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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 法定代表人:xxxx: 法定代表人:
鉴于,乙方具有代理专利申请人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递交专利申请的资格,经甲乙双方协商,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专利申请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专利申请代理方,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的专利申请,就每一项甲方委托乙方申请的专利,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指示后负责的代理工作包括:
1、检查并撰写专利申请文件;
2、向相应国家或地区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专利申请及提出要求优先权的书面声明(如需);
3、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不合格的,负责修改、补正;
4、代为及时、足额缴纳专利申请过程中甲方需缴纳的申请费和实质审查费等官方收取的费用;
5、及时请求相应国家或地区专利行政部门对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并负责请求实质审查的相关资料;
6、相应国家或地区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应在相应国家或地区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内xx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
7、代为领取并向甲方转发相应国家或地区专利行政部门的相关通知;
8、代为及时、足xxx授权证书费并领取专利证书;
9、对于已授权的甲方专利,及时提醒已经委托乙方办理的甲方专利年费的缴付时间,若甲方要求乙方代缴甲方名下专利的年费,乙方应及时办理;
10、甲方需撤回专利申请的,乙方应代理甲方撤回专利申请;
11、专利申请的申请、受理、初审、公布、实审直至授权各阶段中发生的、需处理的其他事项;
12、如专利申请被驳回,负责提起专利复审及后续行政诉讼(如有)事宜。甲方委托的专利名称:
①
②
③
④
⑤
二、甲方应当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负责,甲方的委托项目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等,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即形成一项专利申请的有效委托,为保证申请工作进展顺利,甲方通过书面形式指示乙方的申请项目须包括如下资料:
1、申请人名称、地址、发明人或设计人名单(若申请中有涉外因素,必要时提供相应的外文);
2、需提交给相应国家或地区专利行政部门的委托书(委托书模板由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2-15 日内提供),由甲方签字并盖章;
3、技术交底资料。
三、甲方委托专利事项的指定联系人为 (联系方式: );乙方代理专利事项的指定联系人为 (联系方式: )。任何一 方联系人的变动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由此造成的相对方无法与其联系产生 的后果,由变动方承担。
四、乙方承诺在专利代理服务中遵循以下准则:
1、在收到甲方的书面委托通知后,乙方在下一个工作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发明专利申请的初稿撰写,7 个工作日内完成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初稿撰写,2 个工作日内完成外观设计申请的初稿撰写,并交甲方审核,如审核未通过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修改意见 3 个工作日内将修改稿反馈给甲方,申请文件待
甲方审核确认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向相应国家或地区专利行政部门递交;对于有特殊递交期限要求的专利申请,乙方必须及时监督该专利申请进度,严格遵守时间的约定。
2、在专利申请递交后及时向甲方传递相应国家或地区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中间文件并汇报相关进展;同时对相应国家或地区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各种审查意见进行答复,答复提交前需甲方认可;审查意见引用的对比文件有外文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翻译;甲方不同意支付翻译费的,乙方可以根据对审查意见及对比文件的专利家族(如有)的理解进行答复。
3、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应指派甲方认同的专利代理人代为办理上述事务;若指派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执行任务,应立即告知甲方并同时指派甲方认同的代理人接替。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专利代理事务转让或转委托。
4、按甲方提供的通讯地址及时向甲方转达官方文件,乙方在接到受理通知书、缴费通知书、授权通知书、专利证书等官方文件后 3 日之内,须将相关官方文件扫描后送达甲方备案并邮寄原件。
5、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保密期限不限于本协议履行期限,也不因本协议的解除、终止、无效或被撤销而失效。乙方承诺保密资料的使用只限于本协议项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保密资料用于其他目的。
6、乙方根据专利法要求指导甲方有关发明人补充、修改相关资料。
7、甲方所提供各项资料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对甲方所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拓展后的方案经甲方确认并纳入申请文件后,相应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五、甲方应真实地向乙方xx该项目的背景、必要的技术资料及有关数据,为乙方撰写专利申请文件提供技术资料方面的协助。
六、甲方应认真审核专利申请文件,并核对有关信息,确认申请文件应以书面形式为之。
七、乙方对于甲方的授权专利提供年费提醒服务。具体为,甲方若委托乙方办理授权事宜,乙方提供相应专利权的年费提醒服务,该服务至该专利权终止;未获授权的专利申请的代理权限至收到驳回通知书时或因甲方原因撤回、视为撤回时终止。
八、费用及支付
1、乙方收费如下:
□官 x¥ | .00 | 人民币 | 元; | ||
□代理费¥ | .00 | 人民币 | 元; | ||
□翻译费¥ | .00 | 人民币 | 元(语种: | ,字数: | ) |
2、其他未列明费用双方另行协商,其中,分案申请的代理费按 60%收取;
3、获得申请号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账单、合法有效等额的发票及官方费用收据等有关票据后 20 日内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支付代理费,在获得
申请号后 20 日内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支付官方费用;
4、甲乙双方的账户信息如下:
甲方账户:
户名: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银行账号:0200095609000071333
开户银行:工行中关村分行
乙方账户:户名:
银行账户:开户银行:
甲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的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为甲方提供代理服务。如遇时间紧急的,在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应为甲方垫付相关费用;在乙方垫付后,甲方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费用。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完成初稿后,甲方指示取消该专利申请,甲方应支付 30%代理费。已支付的代理费超出该比例的部分,乙方应于 10 日内退还;已支付的代
理费不足该比例的部分,甲方应于 10 日内补足。
2、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的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处置的或者未申请成功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将总代理费的 1000%作为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如乙方发生有泄密行为或其他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乙方应按协议总价款的 10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予补足。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
4、乙方逾期传送申请文件初稿或修改文稿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协议总价款 20%的违约金。逾期 5 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5、乙方未按照甲方书面指示的期限提交专利申请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协议总价款 20%的违约金。逾期 7 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6、因乙方原因导致未能在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定的答复期限届满前提交意见xx书或修改文稿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协议总价款 20%的违约金。逾期 7 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甲方因此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延长期限的请求的,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转让、转委托给第三方,乙方违反本款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要求乙方支付协议总价款 100%的违约金。
8、乙方应保证其有资质和能力签订并履行本协议。若违反本项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协议总价款 100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甲方还有权解除本协议。
9、本协议所约定的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经济利益的减损、甲方为证实乙方违约行为所支付的调查取证、公证费用、甲方为寻求救济所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咨询费和法院执行费用、调查取证费、差旅费、行政罚款等全部损失及费用。
10、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而需要向甲方支付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损失赔偿费用、违约金等),甲方均有权在向乙方支付协议款项时予以扣除。
十、本协议由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及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委托代理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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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xxxxxxxxxxx 000 x
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电话: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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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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