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通过“LIFT”供应链运营服务,为乙方业务提供信息流、资金流、商流的增值服务。乙方通过专业物流服务,为甲方业务提供定制化物流解决方案。
证券代码:603128 证券简称:华贸物流 公告编号:临 2022-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后续具体的合作方式、合作项目等事项均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风险提示:本战略合作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对合作内容、合作机制达成了初步意向,本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性约定,不构成强制的法律约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近日,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贸物流”、 “乙方”)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股份”、“甲方”)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战略合作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 0000 xxxxxxx 00 x
0、注册资金:300,647.603 万元
4、法定代表人: xxx
5、经营范围: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贸易代理;其他贸易经纪与代理;谷物、豆及薯类批发;饲料批发;棉、麻批发;林业产品
批发;其他农牧产品批发;酒、饮料及茶叶批发;其他预包装食品批发;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批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服装批发;鞋帽批发;煤炭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石油制品批发(不含成品油、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金属及金属矿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其他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其他车辆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零售;其他车辆零售;酒、饮料及茶叶零售;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农产品初加工服务;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黄金、白银的现货交易。
6、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21 年末,营业收入 7,078.44 亿元人民币,净利
润 109.63 亿元人民币。总资产 6,024.59 亿元人民币,净资产 1,369.18 亿元人民币。
7、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建发股份与华贸物流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框架性约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合作框架协议,本协议的签署无需履行相关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甲方: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宗旨
甲乙双方在充分信任的基础上,以“优势互补、平等互惠、合作共赢”为宗
旨,“开拓创新、诚实守信、资源共享”为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战略合作协议。
(二)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互将对方视为自己的重要合作伙伴,根据甲乙双方的发展需要,在国际空海铁运输,跨境物流,仓储陆运等领域开展合作,加强交流协作,共创发展契机。
(三)合作内容
1、甲方通过“LIFT”供应链运营服务,为乙方业务提供信息流、资金流、商流的增值服务。乙方通过专业物流服务,为甲方业务提供定制化物流解决方案。
2、乙方发挥国际物流的规模优势,为甲方规模化运营提供支持,帮助甲方降本增效。
3、乙方发挥国内外网络上布点的优势,协助甲方在全球范围内设点,为甲方提供营销支持、物流服务等多方面的协助。
4、乙方发挥跨境电商体系优势,协助甲方对接国际电商平台,为甲方发展跨境电商业务提供支持。
(三)协议生效及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三年,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建发股份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有利于双方充分整合各自的优势资源,形成协同效应,实现双方互利共赢。公司将在国际空运海铁运输、跨境物流、仓储陆运、海外布局等方面提供更加完善、安全的全球物流解决方案,公司与建发股份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有利于有效协同双方资源,充分发挥双方优势,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风险提示
本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后续
具体的合作方式、合作项目等事项均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未来将对本战略合作协议的履行进展情况以及框架协议项下有关合作事项或项目的具体进展状况,及时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协议》特此公告。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