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内容:一体医疗与茅山医院成立 “茅山医院肿瘤放疗中心”,协议签署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5 日;茅山医院提供机房场地以及开展临床诊疗所需的支持系统,保证放疗中心正常运转;一体医疗前期投放肿瘤病人放疗所需的医科达医用直线加速器一套、16 排螺旋 CT 机一台,及开展诊疗业务所需的质控、技术支持、市场运作。肿瘤放疗中心作为一个科室,在医院框架内,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医院统一收费的经营体制。
证券简称: 中珠医疗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8-001 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肿瘤放疗中心合作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常州江南茅山医院有限公司签署肿 瘤放疗中心合作协议。截至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已签“肿瘤放疗中心”合作项目 12 家。
● 风险提示:协议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面临国家政策风险、医保报销政策风险以及业务发展的不确定性,放疗中心收入不及预期的风险。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医疗”)与常州江南茅山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茅山医院”)签署
《肿瘤放疗中心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或“协议”)。截至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已签“肿瘤放疗中心”合作项目 12 家。
相关合作协议事项具体内容如下:一、审议程序情况
上述合作协议为所属企业日常经营合同,已履行相关审核程序,未达到重大合同标准,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肿瘤放疗中心相关协议主要条款
1、标的名称:常州江南茅山医院有限公司肿瘤放疗中心
2、协议对方情况
协议对方名称:常州江南茅山医院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住所:常州市金坛区茅山旅游度假区林场路 1 号;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1000 万元整;成立日期: 2016 年 12 月 13 日;经营范围:老年医学科、内科、外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麻醉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整形美容科、激光科、中医科、药剂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常州江南茅山医院经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类别为综合医院(营利性医疗机构)。近三年未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与中珠医疗及其全资子公司一体医疗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3、协议主要条款
(1)协议内容:一体医疗与茅山医院成立 “茅山医院肿瘤放疗中心”,协议签署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5 日;茅山医院提供机房场地以及开展临床诊疗所需的支持系统,保证放疗中心正常运转;一体医疗前期投放肿瘤病人放疗所需的医科达医用直线加速器一套、16 排螺旋 CT 机一台,及开展诊疗业务所需的质控、技术支持、市场运作。肿瘤放疗中心作为一个科室,在医院框架内,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医院统一收费的经营体制。
(2)协议价款及合作期限:一体医疗提供价值 1513 万元的肿瘤放疗设备及
配套辅助设备等。合作期限为 18 年,自中心开展首例放疗病人治疗算起。
(3)合作范围及项目管理
合作范围主要为肿瘤放疗,双方商定的其他业务。茅山医院不得在合作年期内开展同类项目。肿瘤放疗中心的一切医疗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政策,最高管理机构为管理协调机构,代表双方讨论决定中心的重大事宜。管理协调机构对合作双方负责,行使法律和双方赋予的相应职权。
(4)项目的收益分配
放疗中心诊疗收费标准按江苏省及当地物价管理部门规定执行。双方以放疗中心发生的毛收入按约定比例进行分配。
(5)合作期内及合作期满后财产处理
合作协议期内,一体医疗在放疗中心投放的设备资产归一体医疗所有,但不得对外出租或对外抵押所投放的设备;合作协议期满后,一体医疗所投放的医疗设备设施产权,以壹佰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茅山医院所有,一体医疗协助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协议在生效之前对上市公司暂无影响,协议生效后,因双方合作期限较长,收益在以后年度按约定比例分配,该事项将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影响有限。
2、上述协议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协议而与协议对方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协议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面临国家政策风险、医保报销政策风险以及业务发展的不确定性,放疗中心收入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