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协议名称 披露日期 后续进展 1 公司与江苏扬子江船业集团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 2015 年 8月19日 与扬子江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至今,公司与 对方在业务上紧密合作,实现产品多次销售,包括海兰信INS(综合导航系统)、单品VDR、电子海图、雷达、自动舵以及OEM通信、ROCKSON船舶综合机舱监控报警 系统和船舶电子集成系统等产品。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xx信 公告编号:2017-089
北京xx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签署三方合作框架协议的补充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北京xx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信”或“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与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签署三方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3),我公司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以下简称 “搜救中心”)及三亚xx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寰宇”)。
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 “第 43 号 上市公司签订战略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现 就该公告中未尽事宜作补充说明,补充后的全文如下(斜体部分为本次补充内容):
为助力国家京津冀一体化及海洋强国发展战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天津市海上搜救信息化水平,经友好协商,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以下简称 “搜救中心”)、北京xx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信”或“公 司”)及三亚xx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寰宇”)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下午在天津海事局召开“海上搜救信息平台”项目报告会,签署了三方《合作框架协议》。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协议对方(一):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
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隶属于天津市政府,主要职能包括但不限于: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海上搜寻救助和污染应急反应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国际公约,组织制定辖区有关海上搜寻救助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归口管理局海上搜寻救助和污染应急反应工作;
(二)负责拟定局海上搜寻救助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协调辖区海上搜救应急反应体系建设。
2、协议对方(二):三亚xx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三亚xx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注册资本:5,000 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培训;建设船舶电子集成系统、海洋信息化系统、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航运、港口、海事、渔业、海洋管理与环境保障综合信息服务;海洋大数据项目投资、规划、咨询、建设、运营管理服务,海洋模式数据产品制作与服务,海洋数据挖掘、数据分析、数据服务及数字化资源开发;通信设备、船舶电子设备、海洋探测仪器、海洋工程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与租赁;海洋开发、观测、监测、探测、勘探、调查、管理与服务;基础软件和应用软件服务;信息系统、安全系统的设计、承建、运营管理及维护;工程和技术研究与实验;图形图像处理,电子海图,导航与位置服务;遥感数据接收、处理、分发,遥感数据产品定标检验;计算机与智能移动端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系统集成;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搜救中心、xx寰宇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本协议无需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目标
x着“政策扶持、优势互补、平等互助、合作共赢”的原则,三方同意合作
开展“海上搜救综合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搜救信息平台”)项目建设,以此为依托,在海上搜寻救助、应急信息保障等方面开展合作;并在此基础上,在持续提升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海上搜救应急能力、推进海上搜救工作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建立长期稳定的全面合作伙伴关系。
“海上搜救信息平台”是综合雷达链、光电跟踪、水文气象、海上通讯等设备的高科技搜救信息系统,通过多站部署,将搜救监测范围向海区延伸,对较远海域的海上目标、海上污染物进行准确探测、识别和跟踪,实现信息互补、信息校验、信息统一,形成应急搜救所需的实时数据,为决策支持、行动部署提供实时、准确、可靠的技术支撑。
(二)协议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三方同意在“搜救信息平台”信息资源的开发、建设、应用以及海上搜救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中承担如下职责:
1、xxx:在本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后,完成“搜救信息平台”信息资源的开发建设工作;选择远海基站和船舶,建设雷达站及相关设备。
2、xx寰宇:负责“搜救信息平台”数据信息的运营、管理、维护、升级、改造等工作。
3、搜救中心:对“搜救信息平台”的开发建设工作予以政策指导,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信息资源应用方面的数据信息服务需求。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海上搜救信息平台的核心系统是xx信智能监视雷达系统,该系统可以实现全天候、全量程实时监控,能够对近海 20 海里内的小型船舶以上目标进行有效探测,具有强大的光电联动目标识别能力,并可实现实时自动记录和回放。
此次签约是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与高科技海洋信息企业首次开展全面合作,也标志着海上雷达信息链平台在全国海上搜救领域首次应用,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搜救范围将实现从港区到外海延伸,对提升全国海上搜救工作的现代化信息技术水平、助力“智慧搜救”和“智慧港口”建设具有示范意义。
xxx一直致力成为全球智能航海的引领者和中国智慧海洋的建设者,近年来在业务模式上进行探索与创新,通过提供装备与系统,搭建一个基于客户需求
的平台,为多个涉海客户提供服务,促进客户间的信息共享,是共享经济模式在海洋领域的创新应用。目前,公司正基于海洋强国战略,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创新模式,逐步建设中国全方位的海洋立体监测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并已在海南、浙江等沿海省份实现近海雷达网的示范应用。
接下来,公司将继续全力推进并完成全国近海雷达网的建设和布局,从而为国家近海搜救及海洋信息服务发挥作用,为国家海洋强国战略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对公司当期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可能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对公司长期收益尚具有不确定性。
协议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形成业务依赖。
五、重大风险提示
1、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2、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或减持的风险;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进展情况
编号 | 协议名称 | 披露日期 | 后续进展 |
1 | 公司与江苏xxx船业集团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 | 2015 年 8 月19日 | 与xxx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至今,公司与对方在业务上紧密合作,实现产品多次销售,包括xx信INS(综合导航系统)、单品VDR、电子海图、雷达、自动舵以及OEM通信、ROCKSON船舶综合机舱监控报警系统 和船舶电子集成系统等产品。 |
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各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约定,该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另行签订相关合作协议,具体合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公司与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三亚xx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三方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xx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