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关于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
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2021 年 12 月 29 日,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 再寿险”)签署了《<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2021-2023 年资产委托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银保监发〔2019〕35 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披 露如下:
一、交易对手情况
1.名称: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3.经营范围: 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授权经营人身保险的商业再保险业务;上述再保险业务的服务、咨询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4.注册资本: 81.7 亿人民币。
5.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 中再寿险与中再资产均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再集团)的附属子公司;中再寿险持有公司股权
比例为 10%,并派驻一名董事。根据关联交易管理相关监管规定,中再寿险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类型及交易标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类型保险业务类。
(二)交易标的情况
根据《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2021-2023 年资产委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和补充协议约定,公司担任管理人,负责中再寿险部分委托资产的投资、运作和管理等,并向中再寿险收取管理费。委托期限同原协议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金额
在委托期内原协议与本补充协议项下,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为 7.07 亿元人民币,根据监管规定按照管理费计算,包括基础管理费、绩效管理费和运营服务费。
(二)交易结算方式
在原协议约定基础上,补充协议约定,绩效管理费年结后按年支付。公司和资产香港的实际投资收益率和绩效管理费合并计算,由公司确定公司和资产香港绩效管理费的具体分配方案,经中再寿险确认后支付。
(三)协议生效条件
本补充协议经各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以及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四)协议生效时间
生效时间 2021 年 12 月 29 日。
(五)协议履行期限
履行期限为 2021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四、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原则,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及其股东、保险消费者或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协议定价,经过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费率。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 2021 年 12 月 3 日经公司第 29 期总经理办公会
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和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2021 年 12 月 23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
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