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统一编号: 11N00245173720241006
馨xxx会所宴会厅装饰装修工程的合同
合同统一编号: 11N00245173720241006
合同内部编号:
合同各方:
甲方: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人民政府 乙方:上海荣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男)地址:xxxxxxxxx 000 x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200434
电话:000-00000000 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21-33509908 传真: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人:石伟刚
馨xxx会所宴会厅装饰装修工程 是甲方以承包方的名义向业主方承包的工程,现甲、乙双方就甲方将本工程的内部装修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一事,自愿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履约承诺
本工程以甲方的名义向业主方承包,再由甲方发包给乙方进行施工。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仅负责与业主方签订承包合同、收取业主方支付的工程款等程序性事务,不负责本工程的一切具体施工行为。
乙方承诺以其自有财产承担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对甲方以外任意第三人的支付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材料的费用;乙方所雇工人的工资、商业保险、因施工行为而发生的各类赔偿等)。
第二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馨xxx会所宴会厅装饰装修工程
2、工程施工地点: xxxxxx 000 xxx、xx
3、乙方承包范围:包工包料(详见清单)
第三条 工程工期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4 月 15 日,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方通知为准。
第四条 工程质量等级
本工程的质量应该达到优良等级,本工程质保期为 24 个月(按验收结算日作为质保起始日)。
第五条 合同价款
本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贰佰叁拾捌万零玖佰捌拾玖元伍角玖分元整(¥2380989.59 元整)
第六条 工程施工流程
本工程的施工工作,严格按照以下流程有序进行,在序号靠前的行为未实施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实施序号靠后的行为。
1、甲方发出进场指令;
2、乙方进场施工;
3、甲、乙双方对工程进行验收、签收;
4、签收回单。
付款阶段 | 付款额至 | 金额(元) | 计算基数 |
合同生效后 | 预付合同总价的 40% | 合同总价 | |
工程竣工验收后 | 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80%(扣除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后剩余的合同价) | 扣除暂列金额、专 业工程暂估价后剩余的合同价 | |
结算审价后 | 支付到结算总价的 97% | 结算总价 | |
质保期到 | 支付到结算总价的 100% | 结算总价 |
第七条 合同付款及结算 1、 付款进度
2、自甲方扣除相应的管理费用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应通知乙方自行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工程发票(工程发票要求:在工程所在地发生、以甲方名义开具)。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工程发票之日起七个工作
日内,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发票金额,将同等金额的工程款支付至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内。
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如下:
户名:上海荣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桥商务区支行账号:50131000762547215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甲方与业主方所签承包合同以及本合同的约定,监督乙方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务。
2、以甲方的名义向业主方出具对应发票。
3、帮助协调装饰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水、用电等事宜。
4、在甲、乙双方合作满一年或双方合作未满一年但乙方表示不再承包甲方所有工程后,向乙方无息归还其向甲方所交纳的所有工程质保金。
5、在乙方提出工程验收请求后,尽快组织验收。
6、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对本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处理日常相关事务,确保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稳定。
2、按照工程指令明确的比例向甲方交纳工程质保金。
3、乙方应遵守装饰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装饰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并购买与该项目有关的工程一切险。
4、乙方应以自有财产为本工程购买相关的商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等),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均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因发生事故责任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司法部门的罚金、行政部门的罚款、有关机构和人员要求乙方就本工程支付的相关款项等)均应由乙方以其自有财产予以支付。如因本工程施工过程所发生的事故责任而造成甲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司法部门的罚金、行政部门的罚款、有关机构和人员要求甲方就本工程支付的相关款项等),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就其损失全额赔偿。
在乙方未就甲方的上述损失作出赔偿前,甲方有权在乙方未结的工程款项和工程质保金范围内扣除相应的费用。如扣除相应费用依旧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乙方向其承包的其他项目中未结的工程款项和工程质保金的范围内继续扣除相应的费用,直至甲方的损失完全得到弥补止。
5、乙方必须自行完成本工程,不得转包他人。
6、在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如乙方需要其他人提供协助的,乙方应与相关人员签订用于认定双方存在劳务、雇佣或承揽等法律关系的文书,并有限度地向施工协助人披露甲、乙双方在本工程中的实际关系。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对于本工程的施工要求只能向乙方提
出,只能由乙方向施工协助人发出工作指令,甲方无权向乙方的施工协助人发出任何的工作指令和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
如施工协助人向甲方提出认为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主张,并以此要求甲方承担施工协助人依据劳动者身份而产生费用的(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五险一金”、工伤赔偿等),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 4 项的规定向甲方承担责任。
7、乙方不得与第三方透露与甲方存在承包协议(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第九条第 6 项的义务而需要向施工协助人透露的除外),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工程的报价等机密内容。如乙方泄露本合同内容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并拒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还应就其泄露行为而造成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8、乙方对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如因装修材料、工艺质量等问题而需要维修或整改的,在保修期内,乙方应无条件进行免费
(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材料购置费用等)保修。
9、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承接与甲方有业务合作关系的其他公司或个人的一切业务。
10、乙方应按照工程指令的要求按时完成本工程。
11、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保留与本工程相关的一切资料,并妥善保管由业主方及业主方委派代表签字并确认工程阶段的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
12、在工程完工后,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13、在业主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款后,要求与甲方结算工程款。
第十条 安全施工、xx施工
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遵守业主方和甲方制定的施工规定,真正做到:
1、在工程施工现场严格按标准xx施工规范施工,如有违反的,乙方按照每人每次 500 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罚款。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及其施工协助人不得发生打斗行为。如相关人员出现打斗行为,本合同立即失效,甲方有权解除包括本工程在内与乙方的所有承包项目,乙方应退还包括本工程在内的所有项目中已收取但尚未完工项目的承包款项,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金钱损失、名誉损失等)。
3、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乙方负责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
本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尽快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工程验收应以店铺装饰施工内容符合店铺装饰施工图纸要求、甲方要求及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定的质量安全要求(各质量要求规定不一的,以最高质量要求为准)为依据。如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无条件进行返工。
第十二条 反贿赂责任
乙方不得向甲方的任何人员输送利益,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包括本工程在内与乙方的一切承包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应付而未付款项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至实际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之日。
2、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工期交付本工程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之日。如乙方逾期超过十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其逾期交付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损失。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意规定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已收取但尚未完工项目的工程款,并赔偿由于其违约行为而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分包他人而需支付的差额、因乙方违约而导致甲方赔付给业主方的款项、因乙方违约而导致业主方与甲方解除合同而导致甲方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及预期利益损失、其他因乙方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1、若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如相关的诉讼是由于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所引起的,守约方为提起相关诉讼所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
费、律师费、诉讼保全费、诉讼保全担保费等)均应由违约方支付。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相关的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2024-04-19 日期:2024-04-19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