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BGS-202203ZC-035
广水市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广水市“中国天然氧吧”生态气候品牌创建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HBGS-202203ZC-035
采购人: 广水市气象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水市鑫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2 年 4 月
目 录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
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24
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27
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参考) 35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36
文 件 备 案 表广水市鑫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你公司代理的广水市“中国天然氧吧”生态气候品牌创建服务项目(二次)的招标文件,经审核符合要求,同意送审备案及执行招标活动。
招标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概况:
广水市“中国天然氧吧”生态气候品牌创建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电子 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HBGS-202203ZC-035
2、采购计划备案号:0000-00-000000
3、项目名称:广水市“中国天然氧吧”生态气候品牌创建服务项目(二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贰佰万元整(RMB2000000.00 元)
6、最高限价:贰佰万元整(RMB2000000.00元)
7、采购需求:广水市“中国天然氧吧”生态气候品牌创建服务项目(二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服务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两年内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6.2、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6.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xxxx://xxx.xxxx.xxx.xx/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在处罚期内的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6.5、投标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 (xxxx://xxx.xxxxxx.xx)进行事前信用承诺的信息。
6.6、能够与湖北省气象局中心站观测业务无缝对接。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 年 4 月 19 日至 2022 年 4 月 24 日 24:00 止(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3、方式: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xxx.xxxxxxxxxx.xxx)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各供应商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 0000000000咨询。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
3.3 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 年 5 月 10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网
上递交,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2.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 湖 北 省 政 府 采 购 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8070/)及中国广水网(x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 CA 数字证书登录网上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4.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1)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2)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和《广水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融资政策的通知》要求,中小微企业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到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5.相关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广水市鑫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提出询问和质疑。提出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广水市气象局
地 址: 广水市十里办事处马都司政务新区
联系方式: 0722-6232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水市鑫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水市三环路园林局 5 楼 联 系 人: 孙女士 联系方式: 0722-628682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和要求 |
1 | 项目编号 | HBGS-202203ZC-035 |
2 | 项目名称 | 广水市“中国天然氧吧”生态气候品牌创建服务项目(二次) |
3 | 项目属性 | 服务 |
4 | 采购人 | 广水市气象局 |
5 | 投标文件份数 |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
6 | 投标有效期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日 |
7 | 最高限价 | 本项目设置采购控制价(采购预算价),该项目的采购控制价为 200 万元,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控制价的作否决投 标处理。 |
8 | 资格预审 | 不进行 |
9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要求 |
10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02 开标厅) |
11 | 解密时间 | 招标人发出解密提示后 30 分钟内 |
12 | 备选方案 | 不允许 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要求 |
13 | 实物样品 | 不提交 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要求 |
14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要求 |
15 | 中标后分包 | 不允许 |
16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要求 |
17 | 质疑及提交 |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要求 |
18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19 | 政府采购政策 |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1、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评审办法按 6%的价格扣除。 3、联合协议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价格扣除比例为 3%。 |
投标保证金与投标保证金提 交方式 | 根据鄂财采发[2018]10 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 证金 |
1、适用范围
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工程及服务的采购。
2. 当事人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2.2 “监管部门”是指:广水市财政局。
2.3 “分散采购机构”是指:广水市鑫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4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 “合格的投标人”是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2.6 “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项目属性及定义
3.1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3.1.1 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
3.1.2 投标的货物应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
3.2 “工程”是指: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无关的工程。
3.3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含本章 3.2 条所述工程及《招标投标法》所定义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3.4 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分散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中标服务费:中标方向政府采购代理缴纳中标服务费,服务费按国家规定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执行。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参考)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其 他 在招标过程中由分散采购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6. 招标文件疑问的提交
6.1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分散采购机构提出询问,或在 6.2 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的形式向分散采购机构提交疑问函。
6.2 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但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7 个工作日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分散采购机构将视其认同招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后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将不予受理。
6.3 分散采购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潜在投标人所提交疑问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予以
答复。必要时,分散采购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7.1 分散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分散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7.2 为使潜在投标人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进行研究和响应,分散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可适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7.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分散采购机构确认收悉。
8. 现场考察
8.1 采购人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现场考察的,潜在投标人可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8.2 采购人向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潜在投标人利用的客观资料,采购人对潜在投标人依此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8.3 经采购人允许,潜在投标人可进入项目现场进行考察,但潜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潜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考察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三、投标文件
9. 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分散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或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0. 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证明文件组成)
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商务文件组成)
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文件(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服务文件组成)
11. 投标文件编制
11.1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组成格式的要求,完整、清晰、正确填写。如本文件表格中的栏目与供应商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应,供应商可按照统一格式自行制表填写,但每一项都不得遗漏。
11.2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招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1.3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或者投标文件弄虚作假,其风险应由供应商承担。
11.4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要求、规定来编制投标文件。
11.5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11.5.1 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
11.5.2 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
11.5.3 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应从“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诚信库中选择,交易主体诚信库中没有的“复印件”,应以附件形式直接导入,未标示“复印件”的证明资料均应直接制作生成。
11.5.4 电子投标文件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性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在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招标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11.5.5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将生成一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HBSTF)和一份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NHBSTF)。
11.5.6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
11.5.7 投标文件为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11.6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应自觉接受分散采购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11.7 因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
等,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 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均以人民币计价。
12.2 投标人应按照“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规定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内容、 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照《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格 式报出单价。报价上的优惠应体现在各分项报价中,投标单价应为优惠后的最终报价。 投标单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12.3 《投标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2.3.1 应包括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由投标人支付的款项、费用;
12.3.2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有关费用;
12.3.3 应详细提供《投标报价明细表》和《投标货物、服务清单》等内容,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2.4 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2.5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2.6 对于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其投标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其投标报价中。
12.7 投标人应对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漏项或只投其中的部分内容的,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3. 备选方案
只允许投标人提供一个投标方案(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4. 中标后分包
招标文件规定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中标后可以分包的,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项目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
15. 联合体投标
15.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
15.2 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的主体应完全满足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15.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其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
15.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5.5 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应由联合体所有成员或其各自正式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盖章),以便对所有成员作为整体及作为个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5.6 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评审时只对联合体主体进行评议。
15.7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体单位负主要责任。
15.8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5.9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未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视同接受。
15.10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其价格扣除相关规定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16. 资格证明文件
16.1 投标人应按本节及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的要求,提供足以证明其符合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 资格证明文件应真实、合法,并就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6.3 资格证明文件为清晰原件的扫描件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详见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 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7.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分散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分散采购机构或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内容。
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按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份数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18.2 投标人应使用带电子签章功能的 CA 锁对投标文件应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的部位加盖电子印章(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人名章),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 投标文件递交
19.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包)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19.2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20.2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在“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
20.3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撤回投标文件,再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
四、 开标与评标
21. 开标
21.1 分散采购机构在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21.2 采购人通过互联网在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1.3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的操作情况。
21.4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主持人、采购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
(4)投标人根据提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5)读取已解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6)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生成开标记录;
(7)开标结束。
21.5 在规定的时间内,非因“电子交易平台”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已解密的响应文件少于三个的,招标失败;已解密的响应文件不少于三个,开标继续进行。
21.6 开标异议:
21.6.1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采购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
并记入开标记录。异议与答复应通过 “开标大厅”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程序、开标记录以及投标人和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相互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等提出的质疑。
21.6.2 投标人异议成立的,采购人将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投标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将当场给予解释说明。
21.7 特殊情况的处置
21.7.1 因“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投标的,交易中心及时通知采购人,采购 人视情况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1.7.2 因“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采购人将暂停开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开标。
21.7.3“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是指下列情形: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出现断电、断网事故;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22. 资格审查
22.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进行评标。
22.2 资格审查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23. 评标方法
23.1 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3.2 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3.3 评标方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24.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4.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在 1000 万元及以上、技术复杂或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 7 人及以上单数。
24.2 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25. 评标程序
25.1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5.1.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5.1.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5.1.3 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
25.1.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中标人;
25.1.5 向采购人、分散采购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5.2 评标程序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五、 投标人信用信息及查询
26.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使用规则
26.1 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参与政府采购的投标人,信用记录的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执行 信息 公开网 ”网 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 政府 采购网 (xxx.xxxx.xxx.xx)。
26.2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分散采购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6.3 两个及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
26.4 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最终以评标时的“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26.5 在资格审查与评标工作未同日进行的特殊情形下,分散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在评标时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发现评标当日存在不良信用信息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 中标与合同
27. 确定中标人
27.1 采购人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27.2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
27.2.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
27.2.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
27.3 中标人的数量有其他规定的,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27.4 中标人确定后,分散采购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27.6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8. 合同授予
除本章“确定中标人”规定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排名第一的中标人。
29. 合同签订
29.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9.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9.3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29.4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9.5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9.6 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七、 采购信息公告
30. 公告的媒体及规定
30.1 分散采购机构在招标活动中的公告、补充、更正、结果等采购信息均依法在政府采购 监管部门指定媒体(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湖北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广水网 xxxx://xxx.xxxxx.xxx.xx/)发布。
30.2 分散采购机构在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示期为 1 个工作日。
八、 质疑及提交
31. 质疑提交
相关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
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分散采购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和质疑。提出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2. 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2.1 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2 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2.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3.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3.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33.2 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33.3 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和明确的请求;
33.4 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33.5 提出质疑的日期;
33.6 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33.7 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4. 不予受理的情形
投标人未按本章“质疑及提交”规定的时限、内容及方式进行质疑的,分散采购机构不予受理
九、 相关条文解读
35.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6. 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
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37.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8.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解释,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和分散采购机构允许其分支
机构参与投标。
十、 适用法律
39. 采购人、分散采购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40.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十一、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41. 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分散采购机构所有。
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采购项目编号:HBGS-202203ZC-035
采购项目名称:广水市“中国天然氧吧”生态气候品牌创建服务项目(二次)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两年内完成。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项目背景
2018 年 3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
15 号),提出“要推动旅游与交通、环保、国土、海洋、气象等行业的融合发展。要开发建设生态旅游区、天然氧吧、气象公园等产品”,明确了“中国天然氧吧”创建活动在生态xx建设中的现实意义。
“中国天然氧吧”城市是一张国家级生态名片,是一块国家级旅游品牌,是生态xx建设的重要成果。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城市不仅可以助力生态xx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还可以充分发挥广水在应对环境恶化的主观能动性,以减轻或减缓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达到保护、修复生态环境的目的;此外,还有利于进一步挖掘广水优良的旅游生态环境资源,监督其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生态经济的发展,体现广水在应对气候及环境变化所做出的重要贡献。
二、工作内容
1、2022 年 5 月 30 日前根据气象资料对申报地气候背景、舒适度、负氧离子状况等进行分
析,编制广水市负氧离子数据分析评估及站点选址报告,完成 4 套负氧离子站设备采购及建设安装调试。
2、2022 年 6 月开始开展一年以上的空气负氧离子监测和空气质量监测,准确记录观测数据,确保质量。
3、对广水市的生态气候环境质量、生态旅游发展潜力等创建条件和要求进行系统评估,形成综合分析报告。
4、组织申报、培训、初审、集中审议、实地复核、发布等创建“中国天然氧吧”相关工作。三、工作要求
1、工作依据
xxxx《“中国天然氧吧”数据监测与处理指南》(以下简称 《指南》)和《中国天然氧吧评价标准》(T/XXXX 0000—0000)(以下简称《标准》)进行评价,评估报告所采用的术语、定义应与该《指南》和《标准》保持一致,各项评价指标的计算和等级确定应严格执行该《指南》和《标准》。
2、技术要求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1 | 负氧离子监测站 | 1、测量要素:负氧离子、温度、湿度(可定制) 2、离子分辨率:1 个/cm3 3、离子迁移率:0.4(cm2/S*V) 4、数据精度:空气离子:小于等于 10%;温度:±0.5℃;湿度:±3%RH 5、离子测量档位控制:自动档位 6、离子测量范围:离子浓度检测范围:0~5*104(个/cm3); 0~5*105(个/cm3);0~5*106(个/cm3); 7、取样方式:自动吸气; 8、分析方式:连续分钟数据 |
9、通信接口:GPRS、RS232、485、RJ45、光纤无源传输; 10、电源规格:交流 220V 11、电池容量:12.6V、2500mAH | ||
2 | 申报表 | ★简要阐述概况、申报优势;格式为电子版 |
3 | 申报书 | ★1、对申报地区概况、生态发展规划、生态环境、旅游 配套情况、地区特色和所获得的荣誉等进行介绍,不超过 15000字; ★2、格式为电子版。 |
4 | 评估报告 | ★1、收集申报区域内的国家气象站、区域气象站、xx国家气象站相关气象资料及负氧离子监测数据; ★2、根据收集的气象资料对申报地区的气候背景、气候 舒适度、适游期、负氧离子状况等进行分析。对采购人收集到的环保、林业、水利、文旅、交通、宣传等各部门资料进行归纳总结,按照《中国天然氧吧评估报告编制规范》 对申报地概况、生态发展规划、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进行分析; ★3、“中国天然氧吧”评估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 分: ①概况:简要说明“中国天然氧吧”申报地区的地理位置、 行政区划、区域面积、人口、地貌特征等; 概述申报地区生态功能区定位、生态旅游资源分布,结合xx环境突出申报地区区位优势;概述申报地区气候背景条件、旅 游地方特色、发展前景; ②政策环境:概述和生态发展规划的 颁布、组织、实施 情况;概述申报中国天 然氧吧的目的意义、申报组织工 作、社会 参与情况; ③生态环境分析:包括气候区划分析、气候特点分析、气 候适宜性评价和氧环境评价等内容; ④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概述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观测站地 点、所处环境空气功能区(一类为自然保护区或风景名胜 区,二类为居住区)、设备型号,监测规范标准符合情况。 概述 AQI年均值、达标天数、空气质量为优(良)天数、优良率百分比;分析 AQI 月均值变化趋势,舒适月份 AQI 值变化趋势;分析 AQI 年际变化趋势,反应环境治理成效。概述申报地区水资源分布(河流、水库)、水资源总量、人均水资源状况、水质监测情况(监测断面、出境)等,水资源保护利用情况等; ⑤旅游资源分析报告:旅游可到达性分析:概述申报地区交通区位优势,主要是民航、铁路、高速公路可到达性。 可配路网交通图。旅游接待能力分析:概述申报地区旅游 从住宿、餐饮、卫生、安全等方面分析申报地区旅游接待能力,可概述申报地区在智慧旅游、旅游服务质量等方面 的优势。旅游产业资源分析,概述近年旅游人数、旅游总收入增长等情况; ⑥综合评估结论及建议:根据各项指标评估结果,充分挖掘评选地区气候资源优势,客观评价不利条件,依据《指南》 和《标准》要求给出最终评估结论。 ★4、一份电子版报告,三份纸质版报告。 |
3、服务及相关成果的验收标准及要求
按照《中国天然氧吧评估报告编制规范》要求,完成评估报告各项内容编写,并按时提交材料,完成申报及后期评审事宜。
4、交付内容
按照评审要求,及时完成初审相关材料的提交工作;提交《中国天然氧吧评估报告》;完成申报组织、培训、初审、集中审议、实地复核、专家评审、发布等各项创建工作。
未明确的事项,可在合同中完善。
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一、 资格审查方法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
二、 资格审查标准
1. 资格证明文件审查
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或不足以证明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1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一)法人
(1)企业法人(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 “营业执照”;
(2)事业单位法人: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其他组织
(1)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2)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三)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中国公民)
1.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法人:提供 2019 年、2020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资信证明时,也可以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1.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一)提供具备足够数量的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
(二)提供具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
1.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法人
A、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或多证合一);
B、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C 、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多证合一);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2)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A、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
B、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三)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投标人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
1.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一)应严格按照附件格式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二)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
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1.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对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有专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则必须提供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证明材料。
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应严格按照附件格式提交声明函。
1.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应严格按照附件格式提交声明函。
1.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络截图)。
1.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5.2、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1.5.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xxxx://xxx.xxxx.xxx.xx/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5.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在处罚期内的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1.5.5、投标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 (xxxx://xxx.xxxxxx.xx)进行事前信用承诺的信息。
1.5.6、能够与湖北省气象局中心站观测业务无缝对接。
1.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需提供社保证明);
1.7 符合联合体投标相关规定和要求的(适用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
1.8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9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10 资格证明文件为清晰原件的扫描件且加盖单位公章。
2. 确定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
2.1 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本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对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小组依据对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查结果,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并形成书面的资格审查报告。
2.2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进行评标。
2.3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可在结果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中的联系方式获知本单位的资格审查情况。
2.4 采购人已进行资格预审的,不再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分散采购机构拒绝其投标。
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评标办法、程序及标准。
评标办法前附表
一、初步评审
条款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资格评审标准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单位负责人 | 提交“未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投 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声明函”。 | |
提供服务 | 提交“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声明函”。 | |
信誉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络截图) | |
特定资格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在处罚期内的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5、投标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 (http://www.hbcxpt.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的信息。 6、能够与湖北省气象局中心站观测业务无缝对接。 | |
授权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需提供社保证明); | |
投标总价 | 投标总报价未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
符合评审标准 | 《投标书》等 |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提供并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 |
服务期限 | 工期(服务期限)、质保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报价要求 | 未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报价; | |
投标方案 | 未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不存在缺项、漏项;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满足要求; | |
签章 | 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及签字(签章); | |
分公司投标 | 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 38 条中规定情形,以分公司形式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由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 加盖公章的; | |
附加条件 | 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
相关表格提供 | 按要求提供《符合性审查对照表》、《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商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商务评议对照表》和 《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技术、服务评议对照表》; | |
无效投标情形 | 未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
二、详细评审
评标 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价格部分 (16) | 投标报价 | 16 | 评标委员会只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 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其报价分为满价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6%×100 |
商务部分(40) | 企业实力 | 10 | 1.供应商提供简介说明(基本情况、经营状况、内部管理制度等),简介说明详细、详尽,条理清晰的得4分,简介说 明较详细、较清晰的得2分,欠详细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2.近三年与专业气象服务相关的奖励或荣誉证书每个2分, 最多6分。 注:奖励或荣誉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人员配备 | 18 | 1.项目组机构人员配备充足、专业配置齐全、职能健全、 分工明确,满足项目实施需要得2分; 2.项目技术人员具有气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每人得4分,最高16分。 注:提供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
业绩材料 | 12 | 供应商提供近3年(开标之日往前推算)完成过的类似业绩,每提供1个得4分,最高得12分。 注:以上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评标 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技术部分(44) | 工作方案 | 20 | 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编制工作方案: 方案完整针对性强、满足项目实际、技术方法合理,得20分,有所欠缺得10分,其它或不提供不得分。 |
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 | 10 | 1.进度安排合理、进度控制措施得当,确保工作在规定时间通过各级评审,有对项目实施有利的合理化建议,关键节点把握准确的得6分,安排及措施有所欠缺得3分,其它或不提供不得分。 2.项目管理合理规范,主要包括岗位责任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质量控制制度等,制度合理规范全面得4分,基本完整、有所欠缺得2分,其他或不提供不得分。 | |
后续服务及质量保证 | 14 | 1. 供应商提供后续服务的方案以及后续服务承诺:内容全面、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得 7 分,内容完整、合理得 4 分,基本完整、有欠缺得 1 分,其它或不提供不得分。 2.质量保证目标明确,质量保证措施具体、可靠、切实可行得 7 分,目标、措施合理得 4 分,有所欠缺得 1 分,其它或不提供不得分。 | |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 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服物类采购项目,按招标文件中采购清单确定的货物,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1.计分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符合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技术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评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技术评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评标准备
3.1.1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 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由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具有同等表决权。
3.1.3 熟悉文件资料
3.1.3.1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目标和履约期限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评标流程。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1.3.2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了解招标工程概况及招标文件内容。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相关数据资料,主要包括:
(一)招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
(三)开标记录;
(四)最高投标限价。
3.2 初步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3.2.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行为:
①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即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②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③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④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⑤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⑥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2.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或者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时明显低于最高投标限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2.5 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3.3 详细评审
3.3.1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了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3. 2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4 计分办法
3.4.1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计算详见本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具体计算公式。
报价合理性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
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4.2 各项统计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4.3 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3.4.4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投标的最终评分,按高低次序确定投标人最终的排列名次,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推荐不超过三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的最终评分相同,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名优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
3.5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3.5.1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工程、服务类采购项目,按招标文件中采购清单确定的货物,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5.2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
3.5.3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5.4 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出具《声明函》,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监狱局、戒毒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声明函》(附件二,如果有的话)。
3.6 相同品牌处理原则
3.6.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
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6.2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相同〈或同一〉品牌”实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招标文件中标注。
3.7 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3.7.1 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3.7.2 监狱企业: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规定的企业。
3.7.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的单位。
3.8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8.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8.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8.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9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中标人
3.9.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9.2 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结果,按各投标人的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得分前三名的进入中标候选人名单,并形成评标报告。
3.9.3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4.、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4.1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4.1.1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4.1.2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4.2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4.2.1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 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4.2.2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4.3 评标争议处理
4.3.1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独立评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3.2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不得违背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4.3.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集体决议或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在集体决议或评标报告上签名,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集体决议或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在评标报告中做出说明。
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参考)
(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采购人和投标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广水市政府采购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投标人(公章):
二〇二二年 月
格式(参考)说明:
由各投标人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审查,与第二部分、第三部分文件页码连续。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资格证明文件目录(目录应涵盖下述所有资料);
2.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
2.1.1 法人
(1) 企业法人(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 事业单位法人: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1.2 其他组织
(1) 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2) 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1.3 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中国公民)
2.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
2.2.1 财务状况报告
(1)法人:提供 2019 年、2020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资信证明时,也可以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2.2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 法人
A.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或多证合一);
B.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C.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多证合一);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2)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A.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
B.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投标人
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
2.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3.1 提供具备足够数量的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
2.3.2 提供具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
2.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2.4.1 应按附件二格式提交“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4.2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4.3 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2.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5.1 国家对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有专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则必须提供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证明材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应按附件三格式提交“未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声明函”。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应按附件四格式提交“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声明函”。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应按附件五格式提交“未被列入记录名单的声明函”。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应按附件九至附件十四格式提交相应声明函或者相应的情况说明。
7.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8.不符合联合体投标或中标后分包相关规定和要求的(适用于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允许分包的项目)。应按附件六、附件七格式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分包意向协议书”
9.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说明:1、以上材料提供不实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 2、资格证明文件应为清晰影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广水市鑫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本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1、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根据各地方、各部门明确的听证范围确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等行政处罚;
2、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受到过全国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
3、如上述声明内容不实,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关于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 期:
广水市政府采购
投 标 文 件
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投标人(公章):
二〇二二 年 月
格式(参考)说明:
由各投标人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评审并富有建设性的商务方案在评标时具有优势。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商务文件目录(目录应涵盖下述所有资料);
2. 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投标)(附件六);
3. 分包意向协议书(适用于分包)(附件七);
4. 投标书(附件八);
5. 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货物类项目)(附件九);
6. 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工程类、服务类项目)(附件十);
7.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附件十一);
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适用于货物类项目)(附件十二);
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适用于工程类、服务类项目)(附件十三);
10.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标准(附件十四);
11. 开标一览表(附件十五);
12. 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十六);
13. 投标货物(工程或服务)清单(附件十七);
14. 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本项目不适用)(附件十八);
1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十九);
16.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附件二十);
17.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附件二十一);
18. 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附件二十二);
19.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附件二十三);
20.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21. 符合性审查对照表(附件二十四);
22. 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二十五);
23. 商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二十六);
24. 商务评议对照表(附件二十七)。
广水市政府采购
投 标 文 件
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投标人(公章):
二〇二二 年 月
格式(参考)说明:
由各投标人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评审并富有建设性的技术、服务方案在评标时具有优势。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技术、服务文件目录(目录应涵盖下述所有资料);
2. 投标货物(工程或服务)介绍,项目建设(服务)方案;
3. 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二十八);
4. 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二十九);
5. 技术、服务评议对照表(附件三十);
6.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招标文件中未提供格式的由投标人自行拟定)
说明:投标文件技术、服务文件的编制原则,一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说明、资料、表格以证明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二是对应评分标准,充分体现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对于评分标准的响应程度和优势。
附件一: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
广水市鑫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
1. 具有合法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 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附件二: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广水市鑫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
1.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根据各地方、各部门明确的听证范围确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等行政处罚;
2.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受到过全国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
3. 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附件三: 未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声明函
(含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项目及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之间)
广水市鑫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
1. 未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附件四: 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服务的声明函
广水市鑫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
1. 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2. 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附件五: 未被列入记录名单的声明函
广水市鑫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
1. 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 (公章):
日 期:
附件六: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甲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乙公司名称)_ _以下简称乙方
(甲公司名称) 、 (乙公司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 项目投标,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甲方为联合体主体,乙方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办理投标事宜,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分工原则:
甲方承担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 %,负责的工作为: ;乙方承担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 %,负责的工作为: 。 4、若中标,联合体成员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本协议应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
分),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体负主要责任。 5、其他:……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若未中标,自本次投标有效期结束后自行失效;若中标,自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
7、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七: 分包意向协议书
(甲公司名称)_ (以下简称甲方) (乙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就 (项目名称) 与乙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分包意向协议: 1、在本次投标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代理投标事宜。
2、乙方承担的分包合同金额为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 %。
3、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负责提供分包负责工作量的相关资料;(包括资质、报价、技术文件等资料);
(2)若中标,乙方应承担全部分包内容的工作量,并对所承担工作的质量、工期负责
(乙方所报价格);
(3)甲方负责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除乙方应提供的资料外的所有资料,并组织、汇编投标文件、参与投标;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擅自提高或降低乙方所提供的报价;
(4)若中标,甲方不得将乙方负责的工作量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乙方以外的供应商。 4、若中标,甲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时,则本协议应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5、其他:……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若未中标,自本次投标有效期结束后自行失效;若中标,自合项目同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
7、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副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八: 投标书
广水市鑫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 (姓 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全称 ) 提交下述文件。
1. 资格证明文件;
2. 商务文件;
3. 技术、服务文件。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投标总价为 详见“投标数据文件”中开标一 览表(含明细)总报价 ;
2)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 (修正或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 ,对此无异议;
4)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共 个日历天;
5)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
投标人: 地 址: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开户银行: 帐号/行号:
附件九: 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货物类项目)
广水市鑫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 (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 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以联合体方式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由联合体各方盖章。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附件十: 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工程类、服务类项目)
广水市鑫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以联合体方式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由联合体各方盖章。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附件十一: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附件十二: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适用于货物类项目)
广水市鑫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 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属于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2. (标的名称)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属于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以联合体方式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则应由联合体各方盖章。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附件十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适用于工程类、服务类项目)
广水市鑫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 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属于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 (标的名称)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属于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以联合体方式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由联合体各方盖章。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附件十四: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标准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附件十五: 开标一览表
投 标 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序号 | 名称 | 品牌、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分项合计(元) |
1 | |||||
… | |||||
投标总报价 | 小写: 大写: | ||||
项目工期/交货期 (服务期限) | (单位:日历天) | ||||
质保期 | (单位:年) | ||||
备注 | 1)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进行价格扣除情形的,需扣除的价格合计(大写): 2)价格扣除后,参与评审的价格合计(大写): 3)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的 % |
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
2、价格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 12 条的要求进行报价。
3、“备注”栏适用于存在价格扣除的情形,投标人可视自身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填报。
5、本表应按要求由投标人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 期:
附件十六: 投标报价明细表
投 标 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序号 | 名称 | 品牌型号 规格 | 数量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分项合计 |
1 | 货物 1(工程或服务) | |||||
2 | 货物 2(工程或服务) | |||||
3 | 货物 3(工程或服务) | |||||
4 | 货物 4(工程或服务) | |||||
5 | 货物 5(工程或服务) | |||||
6 | 货物 6(工程或服务) | |||||
… | ||||||
合计 |
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2、报价明细表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
3、未提供详细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报价明细,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附件十七: 投标货物(工程或服务)清单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序号 | 货物(工程或服务)名称 | 主要规格、技术参数 | 数量 | 制造厂家/产地及国家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说明:1、此表为货物(工程或服务)清单,投标人应提供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详细的供货(工程或服务)范围,包括主要配件及生产厂家、备品备件等。
2、各项货物(工程或服务)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性能,应另页描述。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附件十八: 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
(本项目不适用)
广水市鑫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 | 全 称 | |||
地 址 |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
开 户 银 行 | ||||
帐 号 |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已递交人民币(大写)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粘贴转帐、电汇或网上银行凭证(清晰影印件)
注:在交款凭证备注中说明项目编号及开标时间
说明:投标人应认真填写银行信息,与转帐或电汇银行凭证的相关信息一致,集中采购机构将依据此凭证信息查退投标保证金。
附件十九: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广水市鑫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兹授权 同志为我单位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被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授权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年 月 日
附:
投标人授权代表单位名称: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电话:
被授权人身份证
(正反清晰彩色影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正反清晰彩色影印件)
附件二十: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1.名称及基本情况:
(1)投标人: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或注册日期:
(4)单位性质:
(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6)员工人数:
(7)注册资本:
(8)实收资本:
(9)上年末资产负债表: 1)固定资产
原 值: 净 值: 2)流动资金:
3)长期负债:
4)短期负债:
2.与投标货物的生产、销售和服务有关的情况:
(1)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
生产基地地址 | 生产的项目 | 年生产能力 | 员工人数 |
(2)投标人生产此投标货物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
(3)销售、服务网点分布(可另行附表):
销售服务网点名称和地址 | 主要服务范围 | 服务人员数 | 内部等级 |
3.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它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同意按照集中采购机构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十一: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姓 | 名 | 性 | 别 | 年 | 龄 | |||
职 | 务 | 职 | 称 | 学 | 历 | |||
参加工作 时间 | 从事本行业 工作年限 | 个人专业资 质及证书 | ||||||
个人简介 | ||||||||
类似项目经验 | ||||||||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项目金额 | 项目时间 | ||||
说明:投标文件应附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附件二十二: 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序号 | 姓 名 | 专 业 | 年 龄 | 从事本行业 工作年限 | 在本项目中承 担的工作 | 个人专业资质 及证书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说明:投标文件应附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附件二十三: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项目单位名称 | |
项目名称 | |
项目单位联系人姓 名及联系方式 | |
项目金额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
项目时间 | |
项目内容 |
说明:1、每个合同应单独附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等。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附件二十四: 符合性审查对照表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序号 | 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条款的 序号及内容 |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 偏离说明 | 投标文件对应 的页码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中“符合性审查”的条款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详细完 整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
中。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公章):
日 期:
附件二十五: 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序号 |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条款的序 号及内容 |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 偏离说明 | 投标文件对应 的页码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商务要求”条款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附件二十六: 商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序号 |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号条 款的序号及内容 |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 偏离说明 | 投标文件对应 的页码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商务要求“★”号条款进行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 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
中。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公章):
日 期:
附件二十七: 商务评议对照表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序号 | 招标文件商务评分标准的序号 及内容 |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 偏离说明 | 投标文件对 应的页码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1.6 | ||||
… |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中“商务评议”的评分标准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附件二十八: 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条款 的序号及内容 |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 偏离说明 | 投标文件对 应的页码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技术、服务要求”条款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附件二十九: 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号条 款的序号及内容 |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 偏离说明 | 投标文件对 应的页码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进行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附件三十: 技术、服务评议对照表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技术评分标准的序 号及内容 |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 偏离说明 | 投标文件对 应的页码 |
2.1 | ||||
2.2 | ||||
2.3 | ||||
2.4 | ||||
2.5 | ||||
2.6 | ||||
… |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中“技术、服务评议”的评分标准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