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1305821801622001-1
沙河市人民医院购置十五项医疗设备项目
(一标段:纤维胆道镜)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X0000000000000000-1
采 购 人:沙河市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锐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书
第七部分: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待发)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沙河市人民医院购置十五项医疗设备项目项目编号:X0000000000000000
采购人名称:沙河市人民医院 |
采购人地址:沙河市迎新街 188 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xxx 0319-8625111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锐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xxxxxxxxxxx 00 x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优优 0311-86046560 |
采购内容:一标段:纤维胆道镜;二标段:呼吸机及排痰系统;三标段:彩超;四标段:麻醉机;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2460000 元 |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
简要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为制造商应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商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所投设备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将否决其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注意事项 (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从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不需到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未从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2)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制。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 年 08 月 23 日至 2018 年 08 月 29 日,每天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00 (北京时间)。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网上直接下载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免费电子版 |
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 09 月 13 日 9:30(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 年 09 月 13 日 9:30(北京时间),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联 系 人:张优优 0000-00000000 |
传真电话:0000-00000000 |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000-00000000 |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要 求 |
1 | 项目名称 | 沙河市人民医院购置十五项医疗设备项目(一标段:纤维胆道镜) |
2 | 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xxx 0319-8625111招标代理:张优优 0311-86046560 |
3 | 招标内容 | 纤维胆道镜 1 台; |
4 | 质量标准 | 合格 |
5 | 供货安装周期 | 签订合同后 30 天内 |
6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为制造商应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商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所投设备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将否决其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8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9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均需胶装成册); |
10 |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地点: 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时间: 2018 年 09 月 13 日 9:30(北京时间) |
11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18 年 09 月 13 日 9:30(北京时间)地点: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
12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4000 元; 2、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到账时间为准); 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以电汇或银行转帐方式由投标方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不接受现金缴款方式,交纳人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完全一致,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电汇或转帐凭证原件开标时备查,投标 文件中放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填写《投标保证金退还声明》。 4、投标保证金应提交至以下银行账户: 1、开户名称: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沙河支行 |
保证金账号:1300 1656 2080 5050 7145-0027 2、开户名称: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沙河支行 保证金账号:1011 6624 5469 | ||
13 | 评标方法和标准 | 详见第六章评标定标办法 |
14 | 最高限价 | 20 万元; 备注: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按废标处理。 |
15 | 付款方式 |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支付合同款的 30%,半年后支付合同款的 30%的,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款的 40%; |
二、投标人须知
1.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招标代理单位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2 采购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不承诺选择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中标。
1.4.2 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其他法人具有控股关联关系的供应商的特别规定如下: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4.3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及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将否决其投标,查询结果以投标截止日当天为准。
2.1 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 3 天内,以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文书原件、传真或法律认定的其他形式,下同)通知招标代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将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潜在投标人应以更正公告内容为依据,编制投标文件。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采购人及其代理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3.2 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时,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
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发布更正公告,并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不足 15 日时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2.3.3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均须经过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发布。三、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3.1.1 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3.1.2 相关的法律法规。
3.2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应包括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中所列的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所要求的资料。
3.3 投标报价
3.3.1 报价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书。
3.3.2 报价方法:
1)投标报价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填报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明细表。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填报各项投标费用。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为本次招标的产品供货至验收合格的人民币报价。其中包括产品费、运输费、各项保险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售后服务费、各种税费等一切费用,以及由于原材料工本或其它条件的价格浮动而导致的全部额外费用。
4)投标总价是满足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书”中的设备性能指标和要求的所有配置及投标人产品标准配置的价格。
5)投标总价为固定价,不得调整,除非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影响价格的变更通知。
6) 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须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当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 85%时应事先准备相关资料,以备向评委提供说明);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4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3.4.1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 60 天。
3.4.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投标方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方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方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但需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3.5 投标保证金
3.5.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3.5.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有下述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2)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投标人违法违规给招标人造成损失。
3.5.3 投标保证金的返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3)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3.6 投标文件的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6.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6.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6.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6.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3.7.1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应胶装成册,散页无效。
3.7.2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密封在密封袋内递交,密封袋应保证其密封性并在封签处加盖供应商公章作骑缝章。
(2)项目编号:
(3)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4)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3.7.4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须知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采购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并退还给供应商。
3.7.5 投标文件正、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正本或副本与招标文件发生重大偏差,其投标将被拒绝。
3.7.6 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填写标书时,如有修改,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修改处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7.7 所涉及投标单位自身证件的,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证件无效,作否决投标处理。
3.7.8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需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须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8 投标无效
3.8.1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姓名与营业执照不符(当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出示法定代表人关于授权其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姓名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符;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未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未签字的;
(1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四、开标及评标
4.1 开标
4.1.1 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4.1.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4.1.3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4.2 评标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4.3 投标文件的澄清
4.3.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4.3.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3.3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4.4 保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4.5 其它
4.4.1 评标委员会有权选择和拒绝投标人中标。评标委员会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标的解释。
4.4.2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符合招标规定的活动,可能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
五、中标通知
5.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单位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在依法公示期满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5.2 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招标代理单位同时通知未中标人。不解释未中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六、签订合同
6.1 签订合同
6.1.1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
得放弃中标。
6.1.2 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投标单位还应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6.1.3 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6.1.4 签订合同后,中标单位不得将货物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单位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单位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1.5 采购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与中标单位另行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
6.1.6 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采购人和中标单位之间的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均应诚实守信全面履行,否则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6.2 拒签合同
6.2.1 除非合同与招标文件有重大背离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如中标人放弃中标、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则按违约处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6.2.2 如采购人无充分理由而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有权向采购人提出等同于投标保证金全额的索赔。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标准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一次付清。
八、政策与其他规定
8.1 根据《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2007】185 号)文件精神,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本项目优先采购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节能产
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
8.2 参加本项目投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同时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文件中规定的条件,享受文件规定的扶持政策的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如下资料,并将资料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
(1)《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 1);
(2)投标截止xxxx 0 xxxxxxxxxx(xxxxxx);
(0)最近一个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证明资产总额或销售额);
(4)投标单位(及向本项目提供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中小企业)注册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划型认定资料;
对满足以上条件的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无效信息、无法核实其真实性或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将不予认可,不享受扶持政策;提供虚假资料或信息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将向财政部门报告。
8.3 根据(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 2)。
如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8.4 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件 1
中小企业声明函
x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 期:
附件 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销售的货物(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日期: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书
一、采购内容:采购纤维胆道镜系统一套。二、产品参数
(一)纤维胆道镜产品技术参数
视场角 | 头端部外径 | 插入管外径 | 有效长度 |
85° | Φ4.9mm | Φ5mm | 380mm |
观察深度 | 弯曲角度 | 钳孔直径 | 全防水设计 |
3-50mm | 上 160°下 130° | Φ2.2mm |
(二)纤维胆道镜系统参数
序号 | 产品配置及参数招标要求 |
1 | 纤维胆道镜 1 条 |
1.1 | 视野范围:110° |
1.2 | 视野方向:0 度(直视) |
1.3 | 观察景深:3-50mm |
1.4 | 弯曲角度:xxx000 x,xx≥130 度 |
1.5 | 先端部外径:≤4.9mm |
1.6 | 插入部外径:≤5.0mm |
1.7 | 钳子管道内径:≥2.2mm |
1.8 | 工作长度:≥380mm |
1.9 | 内窥镜全防水设计 |
(三)纤维胆道镜配置单(高清晰像仟)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OIF-HP66E 纤维胆道镜(全防水) | 条 | 1 |
活检钳 | 把 | 1 |
管道清洗刷 | 把 | 1 |
插钳口清洗刷 | 把 | 1 |
取石网篮 | 把 | 1 |
插钳口盖帽 | 个 | 2 |
ETO 透气盖 | 个 | 1 |
吸引按钮 | 个 | 1 |
测漏器 | 套 | 1 |
内窥镜箱 | 个 | 1 |
说明书 | 份 | 1 |
合格证 | 份 | 1 |
三、质保期:至少一年;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一、投标文件封面及扉页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投标函
五、投标报价表
六、投标产品参数及偏差表七、技术文件
八、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九、投标保证金退还声明
十、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一、投标文件封面及扉页
正本或副本
沙河市人民医院购置十五项医疗设备项目
(一标段:纤维胆道镜)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此证明书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开标会现场须另外携带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招标人) :
本授权书声明: (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 (授权代表的姓名、职务)身份证件号码: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 项目投标及合同的执行,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被授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注:后附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被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开标会现场须另外携带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四、投 标 函
(招标人) :
我们收到贵方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授权 (姓名、职务、职称),全权代表我投标人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同时宣布愿意遵守下列条款:
1)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 (投标有效期)天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 承认和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提供本项目所需产品及服务。
3)愿意按照《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4)如果我们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5)我们愿意提供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6)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7)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遵守有关招投标的各项规定。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年 月 日
五、投标报价表
5.1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全称 | ||
投标总报价(元) | 大写 | |
小写 | ||
供货安装周期 | 签订合同后 天内 | |
质量标准 | ||
备注 |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5.2 报价明细表
序号 | 设备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 | ||||||
运杂费 | ||||||
安装调试费 | ||||||
税 金 | ||||||
其他费用... | ||||||
投标总价 | 小写: | 大写: |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六、投标产品参数及偏差表
6.1 产品技术性能参数一览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型号 | 生产厂家 | 技术性能参数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注:投标人应将投标产品的实际技术数据按要求填写,与招标文件不符的技术数据应注明偏离内容(表格可以扩展)。
6.2 投标技术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技术条款 | 投标技术条款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 |
注:如无偏离请注明“无”
序号 | 招标商务条款 | 投标商务条款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 |
注:如无偏离请注明“无”
6.4 备品、备件及常用工具清单
序号 | 名 称 | 数 量 | 单价(元) | 国产/进口 | 产地/品牌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七、技术文件
(2)售后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时限,恢复功能时限,就近售后服务网点地址、人员、联系方式;
(3)培训方案。
八、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下列要求的内容和顺序相应提供, 投标文件中附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4、《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提供)
5、《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制造商、代理商提供)
6、所投设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九、投标保证金退还声明
致: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为 项目(项目编号: )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元,请贵中心退还时转到下列账户(该账户为转出该笔保证金的账户)。
账户名称:账 号:开户银行: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投标文件内若无此表,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可能导致文件被拒绝。
2、请认真填写并核实账户信息,如有错误导致保证金无法退还,全部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十、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1、中小企业证明函等(如有)
第五部分 合同
买方:(即招标人)
卖方:(即供货商、中标人)
经过招标采购,卖方 为 (采购计划编号: 招标文件编号: 的供货方。买方、卖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以及卖方投标文件中承诺,经双方协商一
致达成如下购销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设备包装:卖方负责对产品进行包装,应做到防雨、防潮等保护措施,以不损坏产品为包
装原则,包装箱内包括全新的产品、装箱单、以及必要的随机资料,其产品型号与附件一致,
设备清单内的产品型号规格一致。三、质量保证及质保期限
1、卖方要有完善的质量检测手段和质量保证体系,产品设备必须符合最新的国家标准和行
业标准。产品设备性能达到投标文件所述的各项技术指标。
2、卖方必须严格遵守《质量法》,并完整地履行质保期内的免费现场维修服务承诺。
在质保期内,卖方必须及时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产品设备或部件。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3、质量保证期:产品设备的免费保修期不低于 年,供应商可根据企业实际自行承诺
质保期,质保期内应提供免费保修,终身维修。四、交货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卖方负责在_ _日内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
2、交货地点: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3、产品设备配送到指定地点后,买方安排专人签收,并负责保管好产品设备。
4、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指军事行动、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以及其他经买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时间较长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事宜。
1、安装:本项目的安装由卖方负责,卖方应对产品设备和系统安装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与支持,为顺利安装运行提供完全技术保证。
2、调试:调试由卖方负责,卖方为运行调试提供技术和产品设备的必要条件。并应向买方有关人员讲解产品设备和系统结构与计划调试方法,包括系统的性能、技术特点、调试技巧等有关技术原理、方法,指导解决调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3、验收:
(1)产品设备运抵买方指定地点后,由买方对到货产品设备的数量、型号、外观质量、随机备品备件、技术资料等进行检查。要求卖方在整体验收前提供汇集成册的全套系统技术文件及资料、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保证、保修维护文件,以及安装、测试、验收报告等文档。
(2)验收地点:产品设备安装地。
(3)买方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4)因卖方所提供的产品设备质量方面引起的纠纷,则以卖方当地技术监督局或国家权威部门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鉴定结果为准;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4、买方在卖方安装调试过程中予以支持和配合,并做好与现场各相关部门的协调
工作,因买方未按约定完成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影响工期,则工期顺延。
卖方提供培训计划,对买方的使用操作人员进行切实有效的免费培训,确保产品设备能良好地运作。培训内容至少包括:
对使用操作人员提供正常的使用和简单维护培训,保证操作人员能够正常使用。七、售后服务
1、在质保期内卖方对产品设备质量实行三包,因产品设备配置、或零部件制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卖方应在 24 小时内立即予以免费维修或更换,保证产品设备及时恢复正常,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2、在保修期内免费提供零件及服务,并应及时有效,产品设备发生故障后,卖方应在收到买方信息后 24 小时内排除并交付使用。保修期后应提供长期优质服务。
3、卖方指定的结算帐号如下:单位全称:
开 户 行:帐 号:
未经 银行书面同意不得更改。九、违约责任
1、在质保期内,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由于买方操作人员失误或者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买方负责。
2、卖方所提供的产品设备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买方有权拒收,而卖方应及时予以更换,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3、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发现产品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产品设备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1、标志、包装、说明书、运输、贮存等都应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十一、解决纠纷的方式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2、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请调解。
(1)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可以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2)仲裁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任何纠纷事项如经仲裁机构裁决或法院判决,则其发生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或按裁决(判决)的比例分担。
下列文件属本合同的依据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本招标文件及补遗书;
(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承诺书;
(3)中标通知书;
(4)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指明的书面文件。
买方:(xx) 卖方:(xx)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关规定,在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基础上,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定。
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从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等有关方面的专家 5 名组成,与投标人有隶属和利益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
三、评标办法
3.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或相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技术得分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2 评审程序
3.2.1 初步评审
1)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再进行评标。(附表 1)
2) 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附表 2)
3.2.2 澄清有关问题。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3 比较与评价。
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
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2.4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前三名为中标侯选人,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或重新招标。
3.3 评标细则
3.3.1 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其报价无效。
3.3.2 有效报价指通过了初步评审,并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以书面的形式提交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或低于成本价的除外。
3.3.3 评标分数计算
1)按照打分办法分子项计分,最高不超过本子项的满分。
2)计分出现中间值按照插入法计算。计算得分保留两位有效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百分数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评委按每项分别评分。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分,该单项评分视为 0 分。
(1)记分高出最高分或低于最低分;
(2)一个记分内容有 2 个或 2 个以上记分的;
3.3.4 各评委为各投标人打分总分合成后平均即为各投标人最后得分。
3.4 评分标准(满分 100 分)
内容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投标报价 | 30 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 3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 0-30 分 |
投标产品性能指标 | 35 | 产品设备性能、安全性、可靠性、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产品的知名度及信誉高,完全满足项目需要或者优于项目需要。 | 22.01-35.00 分 |
产品设备性能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性能较高,质量较好,基本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 11.01-22.00 分 | ||
产品设备性能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性能一般,质量一般。 | 0-11.00 分 | ||
供货计划及保证措施 | 13 | 供货计划及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完善可行,有针对性、根据实际需求保证供货时间和质量。 | 9.01-13.00 分 |
供货计划及保证措施较为完善可行, 能满足实际需求。 | 5.01-9.00 分 | ||
供货计划及保证措施一般,基本能保证供货的时间和质量。 | 0-5.00 分 | ||
质量保证措施 | 12 | 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完善可行,有针对性。质保期长 | 8.01-12.00 分 |
质量保证措施较科学、较完善可行, 能满足实际使用,质保期能满足要求。 | 4.01-8.00 分 | ||
供货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一般。 | 0-4.00 分 | ||
售后服务承诺 | 10 | 后续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对服务承诺的保障措施,上门服务响应的时间,恢复功能的时限。在本地是否设有售后服务机构,能否提供有效证明等情况,以及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 | 0-5.00 分 |
培训方案:投标人培训方案和措施安排是否满足项目需求。 | 0-3.00 分 | ||
承诺和优惠:是否给出优惠和承诺,程度如何;对后续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承诺,以及针对本次采购的其他特殊优惠承诺情况,及其可实现程度。 | 0-2.00 分 |
附表 1
资格性审查
序号 | 评审因素 | 合格标准 | 审查结果 |
1 | 营业执照副本 | 原件且合格有效 | |
2 |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原件且合格有效 | |
3 |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 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 件 | |
4 |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 制造商提供; 原件且合格有效 | |
5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制造商、代理商提供; 原件且合格有效 | |
6 | 所投设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 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 件 | |
7 | 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的企业信用情况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按废标处 理; | |
结论(通过或不通过) | |||
投标单位: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
审查人签字: |
注:以上资料按要求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单独密封内置清单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以上审查内容在资格审查时有一项不合格,其资格审查为不通过,投标文件不再进入下一步的评审。如原件在审验过程中,则应由审验部门出具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件,并附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表 2
符合性审查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单位 1 | 投标单位 2 | 投标单位 3 | ... | |
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供货 安装周期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投标报价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结论(通过或不通过): |
符合“√”,不符合“×”
第七部分 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待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