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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21-067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关于公司拟与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铁山区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践行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落实产业整体发展空间布局规划,满足未来市场需求,提高市场占有率、降低公司综合制造成本,公司拟与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铁山区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投资“激光器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乙方项目”),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 50 亿元人民币,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30 亿元人民币,计划分两期七年内建设完成。
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铁山区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拟与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铁山区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介绍
1、合作方名称: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铁山区人民政府。
2、性质:地方政府。
3、关联关系:公司与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铁山区人民政府不
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铁山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1、投资内容
项目名称:激光器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项目计划总投资 50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30 亿元。主要生产和销售各类激光器、激光器核心器件等。
2、项目用地及建设
(1)位置和面积:项目拟选址于xx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总用地面积约 404 亩,实际面积及范围以规划红线为准;其中,一期项目用地面积约 215
亩,二期预留用地面积约 189 亩,一期项目建成运行后,甲方将于 2022 年 12月前再向乙方提供二期项目用地。
(2)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该项目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 50 年。
(3)甲方完成激光产业园一期建设,并租赁给乙方使用,以满足乙方产业发展需求,并按照本协议给予产业发展支持;
(4)建设工期:2022 年 1 月 31 日前完成 3 栋厂房、1 栋动力中心和气站;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乙方一期前期项目投产运营;2028 年 6 月 30 日前,乙方xx项目全面建成达产达效。
3、支持政策
甲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向乙方提供产业优惠扶持政策,支持项目发展。 4、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督促乙方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项目建设内容、固定资产投
资总额、建设工期、营业收入、税收、生产经营年限等要求。甲方有义务落实协议中的优惠政策;
(2)加快项目建设进程,甲方负责督促激光产业园进度满足时间节点要求;
(3)甲方为乙方项目提供“八通一平”,保证项目正常生产;
(4)甲方为乙方xx项目公司的经营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依法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5)甲方相关部门将协助乙方xx项目公司向上争取国家、省、市各相关领域专项资金;
(6)甲方将协助乙方xx项目公司依法依规办理环评、安评、能评、排污许可证等各项证照,保障企业依法运营。
5、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要求履行协议,同时享有优惠政策的权利。
(2)乙方应确保项目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节能审查等要求,按照法律规定办理节能审查等相关审批手续。
(3)2022 年乙方将其全资控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迁址至xx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作为乙方黄石项目公司。
(4)自乙方全资控股的项目公司迁址至开发区·铁山区之日起,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一并由项目公司承继,乙方对项目公司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和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5)乙方承诺在本项目实施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项目公司不得变更注册地址(甲方区域内除外)、减少注册资本、注销。乙方黄石项目公司必须在xx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内生产经营 15 年以上。
(6)乙方应按属地原则及时向当地统计部门上报统计数据。
(7)乙方xx项目的规划指标,以区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审批的为准。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 5 年内,年亩均税收须达到 25 万元。
6、其他事项
(1)协议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经乙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x项目符合公司空间布局和战略规划,有助于快速推进公司激光器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建设,快速提高公司规模化生产能力,通过地方政府优惠政策支持,降低公司整体运营成本,助力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需求。
本项目将以自筹资金为主要投入来源。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在不影响公司现金流健康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实现经营效益最大化。
五、风险提示
1、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周期、投资强度等数值均为预估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2、项目建设过程中也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收入、税收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xxxx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激光器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