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XZX18-SJZ103
石家庄市新华区市场管理服务中心民族路商业街概念规划、雕塑设计及制作项目(二次)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JXZX18-SJZ103
采 购 人:石家庄市新华区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石家庄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编 制 日 期: 2018 年 11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第五部分:合同主要条款第六部分:评标办法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说明及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石家庄市新华区市场管理服务中心民族路商业街概念规划、雕塑设计及制作项目(二次) |
2 | 项目实施地点 | 民族路商业街 |
3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xxx 0311-85335718 |
4 | 采购内容 | 概念规划、雕塑设计及制作 |
5 | 供货期 | 合同签订后 90 日历天内 |
6 | 质保期 | 免费质保期不得少于 12 个月 |
7 | 质量标准 | 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8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
9 | 限价 | 198 万元 |
10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包含景观及雕塑相关经营范围;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通过信用中国网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若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根据市政办发[2016]70 号文和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使用信用报告的通知》的规定,开标时投标单位需提供石家庄市信用办审核通过并在“信用石家庄”网站公布的《信用报 告》,信用等级需在 BBB(含)及以上(石家庄市信用协会咨询电话: 0000-00000000);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1 | 投标有效期 |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2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金额:38000 元 (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电汇、转账。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光大银行石家庄胜利北街支行帐 号:55130188000004760 递交时间:2018 年 12 月 19 日 09:30 前 (3)注意事项:汇款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及汇款事由(可简写),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13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文档(U 盘存储)一份。 |
14 | 招标文件发售 | 潜在投标人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
15 |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地点 | 截止时间:2018 年 12 月 19 日上午 09:3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槐xx路 000 xxxxx X xxx,xxxxx) |
16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2018 年 12 月 19 日上午 09:30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槐xx路 000 xxxxx X xxx,xxxxx) |
17 | 评标方法及标准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
18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单位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2 采购人不承诺选择最低报价的投标文件。
1.3 如有必要,采购人有权通过意向书,让中标人在合同签字生效前开始必要的技术工作。
2.1 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领取招标文件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采购代理单位。
投标人在收到该书面答复后,应在 24 小时以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确认收到。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采购代理单位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3.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他们具有约束力。
2.3.3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单位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日期。
2.3.4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均须经过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发放。三、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3.1.1 采购代理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3.1.2 相关的法律法规。
3.2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应包括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中所列的内容。
投标人应按照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所要求的资料,如投标人中标,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考察,如发现有与投标文件不符之处,招标方保留扣除该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及取消该投标人中标资格的权力。
3.3 投标报价
3.3.1 报价方法:
1)投标报价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2)投标人应承担在投标过程中的各项投标费用,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总价为固定价,其中包括商业街概念规划费用、雕塑设计及制作费、安装费、包装费、运杂费、各项保险费、各种税费、质保期内的维保费用等直至验收合格的一切费用,以及由于原材料工本或其它条件及国家政策引起的价格浮动而导致的全部额外费用。
4)投标总价是满足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中的所有要求所作出的价格。
5)投标总价为固定价,不得调整,除非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影响价格的变更通知。
3.4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3.4.1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 60 天。
3.4.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 经监督管理机构核准,采购代理单位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投标方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方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方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但需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3.5 投标保证金
3.5.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3.5.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有下述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2)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6 招标文件的修改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
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3.6.1 单价累计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
3.6.2 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达的数值为准;
3.6.3 文字表述与图形不一致,以文字表述为准;
3.6.4 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3.7.1 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三份,电子文档( U 盘存储)一份,投标文件须胶装成册,有散页的散页部分无效,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及电子文档同时密封于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作骑缝章。
3.7.2 封套上应注明:
1)项目名称
2)招标编号
3)采购人名称
4)投标人名称
5)2018 年 X 月 X 日 X 时 X 分(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
3.7.3 投标文件正、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
3.7.4 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填写标书时,如有修改,则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修改处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8 废标条件
3.8.1 投标文件
1)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3)投标书中有涂改且涂改处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缺少签字的;
4)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
3.8.2 开标会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均未按照招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开标会;
3.8.3 证件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姓名与营业执照不符(当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
2)投标人授权代表未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其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人授权代表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符;
4)授权委托书原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
3.8.4 其它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它行为。四、开标及评标
4.1 开标
4.1.1 采购代理单位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参加。(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需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4.1.2 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2 评标
4.2.1 评标的依据
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2.2 评标原则
评标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进行评标工作。
4.2.3 评标组织
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1 人和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
取的技术、经济等有关方面的专家 4 人组成,共 5 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与投标人有隶属和利益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
4.2.4 评标内容
评标委员会从投标报价、技术参数、售后服务等方面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综合评审。
4.2.5 评标程序
1)评标委员会首先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3.8 废标条件剔除无效标书。
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进行打分,具体评分办法见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3)汇总各评委打分,评标委员会依据综合得分高低推荐得分前三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报价低的优先,但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中标候选人。
4.3 投标文件的澄清
4.3.1 评标委员会有权请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书面说明和澄清。
4.3.2 投标人对要求说明和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明确答复,并应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字。
4.3.3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4.3.4 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的实质内容。
4.4 其它
4.4.1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符合招标规定的活动,可能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
五、中标通知
5.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单位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在公示后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六、保密
向中标人授予合同之前,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监督部门及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不应该向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与这些程序无关的人员泄漏与评标和合同授予有关的信息。
七、签订合同
7.1 签订合同
7.1.1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7.2 拒签合同
7.2.1 除非合同与招标文件有重大背离以外,如中标人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对违约方没收其投标保证金。采购人确定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中标,依次类推,直至签订合同。
7.2.2 如采购人无充分理由而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有权向采购人提出等
同于投标保证金全额的索赔。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九、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中标价款的 20%作为项目的启动资金;乙方向甲方提供雕塑小稿并经甲方确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中标价款的 50%作为泥稿制作及开模费用;成型雕塑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中标价款的 25%;余下的 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三部分 采购人需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团队的主持人须在现代景观设计、城市雕塑两个领域均有深厚底蕴,并在我国进行过设计实践与落地项目,熟悉了解城市发展脉络,景观打造的立体层次思维。团队成员最好由双一流 985 高校人才团队组成,最好有从事现当代景观设计、城市雕塑教学、研究、实践经历。本次采购内容包括整体项目概念规划及雕塑设计及制作,旨在匹配石家庄民族路商业街的环境文脉和场所精神,保证雕塑设计与制作及施工的一致性,以及后续各项工作的顺畅进行。
二、项目要求
1、整体项目概念规划
1)概念规划应有新颖独特的创作理念,匹配石家庄民族路商业街的环境文脉和场所精神,成果应兼具新颖性、娱乐性、原创性,打造商业氛围浓郁的都市名片。
2)最终的概念规划成果必须经由采购人书面确认,否则不予认可。
2、雕塑设计及制作
1)雕塑设计的节点安排应科学合理、有立体层次和视觉韵律,做到整体性思维、建立审美体系,切忌碎片化、零星化;
2)高度和尺度上应根据建筑和街道环境有效匹配,大小相依,高低迥异,在维持地域亲缘性的基础上,强力塑造商业街的艺术节奏;
3)雕塑设计及施工内容应做分区分段,逐步落成,在尽可能不影响商业街功能运作的前提下,科学统筹设计施工;
4)雕塑设计应考虑实际情况,选用合适的材质以保证设计效果和施工的顺畅进行;
5)施工安装过程,应及时与采购人沟通联系,巧用已有资源,保证最大的施工便利,减小资源浪费。
6)雕塑设计意向稿、泥稿制作、雕塑开模及雕塑成型等各个环节均须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否则不予认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三、成果文件
1.中标人在签订中标合同后到项目完结需要提供的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未尽事宜在中标合同中明确:
1)概念规划成果(规划方案、说明书及相关图纸)
2)雕塑设计任务书及泥稿照片
3)雕塑效果图
4)雕塑成品资料(数量、尺寸、材质等)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项目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JXZX18-SJZ 103
投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 期:
目 录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近年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
6、投标人承诺;
7、投标人资格后审证明文件;
8、技术文件;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一、投 标 函
(采购人) :
我们收到贵方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XZX18-SJZ 103),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项目概念规划、雕塑设计、制作安装及维保等服务的投标。并授权 (姓名),全权代表我投标人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文档一份。并同时宣布愿意遵守下列条款:
1)承认和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提供本项目概念规划、雕塑设计、制作安装及维保等服务。投标总价:(大写) (小写¥ 元),供货期为签订合同后 天,质量目标 。
2)我方愿意按照《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3)如果我们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4)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5)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6)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遵守有关招投标的各项规定。
7)我方的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 60 天。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投标人: (单位公章)日 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 :
本授权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现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 参加
(采购人名称) 的 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签订过程中以本公司名义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及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有效期 天,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附: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四、投标保证金
(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及投标单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附于此页)
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委托人名称 | |
委托人地址 | |
合同价格 | |
承担的工作 | |
项目团队主持人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注:每个类似项目须单独填报一张此表,后附合同复印件。
六、投标人承诺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质保期
2、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响应时间及到达现场时限
七、投标人资格后审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按照下列要求的内容提供相关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
2 、税务登记证书;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
5、 保证金缴纳证明(开户许可证、汇款凭证);
6 、石家庄市信用办审核通过的信用报告;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注:以上资料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不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八、技术文件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 1、本项目实施方案;
2、供货保证措施;
3、安装保证措施;
4、质量保证措施;
九、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
(本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买方:(即采购人)
地址: 电话:
卖方:(即供货商、中标人)
地址: 电话:
签订地点:
经过招标采购,卖方 为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 )的供货方。买方、卖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以及卖方投标文件中承诺,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购销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备注 |
二、卖方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项目实施期间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以下技术文件: 1、设计任务书;
2、产品的合格证等;
3、所有产品均要求技术资料完整,有中文资料的必须提供完整中文资料,有光盘资料的必须提供完整光盘资料。
三、卖方供货承诺
卖方应保证产品是全新的、手续合法完整、渠道正规的产品,完全符合国家质量认证标准、行业标准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1、卖方必须严格遵守《质量法》,并完整地履行质保期内的免费现场维修服务承诺。
2、在质保期内,卖方必须及时免费更换有缺陷的产品。如果卖方收到买方通知后,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赶到现场查验,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全部由卖方承担,并从质量保证金中抵扣。
3、在质保期内,如发现产品有其它潜在缺陷及卖方使用了不符合标准要求或不符合投标书承诺的产品,买方有权退货和向卖方索赔。
4、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的起诉。
四、交货
1、供货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2、卖方应在发货前七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
3、交货地点: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4、产品配送到指定地点并安装后,买方安排专人签收,并负责保管好产品。
5、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指军事行动、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以及其他经买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时间较长时,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事宜。
五、产品验收
1、产品配送到买方指定地点,经买方指定人员验证。
2、验收:
(1)买方将对产品的种类、规格、数量、外观质量、技术资料等进行检查,直至验收合格。
(2)验收地点:产品安装地点。
(3)买方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对未达到技术要求的不合格产品,一律拒绝签收。
(4)因卖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方面引起的纠纷,则以买方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国家权威部门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鉴定结果为准;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八、付款方式:
1、 。
2、支付单位:买方(即采购人)
3、卖方指定的结算帐号如下:
单位全称:开 户 行:帐 号:
九、违约责任
1、卖方延期交货,每延期一天,按延期交付的产品总额 0.5%的交付给买方违约金。
2、在质保期内,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由于买方人员失误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买方负责。
3、卖方所提供的产品种类、规格、质量等不符合买方要求的,买方有权拒收,而卖方应及时予以更换,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4、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发现产品的种类、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产品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十、其他
1、标志、包装、说明书、运输、贮存等都应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十一、解决纠纷的方式
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
2、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买方所在地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请调解。
(1)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可以提交买方所在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2)仲裁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任何纠纷事项如经仲裁机构裁决或法院判决,则其发生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或按裁决(判决)的比例分担。
十二、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属本合同的依据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本招标文件及补遗书;
(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承诺书;
(3)中标通知书;
(4)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指明的书面文件。
买方:(xx) 卖方:(xx)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一、评标原则
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关规定,在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基础上,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定。
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1 人和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
取的技术、经济等有关方面的专家 4 人组成,共 5 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与投标人有隶属和利益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三、评标办法
3.1 评审程序
3.1.1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表 | ||
序号 | 资格审查项目 | 合格要求 |
1 | 营业执照 | 有效且符合文件要求 |
2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有效(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不提供) |
3 | 税务登记证 | 有效(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不提供) |
4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开标现场需单独提供一份) | 原件、符合文件要求 (法人到场的需提供) |
5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开标现场需单独提供一份) | 原件、符合文件要求 (被授权人到场的需提供) |
6 | 授权委托人或法人身份证 | 原件、有效 |
7 | 石家庄市信用办审核通过的信用报告 | 复印件 |
8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原件、格式自拟 |
9 | 保证金缴纳证明 | 银行开户许可证、汇款凭证复印件 |
结 论 | (通过或不通过) |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对投标单位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将视为无效投标。
3.1.2 符合性检查。
序号 | 审查内容 | 审查标准 |
1 | 投标文件的份数 | 一正三副、电子文档一份 |
2 | 投标有效期 | 自开标之日起60天 |
3 | 供货期 |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 |
4 | 质保期 | 免费质保期不得少于12个月 |
5 | 质量标准 | 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6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
7 | 投标文件的盖章、签署 | 按文件要求签字、盖章,不得存在缺项 |
审查结论 | 审查通过与否 | |
说明 | 审查时以“√”或“×”表示审查结果,其中,未叙述某一项内容的,该项为“×”,最后在“审查结论”栏内做出“通过”或“不通过”结论。 |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1.3 澄清有关问题。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1.4 比较与评价。
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1.5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得分排序,向采购人推荐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3.2 评标细则
3.2.1 本项目设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198 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或由评委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的,其报价无效。
3.2.2 有效报价指通过了初步评审,并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以书面的形式提交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或低于成本价的除外。
3.2.3 评标分数计算
1)按照打分办法分子项计分,最高不超过本子项的满分。
2)计分出现中间值按照插入法计算。计算结果保留两位有效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百分数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评委按每项分别评分。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分,该单项评分不参与最终得分合成。
(1)记分高出最高分或低于最低分;
(2)一个记分内容有 2 个或 2 个以上记分的;
3.2.4 本次评标分为 3 部分:A 价格部分(10 分);B 技术部分(80 分);C 投标人承诺(10 分);
3.2.5 投标单位汇总得分= A 价格部分+B 技术部分+C 投标人承诺;
3.2.6 各评委为各投标人打分总分合成后平均即为各投标人最后得分。
3.3 附表: 评分标准
附表: 评标细则
序 号 | 评分因素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
1 | 价格部分 | 10.0 分 | 取所有投标有效报价的最低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报价的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投标报价)×10 | |
2 | 技术部分 | 实施方案 | 20.0 分 | 方案完善得 12.1-20.0 分;方案一般得 6.1-12.0 分; 方案较差得 0-6.0 分。 |
供货保证措施 | 20.0 分 | 措施有效、完善得 12.1-20.0 分;措施一般得 6.1-12.0 分; 措施较差得 0-6.0 分。 | ||
质量保证措施 | 20.0 分 | 措施有效、完善得 12.1-20.0 分;措施一般得 6.1-12.0 分; 措施较差得 0-6.0 分。 | ||
安装保证措施 | 20.0 分 | 措施有效、完善得 12.1-20.0 分;措施一般得 6.1-12.0 分; 措施较差得 0-6.0 分。 | ||
3 | 投标人承诺 | 10.0 分 | 根据投标人承诺情况(质保期、响应时间等)进行综合打分。 (第一档:7.1-10 分;第二档:4.1-7 分;第三档:0-4 分) | |
合计 | 100 分 |
注:1、各评委针对每个投标人分别打分;各投标人所得各评委打分平均值为实际得分,与价格得分相加即最终得分。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包含相关规划、设计团队资料以及雕塑生产制造所需原材料、配件的成本价及增值税发票);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