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20ZFJDJ-CG014
联合xx地图制作江苏省乡村旅游文化精准导航地图激活乡村游对外采购服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2020ZFJDJ-CG014
采 购 人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采购代理 : 江 苏 交 通 工 程 投 资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二〇二〇年六月
总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第二章 磋商须知 4
第三章 合同条款 16
第四章 项目需求 21
第五章 评审细则 21
第六章 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29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联合xx地图制作江苏省乡村旅游文化精准导航地图激活乡村游对外采购服务的采购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xxxxxxxxxx 00 xxxxxx 00 x X x 0 x)获取采购文件,并与 2020 年 6 月 28 日 9:15(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2020ZFJDJ-CG014;
项目名称:联合xx地图制作江苏省乡村旅游文化精准导航地图激活乡村游对外采购服
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 元),最后报价超过采购
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背景
2018 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关于“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的要求。省委省政府也提出了打造“特色致富路、平安放心路、美丽乡村路、美好生活路”的要求。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以推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实现农村交通与乡村经济社会深度融合发展为导向,全力打造品质优良、成效显著、群众信赖、叫响全国的江苏农路品牌,到 2021 年底打造一批“苏农路”系列主题旅游精品线路,并联合xx地图制作江苏省乡村旅游文化精准导航地图,形成品牌效应。
2.采购内容及成果
为绘制乡村旅游文化精准导航地图,主要包含以工作内容:
一是将各地上报的农家乐、乡村旅游景点、田园综合体等乡村旅游资源,城乡公交车站、农村物流节点等交通节点信息汇集、整理、分类,分类分批次标注在xx地图。
二是在此基础上,通过多元数据融合校对以及轻量化设备路况数据采集技术手段,提高连接旅游交通节点的农村公路地图精度。通过以上工作,公众可通过xx客户端可快速搜索到乡村旅游目的地,并通过精准导航快速、便捷到达目的地。
三是近期组织开展特色交通+乡村旅游主题策划等活动,释放旅游资源潜力,扩大乡村旅游内需,助力乡村振兴。
(一)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x 2019 年财务状况报告未完成,可提交 2018 年的财务状况);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竞争性磋商。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 现场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20 年 6 月 16 日至 6 月 22 日,每天 9:0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磋商文件出售地点: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xxxxxxxxxx 00 xxxxxx 00 x X x 0 x);
3.方式:现场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来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不退。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 年 6 月 28 日 9:00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 年 6 月 28 日 9:15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xxxxxx 00 xxxxx 00 x会议室响应文件接收人: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0 年 6 月 28 日 9:15
开标地点:xxxxxx 00 xxxxx 00 xxxx
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每单位仅限一人参加,
且所派人员符合疫情防控规定(具备宁归来健康码和个人手机行动轨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地 址:xxxxxx 00 x江苏交通大厦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 00 xxxxxx 00 x X x 0 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
2. 项目采购方式
2.1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3. 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3.1 满足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3.2 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
4. 参加磋商费用
4.1 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5.1 供应商一旦购买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6. 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6.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按采购邀请中的通讯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将
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
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1 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磋商文件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文档 1 份(U 盘)。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除磋商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1.2 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2.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1 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
2.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 参加磋商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
3.1 磋商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2 磋商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3.3 磋商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磋商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4. 磋商响应报价
4.1 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含分项报价)。对磋商供应商在报价清单中没有填入单价和总额的细目,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目费用已包括在其它细目中。
4.2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响应报价应是磋商供应商完成所有工作内容的会议费、人员经费、设备租赁费、交通费、劳务费用、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包含招标代理费),即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清单汇总中的总价。
4.3 磋商供应商可参照国家相关收费标准,根据本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结合市场行情、自身综合实力、管理水平等各项因素,自行测算费用。
4.4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共计肆仟柒佰元整,由中标人承担,该费用计入磋商总价中。采购工作全部完成后中标人 30 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
4.5 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6 若响应报价明显偏低且供应商无法提供正当理由的,采购人可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5. 项目需求响应方案
5.1 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方案。
5.2 对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
5.3 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6. 磋商保证金
6.1 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应向代理交纳叁仟元人民币金额的磋商保证金。
6.2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形式如下:
若采用银行汇票(仅限于开标会现场递交)、本票(仅限南京同城,开标会现场递交)、电汇的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供应商应确保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汇入或转入,并能准确无误地划拨到指定的账号上。本票、汇票在开标现场递交,电汇需提前与采购代理确认到账。保证金交纳的开户行和帐户:
开户名称: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320006687018010001618
6.3 磋商保证金可在业主发出中标通知后 5 日内退还。
6.4 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竞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⑴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
⑵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 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密封在一个包封中,所有副本密封在一个包封中。
1.2 密封的响应文件的包封封套上应写明以下内容:
(1)项目名称: ;
(2)磋商供应商名称: ;
(3)在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1.3 如果密封包封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2.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1 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2 采购人可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
3. 迟交的响应文件
3.1 采购人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4.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1 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
4.2 磋商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
4.3 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5. 磋商响应有效期
5.1 磋商响应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5.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四、磋商与评审
1. 磋商仪式
1.1 采购人将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仪式由采购代理主持,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授权代理人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 磋商小组
2.1 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人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2.2 磋商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3. 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 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2 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3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 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4.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 接到磋商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4.3 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5.1 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2 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需经过磋商小组的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 被认定为非响应性的响应文件的情形:详见评审细则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相应条款。
5.4 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5.5 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负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
6. 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6.1 磋商程序
6.1.1 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6.1.2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库[2015]124 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6.1.3 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6.2 评审方法和标准
6.2.1 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6.2.2 评审标准
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
6.3 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磋商文件第 6.1.2 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
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五、成交
1. 确定成交单位
1.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文件第 6.1.2 条情形的,可以推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综合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2 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1.3 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
订政府采购合同;
(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
2. 质疑处理
2.1 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 质疑必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响应文件中所确定的)以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2.3 未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4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4)提起质疑的日期;
(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
采购中心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5 采购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6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2.7 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将在收到参加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8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1. 签订合同
1.l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 履约保证金
2.1 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七、监督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下列监
纪检监督: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纪检监察室地 址:xxxxxx 00 x江苏交通大厦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联合xx地图制作江苏省乡村旅游文化精准导航地图激活乡村游对外采购服
务
项目编号:2020ZFJDJ-CG014
甲方:(买方):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联合xx地图制作江苏省乡村旅游文化精准导航地图激活乡村游对外采购服务”项目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1.业主:即合同书中的“甲方”,是指本合同条款中指明的组织联合xx地图制作江苏省乡村旅游文化精准导航地图激活乡村游对外采购服务的机构,本合同的业主为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承包人:即合同书中的“乙方”,是指其响应文件已为业主所接受,并与业主签订了合同书承担本项目的单位(公司),以及取得该当事机构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包括该当事机构的任何受让人(除非业主同意);
3.项目负责人:是指响应文件中载明,并由承包人书面委托的负责合同书承担项目的组织管理者;
4.技术标准与规范:是指所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交通运输部及有关部门颁发的现行相关规范及技术标准;
5.日:指日历日。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费用金额为(大写): 元( 元)人民币。三、采购内容
1. 提交周期要求:
(1)期间需根据业主要求及时提交有关文件、开展各项工作。
2. 提交成果要求:
(1)成果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程以及本项目合同的要求。
(2)成果的基础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最终成果应全面、清晰。五、双方的责任
1、甲方应当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支持。
2、乙方保证其对为履行本合同交付的工作成果、使用的技术手段或提供的服务内容涉及的各方面均享有完全的法律权利或获得充分的授权。乙方因自身的权利瑕疵或侵权行为使得本合同履行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3、乙方在履行合同中产生的一切非因甲方过错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甲乙双方均应指定专人作为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之间的联络人,所有一方向相对方正式知会事项的通知到达相对方指定联络人即视为到达对方。
1. 乙方保证是本合同规定提供的一切技术和资料的合法持有者,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
2.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保密,除非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用于本合同范围外的所有其他场合。
双方应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如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等)。
1. 合同的生效
合同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所有合同文件生效。乙方工作的开始和完成时间按照合同协议
书的规定执行。
2. 延误
由于甲方或不可预见的自然或社会因素,导致服务增加和时间延续则:
(1)乙方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尽快通知甲方,并采取合理措施使损失减少到最
小;
(2)乙方应保持详细原始记录作为甲方支付费用的依据。
甲方在与乙方协商后应相应地延长乙方的工作期限及是否增付费用。
3. 变更
在履约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就合同约定内容、合同时间等以补充合同的方式进行变更。
由于政策性因素等调整而影响工作等,不属于变更,业主不另行支付费用。
4. 推迟与终止
(1)甲方可以在至少 28 天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或终止本合同协议书,一旦收到此类通知,乙方应立即安排停止计划并将开支减到最小。
(2)甲方认为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若甲方在 21 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甲方可以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终止本合同,
但此进一步的通知必须在第一个通知发出 28 天后发出。
(3)合同费用结清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5. 合同终止不影响权利和责任
不论何种原因,本合同的终止,不应损害和影响各方应有权利、索赔要求和应负的责任。九、合同费用
1.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响应报价应是磋商供应商完成所有工作内容的会议费、人员经费、设备租赁费、交通费、劳务费用、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包含招标代理费),即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清单汇总中的总价。合同费用不随估算投资额的变化而调整。
2. 支付方式:甲方按以下方式分期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
(1)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40%。
(2)完成所有合同条款并通过验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60%。十、合同文件的组成及优先次序
1. 本合同及附件(含合同磋商中澄清文件);
2. 中标通知书;
3. 磋商响应函(含供应商在磋商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业主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如果有);
4. 磋商响应报价表及最终报价;
5. 磋商须知(含磋商文件修改书中与此有关部分,如果有);
6. 响应文件其它组成部分;
7. 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均指适用于本合同的文件,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顺序在先者为准。
1. 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必须服从国家的现行法律和法规,对合同的解释应以国家的现行法律和法规为准。
2.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端、纠纷或因违反、终止本合同而引起的对损失损害的任何赔偿,应事先协商,在乙方和甲方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决定具有最终法律效力,其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 分包
没有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把所承担的除上条所规定的以外的全部或部分工作分包给其它单位完成。即使得到了甲方的同意,也不应解除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乙方应对其分包人的工作负全部责任。
4. 利益的冲突
除非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其雇员不应接受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利益和报酬;乙方不得参与与甲方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5. 争端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端、纠纷或因违反、终止本合同而引起的对损失损害的任何赔偿,应事先协商,在承包人和业主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如未能达成一致,再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可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决定具有最终法律效力,其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签订协议单位:
业主(甲方):(盖公章) 承包人(乙方):(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一、工作背景
1.新时代、新农村、新生活对农路发展提出更高要求。
2018 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关于“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的要求,文件指出,要充分发挥乡村各类物质与非物质资源富集的独特优势,利用 “旅游+”、“生态+”等模式,推进农业、林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当下,“交通+乡村旅游”已成为乡村振兴发展的新领域、新业态,成为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助力引擎。江苏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打造“特色致富路、平安放心路、美丽乡村路、美好生活路”的要求。服务农村产业和全域旅游发展,着力打造特色农路品牌,将农村公路与农村产业基地、旅游景区、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乡村旅游等产业项目组合开发,积极探索实施农村公路“+特色产业”“+乡村旅游”“+电商物流”等富民新模式,因地制宜建设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
2.城乡二元信息不对称是制约打造特色农路品牌的短板。
近年来,全省“四好农村路”建设成效显著,以县市为中心、乡镇为节点、建制村为网点的农路交通基础设施已初步形成,建管养水平不断提升,为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村社会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伴随城乡二元关系的重塑,农民出行不够经济便捷,城乡出行信息和消费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凸显,已成为制约发展全域旅游和乡村旅游发展的短板。
在此背景下,以推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实现农村交通与乡村经济社会深度融合发展为导向,全力打造品质优良、成效显著、群众信赖、叫响全国的江苏农路品牌,到 2021 年底打造一批“苏农路”系列主题旅游精品线路,并联合xx地图制作江苏省乡村旅游文化精准导航地图,实现千万农村小店数字化、互联化,打破城乡消费信息和交通信息壁垒,实现一张图解决乡村旅游衣食住行娱等全方位的生活服务。
二、工作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2.《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3.《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4.《交通强国江苏方案》。
三、工作原则
——坚持开放共享,融合创新。坚持开放创新的思维,让更多社会主体参与到四好农村公路建设中来,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形成政府与市场共同江苏省乡村旅游文化精准导航地图,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坚持注重实效,稳步发展。针对全省不同区域乡村旅游资源开发程度和交通服务设施现状水平,在遵循统一要求的基础上分类、分步实施乡村旅游文化精准导航地图激活乡村游的项目,促进“苏农路”品牌稳步发展。
——坚持科技引领,创新发展。在工作中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提升政府科学决策能力、工作效率以及市场监管水平。并充分利用互联网经济思维,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产品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工作内容
(一)乡村旅游文化资源分类分级
对乡村旅游文化资源进行分类分级,在分类分级的基础上将各地上报的农家乐、乡村旅游景点、田园综合体等乡村旅游资源,城乡公交车站、农村物流节点等交通节点信息汇集、整理、分类,分类分批次标注在xx地图。
1.乡村旅游文化资源分类
乡村旅游文化资源可分为商户资源和交通服务设施两大类。
(1)商户种类
商户的种类包括:餐饮、住宿、文旅xxx销售、休闲娱乐等相关商铺,具体见表 1。需要商户填报的信息包括:店主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店铺位置、经营种类、已经营年限、营业执照持有情况、经营时间等。
表 1 商户类型分类
分类 | 具体类型 |
餐饮 | 饭店、农家乐、饮品店等 |
住宿 | 民宿、酒店、客栈等 |
文旅xxx销售 | 手工艺品、特色服饰、特色农产品等 |
休闲娱乐 | 温泉度假、亲子游、特色文化表演、田园综合体等 |
(2)交通服务设施
交通服务设施包括城乡公交站点、农村班线停靠站点、农村物流点等。交通服务设
施需填报的信息包括:名称、位置、设施类型、服务范围(若是城乡公交站点,一并提供客运线路信息。)
2.乡村旅游文化资源分级
可按规模、(POI)搜索热度以及乡村旅游文化资源交通服务设施配套情况等,对旅游文化资源进行分级。在旅游文化资源较多的情况下,可根据分级情况分批次绘制地图。
(二)乡村旅游文化精准导航地图绘制 1.商户信息校对及信息标注
将各地上报的商户信息进行校对,将信息无误的商户信息与
互联网导航地图对接,实现千万农村小店数字化、互联化,打破城乡消费信息壁垒,公众可通过xx客户端可快速搜索到乡村旅游目的地。
2.交通基础设施信息校对
校核所选导航地图连接旅游文化资源的农村公路基础信息,通过多元数据融合校对以及轻量化设备路况数据采集技术手段,提高连接旅游交通节点的农村公路地图精度,通过精准导航快速、准确、便捷到达目的地。
(三)配套措施建议
1.打造“苏农路”系列主题旅游精品线路
近期组织开展特色交通+乡村旅游主题策划等活动,释放旅游资源潜力,扩大乡村旅游内需,助力乡村振兴。
2.农路基础设施服务品质提升。
从保障旅游出行安全、高效的角度,提升全省农路基础设施的安全性、便捷性等。
3.上图商户准入退出机制。
加强与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建立健全农村小商户在精准导航地图的准入退出机制。
五、工作方法
整体工作中以信息化手段为主,辅以少量实地调研。六、工作计划
本项目工作期限为 6 个月,工作进度如下所示:
7 月底,完成信息搜集整理、指导商户入驻等工作;
10 月底,在xx地图标注信息并校核提升农村公路精度;
12 月底,项目结题评审。七、建设成果
打造江苏省乡村旅游文化地图,实现千万农村小店数字化、互联化,打破城乡消费信息和交通信息壁垒,公众可通过xx客户端可快速搜索到乡村旅游目的地,并通过精准导航快速、便捷到达目的地实现一张图解决乡村旅游衣食住行娱等全方位的生活服务。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特色交通+乡村旅游主题策划等活动,释放旅游资源潜力,扩大乡村旅游内需,助力乡村振兴。
第五章 评审细则
第一条 为做好本项目磋商工作,保护公平竞争,参照相关规定,结合磋商文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联合xx地图制作江苏省乡村旅游文化精准导航地图激活乡村游对外采购服务。
第三条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第四条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 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 2 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 3 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 4 分。
第五条 磋商小组
1. 采购人方根据本次磋商工作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采购人将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技术、经济、法律专家若干名组成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为五人单数,其中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
2.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进行评审,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因素的干扰和影响。
3. 磋商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保守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
4. 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后,向采购人方推荐候选人,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第六条 评审主要程序为:
(1)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2)磋商;
(3)推荐中标候选人;
(4)提出书面评审报告。
第七条 磋商小组首先对磋商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 及符合性审查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进入下一步的竞争性磋商。
1. 资格审查的主要条件:
(一)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x 2019 年财务状况报告未
完成,可提交 2018 年的财务状况);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竞争性磋商。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 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
(1)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盖法人章齐全;
(2)授权书(如果有)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写、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授权委托书为原件;
(3)磋商供应商不得提出不同的支付方式;
(4)响应文件载明的交货期限未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限;
(5)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第八条 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应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如评审工作需要,可以书面方式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其文件中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补正。磋商供应商拒绝进行澄清或者补正的,其文件将被否决,不再参与评审。磋商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补正将不予接受。
第九条 磋商小组讨论、通过谈判工作流程和谈判要点。
第十条 围绕评分要点,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各个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结束后,磋商小组全体成员对供应商进行评分。
第十一条 评分标准
评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供应商可二次报价(各供应商的二次报价与原报价上下浮动不得超过 10%,且不得超出响应文件中的控制价上限),并以此作为其最终报价,根据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计算其报价得分;
报价评审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0 分,其它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10 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 1 位。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磋商价格 | 10 分 | 满足响应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有效供应商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满分为 1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招标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磋商报价)×10,小数点保留 1 位。注: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 |
成功案例 | 25 分 | 提供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供应商承担过大数据交通咨询或 公路规划咨询相关业绩的成功案例,每提供 1 个合同得 5 分,满 分 25 分。(需要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中标通知书)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项目人员安排 | 10 分 | 本项目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或高级工程师(交通规划、地理信息相关领域)职称的得 4 分,拟投入的其他人员每增加 1 人具备高级工程师(交通规划、 地理信息相关领域)职称的得 2 分,最多加 6 分。(需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工作经验概述) |
项目实施方案 | 对项目的理解和建议 (15 分) | (1)对项目目标、要求及特点难点重点的理解(10 分) 供应商对项目目标和要求理解深入透彻,能全面准确分析项目特点难点重点的得 8-10 分;相关内容理解较为深入透彻,分析较 为全面准确的得 4-7 分;相关内容理解不深入、分析较片面的得 0-3 分。 (2)对项目提出有价值的建议(5 分) 提出的建议科学合理、重难点应对措施全面可行的得 4-5 分;提 出的建议较为科学合理、应对措施较为全面可行的得 2-3 分;提 出的建议不科学不合理、应对措施可行性差的得 0-1 分。 |
总体工作思路、技术路 线 (15 分) | (1)总体工作思路(10 分) 总体工作思路清晰严谨、能充分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 8-10 分; 总体工作思路较有条理、基本满足本项目建设要求的得 4-7 分; 总体工作思路缺乏条理、难以满足本项目建设要求的得 1-3 分。 无总体工作思路,得 0 分。 (2)技术路线(5 分) 技术路线技术手段、研究步骤科学合理,能阐明主要研究途径和关键性问题解决方法,得 5 分; 技术路线技术手段、研究步骤较合理,基本反映出主要研究途径和关键性问题解决方法,得 4 分; 技术路线尚能反映出研究主要技术手段、步骤途径的得 3 分;技术路线不合理或难以反映出研究主要技术手段、步骤途径的得 2 分。 无技术路线,得 0 分。 | |
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 (20 分) | (1) 项目进度计划是否详实,安排是否细致合理,是否能充分保证项目按期顺利完成等情况。(15 分) 进度计划安排可行性、可操作性强的得 11-15 分;进度计划安排 可行性、可操作性一般的得 6-10 分;进度计划安排可行性、可 操作性差的得 0-5 分。 (2)供应商是否具备专门技术人员对项目后期提供保养、维修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及更新等服务(5 分)。 能提供相关后续服务且完全可以保障项目顺利开展的得 4-5 分;能提供相关后续服务且基本能保障项目顺利开展的得 2-3 分;不能提供健全的后续服务体系的得 0-1 分。 | ||
对采购文 件的响应程度 | 5 分 | 根据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响应的完整性及满足要求的 程度、响应文件编制规范程度、提供资料详细程度等进行酌情给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
第十二条 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评审各项的评分应分别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该项评分的平均值(七人及以上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各评标委员会委员评分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第十三条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文件第 6.1.2 条情形的,可以推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第十四条 如果磋商小组认为在评审过程中有影响最终评审结果的不能确定的特殊问题,应在评审报告中记载,并提请采购人审议决定。
第十五条 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提出书面评审报告。
第十六条 磋商小组成员均应严格遵守相关评审纪律的规定,接受监督部门的监督。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正或副本)
项 目 名 称:
磋商供应商名称:日 期:
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 | 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 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1.我方已仔细研究联合高德地图制作江苏省乡村旅游文化精准导航地图激活乡村游对外采购服务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含修改书第 号至第 号),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响应总价,服务期限满足磋商文件规定,按合同约定承担上述合同全部内容。
2.我方承诺在响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研究成果报告。
(2)在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3)随同递交的磋商响应函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
4.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我方愿意接受采购人做出的取消磋商、中标资格的决定,同时愿意接受政府采购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的其它处罚决定。
5. 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磋商响应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6. 我方理解,你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或你方接到的其它任何磋商。同时也理解,你方不负担我方的任何磋商费用。
供应商: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 应 商: (盖公章)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联合高德地图制作江苏省乡村旅游文化精准导航地图激活乡村游对外采购服务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1. 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2. 如果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响应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磋商响应报价表
项目名称:联合高德地图制作江苏省乡村旅游文化精准导航地图激活乡村游对外采购服务
费用类型 | 金 额(万元) |
供应商: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价格构成或报价要求:
1. 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须知第 4 条的要求进行报价。
五、工作大纲
一、 对项目的理解和建议。二、 本项目技术方案。
三、 本项目的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四、 主要人员安排。
注明:本项目服务方案大纲应依据现有发生主体的具体任务要求的实际需求拟定
表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表二、供应商财务状况表
表三、投入本合同人员情况表(总表)表四、供应商完成过类似项目情况表 表五、附件清单
单位全称 | ||||
营业执照 | 1.注册号: 2.发照单位: | |||
营业范围 行政负责人 | ||||
姓名: 职务: | 职称: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职务: | 职称: | ||
联系方式 | 企业地址: | |||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 ||||
传真: | 信用等级 | |||
开户银行 | 名称: 帐号: | |||
主要装备 |
续表一 供应商资质情况表
企业资质 |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单位 |
表二、供应商财务状况表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若 2019 年财务状况报告未完成,
可提交 2018 年的财务状况)。
表三、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总表)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资格证书/证书号码 | 专业工作年限 |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完成工作内容 | 业主单位 | 合同金额 | 项目负责人 | 完成时间 |
表五、附件清单
附件类型 | 具体名称 | 备注 |
证明材料 | 类似本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 | |
主要人员的职称、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 ||
与评分标准有关的其他证明资料 | ||
其他 | 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 (如有) | |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 材料的复印件。 | ||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 ||
…… |
注:所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应统一集中放置在本证明材料清单之后,不同类别的证明文件间也应用彩页隔开并在彩页上注明对应的附表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