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河北工程大学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离校期间安全责任协议书
甲方:研究生导师
乙方(在校研究生): ,河北工程大学 学
院 专业 级硕士研究生,身份证号
码:
丙方: 河北工程大学 学院
为增强研究生的安全意识,规范研究生离校期间的行为,明确研究生应承担的安全责任,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现由甲、乙、丙三方签订研究生离校期间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本协议适用以下情形的在校研究生: 1、办理请假手续的;
2、经导师和学院同意外出实习、调研或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的;
3、经导师和学院同意联合培养的;
4、办理休学手续的。
(注:未办理以上相关手续擅自离校外出按旷课处理)。二、甲方、丙方同意乙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离校。
三、乙方离校期间,甲方、丙方不承担对乙方的管理义务。 四、乙方应当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离校期间不得作出有损
学校声誉或危害国家、社会和他人利益的行为。若发生违法违纪等事件,丙方将按校规校纪严肃处理。乙方本人应当对其行为及其产生的法律后果负完全责任。
五、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在离校期间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由于不可抗力、第三人过错、本人过失、本人的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以及其他突发性、偶发性侵害、意外因素等任何原因导致的乙方人身、财产遭受损害或产生其他不良后果的,由乙方自行承担或依法由有责任的第三人承担,甲方、丙方不负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研究生导师: xx(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学院主管领导: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