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以目标 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把全部或接近全部的基金资产用于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此外,为更好地实现 投资目标,本基金也可少量投资于新股(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股指期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