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老山全民健身中心足球场地
白金会员入会协议
甲方:国家体育总局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
乙方:
为进一步塑造“老山全民健身基地”的品牌形象,助力全民健身,甲方在优先满足冬奥会备战及协会改革的前提下,充分挖掘利用现有场馆资源即足球场,开展对社会开放与经营,并制定了会员入会条件及相关权益。乙方自愿入会,并就参加活动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拥有场地的所有权和无形资产开发权。
2、甲方负责提供该场地公众责任保险。
3、甲方授权乙方可在场地内进行与足球有关的比赛、训练等活动。
4、甲方根据乙方所享有的白金会员的权益,有权收取每年 x元的会费,根据实际使用时间及单价(白金会员价为250元/小时)据实核算进行扣减,所存金额限一年内使用完成。
5、甲方根据乙方所用场地时段以外的时段,甲方可以对社会开放与经营。
6、甲方可授权乙方在场地内开展广告、横幅等宣传活动,并有权收取相关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作为足球场地唯一的白金会员,在甲方保障国家队训练及职工活动以外时间段,享有工作日16:00-22:00及周末14:00-22:00时段的优先预约权。
2、乙方作为足球场地唯一的白金会员,享有不限人次的足球活动权限。
3、乙方作为足球场地唯一的白金会员,享受250元/小时的优惠价格;
4、乙方作为足球场地唯一的白金会员,可在场地内进行培训授课、比赛训练等活动;
5、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许在该场地开展足球项目以外的活动。
6、为节约能源计,乙方负责活动期间发生电费、水费等费用。甲方提供相应的计费服务。
7、乙方自行负责该场地的设备设施管理,相关人员的管理及保洁等相关事务,并承担参加足球活动期间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
8、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将该场地转予他人经营。
9、为充分发掘足球培训的影响力,乙方在白金会员有效期限内可使用甲方授权的品牌,也可在共同运营的该场地使用自有品牌。
10、乙方可以在场地内开展广告、横幅等宣传活动,须经甲方同意,并向甲方缴纳相关费用。
三、会费缴纳及发票有关约定
1、甲方帐户信息:
帐户名称:国家体育总局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
账号:0200008109026408067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体育馆路支行
2、会员期为一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缴纳会费,方可享受相关权益。甲方在收会费后,为乙方出具合法的增值税发票。
4. 白金会员招募之前,该足球场地存在部分团体会员,自白金会员生效之日起,该场地不再招募新的团体会员,既有团体会员自然消化。
四、违约责任
1、双方违反各自义务约定或违法单方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2、乙方拖延支付应付款项的,乙方应按拖欠款项每日千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拖延支付期间的违约金。拖延支付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乙方并不免除未付款项及违约金的支付责任。
五、协议争议处理及解除
1、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解除。
2、如果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台风、洪水、地震、政府行为等属于不可抗力且足以引起被迫停止或推迟合同执行的原因,则合同执行相应顺延。如果发生上述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本合同解除。
3、如遇国家体育总局对该场地安排其他用途导致该项合作不能继续进行的,甲方将按照乙方实际使用的时间(按小时计)收取相应的费用;提前征收的部分将予以退还。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其他权益。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议定,可另立附加条款合同,具备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争议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合同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国家体育总局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