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及乙方有权制定或调整产品清单及价格,有权制定、变更、修改经销商政策,360制定或修改后的经销商政策将通过合作伙伴门户系统(https://e.partn er.360.net)发布并通知甲方,如甲方不同意360或乙方新的产品价格、经销商政策等规定,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明确提出,双方合作立即终止;如甲方在收到 通知后3日内未表示异议或甲方仍继续向乙方采购产品的,视为甲方同意并遵守乙方及360新的产品价格、经销商政策等规定。 本保密和不使用义务不适用于下述信息:(a)...
签约级别:【分销金牌经销商】
鉴于:
乙方为360政企安全产品国总经销商或省总经销商,合法经销360政企安全产品。
乙方同意授权甲方在约定范围内作为分销金牌经销商销售360政企安全产品。
甲方同意遵守乙方及360的经销商政策及服务模式,在约定范围内销售360政企安全产品。
有鉴于此,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合作内容
乙方授权甲方在【 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范围(下称“授权范围”)内推广、销售360政企安全产品。甲方在授权范围内有权以“360政企安全产品分销金牌经销商”的名义向最终客户开展推广、销售工作。
本授权为非独家授权。
本协议名称及条款中所述“360”,是指三六零数字安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本协议名称及条款中所述“360政企安全产品”“经销产品”或“产品”,仅指360制造或运营的全部企业级产品。其中:分销产品,甲方与乙方直接签署产品订购单或合同,由360统一核算计入甲方在乙方采购产品的任务额。具体分销产品明细见360的经销商政策。
甲方根据任务额完成情况享受360分销奖励金支持,奖励金以抵扣货款的方式由甲方向乙方申请兑现;根据甲方向乙方采购分销产品的累积提货额(指甲方向乙方下单并完成交付产品的订单/合同金额),甲方享受360品牌基金支持。
本协议名称及条款中所述“代理”“经销”或“分销”,是商业领域的习惯用语,甲方作为乙方的经销商,以自己的名义销售360政企安全产品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乙双方非法律意义上的委托人或代理人,甲方不得以任何明示或默示方式使客户误解甲方代表乙方。
本协议名称及条款中所述“最终客户”是指:产品或服务的直接使用者。
本协议签署前,甲方在本协议签署日当年度向乙方采购的分销产品(以订单或合同签署日为准),计入甲方本年度任务额,享受360激励政策,本协议、本协议附件以及乙方和360本年度发布的经销商政策等规定同样适用于前述订单与合同。
甲方需完成每个自然季(年)度向乙方采购产品的任务,第一个合作年度具体任务额(即“业绩”,具体业绩计算标准见360发布的经销商政策)见本协议附件二《任务承诺书》,其余年度具体任务额双方另行签署《任务承诺书》。如甲方未完成当年承诺的年度任务额的60%,或双方就下一年度的任务额未达成一致意见,则从下一年度起,乙方有权取消甲方分销金牌经销商资格。
价款、交付及结算
产品价格:甲方经销的分销产品结算价格以双方实际签署的产品订购单或合同为准。产品明细、价格等内容发生变化的,以乙方的最新书面通知为准。其他产品采购方式参照《360政企安全集团合作伙伴订单通路管理制度》,结算价格以甲方与对应销售主体签署的订单/合同为准,如销售主体对甲方有奖励政策的,甲方可享受其奖励政策,但甲方知悉该奖励政策与乙方无关。
甲方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可根据最终的特殊需求以产品订购单或合同的形式向乙方订购产品。甲方应将前述特殊需求提前书面告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供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已经履行完毕交付义务:
采用快递物流等方式交付的,甲方员工或甲方指定联系人已签收;
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产品进入甲方指定系统;
采用开通服务账户方式交付的,账户开通通知送达甲方;
甲方或甲方指定联系人向乙方书面(包括不限于邮件、传真)确认已收货。
产品所有权及其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后转移至甲方。
如甲方对产品质量或数量等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产品后3日内书面通知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产品符合合同约定。
本协议项下采购订阅服务的,如无特殊约定,自乙方开通服务之日起开始计算订阅服务期限。
无论甲方自行验收,还是指定第三方进行验收,针对非订阅类服务,甲方均应在乙方服务完成后5日内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验收合格:
甲方或甲方联系人向甲方书面(包括不限于邮件、传真)确认验收合格;
服务完成后5日内,甲方未出具验收合格证明且未提出任何书面异议;
乙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后,甲方未在5日内出具验收合格证明且未提出任何书面异议;
甲方已经实际使用乙方服务或可交付物的部分或全部。
甲方应以【月度】为单位,在每个自然月开始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上月的销售清单(包含所销售产品、数量、单价)及截至上月最后一日 24:00库存信息盖章后书面提交至乙方。
乙方权利和义务
乙方有权利和义务规范授权范围内的市场秩序,并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经销产品的销售及技术支持工作。
乙方将通过有效的技术手段,配合甲方对销售项目进行报备管理、支持工作。
乙方有权在授权范围内自行安排乙方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经销商从事360政企安全产品的销售和业务拓展活动。
360及乙方有权制定或调整产品清单及价格,有权制定、变更、修改经销商政策,360制定或修改后的经销商政策将通过合作伙伴门户系统(xxxxx://x.xxxxxxx.000.xxx)发布并通知甲方,如甲方不同意360或乙方新的产品价格、经销商政策等规定,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明确提出,双方合作立即终止;如甲方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未表示异议或甲方仍继续向乙方采购产品的,视为甲方同意并遵守乙方及360新的产品价格、经销商政策等规定。
乙方将按照产品订购单或合同规定的售后服务期限(质保期限)对软硬件产品提供以下技术支持:
对合同产品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指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远程修复;
如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需要更换或维修的,经乙方书面确认后,乙方应更换同型号产品或予以维修,运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在乙方书面确认后5日内将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寄回乙方。
售后服务期届满后,甲方若需要乙方继续提供售后技术支持的,甲方应当向乙方另行购买维保服务,在维保期限内,乙方将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包括热线受理、远程问题处理、在线技术支持、软件问题修复、故障硬件更换。
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有权以“360政企安全产品分销金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经销产品的合法销售活动。甲方不得在协议规定授权范围以外销售所经销产品,不得以360或360合作伙伴的名义开展双方未合作的业务。
360向甲方签署《360政企安全产品分销金牌经销商授权证书》。甲方确认:360仅基于规范360经销商证书发放之意图而管理证书的签发,甲方与360并未建立直接的合作关系,甲方承诺接受乙方关于经销产品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因本协议履行所发生的纠纷与360无关,由甲乙双方自行解决。
甲方应自觉维护乙方及360的信誉、商誉。
甲方不得擅自向最终用户承诺360无法满足的产品功能、服务等。
未经乙方事先明确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且甲方不得指定、雇用或发展下级经销商,即:甲方仅可向最终客户销售360政企安全产品,不得向其他经销商或非最终客户销售360政企安全产品;同时甲方应明确要求最终客户不得转售其采购的360政企安全产品。
乙方发展的金牌经销商、银牌经销商、认证经销商以及360发展的一代经销商可向甲方采购分销产品,具体采购价格等内容由甲方参照360指导价与该经销商自行协商。若甲方与该经销商或客户有任何纠纷的,由甲方自行妥善解决。
基于经销商的管理,即使甲方向360采购产品,乙方仍享有对甲方的管理权,如该甲方在开展经销业务时,违反乙方或360相关经销商政策的,由乙方直接进行处罚。
甲方应配备专职的市场销售人员和技术人员,分别负责经销产品的市场销售、产品安装实施、技术支持等工作。
甲方需通过360的业务报备平台进行项目申报,对于通过业务报备平台进行报备审批的销售项目,360给与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报备保护期。逾期后,甲方须提交延续报备申请进行再次报备。若未进行延期申请的,项目报备自动失效。
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统一宣传资料,向客户进行产品推广。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使用或分发非乙方提供或确认的宣传资料。
甲方应妥善保存与360产品相关的所有经营业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最终客户清单及相关协议、资料)以备乙方及360核查,在360及乙方要求时予以及时提供。
甲方应当合法诚信经营,最大限度地保护乙方及360的利益。甲方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恶意攻击竞争对手,进行商业贿赂等。
甲方应定期向乙方报告本协议所规定的各项义务的完成情况,每【三个月】向乙方提供一次有关当时市场情况和用户意见的详细报告。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反馈其收到的产品质量投诉、产品查询申请等信息,以便乙方能够对上述投诉及查询及时答复并完善或改进产品。
保密信息
甲方同意,除非乙方明示授权或本条另有规定,其不得在与乙方合作期间以及合作结束后的【3】年内进行下述活动:(1)向第三方披露;(2)为甲方的利益或其它方的利益使用;(3)公开保密信息。
前款所述保密信息是指乙方创造、所有、控制或占有的机密或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向甲方披露的有关业务、商业、技术信息和资料(图纸资料、人力资源信息、装置运行经验等),不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或是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而产生的信息,无论该信息的载体如何。
本保密和不使用义务不适用于下述信息:(a)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向有关政府部门公开的信息;(b)在披露时已经处于公共领域的信息或披露后因为公布或其它原因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但是因为甲方违反本协议而进入公共领域的除外;(c)甲方可以合理证明在披露时即已为甲方所占有的信息;(d)甲方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而第三方有权向甲方披露。
为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甲方可向其必要的服务人员、雇员披露保密信息,但甲方应当确保前述人员了解并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如前述人员违反保密义务的,视为甲方违约,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知识产权
360对本协议项下产品享有合法、完整、充分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版权、专利权及商标权等,或者对本协议项下产品有合法、充分的许可。
甲方不得使用与360的商号或商标相似、或容易引起混淆的任何名称或标识;不得淡化、模糊360产品上的商标、标识和品牌(如去掉360产品上的商标等标识和/或在360产品上加注其他与乙方无关的标识)。
经360书面许可,为表明产品来源或制造厂商信息,甲方可以在投标资料、宣传资料、名片、网站等非唯一的、不可转让的使用360的商标、标志等。
除本协议规定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显示、使用或允许任何第三方显示或使用另一方的任何商号、品牌和商标。
甲方不得实施对产品的任何部分做任何复制、更改、演绎、反向工程或反汇编等损害360专有权利的行为。
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未全面或适当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均被视为违约,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每逾期一(1)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未付价款的【1‰】作为违约金。
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已合作项目合同总额】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甲方违反知识产权条款;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在协议规定授权范围以外销售产品;
甲方指定、雇用或发展下级经销商;
甲方以360或360合作伙伴的名义(包括不限于“360政企安全产品分销金牌经销商”“360合作伙伴”)开展双方未合作的业务;
甲方严重违反乙方及360规定的各项经销商政策,包括但不限于金牌银牌认证经销商政策、管理制度,或在市场运作过程中三次以上(含三次)不服从乙方的协调和管理;
甲方破坏360名誉或360产品信誉;
甲方同乙方发生重大利益冲突。
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的,违约方应按照【已合作项目合同总额】的【3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如360产品因质量问题发生重大故障的,乙方应按照该产品累计故障时间的二倍延长甲方客户该产品服务时间。甲方同意,除本条款前述约定外,因产品故障乙方不再对甲方其他任何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除上述规定外,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十(10)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除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外,有权追究违约方之违约责任。
双方确认,除本协议有明确约定外,对于因本协议的履行而产生的任何特殊的、间接的或后果性的损害(包括数据损失、利润或收益损失)或是任何警戒性或惩罚性的损害,无论是基于侵权、保证、合同或任何其他法律理论,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承担任何责任。任何一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责任总额以直接损害(直接经济损失)为限。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对本协议项下产品所承担的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故障产品甲方已支付的价款。
协议终止
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
双方就甲方任务额未达成一致意见;
甲方进入破产程序或清算程序;
甲方在协议规定授权范围以外销售产品;
甲方指定、雇用或发展下级经销商;
甲方以360或360合作伙伴的名义(包括不限于“360政企安全产品分销金牌经销商”“360合作伙伴”)开展双方未合作的业务;
甲方严重违反乙方及360规定的各项经销商政策,包括但不限于金牌银牌认证经销商政策、管理制度,如甲方在未授权的范围销售360产品,或在市场运作过程中三次以上(含三次)不服从乙方的协调和管理;
甲方破坏360名誉或360产品信誉;
甲方同乙方发生重大利益冲突;
甲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使乙方在协议中的预期利益难以实现的。
如因乙方经营战略调整或行业经营环境发生变化,乙方有权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但乙方应:
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应提供双方已签署订购单或合同的产品。
授权期限届满,双方未继续合作的。
甲方的公司股权结构、公司管理或控制发生变更,或公司业务经营发生任何实质变化的,应在前述事由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单方决定是否终止本协议。
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协议解除或终止,甲方应尽最大努力配合乙方做好客户后续服务的交接工作,由乙方或者乙方指定公司继续为客户提供服务。如甲方不予配合的,由此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
本协议因任何原因解除或终止,不影响一方依本协议对另一方享有的权利,义务方仍应继续履行相应义务。
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
甲方作为乙方经销商的资格立即终止,甲方应立即停止宣传或销售360的产品;
终止日之前签署的产品订购单或合同继续有效;
在本协议终止后的【六】个月内,甲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继续开展可能与乙方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
免责条款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雪灾、战争、恐怖活动、罢工、社会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履行或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本协议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理由之有效证明文件。不可抗力造成的履行迟延或未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对该等履行延迟或未履行承担责任。
双方根据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友好协商选择解除合同或者继续履行。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三十(30)日】,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甲方了解乙方无法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毫无瑕疵(如乙方安全产品并不能保证甲方客户的硬件或软件的绝对安全),但乙方承诺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及服务水平。所以甲方同意:即使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瑕疵,但上述瑕疵是当时行业技术水平所无法避免的,其将不被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同意和乙方一同合作解决上述瑕疵问题。
甲方确认因以下情形造成产品故障或其他影响,不属于乙方违约,乙方无须承担责任:
360在进行平台设备配置和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
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病毒、网路堵塞、电信主干线路中断、电信部门技术调整、政府管制等引起的产品故障或其他影响产品安全等问题。
在履行本协议时,乙方仅对甲方负责,对因第三方的作为或不作为而给甲方或者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乙方对通过甲方间接接受360产品的第三方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转让、变更
x协议下双方的权利或义务,除非得到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让。
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签署补充协议。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x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通知与送达
x协议要求或允许的以及法律要求的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通知、函件等均应以书面形式拟就且必须按以下交付:(a)专人递送;(b)通过正规挂号信;(c)通过正规特快专递寄送;或(d)通过双方约定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
通知均应交付至各方在本末签署栏中载明的联系人信息和送达地址,如以邮寄或快递方式交付,则应采用邮资预付方式,且需要邮政服务机构的收件回执。
通知将在专人递送实际交付当时、挂号信交寄后三(3)天、特快专递交寄后二(2)天以及通过或电子邮件发出后下一个工作日被视为已经有效送达。任何一方均可按照本条款规定,以书面通知形式告知对方新地址的方式对其通知接收地址进行变更。因通知不及时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变更一方承担。
本协议约定的送达地址适用于因本协议或与之相关的纠纷所进行的诉讼、执行和仲裁等程序。
其他约定
双方应遵守所有可适用的与数据安全及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指令和政策,采取充分措施保护在服务中获取的所有个人信息,未经许可不会使用、披露、跨境传输或向任何第三方传输任何个人信息,及时报告任何违规事件,并将充分配合遵守对方有关使用、传输、保存、销毁个人信息的要求。
甲方不得使用360产品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如因此导致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为实现产品功能、满足最终客户的业务需求,乙方可能需要对最终客户的企业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安装信息、软件路径、企业文件信息、URL网址、网址主机名、网址MD5值等)、员工个人信息(办公环境中产生的网页浏览记录、网络操作日志、文件夹内容等)等数据进行收集、处理和存储,甲方应当获得最终客户的授权。
甲方应遵守所有适用的中国、中国所参加的国际公约或国际组织的决议或规定,以及其他本协议中产品或服务来源国家和地区的有关产品进口、出口管制、生产、储存、销售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和要求(以下统称“规定”)。甲方承诺:
甲方及最终客户不在相关规定禁止交易名单列表内;
甲方不会以违反相关规定的方式访问或使用360产品或服务;
甲方不会自己、允许或协助他人将本协议产品或服务出口或转出口至相关进出口法律禁运的国家或地区,不会允许上述禁运国家或地区的任何个人或实体访问或使用360产品或服务。
本协议的签订与履行仅在合同各方之间产生各自独立的合同关系。本协议任何条款均不得被解释为:
在合同各方之间形成合伙关系;
在360与合同各方之间形成导致共同责任或连带责任、补充责任的关系;
使任何一方成为另一方的代理人;授权一方为另一方招致费用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义务(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直至本协议下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本协议附件、双方就360政企安全产品签署的合同、订购单、乙方发布的产品价格清单及经销商政策等规定均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内容或经销商政策等规定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的,其效力优先顺序为:最新发布的经销商政策等规定、本协议附件、双方签署的合同、订单、本协议,但如某文件的某部分内容对甲方的约束更为严格,则该文件的该部分内容最优先适用。附件内容如下:
附件一《经销商申请登记表》;
附件二《任务承诺书》;
附件三《季度任务完成情况确认单》;
附件四《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确认单》;
附件五经销商政策。
(本行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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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确认和签署 |
甲方确认和签署 |
名称(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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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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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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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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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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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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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经销商申请登记表
经销商申请登记表
经销商基本情况 |
经销区域(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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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经销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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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经销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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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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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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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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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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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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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覆盖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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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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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性质 |
□国企□外资□合资□股份□私营□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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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模 【 】 人 |
销售人员数量: 【 】 人 |
技术支持人员数量: 【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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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务人员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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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客户群体: |
□企业□政府□其他: 交通运输 金融 石油化工 水利水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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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优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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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名称: 经销商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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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审批人: |
附件二:任务承诺书
任 务 承 诺 书
甲方承诺在【 】年度(【】年【】月【】日至【】年【】月【】日)内从乙方采购分销产品总额不低于【 】万元(此称为年度任务额),并承诺按约定完成季度任务额。
具体任务分解如下表格:
第一自然季度任务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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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自然季度任务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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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自然季度任务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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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自然季度任务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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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任务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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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季度任务完成情况确认单模板
分销金牌经销商合作协议 【】年第【】季度任务完成情况确认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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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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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额完成情况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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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季度任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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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确认和签署 |
甲方确认和签署 |
名称(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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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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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确认单模板
分销金牌经销商合作协议 【】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确认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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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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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额完成情况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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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任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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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确认和签署 |
甲方确认和签署 |
名称(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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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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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
360政企安全集团经销商违规行为管理制度文件
违规行为概括:
360政企安全集团根据经销商违规类别及严重程度,对违规行为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一级违规”、“二级违规”、“三级违规”、“四级违规“;对每个违规行为都规定了具体的处罚措施,主要有:违规警告、通报、收取违约金、停止授权、列入黄名单/黑名单,追究法律责任等,详情请参考如下处罚细则。
经销商违规行为处罚细则:
一级违规:
序号 |
违规类别 |
违规处理(可根据实际情况组合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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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销售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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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经销商恶意低价直接窜货 |
经销商业绩核算时扣减整单业绩。违规一次,违约金不低于10,000元,同时列入黄名单3个月。再次违规,违约金不低于30,000元,同时列入黄名单6个月。累计三次及以上,违约金不低于50,000元,同时列入黑名单。 |
1.2 |
伪造360印章和授权函、资格证书等其他证书、函件 |
收取违约金50000元;列入渠道黑名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
1.3 |
伪造360公司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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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销售伪造360公司设备 |
违规一次,收取违约金10000元,列入渠道黄名单,有权降低经销商认证级别;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再次违规,收取违约金50000元;列入渠道黑名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
1.5 |
翻新设备并以旧充新(私自翻新360公司设备并以旧充新销售给下级渠道和客户) |
违规一次,收取违约金10000元,列入渠道黄名单,有权降低经销商认证级别;再次违规,收取违约金30000元,列入渠道黄名单;累计三次及以上,每次收取违约金50000元,列入渠道黑名单。同时保留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
1.6 |
泄露提货价(经销商在经营活动中泄露360的各级认证经销商提货折扣价格) |
违规一次,收取违约金10000元,列入渠道黄名单;再次违规,收取违约金30000元,列入渠道黄名单;累计三次及以上,每次收取违约金50000元,列入渠道黑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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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务和供应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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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业绩造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 |
追回不正当利益。违规一次,收取违约金最低不低于10000元,列入渠道黄名单;再次违规,收取违约金最低不低于30000元,列入渠道黄名单;累计三次及以上,收取违约金最低不低于50000元,取消授权,列入渠道黑名单。 |
2.2 |
提供虚假商务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配置确认函、渠道或客户侧合同、发票、备货通知书等) |
违规一次,收取违约金10000元,列入渠道黄名单;再次违规,收取违约金30000元,列入渠道黄名单;累计三次及以上,每次收取违约金50000元,列入渠道黑名单。 |
2.3 |
拒不配合360要求提供相关商务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通路或配置确认函、渠道或客户测合同、发票、备货通知书等)的行为 |
超过规定返还期限内不提供的,收取违约金10000元,列入渠道黄名单;超过360规定返还期限内2周(含)以上的,收取违约金30000元,列入渠道黄名单;超过360规定返还期限内1个月(含)以上的,收取违约金50000元,列入渠道黑名单。 |
2.4 |
提供虚假付款凭证 |
违规一次,收取违约金10000元,列入渠道黄名单;再次违规,收取违约金30000元,且暂停授信支持3-6个月,列入渠道黄名单;累计三次及以上,每次收取违约金50000元,列入渠道黑名单。 |
2.5 |
提供虚假财务数据 |
违规一次,收取违约金10000元,立即停止授信,列入渠道黄名单;再次违规,收取违约金30000元,立即停止授信,列入渠道黄名单;累计三次及以上,每次收取违约金50000元,,列入渠道黑名单。 |
|
三、产品技术 |
|
3.1 |
篡改360产品/软件,植入木马/病毒/后门/恶意软件等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 |
收取违约金50000元;列入渠道黑名单; |
3.2 |
发现360产品安全漏洞/缺陷,未主动报告给360和客户采取安全措施,反而进行传播或利用的行为。 |
收取违约金50000元;列入渠道黑名单; |
|
四、其他类 |
|
4.1 |
其他给客户、360造成重大损失和负面影响的行为 |
违规一次,收取违约金50000元,列入渠道黄名单;再次违规,收取违约金100000元,列入渠道黄名单;累计三次及以上,每次收取违约金150000元,列入渠道黑名单。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
4.2 |
对360员工及其亲属(或其他受益人)进行行贿或输送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佣金、回扣、感谢费、有价证券等。 |
处理办法包含且不限于:收取违约金50000元、降低或取消经销商认证级别、列入黄名单或黑名单。情节严重者,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
4.3 |
与360员工存在利益关系,例如向360员工及其亲属(或其他受益人)提供股权,全职或兼职岗位,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顾问等。 |
|
4.4 |
通过360公司员工向相关方行贿或输送不正当利益,拉拢360公司员工参与其它合作伙伴或客户的利益分配。 |
|
4.5 |
经销商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含反商业贿赂法),因违法行为给360造成损失或负面影响。 |
|
4.6 |
对恶意捏造事实且确认为无效投诉的经销商 |
违规一次,加入黄名单;累计两次以上且情节恶劣的,加入黑名单。 |
二级违规
序号 |
违规类别 |
违规处理(可根据实际情况组合使用) |
|
一、销售类 |
|
1.1 |
收入确认违规 |
违规一次,收取违约金最低不低于10000元;再次违规,收取违约金最低不低于20000元;累计三次及以上,收取违约金最低不低于40000元,列入渠道黄名单。 |
1.2 |
经销商虚假业绩申报 |
违规一次,收取违约金最低不低于10000元;若再次违规,收取违约金最低不低于20000元;累计三次及以上,收取违约金最低不低于40000元,列入渠道黄名单。 |
1.3 |
经销商授权价项目直接窜货 |
经销商业绩核算时扣减整单业绩。违规一次收取违约金最低不低于10000元;再次违规,收取违约金最低不低于20000元;累计三次及以上,收取违约金最低不低于40000元,列入渠道黄名单。 |
1.4 |
直接向渠道黑名单公司供货 |
违规一次,收取违约金最低不低于10000元,同时列入渠道黄名单,有权降低经销商认证级别;再次违规,收取违约金最低不低于20000元,同时列入渠道黄名单;累计三次及以上,收取违约金最低不低于40000元,同时列入渠道黑名单。 |
1.5 |
违反360政企安全销售通路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多级通路未及时申报、实际通路与下单通路不一致、签单不一致等行为) |
违规一次,收取违约金最低不低于10000元;再次违规,收取违约金最低不低于20000元,列入渠道黄名单;累计三次及以上,收取违约金最低不低于40000元,列入渠道黑名单。 |
1.6 |
向媒体发布扰乱市场的信息(含经销商自制的宣传资料、各类网站,包括淘宝、京东、百度、google、360搜索、等) |
违规一次,收取违约金10000元;再次违规,收取违约金20000元;累计三次及以上,每次收取违约金40000元,列入渠道黄名单,360有权停止向经销商供货。 |
1.7 |
利用价格或者其他商务条件欺骗、威胁下级经销商或者用户 |
|
|
二、商务和供应类 |
|
2.1 |
虚报品牌基金,或者违反品牌基金其他管理制度 |
违规一次,收取违约金10000元;再次违规,收取违约金20000元;累计三次及以上,每次收取违约金40000元,列入渠道黄名单,360有权停止向经销商供货。 |
2.2 |
由于经销商原因,导致供货不及时,影响项目进度,从而严重影响客户满意度、造成恶劣影响的 |
|
|
三、交付及服务类 |
|
3.1 |
在客户或媒体面前恶意诽谤或无端指责360科技产品或服务,造成恶劣影响。 |
违规一次,收取违约金10000元;再次违规,收取违约金20000元,同时取消授权资质;累计三次及以上,每次收取违约金40000元,列入渠道黄名单,360有权停止向经销商供货。 |
3.3 |
未经360公司许可,私自代表360向客户做出免费原厂服务等承诺。 |
|
3.4 |
故意损坏或篡改设备的条码等,以骗取维保或获取其它不正当利益。 |
|
3.5 |
通过非360公司认证的维修机构向客户提供设备维修服务,或利用非正规渠道获得的备件或假货向用户提供备件更换服务。 |
|
|
四、产品技术支持和开发类 |
|
4.1 |
私自代表360公司向客户做出超出标准的过度技术承诺。 |
违规一次,收取违约金10000元;再次违规,收取违约金20000元;累计三次及以上,每次收取违约金40000元,列入渠道黄名单,360有权停止向经销商供货。 |
|
五、其他类 |
|
5.1 |
不及时响应客户需求,影响360品牌 |
违规一次,收取违约金10000元;再次违规,收取违约金20000元;累计三次及以上,每次收取违约金40000元,列入渠道黄名单,360有权停止向经销商供货。 |
5.2 |
其它给客户、360造成损失和严重负面影响的行为 |
三级违规
序号 |
违规类别 |
违规处理(可根据实际情况组合使用) |
|
一、销售类 |
|
1.1 |
间接窜货(经销商未能履行管理职能通过下级经销商或客户造成窜货) |
违规一次,收取违约金5000元;再次违规,收取违约金10000元;累计三次及以上,每次收取违约金20000元。 |
1.2 |
以360厂家身份、或“代理人、唯一/独家代理”、“唯一/独家分销商”等不符合授权资格的身份进行各类市场活动 |
违规一次,收取违约金5000元;再次违规,收取违约金10000元;累计三次及以上,每次收取违约金20000元。 |
1.3 |
间接向渠道黑名单公司供货(经销商未能履行渠道管理职能通过下级经销商向360渠道黑名单上的公司供货的行为。) |
|
|
二、交付及服务类 |
|
2.1 |
经销商自身技术原因或服务管理原因造成的人为事故,引起客户重大投诉,对360带来不良市场影响。 |
违规一次,收取违约金5000元;再次违规,收取违约金10000元;累计三次及以上,每次收取违约金20000元。 |
2.2 |
授权经销商自行交付的项目,未经360许可进行工程转包,导致交付质量下降引起客户投诉。 |
|
2.3 |
向360竞争友商或第三方机构,包括在网上论坛或微博中,传递或公布受控的产品、技术、或服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360或360产品未正式公布的缺陷及规避措施,各种技术或产品详细规格文档,安装及维护文档,培训资料,考试试题等。 |
|
2.4 |
未按照360服务管理规范要求及时上报或故意隐瞒服务交付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发现的技术隐患。 |
|
2.5 |
经销商不履行其与客户签订的服务合同或订单,含投标承诺条款,导致客户投诉。 |
|
2.6 |
未经360公司许可,私自代表360向客户做出供货及服务等承诺 |
|
|
三、产品技术支持和开发类 |
|
3.1 |
未经客户授权访问客户网络、泄露客户数据,造成客户投诉或其它不良影响的。 |
违规一次,收取违约金5000元;再次违规,收取违约金10000元;累计三次及以上,每次收取违约金20000元。 |
3.2 |
违反测试机管理规定,测试机不按规定使用 |
违规一次,收取违约金5000元;若再次违规,收取违约金10000元,同时取消测试机申请资格半年(自当月起);累计三次及以上,每次收取违约金20000元,同时取消测试机申请资格半年(自当月起)。 |
四级违规
序号 |
违规类别 |
违规处理(可根据实际情况组合使用) |
|
一、销售类 |
违规一次,警告; 再次出现,收取违约金2000元。 |
1.1 |
违反销售规范的一般违规行为,如:未经360同意向非授权区域的客户报价等 |
|
|
二、交付及服务类 |
|
2.1 |
冒用客户或其他经销商的服务账号信息,获取原厂400热线支持。 |
|
2.2 |
未按要求及时反馈服务交付相关文档或反馈信息有严重错误。 |
|
|
三、产品技术支持和开发类 |
|
3.1 |
未从360官方渠道获取产品软件/工具,或缺乏网络安全管理与技术措施导致360产品软件/工具感染病毒,造成客户投诉或其它不良影响。 |
违规行为处理流程:
违规行为处理细则:
违约金扣除:
违约金优先从激励中扣除。
如激励无法足额收取,经销商需向360政企安全集团缴纳违约金。如经销商超期未缴纳,360政企安全集团有权对该经销商停止授权,甚至取消合作。
(二)加入黄黑名单:
黄名单限制条款:
黄名单限制期180天。
进入黄名单经销商自动取消当前未使用的返点及奖励。
限制期内不享受任何促销政策、奖励政策、支持政策。
限制期内违规主体及相关主体均不得申请新认证、续签认证、升级认证。
黑名单限制条款:
黑名单限制期360天。
进入黑名单经销商自动取消当前未使用的返点及奖励。
限制期内取消授权,取消合作。
禁止其他经销商与黑名单经销商合作有关于360的相关业务。
360政企安全集团员工渠道政策违规场景
违规场景:
跨行业/客户窜货、项目窜货。
收入确认违规(提交虚假材料、故意业绩造假)。
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不真实的经销商邮箱及联系方式等。
违反订单通路(多级通路故意隐瞒不报备)。
特价项目隐瞒二级经销商的利润空间。
具体处罚措施详见销售管理部规则制度。
违规举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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