 平台
2.3.1 程序升温重复性≤1%
2.4 温度控制精度:0.1℃
2.5 最高程序升温速度:120℃/min。
2.6 柱箱冷却降温:从 450℃降到 50℃小于 5min,(室温 25℃)配快速降温风扇。
2.7 最长一次方法运行时间:999.99min
2.8 可运行柱流失补偿(双通道)
2.9 加热区域:6 个独立控制加热区控制(不包括炉箱温控)
2.10 辅助加热区最高操作温度:300℃
2.11 具有柱箱温度的自动保护功能 3 .进样口参数
3.1 可安装两个进样口
3.2 仪器主体可搭配:
3.2.1.隔垫吹扫填充柱进样口(PIPP)
3.2.2.标准和惰性流路分流/不分流毛细管进样口(S/SL)
3.3 分流/不分流毛细管柱进样口
3.3.1 最高使用温度 400℃
3.3.2 高精度电子压力/流量控制
3.3.3 柱头压力设定范围:0~100psi
3.3.4 柱头压力控制设定精度:0.01psi(需附仪器控制面板压力显示数据图)
3.3.5 总流量设定范围:0~1000 mL/min(氦气) 0~200 mL/min(氮气)
3.3.6 流量设定精度:0.01 mL/min
3.3.8 程序升压/升流:3 阶
3.3.9 气体控制方式:恒定压力、恒定流量、程序升/降压、程序升/降流
3.3.10 载气气路系统密封性 30min 内降压小于 0.005MPa(提供省级计量部门出具的形式评估报告证书,原件备查,无原件视为参数无法响应)
3.3.11 燃气气路系统密封性 30min 内降压小于 0.003MPa(提供省级计量部门出具的形式评估报告证书,原件备查,无原件视为参数无法响应)
3.3.12 助燃气路系统密封性 30min 内降压小于 0.003MPa(提供省级计量部门出具的
形式评估报告证书,原件备查,无原件视为参数无法响应) 4 .检测器参数
4.1 仪器主体至少可搭载 2 个独立控温的检测器
4.2 所有检测器均包括为电子流量控制模块
4.3 仪器主体可搭载检测器类别:FID、TCD、 u-ECD
4.4 微池 ECD 电子捕获检测器
4.4.1 最高使用温度 400°C
4.4.2 检测氧化亚氮 0.3ppm 浓度时,峰面积大于 15000HZ*S
4.4.3 高精度电子流量/压力控制,放射源 10mCi 的 63Ni 的β射线,独特的微池设计,最大限度减少污染并优化灵敏度
4.4.4 基线漂移:≤ 0.5 mV/30 min 基线噪声:≤ 0.2 mV
4.4.5 检测限: ≤9×10-15g/ml (丙体六六六)。
4.4.3 线性范围 ≥1×104 5.色谱软件
5.1 支持 Windows 7/10,32 位图形化用户界面(包含用户助手等功能)
5.2 可快速对前后进样口、前后检测器、柱温箱升温程序、色谱柱条件以及阀事件等各项参数进行设置
5.3 具有双击自动识别色谱峰保留时间、多谱图对比重复性分析自动进样器序列采集、自动积分校正及输出报告等强大应用功能
5.4 峰积分处理功能,定性功能(支持多相对保留时间,分组),定量功能(面积百分比法、校正面积百分比法、内标法、外标法),校准点数及级别数,手动制作工作曲线功能,色谱柱性能计算,数据比较功能
5.5 GC 自动停止/自动启动,系统确认(GC 自诊断),功能,状态记录功能
5.6 中英文可选
▲5.7 可升级为网络化软件,软件为供货仪器公司自助开发(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及软件产品证书,软件远程控制多台色谱的数据采集功能界面截图)
▲5.8 数据通讯:先进的以太网(LAN),远程启动运行开始/结束(无线互联)
▲5.9 可并入现有实验室 limis 系统,同时也能根据客户需求定制专门的 limis 系统
5.10 多种辅助电子流路控制模块可选
5.10.1 单通道气体流路控制模块(压力/流量控制模式)
5.10.2 二通道辅助压力控制模块(压力控制模式)
5.10.3 三通道辅助压力控制模块(压力控制模式)
5.10.4 压力设定范围:1-100PSI;PSI,KPA,BAR,三种单位相互切换
5.10.5 压力控制设定精度:0.01psi
(八)威氏可塑性试验机
两平行板间试样承受压力 : 49±0.05N (包括百分表中弹簧作用力)控制温度: 70±1℃(100℃范围内任意设定)
计时范围: 3min(可任意设定)百分表测量范围: 0--30mm
百分表精度: 0.01mm电 热: 220V 50Hz
功 率: 700W
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品牌,在推荐品牌范围内自行选择一款并根据市场行情及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价,供应商采用其他品牌的,其技术参数应不低于推荐品牌档次及技术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第三方检测报告等)。
三、交货期
1、交货地点: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指定地点。
2、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天内供货完毕,并安装调试通过甲方验收。
四、售后服务
质保期为自签署验收报告之日起,提供为期 1 年质保。质保期内免费调试,若因用户或其他第三方原因造成货物损坏的,厂家可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五、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六、付款方式:
a. 合同签订前,乙方以银行基本账户方式支付甲方履约保证金(成交合同金额的 5%)。履约保证金在履约完成后转为质保金;
汇款资料,开户单位:常州大学怀德学院,银行账号:32001766236059118899,开 户 行:建行靖江支行营业部
备注好常州大学怀德学院高分子物理毕业设计实训设备购置项目履约保证金
b.合同签订后,收到货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合同金额 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 100%。
c.待验收合格质保期结束后且无问题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质保金。
预算金额:人民币 58 万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1.定义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设备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4)“甲方”系指为需要购买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所列相关货物及服务的采购单位;
(5)“乙方”系指提供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2.技术性能
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技术规格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相一致;若技术规格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3.专利权及版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一律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5.装运条件
所有货物以交到甲方指定地点为准,在此之前的一切运输、保险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6.付款
6.1 乙方的报价在磋商后及签订合同后的有效期内固定不变;
6.2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6.3 付款方式和条件
a. 合同签订前,乙方以银行基本账户方式支付甲方履约保证金(成交合同金额的 5%)。履约保证金在履约完成后转为质保金;
汇款资料,开户单位:常州大学怀德学院,银行账号:32001766236059118899,开 户 行:建行靖江支行营业部
备注好常州大学怀德学院高分子物理毕业设计实训设备购置项目履约保证金
b.合同签订后,收到货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合同金额 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 100%。
c.待验收合格质保期结束后且无问题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质保金。 7.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 产品质量责任
a.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凡货物在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货物试运转过程中发现的货物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乙方承担修理、调换、退货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b.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货物短缺、故障或损坏,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保证及时给予补齐或修复。
c.伴随服务缺陷视作产品质量缺陷和履约延期。
(2) 违约赔偿 a.逾期交货
乙方逾期交付使用(验收合格),每逾期—天,按货物合同总价的 0.5%支付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总金额的 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b.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付使用者不在此列。 8.违约终止合同
8.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 20 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3)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8.2 在甲方根据上述第 8.1 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
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9.不可抗力
9.1 尽管有合同条款第 8 条、第 9 条的规定,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9.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由甲方、乙方商定认可的事件。
9.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 120 天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0.税费
货物交付甲方验收合格前发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1.争议解决方法
(1)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可向常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2.转让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3.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 合同应由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13.2 本合同一式伍份,以中文书写,甲、乙方各执贰份,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备案。
13.3 本合同货物或服务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由甲乙双方直接进行处理。
13.4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之规定解释。
注:上述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内容为准。
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对单个供应商的评分偏离评审小组平均分值±8%时,该评标人员需作出书面说明。对偏离超过平均分值±8%的评分,汇总分值时不予采用。如上述正偏离、负偏离分别出现 2个以上的,只对偏离最大的评分,汇总分值时不予采用。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评审价格时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 10%的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微企业提供大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中型企业,不给予价格扣除)。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是否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必须按照财库[2011]181 号文件附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微企业,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必须按照财库〔2019〕 141 号文件附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或不符合文件要求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项 目 | 设定 分值 | |
价格分(40 分) | 第一步:报价在采购预算价格以下的为有效报价。超出此范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的响应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成交。第二步:在所有有效报价中选择磋商报价最低的确定为基准报 价,其价格分为满分。第三步:将所有有效报价与基准报价相比较: | 40 |
等于基准报价的得 4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价格权值 40%×100 | |||
技术参数、配置及整体综合性能分(45 分) | 1、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或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得 45 分; 2、需提供投标主要设备技术指标参数偏离表,带▲号技术参数有负偏离的,每项扣 5 分;其它技术参数有负偏离的,每项扣 2 分,扣完为止。(重要设备气相色谱仪设备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印刷彩页,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的原厂技术参数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提供原件核查, 否则视为参数无法响应。) | 45 | |
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商综合实力 (6 分) | 提供重要设备-气相色谱仪生产制造商具备:315 全国征信系统诚信企业认证资信等级证书,315 全国征信系统诚信企业认证企业信用等级证书,315 全国征信系统诚信企业认证质量服务信誉证书, 315 全国征信系统诚信企业认证重合同守信用证书,国家版权局出具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工作站软件),国家版权局出具的计 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分析软件)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最高得 6 分。 | 6 | |
综合商务分 (9分) | 供 应 商综 合 实 力(2 分) | 供应商须提供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类似业绩:提供单个合同每 个得 1 分,最高 2 分。(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加供应商公章,合同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 9 |
售 后 服务 与 培训 情 况 等(5 分) | 质保期(1 分)。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质保 1 年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质保期加 1 分,最高 2 分。 | ||
根据响应情况、服务、技术支持与培训承诺情况酌情打分,优得 3 分,良得 2 分,一般得 1 分。 | |||
其它( 2分) | 其它优惠措施等(2 分)。根据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明确的在磋商文件要求范围以外,评委会认可的具体的、实在的优惠措施。 |
注意事项:
1、评标标准中涉及的相关证明文件,除了按照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要求核查原件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随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以备核实,否则该项不得分,过时不予接收。
2、为便于评分,请供应商按评分表样式,逐条列出证明材料所在页码,格式自定。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响 应 文 件
项 目 名 称:项 目 编 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
响 应 文 件 目 录
(一)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必须提供,格式参见附件 1)
★3、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必须提供)
★4、声明函(格式参见附件 2)
★5、响应函(格式参见附件 3)
★6、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
★7、供应商情况表(格式参见附件 4)
(二)商务及技术部分文件
★1、报价一览表(格式参见附件 5)
★2、分项报价表(格式参见附件 6)
★3、偏离表(格式参见附件 7)
(三)非实质性资信证明文件目录(如果有的话请提供)
1、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包含成功案例、业
绩证明(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 2、供应商的信誉、荣誉、获奖证书或文件
3、供应商质量保证体系、环境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和供应商认为与本项目有关的并可以提供的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果有的话请提供)。
注:
1.上述带★材料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否则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复印件内容应清晰可辨,必要时磋商小组有权要求提供原件或公证件进行核对;
3.本章中的所有的附件格式供参考,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与本章附件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 ZYJS-ZC2020042 号 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有关的事务,我单位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理人的代理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与代理人的代理期限一致。
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通讯地址:
通讯电话:邮箱: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本公司在此郑重声明:
1.本公司是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议制度的;
2.本公司是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
3.本公司是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4.本公司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行为记录,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5.本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
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致: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收到贵单位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公司决定参加项目编号: ZYJS-ZC2020042 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据此函,我公司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
2、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
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同意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及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我们愿意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服务费收费标准。
7、如果我们中标,我们愿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并缴纳履约保证金。
8、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9.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开户行:账 户:
纳税人识别号: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
企业地址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经营范围 | |||
营业面积(含厂房) | 平方米 | ||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 情况 | |||
单位优势及特长 | |||
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 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 |||
最近 2 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 处分 | (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和结果) | ||
最近 3 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 的情况及说明 | (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 ||
最近 3 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 及说明 | |||
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 师及简介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供应商(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常州大学怀德学院高分子物理毕业设计实训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ZYJS-ZC2020042
项目报价 |
大写: 小写: (人民币) |
交货期: |
质保期: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报价一览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复印件无效)。
项目名称 |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高分子物理毕业设计实训设备购置项目 | |||||||
项目编号 | ZYJS-ZC2020042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 | 品牌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备注 |
合计 | -- | |||||||
项目总价 | 大写: 小写: (人民币) |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如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涉嫌恶意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的,供应商将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商务(如质保期、交货期、付款方式)及技术部分给予充分的考虑。
1.供应商应将技术条款中打▲号指标逐条进行描述并根据以下要求的格式提出“符合、正偏离或负偏离”,如技术要求中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须按第三章项目技术需求中的要求逐条有序(注明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对应的页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相应内容未响应。
2.技术条款中非重要技术指标(未有▲号的)如有偏离,应在本表中详细列出,如无偏离,请在本部分写“完全响应非重要技术指标要求,无偏离”。
3.商务条款如无偏离,请在商务条款部分写“完全响应商务条款要求,无偏离”。项目编号:ZYJS-ZC2020042
设备名称或商务条款类别 | 磋商文件具体要求 | 投标设备参数或响应内容 | 符合、正偏离或负偏离 | 提供所投产品相关证明材料 |
将技术条款中打▲号指标逐条进行描述并根据以下要求的格式提出“符合、正偏离或负偏离”如技术要求中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须按第三章项目技术需求中的要求逐条有序(注 明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对应的页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相应内容未响应。 | ||||
技术条款中非重要技术指标(未有▲号的)如有偏离,应在本表中详细列出,如无偏离,请在本部分写“完全响应非重要技术指标要求,无偏离” | ||||
商务条款 | ||||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友 情 提 醒
供应商:您好!
为了提高贵公司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减少不必要的废标,特友情提醒注意以下几点: 1、请谨记磋商公告中的各项事宜时间节点,特别是磋商时间和地点。供应商应充分
考虑天气及周边道路情况,在上述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迟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相关要求装订、密封、标记、盖章和签署。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口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资格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复印件内容应清晰可辨,必要时磋商小组有权要求提供原件或公证件进行核对。
3、若项目需要提供样品的,请严格按磋商文件要求的规格、时间提供,同时注意样品的密封、隐蔽标签的相关要求。
4、为充分掌握项目情况,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
5、本项目设有预算价,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无法接受的,将作为无效响应。
6、请仔细审阅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请按磋商公告相关要求进行提疑。
我们也欢迎您对我们的采购组织工作提出宝贵意见。电话:0519-85785155最后祝您竞标成功!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