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货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东北师范大学本部学生新三舍D栋各房间。
合同模板说明(本页看完即可删除)
本合同模板为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组织招标后学校与厂家签订合同时所用的集中采购模板;
各单位自行采购(分散采购)签订合同时不可直接使用本集中采购合同模板,分散采购单位需自行拟定采购合同。
以下为集中采购合同说明:
1.合同黑色字体部分不可修改,全部保留(采购合同编号由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填写)。
2. 合同红色字体为乙方填写,红色部分内容为参考内容,自行删除后,必须根据本次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及中标内容如实填写,一律不准随意改变中标报价、技术参数、质保等所有承诺内容,项目具体使用单位名称如不确定请咨询标书中技术咨询人。
3.合同附件一必须按照投标文件,用表格形式详细列明要求的所有详细技术指标说明及配置清单。
4.合同附件二必须写明质保和售后服务承诺。
5.合同拟定后首先把电子档发至使用方合同经手人(联系标书中技术咨询人)审阅中标价、质保年限、技术参数等是否符合要求。
6.使用方审阅合格后,乙方打印合同(含封面)至少6份,每份合同均需要在乙方盖章处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同时盖骑缝章,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未签字则必须盖名章,同时必须委托代理人(即投标时的授权代表)签字。
7.乙方将签字盖章后的合同先交使用方由使用方合同经办人在第一页、合同页最后一页、附件一页、附件二页“使用方经办人签字”处签字确认,同时告知使用方合同经办人必须找使用单位一把院长或一把处长在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处签字(不需盖使用单位公章)。并告知使用方合同经办人填写《合同审批表》(xxxx://xxxxx.xxxx.xxx.xx下载,具体可联系学校法务办xx老师85099303),乙方或使用方合同经办人带着审批表及合同送至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办理盖合同章等后续工作。
8.合同甲方 签订日期 务必空着,到采购中心盖章时填写。
合同制作咨询电话:00000000
【集中采购合同编号: 】
(国产货物类)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使用单位:****学院(或部处)
甲方: 东北师范大学
乙方:*****************
东北师范大学货物类集中采购合同
【集中采购项目编号:*************************** 】
【集中采购合同编号: 】
甲方:东北师范大学 乙方:** 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本次采购项目甲方的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等,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货物及合同总价
序号 |
家具名称 |
品牌、型号规格 |
厂家、产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质保期 |
|
1 |
二联体床 |
2000mm*900mm*2000mm |
|
480 |
人位 |
1550 |
744000 |
|
|
2 |
三联体床 |
2000mm*900mm*2000mm |
|
894 |
人位 |
1480 |
1323120 |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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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价人民币(大写): 贰佰零陆万柒仟壹佰贰拾元整 ¥:2067120.00 |
使用方经手人签字: |
注:(1)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保管费、维修费、伴随服务的费用,甲方无需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以上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等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
2. 付款方式
2.1无预付款。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付款90%,货物质保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10%。(备注:必须与采购文件完全一致)
2.2 乙方指定到款账户:
开户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3.交货时间、地点
交货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东北师范大学本部学生新三舍D栋各房间。
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正常使用。(备注:必须与采购结果完全一致)
4.履约保证金
无。
二、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列明的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货物”系指乙方按合同要求,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所有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甲方”( 甲方):系指东北师范大学。
(6)“乙方”( 乙方):系指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
(7)“采购文件”系指东北师范大学招标文件或竞谈文件或询价文件或单一来源文件或其他采购方式的采购文件。
(8)“响应文件”系指乙方的投标文件或竞谈响应文件或询价响应文件或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或其他采购方式的响应文件。
2.技术规格
2.1乙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甲方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相一致。
3.知识产权
3.1.乙方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有关的诉求。
3.2乙方提供的货物存在知识产权瑕疵或纠纷的,乙方须与第三方协调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如货物或货物的任何部分被认定构成侵权,其使用被限制,乙方应自担费用并在10日内作出如下妥善安排:或为甲方取得继续使用受指控侵权的货物或货物任何部分的权利,或以甲方接受的不构成侵权的同等技术水平的其他货物更换,或按甲方要求退回全部已付货款。
4.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制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直接与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装运条件
5.1根据甲方指定地点,乙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及相关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6.风险承担及保险
6.1 乙方承担合同项下货物在制造、购置、运输、装卸、安装、交货直至甲方接收货物并进入正常使用过程中的毁损灭失的风险,若有保险,自行承担保险费用。
7.伴随服务
7.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中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7.2除第7.1条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3)在合同中乙方承诺的期限内对所提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保期内应承担的义务;
(4)在项目交货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直至甲方人员掌握为止;
(5)提供每一单件货物的安装操作与维护手册;
(6)质保期满后,以不超过市场均价的价格向甲方提供维护、维修服务以及所需的零部件;
(7)货物出现故障,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7.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8.质量保证
8.1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不低于国家有关标准;无国家标准的,不低于行业标准。
8.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货物最终验收后,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缺陷而发生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
8.3根据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范围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8.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8.5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9.交货、验收与检验
9.1签订合同后,甲方认为必要时可组织专家对乙方生产加工制造工厂进行实地考察,检验生产制造进度及质量抽查。乙方必须如实回答询问或接受考察,并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
9.2在发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乙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
9.3甲方将在乙方交货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通知乙方,如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视为已同意甲方单方进行验收并接受验收结果。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或者数量与合同约定相符,甲方应及时填写验收表;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或者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不合格货物或者不填写验收表,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负责补足、维修、更换、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与间接损失。甲方拒收的,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妥善保护现场、封存争议货物。甲方有权委托具有相关法定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查并出具检验报告。
9.4 交货时,乙方应在甲方在场的情况下当场拆封合同项下所有货物的包装,并将质保卡、使用说明书、安装使用说明,出厂检验报告、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标配零部件以及其他应当随箱的技术资料一并交甲方签收。
9.5货到现场后,甲方可根据需要采用随机抽样进行破坏性检验,如抽检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9.6在货物质保期内发现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有权委托具有相关法定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查并出具检验报告。
9.7 乙方认可甲方委托检验机构进行检查后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可以作为甲方向乙方索赔的依据。
9.8 交货、安装与检验过程中,因货物缺陷或由于乙方人员错误或疏忽导致甲方或第三方遭受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乙方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承担因此给甲方或者第三方造成的全部直接与间接损失。
10.索赔
10.1根据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保期内,如果甲方因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提出所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和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相关损失。
(2)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损失的数额,乙方必须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和或修补有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更换和修补件相应延长质保期。
10.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或采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若乙方义务未履行完毕,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的5天内将保证金补足。
10.3 乙方未能按约定履行安装、培训、指导、监督、维修等伴随义务,应承担甲方自行采取相应措施产生的费用,该费用可在未支付的货款中扣除,不足的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11.乙方迟交货、安装
11.1乙方应按照“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安装,并交付甲方验收使用。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安装,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或采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的5天内将保证金补足。
11.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安装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安装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同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安装时间或终止合同;同时保留按第10.1条规定对乙方进行制裁的权力。
12.误期赔偿
12.1除合同条款第13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每天迟交货物交货价的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为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的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直接与间接损失。
13.不可抗力
13.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11条、12条和16条的规定,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乙方应依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与甲方解除合同。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120天以上时,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税费
14.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14.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5.争议解决
15.1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一切争端,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10天内仍不能解决,应将争端提交有关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后30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则应选择按下列第1种方式或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同意下列约定作为规则: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上述第1、2项中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若选择上述第1种解决方式的必须明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名和仲裁委员会的准确的全称;若上述第1、2项均未被选择且事后未能就仲裁事项达成一致书面意见的则可以直接使用上述第2项。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2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3)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16.2在甲方根据上述第16.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并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7.破产中止合同
17.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中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和使用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18.转让
18.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关于本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提交的响应文件、本次采购的成交(中标)通知书和采购过程中乙方的响应澄清等内容将作为本次采购合同文件的主要内容。双方认可并签署的来往传真、函件、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效力相同。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服务内容缩减、服务不及时的现象,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适当的经济处罚。
19.2本合同应在甲方和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9.3本合同一式五份,以中文书写,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19.4合同货物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甲方与乙方进行处理。
19.5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乙方、甲方协商,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9.6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9.7本合同共附 几个附件,分别为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甲方(xx):东北师范大学 |
乙方(xx): 吉*****具有限公司 |
地址:xxxxxxxxxx0000x. |
地址: 吉***** |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 |
使用方经手人(签字): |
委托代理人(签字): |
电话: |
电话:0431-8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一:
详细技术指标说明及配置清单
公寓椅的技术指标
型号 |
二联体 |
技术指标 |
1、木质部分: a.基材:吉林森工“露水河”E1级三聚氰胺板,环保达到国家标准,并要求板材表面带水印防伪标印。桌面厚度25mm、柜体及其它18mm厚。 b.床铺板:每位配一张材质为实木多层板15mm厚,环保、表面光滑、经过干燥处理不变形。 c.抽屉底板:为5mm 厚高密度板,环保。 2、配件部门: a.衣柜门锁:采用明锁挂件。 b.柜门折页(铰链):采用优质翻板式门铰。 c.连接五金件:“xx”(DESEN)五金配件或同等质量品牌五金配件。 d.抽屉滑道:“环美”或同等质量品牌,保证顺滑。 e.封边:“硕泰”或同等质量品牌的PVC平板一级仿木纹封边条,可见部分厚度1.5mm,其它部分1mm厚,全自动跟踪封边机热熔封边处理,热熔胶采用德国“胶王”或同等质量品牌产品。 3、床架钢材部分: a.床主干架:55mm*55mm型材,壁厚不小于1.3mm,灰色翠文静电喷涂。 b.床横担:30mm*30mm*1.2mm方管。 c.其它部分:30mm*30mm*1.2mm方管。 工艺及技术要求: a.钢质部件所用管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焊接点无碳渣、气焊、焊瘤;无脱焊、虚焊、焊穿;打磨精细光滑平整,专业除锈技术处理,高压静电喷涂。 b.床架采用卡口式插接连接方式,床整体稳定性好,更安全、更牢固耐用。 4、规格要求: a、标准二联体每位规格: 2000mm*900mm*2000mm(床铺下沿离地面高度1700mm) 床下衣柜、桌子规格: 衣柜规格:750mm*620mm*1695mm 桌子规格:1200mm*600mm*760mm 说明:衣柜和桌子为基本参考尺寸,要求衣柜和书架最终组合后的尺寸与床钢架达到完美结合。 书架、桌柜设计要求: 书架位于桌子上方、桌柜位于桌子下方。书架及桌柜应根据空间自行设计,要求布局合理,科学实用、美观大方。 b、床梯、蚊帐杆及护栏规格要求: 床梯:二联体全部采用中梯,每两张联体床为一组,要求每组一个梯子(在两张床中间),采用防滑踏步式床梯。 蚊帐杆高度:所有床蚊帐栏高度800mm。 护栏高度:要求所有床护栏顶端距床铺框架上沿250mm。 5、颜色说明: 颜色按与使用方确认为准。 |
使用方经手人(签字): 乙方(xx):
附件二:
质保和售后服务承诺
我公司将为采购人提供下列售后服务项目:
经我公司研究,就此次贵单位家具购置产品,我公司做出有关售后服务的计划及承诺如下: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产品无偿跟踪保修10年,终身免费维修服务。对客户因使用不当而造成的家具或零配件损坏,简单的进行免费维修,严重的酌情收取维修或更换的材料成本费用。
以我公司为主体,专门成立贵单位办公家具售后服务小组,小组安排专人负责,产品使用初期,我方派人进行服务指导,解释产品的使用功能及保养细则,在使用过程中证每两个月对甲方进行一次访问,在收到甲方有关售后服务的要求、电话或传真后,有1小时内安排专人进行处理并在12小时内解决问题,若问题严重无法短时间解决的,做出书面解释并明确解决时间。
在保质期满后,本公司将继续提供终身保养服务。
使用方经手人(签字): 乙方(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