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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序号:青建招 2022 第[99]号
一、青田县xxx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建设项目青田县温溪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新建工程设 计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国企自筹解决并已落实,项目赋码:
2208-331121-04-01-804026。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设计的招标事宜。
二、根据《丽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办法》和《丽水市勘察设计、监理及设备采购类项目“评定分离”招标评标操作细则》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 青田县温溪镇沙埠村
(2)建筑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 9855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总建 筑面积约为 14550 ㎡,为多层建筑,内含四个场馆内容,文化馆、体育馆、非遗馆、图书馆、地下室以及整个场区内的室外工程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0499.07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9041.8600万元。
(3)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内容包括总体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专业
范围包含景观设计、室外综合管线设计、室内精装修设计、智能化设计、幕墙设计、泛光照明设计、 基坑围护设计等项目相关的专项设计工作(不包含展厅专项设计、广告设计、软装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以及后续的施工配合、报批阶段的配合等所有内容。
本项目实行工程设计总承包,若中标单位对招标范围内的部分设计内容无专项设计资质的,允 许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费用包含在本次设计费报价中,发包人不另外单独支付。分包之前须将分包单位资质等情况送发包人,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方可分包。
中标单位需要协助招标人做好相关报批工作并提供所需资料,项目有配建内容的按配建内容的 设计规范设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 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 上职称,且该人员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网上下载:时间:2022 年 09 月 30 日起,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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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青田县xxx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青田县温溪镇处州街 3 号 地址: 青田县景山路 75 号 4 楼 联系人: xxx 联系人: xxx 电话: 00000000000 电话: 18205888210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2 年 09 月 30 日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一
项目名称 | 青田县温溪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新建工程设计 | ||
建设地点 | 青田县温溪镇沙埠村 | ||
招标联系人 | xxx | 联系电话 | 00000000000 |
招标方式 | ×邀请√公开 | 组织方式 | ×自行√委托代理 |
招标内容 | 工程设计内容包括总体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专业 范围包含景观设计、室外综合管线设计、室内精装修设计、智能化设计、幕墙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基坑围护设计等项目相关的专项设计工作(不包含展厅专项设计、广告设计、软装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以及后续的施工配合、报批阶段的配合等所有内容。 本项目实行工程设计总承包,若中标单位对招标范围内的部分设计内容无专项设计资质的,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费用包含在本次设计费报价中,发 包人不另外单独支付。分包之前须将分包单位资质等情况送发包人,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方可分包。 中标单位需要协助招标人做好相关报批工作并提供所需资料,项目有配建内容的 按配建内容的设计规范设计。 | ||
投标人主要条件 |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高级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该人员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
工程概况 | x项目用地面积 9855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总建筑面 积约为 14550 ㎡,为多层建筑,内含四个场馆内容,文化馆、体育馆、非遗馆、图书馆、地下室以及整个场区内的室外工程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 10499.07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 9041.8600 万元。 |
设计费报价范围 | 1、参考《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其它费用定额》(2018 版)规定。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 1.0、专业调整系数 1.0、附加调整系数为 1.0。本项目的设计费计算公式为:工程设计费=收费基价(以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中建安工程费作为计费额)×附加调整系数(1.0)×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1-中标下浮率); 2、投标时设计费基准价暂定为 234.2746 万元(按建安费 9041.8600 万元计算)。 3、有效设计费报价范围:工程设计费下浮 25%-35%(即 152.2785 万元--175.7060万元),报价超出报价范围的不进入商务报价评审。 4、报价说明:设计费报价为招标文件约定的招标范围以内的各项工作内容的费用 总和,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各阶段设计调整修改及后续服务工作的所有费用以及相关评审费等费用。 | |
投标保证金 | 金额 | 人民币肆万元整(交纳具体方法见前附表三)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后 90 日历天 | |
投标文件份数 | 1、资信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5 份,A4 纸装订成册。 2、技术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5 份,A3 纸装订成册。 3、商务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5 份,A4 纸装订成册。 | |
投标文件递交 | 递交至: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二) 地址:xxxxxxxxxx 0 x(xxxxxxxx)12 楼接收人:青田县xxx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 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09 时 | |
开标 | 时间:2022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09 时 地点: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二) | |
评标办法 | x项目实行“评定分离”,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
履约保证金 | 1、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起 30 日内、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 交纳方式:形式不限。可采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工程综合保险保单(若中标人以银行保函、工程综合保险合同和担保保函形式提交履约担保应符合丽水市相 关文件规定。 | |
其他说明 | 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 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反法规等内容时,请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
前附表二 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安排 | 地点 |
1 | 发布招标公告 | 2022 年 09 月 30 日起 |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2 | 发放招标文件 | 同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获 取 方 式 : 网 络 下 载 : |
3 | 现场踏勘 | 自行前往 | 工程所在地 |
4 | 投标人质疑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前 | 提交方式: 1、书面递交: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5 |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 | 获取方式:网络下载: |
招标人发布紧急公 告时间和媒介 | 投标截止时间 5 日前 | ||
7 | 交纳投标保证金 | 同前附表三 | 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
9 |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同前附表一 | 投标文件递交至:xxxxxxxxxx 0 x (xxxxxxxx)12 楼招投标中心开标室 (二) |
10 | 开标时间 | 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xxxxxxxxxx 0 x(xxxxxxx x)12 楼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二) |
11 | 定标 | 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后,当 即组织召开定标会。 |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评标室 |
12 | 预中标公示 | 公示 3 日 |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13 | 发中标通知书 | 公示结束或投诉处理结束后 | 1、书面发送给中标单位 2、在网站上告知其他投标人中标结果。 |
14 | 签订合同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 | 地点:青田县xxx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5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情况的除外 | 除中标候选人外,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凭投标保证金票据予以退还。 |
前附表三 重要事项说明
序号 | 事项 | 解释说明或注意事项 | 备注 |
1 | 开标时必须到场的人员 | 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如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在投标企业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资质证书上载明的企业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不提交养老保险缴纳 凭证;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开标时应提交的证件原件 |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b、企业资质证书副本;(a、b 项如无法提供原件,可提供二维码能扫描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c、项目负责人建筑师证书及职称证书原件;d、项目班子所有成员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社保缴纳证明可在企业所在地“人力社保公共服务平台”或 “政务网”上打印,能扫描二维码或验证);e、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 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等(如有)。 | |
3 |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 交纳的注意事项: 1、金额: 肆万元整 缴纳事项: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单]、银行汇票、电汇。 ①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 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担保保函由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各县(市、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文件依据)出具;保险保单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且出具保险保单的保险公司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另保函(保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①保函(保单)开具对象为业主即青田县xxx滨建设发展有限公 司,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保单)单位及其企业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基本信息。 ②以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签章需有银行汇票专用章、柜员章及银行密押,其中全国汇票需提供第 2 联及第 3 联原件,汇票字迹须清晰。 收款单位名称: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招投标专户 | 具体金额详见前附表一 |
开户行:浙江青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山支行银行账号:201000013802556 ③以电汇方式提交的,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名称: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招投标专户开户行:浙江青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山支行 银行账号:201000013802556 (3)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投标人以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方式提交的,以到帐时间为准;银行汇票、纸质保函(保单)等票据原件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并登记,有效保函(保单)、汇票视作到帐。 (4)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 |||
4 | 设计文件的延 误 | 按合同期的要求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每延误一天,扣减设计费的千分 之二。 | |
5 | 方案补偿 | 1、本次招标不给予投标人方案补偿。 | |
6 | 特别说明 | 1、省外企业参与投标的必须在合同签订前办理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手续,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2、投标人应认真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设计方案,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资料内容只供参考。各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依法从业,严禁挂靠或中标后转包设计。本项目实行工程设计总承包,若中标单位对招标范围内的部分设计内容无专项设计资质的,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费用包含在本次设计费报价中,发包人不另外单独支付。分包之前须将分包单位资质等情况送发包 人,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方可分包。 | |
7 | 防疫要求 | 防疫要求: 1、严格执行丽水市、青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规定,按浙江省健康码“红码”、“黄码”管理的人员或经申请获得浙江省健康码“红码”、“黄码”的人员不得参与项目投标。 2、投标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佩戴口罩,在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指定地点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通过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正常并出示浙江省健康码“绿码”后方可递交投标文件。 3、限定参与人数,每个投标主体的投标人员不得超过 1 人。 4、投标人自觉配合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的疫情管理工作。 5、开标时防疫要求可能会有改变,具体请各投标人关注相关公告。 |
注:后面内容与投标须知前附表内容有矛盾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二、总则
1.1 工程名称:青田县温溪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新建工程设计
1.2 招标人:青田县xxx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3 建设地点:青田县温溪镇沙埠村
1.4 招标内容:详见前附表。
1.5 对投标人的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1.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资格审查在开标时进行,投标人必须提交前附表规定所需提交的原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1.7 分包:本项目实行工程设计总承包,若中标单位对招标范围内的部分设计内容无专业设计资质的,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费用包含在本次设计费报价中,发包人不另外单独支付。分包之前须将分包单位资质等情况送发包人,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方可分包。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和招投标所有过程,包括因评标中出现或有事项而被重新召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合同签订后需在 60 日历天内完成主体建筑施工图和相关专项设计施工图。 4.踏勘现场
4.1 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与否,由投标人自行组织,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
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4.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3 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及其代表并应对由此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其他损失承担一切责任。
5.1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前附表三
5.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不合理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4)在招投标及投诉活动过程中,经查实投标人或项目班子人员资质、业绩、在建工程、市场行为、所提交的资料等方面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6.1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设计任务书
(5)投标文件格式
(6)评标办法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8)根据本章第 7 条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必须经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后有效。
6.3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7.1 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对招标文件有异议需要澄清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不记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形式予以解答。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以修改招标文件的方式发出。
7.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5 天,招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修改招标文件经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有效。修改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修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及有关招标信息由投标人自行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查阅,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7.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修改招标文件通知中写明。
7.4 当招标文件、修改招标文件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7.5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招标公告(邀请书)、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要求说明、技术规范和资料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他条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招标人在任何环节可拒绝或否决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8.1 本项目的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
8.2 本工程报价为完成前附表规定的招标内容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设计费报价为招标文件约定的招标范围以内的各项工作内容的费用总和,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各阶段设计调整修改及后续服务工作的所有费用以及相关评审费等相关工作,协助招标人做好相关报批工作并提供所需资料等所有费用。若出现专业(专项)分包的,招标人不在另行支付设计费用。
8.2.1 计价标准
工程设计费参考《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其它费用定额》(2018 版)文件规定并由各投标人结合自身管理水平、综合实力进行报价。
设计费参考《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其它费用定额》(2018 版)规定计取,其中专业调整系数 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1.0、附加调整系数 1.0,不计取其他设计收费。设计费下浮率范围:即 25%--35%,报价超出下浮率范围的不进入商务报价评审。
8.2.2 设计费用结算:工程设计收费为以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中建安工程费作为计费额,按投标时下浮的费率下浮,其中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其他设计收费均按 8.2.1 款明确的,不做调整。
工程设计费=收费基价(以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中建安工程费作为计费额)×专业调整系数(1.0)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 (1-中标下浮率)注:设计费计算按一个整体项目统一计算,不分专业不分项目。
8.2.3 本次招标不给予投标人方案补偿。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
9.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
位。
10.1 投标文件由资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三部分组成。
10.1.1 资信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目录
(2) 投标单位资格自查表
(3) 投标承诺书
(4)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7)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建筑师证书、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8) 投标单位近三年(投标截止日上推三周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工程设计业绩证明
(9) 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日上推五周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工程设计业绩证明
(10)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
(11)拟投入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简历表
(12)投标保证金
(13)评标办法要求提供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10.1.2 技术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技术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可根据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所涉及的内容自拟
10.1.3 商务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目录
(2)投标函
(3)报价一览表
(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注:
(1)技术文件采用暗标方式,技术文本文件胶装装订,封面、正文均须采用普通白色 A3 复印纸。
(2)技术文件中的技术文件文本所有内容中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人的人员姓名及其它能推断或者映射出投标人身份的文字描述、图案、话语内容。
10.2 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
同样格式展开。无格式的自行设计编制。
11.1 投标人必须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1.2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资信、商务标按 A4 纸装订成册,技术标中设计文本文件用 A3 纸装订成册。
12.1 资信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密封袋外标明:所投项目名称,资信投标文件,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封面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标识。
12.2 商务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密封袋外标明:所投项目名称,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封面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标识。
12.3 技术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密封袋外不做任何标识。技术文件文本正、副本封面分别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标识。标记好的正本用密封袋密封包装(正本外密封袋也不做标识),密封好的正本与 5 份副本、U 盘一起密封包装。
12.4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署,投标函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人签署本工程的授权委托书。
12.5 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在密封袋外上识别标志。
12.6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将有权拒收。
13.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
13.2 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 7 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期。
13.3 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13.4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14.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14.2 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 5 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不予返还的规定仍然适用。
15.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15.2 投标人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的,应按本文件第 11、12、13 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5.3 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6.1 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16.2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一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同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
16.3 开标时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前附表三要求提交资料原件,以备查验。
16.4 开标时,由招标人或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等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内容和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招标人做好记录,并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16.5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有效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当众予以拆封、宣读。若宣读的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督部门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
16.6 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16.7 招标人在开标现场对所有签收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开标会上当场、做好记录,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2)提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或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或超出投标报价范围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情况的;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5)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17.1 评标工作由按有关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进行,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一名,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17.2 评标委员会应遵循公正、合理、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对投标书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向招标人推荐 5 名投标人(不进行名次排序,不足 5 名全数入围)进入定标程序,并提交评审报告。
18.1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为止,凡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应保密。
19.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2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修正原则: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当文字描述出现差错,但没有实质性影响投标报价时,可以按照数字表示的数额修正文字描述;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但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0.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并将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
20.2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按照现行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分析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成本价时,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20.3 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丽水市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未提交资格审查原件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20.4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20.5 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的;
(2)投标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格式填写或投标文件组成不全的;
(4)投标文件的数量、密封、标志等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规定的。
(5)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投标文件有涂改和行间插字未加盖投标文件签署人印鉴的;
(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9)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或超出投标报价范围的;
(10)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丽水市建设局公示为严重市场不良行为【在丽水市外,被市(地)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承接业务期间视同进入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或被浙江省建设厅公示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的。
(11)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与参加资格审查的项目负责人不相符;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
(13)按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报价的;
(14)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未按前附表要求提供原件或提供的原件不满足要求的;
(1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20.6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保证金入账情况进行检查,若发现因投标人原因致使投标保证金不能入账的,其投标将做无效处理。
21.1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由 5 名及以上单数成员组成,其中 1/3 的成员可由招标人指定,2/3 的成员由招标人从 2 倍以上备选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应在评标结束之前组建。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定标委员会成员可由招标人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外聘专业技术专家等组成。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有直接利益关系。
21.2 定标委员会对整个定标工作负总责,独立行使定标权,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定标,接受监管部门的全程监督。
22.1 采用投票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确定 1 名中标候选人。
22.2 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不予补偿。
23.1 中标候选人名单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进行公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
23.2 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 11 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办发[2019]06 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没有投诉的,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4.合同签订
24.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
设计合同。合同采用(GF-2015-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24.2 设计合同签订: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且办理好《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省外企业须提供)后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因中标人原因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24.3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重新组建定标委员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其余投标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也可以由招标人重新招标。
24.4 合同签订后应在 15 个工作日内,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为依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发生合同变更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合同变更备案手续。
按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有关规定退还。
26.1 所有投标文件,评标、定标后不予退回。招标人有权在评标、定标结束后公开展示所有投标方案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该方案成果,所有展示、
26.2 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进行保密,如有泄漏,由投标人承担所有后果。
26.3 所有投标设计方案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凡涉及到本次招标项目的任何知识产权均属于招标人所有,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抄袭和引用有关内容,一经查实,须负法律责任。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由中标单位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法律责任,招标单位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6.4 招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所有投标设计方案成果的部分或全部内容。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任意的调整和修改。
26.5 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26.6 招标人有权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的同意而披露关于中标人的名称、地址、合同条款。 27.其他
27.1 在招投标现场监督及投诉处理过程中,经查实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资质、业绩、在建工程、
市场行为、所提交的资料等方面弄虚作假情形的,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
27.2 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在评标或投诉阶段,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取消中标资格。
27.3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青田县xxx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青田县温溪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新建工程设计招标,解释权属于青田县xxx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GF—2015—0209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房屋建筑工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设计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青田县温溪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新建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青田县温溪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新建工程设计 。
2. 工程地点: 青田县温溪镇沙埠村 。
3.规划占地面积: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地上约 平方米,地下约 平方米);地上 层,地下 层;建筑高度 米。
4.建筑功能:
5.投资估算:x 元人民币。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工程设计内容包括总体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 专业范围包含景观设计、室外综合管线设计、室内精装修设计、智能化设计、幕墙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基坑围护设计等项目相关的专项设计工作(不包含展厅专项设计、广告设计、软装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以及后续的施工配合、报批阶段的配合等所有内容。
本项目实行工程设计总承包,若中标单位对招标范围内的部分设计内容无专项设计资质的,允 许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费用包含在本次设计费报价中,发包人不另外单独支付。分包之前须将分包单位资质等情况送发包人,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方可分包。
中标单位需要协助招标人做好相关报批工作并提供所需资料,项目有配建内容的按配建内容的 设计规范设计。
2.工程设计阶段:项目总体方案优化、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各阶段设计调整等相关工 作,协助招标人做好相关报批工作并提供所需资料,项目有配建内容的按配建内容的设计规范设计。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1。
三、工程设计周期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 年 月 日。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合同价格形式: ;
2.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总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 。 设计人项目总负责人: 。六、合同文件构成
x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八、词语含义
x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x合同在 签订。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x合同自 生效。十二、合同份数
x合同正本一式 份、副本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 份、副本 份,
设计人执正本 份、副本 份。
发包人: (xx) 设计人: (xx)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纳税人识别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按《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 合同
1.1.1.8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浙江省、丽水市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1.4 技术标准
1.4.1 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 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浙江省、丽水市相关技术标准。
1.4.2 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 /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 /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 /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 /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根据通用条款 。
1.6 联络
1.6.1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 5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 发包人和设计人联系信息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
1.8 保密
保密期限: / 。
2.1 发包人一般义务
2.1.3 发包人其它义务: / 。
2.2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 7 天书面通知设计人。
2.3 发包人决定
2.3.2 发包人应在 7 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
3.1 设计人一般义务
3.1.1 设计人 需 (需/不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
3.1.3 设计人其他义务: / 。
3.2 项目总负责人
3.2.1 项目总负责人
姓 名: ;执业资格及等级: ;注册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设计人对项目总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 。
3.2.2 设计人更换项目总负责人的,应提前 7 天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总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每更换项目总负责人一人,承担 5 万元的违约金, 更换其他人员的,承担 2 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从当期支付的设计费中扣除。
3.2.3 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 3 天内更换项目总负责人。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总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 。
3.3 设计人人员
3.3.1 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 。
3.3.3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 / 。 。
3.4 设计分包
3.4.1 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 。
3.4.2 设计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它无专项资质的专业工程。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如设计人不具有相应专业设计资质的,可进行分包,但应在分包前将分 包单位资质等情况送发包人,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方可分包。设计人为本项目设计的总包单位,负责总体协调各专业设计单位的工作,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配合工作,对相应的设计进度、质量、造价等负总责,专业工程设计费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设计费中,发包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4.3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分包人的主要工程设计人员名单、注册执业 资格或职称及执业经历等 。
3.4.4 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 专业工程设计费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设计费中,发包人不 再支付任何费用 。
3.5 联合体
3.5.4 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 / 。
5.1 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1.2.1 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 。
5.1.2.2 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国家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
5.3 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5.3.3 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 国家规定设计文件深度 。
5.3.5 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 国家规定使用年限 。
6.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1.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 。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工程设计内容包括总体建筑方案设计、初 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专业范围包含景观设计、室外综合管线设计、室内精装修设计、智能化设计、幕墙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基坑围护设计等项目相关的专项设计工作(不包含展厅专项设计、广告设计、软装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以及后续的施工配合、报批阶段的配合等所有内容。
6.1.2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7 天内 。
6.3 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3.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 。
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 5 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 10 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
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 5 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
发包人上述工程设计进度延误情形导致增加了设计工作量的,发包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6.4.1 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暂停设计的,发包人应及时下达暂停设计指示。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发包人应承担延长的设计周期,但不支付任何设计费用。
6.4.3 其他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
当出现非设计人原因造成的暂停设计,设计人应当尽快向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
在上述情形下设计人的设计服务暂停,设计人的设计周期应当相应延长,复工应有发包人与设计人共同确认的合理期限。
当发生本项约定的情况,导致设计人增加设计工作量的,发包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设计费用。
6.4.4 暂停设计后的复工
暂停设计后,发包人和设计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设计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发包人向设计人发出复工通知,设计人应按照复工通知要求复工。
设计人暂停设计后复工所增加的设计工作量,发包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设计费用。
6.5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6.5.2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 / 。
7.1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7.1.2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 所有设计图电子文件光盘 2 套。
8.1 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 天。
8.2 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 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
8.3 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 视实际情况安排。
9.1 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 / 。
9.2 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 / 时间内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10.2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除不可抗力外,全部由设计人自行考虑并承担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已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3)其他价格形式: / 。
10.3 定金或预付款
10.3.1 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定金的比例 / 或预付款的比例 / 。
10.3.2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时间: / ,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 / 天前支付。
11. 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1.5 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 5 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 5 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 5 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12. 专业责任与保险
12.2 设计人 需 (需/不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13. 知识产权
13.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归发包人所有。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不得用于本工程以外的任何用途 。
13.2 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
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设计人不得向第三人转让设计人提交的产品图 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13.5 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设计人 。
14. 违约责任
14.1 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 发包人支付设计人违约金: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14.1.2 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 / 。
14.2 设计人违约责任
14.2.1 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合同生效后,若设计人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 除应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外,还应按设计费合同总价 30%的比例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如有损失,仍需全额赔偿。
14.2.2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每延误一天,扣减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 设计费总额 。
14.2.3 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设计费总额。
如存在较大的错、漏、缺项等重大质量问题,设计人除免收该部分设计费外,还应按产生变更 金额的 5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其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由设计人承担其余损失。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可以单方解除设计合同并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设计人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由于设计单位过错造成安全、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在免收直接受损 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按设计费合同总价 30%的比例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且应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赔偿全部损失;
由于设计人员前期勘察不到位、入户调查不细致等原因(地质及地下管线等不可预见因素除外) 导致工程变更超过施工合同价的 10%或施工方工期顺延的,设计人除及时到现场处理和免收该部分
设计费外,根据变更金额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变更金额和施工方索赔金额的 50%;
14.2.4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 计人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设计人须向发包人支付相当于设计费合同总价的 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5. 不可抗力
15.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6. 合同解除
16.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 30 天。
16.4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 30 天内。
17. 争议解决
17.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
17.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
17.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 。
17.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青田县 人民法院起诉。
18. 其他(如果没有,填“无”)
1、设计文件经审查后,设计人员按发包人要求限期修改到位,若修改二次以上仍未达到发包 人要求的,超过二次以上的每发生一次扣除设计费 2000 元人民币。
2、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支付设计费的 2%,可采用现金、履约保函或建设工程综合保险保 函的形式。在承包人完成全部工程内容且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予以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期间发生的资料入档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履约保函必须由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地级市行政区域内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担保保函
由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各县(市、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文件依据) 出具。2、建设工程综合保险保函的出具机构必须是《关于推行建设工程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丽建发(2018)100 号文件规定的保险联合体(共保体),不接受专业担保等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银行保函有效期不足时,设计人应在有效期截止时间前 2 个月进行续期。
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 个月内无息退还。
4、如发包人有要求需要设计人相关专业设计人员到现场配合解决相关问题的,设计人相关专 业人员应随时到场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设计费用,发包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在整个项目设计、报批、施工过程中,如需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的,应无条件到场 并出席,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设计费用,发包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设计人参与施工过程的图纸交底、图纸会审、施工例会等工作不另计费用。
7、设计人应积极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负责设计 修改,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等。
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包人对设计人提供人员的专业能力或工作态度等不满意的,设计 人应无条件予以调整;如设计人员力量不能满足发包人工程进度要求,设计人应无条件予以增补。
9、当发包人不定期通知设计人参加有关设计专题会议,设计人应按合同约定的设计人员名单 参加会议;发包人通知要求人员到场处理有关问题,设计人应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派相关的专业人员到场,并提出有关处理意见。若设计人人员无故拖延时间或缺到,发包人将按每人每次 2000元从应付设计费中予以扣减。
10、项目变更事项按《青田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审批实施办法》(青政发〔2021〕56 号) 执行,设计单位未按本办法履行导致增加的设计费用不予支付;同时因设计单位的设计缺项、漏项等设计质量问题导致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和超合同价的,相应扣减原设计费用。
附件:
附件 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附件 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附件 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附件 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附件 5:设计进度表
附件 6: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附件 7: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
附件 1: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一、本工程设计范围
工程设计内容包括总体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专业范围包含景 观设计、室外综合管线设计、室内精装修设计、智能化设计、幕墙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基坑围护设计等项目相关的专项设计工作(不包含展厅专项设计、广告设计、软装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以及后续的施工配合、报批阶段的配合等所有内容。
本项目实行工程设计总承包,若中标单位对招标范围内的部分设计内容无专项设计资质的,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费用包含在本次设计费报价中,发包人不另外单独支付。分包之前须将分包单位资质等情况送发包人,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方可分包。
中标单位需要协助招标人做好相关报批工作并提供所需资料,项目有配建内容的按配建内容的设计规范设计。
二、本工程设计阶段划分
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阶段服务。三、各阶段服务内容
1.初步设计阶段
(1)负责完成并制作各专业的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内容和深度应满足政府相关规定;
(2)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图纸、主要工程数量、主要材料设备数量及工程概算。初步设计文件应能满足审批,控制工程投资和作为编制施工图设计、组织施工和生产准备的依据。
(3)制作报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设计图纸,配合发包人进行交通、园林、人防、消防、供电、市政、气象等各部门的报审工作,提供相关的工程用量参数,并负责有关解释和修改。
(4)编制投资概算和运行成本分析。概预算编制有关要求:
√□ 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 号文件);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8);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 版)。
2.施工图设计阶段
(1)负责完成并制作全部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对发包人的审核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保证其设计意图的最终实现;
(3)根据项目开发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各阶段报审图纸,协助发包人进行报审工作,根据审查结果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审查通过,并最终向发包人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4)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答疑。
3. 施工期间服务
(1)负责工程设计交底,解答施工过程中施工承包人有关施工图的问题,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及时对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做出回应,保证设计满足施工要求;
(2)根据发包人要求,及时参加与设计有关的专题会,现场解决技术问题;
(3)协助发包人处理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负责有关设计修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4)参与与设计人相关的必要的验收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5)提供产品选型、设备加工订货、建筑材料选择以及分包商考察等技术咨询工作;
(6)应发包人要求协助审核各分包商的设计文件是否满足接口条件并签署意见,以保证其与总体设计协调一致,并满足工程要求;
(7)施工图深度应能满足施工、安装、加工及施工预算编制要求,设计文件应包括说明书、设计图纸、设备材料表、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若设计结果达不到国家规范和标准及发包人有关要求必须重新设计,按照本合同中关于不合格或逾期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附件 2: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1 | 项目投资计划表(代立项文件) | 1 | 方案开始 3 天前 | |
2 | 发包人要求即设计任务书 | 1 | 方案开始 3 天前 | |
3 | 建筑红线图 | 1 | 方案开始 3 天前 | |
4 | 当地规划部门的规划意见书 | 1 | 方案开始 3 天前 | |
5 | 各阶段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 1 | 下一个阶段设计开始 3 天前提供上 一个阶段审批意见 | |
6 | 方案设计确认单 | 1 | 初步设计开始 3 天前 | |
7 | 工程所在地地形图(1/500)电子版及 区域位置图 | 1 | 初步设计开始 3 天前 | |
8 | 初步设计确认单(含施工图开工令) | 1 | 施工图设计开始 3 天前 | |
9 | 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 | 1 | 施工图审查通过后 5 天内 | |
10 | 市政条件(包括给排水、暖通、电力、 道路、热力、通讯等) | 1 | 方案设计开始 3 天前 | |
11 | 其它设计资料 | 1 | 各设计阶段设计开始 3 天前 | |
12 | 竣工验收报告 | 1 |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 5 天内 |
(上表内容仅供参考,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根据行业特点及项目具体情况详细列举)
附件 3: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1 | 总体方案设计文件 | 20 | 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 | |
2 | 初步设计文件 | 20 | 总体方案设计审核通过且发包人提供符合初步设计要求的相关资料后 20 日历天 内完成工程初步设计。 | |
3 | 施工图设计文件 | 15 | 初步方案设计审核通过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7 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施工图审查合格后 3 日历天内交付全套正 式施工图。 |
特别约定:
1、在发包人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含设计确认单、规划部门批文、政府各部门批文等)能满足设计人进行各阶段设计的前提下开始计算各阶段的设计时间。
2、图纸交付地点:发包人指定地点。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供电子版设计文件时,设计人无权对电子版设计文件采取加密、设置访问权限、限期使用等保护措施。
3、根据发包人对以上设计成果的用量需求,如不够的,设计人应在发包人要求的份数及时间限定内无偿提供。
附件 4:
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注册执业资格或 职称 | 承担过的主要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二、项目组成员 | ||||
项目总负责人 | ||||
项目副负责人 | ||||
建筑专业负责人 | ||||
结构专业负责人 | ||||
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 | ||||
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 | ||||
建筑电气专业负责人 | ||||
造价专业负责人 | ||||
其他人员 | ||||
附件 5:
设计进度表
设计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需在 60 日历天内完成主体建筑施工图和相关专项设计施工图。
附件 6: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一、设计费总额: 二、设计费总额构成:
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 注:设计费计算按一个整体项目统一计算,不分专业不分项目。 2、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 / 。
3、合同签订前设计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 /
4、特别约定:
(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包含设计人员赴工地现场的旅差费 / 人次日,每人每次不超 2天;不含长期驻现场的设计工地代表和现场服务费。
(2)超过上述约定人次日赴项目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往返机票费、机场建设费、交通费、食宿费、保险费等)和人工费由发包人另行支付。其中人工费支付标准为 / 。(建议参照本单位年人均产值确定人工费标准)
三、设计费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并生效后 15 日内支付设计费 20.0000 万元;
2)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 15 日内,支付设计费 40.0000 万元;
3)初步设计概算中建安工程费审定后,支付至合同设计费总额的 80%;
4)项目竣工验收后 30 日内支付至合同设计费总额的 100%;
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
一、项目介绍
x项目用地面积 9855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约为
14550 ㎡,为多层建筑,内含四个功能场馆:文化馆、体育馆、非遗馆、图书馆及地下室和室外工程等。
拟新建的体育馆,其中一层为羽毛球场,二层为篮球球场。
拟新建的文化馆,包含陈列室、电脑室、辅导培训室、多媒体视听教室、游艺活动室、美术教室及配套服务用房、百姓健身房,乒乓球、操舞房、棋类区、健身、观演厅及配套设施用房等功能。
拟新建的非遗馆一层为图书馆,二层为非遗展示厅,三、四层为非遗工作室,五层为录音录像
室。
室外工程包括道路广场、照明、绿化、围墙大门以及市政管线等。
二、规划设计条件
2.1 用地位置:
温溪镇沙埠村,用地边界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
2.2 主要规划技术指标
(1)总用地面积:9855 平方米。
(2)容积率:1.0≤R≤2.0。
(3)建筑密度:≤35%。
(4)建筑高度:≤55 米。
(5)绿地率:≥35%。
2.3 规划控制要求
(1)用地性质:用地性质用地性质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为文化设施用地(A2)。
(2)建筑退线:地上建筑投影线(含踏步、雨棚等)后退距离详见附图,地下建筑投影线后退各侧用地边线不少于 2 米(具体要求详见附图),同时应符合工程施工时对xx建筑、道路、管线
(井)等安全距离要求。
(3)建筑日照:拟建地块里的新建建筑对自身及xx现状、规划建筑日照的影响,必须符合国家、省级技术规范中的建筑日照标准要求。
(4)交通组织:该地块按照相关规范合理设置消防出入口和机动车出入口,沿城市道路开设机动车出入口总数量不超过两处。
(5)竖向设计:竖向设计结合规划标高、场地现状标高与xx现状标高及规划市政道路控制标高,按规范要求编制竖向设计。
(6)总平面布置:结合本地块及xx已有建筑并满足消防等规范下合理布置。
(7)建筑单体设计∶
建筑单体平面规整,利用率高,立面造型xx现代,符合建筑功能定位,顺应城市文化脉络,建筑单体按照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等相关规范设计。
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应按照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设计
(8)围墙设置∶若需建设围墙,沿街围墙外侧投影线需退用地红线不少于 0.5 米,沿街围墙形式应为通透式。
(9)地下空间∶充分合理利用地下空间,不得建设半地下室,地下室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指标,但必须按实际缴纳有关规费。
(10)停车泊位:机动车停车泊位需按照省标配建,摩托车位不能折算机动车停车位数量。地上独立机械停车库不计容积率指标,但必须按实际缴纳有关规费。
(11)消防设施:按国家相关要求配置消火栓、消防控制室等设施。
(12)工程管线:在地块内统筹考虑强、弱电配电用房及其它市政设施,给水、排水、排污、供电、通信等配套市政管线均采用地埋设计,分别接入市政管网。污水需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
管网不完善的,需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
2.4 配建要求
1、绿色建筑等相关要求:人防配建、绿色建筑等要求按照青建函(2022)59 号文件执行。
三、设计要求
1、工程设计要考虑生态性、功能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
2、工程设施建设用地范围原则上应在规划建设用地红线范围以内,包括道路设施及必要的附属设施等。
3、工可设计、后续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要求应符合相关审图标准。
4、设计估算应符合工程的投资预算要求。
四、红线用地图
五、设计依据
依据概念方案的相关技术要求:
(一)建筑设计
1. 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相关规划文件
2. 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法规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
4.《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GB50352-2019
5.《丽水城市技术管理规定》
6.《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7. 浙江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36-2021
8.《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
9.《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2015
10.《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11.《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
12.《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
(二)结构设计
1. 本专业有关的规范、规定;
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 年版))
4.《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 年版))
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6.《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2021)
7.《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
8.《砌体结构通用规范》(GB55007—2021)
9.《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55008—2021)
10.《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三)电气、照明设计
x建筑电气负荷中:消防设备、应急照明、演出照明等为二级负荷,其余为三级负荷。设计包括以下系统:
1.主要依据
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
3.《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6.《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8.《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9.《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 50981-2014)
10.《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33/1092-2021
11.《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50981-2014
12.《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与设计规范》DB33/1121-2016
1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
14.《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2015
15.《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11-2007
2.强电设计
(1)电源、负荷
在本项目xx有 10 千伏变电站,用地内现有 500KVA 干式变压器两台,可满足项目用电要求。
(2)防雷接地工程:供配电系统的保护接地、工作接地及建筑防雷、消防等共用同一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应小于 1Ω。
3.弱电系统
x项目设计充分体现智能化。
(1)本工程弱电及智能化系统包括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卫星接收及有线电视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包括:入侵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车辆出入/停车管理系统等)、建筑设备管理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等。
(2)、本工程设置弱电专业的交接间和弱电竖井,以方便弱电管线的进出及竖向管线的敷设。安防中心及智能化机房统一规划设置。
(3)广播音响系统
(四)建筑给排水系统
1.设计依据
1.《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 年版)
3.《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5.《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2010
6.《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7.《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4 版)
8. 其它有关的给排水设计规范和设计手册
2.生活给水
x系统提供生活用水,又可分为生活给水系统和热水系统。给水系统:本项目生活给水系统可利用市政给水管网压力直接供水。热水系统:生活用热水可由在各层安装的电热水器(炉)供应。
3.排水系统
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方式: 污水排水系统:污水均采用重力流排入室外检查井,经污水坑潜污泵排出室外,汇集后经化粪池处理排入定安西路下市政污水管网。室内排水管采用 UPVC管。雨水排水系统:屋面雨水采用外置式排水系统,直接排入室外雨水管道。
4.消火栓及灭火器的配置
(1)室内设消火栓给水系统
(2)建筑灭火器的配置
在建筑物各功能区域设置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每具规格为 MF4,每处一具。灭火器与消火栓布置位置相同。
(五)采暖通风设计
1.设计依据
1.《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 年版)(GB 50016-2014)
3.《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
4. 浙江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36-2021
5.《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
6.《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应用设计与安装技术要求》(GBT 27941-2011)
7.国家及地方相关的方针政策及规定、主管部门审批意见及甲方的委托设计任务书
3.空调设计
x项目采用 VRF 多联式空调系统或分体空调。 4.通风设计
建筑物内应保持气流均匀、通畅。各房间通风、换气设计参数应
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当个别用房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时应设置机械排风
(兼排烟)系统。
六、室外工程
x项目室外工程包括室外管线、室外照明、道路、广场、围墙等。
(一)室外管线
x项目xx市政道路较成熟,市政管线配套应已比较齐全,在下一步方案设计时应根据市政道路竣工图测量市政接口点位数据,并根据点位数据进行下一步工作。
1.给水
由本项目南侧市政道路引入一根 DN150 的给水管。由于本项目位于镇里,市政给水暂按照一路供水设计。
2、排水
排入本项目南侧市政道路雨、污水市政管线。
3、电力
电源由用地内现有 240 千伏安变压器引入。
(二)室外照明
广场内道路设置普通路灯,建筑外围设置风格xx的艺术庭院灯;建筑主体四周设置泛光照明设施,用于节日期间的夜间照明,沿广场主立面设置 LED 屏幕,服务村民文化和社会主义主旋律宣传。
(三)道路、广场
项目内道路主要采用透水砖铺装,健身路采用光滑的石子铺装。场地中间的文体活动广场,以绿地和硬质广场为主,采用广场砖铺装,面积约为 2300 平方米。
(四)绿化
建筑物周围尽量设计绿化。丰富多样的绿化形式连接在一起,在绿化景观与建筑物之间形成穿插与渗透的亲近自然的空间和错落有致的景观。植物种类选择耐旱节水品种,并以灌木为主,配以
七、设计成果要求及交付
(一)设计成果要求
技术标设计成果内容需要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总平面图:应清晰表达综合经济技术指标表、用地边线、地下室边界线、出入口位置、绿地
等。
2.地下室平面图:地下室平面与地上建筑物关系,内部功能布置。
3.各楼层平面图:体现各功能建筑主要平面布置、朝向、核心筒布置,表达单体进深与开间尺寸等内容。
4.立面图:标注建筑材料,各主要部位和最高点标高,外立面幕墙概念图。
5.剖面图:各层标高和室外地面标高。
6.效果图:包含总图、鸟瞰、夜景、景观、室内装饰等。
7.停车和道路交通分析图:体现竖向交通、道路交通系统、人行与车行流线,明确人车关系,标明主要出入口的位置。
8.环境绿化景观系统空间分析图:表达绿化、河道、广场、道路及建筑入口之间的平面布置关
系。
9.规划竖向分析图:总体场地剖面示意,各层标高和室外地面标高。
10.如有特殊结构形式,需提供结构分析图。
11.设计说明: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幕墙、泛光照明等专业。
12.项目投资估算。
13.工程重点难点分析:针对本项目的情况,列出工程存在的重难点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技术手段和设计方案。
(封面)
正本或副本
项目
设计投标文件
(资信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
1、投标单位资格自查表
2、投标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6、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建筑师证书、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7、投标单位近三年(投标截止日上推三周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工程设计业绩证明
8、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日上推五周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工程设计业绩证明
9、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
10、拟投入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简历表
11、投标保证金
12、评标办法要求提供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1、投标单位资格自查表
序号 | 自 查 内 容 | 招标文件要求 | 自查情况 |
一 | 开标必须到场人员 | 见招标文件有关条款 | |
二 | 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 见招标文件有关条款 | |
三 | x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 | 见招标文件有关条款 | |
四 | 项目负责人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系统入库打印页面。 | 见招标文件有关条款 | |
五 | x工程拟派项目班子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 见招标文件有关条款 | |
六 | 投标保证金 | 见招标文件有关条款 |
说明:以上各项请投标人逐项填写,投标人应按实际情况具体说明,评审时将按投标人自查表内容核实。若表格填写不实或有缺项,评标委员会将对其做出最不利处理,责任由其投标人自负。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致(招标人) :
2、投标承诺书
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项目名称)项目设计招标文件,自愿参加上述项目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向招标人xxxx如下:
1、合同签订后需在 60 日历天内完成主体建筑施工图和相关专项设计施工图。
拟派本项目的设计班子人员力量投入必须满足工程设计需要、专业配备齐全合理。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丽水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3、服从招标安排,遵守招标有关会议现场纪律。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4、响应招标文件全部内容,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5、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评标过程中查出有虚假,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之后查出有虚假,同意废除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承担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6、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商定设计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违反,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7、保证按照设计合同约定完成设计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如有违反,同意接受招标人对本投标人违诺处罚并被没收履约保证金。
8、保证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变更主要设计人员,如有违反,同意接受招标人对本投标违诺处罚并被没收履约保证金。
9、保证中标之后按投标文件承诺在施工各个阶段向招标项目派驻技术人员协助建设单位工作,如有违反,同意接受违约处罚并被没收履约保证金。
10、保证中标之后不转包设计、不挂靠设计,若分包将征得招标人同意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挂靠投标人的、临时拼凑的、实施阶段具体设计人员和投标文件中拟派的设计人员不符的,一经发现并经查实后,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设计合同将被中止,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11、保证中标之后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服从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的监督管
理。
12、保证按招标文件及设计合同约定原则处理因招标人原因增加或调整的工作量及其它事宜。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单位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的 法定代表人,为 (项目名称)设
计招标、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的 (姓名、身份证号)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的 工程设计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全称 | |||
主要业务范围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职务 | ||
投标人地址 | 邮政编码 | ||
电话 | 传真 | ||
成立日期 | 现有职工人数 | ||
资质证书 | 等级: | 证书号: | |
设计单位组织机构简介: (部室划分、各部室人数、中高级职称、注册建筑师、结构师等人员数)企业组织机构框图附后 技术人员总数: 人 一级注册建筑师: 人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人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6、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建筑师证书、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7、投标单位近三年(投标截止日上推三周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工程设计业绩证明
建 设 单 位 (业主) | |
工 程 名 称 | |
建 设 规 模 | |
完 成 日 期 (年/月/日) | |
主要设计人员情况 | |
…… |
投标人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8、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日上推五周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工程设计业绩证明
建 设 单 位 (业主) | |
工 程 名 称 | |
建 设 规 模 | |
完 成 日 期 (年/月/日) | |
项目负责人及主要设计人员情况 | |
…… |
投标申请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9、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学历 | 专业 | 技术职称 |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
设计项目负责人 (注册建筑师) | |||||||
注:1、拟派本项目的设计班组人员力量投入必须满足工程设计需要、专业配备齐全合理(含投资估算)。
2、投标人需随此表附上设计人员的证书、养老保险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还须提供浙
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平台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勘察设计行
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入库打印页面。投标人(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10、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 日 | 生 期 | 年 | 月 | 日 | ||||||||
毕业院校及 专业 | 毕 时 | 业 间 | 年 | 月 | 日 | |||||||||
从事本专业时间 | 为投标人服务时间 | |||||||||||||
执 业 注 册 | 职 | 称 | ||||||||||||
主 | 要 | 经 | 历 | |||||||||||
时 | 间 | 参加过的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及规模 | 该项目中任职 |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11、投标保证金
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12、评标办法要求提供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项目
设计投标文件
(技术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设计负责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要求与说明:
注:此页为技术文件文本正本的封面,装订在技术文件文本正本第一页,技术文件文本密封包装,密封袋外不做任何标识。标记好的正本用密封袋密封包装(正本外密封袋也不做标识),密封好的正本与 5 份副本、U 盘一起密封包装;
(副本)
填写要求与说明:
注:此页为技术文件文本副本的封面,采用 A3 空白纸,投标人只需标明“副本”字样,装订在技术文件文本副本第一页。
注:技术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可根据第三章设计任务书、第五章评标、定标方法所涉及的内容自拟。
正本或副本
项目
设计投标文件
(商务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
1、投标函
2、报价一览表;
3、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
1、投标函
致: (招标人全称)
1、根据已收到的 项目设计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过现场踏勘,澄清疑问,充分理解并掌握本工程设计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现经我方认真分析研究,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条件并按此确定本项目投标的各项要约内容,以本投标文件向你方发包的 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2、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 为项目负责人,证书号 。
3、如由我方中标,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天内,按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本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你方签订设计合同,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组建项目设计组,保证按招标文件或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设计周期完成设计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
5、我方接受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并承诺如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在招标的任何环节拒绝我单位投标或作废标处理,责任我单位自负,不向招标索赔任何经济损失。
6、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8、我方金额为人民币 元(¥: 元)的投标保证金已递交。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2、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序 号 | 服务内容 | 项目总负责人 | 下浮率 | 设计费报价 | 收费依据 |
工程设计内容包括总体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专业范围包含景观设计、室外综合管线设计、室内精装修设计、智能化设计、幕墙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基坑围护设计等项目相关的专项设计工作(不包含展厅专项设计、广告设计、软装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以及后续的施工配合、报批阶段的配合等所有内容。 | 参考《浙江 | ||||
省工程建设 | |||||
参考《浙江省工 | 项目其它费 | ||||
程建设项目其它 | 用 定 额 》 | ||||
费用定额》(2018 | 人民币 元 (结果保留至 | (2018 版) 文件计取, | |||
1 | 版)规定,下浮 | 专业调整系 | |||
率为 % | 整数位) | 数(1.0)、 | |||
工程复杂程 | |||||
(注:下浮率保 | 度调整系数 | ||||
留两位,即 | (1.0)、附 | ||||
0.00%) | 加调整系数 (1.0) |
注:设计费报价与投标下浮率需一致。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五章 评标、定标办法
一、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查验投标人代表身份,投标人均应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应持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在投标企业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资质证书上载明的企业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不提交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5、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的代表或监标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完整情况;
6、开启技术文件,由招标人的工作人员对技术文件进行暗标编号;
7、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文件进行评审;
8、开启投标人资信文件及商务文件;
9、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公布的内容,并进行文字记录;
10、评标委员会对投标资信文件及商务文件进行评审;
11、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报告》;
12、定标委员会进行定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11、宣布评标结果;
12、开标结束。二、评标、定标工作
(一)评标工作 1、评标准备
(1)评标委员会推荐产生评标委员会组长。
(2)组织学习熟悉评标办法,分工确定每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重点。
(3)熟悉评标顺序。 2、对投标人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集体审查投标人投标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作出否决投标说明。 3、技术标评审
(1)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各项内容进行认真评
审,对每项指标给出评审意见(好、较好、一般、差),同时作出综合评审结论(好、较好、一般、差)。
(2)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分工,对某一重点指标作出文字评价。
(3)技术标汇总
1)由评标委员会成员主任对各评标人员的评审结论进行汇总。
2)确定各投标人技术标最终评审结论,当投标人技术标综合评价达到或超过半数的结论一致时,其结果即为最终评审结果。
3)投标人技术标综合评价结论均未达到半数时,由评标委员会主任组织评委对该投标文件进行讨论分析,表决作出最终评审结果。
4)技术标最终评审结果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
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汇总表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 4、资信标评审
由评标人员集体评审,得出评审结论(好、较好、一般、差)。 5、商务标评审
在综合评审中填写具体报价,得出评审结论(好、较好、一般、差)。 6、提交评标报告
(1)评标委员会填写综合评审意见,综合评审意见应填写各投标人技术标对比、资信标对比、商务报价对比、优势特点、存在缺陷和问题、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内容。
(2)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审意见在所有未被否决的投标人中,择优向招标人推荐 5 名投标
人(不进行名次排序,不足 5 名全数入围)进入定标程序,并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和数据表,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开标记录,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废标情况说明,评审内容一览表,经评审商务报价比较一览表,推荐的投标人名单,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
(二)定标工作
1、招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后,当即在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组织召开定标
会。
2、定标准备
(1)确定定标组长、唱票人、计票人。
(2)学习熟悉定标方法。
(3)发放中标候选人个人推荐票。 3、定标小组成员填写推荐票
各定标小组成员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综合评审意见和评标报告,实名填写推荐选票,并具体
说明推荐理由(如综合最佳、技术最佳、资信最佳、商务最佳、其他)。 4、定标委员会对推荐选票进行汇总,并填写中标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5、中标候选人推荐产生后,定标委员会应当即制作定标报告提交给招标人。定标报告应包括定
标委员会人员名单、定标过程、各成员推荐选票、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及定标结果等内容。 6、公布评审结果和定标结果。
三、评分细则
(一)资信标评审
序号 | 评审内容 | 好 | 较好 | 一般 | 差 |
1 | 投标单位近三年(投标截止日上推三周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设计过总建筑面积大于等于 10000 ㎡以上公共建筑的设计业绩的,3 个及以上的为好, 2 个的为较好,1 个的为一般,没有的为差。 注:需提供能体现上述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设计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评审所需的关键因素,则必须再提供业主证明, 需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 ||||
2 | 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日上推五周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大于等于 10000 ㎡以上公共建筑的设计业绩的,3 个及以上的为好,2 个的为较好,1 个的为一般,没有的为差。 注:需提供能体现上述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设计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评审所需的关键因素,则必须再提供业主证明, 需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 ||||
3 | 项目设计组配备情况:人员配备根据项目特点考虑, 专业齐全、人员配备及分工合理,以及班子成员资历、工作年限等对比评价。 | ||||
4 | 服务承诺:由评标委员会横向对比进行评审 |
(二)技术标评审
评审 评审 标准 指标 | 评审标准 | 好 | 较好 | 一般 | 差 |
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对项目的理解以及对项目所在地规划发展与建造条件的认识,因地制宜的考 虑现场建设条件。 |
总体设计思路明确、总平面图布置合理、全面性、可实施性高。 | |||||
2.功能、交通、立面创意的要求 | 功能设施功能齐全,面积分配合理、分 区明确,交通组织便捷、互相之间联系方便、便于管理。 | ||||
设计创意新颖,建筑立面xx明快与室 外和xx环境协调良好。 | |||||
3.方案设计说明及专项设计 | 建筑、结构、机电、消防、人防、绿建 设计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 | ||||
符合整体方案的景观设计专篇、夜景亮 化设计专篇、室内装饰设计专篇等。 | |||||
4.效果图数量及质量 | 提供真实展现项目效果图的数量,提供 12 张(含)以上(含总图、鸟瞰、夜景、景观、室内)为好,提供 8 张至 11 张(含总图、鸟瞰、夜景、景观、室内)为较好,提供效果图 4 张至 7 张(含总图、鸟瞰、夜景、景观、室内)为一般,提 供 4 张以下的为差。 | ||||
5.多媒体制作 | 提供多媒体制作的时间与质量,提供多媒体文件播放时长不短于 3 分钟,横向比较,没有提供的为差。 注:文件格式为 MP4,载体为 U 盘。 |
(三)商务报价评审
评分项目 | 评 分 标 准 | |||
好 | 较好 | 一般 | 差 | |
报价报价为1522785元-1579244元的为好; 报价报价为1579245元-1637813元的为较好;报价报价为元1637814-1696382元的为一般; 报价报价为1696383元-1757060元的为差。 |
(四)定标方法
采用投票法。定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以记名方式进行投票,并对票数进行汇总,以得票数最多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出现投标人并列第一时,以并列第一的投标人按上述方法,进行重新投票,确定 1 名中标候选人。
四、评标、定标保密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定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五、评标、定标监督
评标过程中,评委提出的废标情况、评委对招标文件中规定不详的问题处理,必须以书面形式
提出充分的理由。
序号 | 程序和内容 | 地点 | 责任单位 | |
1 | 投标文件截止,开标会议开始 | 开标大厅 | 招标人,建筑有形市场 | |
2 | 宣布开标及投标人家数 | 招标人 | ||
3 | 宣读评标办法 | 招标人 | ||
4 | 核对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并在确认书上签印;若委托人参加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在投标企业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并在确认书上签印。资质证书上载明的企业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不提交养老保 险缴纳凭证; | 招标人或投标人 | ||
5 | 查验标书密封情况 | |||
6 | 开启技术文件,由招标人的工作人员对技术文件进行暗标编 号 | |||
7 | 技术文件评审(设计方案评审) | 评标 室 | 评委会 | |
8 | 投标申请人逐一开标 | 开启有效投标人的资信文件、商务文件,并宣布内容(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公布的内容)。 | 开标大厅 | 招标人,建筑有形市场 |
记录开标情况 | 招标人,建筑有形市场 |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对其投标文件开标结果,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视作认同处理。 | 招标人,建筑有形市场 | |||
9 | 投标人资信文件评审,商务文件评审 | 评标室 | 评委会 | |
10 | 评标时间必须满足保证评标工作质量的要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出质询或要求投标人书面确认的,投标人应在 30 分钟内予以书面回复或确认,否则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文件 | 评标室 | 评委会 | |
11 | 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报告》 | 评标 室 | 评委会 | |
12 | 定标委员会进行定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 评标 室 | 评委会 | |
13 | 预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 | 建筑有形市场、招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