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广东省律师协会
成员车辆保险协议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公司
日期:二Ο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车辆保险协议
甲方:广东省律师协会
乙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保广东省律师协会注册的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律师事务所行政辅助人员、以及省市律协机关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甲方成员”)购买车辆保险,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诺按照协议后附保险方案的条件,承保甲方成员的车辆保险。
(二)若承保车辆发生保险责任事故,乙方承诺提供专业的保险理赔服务。
(三)乙方还将为甲方成员提供后附一系列增值服务。
(四)本协议期限为两年,自 2017 年 12 月 15 日零时起至 2019 年 12 月 14日二十四时止。协议到期前,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五)本协议内容包括后附的保险方案,理赔服务,增值服务。本协议还包括甲方成员的投保申请书,乙方签发的保单,以及经投保人申请保险人以批单方式增加的内容。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乙方签发的保单所载明的保险期限届满为止。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贰份正本,贰份副本,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正本,壹份副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项下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广东省律师协会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签署: 签署:
日期:2017 年 12 月 14 日 日期:2017 年12 月14 日
第一部分 保险方案
第一条 保险标的
广东省律师协会注册的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律师事务所行政辅助人员、以及省、市律协机关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甲方成员”)所拥有的 12 座以下非营运机动车辆。
第二条 投保险种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和机动车辆商业保险。
第三条 x率条件
结合保险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我司将按如下系数为甲方成员车辆报价。
保费计算 | 险种 | 合计保费(元) |
机动车辆商业险 | 保费计算公式=标准保费×费率 调整系数 | |
机动车辆交强险 | 保费按照保险行业车型平台的反 馈数据进行报价 | |
x率调整系数 | 系数分档 | 系数值 |
1、无赔款优待系数 | 连续 3 年不出险 | 0.6 |
连续 2 年不出险 | 0.7 | |
上年不出险 | 0.85 | |
新购车辆 | 1 | |
上年出险 1 次 | 1 | |
上年出险 2 次 | 1.25 | |
上年出险 3 次 | 1.5 | |
上年出险 4 次 | 1.75 | |
上年出险 5 次及以上 | 2 | |
平台有不浮动原因 | 1 | |
2、自主核保系数 | ———————— | 0.85 |
3、渠道系数 | ———————— | 0.75 |
4、交通违法系数 | ———————— | 1 |
在保险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对所使用的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进行调整,或因保险行业法规调整,政策因素,及监管管理,行业自律,导致上述费率系数需要
做相应调整,乙方须提前通知被保险人,并进行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照新的条件执行。
第四条 投保险种组合
乙方提供不同的险种组合供甲方成员自由选择,甲方成员也可跟据自身的需求选择合适的险种进行投保。常见投保险种组合如下:
第五条 投保流程
1、保险报价:乙方为甲方提供一个投保网址链接,甲方成员通过手机点击链接进入创保网主界面,选择车险投保,进入车险快捷投保报价界面,按照界面投保指引,填写投保信息(主要包括车牌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车辆型号),系统会自动匹配车辆信息,若信息无误,确认车辆信息并验证车主信息后,选择自身所需要险种组合,系统会自动计算保费金额。
车险报价投保链接如下: xxxxx://xxx.xxxx00.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xxx ductDetail?shopName=%E8%B4%BA%E9%93%83%E4%BB%A4&shopImgUrl=&CBWSUI=Q
zAz,E51FE43B46F14AB3AF9A6B1CEC5EDBD8,MTgxMDI3Njc0MzU
若个别车辆无法匹配车辆信息,无法使用车险快捷投保方式投保,可用“发现”—在线帮助的车险询报价功能,进行车辆 4 保险报价。选择投保地区,输入车牌号码后个性定制投保套餐,如有特殊需求,可做备注,并上传投保人身份证、行驶证等投保必须资料,完成后续的报价。
2、保费支付:若对保费金额确认无误,继续补充投保人信息,送单信息,并在线支付保费(支持银行卡在线支付,支付宝支付,微信支付,信用卡支付),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相应的保单号码,完成投保手续。
未支付、暂存的订单可到“我的订单”中查询,若需要重新修改投保信息,修改后保存,并重新支付即可完成投保手续。
3、保单配送:完成投保手续后,乙方工作人员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打印保单以及保单配送工作。甲方成员可以在该网上进行保单信息查询,保单配送进度查询,自助查询违章。
对于部分不习惯使用手机投保的甲方成员,乙方安排专人负责人对接。甲方成员只需要电话联系投保专员,并提供认可的有效证件行驶证、身份证(不限电邮、微信、QQ 等形式),保险投保专员负责报价,并通知投保人支付保费,安排私人保险管家第一时间送单上门。
乙方投保专员联系人信息如下:
xx 电话:000-00000000,13929545181 邮箱:xxxxxxx000@xxxxxx.xxx.xx
第六条 批改保单
根据投保人、被保险人的要求,乙方投保专员可以提供快速的保单批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更改车辆牌照号码,更改车辆发动机号码,更改车辆车架号码,更改车辆型号,以及车辆过户,变更被保险人,行驶证车主信息。批改保单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
另外,为了方便甲方成员批改车牌号码,我司还提供电话批改,网上自助批改,以及微信批改服务。
第七条 补打保单服务
x交强险保单,交强险标志发生遗失,甲方成员提出书面需求,乙方投保专
员可提供重新打印保单服务。
第八条 承保理赔档案管理
乙方承保小组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所有与甲方成员相关的承保、理赔档案管理工作,制定电子文档,并定期向甲方通报承保理赔情况,并在保险到期前两个月,通知甲方成员做好车辆保险续保工作。
对于重大案件,及时通报甲方,并告知案件的理赔进度。同时,定期汇报案件进展。对于已经结案案件,乙方定期向甲方发送案件清单,让甲方了解下属会员的承保理赔情况。
第九条 建立回访制度
车辆承保后,乙方建立定期回访联系制度,指定专门的服务人员规定时间内进行电话回访,了解甲方成员的诉求,听取投保人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并提升保险投保、理赔的服务质量。
第二部分 理赔服务
乙方十分重视xxxxxxxxxxxxxxx,x方将本着“专业、稳定、热诚、差异”的工作原则,为甲方成员提供“快速、周到、准确、方便”的车辆保险理赔服务。
第一条 理赔流程 1、出险报案
姓名 | 职位 | 主要工作 | 联系电话 | ||
xxx | 广东分公司财产险部车险理赔经 | 020-89562537 | |||
现场服务小组 | 理 | 现场查勘理赔沟通日常联系 | |||
x华威 | 广东分公司车意理赔部理赔部理 赔经理 | 020-89562521 | |||
x | x | xx分公司重点客户部总经理 | 020-38782028 | ||
服务落实 | |||||
xxx | 广东分公司重点客户部经理 | 020-38782153 | |||
日常传真:020-38782149 |
平安产险提供明确的 7×24 畅通的联系方式,方案服务对象:包括协会的律师会员、实习律师、律师事务所行政辅助人员以及省、市律协机关工作人员。为能给本项目保险双方提供畅通高效的沟通渠道,保证优质的服务,平安产险广东分公司在成立服务小组,除了拨打我司 24 小时服务热线 95511 咨询及报案,还可通过拨打以下人员电话进行咨询。
甲方成员也可以下载平安好车主 APP,进行在线自助报案,在线提交理赔资料,完成理赔手续。
2、现场查勘时效
(1)市区内 20 分钟内到达,郊区、县区 40 分钟内到达,其他偏远区域 1小时内到达;
(2)对于无法按照约定时间到达事故现场的案件,将给予充分事故处理指
引,并主动约定时间、地点定损。
3、定损时效
(1)损失金额在 10,000 元以内无需拆检定损事故,1 个工作日内确定损失金额;
(2)损失金额在 10,000-50,000 元,定损方案确定后,1-3 个工作日内确定损失金额;
(3)损失金额在 50,000 以上,定损方案确定后,在 3-5 个工作日内确定损失金额;
(4)对于特殊车型,定损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
(5)对于赔偿结果无法达成一致时,根据被保险人的要求,指定具有国内保险公估营业许可的双方认可的公估公司进行损失理算,并负担有关公估费用;
(6)如我司未按约定时间定损,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
4、赔款结案时效(提供资料完整情况下)
(1)赔款金额 10000 元(含)以下,1 个工作日;
(2)赔款金额 10000 元—100000 元(含),3 个工作日;
(3)赔款金额 100000 元以上,5 个工作日;
(4)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司将在接到被保险人赔偿请求后 3 个工作日发出《拒赔通知书》。
5、赔款支付时效
收款帐户户名为被保险人,赔案结案发起支付,赔款即时到账。
第二条 用户需求理赔服务 1、贴心服务
(1)全过程主动短信告知,及时了解理赔进度。
(2)上门收单:如被保险人需要,私人保险管家可上门收单。
2、异地出险:全国通赔。
3、非人伤案件:简到极致,快到极速
(1)自助查勘:轻微单方事故可通过微信自助查勘。
(2)3G 快速理赔技术,现场即时定损,即时赔付。
(3)零单证索赔,先赔款后修车。
4、人伤案件
(1)“一对一、全流程”专业服务。保险公司人伤服务经理主动联系客户,根据客户需要提供全程服务,包括:专业的人伤咨询服务,协助参与人伤案件伤者评残、事故调解和诉讼咨询等。
(2)垫付抢救费用: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车内人员或第三者人身伤害,需紧急抢救,乙方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垫付抢救费用。
(3)预付赔款:责任明确,估损金额 5 万元以上的重大事故,可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出具的诊断书及医疗费收据向乙方申请预付赔款,乙方将按估损金额的 50%在 3 个工作日内落实预付赔款事宜。
第三条 其他理赔服务
1、“电话直赔”极致理赔服务
平安产险响应“一键保险呵护无限”,在全球车险领域内首推“电话直赔”服务,只需拨 95511 并确认使用“电话直赔”,符合适用条件的客户可通过一个电话,根据提示操作即可快速完成理赔。
不同于传统理赔繁杂的操作步骤,“电话直赔”将车险理赔极致简化为三个步骤:电话报案、上传照片、接收赔款。客户首先拨打电话 95511 报案,并确认使用“电话直赔”服务;其次,按照平安推送的相关指引,通过短信连接、官方微信或“好车主”APP 等通道上传车损照片;照片确认符合要求后,客户可即刻收到全额赔款。
“电话直赔”服务条件:
(1)单方事故
(2)无人员伤亡且赔款在千元以下
2、免现场查勘服务:
为了方便被保险人,减少出险后查勘等待时间,对于以下情形,我司承诺免除现场查勘:
(1)对于发生单方保险事故、车辆能行驶的、且损失金额在 10000 元以下,我司将免除现场查勘,不限次数。
(2)双方或多方事故,无需报警的,均免勘现场,不限次数。
(3)对于经过公安机关勘察的保险事故,凭据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免除现场查勘;
(4)玻璃单独破碎险保险事故免现场查勘;
(5)自燃险保险事故凭公安消防部门事故证明索赔,我司将免除现场查勘;
(6)由于暴雨、暴风、冰雹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保险事故我司将免除现场查勘;
(7)对于特殊用途车辆或事先约定车辆免现场查勘,我司将以被保险人提供的现场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说明、修理费发票及其他证明材料作为赔付理算依据;
(8)对于经过交警处理并出具事故处理书的保险事故,我司将免除现场查勘;
(9)盗抢险案件免现场查勘,凭据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全车盗抢案件证明索赔;
(10)对于未造成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车辆能自行移动的事故,免除现场查勘。
3、免事故证明服务
对于下列情形,我司承诺免提交事故证明。
(1)对于未造成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且损失金额在 10000 元以下的单方事故,经我司核实无疑问的,可免现场查勘及事故证明索赔;
(2)总损失低于 10000 元的双方事故(含三者物损),经我司现场查勘确认,事故双方对责任无争议的,可免提供事故证明索赔。
(3)对于涉及第三者 2000 元(含)以下轻微人伤案件,经我司现场确认后,无须报交警,在我司查勘员见证下签署协议书,认可查勘意见,无须提供人伤票据,凭协议书赔付;对发生的医疗费用,则需要提供票据索赔。
(4)对于单辆车损失在 10000 元内的碰撞事故,可免复勘免旧件回收(玻璃案件以及我司定损员指定的配件除外);
(5)对于索赔材料或材料不完整,我司以书面方式一次性告知索赔人应补充提供的有关证明或材料。
4、特殊费用赔付服务
(1)对于交警强制扣车造成的拖车费用,我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按照国家物价部门公布标准予以赔偿。施救费可在当地物价部门公布的最高标准基础上上浮 30%为限。
(2)均在我司投保车损险的同一被保险人车辆发生互碰,视同属于保险责任,在双方车损险内报案赔付。
(3)被保险人单位在我司投保车辆,保险期限内合法使用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害需紧急抢救,应交警部门或甲方的要求,我司在交强险分项责任限额范围内垫支付抢救费用,并负责完成医院住院查勘、复勘,全程跟踪案件的处理过程,向客户提供各项人伤理赔咨询和调解服务。
5、无差价定损
被保险车辆在我司合作厂维修,实行无差价定损。如有特殊情况,我司理赔服务专员与修理厂协商确定定损金额。
6、第三者收条或收据索赔
对于损失金额在 2000 元(含)以下的物损案件,经我司查勘核实后,认可查勘意见,可提供第三者收条或收据索赔。
7、制动不合格不加扣免赔
对于被保险车辆在出险时制动不合格的,我司不加扣此项免赔。 8、双平事故总损失在 20000 元以内免事故证明
双方车辆碰撞无人伤无物损且两车均在我司投保交强险及商业车辆损失险,双方客户协商同意,经我司第一现场查勘,核实事故属保险责任且事故责任明确、肇事双方两证件齐全且书面同意按交强险互碰撞原则及商业险条款规定处理,总损失在 20000 元以内的可免事故证明。
9、先赔付,再修车服务
纯车损案件,2000 元以内现场即时赔付。进入平安快赔合作厂维修的,在客户确认事故车辆维修方案以及平安收齐有效理赔单证影像件以后,平安立即进行理算结案赔付,修车发票及理赔单证由平安快赔合作厂收集交至平安。
10、“万元以下,报案到赔款,当天到账”服务
赔付金额在万元以下、纯车损、单方事故的案件,且当日进平安快赔合作厂维修,平安承诺从报案到赔款 1 个工作日完成。
11、结案支付,即时到账服务
收款帐户户名为被保险人,赔案结案发起支付,赔款到账只需 60 秒。
12、上门代收索赔资料服务
出险后,针对定损金额在万元以下纯车损、剔除合作修理厂代办索赔案件,公司查勘员现场查勘告知贵协会应准备的理赔资料并赠送“理赔资料专用快递袋”,贵协会资料准备齐全后拨打信封上的“快递受理电话”, 由平安合作快递公司上门代收理赔资料,实现足不出户,赔款到家。
13、零单证单方事故:
(1)万元以下单方纯车损案件,客户现场提供同名银行账号和签名即可赔付
(2)维修发票等费用票据委托快赔合作厂代交或合作快递公司上门收取
(3)万元以下单方事故,行驶证过期商业险可正常赔付(多方事故、涉及人伤物损、三者逃逸事故除外)
14、零单证双方事故:
三者小额损失(2000 元xx),xxxx,xxxxx
(0)三者损失 2000 元(含)以内案件;
(2)事故保险责任明确;
(3)事故责任确定,无异议;
(4)当事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协助客户签订一次性赔偿协议;
(5)三者损失包括:三者车损、物损、人伤。
15、2000 元以下小额人伤现场快处快赔服务
(1)“快处快赔” 是指我司车物查勘员现场查勘时,在保险责任、事故责任确定,当事人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协助客户对轻微人伤进行现场一次性协议赔付的服务举措。
(2)快处快赔适用条件:
a.三个确定:确定事故真实性,确定保险责任,确定事故责任; b.两个自愿:伤者自愿,客户自愿;
c.三个有利于:有利于客户,有利于伤者,不损害公司利益; d.处理金额限制,单人伤金额不超过 2000 元/人
16、人伤案件贴心在线服务
(1)服务内容:对客户和三者提供 7×24 小时专家电话咨询服务;理赔指引服务:提供从报案起全流程理赔程序、理赔资料及理赔处理等指导;医疗建议服务:提供住院、伤残评定等阶段的咨询和建议;法律咨询服务:提供事故处理、诉讼相关法律法规咨询和建议;
(2)服务条件:所有的 95511 报案的车险人伤案件。备注:专家是指通过平安医疗理赔专业资格考试的医疗理赔专业人员。
17、住院暖心关怀服务
(1) 服务宣传手册以及慰问礼包:
在首次实地查勘时,向伤者发放服务宣传手册,介绍交通事故理赔相关知识,同时附实地查勘人员名片,便于伤者后续联系;赠送伤者慰问礼品(洗漱用品、水杯等)
(2) 费用预赔:
①实地查勘核实伤者伤情后,主动告知医疗费垫支付服务,简化垫支付单证,通过手持终端迅速完成垫支付;
标准:交强险有责医疗费限额 10000 元内。
②预赔伤者住院期间基本生活费用:
实地查勘时根据伤者伤情及基本情况,对确定要产生的损失,经客户与伤者协商,可小额进行预赔,解决伤者在住院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每案总计最高不超 10000 元(包括但不限于护理费、误工费、伙食补助等)
标准:a.误工费:核实伤者工作性质及工作单位后,可提前向伤者预赔部分误工费;
b.伙食补助:根据伤者伤情可提前赔付必要的伙食补助费。
③大额费用预赔:医药费,伤残赔偿金
a.对于伤者在住院期间产生的高额住院费用,确定事故责任后,可按事故责任比例进行商业险预赔;
b.与交警大队合作,建立车险人伤快速预赔付调处机制,由交警大队盖章的各种书写形式的事故责任初步认定说明,在该事故责任初步认定基础上计算预赔付额。
c.经客户授权,医疗费可预赔至伤者账户
d.伤者伤情符合“以伤定残”标准内的或经过“商议”通过的伤残案件,在核实伤者的户籍信息后可把残疾赔偿金直接先赔付给伤者
(3)医院驻点服务:在合作医院驻点平安查勘员
①我司能为伤者做什么:(快、多、高)
a.接受理赔咨询,适时宣导理赔流程及赔付政策,推行“床旁调解”,医院当场调解结案。
b.关怀多, 院内定期慰问复勘, 提供出院指引,后期病历资料单证收集等。
②我司能为客户做什么:
a.省时:协助客户慰问伤者、代办相关理赔单证。
b.省钱:协助客户垫付或预赔合理医疗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c.省心: 协助客户与伤者沟通调解、解答理赔疑问,避免伤者经常烦扰客户。
18、鉴定、调解省心服务理赔调解环节:
(1)调解时间:7*24 小时的电话咨询服务:7*8 小时的现场调解,解决双方工作日没时间处理的难题。
(2)理赔地点:理赔地点方便化,客户以及伤者可选择性多:职场,交警队,医院(床边调解),法院,或者伤者家。
(3)伤残等级赔付举措:免鉴定以及免费鉴定。
19、协助谈判服务
1、当保险车辆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非机动车辆)超 5 万的案件,我司将指定专人跟进并协助客户谈判。
2、单一伤者损失超 10 万的案件,我司根据客户需求可提供陪同调解服务,加快案件结案时效并减少被保险人经济损失。
20、通融赔付服务
对于部分明确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案件,平安公司在综合考虑该项目平稳运作基础上,可提供通融赔付服务。通融赔付金额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一致确认后执行。
第三部分 增值服务
为了满足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个性化的差异服务,我司将向贵协会会员提供以下的车辆保险增值服务,该服务内容涵盖承保理赔各个环节。
第一条 用户需求增值服务 1、免费紧急道路救援服务
对被保险车辆 12 座以下非营业客车,提供免费道路救援服务,包括在线故障排除指导、路边快修、派送燃料、电瓶搭电、更换轮胎、紧急拖车、困境救援等行驶保障服务。
2、现场快修服务
被保车辆因机械或电器故障不能继续安全行驶,对能在 30 分钟以内排除故障的,可安排汽车维修技师抵达现场,提 供现场机械维修。更换零配件所需要的费用由客户自行承担。
3、困境救援
被保车辆脱离正常的行驶道路陷入困境,包括:陷入路井、路沟;落入河流、水沟;侧翻、倒翻或其他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安排吊车或相应的专业救援设施前往现场,设法使车辆脱离困境。
4、紧急援油服务
被保车辆在行驶途中因燃油耗尽导致无法继续行驶(油表显示为零),保险公司可以派送燃油(散油通常不多于 10L);若当地有关部门禁止递送散油的,保险公司将就近免费将车辆拖至加油站,燃油费用及路桥费用需由客户自行承担。
5、更换轮胎
被保车辆爆胎时,可提供免费的轮胎更换服务,客户仅需提供合适的备胎即可。
6、在线故障排除指导服务
通过电话在线提供解决简单问题技术建议的流程,比如:组合仪表盘报警灯亮,方向盘锁死,档位锁死。假如这些技术建议可以使车辆正常行驶,将首选该流程。
7、电瓶通电服务
车辆因电瓶没电而无法启动时,提供免费充电服务。如充电可能影响车辆的电子仪器或车辆不适合充电时,则拖吊车辆至客户指定地点。
8、拖车牵引服务
保险车辆出现故障导致不能行驶且路边快修不能排除故障,将安排将车辆拖至 100 公里以内用户指定的或者保险公司授权的具备资质的修理厂进行修理,超出部分客户支付。当客户的车辆因事故导致不能行驶,将安排将车辆(标的及三者)免费拖至 50 公里以内的保险公司指定定损点或修理厂,超出部分由平安进行支付。(注:由交通管理部门或当地政府机构强制进行的拖车费用,需由客户自行支付。)
第二条 其他增值服务 1、酒后代驾服务
对承保车辆驾驶员提供免费酒后代驾服务。
2、事故代步车服务
被保险人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在我公司定损中心及合作修理厂修理时,根据被保险人需求,我公司可协商修理厂为被保险人提供免费代步车。
3、免费“车内环境”检测服务
为了充分体现我司“客户至上、服务至上”的服务理念,我司将为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新购置的车辆进行免费“车内环境检测服务”;免费检测范围以贵方统计上报的新购置车辆清单及购车发票为准。
4、24 小时×365 天上门定损服务
为了保证各被保险人车辆出险后第一时间得到最优质的服务,我公司承诺提供全年 365 天、全天 24 小时的上门定损服务。最大限度减小因车辆出险影响被保险人用车。
5、免费清洗服务
对于凡在与我司合作修理厂进行维修的保险车辆均提供免费的外部清洗服务。对于维修费用高于 5000 元的受损车辆,还将提供免费的车辆发动机和内饰清洗服务。(含事故维修及非事故维修)
6、免费提供接、送修理车辆服务
凡被保险人车辆在我公司定损中心及合作修理厂修理(含事故及非事故),我司免费提供“门对门”的接送修理车辆服务。
7、微信自助查勘服务
对于个人客户,在关注平安车险微信后,发生保险事故后,可通过微信拍摄照片提交,我司可通过远程定损,提高定损时效。
8、理赔相关费用赔偿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的处理费、车辆检验费、鉴定费、死者的验尸费、停放费、冷冻费等,我司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上述费用发票进行赔偿,赔偿标准按照物价和公安部门标准执行。
9、风险管理服务
我公司承诺根据项目实际开展情况,提供安全和风险管理的增值服务。
10、培训交流服务
在协议有效期内,我司将提供每年至少 2 次培训机会,组织本项目各被保险人开展车辆保险专业培训,培训项目包括:
a. 保单主要内容、索赔流程、索赔手续等相关保险知识;
b. 我司聘请相关专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规培训。
11、代办年审、新车入户
x被保险人有需求,我司的客户服务专员可为被保险人代办车辆年审、新车入户服务。
12、法律救援服务
对于因保险事故产生的第三者诉讼案件,在被保险人的要求下,我司将提供无偿的法律咨询服务,并代理被保险人处理因保险事故造成第三者损失所涉及到的诉讼案件,诉讼费用由我司承担。
13、垫付抢救费
被保险人单位在我司投保车辆,保险期限内合法使用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害需紧急抢救,应交警部门或甲方的要求,我司在交强险分项责任限额范围内代垫支付抢救费用,并负责完成医院住院查勘、复勘,全程跟踪案件的处理过程,向客户提供各项人伤理赔咨询和调解服务。
14、自然灾害事故免气象证明
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原因造成的保险车辆损失时,我司不要求被保险人提供气象证明。
15、建立紧急情况预案制度
当被保险单位所属车辆大面积遭受自然灾害(冰雹、暴雨等)事故时,我公司当即开始实施紧急预案制度。调动一切优势力量,协助本项目各被保险人防灾、减灾、报案理赔。
16、小额(无人伤)案件快速处理服务
损失金额在 5000 元以下的赔案,实施快速赔付:
①单方事故(含玻璃单独破碎);
②责任明确的事故,如明显的追尾事故、碰撞停放在停车场车辆的事故;
③同时在我司承保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两车之间发生的事故赔案;经我司定损人员确认事故后,本项目各被保险人只需提供按格式填写的《索赔报告单》及加盖公章的《赔款收据》,无须其他证明材料,我司将在收到上述两份资料后当即赔付结案,做到车辆未修复,赔款已到位。
17、超额费用赔付服务
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涉及人伤案件,抢救期间(72 小时内)自费药 100%赔付。超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合理的医疗费按 30%赔付。(所赔付的费用总和不超过客户实际发生的费用)
18、理赔跟踪服务
对于特殊车型需到承保地以外的专业维修单位维修,拖车费我司与承修单位友好协商,同时实行专业全程跟踪;
被保险车辆在非本品牌维修站维修,配件、工时可按品牌维修站价格(我司厂家指导价)核定, 但客户需提供品牌维修站的出库单等证明材料;
对于 8 年以上老旧车型,经我司核实损坏配件的性质后,可按市场同类配件标准核价(保单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19、简化理赔资料服务
对于损失金额在 2000 元以下的物损案件,经我司查勘属实后,认可查勘意见,可提供第三者收条或收据索赔;
经我司核实出险司机驾驶证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可以免提供驾驶员体检回执索赔;
对于损失程度接近报废的被保险车辆,可根据被保险人意愿给予一次性定损协议赔付,一次性定损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索赔时无需提供维修发票。(非服务站定损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