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南津港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岳阳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及《岳阳市南津港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及岳阳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 “原特许经营协议”),负责岳阳市南津港污水处理项目、岳阳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一期)项目(即岳阳市罗家坡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的建设及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