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和宜宾至彝良高 速公路(四川境段)PPP 项目
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和宜宾至彝良高 速公路(四川境段)PPP 项目
监理试验室招标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中铁(宜宾)宜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19 年 月 日
前 言
x招标文件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国办发【2012】第 613 号)、国家九部委 2013 年第 23 号令《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 年版)、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 年第 25 号)、《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5 年第 24 号令)、交通运输部 2018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交发﹝2017﹞29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严肃查处串标、围标、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的通知》(川交发﹝2006﹞66 号、《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川交函[ 2010] 466 号)为依据,由招标人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写的。
执行中如对本文件需要进行任何修改,都需经招标人书面同意。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招标文件未经准许,不得翻印,否则将依法予以追究。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1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3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56
第六章 图纸和资料 59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6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和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段)PPP 项目监理试验室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x招标项目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和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段)PPP 项 目(项目名称)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宜宾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和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变更项目法人和招标事项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19】139 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己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批准机关名称) 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两阶段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的批复(川交函【2014】161 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宜宾过境高速公路西段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的批复(川交函【2014】317 号)(批文名称及xx)xx,xxxxxxx(xx)宜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铁(宜宾)宜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 组织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试验室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工程概况
(1)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项目路线全长 38. 13 公里,建设里程 31. 88 公里,利
用宜水高速 6. 25 公里。全线设桥梁 9828 米/ 52 座,其中特大桥 578 米/ 1 座,大、中桥 9054/ 44座,小桥 196 米/ 7 座;设互通立交 5 座,其中枢纽互通 3 处,一般互通 2 处;永久占用土地 3442. 41 亩。
(2)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段)项目(包括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主线和宜叙至宜彝高速公路连接线)。宜宾至彝良高速主线全长 101. 379 公里,占用土地 10074 亩,桥
梁总长 31750 米/ 112 座(其中特大桥 2970 米/ 3 座,大桥 27070 米/ 85 座,中小桥 1710 x
/ 24 座); 隧道总长 25830 米/ 22 座( 其中长隧道 21030 米/ 14 座,中短隧道 4800 米/ 8 座; 枢
纽互通式立交 1 座,连接地方互通式立交 8 座;宜叙至宜彝高速公路连接线全长 28. 65 公
里,占用土地 2889 亩,桥梁总长 6984 米/ 28 座( 其中大桥 6562 米/ 20 座,中小桥 422 米/ 8
座);隧道 2230 米/ 1 座。设置互通式立体交叉 2 座。
2. 2 技术标准
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80 公里每小时,整体式xx宽度 24. 5
米,分离式xx宽度 12. 25 米,桥梁与xx同宽(特大桥宽度 27 米和 28 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汽车荷载等级:公路- Ⅰ级;特大桥设计洪水频率 1/ 3000 ,大、中、小桥,涵洞及xx1/ 100 ;航道通航等级Ⅶ级;地震动峰值加速0. 05 ,0. 1g ;隧道建筑限界10. 25*5. 0米。
2. 3 招标范围
x次招标为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和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段)PPP 项目施工监理试验室招标: 临时工程、xx、路面、桥涵、交叉工程、隧道、公路设施及沿线管线、绿化、环水保、房建工程等。分为 4 个监理试验室标段分别招标,标段号为 SY1~SY4 。监理试验室标段对应施工监理、施工标段具体情况见附表一( 仅供参考,准确桩号、里程、工程量以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2. 4 预计监理试验室服务期
项目预计监理试验室服务期 72 个月(其中施工阶段 48 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
阶段 24 个月)。
2. 5 机构设置
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JTG G10-2016)要求组建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及其下辖的驻地办试验室,详见附表一内容。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资质条件:详见本公告附表一;
(3)财务要求:近一年(2017 年或 2018 年)财务净利润≥0;
(4)业绩要求:近 10 年(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独立完成三个及以上高速公路项目的综合试验检测项目;
(5)信誉要求:
A.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
信用等级被评定为 C 级及以上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期内(提供以投标截止日前在四川
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信用交通·四川”公布的信息截图)。
B. 对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xx://xxx.xxxx.xxx.xx )中查询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事业单位除外)
C. 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 tchi xx.xxx.xx )中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
D. 近 3 年内(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投标人(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监理试验室主任近三年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6)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
3. 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 3 本次招标允许潜在投标人对 2 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获得 1 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监理试验室与本项目工程施工招标中的中标人或施工监理投标人存在第 3. 4 款规定的关系,将不能参与同一路段的投标(“路段”指临时工程、xx、路面、桥涵、交叉工程、隧道、公路设施及沿线管线、绿化、环水保、房建工程等施工标段、施工监理在本监理试验室检测范围内的都被视为同一路段)。若存在上述情况,评标时监理试验室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 6 本项目监理试验室接受总监办的业务指导、检查、监督和协调,对监理服务要求的
全部试验检测工作负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5 月 24 日至 2019 年 5 月 28 日,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一:登录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xxxx://xxx.xx.xxx.xx/)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方式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 xxxx://xxxxxx.xx.xxx.xx/)”,
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其
他类别)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其他类别)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其它类别项目办事指南”中下载)。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 2 补遗书(如果有)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xxxx://xxx.xx.xxx.xx/)、全国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 xxxx://xxxxxx.xx.xxx.xx/)自行查阅和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4. 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
联系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 1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议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前往,投标人自行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
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 2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在 2019 年 6 月 18 日上午 8:30~09:00 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6月 18 日上午 9 :00 时(北京时间),将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 33 号)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5. 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货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x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xxxx://xxx.xx.xxx.xx/)、全国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四川省)(网址 x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宜宾)宜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x 0 x金沙江宾馆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831-369167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联系人:/电 话:/
招 标 人:中铁(宜宾)宜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22 日
附表一 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和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段)PPP 项目监理试验室资质及业绩要求情况表
监理标段 | 驻地办 | 监理试验室标段 | 施工标段 | 主要工程内容 (仅供参考) | 起止桩号 | 路线长度 (km) | 资质条件 | 业绩条件 (近 10 年) |
JL1 | JL1-1 | SY1 | SG1 | 1、桥梁 31 座:7502m( 含特大桥) | 、 乐 宜 至 宜 水 (K0+000-K24+ 494) | 24. 494 |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并取得了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 近 10 年(从 2006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曾独立完成三个及以上高速公路项目的综合试验检测 |
2、互通 5 座:中锋寺、思坡、喜捷、波西 普安互通 | ||||||||
3、xx 31 段:19936m | ||||||||
4、标段范围内绿化、路面、交安、机电及房 建设施 | ||||||||
JL1-2 | SG2 | 1、桥梁 37 座:8929m( 含特大桥) | XK7+250-XK35 +604 | 28. 354 | ||||
2、互通 2 座:月江、胜天互通 | ||||||||
3、xx 32 段:18855m | ||||||||
4、服务区一处:胜天服务区 | ||||||||
5、隧道一处:2355m | ||||||||
6、标段范围内绿化、路面、交安、机电及房 建设施 | ||||||||
JL2 | JL2-1 | SY2 | SG3 | 1、桥梁 22 座:5863m( 含特大桥) | 宜水至宜彝: XK0+000-XK7+ 250 宜 彝 主 线 : K0+000-K35+0 94 | 42. 344 |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并取得了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 近 10 年(从 2006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曾独立完成三个及以上高速公路项目的综合试验检测 |
2、互通 5 座:赵场、来复、高县、文江、罗场互通 | ||||||||
3、xx 33 段:18935m | ||||||||
JL2-2 | ||||||||
4、服务区一处:高县服务区 | ||||||||
5、隧道八座:7345m | ||||||||
6、标段范围内绿化、路面、交安、机电及房 建设施 | ||||||||
7、主线 K35+094-K100+381 段交安、机电工 程 |
6
1、桥梁 12 座:3744m( 含特大桥) | 近 10 年(从 2006 年 1 月 1日起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曾独立完成三个及以上高速公路项目的综合试验检测 | |||||||
2、互通 1 座:罗场互通 | ||||||||
JL3- 1 | SG4 | 3、xx 14 段:7732m | K35+094-K47+9 72 | 12. 878 |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 部门颁发的公路工 | |||
4、隧道 2 座:2335m | ||||||||
5 绿化:xx及隧道进出口绿化工程 | ||||||||
程试验检测机构综 | ||||||||
6、标段范围内绿化级房建工程 | ||||||||
JL3 | SY3 | 合乙级及以上等级 资质,并取得了省 | ||||||
7、主线 K35+094-K100+381 段路面工程 | ||||||||
1、桥梁 17 座:5368m | ||||||||
级及以上技术监督 | ||||||||
2、互通 2 座:蕉村、筠连互通 | ||||||||
部门颁发的计量认 | ||||||||
JL3- 2 | SG5 | 3、xx 22 段:10732m | K47+972-K63+7 13 | 15. 741 | 证证书 | |||
4、隧道 3 座:3910m | ||||||||
5 服务区 1 处:筠连服务区 | ||||||||
6、标段范围内绿化级房建工程 | ||||||||
1、桥梁 6 座:2172m( 含特大桥) | 近 10 年(从 2006 年 1 月 1日起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曾独立完成三个及以上高速公路项目的综合试验检测 | |||||||
JL4- 1 | SG6 | 2、互通 1 座:西部洞群互通 | K63+713-K83+2 69 | 19. 556 |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 部门颁发的公路工 | |||
3、xx 10 段:2022m | ||||||||
4、隧道 4 座:5548m | ||||||||
程试验检测机构综 | ||||||||
5 标段范围内绿化级房建工程 | ||||||||
JL4 | SY4 | 合乙级及以上等级 资质,并取得了省 | ||||||
1、桥梁 8 座:2684m( 含特大桥) | ||||||||
级及以上技术监督 | ||||||||
2、互通 1 座:嵩坝互通 | ||||||||
JL4- 2 | SG7 | K83+269-K100+ 381 | 17. 112 | 部门颁发的计量认 证证书 | ||||
3、xx 11 段:3343m | ||||||||
4、隧道 3 座:5076m | ||||||||
5 标段范围内绿化级房建工程 |
7
公示表 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营业执照 | 编号 | 发证单位 | 注册资金 | ||
资质 试验检测等级 | 等级 | 发证单位 | 证书号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职务 | 职称或学历 | ||
职称或学历 | 证书编号 | 发证单位 |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
职称 | 证书编号 | 发证单位 | |||
关联企业 | 名称及与投标人关系 | 营业执照 | 资质 | ||
编号 | 发证单位 | 证书编号 | 发证单位 | ||
注:1.公示内容仅提供本表即可,不附证明材料。
2.投标文件必须按要求(具体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公示表 2 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
序号 | 内容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1 | 试验室主任 | |||
证书 | 发证机关 | 编号 | ||
身份证 | ||||
试验检测资格证 | ||||
职称证 | ||||
2 | 试验室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证书 | 发证机关 | 编号 | ||
身份证 | ||||
试验检测资格证 | ||||
职称证 | ||||
3 | 试验检测工程师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证书 | 发证机关 | 编号 | ||
身份证 | ||||
试验检测资格证 | ||||
职称证 |
注:1.公示内容仅提供本表即可,不附证明材料。
2.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与公示资料一致并满足最低要求的人员证明材料(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
式)。
公示表 3 近十年(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已完类似项目情况表
(完成新建高速公路试验室项目)
项目或指标 | 1 | 2 | 3 | …… |
工程项目名称 | ||||
路线长度(公里) | ||||
公路等级 | ||||
标段号 | ||||
主要试验检测 工作内容 | ||||
质量等级 | ||||
合同金额(万元) | ||||
交工时间 | ||||
甲方单位 (全称、联 系人及联系电话 | ||||
乙方 (全称、联系人 及联系电话) |
注:1.公示内容仅提供本表即可,不附证明材料。
2.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修改和补充,两者不一致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 1. 2 | 招标人 | 名 称:中铁(宜宾)宜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x 0 x金沙江宾馆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831- 3691678 |
1. 1. 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 地 址:/ 联系人:/电 话:/ |
1. 1. 4 | 招标项目名称 | 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和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 境段)PPP项目 |
1. 1. 5 | 标段建设地点 | 四川省宜宾市 |
1. 1. 6 | 标段建设规模 | 同招标公告 |
1. 1. 7 | 招标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 和建设周期 | 预计开工日期 2019 年 4 月 1 日,建设周期 4 年 |
1. 1. 8 | 建设安装工程费/ 工程概算 投资额 | 约 1928600 万元 |
1. 2. 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 |
1. 2. 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 3. 1 | 招标范围 | 同招标公告 |
1. 3. 2 | 监理试验室服务期限 | 监理试验室服务期:72 个月 其中:项目预计监理试验室服务期 72 个月(其中施工阶段 48 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24 个月) |
1. 3. 3 | 质量要求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优良 |
1. 3. 4 | 安全目标 | 符合国家、省市及地方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管理规定的要 求。 |
1. 4. 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本须知附录 1 2、财务要求:见本须知附录 2 3、业绩要求:见本须知附录 3 4、信誉要求:见本须知附录 4 5、主要人员要求:见本须知附录 5 注:上述要求应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为准。 |
1. 4. 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x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
1. 4. 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 情形 | / |
1. 4. 4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 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无 |
1. 10. 2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2. 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有) |
2. 2. 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6 天前 (注: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不提供投标人的信息) |
2. 2. 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送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天前,招标人将以补遗书形式对 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补遗书公布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ht tp: / /j xx.xx.xxx.xx/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 川省)(网址 http:/ /ggzyj x.xx.xxx.xx/ ),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
2. 2. 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 清 | 由投标人从招标人指定的网站上自行查阅与下载,不要求 投标人向招标人发出确认函。 |
2. 3. 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同本须知前附表 2. 2. 2 款 |
2. 3. 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 改 | 同本须知前附表 2. 2. 3 款 |
3. 1. 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3. 2. 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法。监理试验室服务费用清单中的单价和总额价 均包含增值税及各种附加在内的全部税费。 |
3. 2. 3 | 报价方式 | 固定总价 |
3. 2. 4 | 最高投标 | 有,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如下: 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控制上限。凡是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否决其投标。 |
标段号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竞争性部分 费用(万元) | 非竞争性部分费用 | |
专项暂估价 (万元) | 暂列金额 (万元) | |||
SY1 | 1158.72 | |||
SY2 | 1538.57 | |||
SY3 | 951.46 | |||
SY4 | 1403.11 |
3. 2. 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次监理试验室服务费的投标报价采用总价核算法,即为完成本项目监理试验室工作而产生的所有监理试验室费用作为投标报价。 (2)监理试验室人员的办公、生活设施、试验检测等设备以及交通工具等由监理试验室单位自备,其设施费用及维修服务费用由投标人计入监理试验室服务费报价中,此项费用仅计列折旧费、维修保养费和消耗费,不包括残值,监理服务结束后,其产权仍归监理试验室单位所有。 (3)监理试验室服务费包括: 监理试验室服务费用包含但不限于:①监理试验室人员服务费;②监理试验室现场服务费;③监理试验室设施设备和汽车配置费;④监理试验室单位费用。 (4)投标报价中应包含该合同段施工期和后期资料整理以 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内容。 (5)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本次投标报价为监理试验室服务 费用的全部和唯一来源。 (6)投标人的报价为总承包价额。 (7)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投标人应自行认真调查 研究,一次性确定最终报价。 |
3. 3. 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120 天 |
3. 4. 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向招标人提交金额 为 10 万元/ 标段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 (2)银行保函均须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如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不能出具银行保函,则由该银行系统内其他支行或基本账户银行的上级银行出具。 (3)银行保函原件单独密封,装入投标保证金封套内;银 行保函的复印件需装订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之中。 (4)投标人应确保银行保函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保函的,招标人将向上级和公安机关举报 (5)银行保函受益人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中铁(宜宾)宜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税 号:91511500MA6218XX7N 单位地址:xxxxxxxxxxxxxx 0 x金沙江宾 馆 电话号码:0000- 0000000 开户银行:农行宜宾西区支行银行账户:22495801046688886 |
3. 4. 2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 x项约定为: (1)退还时间: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开始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开始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2)退还方式:银行保函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
理人本人凭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银行保函收条在招标人处办理。 (3)退还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龙湾路 4 号金沙江宾 馆 | ||
3. 4. 3 | 投标保证金的利息计算原则 | x项目采用银行保函,本项不适用。 |
3. 4. 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各类资料、澄清)存 在虚假; 注: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将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3. 5. 2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 时间要求 | 近 10 年(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以交工或竣工验收 时间为准) |
3. 6. 1 |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 7. 4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 1 份,副本 3 份。投标文件在其封面清楚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电子版的 U 盘; |
3. 7. 5 | 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 | (1)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电子版的 U 盘)以及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电子版的 U 盘)应分别单独密封包封(含正、副本),然后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总封套中。内层和外层封套均应加贴封条或加盖密封章,内层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总外层封套上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 (2)公示资料的电子文档(U 盘)单独密封包装后装入投标文件外层总封套内。公示资料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银行保函原件单独密封,装入投标保证金封套内;密 封在一个外层总封套中。 |
4. 1. 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外层信封书写要求: 招标人邮编: 644000 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龙湾路 4 号金沙江宾馆 名称: 中铁(宜宾)宜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和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段)PPP 项目监理试验室第 标段投标文件;在 2019 年月 时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投标人邮政编码、地址、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x层信封书写要求: (1)第一信封内层封套外写明以下内容(内装投标文件第 一信封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监理试验室第 标段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版的 U 盘) |
投标人邮政编码、地址、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第二信封内层封套外写明以下内容(内装投标文件第二信 封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监理试验室第 标段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 价文件、电子版的 U 盘) 投标人邮政编码、地址、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3)公示资料外层信封写明以下内容: (项目名称)监理试验室第 标段公示资料 投标人邮政编码、地址、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4) 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原件)外层信封写明以下内容: (项目名称)监理试验室第 标段公示资料 投标人邮政编码、地址、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 ||
4. 2. 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1)当标段送交的投标文件少于 3 个(不含 3 个)将不予 开标,原封退还; (2)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及商务和技术评分从高到低前三名之外的投标人第二个信封不予开启,在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予以退还; (3)其他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
5. 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招标公告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及地点:招标人另行通知投标人 |
5. 2. 1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程序 | (4)密封情况检查:检查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是否存 在提前开启情况,当投标文件外包封未按本须知第 3. 7.5 和 4. 1. 2 款密封、书写时,将当场确认,不予开标,原封 退还。 (5)开标顺序:随机。 |
5. 2. 3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程序 | (4)密封情况检查:检查报价文件是否存在提前开启情况。 (5)开标顺序:随机。开标人只拆封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且综合得分前 3 名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第(8)目补充:因故未能出席第二次开标会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未当场领取退还的第二 信封,招标人不负责保管。 |
6. 1. 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专家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 3. 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的人数 |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名,若不足 3 名,则按 实际数量推荐。 |
7. 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xxxx://xxx.xx.xxx.xx/)、 |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四 川 省 ) ( 网 址 xxxx://xxxxxx.xx.xxx.xx/) 公示期限:3 个工作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 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
7. 4 | 是否授予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1)招标人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 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7. 5 | 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 发出的形式 | 中标通知书:书面 中标结果通知书:传真或邮箱 |
7. 6 |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 | 公告媒介: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ht tp: / /j xx.xx.xxx.xx/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 川省)(网址 ht tp://ggzyj x.xx.xxx.xx/ )上公告。 公告期限:3 个工作日。 |
7. 7. 1 | 履约保证金 | 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现金、支票等形式。 (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 10%; (3)银行保函应由支行及以上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现金、支票等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中转出或开具。 (4)提交履约担保时间: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并在 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 |
8. 5. 1 | 监督部门 |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建管处 地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 180 号 电话及传真:000-00000000 邮政编码:610041宜宾市交通运输局电话:00000000000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 1 投标人的通讯要求 | (1)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向招标人登记有关投标人信息,不提供联系方式,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参加开标会,自行从招标人 指定网站查阅和下载招标文件、补遗书及有关通知,不能下载的应及 |
时与招标人联系,否则后果自行承担。投标人收到补遗书后,不再向 招标人发出确认函。 (2)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登记投标人信息及有效的联系方式,至评标结果公示前,必须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处于有效工作状态,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 |
出现下列特殊情况之一,招标人可重新招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的; (3)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均未能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 | |
10. 2 重新招标 | (4)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规行为等情形,不 |
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该中标候选人 | |
在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 | |
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 | |
标。有上述情况(但不限于)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上报省级交通主管 | |
部门,按《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 |
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 |
10. 3 异议 | 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 法先向招标人提出。 |
(1)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同时应提供下述公示资料: 公示表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资质等级、法人情况、关联企业等)公示表 2.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 公示表 3.近十年(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 |
已完类似项目情况表 | |
上述 3 表书面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文档(WORD 格式,U 盘应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密封方式(电子文档与书面资料统 | |
10. 4 公示及投诉处理制度 | 一包装在一个包封内,封套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所投标段并加盖投 标人公章)送交。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文档与投标文件的一致性,否则 |
以投标文件为准进行公示。投标人应确保公示资料电子文档与书面资 | |
料的一致性,当不一致时,应以经盖章的书面公示资料为准进行公示。 | |
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原样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 |
(xxxx://xxx.xx.xxx.xx/)上公示,公示期截止日为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 | |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其资质、业绩、人 | |
员最低条件要求应与公示内容一致,未经公示或虽经公示的资质、业 | |
绩、人员,其所附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为无效的资质、业 |
绩、人员。 (2)公示制度: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有关评标报告信息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xxxx://xxx.xx.xxx.xx/)、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xxxx://xxxxxx.xx.xxx.xx/)上公示 3 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3)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 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交发﹝2017﹞29 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不予受理。 | |
10. 5 放弃中标的处理 | (1)投标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若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将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议给予信用处理。 (3)合同协议书签订后,中标人放弃合同,招标人将不退还中标人履 约担保,并将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10. 6 咨询服务费 | 支付方式: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及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将咨询服务费直接支付给咨询服务机构(四川省迅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咨询服务费计算: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 发改办价格[ 2003] 857 号) 的规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招标 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计价格[ 2002] 1980 号) 取费标准 下浮 30%计取。 |
10. 7 招标投标工作程序(新增) | 招标人将严格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建设 项目工程招投标工作程序的通知》(川交发[ 2013] 87 号)执行。 |
10. 8 投标人的通讯要求(新增) |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登记投标人信息及有效的联系方式,至评标 结果公示前,必须保证其投标人的联系方式处于有效工作状态,招标 人不承担由于与投标人联系中断给投标人带来的任何损失责任。 |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 (1)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按第 7. 7. 1 条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0 天内,与甲方签订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按照招标文件所附格式,必要时可做修改,经甲方审查同意后签订。合同文件的制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合同文件的份数根据需要由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在合同协议书签订之前,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将约束双方。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1. 5 款办理。 |
附录 1 资格审查要求(资质最低要求)
标 段 |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备 注 |
SY1-SY4 | ①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②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资质及以上, 并取得了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
附录 2 资格审查要求(财务最低要求)
标 段 | 要 求 | 备 注 |
SY1-SY4 | 近一年(2017 年或 2018 年)财务净利润大于或等于零. |
附录 3 资格审查要求(业绩最低要求)
标 段 | 要 求 | 备 注 |
SY1-SY4 | 近 10 年(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独立完成三个及以上高速公路项目的综合试验检测项目 |
附录 4 资格审查要求(信誉最低要求)
标 段 | 要 求 | 备 注 |
SY1-SY4 | A.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信用等级被评定为 C 级及以上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期内(提供以投标截止日前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信用交通·四川”公布的信息截图)。 B. 对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 tp://www.gsxt. xxx.xx )中查询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事业单位除外) C. 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 tchi xx.xxx. 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 D. 近 3 年内(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投标人(单位)或法定代 表人、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
附录 5 资格审查要求(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人 数 | 基本要求 | 在岗要求 |
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原交通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 | |||
试 验 室 主任 | 1 | 证书,或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 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至少在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项目中担任 过试验室主任职务。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试 验 室 技 术 负责人 | 1 | 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原交通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类别须覆盖材料、公路、桥梁、隧道(本项专业类别要求可由试验室主任和技术负责人累计);在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项目中担任过试验室技术负责 人职务。年龄在 55 周岁以下。 |
注:1.本表人员基本要求未满足招标文件时,不通过资格审查;
2. 以上人员需提供近 6 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该人员连续在投标人单位参保的证明。
附录 6 监理清退、资料移交说明
2018 年 11 月 1 日,宜宾市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新投资人,并由新投资人注册成立中铁(宜宾)宜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原监理、监理试验室单位依法清退工作由宜宾市政府负责。
项目原监理、监理试验室相关资料在宜宾市政府将项目原监理、监理试验室单位依法
清退后移交中铁(宜宾)宜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由本次招标的中标单位负责接收。
投标人须知(正文)
本须知另见《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交通运输部公告 2018 年第 25 号
(由投标人自行购买)
第三章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本条修改为:本次评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 分最低标价法。。 当第一信封综合得分相同时,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排名前三的投标人进入第二信封开标(若不足 3 名,将不再进行评分而直接进入第二信封开标): (1)技术建议书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 (2)类似高速公路项目监理业绩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 (3)信誉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当第二信封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 人(中标候选人若不足 3 名,则按相应数量推荐): (1)按报价文件有效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当出现上述情况以外的情形,则按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进行推荐。 |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 ||
a. 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 | ||
监理服务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 ||
b.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 | ||
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 ||
a. 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 | ||
有效期; | ||
b.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 | ||
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 | ||
件。 | ||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 ||
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 | ||
制版签名代替。 | ||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 | ||
制版签名代替。 | ||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 ||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
形式评审 |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2.1.1 2.1.3 |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
b. 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 7. 4 项规定。 (12)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公示资料 U 盘。 (13) 封套上标注的所投项目、标段名称与内装投标文件所投项目、标段名称一致。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 全完整: a. 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 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 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7) 封套上标注的所投项目、标段名称与内装投标文件所投项目、标段名称 一致。 | ||
2. 1. 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 账户开户许可证,且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且提供了 2017 年或 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且提供了下属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已完成项目提供资料为所列工程的 a、合同协议书;b、项目评定书或质量评定书或委托人证明。在建项目提供资料为所列工程的合同协议书。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投标人须知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且提供了下述证明材料: ① 投 标 人 在 四 川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 信 用 交 通 · 四 川 ” ( 网 址 : ht tp://www.scj t .xxx.xx/ )中的信用等级登记网页截图,投标人须提供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②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 tp// xxx.xxxx.xxx.xx ) |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 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址:ht tp://www.credi tchi na. xxx.xx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④投标人对近 3 年内(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进行了承诺。 (5)投标人的试验室主任及技术负责人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 须知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并附以下证明材料: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身 份证清晰可辨的彩色影印件。试验室主任及技术负责人(投标人须知附录 5 表 人员)基本要求未满足招标文件时,不通过资格审查;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 4. 3 项或第 1. 4. 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 4. 5 项规定。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投标人综合得分为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评审得分合计: 技术建议书:35 分;主要人员:35 分;业绩:25 分;信誉:5 分 |
2.2.2 | 评标基准 价的计算 | 本项修改为:不适用 |
2.2.3 | 评标价的 偏差率计算 | 本项修改为:不适用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分项 | 分值 | |
实验室目标:根据试验目标明确程度得 2. 4 ~4 分。 | |||||
实验室组织机构:根据试验人员的职责是否有 | |||||
划分,分工明确与否,工作关系是否清晰,团 | |||||
队结构是否合理,针对性是否强,能否最大限 | |||||
2. 2.4 (1) | 技术建议书 | 35分 | 实验室工作大纲和 措施 | 15 分 | 度满足工程要求等情况得 2. 4 ~4 分。 实验室内部管理:根据试验单位的内部管理工作情况,试验室的管理及试验人员的管理,能否最大限度满足工程要求等情况得 1. 2 ~2 分。 |
质量控制程序及措施:根据满足要求的程度得 3~5 分; | |||||
对本工程的重点、 难点分析,采取的 | 7分 | 根据对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及采取技术措施及 施工方法阐述程度得 4.2~7 分。 |
方法以及措施的合 理性 | ||||||
试验室工作安排 | 7分 | 根据合理化建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程度得 4.2~7 分。 | ||||
针对本项目特点的工作建议 | 6分 | 根据合理化建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程度得 3.6~6 分。 | ||||
2. 2.4 (2) | 主要 人员 | 35分 | 试验室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18分 | 满足试验室负责人基本要求得12分。高级工程师职称加2分;近十年每增加1个已完高速公路项目综合试验检测试验室主任业绩加2分。此项 最高加6分。 | |
试验室技术负责人 | 17分 | 满足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基本要求得11分。高级工程师职称加2分;近十年每增加1个已完高速公路项目综合试验检测试验室技术负责人业绩 加2分。此项最高加6分。 | ||||
2. 2.4 (4) | 其他因素 | 业 绩 | 25分 | 类似项目综合试验 检测业绩 | 25分 | 满足业绩基本要求得15分。近十年每增加一个 已完或正在进行的高速公路土建工程综合试验 检测项目加2分。此项加分最高为10分。 |
信誉 | 5 分 |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信用 | 5 分 |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2017 年度重点公路建设从 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为 AA 级的得 5 分,A 级得 4 分,B 级得 3 分,C 级得 0 分。 | ||
3.2.1 |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监理实验室能力、管理水平及投标人以及监理业绩及履约信誉等多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分别评审打分,满分 100 分,商务、技术分值分别为 65 分和 35 分。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之和。 | ||||
3.3 | 第二个信封开标 | x项修改为:对通过商务技术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按由高到低排序, 取前三名(若不足 3 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当第一信封通过初步评审、资格 审查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大于 3 家时,将进行评分;按得分值从高到低排序, 取前 3 名投标人的第二信封进入第二次开标;当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和详 细评审的投标人小于 3 家(含 3 家)时,将不再进行评分而直接进入第二信封的开标。 | ||||
3.5.1 | 评标价 | 评标价=第二个信封投标函投标报价(大写金额)- 非竞争性部分费用。 | ||||
3.5.2 | 投标人综合得分 | x项不适应。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4 | / | / |
评标办法(正文)
1. 评标方法
x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
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 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对第一个信封商务技术文件进行打分,按照第一个信
封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取前 3 名(若不足 3 名,则取实际数量)投标人进入第二个信封开标,通过第二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按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 1 初步评审标准
2. 1. 1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1. 2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1. 3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 2. 1 分值构成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2. 2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2. 3 评基价的偏差率计算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2. 4 评分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 1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
3. 1. 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
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 2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
3. 2. 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第一个信封综合得分。
3. 2. 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 3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 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 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 4. 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 1.1 项、第 2. 1. 3 项规定的标准对进入第二个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 4. 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
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
明显错误的除外:
(3) 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 数点位置差错,
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 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 4. 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 5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详细评审
评标价计算:评标价=第二个信封投标函投标报价(大写金额)- 非竞争性部分费用。
3. 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 6. 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监理项目评定书或业主证明)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 6. 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 6. 3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 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 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 提供虚假的业绩;
d.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 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 7. 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 7. 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 7. 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
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 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 12. 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
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 12. 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 9 评标结果
3. 9. 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二信封评标价由
低到高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 9. 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 年版)或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2018 年版) “通用合同条款”
(由投标人自行购买)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A.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另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 年版)
(由投标人自行购买)
B.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说明:本合同专用条件是本项目实际情况对合同通用条件的有关条件予以补充、修正和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件中同一编号的条件一起阅读和理解。如果合同专用条件与合同通用条件有不一致之处,则应以合同专用条件为准。
1、一般约定
1. 1 词语定义
1. 1.2. 2 委托人:中铁(宜宾)宜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 1. 2. 5 本目补充:
试验室主任:指由试验检测机构任命,代表试验检测机构行使权力和义务的全权负责人。
1. 1.2. 7 试验检测单位:指受委托人委托提供监理试验室服务并具有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的法人或其
合法继承人。监理试验室: 指由试验检测单位派出并代表其履行本合同的现场检测机构。
1. 1.3. 1 本次进行监理试验室招标的项目为:四川省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和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段)PPP 项目监理试验室。工程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起迄桩号:详见招标告。
工程概况:详见招标公告。
1. 1.4. 3 监理服务期限:乙方与甲方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后,乙方应结合工程施工进程,合理安排监理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进出场,并在技术建议书中写、监理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的安排计划。本监理试验室试验检测合同从签发第一个开工令之日起算工期,完成监理试验室服务的时间及缺陷责任期的时间和项目施工合同相一致。乙方在合同协议书或补充协议书规定的期限已满,并实质上办理完了工程的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方可退场。施工监理试验室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将合同工期以外的前期准备工作、后期竣工资料和零星工程监理所需费用摊入报价中。
1. 8 转让
x项目施工监理试验室试验检测合同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一经发现按违约处理,并将取消授予的监理试验室试验检测合同。
1. 10 知识产权
1. 10. 4 约定为:监理试验室要出版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资料,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方的书面同意。
1. 11 文件及信息的保密
乙方在监理试验室服务期间及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 3 年时间内,不得将工程的任何资料向第三方泄露,除非征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1. 12. 3 目:本项目不适用。
2. 委托人义务
2. 8 授权通知
甲方应指定工作人员为授权代表,与乙方建立工作联系。更换甲方授权代表或变更其授权时,必须
提前 7 日书面通知乙方。
2. 10 保障
在乙方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甲方应保障监理试验室免受因履行本监理试验室试验检测
合同而引起的外界索赔或干扰,监理试验室驻地建设所导致的索赔和干扰除外。
3. 委托人管理
3. 3. 2 委托人应在收到监理人书面提出的事项后 7 天内做出书面答复,重大问题不得超过 28 天。
逾期没有作出答复的,视为已获得委托人的批准。
4. 监理试验室义务
4. 2 履约保证金
4. 2.1 监理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向甲方递交合同价 10%的履约担保(银行保函形式),当监理试验室不能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工期完成合同时,甲方可动用履约担保另外选择新监理试验室完成合同,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承担。
4. 2. 3 试验室检测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甲方签发交工证书前一直有效。履约担保中的银行保函应在签发交工证书后的 14 天内退还给承包人。
4. 2. 4 质量保留金
质量保留金为合同价的 3%,分期等额从应支付给监理人的服务费中扣留。工程交工验收证书签发后,甲方将向监理人返还质量保留金 50%;若交工验收时监理人具备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定的最高信用等级,甲方将在交工验收时向监理人返还剩余质量保留金的 20%。剩余质量保留金在整个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且竣工文件全部交齐后 28 天内一次性予以支付。
4. 3 联合体:本项目不适用。
4. 4 总监理工程师:
本款中总监理工程师修改为试验室主任。
4. 5 试验检测人员的管理
x款补充第 4. 5.5 项至第 4. 5.10 项:
4. 5.5(新增)监理人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试验室服务的试验室主任和技术负责人、试验检测工程师,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相同。合同签订后,监理试验室的关键人员不能到位,应视为监理人违约,由甲方提出处理意见,有权拒绝支付其监理试验室费用,没收部分或全部履约担保,直至终止合同。
4. 5.6 (新增)监理人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试验室服务的各类试验检测人员必须保证 90%的出勤率( 按日历日计算) ,试验室主任和技术负责人离开工地须向甲方代表请假并经同意,监理试验室在每期上报计量支付证书时应附当期考勤表。否则,甲方将提出处理意见,有权按比例扣减监理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的服务费。
4. 5.7(新增)在监理试验室实施过程中要建立试验人员信用登记卡,劳动出勤卡,廉政情况登记卡,
并接受甲方的考核和监督。
4. 5.8(新增)监理人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前,须将拟任试验室主任和技术负责人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
书原件交甲方暂管,至工程交工验收后退还。
4. 5.9 (新增)对监理试验室的考核
4. 5.9. 1 劳动考核制度:凡进场监理试验室人员必须与监理人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甲方备案。
4. 5.9. 2 信用评价制度: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川交发(2013)113 号)要求进行信用评价,并定期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关于对监理试验室的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4. 5.10 (新增)为保证本项目施工期间进展顺利,监理试验室应提高试验检测人员的积极性,强化主动检测、超前检测的意识;同时监理人应根据派驻现场试验检测人员的不同职责和岗位,定时足额发放工资和津贴。
本条增加 4. 9 、4. 10、4. 11 项
4. 9 (新增)监理试验室财产
x项目监理试验室及所需的办公、生活设施、设备均由监理试验室试验检测总承包单位自备、自购或租用,列入监理试验室服务费用报价中( 仅计折旧费、消耗费及维修保养费) 。当监理试验室服务完成或终止时,其设施、设备的产权归乙方所有。
4. 10(新增)监理试验室应具有本工程项目要求的相适应的试验检测人员和设备,监理试验室不得借用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更不能抄用承包人的试验数据。对监理试验室因设备或资质限制而不能承担的项目如钢绞线、锚具、伸缩缝、波纹管、支座、土工合成材料、防水材料等特殊试验项目,报请甲方同意可委托有相应试验检测资质和能力的试验检测单位来完成, 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单独支付。
4. 11(新增)辅助工作人员
现场监理试验室自聘的全部辅助人员,所需费用应在施工监理试验室现场费中计列。
4. 12 (新增)监理职责
x项补充第 4. 12. 3 ~4. 12. 7 款:
4. 12. 3 (新增)监理和监理试验室关系:本项目监理由招标另行确定,监理试验室接受总监办的指导、检查、监督和协调,对监理服务要求的全部试验检测工作以及甲方、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有关试验检测工作负责。监理试验室应对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负责,及时、准确地为监理工程师提供试验报告和分析意见,为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质量控制和评估提供依据。
4. 12. 4 (新增)监理试验室以满足工程建设需要进行设置,其人员、设备及工作职责等应按监理规范要求由监理试验室划分确定。监理试验室的结果均由监理试验室承担全部质量责任。监理试验室在总监办的监督和管理下负责合同范围内的验证试验、工艺试验、标准试验、验收试验和抽检(其中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主要材料抽检频率应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 20%,对已完工程实体质量的抽检应不低于以每个分项工程的构件数或施工段落数为基数的 20%,所抽检的构件或施工段落应进行全面检测,以确保每个分项工程的抽检不低于施工自检应检频率的 20%)以及甲方、上级主管部门质量检查时要求的本标段范围内及在乙级检测参数(含必测和选测)范围内有关试验检测,以确保工程质量完全处于受控状态,并负有检查、监督、帮助和指导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工作的义务。监理工程师有责任和义务配合监
理试验室完成抽检工作,并应根据承包人的施工计划及工地进展情况及时通知监理试验室进行现场抽检。
4. 12. 5 (新增)按照交通运输部《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点》(厅质监字〔2012〕200 号)、《四川省高速公路工地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川交函〔2011〕98 号)建设标准化工地试验室。经甲方初审后报送项目质监机构登记备案,并取得质监机构“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通知书”。
4. 12. 6 (新增)监理试验室应取得母体试验检测机构授权。授权内容应包括工地试验室可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授权负责人、授权工地试验室的公章、授权期限等。
4. 12. 7 (新增)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高速公路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监控的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交函〔2013〕248 号),建立并运行项目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监控系统,进行仪器设备改装和软件系统安装,实现检测人员身份管理、关键试验仪器(包括但不限于万能试验机、压力机)数据自动采集、检测数据实时上传、检测数据统计分析、不合格品及处理情况实时上报等基本功能。
5. 监理试验室要求
5. 1 监理试验室范围
5. 1. 1 监理试验室服务的工程范围:临时工程、xx、路面、桥涵、交叉工程、隧道、公路设施及
沿线管线、绿化、环水保、房建工程等。
5. 5 监理试验室服务形式
按照一级监理试验室机构设置。
5. 6 监理试验室服务目标
对第三方履约管理的服务目标: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要求。
5. 7 委托人对监理试验室的授权
当施工标段工地试验室与监理试验室的试验检测数据有矛盾时,应进行复查,复查仍有矛盾时,原则上以监理试验室的检测结果为准,甲方保留委托具有相同或更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进行平行抽检或验证试验的权利,仲裁试验所发生的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6 开始监理和完成监理
6. 2 监理试验室周期延误
因各种原因造成施工期延长或缩短 3 个月以内,导致监理试验室服务期发生变化的,施工期监理试验室服务费不予调整。法定节、假日加班和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的延时工作的费用计入监理试验室服务费用之中,不再另行计算。
6. 3 (新增)竣工资料要求
乙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竣工图表和文件,全部工程完工后,二个月内和在全部工程的交工证书签发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交 3 套甲方认为完整、合格的竣工文件。编制竣工文件费用不单独报
价。应在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之前提交。未能按时提交竣工文件,每拖期一天课以人民币 2000 元违
约金,由甲方在保留金中扣除,累计不超过 10 万元人民币。
7. 监理试验室责任与保险
7. 2 监理责任保险
乙方必须办理下列保险:
乙方应为其监理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办理人身、财产意外保险,其费用列入监理试验室的服务费用
报价中。
8 合同变更
8. 1 变更情形
8. 1. 1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述情形时,合同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变更请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
监理服务期限和监理报酬的调整方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监理范围发生变化
(2)除不可抗力外,非监理人的原因引起的周期延误;
(3)非监理人的原因,对工程同一部分重复进行监理;
(4)非监理人的原因,对工程暂停监理及恢复监理。
8. 1. 2 基准日后,因颁布新的或修订原有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等引发合同变更情形的,按照上述约
定进行调整。
(新增)8. 3 监理服务的时间和期限
监理人必须按照监理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有关期限履行和完成监理服务。如果非监理人的原因,致使监理服务时间需要延长,可由双方通过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新增)8.4 监理合同的变更
8. 4. 1 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本监理合同进行变更。
8. 4. 2 发包人可书面要求,改变本合同条款第5 款和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但必须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本监理合同的约定进行变更。上述变更导致增加或减少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其有关的监理费用和服务时间亦应做相应的调整。
8. 4. 3 因发包人或第三方的责任,阻碍或延误了监理人履行监理服务,监理人应及时将该情况与其可能产生的影响书面通知发包人,如有必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监理合同进行相应的变更。上述情况导致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或工作时间,其费用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调整,监理人完成相应服务的时间亦应予以延长。
8. 4. 4 在签订本监理合同后,因物价变动等因素而引起监理服务费用的变化,发包人应按合同条款
约定进行调整,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8. 4. 5 在签订本监理合同后,因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变动而引起监理服务费用的增加或服
务时间的延长,发包人应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调整。
(新增)8.5 监理合同的暂停与解除
8. 5. 1 出现根据本监理合同的约定不应由监理人负责的情况,且该情况已使监理人不能继续履行全
部或部分监理服务时,监理人应立即书面通知发包人。并且:
8. 5. 1. 1 不得不暂停或减缓某些监理服务时,则上述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或延长的服务时间,发包人应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调整。
8. 5. 1. 2 全部监理服务已无法继续履行时,监理人在书面通知发包人 28 日之后,有权单方面解除本监理合同,因此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所涉及费用,发包人应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调整,同时应及时向监理人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
8. 5. 1. 3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监理合同不能履行或只能部分履行时,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暂停或解除监理合同。双方应对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损害或延误各负其责。不可抗力是指监理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8. 5. 2 发包人要求监理人全部或部分暂停监理服务或解除本监理合同时,必须在30日之前发出书面通知。监理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安排停止全部或该部分监理服务并将相关费用开支减至最小。因此
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所涉及的费用,发包人应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调整,同时及时向监理人返还全部
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
8. 5. 3 监理人无正当的理由,未根据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发包人可书面要求监理人予以解释。若监理人在 28 日内未能根据本监理合同给予合理的答复,发包人可在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 14 日后,单方面解除本监理合同,并视情况没收监理人的全部或部分履约担保。
8. 5. 4 发包人拖延支付监理服务费用,并已超过合同条款约定支付期限后 28 日,或根据本合同条款第 8. 5. 1. 1 目或第 8. 5. 2 项的约定,暂停监理服务已超过 6 个月,监理人可书面要求发包人予以解释。若发包人在 28 日内未能根据本监理合同给予合理的答复,监理人可在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 14 日后,单方面解除本监理合同或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因此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所涉及的费用,发包人应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调整,同时应及时向监理人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
8. 5. 5 监理合同的解除,不得损害或影响双方根据本监理合同应有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
9. 合同价格与支付
9. 1 合同价格
9. 1. 1 本合同的价款确定方式:本项目采用监理试验服务费总价包干。
物价变动的补偿办法
对于乙方试验检测合同执行期间劳务、材料等价格上涨对监理试验室成本的影响,乙方在编投标文件时计入相关服务费中,合同执行期间不再调整,风险自负。对包干监理试验检测费用以外的非乙方原因及突发的抢险、水毁工程等发生的附加监理试验室服务费用,由甲方和乙方商议签订补充协议后在 10%暂列金额支付,报价中不再单独填报。
( 新增)9. 1. 2 监理试验室服务费计算方法
( 新增)9. 1. 2. 1 正常监理试验室服务费用
正常监理试验室服务费为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试验室服务全部费用,其费
用按监理试验室合同报价清单中的人员费、现场费、设施、设备费等分别计算。
监理试验室服务费,以工程进度按季分期计量支付。
( 新增)9. 1. 2. 2 附加监理试验室服务费用
协议书签订以后,因 A、由甲方原因改变监理试验室试验检测合同规定的监理试验室服务形式、范围与内容;B、非乙方原因致使监理试验室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C、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等原因引起的;D、专用条款第 8. 3 、8. 4 、8. 5 项规定的监理试验室协议书以外的服务内容、增加了监理试验室服务工作量等,属于附加服务费用范围。当这部分监理试验室服务需要增加乙方试验检测人员或超出了监理试验室服务工期 3 个月以上(不含 3 个月),乙方应及时将该情况与其可能产生的影响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乙方的正常监理试验室服务费用计算方法,按平均投入的人员数和工期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书增加这部分监理试验室服务费用,费用由甲方支付。非前述 4 种原因引起的监理试验室服务或未经甲方审定的附加服务应被视为监理试验室正常的服务,甲方将不予支付费用。
( 新增)9. 1. 2. 3 额外监理试验室服务费用
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对本附件的内容予以变更。
( 新增)9. 1. 2. 6 监理试验室资金管理
监理试验室必须建立专项财务帐薄,由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并在甲方指定的银行开办结算账户,
接受甲方的监督。否则,甲方将不对其支付任何款项。
( 新增)9. 1. 2. 7 施工期、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试验室服务费用按中标报价总价包干,其费用内容
包含了正常监理服务、附加监理服务及额外服务的所有监理试验工作。
9. 2 预付款
9. 2.3 动员预付款:为使监理试验室工作能够及时开展,在乙方提供动员预付款合同价的 10%开工预付款担保,并与甲方签订正式合同协议书之日起生效 30 日后,甲方分两次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 10%的动员预付款。
9. 2.3. 1 第一次在乙方提交履约担保,动员预付款担保并签订合同协议后,向乙方支付动员预付款的 50%的价款。
9. 2.3. 2 第二次在全部试验人员、试验检测设备设施、交通车辆按合同要求到位;完成了组织机构的设立和驻地及试验室建设,并经甲方和对应总监办验收合格;为在本项目服务的试验检测人员开办了工资卡;建立完成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并据此完成了对所有试验人员的培训,编制完成了监理试验室工作细则,统一了各种试验检测表格及统计报表格式(包括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所用的试验检测表格),经总监办审查同意,并已报甲方核备。完成以上工作,向乙方支付动员预付款的 50%的价款。
9. 2.3. 3 动员预付款的扣回:在第一次计量支付时扣回 40%的动员预付款,余下部分分三期扣回。
9. 2.4 款细化为:
9. 2.4 违约金和赔偿金
违约金和赔偿金纳入日常支付中扣回或支付。
(新增)9. 5 支付方式与支付内容
(1)本项目采用监理试验服务费总价包干
(2)施工期自监理范围内首件工程开工令下达并开工之日起算。施工期监理试验室服务费以工期进度按季(日历季)平均、分期,并结合人员考勤与施工进度双向指标控制(“双控”)的原则进行计量支付。人员出勤率 95%及以上时按 100%计量支付,出勤率低于 95%时按当期服务费的 97%计量支付,未计量部份作为违约处罚被扣除。监理范围内的施工进度完成率 90%及以上时按 100%计量支付,出现控制性单项工程完成率低于 85%、或单个驻地办监理范围内工程总体进度完成率低于 85%、或整个监理合同范围内工程总体进度完成率低于 90%时,按当期服务费的 95%计量支付,未计量部份作为违约处罚被扣除。
(3)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试验室服务费分两期平均支付,第一次支付在缺陷责任期过半时进行,第二次在缺陷责任期满并实质上办理完了工程的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支付。
(4)专项金额由发包掌握支配,用于甲方对项目参建单位开展的各项考核、评比奖励支出,节约归甲
方,或根本不予动用。
11 违约
11. 1 监理试验室违约
第 11. 1. 1 项(4)目补充:
(1) 在监理试验室发现有试验检测人员报送虚假资料,开除试验检测人员,并课以乙方 4000 元以上
违约金;
(2) 若监理试验室主任及技术负责人中有人参与、包庇弄虚作假者,开除参与人并课以乙方 10000
元以上违约金;
(3) 若发现乙方试验检测人员和施工单位有关人员互相勾结,在工程材料、工程质量等方面给甲方造
成损失或产生不良影响者,开除相关试验检测人员,同时甲方将按合同专用条款第 4. 1.2 条处理;
(4) 乙方试验检测人员在施工期间玩忽职守,不负责任,对质量问题视而不见,认为是合格工程或签字验收的,将对现场试验检测人员予以通报、开除处理,对乙方予以批评、通报处理;对因返工造成的损失,甲方将按合同专用条款第 4. 1.2 条处理。如乙方或个人不执行者,将追究其乙方责任;
(5) 试验检测等资料( 指基础资料) 监理试验室签字程序不合理,签字人员不符合要求或未经认真审查草率签字,经甲方代表处审查后发现明显错误,将视情节轻重对乙方课以 1000 元以上违约金,并对责任人通报批评,直至开除。
(6) 发生工程安全事故质量事故隐瞞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对直接负责的监理试验室主任和技术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或开除处理,同时,对其责任人(监理试验室)课以 10000 元~30000 元违约金。以上违约金将在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支,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金按第 4. 1. 2 相应条款处理。出现上述现象,同时将按《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川交发〔2013〕113 号】上报交通主管部门。
第 11. 1. 1 项(5)目补充:
在监理试验室试验检测过程中,由于监理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不及时,数据缺乏科学真实性,给工程造成损失或损害的,监理试验室承担相应责任,甲方有权考虑延期计量,情节严重的追究违约责任并上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第 11. 1. 1 项(6)目补充:
乙方未能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配备满足监理服务需求的人员或设备。
(1)乙方派驻到现场的主要试验检测人员应为投标文件所报的主要人员,如因乙方的原因( 除不可抗拒因素外) ,更换主要人员(投标人须知附件中的人员)需报请甲方批准,并不免除其违约责任,按违约处理,并处以违约金:
a、擅自更换试验室主任或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对乙方按每人次课以 30 万元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
换试验检测工程师按每人次课以 20 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b、乙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可更换试验室主任或试验室技术负责人;
c、主要试验检测人员更换频繁,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甲方将按违约处理,并上报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终止合同。
(2) 乙方实际进场试验检测人员未达到投标书承诺的进场人数或与每个季度支付试验检测服务费时
上报人员不相符的,其中差额部分的试验检测人员、现场服务费将扣除,并课以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
差额部分监理试验检测人员服务费及现场服务费的二至五倍。
第 11. 1. 1 项(8)目补充:
由于监理试验室试验检测进度控制不力,造成工期延误,则监理试验室费用支付时,由甲方提出处
理意见,甲方有权考虑延期计量。
由于监理试验室试验检测工作不及时,严重影响工程施工进度,造成工期延误 14 天时,公司有权考虑延期计量,并处以监理试验室违约金 300000 元及以上人民币。当处理后仍不改正,持续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延误 28 天及以上时,处以监理试验室违约金 600000 元及以上人民币,直至终止合同。
11.1.2 监理试验室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因违反合同的规定,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时,应根据其所承担责任的比例向甲方赔偿损失。赔偿金=工程损失金额/ 施工单位的合同总价(监理试验室管辖的全部施工单位合计)×监理试验室合同价×监理试验室应承担责任的比例(%)。按照惯例,监理试验室对因其自身原因造成损害的工程给予赔偿。当对责任的确定有争议时,按通用条款争端的有关规定解决。
11. 2 委托人违约
11.2.2 委托人发生违约情况时,甲方因违反监理试验室试验检测合同的规定造成监理试验室的经济损失时,由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与甲方协商,并由甲方据实向乙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为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11. 5 赔偿的限额
乙方的累计赔偿限额为乙方试验检测合同金额的 10%。当达到此限额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乙方试验检测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担保。甲方向乙方赔偿的累计限额是相关项目或工程的全额监理试验室服务费用。
12.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端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问题,或通过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若经过协商或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时,双方约定本项目争端最终解决方式约定为诉讼方式,诉讼机构为:甲方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
新增第 13~18 条:
13. (新增)奖励
13. 1 当监理人承担的本项目在交工验收时评定为合格工程时,在竣工验收时被国家或部省评定为优
良工程时,甲方将给予监理人优良工程奖证明;
13. 2 监理人缴纳的违约金将并入专项金额中,作为本项目所有标段监理试验室的安全质量奖励基金,用于奖励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标段监理试验室或在甲方组织的各种评比中表现优秀的标段监理试验室或在甲方组织的各种评比中表现优秀的标段监理试验室参建人员,具体奖励办法和评比办法由甲方另行制定。
14. (新增)xx与防腐
甲方与监理人试验检测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保持最高的道德水准,在签订监理试验室试验检测合同的同时并签订工程廉政合同。监理人试验检测人员不得接受或索取施工承包人或供货人任何有价物品;不得参与承包人邀请的有可能影响监理公正的任何活动;也不得私自向承包人要求安排个人亲朋好友工作或购买推荐材料;更不得获取超出合同规定以外的额外费用。一经发现和查实上述情况,甲方有
权要求监理人按照有关法纪严肃处理当事人。对于因上述行为给甲方所造成的工程损害及经济损失,甲
方将要求监理人按照有关合同条款予以赔偿,直至终止监理人试验检测合同。
15.(新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xx监理检测
监理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试验检测。应当编制安全生产监理试验检测计划,明确监理人试验检测人员的岗位职责、试验检测内容和方法等。监理试验工程师应按《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xx的监理试验室试验检测工作。
安全生产:监理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试验检测,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数据支撑责任。监理人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理人应协助监理工程师搞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方面试验检测工作。
试验检测标准化:监理人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应做到科学、规范、标准化,按照交通运输部《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四川省高速公路工地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及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和甲方制定的标准化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16. (新增)公路通行费
为实施本合同工程的监理试验检测车辆,经过相关收费公路的通行费用,由监理人自行按章缴纳,
并在报价时分摊入工程量清单的相关细目中,不单独报价。
17 . (新增) 事故报告
事故报告必须按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交公路发[ 1999] 90 号)附件《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
级划分和报告制度》的要求办理及四川省现行有关规定的质量安全报告程序进行。
18. (新增)后续管理办法
施工期间,监理人还应执行甲方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质量、安全、进度、计量、变更、资金管理、考核
等方面的管理办法。
附件一
合同协议书
(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为实施 (项目名称),已接受
(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以下简称“试验检测机构”)对该项目 标段监理试验室的投标。委
托人和试验检测机构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第 标段由 K + 至 K + ,长约 KM,公路等级为 ,设计速度为 ,
工程内容包括沥青混凝土路面,以及交安、绿化、房建工程等。
2.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委托人要求;
(8)监理试验室服务费用清单;
(9)监理试验室有关人员、试验检测设备投入的承诺;
(10)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 )。
4. 试验室主任: 。
5. 监理试验室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安全目标: 。
6. 监理试验室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监理试验室。
7. 委托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监理试验室支付合同价款。
8. 监理试验室计划开始服务日期: ,实际日期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开始服务日期为准。监理试验室服务期限: 个月,其中: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阶段)服务 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服务 个月。
9. 本协议书在监理试验室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10. 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1.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委托人: (全称)(xx) 监理试验室: (全称)(xx)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编: 邮编: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附件二 廉政合同
廉政协议书
项目名称: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和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段)PPP 项目第 监理试验室合同段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规违纪行为,建设xx示范工程,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合同双方签订本廉政协议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和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段)PPP 项目第 XX 监理试验室合同段监理试验室合同协议书,自觉按合同协议书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
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
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
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
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
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
料和设备。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甲方给予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至少二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第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 x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第七条 x合同作为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和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段)PPP 项目第 XX监理试验室合同段监理试验室合同协议书的附件,与监理试验室合同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八条 x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双方监督单位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xx)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地 址:
甲方监督单位:(xx) 乙方监督单位:(xx)日期:2019 年 月 日 日期:2019 年 月 日
附件三 保密协议书
保密协议书
甲方:乙方:
因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和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段)PPP 项目(下称:“甲方项目”)涉及到国家秘密和甲方的专有信息,为保守国家秘密和甲方的商业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甲方项目的顺利实施,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制定本保密协议,共同遵守。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一条 定义
x协议所称的“专有信息”是指所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通信或与甲方项目相关的其他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子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和其它信息,上述信息必须以如下形式确定:
1.对于书面的或其它有形的信息,在交付接收方或与接收方达成协议时必须标明专有或秘密。
2.对于口头信息,在透露给接收方前必须声明是专有信息,进行书面记录。
本协议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二条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专有信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国家秘密:包括国家对甲方项目决策中的秘密事项、文件、资料;国家在实施甲方项目的秘密事
项、文件、资料以及领导批示等;
2.商业秘密:战略合作伙伴、资本运作、融资规模、渠道、方案、有关结算银行的业务资料、技术
记录、财务情况、会议纪要等;
3.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设计要求、服务内容、实现方法、可研报告、运作流程、技术指标、工程进度、软件系统、数据库、运行环境、作业平台、测试结果、检验报告、图纸、样本、样品、样机、模型(具)、使用手册、技术文档、涉及技术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4.经营信息:包括涉及客户名单(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需求信息、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项目组人员构成名单(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费用预算、利润情况及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等;
5.其他事项:企业和人事信息的使用、收集和保留,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通过与项目对方当事人
缔约)和有关协议(如技术合同等)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对第二条所称的甲方的专有信息,乙方同意在履行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和宜宾至彝良高速公
路(四川境段)PPP 项目监理试验室合同义务期间以及工作终止之后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主动采取加密措施对上述所列及之专有信息进行保护,防止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者
知悉及使用;
2.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包括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浏览、复制等)获取与本职工作或
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关于该项目的专有信息;
3.不得向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关于该项目的专有信息;
4.不得允许(包括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行为)或协助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
甲方关于该项目的专有信息;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决不公开发表或对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专有信息,决不为其他目的而使用甲
方的任何专有信息,决不复印、转移含有甲方专有信息的任何形式的资料;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接待媒体,接受采访;有关甲方项目的一切宣传工作由甲方统一规划、
统一组织、统一口径、统一发布;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宣传报道纪律;
7.不论因何种原因终止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后,都不得利用该项目之专有信息为其他与甲方
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包括自办企业)服务;
8.该项目的专有信息所有权始终全部归属甲方,乙方不得利用自身对项目不同程度的了解申请对于
该项目的专有信息所有权,在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已依法具有某些所有权者除外;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专有信息泄漏给任何新闻媒体、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或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不得在互联网上散发、公布、传输或者制作专有信息,以达到任何公众或商业目的;
10.乙方有采取适当的纪律措施来加强其员工在保护甲方隐私和专有信息等方面的责任,必须自觉
接受甲方对其进行的保密教育和保密监督检查;
11.如发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专有信息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
进一步扩大,并根据情况严重程度及时向甲方及有关机关、单位报告或报案。
第四条 确认责任人
甲、乙双方确认参与甲方项目工作的人员是双方履行本协议的责任人。
第五条 专有信息的交回
1.当甲方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交回专有信息时,乙方应当立即交回所有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专有信
息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该专有信息的文件。
2.没有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丢弃和处理任何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专有信息。
第六条 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甲方确认关于该项目的专有信息公开时
止。乙方是否继续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所规定的任何保密条款,但尚未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应当
承担为消除其造成不良影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不经预告或征得乙方的同意立即
中止或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关系。所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损失
赔偿见本条第 3 款所列。
3.本条第 2 款所述损失赔偿包括:
3. 1 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为:因乙方的违约行为
导致甲方项目进度的延缓,按工期推迟的总天数的损失双倍计算;
3. 2 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 3. 1 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损失赔偿额为乙方支付不低于甲方就该项目专有信息已发生投入的必要费用作为损失赔偿额;
3. 3 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3. 4 因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侵犯了甲方关于该项目的专有信息权利,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
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4.乙方故意或者过失泄露甲方专有信息,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
专有信息,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x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未尽事宜或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可以诉诸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溯及力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是主协议或主合同的组成部分,其效力溯及主协议或主合同的全部内容。
第十条 最终解释权
甲、乙双方在实际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对文字、概念、含义、术语及专有信息的范围和保密范围等可
能发生异议的情况出现时,甲方具有最终解释权。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箱: 邮箱:
日期:2019 年 月 日 日期:2019 年 月 日
附件四 监理试验室人员配备表
监理标段 | 人数 | 月数(人·月) | |
施工期 | 缺陷责任期 | ||
试验室主任 | 1 | 1×48 | 1×24 |
试验室技术负责人 | 1 | 1×48 | 1×24 |
试验检测工程师 | 4 | 4×48 | |
试验员 | 8 | 10×48 | |
合 计 | 14 |
附件五 其他主要监理试验室人员最低要求 (SY1-SY4 适用)
人员 | 人数 | 基本要求 |
试 验检 测工 程师 | 4 | 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原交通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类别须覆盖材料、公路、桥梁、隧道(本项专业类别要求可由多名试验检测工程师累计,若不满足专业覆盖要求,须增加试验检测工程师);在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项目中担任过试验检测工程师职务,其中至少有两人担任过高速公路沥青砼路面试验检 测工程师职务(SY1~3 标段适用)。 |
试验检测员 | 8 | 初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员资格证书,且专业类别须覆盖材料、公路、桥梁,在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试验检测员职务。 |
注:1.试验检测工程师、试验员的人数应根据该各标段驻地办试验室个数进行配置。
2.上述人员的具体人选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 ,且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主要监理人员,不允许更换。如中标人拟派驻的人员数量和资格条件不满足本表要求,招标人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
附件六 各标段监理试验室(设备最低要求表)
序号 | 测试仪器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基本要求 |
一 | 力学类 | ||||
1 | 万能试验机 | 1000KN、300KN | 台 | 1 | 必备 |
2 | 压力试验机 | 2000KN | 台 | 1 | 必备 |
3 | 全自动抗折抗压一体机 | 300KN | 台 | 1 | 必备 |
二 | 水泥类 | 1 | 必备 | ||
1 | 标准养护箱 | SHBY-40B | 台 | 1 | 必备 |
2 | 胶砂搅拌机 | JJ- 5 | 台 | 1 | 必备 |
3 | 净浆搅拌机 | NJ-160A | 台 | 1 | 必备 |
4 | 胶砂振动台 | ZT-96 | 台 | 1 | 必备 |
5 | 比表面积测定仪 | FBT-5 | 台 | 1 | 必备 |
6 | 沸煮箱 | FZ-31A | 台 | 1 | 必备 |
7 | 胶砂流动度测定仪 | NLD-3 | 台 | 1 | 必备 |
8 | 负压筛 | FYS-150 | 台 | 1 | 必备 |
9 | 电子天平 | 200g/ 0. 1mg | 台 | 1 | 必备 |
10 | 电子天平 | 2000g/ 0. 01g | 台 | 1 | 必备 |
三 | 土工类 | 1 | 必备 | ||
1 | 多功能电动击实仪 | SDJ-11 | 台 | 1 | 必备 |
2 | 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 | DB213 | 台 | 1 | 必备 |
3 | 路面材料强度仪 | MQS-2 | 台 | 1 | 必备 |
4 | 液压脱模器 | 台 | 1 | 必备 | |
5 | 液塑限测定仪 | 数显 | 台 | 1 | 必备 |
6 | CBR 附件 | 套 | 1 | 必备 | |
7 | 电子天平 | 5kg/ 0. 01g | 台 | 1 | 必备 |
8 | 电子天平 | 15kg/ 0. 5g | 台 | 1 | 必备 |
9 | 新标准土壤筛 | 0. 075-60mm | 台 | 1 | 必备 |
10 | 表面振动压实试验仪 | BZYS4212 | 台 | 1 | 必备 |
四 | 化学类 | 1 | 必备 | ||
1 | 箱式电阻炉 | KXX4-10 | 台 | 1 | 必备 |
2 | 电子天平 | TD20002 | 台 | 1 | 必备 |
3 | 集料类 | 1 | 必备 | ||
4 | 振筛机 | ZBSX-92A | 台 | 1 | 必备 |
5 | 新标准方孔筛 | 0. 075-90mm | 台 | 1 | 必备 |
6 | 石料压碎值仪 | 台 | 1 | 必备 |
附件六 各标段监理试验室(设备最低要求表)
序号 | 测试仪器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基本要求 |
7 | 容积升 | 1-50L | 台 | 1 | 必备 |
8 | 电子天平 | 30kg/ 1g | 台 | 1 | 必备 |
9 | 静水力学天平 | 5kg/ 0. 1g | 台 | 1 | 必备 |
10 | 电子天平 | 15kg/ 0. 5g | 台 | 1 | 必备 |
11 | 电热鼓风干燥箱 | 101-3 | 台 | 1 | 必备 |
12 | 标准恒温水浴 | GF- B | 台 | 1 | 必备 |
五 | 混凝土、砂浆类 | 1 | 必备 | ||
1 | 混凝土搅拌机 | HJW-60 | 台 | 1 | 必备 |
2 | 砂浆搅拌机 | JZ-15 | 台 | 1 | 必备 |
3 | 数显贯入阻力仪 | ZC-1A | 台 | 1 | 必备 |
4 | 全自动数显抗渗仪 | 台 | 1 | 必备 | |
5 | 砂浆稠度仪 | SC-145 | 台 | 1 | 必备 |
6 | 混凝土含气量测定仪 | CA- 3 | 台 | 1 | 必备 |
7 | 多功能锯石机 | 台 | 1 | 必备 | |
8 | 电子台称 | 台 | 1 | 必备 | |
9 | 坍落度筒 | 台 | 5 | 必备 | |
六 | 现场检测类 | 1 | 必备 | ||
1 | 贝克曼梁弯沉仪 | 5. 4m | 台 | 2 | 必备 |
2 | 取芯机 | 台 | 2 | 必备 | |
3 | 动力触探仪 | 轻、重型 | 台 | 2 | 必备 |
4 | 钢筋位置测定仪 | 台 | 1 | 必备 | |
5 | 非金属超声检测仪 | ZBL-520 | 台 | 1 | 必备 |
6 | 碳化深度测定仪 | 台 | 1 | 必备 | |
7 | 标准钢砧 | GZ-11 | 台 | 1 | 必备 |
8 | 游标卡尺 | 0-150、200、300 | 台 | 1 | 必备 |
9 | 回弹仪 | ZC3-A | 台 | 5 | 必备,至少保证 1 台为数显 |
10 | 锚杆拉拔仪 | 台 | 1 | 必备 | |
七 | 沥青及混合料类(SY1~SY3 适用) | 台 | 1 | 必备 | |
1 | 沥青针入度仪 | CXS-2801 | 台 | 1 | 必备 |
2 | 沥青软化点仪 | CXS-2806 | 台 | 1 | 必备 |
3 | 沥青标准粘度计 | SYD-0621 | 台 | 1 | 必备 |
4 | 数显自控高速抽提仪 | SYD-0722 | 台 | 1 | 必备 |
5 | 旋转薄膜烘箱 | SBX-85 | 台 | 1 | 必备 |
附件六 各标段监理试验室(设备最低要求表)
序号 | 测试仪器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基本要求 |
6 | 低温延伸度仪 | SY-1. 5 | 台 | 1 | 必备 |
7 | xxx自动击实仪 | LDMZ- IV | 台 | 1 | 必备 |
8 | 沥青混合料搅拌机 | GS-20 | 台 | 1 | 必备 |
9 | 摆式摩擦系数测定仪 | BM-11 | 台 | 1 | 必备 |
10 | xxx稳定度仪 | MSY-90 | 台 | 1 | 必备 |
11 | 洛杉矶磨耗机 | DM- II | 台 | 1 | 必备 |
12 | 标准恒温水浴 | HW-30 | 台 | 1 | 必备 |
13 | 液压车辙试样成型机 | LHCX-1 | 台 | 1 | 必备 |
14 | 全自动车辙试验仪 | LHCZ-6 | 台 | 1 | 必备 |
15 | 液压电动脱模器 | TCD-YT200 | 台 | 1 | 必备 |
16 | 理论最大相对密度试验仪 | LM-21 | 台 | 1 | 必备 |
17 | 路面渗水仪 | SS-2000 | 台 | 1 | 必备 |
18 | 箱式高温炉 | 0-1200℃ | 台 | 1 | 必备 |
19 | 电热干燥箱 | 300℃ | 台 | 1 | 必备 |
20 | 电动砂当量试验仪 | SD-1 | 台 | 1 | 必备 |
21 | 钻孔取芯机 | 台 | 1 | 必备 |
附件六 银行预付款保函格式
银行预付款保函
致:中铁(宜宾)宜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鉴于(监理试验室单位全称)(以下称“乙方”)与中铁(宜宾)宜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称 “甲方”)已签订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和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段)PPP 项目第 监理试验室合同段的合同协议书,根据该合同约定,甲方将支付监理试验室一笔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预付款,而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与预付款等额的不可撤销和无条件兑现的保函。
本保函的义务是:我们在接到甲方提出的因乙方在履行监理试验室合同过程中,未能履行或违背监理试验室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而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和付款凭证后的 14 日内,在上述担保的限额内,向甲方支付任何数额的款项,无须甲方出具证明或xx理由。
在向我行提出要求前,我行将不坚持要求甲方应首先向乙方索要上述款项。我行还同意,任何对协
议条款所作的修改和补充都不能免除我行按本保函所应承担的义务。
本保函自(生效日期)之日起生效,至(失效日期)之日失效,除非你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函。
保函失效后请将本保函退回我方注销。
担保银行: (全称)(xx)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乙方在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可采用银行提供的保函格式,其主要内容须与本保函内容原则一
致。
附件七 银行履约保函格式
银行履约保函
致:中铁(宜宾)宜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鉴于 (监理试验室全称) (以下称“乙方”)、 中铁(宜宾)宜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已签订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和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段)PPP 项目第 监理试验室合同段的合同协议书,并保证按协议约定承担监理试验检测服务工作,我们愿出具保函为监理人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本保函的义务是:我们在接到甲方提出的因乙方在履行监理合同过程中,未能履行或违背监理试验室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而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和付款凭证后的 14 日内,在上述担保的限额内,向甲方支付任何数额的款项,无须甲方出具证明或xx理由。
在向我行提出要求前,我行将不坚持要求甲方应首先向乙方索要上述款项。我行还同意,任何对协
议条款所作的修改和补充都不能免除我行按本保函所应承担的义务。
本保函自(生效日期)之日起生效,至(失效日期)之日失效,除非你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函。本保函到期后,无论正本是否退回我行,该保函自动失效。
担保银行: (全称)(xx)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乙方在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可采用银行提供的保函格式,其主要内容须与本保函内容原则一
致。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一、监理试验室要求
(一)项目概况
1、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项目路线全长 38. 13 公里,建设里程 31. 88 公里,利用
宜水高速 6. 25 公里。全线设桥梁 9828 米/ 52 座,其中特大桥 578 米/ 1 座,大、中桥 9054/ 44
座,小桥 196 米/ 7 座;设互通立交 5 座,其中枢纽互通 3 处,一般互通 2 处;永久占用土
地 3442. 41 亩。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段)项目(包括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主线和
宜叙至宜彝高速公路连接线)。宜宾至彝良高速主线全长 101. 379 公里,占用土地 10074
亩,桥梁总长 31750 米/ 112 座(其中特大桥 2970 米/ 3 座,大桥 27070 米/ 85 座,中小桥
1710 米/ 24 座); 隧道总长 25830 米/ 22 座( 其中长隧道 21030 米/ 14 座,中短隧道 4800 x
/ 8 座; 枢纽互通式立交 1 座,连接地方互通式立交 8 座;宜叙至宜彝高速公路连接线全长
28. 65 公里,占用土地 2889 亩,桥梁总长 6984 米/ 28 座( 其中大桥 6562 米/ 20 座,中小桥
422 米/ 8 座);隧道 2230 米/ 1 座。设置互通式立体交叉 2 座。
2、技术标准
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80 公里每小时,整体式xx宽度 24. 5
米,分离式xx宽度 12. 25 米,桥梁与xx同宽(特大桥宽度 27 米和 28 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汽车荷载等级:公路- Ⅰ级;特大桥设计洪水频率 1/ 3000 ,大、中、小桥,涵洞及xx1/ 100 ;航道通航等级Ⅶ级;地震动峰值加速0. 05 ,0. 1g ;隧道建筑限界10. 25*5. 0米。
3、监理实验室范围及内容
x次招标为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和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段)PPP 项目施工监理试验室招标: 临时工程、xx、路面、桥涵、交叉工程、隧道、公路设施及沿线管线、绿化、环水保、房建工程等。分为 4 个施工监理标段分别招标,标段号为 JL1~JL4 。施工监理标段对应监理试验室、施工标段具体情况见招标公告附表一(仅供参考,准确桩号、里程、工程量以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二)监理范围及内容
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JTG G10-2016)要求组建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及其下
辖的驻地办试验室,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一内容。
(三)检测依据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规程;
3、工程勘察文件、设计文件及其他文件;
4、本工程监理试验室的委托合同及补充合同;
5、委托人签订的勘察、设计和施工承包合同;
6、合同履行中与监理试验室服务有关的来往函件;
7、其他检测依据。
(四)监理人员要求
1、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5
2、其他主要检测人员的要求详见合同条款附件五。
(五)其他要求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二、使用规范标准
(一)通用施工监理规范
执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 1-2017)
(二)专用施工监理规范
针对本工程的与监理有关的管理办法、制度,委托人另行制定。
(三)施工技术规范
1、本工程施工标段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
2、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国家现行的公路建设标准、规范、规程及相关文件。
(四)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使用本工程的其他工程规范、标准或规程
x项目执行国家及交通部现行规范、规程( 自备) :其它与本项目监理试验室检测相关的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当有新颁布实施的规范、规程时,以新颁布的为准。
三、成果文件要求
监理试验室应按照现行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竣工图表和文件,在其监理试验室标段全部工程交工
后 6 个月内监理试验室须向委托人提交 2 套委托人认为完整、合格的竣工文件。
四、委托人财产清单
(一)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 x项目委托人不提供设备、设施。
(二)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1、本工程施工标段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等资料。
2、工程承包合同及其相关合同。
3、其他资料。
五、委托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x项目委托人不提供。
六、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配置标准 |
1 | 办公、生活用房 | 办公用房人均不低于 15m2(含会议室),卧室及生活用房(含厨房 及辅助人员)人均不低于 10 m2。 |
2 | 办公设施、设备 | 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传真机、电话(直拨)、摄像机、照相机、其它办公桌椅及用品满足需要。 |
3 | 生活设施、设备 | 冰箱、洗衣机各 4 台,电热水器、彩电、其它床上用品及电扇、取 暖器等满足需要。 |
4 | 监理汽车 | 监理人员用车按照每 5 人/1 辆配置。 |
5 | 试验检测设施 | 合同条款附件六要求。 |
6 | 工作手册 | 本工程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 |
7 | 安全设施 | 满足人员要求的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 |
七、委托人的其他要求:详见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第六章 图纸和资料
(监理实验室进场后提供)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一、商务文件格式 二、技术建议书格式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三、报价文件格式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和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 段)PPP项目
监理试验室第 标段
投 标 文 件
商务及技术文件
(第一信封)
投标人: (全称)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一、商务文件格式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书(如果有)
四、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
五、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六、承诺函
七、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
八、技术建议书
一、投标函
投标函(第一信封)
(招标人全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 (项目名称) 招标第 标段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 号至第 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中的投标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监理工作。
2.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3. 试验室主任姓名: ,年龄: 职称:
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4. 质量要求: ,安全目标: ,监理试验室服务期
限: 。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在你方和我方进行合同谈判之前,我方将按照合同附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主要人员及主要试验检测设备,经你方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主要人员和主要试验检测设备且不进行更换。如我方拟派驻的主要人员和设备不满足合同附件要求,你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 4. 3 项和第 1. 4. 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
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8.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全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投标函附录
说明:1.下表所有数据须由投标人签署确认,并随投标书一起报送;
2.数据栏中,对数据的限额说明见合同条款;
序号 | 事 项 | 数 据 |
1 | 投入监理试验室人员数量 | 同合同条款附件四内容 |
2 | 赔偿的限额 | 监理人试验室的赔偿限额:监理试验服务费的 10﹪ |
3 | 监理试验室服务期 | 72 个月 |
其中:施工阶段 | 48 个月 | |
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 24 个月 | |
4 | 开工预付费 | 监理试验室合同价的 10 ﹪ |
5 | 履约担保 | 监理试验室合同价的 10% |
6 | 保留金 | 监理试验室合同价的 3 % |
投标人: (全称)(xx)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三、授权书格式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施工监理试验室第 标段监理试验室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直,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 ( 签字 )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注:
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 子制版签名代替;
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按上述规定签署 。
四、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
致:(招标人全称)
鉴于 ( 投标人名称) ( 以下称“投标人”) 于 年 月 日参加 ( 项目名称)施工监理试验室招标第 标段的投标, (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 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或者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者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与他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弄虚作假等行为;或者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或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 7 天内无条件向你方支付人民币( 大写) 元。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或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上
述期限内送达我方。你方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决定,应通知我方。
担保银行: (全称)(xx)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年 月 日
注:
1.银行保函原件单独密封,统一装入投标文件外层总封套内,彩色扫描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正
本中。
2.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支行及以上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如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不具备开具银行保函的资格,则应由该银行系统内具有开具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
3.若采用银行自有格式,其提交的银行保函内容不得做实质性修改。
4.投标保函中投标有效期若为具体的日期,应满足投标截止日后 120 天内有效。
5. 银行电汇(回单)按银行规定格式提供。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一)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营业执照 | ||||
编号 | 注册资金 | |||
发照机关 | 注册地址 | |||
成立时间 | 企业性质 | |||
经营范围 | ||||
企业资质 | ||||
企业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
发证机关 | 业务范围 | |||
领导层构成情况 |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联系电话 | |
法定代表人 | ||||
企业负责人 | ||||
技术负责人 | ||||
经济负责人 | ||||
财务负责人 | ||||
人员职称构成情况 | ||||
人员总数 | 高级职称 | 中级职称 | 初级职称 | 其他 |
管理人员 | 监理人员 | 后勤人员 | ||
资格证书人数 | 监理工程师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
45 岁以下 | 45-60 岁 | 60 岁以上 | ||
近 3 年营业额情况 | ||||
2013 年 | 2014 年 | 2015 年 | ||
注: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全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交通运输部企业名录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登记等资料的清晰可辨的影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二)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
以图框方式表示:
说明:
(三)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工作年限 | 专业技术职称 | 试验检测工程师 或培训证书 | 身份证号码 | 岗位 登记单位及 状态 | ||||||
设计 | 施工 | 检测 | 监理 | 初级 | 中级 | 高级 | 证书名称 | 编号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 |
注:本表填报的人员应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五的要求。
68
(四)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情况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称 | 毕业院校 | |||||
毕业时间 | 最高学历 | 专业 | ||||
试验检测资质 | 证书编号 | |||||
x工程拟出任职务 | 工作年限 | 专业工作年限 | ||||
主要工作经历 | ||||||
年月 | 单位 | 工程名称 | 在工程中担任岗位 | 主要工作 | 证明人 | 联系电话 |
目前承担工作或工程名称 | ||||||
担任职务 | ||||||
工程开、竣工时间 | ||||||
奖惩情况 |
注:1.投标人拟投入人员(投标人须知前附录 5 所列人员)均须填写本表,并将人员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清晰可辨的彩色影印件附于本表后,需要提供业绩的人员提供能证明其业绩的文件或资料彩色影印件。。
2.未附或未全部附证明材料的某个人员视为无效。
3. 本表内容 WORD 格式的电子文档(U 盘)(不含相关证明材料)将作为公示资料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 tp://www.scj x.xxx. cn/ )上公示,公示期截止日为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五)近年财务状况表
近年(2017 年或 2018 年)财务状况表
项目或指标 | 单位 | 年 |
一、注册资金 | 万元 | |
二、资产总额 | 万元 | |
三、负责总额 | 万元 | |
四、净资产 | 万元 | |
五、流动资产 | 万元 | |
六、流动负债 | 万元 | |
七、净利润 | 万元 | |
八、净资产收益率 | 万元 |
注:
1. 本表后应附 2017 年或 2018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每一页应有加盖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单位章。否则,投标人将不通过评审。
2. 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六) 近十年完成的类似监理试验室项目情况表
项目或指标 | 单位 | 1 | 2 | 3 |
工程项目名称 | ||||
公路等级 | ||||
监理试验室标段号 | ||||
项目路线长度/ 所承担标段长度 | 公里 | |||
高速公路工程综合试验检测项目 | 个 | |||
项目描述以及所承担的工作内容 | ||||
质量等级 | ||||
试验室主任 | ||||
试验室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合同金额 | x元 | |||
甲方单位 (全称、地址及联系电话) | ||||
监理单位 (全称及联系电话) | ||||
备注 |
注: 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列出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已完成的与本工程的规模类似的试验检测工程简况,将所列工程的 a、合同协议书;b、项目评定书或质量评定书或甲方证明影印作为证明文件附于本表后。本页不够时可另加附页,投标人亦可另附项目获奖证明清晰可辩的影印件。
3.未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的某项业绩视为无效。
4. 本表内容 WORD 格式的电子文档(U 盘)(不含相关证明材料)将作为公示资料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 tp://www.scj x.xxx. cn/ )上公示,公示期截止日为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七)投标人信誉情况
附:
1、投标人有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xxxx://xxxx.xxx.xxx.xx)中的“监理企业名录”网页截图复印件,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四川省交通运输厅(ht t p// www.scj t .gov. cn )信用等级登记网页截图,投标人须提供彩色扫描
件或彩色复印件;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x.xxxx.xxx.xx )中投标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
单)信息” 网页截图复印件(事业单位除外,事业单位须对本单位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进行承诺)。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tchi xx.xxx.xx )公示系统中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复印件。
5、投标人对近 3 年内(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试验室主
任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进行了承诺。
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承诺函
中铁(宜宾)宜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我方参加了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和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段)PPP项目施工监理试验室第 标段投标,我方在此承诺:
我公司(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编号)、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试验室主任(姓名、身 份证号)在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若存在隐瞒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xxxx://xxxxxx.xxxxx.xxx.xx)上一经查实将不通过资格审查;在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可取
消我方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八)近 3 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
序号 | 投标人情况说明 |
一 | □ A. 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B. 投标人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 态 |
二 | □ A. 投标人没有在交通运输部行政处罚有效期内或四川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在四川交通建设领域中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的有效期内 □ B. 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行政处罚有效期内或被四川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在四川交通建设领域中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的有效期内 |
三 | □ A. 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且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 □ B. 投标人有涉及正在诉讼且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 |
注:1.投标人在□处打√确认选项。
2.如有涉及投标人情况说明第 B 项的情况,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并说明处理情况和结果,并应附行政部门
或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如果有)等有关法律文书的彩色影印件。
六、承诺函
中铁(宜宾)宜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我方参加了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和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段)PPP 项目施工监理试验室第 标段投标,若我方中标,我方在此承诺:
1.我方将遵守《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的通知》(川交函﹝2016﹞84 号)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川交函[ 2010] 466 号)文规定。
2.我方已按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附录 5 的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主要人员,且我方将严格按照所填报的主要人员组织进场监理。同时根据工程现场实际需要而配置更合理的相关管理人员以及监理用房、办公、生活设施、设备及车辆,以满足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工作的需要。
3.我方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若我方违背了上述承诺,本项目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并由招标人将我方的违约行为上报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息管理系统。
投标人: (全称) (盖单位章)
投标人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
联系人: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 | |
日 期: 年 | 月 | 日 |
附件 书面证明文件清单
投标人应附的书面资料附在相应要求的表格位置,此处仅为各类证明文件的汇总清单(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含计量认证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
影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果有)及公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原件
3.近 1 年(2017 年或 2018 年)财务审计报告清晰可辨的影印件
4.投入人员(投标人须知前附录 5)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清晰可辨的影印件。附
试验室主任(含备选)、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劳动合同关键页(试验室主任必须附全劳动合同)
5.已完成的与本工程的规模类似的试验检测工程的 a、合同协议书;b、项目评定书或质量评
定书或甲方证明彩色影印件
6.招标文件所涉及证明材料清晰可辨的影印件
7.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调查表格
8.近期诉讼纠纷情况资料及有无不良信誉记录与处理结果资料
9.类似工程获奖资料
10.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果有)
注:上述清单中各项证明材料清晰可辨的影印件应符合相应表格中的要求。
七、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八、技术建议书
技术建议书内容及编写说明
监理试验室建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对本项目监理试验室工作的理解和认识,试验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工作目标。
2.对本项目重点工程、难点工程监理试验室措施以及安全、环保、质量保证体系工作制度。
3.监理试验室组织机构( 包括人员配备框图等) 、试验检测设施、设备配备情况。
4.试验检测内容及分工安排。
5.试验检测机构自身人员的管理措施(含人员到位、出勤、考核、奖惩、xx等制度建设措
施)。
6.检测机构安全、环保、xx形象的措施。
本项目实行监理试验室分标段承包招标,当合同授予后,中标人将对标段内应承担的全部工程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工作负完全责任。为此,投标人的建议书将作为重要考核依据之一,应重点叙述机构组成、试验检测设备配置、人员安排(拟派驻的关键人员的素质情况等)、工作计划、工作目标、试验检测方法和手段、实施细则等措施计划。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和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 段)PPP 项目
监理试验室第 标段
投 标 文 件
报价文件
(第二信封)
投标人: (全称) (盖单位章)
年 月
三、报价文件格式
目 录
(一)报价文件递交函(第二信封)
(二)监理服务合同报价清单
(一) 报价文件递交函(第二信封)
致: 中铁(宜宾)宜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 我方xxxx,如中标,将以本报价文件填报的监理试验室服务总费用人民币( 大写) 元 ( ¥ ) ,承担并完成 项目监理试验室第 标段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试验室服务工作。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优良
2.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全称)(xx)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二)监理服务合同报价清单
监理试验室工程师的设施、设备费及监理试验室服务费
报价清单说明
一、本项目监理试验室服务费用清单应与投标人须知、合同条件等文件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二、清单中所有项目及报价均包括了监理试验室为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费用及各种税金、规费
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三、监理试验室工程师的设施、设备费是指:监理试验室工程师驻地建设费用,是由监理试验室自备、自办、自购或租用( 仅计折旧费、消耗费及维修保养费) 的费用。
监理试验室服务费是指:乙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所提供的监理试验室服务的全部费用。
本工程量清单所列的监理试验室人员、设施设备配备数量系本招标人估算的,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支付时以中标人签订的合同价格为依据。
四、监理试验室工程师的设施、设备费(含监理试验室单位为定期合署办公而配备的设施、设
备、用房等)、监理试验室服务费属于本清单的报价内容。五、表中内容说明:
1.表 1:监理试验室服务合同报价汇总表
(1)本表为监理试验室合同报价的汇总表,包含了监理试验室全部服务的报价内容。
(2)暂列金额包括不可预见费和专项金额:不可预见费比例为监理服务费用的 10%,由甲方掌握支配,用于支付联合协调工作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公用费用,或根本不予动用;专项金额比例为监理服务费用的 3%,由甲方掌握支配,作为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和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段)PPP 项目安全质量奖励基金,用于甲方对项目参建单位开展的各项考核、评比奖励支出,节约归甲方,或根本不予动用。
(3)当附表的报价与本汇总表不一致时,应以本汇总表报价为准。
2.表 1-1 施工期监理试验室服务费用报价表
含施工期监理试验室人员服务费用,施工期监理试验室现场服务费用,施工期监理试验室用房、办公、生活设施、设备及汽车配置费用。
3. 表 1-2 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试验室服务费用报价表
含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试验室人员服务费用,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试验室现场服
务费用,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试验室用房、办公、生活设施、设备及汽车配置费用。
4. 本项目监理试验室人员及设备总数初步安排详见表 1-3 表、1-4 表
5. 表 3 监理试验室用房、办公、生活设施、设备及汽车配置标标准为监理试验室必须配备的最低条件要求,监理试验室除满足其条件,同时还必须满足施工监理试验室实际需要。表列监理试验室所需设备、设施在监理试验室服务结束后,产权仍归土建工程施工监理试验室所有,因此,其报价费用仅包含折旧费、消耗费、维修保养费等,不计入残值。
六、补充说明:
施工期、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试验室服务费用按中标报价包干,总价核算分期支付,其
费用内容包含了监理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及额外服务的所有监理试验检测工作。
监理试验室服务合同报价汇总表
标段: 表 1
序号 | 报价内容 | 单位 | 汇总金额 |
(一) | 监理试验室服务费汇总 | 元 | |
1 | 施工期监理试验室服务费(表 1-1) | 元 | |
2 | 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试验室服务费(表 1-2) | 元 | |
(二) | 暂列金额 | 元 | |
1 | 不可预见费(一)×10% | ||
2 | 专项金额(一)×3% | ||
(三) | 投标报价合计[(一)+(二)]=(三) | 元 |
注:
1.监理试验室取费在监理试验室人员服务费中,不再单独报列。
2.监理试验室人员服务费及监理试验室现场服务费按施工阶段(施工准备期的服务费由监理人自行考虑,不单独报价)和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分开报价。其中,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试验室服务费用不得低于总价 10%。
3.监理试验室设施设备(表 3-5-3 )为监理试验室必须配备的最低条件要求,监理试验室除满足其条件,同时还必须满足施工监理试验室实际需要,后附监理试验室设施设备表为报价参考数量。
4.暂列金额由甲方掌握支配,全部或部分使用,或根本不予动用。
5.本表各栏金额应与各附表金额一致,当附表的报价与本汇总表不一致时,应以本汇总表标价
为准。
施工期监理试验室服务费用报价表
标段: 表 1-1
序号 | 报价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一) | 施工期监理试验室服务费汇总 | 元 | |||
1 | 施工期监理试验室人员服务费 用 | 元/ 人·月 | |||
2 | 施工期监理试验室现场服务费 用 | 元/ 人·月 | |||
3 | 施工期监理试验室用房、办公、 生活设施、设备及汽车配置 | 元 |
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试验室服务费用报价表
标段: 表 1-2
序号 | 报价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一) | 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试验室服务费汇总 | 元 | |||
1 | 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试验室人员服务费用 | 元 / 人·月 | |||
2 | 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试验室现场服务费用 | 元 / 人·月 | |||
3 | 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试验室用房、办公、生活设施、设备及汽车配置 | 元 |
施工监理试验室人员配备表
表 1-3
监理标段 | 人数 | 月数(人·月) | |
施工期 | 缺陷责任期 | ||
试验室主任 | |||
试验室技术负责人 | |||
试验检测工程师 | |||
试验员 | |||
合 计 |
注:1.监理试验室人员服务费应以各类人员的人数和月数分别计算并累加。
2.试验室主任、试验室技术负责延长至缺陷责任期满,试验检测工程师应保证每个驻地
办不少于 2 人延长 6 个月以编制竣工资料、完结相关监理手续。
监理试验室用房、办公、生活设施、设备及汽车配置标准(SY1~SY4)
1 | 办公、生活 用房 | 办公用房人均不低于 15m2(含会议室),卧室及生活 用房(含厨房及辅助人员)人均不低于 10 m2。 | -- |
2 | 办公设施、 设备 | 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传真机、电话(直拨)、摄像机、照相机、其它办公桌椅及用品满足需要。 | -- |
3 | 生活设施、设备 | 冰箱、洗衣机各 4 台,电热水器、彩电、其它床上用 品及电扇、取暖器等满足需要。 | -- |
4 | 监理汽车 | 监理人员用车按照每 5 人/1 辆配置。 | -- |
5 | 合计 | 为表 1-1、表 1-2 中第 3 项的合计数 |
注:
1.表内设施、设备配置标准为满足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