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C022C10172
温岭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高铁广告宣传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采购人(章):温岭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章):台州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备案单位: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2022 年 10 月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书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四章 单一来源采购需求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第六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第一章 谈判邀请书
项目概况:
温岭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高铁广告宣传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本项目为单一来源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C022C10172
项目名称:温岭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高铁广告宣传项目预算金额:100 万元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温岭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高 铁广告宣传项目 | 1项 | 100万元 | 重点高铁站内LED大屏及高铁列车全冠名;具体内容见服务要求。 |
最高限价:/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合同条款。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特定资格条件: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 至 投标截止时间
(二)获取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三)获取方式:
1.尚未注册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应先进行注册申请,注册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申请免费。
2.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菜单的“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采购文件。
3.采购公告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后再获取采购文件,没有通过注册登记而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4.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通过以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
(四)采购文件售价:0 元。
四、提交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 11 月 07 日 14 点 00 分
2.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
3. 谈判时间:2022 年 11 月 07 日 14 点 00 分
谈判时间后 30 分钟内,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
4. 谈判地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谈判。五、公告期限:自本邀请书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电子招投标相关事宜:
1. 供应商注册:供应商应为浙江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注册,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
2. 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xxx.xxxxxx.xx)”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
(2)供应商须申领 CA,并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绑定方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CA 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 驱动和申领流程”。
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致电 000-000-0000 进行咨询。
(二)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三)质疑和投诉: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 质疑函xx、投诉书xx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地址:xxxxxxxxxxxxxx 0000 xxxxx 0 x 0000 x
(x)公告发布媒体: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 xxx.xxxxxx.xxx.xx) 和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xxxxx.xxxx.)。
(五)其他事项:
银 行 | 贷款年利率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国农业银行 | 3.8%起 | xxx | 15267630808 |
中国交通银行 | 3.8%起 | xxx | 13819666299 |
中国建设银行 | 基准利率 | x x | 13958680866 |
中国工商银行 | 3.8%起 | 王晨晓 | 18858658025 |
中国银行 | 3.85%起 | x x | 13806588208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3.85%起 | xxx | 13173718881 |
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政采云平台已推广应用“政采贷”服务,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使用以下银行的政采贷服务。
政采保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公司 | 合同(质量)履约按履约保证金年费率 1%(1.5%),每单保函最低保险费为 500 元(300 元) | xxx | 13605861319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公司 | xxx | 13906560678 |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公司 | xxx | 13967691616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台州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xx(18968586935)联系人:x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18968586935
地址:xxxxxxxxxxxxxx 0000 xxxxx 0 x 0000 x
2. 采购人:温岭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地址:台州市温岭市太平街道星光路 28 号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岭市财政局
联系人: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监督投诉电话:0000-00000000
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 29 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温岭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高铁广告宣传项目项目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
2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采购 |
3 | 谈判响应文件形式 | 1.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和“备份谈判响应文件”,在谈判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2. “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谈判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谈判响应文件。 3. “备份谈判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用于供应商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 制的备份谈判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谈判响应文件。 |
4 | 谈判响应文件份数 | 1.一份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jmbs),一份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 2.每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三部分内容。 3.如成交,成交人需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纸质谈判响应文件至少一份,采用胶装, 不建议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
5 | 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 | 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谈判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开始后 30 分钟内,解密谈判响应文件。 a.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后,可自行打印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回执。 |
6 | 备份谈判响应文件 | 备份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通过快递形式寄达采购代理机构处,以便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邮寄地址:xxxxxxxxxxxxxx 0000 xxxxx 0 x 0000 x, 接收人:陈女士 , 电话: 00000000000)。 a.备份谈判响应文件递交要求:供应商须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以光盘或 U 盘形式放在密封袋中,密封后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未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的“备份谈判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b.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谈判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的,投标无效。 |
7 | 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 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a.开标后,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限定时间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 b.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的,以“备份谈判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谈判响应文件撤回。 c.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谈 判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8 | 谈判响应文件、流程文件签章 | 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有电子签章; 开标后,相关信息记录确认、澄清说明、回复等内容,电子签章、或者签章后上传相关文件,均认可; 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 |
9 | 谈判程序 | 1.谈判开始后,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始解密】,供应商应在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都已完成解密,则系统自动结束解密;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默认自动放弃; 2.解密不成功时,如投标供应商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异常处理】端口对备份谈判响应文件上传、解密; 3.结束解密后,供应商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采购文件格式附件)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邮箱地址: 000000000@xx.xxx , 联系人:陈女士 , 电话:00000000000 ); 4.采购组织机构点击【开启标书信息】,开启标书成功后进入开标流程。 5.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 |
10 | 评审程序 | 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代表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符合性评审: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商务技术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充分审核、讨论及评议。 商务技术结果公布;代理机构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名单。 开启报价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成功开启报价响应文件后,方可查看供应商报价情况。 代理机构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供应商自行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 报价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结果公布:供应商可通过在线平台查看评审结果。 注:除邮件交互外,如政采云平台提供信息发布、澄清说明、数据交换等操作方式 的,或者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 |
11 | 询标澄清 | 在评审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谈判响应文件有疑问,由评审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起询标澄清函,供应商应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回复相关内容并经签章后提交。逾期答复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对其不利的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判。 |
12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 |
13 | 投标报价 | 1. 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
14 | 踏勘现场 | □ 组织(详细内容) ☑ 不组织 |
15 | 样品 | □ 提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成交人提供的样品将由采购人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 不提供 |
16 | 演示 | □ 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不要求 |
17 | 评标办法 | □ 综合评分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18 | 是否进口 | □ 允许进口 □ 不允许进口 ☑ 不适用(服务类项目) |
19 | 节能产品 | □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不适用(服务类项目) |
20 | 环境标志产品 | □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不适用(服务类项目) |
21 | 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 x项目不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22 | 合同签订 | 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
23 | 供应商注册事项 |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 28 号),供应商成交后必须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的正式供应商,否则可以不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如未能按时签订合同,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
24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25 | 代理服务费 | 1.招标代理费:参考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中的费率表计算的基准价格 8 折计收,不足 8000 元按 8000 元收取; 2.收取方式:由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成交公告发布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处。 台州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税号:91331081MA2APG9A93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台州温岭支行账号:3301 0080 2010 0003 9401 |
26 | 现场组织实施 |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文件浙财采监〔2015〕13 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实施。 |
27 | 解释权 | x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
28 | 其他说明 |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 号文件,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投标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 |
29 | 注意事项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如果发现本招标文件中存在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在采购文件的质疑有效期内及时书面提出。 采购结果公告期间,供应商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 |
一、总 则
x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
2.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3. 供应商: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4.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5.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
6. “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
7.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
(四)特别说明
1. 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真实有效。
2. 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除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谈判响应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需在谈判响应文件中说明本次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是否与官网上公开的技术参数一致,如不一致,明确哪些参数不一致,不一致的原因以及使用何种技术可以达到投标产品参数。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招标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成交供应商所投产品、谈判响应文件技术参数与招标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
3. 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5.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
二、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二)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谈判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3.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采购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一)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三、谈判响应文件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
1. 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封面 | 格式附后 |
2 | 目录 | 格式、内容自拟 |
3 | 投标声明书 | 格式附后 |
4 | 授权委托书(附上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 如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则需提供该项,格式附后 |
5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 格式、内容自拟 |
6 |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格式、内容自拟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项目性质提供,该项内容不得写“无”) | 格式、内容自拟 |
8 | 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属于中小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属于监狱企业) | 声明函格式附后;若属于监狱企业的,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4】68 号)的规定,格 式自拟。 |
9 |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 格式、内容自拟(可选择性提供) |
2. 商务技术文件的组成: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封面 | 格式附后 |
2 | 目录 | 格式、内容自拟 |
3 |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格式附后 |
4 |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 格式附后 |
5 | 技术、商务偏离表 | 格式附后 |
6 | 项目实施方案详细情况 | 自行提供相应内容 |
7 |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 格式、内容自拟(可选择性提供) |
3. 报价文件的组成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封面 | 格式附后 |
2 | 目录 | 内容自拟 |
3 | 谈判响应函 | 格式附后 |
4 | 报价一览表(第一次报价) | 格式附后 |
5 |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 内容自拟(可选择性提供) |
(二)谈判响应文件的制作、封装及递交要求
1. 谈判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谈判响应文件组成内容及项目需求制作谈判响应文件。
(2)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谈判响应文件内容中有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地方,必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
(3)谈判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谈判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4)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5)若供应商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谈判响应文件的式样
(1) 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制作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制作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2) 谈判响应文件是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和“备份谈判响应文件”,在谈判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谈判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谈判响应文件。
2)“备份谈判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用于供应商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谈判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谈判响应文件。
3)一份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jmbs),一份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
4)每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三部分内容。
(3) 谈判响应文件中投标声明书、授权委托函的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采购文件格式要求。
(4)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编制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
如对采购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未能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会提示供应商未对此项招标要求提供相应内容。由此产生的评分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谈判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谈判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分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
3.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要求
(1)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谈判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到达开标时间后,解密谈判响应文件。
a. 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b. 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后,可自行打印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通过快递形式寄达采购代理机构处,以便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
a. 备份谈判响应文件递交要求:供应商须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以光盘或 U 盘形式放在密封袋中,密封后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未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的“备份谈判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b. 供应商仅提交备份谈判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4. 谈判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 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交易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交易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谈判响应文件撤回,投标无效。
(2)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作任何修改。
(3) 从投标截止期至供应商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
(三)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 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谈判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 成交人的谈判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
四、谈判
(一)谈判事项
1. 采购人将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若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更改了开标时间和地点的,以后者为准。
2. 评审期间,供应商代表应在线操作,并关注政采云有关信息公布、澄清等情况。供应商代表不参加谈判程序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提出异议。
3. 谈判程序
3.1 谈判第一阶段
(1)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谈判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 “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 “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2)谈判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各供应商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3)开启谈判响应文件,进入资格审查;
(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
(5)第一阶段开标结束。
备注:开标程序的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
3.2 谈判第二阶段
(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程序第二阶段会议。首先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供应商的名单。
(2)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供应商的《报价响应文件》,公布报价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表,供应商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报价响应文件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3)评审结束后,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4. 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或者政采云系统提供数据
电文交互功能的,按其规定执行。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
(二)评标程序
1. 谈判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资格性审查。
谈判开始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
查。
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
料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2)符合性审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评标委员会决定谈判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谈判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如果谈判响应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判定无效,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 澄清有关问题。在评标期间,对谈判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或有效电子数据电文)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谈判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提交。
授权代表对xx、说明或者补正内容未签字确认的,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对其不利的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判。
如政采云平台提供信息发布、澄清说明、数据交换等操作方式的,或者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
3. 修正原则
谈判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 谈判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谈判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谈判响应方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谈判响应方不确认的,其谈判响应无效。
对于谈判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谈判响应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谈判响应方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谈判响应方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谈判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 比较与评价。
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5. 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推荐中标(成交)候选
人。
6. 编写评标报告。
7. 评价
采购代理机构对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进行评价。
(三)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 未按时上传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
2. 未按时解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且未提供备份谈判响应文件或未按时解密电子谈判
响应文件的且提供的备份谈判响应文件无法打开的;
3. 在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
4. 报价文件中报价的货物跟商务技术文件中的投标货物出现重大偏差的;
5. 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不齐全的;
6. 谈判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 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 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或者谈判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或者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质量标准,或者与采购文件中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10. 谈判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11. 谈判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交资料或签署、盖章的;
12.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采购文件中打“▲”内
容及被拒绝的条款)。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招标作为废标处理
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1 家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 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
(五)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并重新组织招标;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采取其他方式组织采购。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 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
2. 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 评标办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
x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进行现场监督,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定标
1. 确定成交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单位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确定成交人。其中推荐成交候选人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
2. 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成交结果。
3. 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七、合同签订及公告
(一)签订合同
1.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人谈判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谈判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 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拖延、拒签合同的,按《政府采购法》及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4.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5. 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成交结果的质疑期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二)合同公告及备案
1.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
2.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成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1. 总则
1.1 本项目为单一来源采购,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谈判、报价后协商而定,最终报价须经采购人及谈判小组同意方可成交。
1.2 成交候选人若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本次采购失败,采购人应当重新依法组织采购。
成交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成交权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放弃成交权的成交候选人承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将其放弃成交权的情况记入其信用档案。所有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权或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应当重新依法组织采购。
1.3 评审过程中若有计算中均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 2 位。
2. 谈判程序
2.1 本项目先评审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再评报价文件。
一、项目概况
第四章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预算总价 (万元) |
1 | 温岭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高铁广告宣传项目 | 重点高铁站内LED大屏及高铁列车全冠名。 | 1 | 项 | 100 |
1. 为进一步提升温岭文旅品牌知名度及影响力,加大品牌宣传力度,温岭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決定通过高铁列车媒体及高铁站LED大屏包括(旅客信息大屏)媒体以及公关传播、事件营销等营销手段。以高铁站为点,以列车为线,站车结合形式,通过“站车”结合的形式在长三角区域沿海线最大程度的增强品牌传播和推广。
2.采购内容:
(1)高铁站LED大屏包括(旅客信息大屏)(15块/15s / 日均大于100次)(30天):
①:杭州东站东广场(2块)
②:温州南站候车厅/出站口(2块)
③:宁波站南北进站口(2块)
④:金华站候车厅(2块)
⑤:建德站候车厅(1块)
⑥:桐庐站候车厅(2块)
⑦:富阳站候车厅(2块)
⑧:千岛湖站候车厅(2块)
(2)列车全冠名1组/10个月:8种媒体(包含外车身-头枕巾-行李架-桌贴-海报-语音报站-跑马屏信息屏-玻璃门贴)(含列车首发活动)
三、进度安排
1.服务期:服务期 10 个月
四、上交成果
1.媒体发布后供应商提供上刊报告于采购人;
2.媒体验收:媒体发布结束后提供下刊报告于采购人验收。
五、质量控制
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最终成果须通过主管部门审核验收。
六、服务要求:
供应商主要提供以下服务事项:
1. 中标人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委托单位的合法权
益。
2. 中标人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需要的项目小组,按照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规划
设计工作,并按约定向委托单位汇报工作进展。
3.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投入本项目服务的人员基本配备。
4.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制作冠名及投放广告、编制投放方案、设计广告内容等,所有内容需采购单位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如遇到换/下刊情况需及时通知采购单位,同时换刊车辆必须是同动车所同车型的车。
5.广告所用到的材料、工艺、制作的成品质量必须符合文印行业标准,文印产品符合采购单位要求,油墨均匀一致、文字清楚、画面清楚、图案色彩鲜艳。
6.投标人应保证本项目服务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质量和性能的要求。投标人应对由于本项目的技术、工艺或材料缺陷以及其他由于投标人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七、费用支付:
1.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 40%。
2.画面上刊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 40%。
3.本合同服务期满,广告投放到期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 20%。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
(本合同仅作示范文本,具体以双方签定的正式合同为准,合同内容不得违背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客户名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发布单位名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使用乙方列车媒体发布广告事宜,订立
x合同。
第一条 定义
x合同项下:
本合同项下:
1.1“高铁列车广告媒体”指设置于高铁列车车厢内外,按各路局或各车型媒体设置安排,以不同的媒体形态,展出商业广告或政府公益广告的平面、语音、流动字幕等媒体形式。“高铁站 LED 屏”指设置于高铁站内,按照一定频率自动更换画面,搭载铁路旅客运输服务信息、商业广告及政府公益广告等信息的数字类媒体。
1.2 “广告上刊日”指甲乙双方约定的广告首次发布的日期。
1.3 “广告客户”指广告主或广告代理商。“广告主”指按照本合同委托乙方发布广告的公司、企业。“广告代理商”指接受广告主的委托,委托乙方发布广告主广告的公司、企业。
1.4 “验收确认单”指乙方为甲方发布广告后,向甲方提供的,供甲方核对、验收、确认广告发布情况的书面材料。
1.5 “双方”指甲方和乙方,“一方”指甲方或乙方中的任何一方。
1.6 “一切损失”指一切直接损失和本合同签订时可预见的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或仲裁费及差旅费等合理费用
第二条 广告发布事项
2.1 广告发布时间:10 个月;甲方委托乙方于 2022 年 月 日至 2023 年 月 日
期间连续不间断发布铁路列车广告(具体以每组车的实际上刊日期为准起算)。
2.2 合同内容:(具体以各车型媒体设置实际情况为准)
(1)高铁站 LED 大屏包括(旅客信息大屏)(15 块/15s / 日均大于 100 次)(30 天):
①:杭州东站东广场(2 块)
②:温州南站候车厅/出站口(2 块)
③:宁波站南北进站口(2 块)
④:金华站候车厅(2 块)
⑤:建德站候车厅(1 块)
⑥:桐庐站候车厅(2 块)
⑦:富阳站候车厅(2 块)
⑧:千岛湖站候车厅(2 块)
(2)列车全冠名 1 组/10 个月:8 种媒体(包含外车身-头枕巾-行李架-桌贴-海报-语音报站-跑马屏信息屏-玻璃门贴)(含列车首发活动)
第三条 广告费用支付
3.1 广告费用总计人民币 元(即人民币 元整)。
3.2 广告费用包括完成本次各项服务中的所有连带内容、关联内容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住宿费、交通费、保险、管理、税金、验收、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报价中,合同总价不做调整。
3.3甲方按下述之付款时间向乙方分期支付广告发布费用:
(1)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 40%。 |
(2)画面上刊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 40%。 |
(3)本合同服务期满,广告投放到期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 20%。 |
3.4 乙方指定的账户为: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4.1 按甲方制定的高铁列车冠名广告投放需求和时间要求,组织实施广告投放。
4.2 广告样稿及广告内容均由乙方按甲方要求负责设计、制作广告,要求设计亮点突出、视觉冲击力强,版权归甲方所有。因广告样稿或广告内容引发侵犯第三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侵权责任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广告样稿及广告内容须经铁路部门终局审查,
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铁路部门要求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合修改。
4.3 文案设计整体效果要协调,细节考虑要周到,且具有美感。
4.4 广告画面的确认:广告发布前需经过甲方审核确认;甲方应在合同约定广告发布起始日前至少 10 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其单位工商信息的相关文件。乙方收到甲方广告画面及广告内容邮箱回复后,且经铁路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则严格按照甲方审核同意的画面进行样品制作,样品经甲方签字确认或邮件确认后,乙方开始大批量制作。如甲方超过 7 个工作日,仍未对样品进行确认的,则直接以实际上刊发布的为准。
4.5 甲方发布广告涉及特殊行业的,须提供广告法规定、铁路部门要求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可靠,由于上述材料提供的不真实或有瑕疵导致发生责任的,由甲方相应承担。
4.6 在广告画面和所提交的相关资质证明通过铁路相关部门审批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陆续完成广告上刊发布。
4.7 乙方负责广告发布期间广告媒体的日常清洁和维护工作。
4.8 LED 媒体:本合同期内,因以下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播放甲方广告时(本处所述 “无法正常播放”是指一个自然日内的播放次数为零,且此情况不属于本合同所指“漏播”情形),双方按如下约定执行:
4.9 因 LED 显示屏、电力设施发生故障、维修维护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播放,乙方应按未正常播放的时间为甲方顺延受影响媒体发布期限。
4.10 因政府原因、行政命令或铁路部门等非乙方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播放时,乙方应按未正常播放的时间为甲方顺延受影响媒体发布期限。
第五条 广告验收
5.1 图片验收:乙方将广告制作并在列车上安装发布后,由乙方拍摄现场代表性广告发布照片,并将列车媒体上刊报告(含列车车厢外车体照片、车厢内广告照片)、上刊报告回执单以电子邮件(邮箱详见合同约定)或快递方式送达给甲方,甲方需查阅上刊报告后对上刊报告回执单上予以确认回传。如甲方在收到上刊报告后 10 个工作日内未予确认回传回执单且未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的,则为验收合格。
5.2 现场验收:
1)乙方将广告制作并在列车上安装发布后通知甲方前往验收,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如广告发布列车较多可以延长 2 个工作日)内应对所涉全部广告发布列车或部分广告发布列车(甲方自行决定)进行上车验收,甲乙双方各自负担自己因验收所发生的费用。
验收完毕后由甲方验收人员在列车广告发布确认单上签字(如验收时确有异议的,则须在现场验收单上写明相关意见,否则视为验收通过)。甲方验收完毕后发现广告发布瑕疵的,应于现场验收后 7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以邮件方式提出异议;甲方验收完毕后要求继续验收剩
余广告发布列车的,应于现场验收后 7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以邮件方式提出。若甲方未在前述约定时间内提出异议或要求的,则为现场验收合格,以乙方提供的列车媒体报告为准。
2)甲方应在现场验收前至少 7 个工作日以邮件方式向乙方通知验收人员的名单或提供指定验收人员的工作名片,以便于乙方提前完成现场验收人员的铁路局进站备案工作。
3)乙方将广告制作并在列车上安装发布后,由乙方拍摄现场代表性广告发布照片,并将列车媒体上刊报告(含列车车厢外车体照片、车厢内广告照片)以电子邮件(邮箱详见合同约定)方式送达给甲方。
5.3 甲方有权从①“图片验收”、②“现场验收”中自行指定其中一种方式,即 ① 方式作为合同项下广告发布验收方式。如甲方在验收前要求变更验收方式的,则须提前 3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乙方。
第六条 广告后期维护
6.1 在合同执行期内乙方保证广告无缺失、无损毁及画面整洁,如遇缺失、破损及时修复,如乙方未能在 5 个工作日内及时修复,乙方将双倍补偿相应受影响媒体的广告发布时间;但因发布广告列车为公众交通工具属性,故受此客观情况影响每组列车广告媒体缺失率、破损率在 5%(含)以内为正常现象,不属于乙方违约。
6.2 监测报告为广告发布监测的表现形式,其提交方式为电子邮件发送监测报告(电子版),甲方反馈意见提交方式亦同。甲方广告在刊发布每满三个月,则乙方向甲方提供一次列车媒体监测报告。
1)甲方的电子邮箱地址为: ;
2)乙方的电子邮箱地址为: 。
3)甲乙双方保证上述电子邮箱地址的真实性、可用性。上述邮箱为本合同文件发送的指定邮箱。
4)乙方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向甲方提交列车媒体报告(电子版)的,甲方应于乙方发送成功之时起 72 小时内做出回复,逾期不予回复且未提出反馈意见的,则为甲方对广告发布无异议。
6.3 根据铁路部门相关规定,各媒体形式在刊广告画面与拟更换的新广告画面均须满足三个月且经铁路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申请更换(但外车身彩贴在合同项下广告发布期内不允许申请更换画面),更换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更换收费标准为: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画
面制作、审批、上刊安装费 12 万/组/次(单项媒体换刊费枕巾 1.5 万、桌板 1 万、行李架
贴 2 万、语音冠名 0.5 万、海报 0.5 万、外车身贴 8 万),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画面更换
费用并办理铁路审批后 3 个工作日内开展相应的更换工作。若铁路部门通知日常维护更换画面,更换画面费用由乙方承担。
6.4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广告发布须以乙方媒体余位情况为基础,并以实际上刊的列车车型及列车运行的情况为准。
6.5 本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发送工作函件以电子邮件发送电子版形式为主,以邮寄纸质版为辅。乙方为甲方出具的关于广告发布事宜的函件,甲方需于收到后 7 日内予以意见反馈并回传。如甲方收到后 7 日内未回传但又未提出意见反馈的,即为同意该函件所述内容。
6.6 广告发布到期后乙方制作下刊报告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甲方,甲方应在乙方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 7 个工作日内对下刊报告回执单予以确认并回传,如甲方未回传且未提出异议的,则为甲方认可广告正常发布届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因乙方原因造成广告画面错发或漏发的,乙方以列车:“错发一天补发一天、漏发一天补发一天”(仅限于发生错漏的该组列车相关媒体)、LED:“错发一次补发一次、漏发一次补发二次”(仅限于发生错漏播的媒体)的方式补偿发布。补发尽可能在本合同正常终止期前完成,如无法在合同期内完成,则双方商议确定补发的日期。
7.2 在广告发布期间,如因铁路部门列车调度产生车底编组变动,导致播音、LED 跑马屏媒体广告不能正常发布的,属不可抗力情形,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积极与铁路协调,及时帮助甲方恢复广告发布,并相应顺延无法正常发布广告的时间。
7.3 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流行疾病、重大自然灾害、安全事故、临时行政指令、国家铁路总局系统内重点任务调度征用、铁路主管部门对列车媒体树标塑形、列车检修、停运等)、或遇乙方其他客户品牌列车、冠名列车广告发布造成甲方广告不能正常按约发布或广告发布中断的;乙方可将本合同广告移至其它列车上继续发布。若甲方不同意移至其他车辆或者乙方已无其他车辆媒体资源可供延续的,则甲方可直接按照实际发布时间计算广告费用支付乙方,且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本条所述情形不影响合同中甲乙双方其他义务的实际履行,仍以双方达成约定为准。
7.4 甲方如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迟延履行金。逾期时间超过 20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拆除甲方的广告物,另行发布其他广告,且甲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不免除解除合同前产生的迟延履行金)。乙方终止合同的通知到达甲方时即生效。
7.5 超过约定发布期 10 个工作日甲方仍然不能确定全部的发布画面或不能提供完备的审批材料的,乙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就已发布的广告费用甲方需据实结算,且甲方应向乙方承担未履行部分广告费总额的 20%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媒体空档损失的,甲方仍应补足乙方的全部损失。
7.6 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赠播广告(如有),不适用本条第 1 款的约定。
7.7 高铁列车具有公众交通工具属性,故受此等客观情况影响会出现少量媒体画面缺失或损坏的现象,不属于乙方违约,但乙方有义务及时为甲方恢复广告发布。
第八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败诉方还应承担胜诉方为维护自身权益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聘请诉讼代理律师费等。
第九条 其他
9.1 书面通知可以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发送,并视为通知已送达对方并生效。以下通知方式,如有任何变动,应在 5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如一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通知,不影响对方按原方式发出通知的效力,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
甲方:联系人: 电子邮箱:邮寄地址:
乙方:联系人: 电子邮箱:
邮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 18 号 5 栋 13 层
9.2 合同期内,如遇铁路部门媒体设置规划或者媒体项目重新招标等不可预见的情形,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完成广告发布的,不属于乙方违约。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替换其他同等价值媒体继续发布,如协商解除合同的,广告发布费用据实结算。
9.3 因本合同的订立及履行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将纠纷提交原告方实际经营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9.4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9.5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9.6 本合同壹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代理机构一份,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章) 乙方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第六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附件 1: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地 址:
时 间: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1、投标声明书(附件 2)
2、授权委托书(附件 3)(附上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中小企业声明函等
7、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质证书以及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附件 2:
投标声明书
台州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
(编号为 )的投标,为此,我公司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 我公司声明截止投标时间近三年以来:在政府采购领域中的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履约期间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 我公司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审查了招标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
3. 我公司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4. 我公司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公司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投标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5. 我公司严格履行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6. 我公司承诺(若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如在本项目成交,我公司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采购文件约定支付代理服务费。
7.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 3:
授权委托书
(填写采购人单位名称):
我单位全权委托 (身份证号: )作为我单位合法代理人,参加
(填写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活动,并办理上述项目所涉的投标文件签署、合同签订及项目实施等与之相关的投标全程各事项,该代理人的上述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代理人无权转换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姓名(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附:1. 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附件 4
中小企业声明函
x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单位名称)的(本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温岭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高铁广告宣传项目,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租 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 承接) 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期:
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 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日 期:
附件 6: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商务技术文件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地 址:
时 间:
商务技术文件目录
(供应商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自行编制)
附件 7: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企 业名 称 | 法人代表 | |||||||
地 址 | 企业性质 | |||||||
股 东姓 名 | 股权结构( %) | 股东关系 | ||||||
联系人姓名 | 固定电话 | 传真 | ||||||
手 机 | ||||||||
1. 企业概况 | 职工人数 | 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人数 | 国家授予技术职称人数 | |||||
占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自有 □ 租賃 | 生产经营场所及场所的设施与设备 | |||||
注册资金 | 注册发证机 关 | 公司成立时间 | ||||||
核准经营范围 | ||||||||
发展历程及主要荣誉: | ||||||||
2.企业有关资质获证情况 | 产品生产许可证情况 ( 对 需 获 得 生 产许 可 证 的 产品要填写此栏) | 产品名称 | 发证机关 | 编 号 | 发证时间 | 期 限 | ||
企 业 通 过 质 量 体 系 、 环 保 体系、计量等认证情况 | ||||||||
企业获得专利情况 |
要求:姓名栏必须将所有股东都统计在内,若非股份公司此行(第三行)无需填写;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职责 | 专业技术 资格 | 证书编号 | 参加本单位工作 时间 | 劳动合同编号 |
1 | |||||||
2 | |||||||
3 | |||||||
4 | |||||||
5 |
要求:
1. 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2. 附人员证书;
3. 出具上述人员在本单位服务的外部证明,如:投标截止日之前个×月以内的代缴个税税单、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技术、商务偏离表
为了采购人评议的需要,投标人若有偏离的应将偏离条款逐条提出或根据以下要求的格式提出偏差。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
如投标人无偏离的可不填写本偏离表或在本页上写“无”,视为完全响应本次招标文件。
序号 | 内容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离情况 | 说明 |
1 | |||||
2 | |||||
… | |||||
… | |||||
… | |||||
… | |||||
… | |||||
… |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0: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文件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地 址:
时 间:
报价文件目录
1、谈判响应函;
2、报价一览表;
下列内容如有可提供:
3、针对报价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
附件 11:
谈判响应函
致:(采购人)
(供应商名称)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编号: )招标的有关活动,并进行投标。为此:
1、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谈判响应文件。
2、我方的投标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完全同意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相关标准,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4、若成交,本谈判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谈判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 90 天。
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项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7、我方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来往通讯请寄: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2:
报价一览表
( 第一次报价)
序号 | 采购内容 | 总价(元) |
1 | 温岭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高铁广告宣传项目 | |
总价:人民币 | 元整 |
1.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须包括完成本次各项服务中的所有连带内容、关联内容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住宿费、交通费、保险、管理、税金、验收、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报价中,合同总价不做调整。
2. 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全权代表签字,否则其协商响应作无效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