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专网整合系统上云( 托管) 建设项目项目编号: 2022BFAFZ02813
政府采购示范文本公开招标文件
(服务类)
项目名称: 专网整合系统上云( 托管) 建设项目项目编号: 2022BFAFZ02813
采 购 人: 安徽省统计局
采购代理机构: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 12 月
目 录
1.项目编号:2022BFAFZ02813
2.项目名称:专网整合系统上云(托管)建设项目
3.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4.项目单位:安徽省统计局
5.项目概况:专网整合系统上云(托管)建设项目,第 1 包:系统上云和非
涉密专网整合;第 2 包:系统上云和非涉密专网整合项目监理,详见招标文件 6.资金来源:财政支付
7.项目预算:第 1 包 133.5 万元,第 2 包 9 万元
8.最高限价:第 1 包 133.5 万元,第 2 包 9 万元
9.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服务
10.标段(包别)划分:共分 2 个包,本次采购第 1-2 包二、投标人资格
详见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2.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五、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徽省统计局
地 址:xxxxxxxxx 000 x
联系人:xx
电 话:0551-62287175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xxxxxxxxxx 0000 x(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联系人:xx
电 话:0551-66223645
名 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电 话:000 000 0000
名 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 话:0551-12345
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安徽省财政厅地 址:xxxxxxx 000 x
电 话:0551-68150309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
•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3.1 | 采购人 | 安徽省统计局 |
3.2 | 采购代理机构 |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
3.3 | 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部门 | 安徽省财政厅 |
3.4.4 | 是否为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 | □是 ☑否 |
7.3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考察 □统一组织 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 / 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备注:如投标人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视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 |
8.1 | 网上询问截止时 间 | 2022 年 12 月 26 日 17 时 30 分 |
9.1 | 包别划分 | □不分包 ☑分为 2 个包,本次采购第 1-2 包 投标人对多个包进行投标的中标包数规定:本项目第 1-2 包采用多投单中方式确定各包中标人。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任意一个或多个包,但只能中一个包。约定如下:评审时按“第 1 包→第 2 包”的顺序评审。如某投标人在某个包中取得中标人资格,则在后续包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后,仅作为有效投标人,不参与投标人数量计算,不再具有中标资格且不参与候选排名。如某包因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质疑或投 |
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诉等原因导致评审结果变更的,不影响其他包评审结 果,也不受多投单中规则影响。 | ||
13.1 | 投标保证金 | 🗹不收取 |
14.1 | 投标有效期 | 120 日历日 |
15.1 | 投标文件要求 |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
15.3 | 开标现场提交的 其他材料要求 | / |
16.1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投标邀请 |
17.3 | 投标文件解密时 间 | 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 计时为准) |
18.1 | 开标时间 | 详见投标邀请 |
开标地点 | 详见投标邀请 | |
19.1 | 资格审查 | 采购人审查或采购人出具委托函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进行审查。 |
22.2 | 评标方法 |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
22.3 | 报价扣除 | (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0%。 (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 业。 (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 |
26.1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 量 | 1-3 家 |
26.2 | 确定中标人 |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 □采购人确定 |
28.3 | 随中标结果公告 |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 |
同时公告的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 | 函; (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3)投标业绩承诺函;(如有) (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6)招标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 | |
29.1 | 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 | □书面 🗹数据电文 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投标人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
30.1 | 告知招标结果的 形式 | 🗹投标人自行登录电子服务系统查看 □评标现场告知 |
31.1 | 履约保证金 | (1)金额: □免收 ☑合同价的 2.5% □定额收取:人民币 / 元 (2)支付方式: 🗹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险 🗹保函 (3)收取单位:采购人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 (4)缴纳时间: 合同签订前 (5)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注意事项: (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 (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 |
33.1 | 中标服务费 | 🗹免收 |
36.3 | 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 递交方式:书面形式 接收部门: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通讯地址:xxxxxxxxxx 0000 x(徽州大 道与南京路交口)X xxx 000 x |
37 | 其他内容 | |
37.1 | 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约定(本项 目不采用) | (1)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 (2)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见投标文件格式),相关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根据联合协议分工情况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 |
37.2 | 社保证明材料(如 有要求) |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 (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 (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经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标人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 (4)参与投标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 ①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②医保证明材料。 (5)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 |
(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 料,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即可。 | ||
37.3 | 本项目提供除电子版招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 ☑无 □图纸 □光盘 □ / 获取方式: 上述资料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登陆电子 交易系统下载本项目附件。 |
37.4 | 重要提示 | (1)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 (2)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 (3)中标人中标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中标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中标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 (4)中标人在中标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 其违约责任。 |
37.5 | 解释权 | (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 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
(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和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 负责解释。 | ||
37.6 | 特别提醒 | (1)本项目评审时将查询投标文件的机器识别码,如不同投标文件的机器识别码相同,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2)因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出现软件设计或功能缺陷、运行异常等情况,影响政府采购活动正 常进行的,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免责。 |
37.7 | 其他补充说明 | “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 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后,登录 “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供应商 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 |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 2.定义
2.1 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
2.2 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开标之日向前追溯 X 年/月(“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
2.3 业绩:业绩系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或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投标人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除非本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业绩均为已服务完毕的业绩,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节点。
3.1 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3.4 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3.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3.4.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4.3 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3.4.4 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提供的服务非中小企业承接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5 若招标公告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3.5.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3.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3.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3.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3.5.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5.7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5.8 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资格。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4.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4.2 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邀请。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7.2 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7.3 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4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8.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8.2 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及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8.3 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8.4 对于没有提出疑问又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
9.1 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
9.2 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所投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投包别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9.3 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9.4 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9.5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10.2 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1.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
11.1 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1.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1.3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4 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投标方案。
12.1 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2.2 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3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
(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2.4 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5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6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3.投标保证金
13.1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4.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14.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3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5.1 本项目要求提供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投标人应当在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2)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处,投标人均应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协议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本
单位证明材料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
(3)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
15.2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该投标文件是指解密后的投标文件)。
15.3 开标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投标截止
16.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网上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16.2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了网上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投标无效。
16.3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7.1 投标人应当在第一章“投标邀请”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
17.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17.3 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
点组织公开开标。
18.2 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前(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18.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开标结果,公布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
18.4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18.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
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1 不良信用记录是指:(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2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信用中国” 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 )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19.2.3 信用信息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
准。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9.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
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0.2.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询标)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如有询标,投标人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询标。因投标人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评标委员会询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0.2.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2.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20.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 20.2 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投标无效
21.1 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内容。
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投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评标委员会视同其未提供。
21.2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2.比较与评价
22.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投标文件作进一步的比较与评价。
22.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方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3.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规定数量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3.2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 3 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
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24.保密要求
24.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4.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5.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标方法,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采取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则采取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26.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
26.2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26.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评标报告是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xx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28.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
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8.2 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
( xxxx://xxxx.xxxxx.xxx.xx ) 、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安 徽 省 )
(xxxx://xxxx.xx.xxx.xx)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28.3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29.1 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9.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0.告知招标结果
30.1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31.1 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31.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2.1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
32.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2.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2.4 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依法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2.5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3.1 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34.xx自律规定
34.1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34.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36.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6.2 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6.3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
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36.4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前注:
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第 1 包: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 70%的合 同款,项目验收合格后 10 个工作日内付清合同款余款。 第 2 包: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额的 70%,项目验收 结束后支付剩余款项。 |
2 | 服务地点 | 安徽省合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第 1 包:合同签订后 90 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 第 2 包: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监理项目验收 结束止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 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第 1 包: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数字政府”建设规划
(2020-2025 年)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务信息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7〕69 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加快推进非涉密数据中心和非涉密专网整合工作的通知》(皖数资函〔2022〕 29 号)要求,进一步推进省级政务信息化系统基础设施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减少重复投资,按照“应上尽上、应整尽整”的原则,安徽省统计局决定实施系统上云和非涉密专网整合工作。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业务上云、网络改造、机房设备托管等三部分。建设目标:一是将用户方指定的机房设备和业务系统采用稳妥、安全的方式有序迁移至政务云托管机房,并实现所有设备和应用系统的恢复运行,确保数据不丢失,业务不中断。二是将现有安徽省统计局专网线路整体迁移至电子政务外网,并完成市县(区)专网迁移工作。
1.业务上云
充分考虑现有数据中心设备的利旧使用,根据现有设备性能逐步将各信息系统向省政务云数据中心迁移。省政务云数据中心应根据各信息系统网络环境需求构建新运行环境,保障和优化系统运行功能和性能。做好数据中心生产系统迁移等工作。
2.网络改造
将现有统计局非涉密专网向政务外网整合,实现业务系统通过政务外网承
载。
(1)系统上云及设备托管,会引起网络结构变化,需要重新设计和改造,
包括网络整体规划设计、线路迁移,业务割接、网络安全改造、新增网络设备等。
(2)非涉密专网向政务外网整合,目前国家到省网络连接设备需要托管至 IDC 机房,省、市、县统计广域网地址均为专网地址,故均需进行改造,保留原有 IP 地址,实现系统内四级网络联通。
3.机房设备托管
经梳理和调研采购人机房设备以及 IDC 机房托管业务等情况,考虑网络安全等设备无法上云,部分核心业务系统采用安全登录方式,无法直接迁移,需要托管设备共计约 88 套,由机房托管提供方负责提供设备机柜、UPS 供电、空调、消防等基础运行,以及场地安全管理等服务。
充分考虑现有应用系统实际使用情况,将各信息系统向省政务云数据中心迁移。配合省政务云数据中心搭建省统计局业务运行新环境,保障和优化系统
运行功能和性能,做好数据中心生产系统迁移等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序号 | 类别 | 具体要求 | 数量 |
1 | 应用系统梳理服务 | (1)梳理应用层业务系统及软件环境; | 1 项 |
(2)应用部署虚拟机服务器、存储关联关系; | |||
(3)梳理数据中心应用系统架构图; | |||
2 | 应用系统迁移规划服务 | (1)应用迁移流程设计。 | 1 项 |
(2)应用软件运行环境评估。 | |||
(3)目标云平台基础支撑环境(含网络环境) 相关配套验证; | |||
(4)23 个业务系统迁移方案制定,须与省统计 局确认业务系统迁移方案; | |||
3 | 虚机迁移服务 | (1)目标云平台资源开通支撑; | 1 项 |
(2)业务厂商沟通对接; | |||
(3)业务迁移上云服务; | |||
(4)专业工具迁移支持服务; | |||
(5)迁移后现场保障服务; | |||
4 | 技术专家服务 | (1)云平台技术专家现场服务(负责平台启停、 测试、上线技术指导); | 1 项 |
(2)数据库技术专家现场服务(负责数据库的 备份,服务启停等技术指导); | |||
5 | 风险评估和应急处 置服务 | (1)基于业务重要程度进行评估; | 1 项 |
(2)基于应用与硬件关系进行评估; | |||
(3)建立风险应急处置团队和应急回退机制; | |||
6 | 数据备份 服务 | (1)虚拟化平台配置及虚拟机备份服务; | 1 项 |
(2)迁移前数据备份服务; | |||
7 | 现场保障 服务 | (1)业务上线技术保障服务。 | 1 项 |
序号 | 系统名称 | 服务器数量 | 操作系统 |
1 | 安徽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应用系统 | 11 | Linux |
2 | 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平台 | 11 | Linux |
3 | 综合数据库系统(安徽数据网站) | 8 | Linux |
4 | “五证合一”部门信息系统 | 9 | Linux/Windows |
5 | 安徽经济普查数据可视化展示系 统 | 3 | Windows |
6 | 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 | 3 | Windows |
7 | 统计调查证管理系统 | 6 | Linux/Windows |
8 | 联网直报企业数据质量监测平台 | 6 | Linux |
9 | 档案管理系统 | 3 | Windows |
10 | 统计云社群平台 | 4 | Linux |
11 | “统统知道”服务系统 | 4 | Linux |
12 | 重点企业直报系统 | 8 | Windows |
13 | FTP 服务系统 | 3 | Windows |
14 | 人事管理系统 | 2 | Windows |
15 | 局办公电话号码管理系统 | 2 | Windows |
16 | 统计网络运行监控系统 | 2 | Windows |
17 | KV 杀毒软件控制系统 | 2 | Windows |
18 | 服务器日志审计系统 | 2 | Windows |
19 | 网页防篡改系统 | 2 | Windows |
20 | 安徽统计微信公众号 | 2 | Linux |
21 | 普查微信公众号 | 3 | Linux |
22 | 数据中心运维监控平台 | 2 | Linux |
23 | 终端运维工单管理系统 | 2 | Linux |
24 | 合计 | 100 |
(1) 中标人需对业务系统进行详细调研,涉及操作系统、中间件和数据库、应用软件等,并对接 23 个业务系统的软件厂商,负责协调沟通迁移过程的
各项问题,统筹制定迁移流程及迁移方案,顺利完成业务系统上云。
(2)中标人需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数据备份及业务回退机制,当迁移过程中出现系统故障时要及时进行故障处理,保证业务平稳迁移至省政务云平台。
将现有统计局非涉密专网向电子政务外网整合,实现业务系统通过电子政务外网承载。对省市县三级网络结构进行重新设计和规划,包括网络整体规划设计、线路迁移、业务割接等,保留全省统计系统原 IP 地址划分配置,实现系统内四级网络互联互通。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序号 | 类别 | 具体要求 | 数量 |
1 | 调研梳理服务 | (1)梳理省级平台网络设备、安全设备、IP 地址 划分、安全域划分等网络信息; | 1 项 |
(2)梳理优化全省数据中心架构图和网络拓扑结 构图; | |||
2 | 专网网络迁移改造服务 | (1)将现有统计局非涉密专网向政务外网整合, 实现业务系统通过政务外网承载; | 1 项 |
(2)根据现有业务上云和托管情况对省统计局网络整体进行规划,制定网络改造实施方案,完成网 络迁移改造; | |||
(3)对省局业务上云网络架构和地址重新规划; | |||
(4)制定全省网络改造标准和技术指导书; | |||
(5)提供网络迁移改造培训服务; | |||
(6)完成省局统计专网网络改造和割接; | |||
(7)完成 16 个市级统计专网网络改造和割接; | |||
(8)完成 104 个县级统计专网网络改造和割接; | |||
3 | 网络改造应急处置 服务 | (1)建立风险应急处置团队和应急回退机制。 | 1 项 |
(1)中标人需提供网络改造实施方案,在开展省市县三级网络联通对接测试通过的基础上完成改造实施工作;
(2)中标人需提供 7*24 小时技术支持电话,配合指导各市县网络迁移改
造。
序号 | 类别 | 具体要求 | 数量 |
1 | 信息梳理服务 | (1)梳理机房所有 IT 资产信息; | 1 项 |
(2)梳理服务器、存储、SAN 网络信息; | |||
(3)梳理小型机软件、硬件信息; | |||
(4)梳理网络设备、安全设备信息; | |||
(5)梳理所有硬件环境信息(功率、U 数、配件信息 等); | |||
2 | 搬迁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服 务 | (1)对硬件设备冗余性和使用年限进行评估; | 1 项 |
(2)基于设备搬迁必要性进行评估; | |||
(3)建立风险应急处置团队和应急回退机制; | |||
3 | 搬迁规划服务 | 通过资源优化整合、信息梳理服务,风险评估服务综 合分析,对本次搬迁资产数量进行确定; | 1 项 |
(1)确定本次搬迁 IT 资产类型、数量; | |||
(2)确定新老机房相关配套是否达标以及是否需要重 新部署等; | |||
(3)对设备搬迁位置及线路进行规划; | |||
(4)确认本次搬迁规划拟定的方案; | |||
(5)对搬迁后资源合理利用进行规划; | |||
4 | 辅材 | 包含搬迁过程需要用到的六类屏蔽网线、光纤跳线、 电源线、标签、扎带等; | 1 项 |
5 | 施工服务 | (1)包含搬迁之后需要完成的机柜内布线、打标签、 电力施工等; | 1 项 |
(2)按照机房建设相关标准,对现有统计局 8 楼机房 和 19 楼机房内机柜进行线路整理; | |||
6 | 运输 服务 | 所有搬迁设备运输工作,租用专业车辆(设备运输保 险等); | 1 项 |
7 | 现场 搬迁服务 | 现场搬迁设备拆卸、安装、调试服务等; | 1 项 |
8 | 技术专家服务 | (1)IBM 小型机技术专家现场服务(负责设备拆装、 启停、测试、上线技术指导); | 1 项 |
(2)虚拟化技术专家现场服务(负责平台启停、测试、 上线技术指导); | |||
(3)网络技术专家现场服务(负责搬迁环境搭建、网 |
将托管设备搬迁至目标托管机房,完成设备的物理搬迁和网络布线等。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络搬迁技术指导); | |||
(4)数据库技术专家现场服务(负责数据库的备份, 服务启停等技术指导); | |||
9 | 备品备件服务 | (1)服务器、小型机备品备件; | 1 项 |
(2)存储备品备件; | |||
(3)网络设备备品备件; | |||
10 | 数据备份服务 | (1)网络设备配置备份服务; | 1 项 |
(2)安全设备配置备份服务; | |||
(3)数据备份服务,包括系统和数据的全量备份; | |||
11 | 现场保障 服务 | 每批次现场搬迁完毕后,业务上线技术保障服务,每批次至少 2 人;多批次按实际数量计算;(常规至少 3 次起)。 | 1 项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用途 | 迁移类型 |
1 | 博科 Brocade6505 | 光纤交换机 1 | 托管 |
2 | 博科 Brocade6505 | 光纤交换机 2 | 托管 |
3 | 华为 OceanStor 5500V3 | IBM P750 小型机及 Vmware 虚 拟化服务器存储 | 托管 |
4 | H3C S5560 | 设备管理交换机 | 托管 |
5 | 华为 RH2488H V5 | Vmware 虚拟化 1 | 托管 |
6 | 华为 RH2488H V5 | Vmware 虚拟化 2 | 托管 |
7 | 华为 RH5885 V3 | 深信服虚拟化节点 1 | 托管 |
8 | 华为 RH5885 V3 | 深信服虚拟化节点 2 | 托管 |
9 | 华为 SNS2248 | 光纤交换机 1 | 托管 |
10 | 华为 SNS2248 | 光纤交换机 2 | 托管 |
11 | 华为 5300V5 一套 | Vmware 虚拟化 | 托管 |
12 | H3C S5560 | 交换机 | 托管 |
13 | 蓝盾 BDFW-G2160 | 防火墙 | 托管 |
14 | 华为 RH8100 V3 | 内网 Vmware 虚拟化节点 1 | 托管 |
15 | 华为 RH8100 V3 | 内网 Vmware 虚拟化节点 2 | 托管 |
16 | 华为 RH5885H V3 | 外网 Vmware 虚拟化节点 1 | 托管 |
17 | 华为 RH5885H V3 | 外网 Vmware 虚拟化节点 2 | 托管 |
18 | 华为 RH5885H V3 | 外网 Vmware 虚拟化节点 3 | 托管 |
19 | 华为 RH5885H V3 | 外网 Vmware 虚拟化节点 4 | 托管 |
20 | H3C S5500 | 曙光虚拟化接入 | 托管 |
21 | 天融信防火墙 NGFW4000- UF(TG-5166) | 防火墙 | 托管 |
22 | Cisco 7606-S | 网络设备 | 托管 |
23 | H3C S7506E-X | 网络设备 | 托管 |
24 | H3C SR6608 | 网络设备 | 托管 |
25 | 天融信防火墙 NGFW4000-UF(TG-5166) | 防火墙 | 托管 |
26 | Cisco 7606-S | 网络设备 | 托管 |
27 | H3C S7506E-X | 网络设备 | 托管 |
28 | H3C SR6616-X | 网络设备 | 托管 |
29 | LanSecS 堡垒机 | 托管 | |
30 | xx安全认证网关 KOAL-SSL-E2020 | OA 认证 | 托管 |
31 | xx证书认证服务器 Calite-E | 托管 | |
32 | xx安全认证网关 WSG-E2040 | 托管 | |
33 | H3C S5560 | 网络设备 | 托管 |
34 | 深信服 VPN-2150 | VPN | 托管 |
35 | 科来网络回溯分析系统 服务器 | 托管 | |
36 | 华为 S9306 | 网络设备 | 托管 |
37 | H3C S5120-28C-EI | 网络设备 | 托管 |
38 | H3C S5100-48P-SI | 网络设备 | 托管 |
39 | H3C S5560-54C-EI | 网络设备 | 托管 |
40 | xx安全认证网关 SAG-6400 | 托管 | |
41 | xx安全认证网关 SAG-6400W | 托管 | |
42 | 天融信防火墙 NGFW4000- UF(TG-51130) | 防火墙 | 托管 |
43 | 深信服 VPN-3050 | VPN 设备 | 托管 |
44 | H3C SecPathF1000-AK135 | 网络设备 | 托管 |
45 | 华为录播服务器 | 视频会议录播 | 托管 |
46 | 华为 RH2288 V3 | 视频会议 SMC | 托管 |
47 | 华为 MCU | 视频会议 MCU | 托管 |
48 | H3C S6520 | 网络设备 | 托管 |
49 | H3C S6520 | 网络设备 | 托管 |
50 | 浪潮 NF8480M5 | 虚拟化 | 托管 |
51 | 浪潮 NF8480M5 | 虚拟化 | 托管 |
52 | 浪潮 NF8480M5 | 虚拟化 | 托管 |
53 | 浪潮 NF8480M5 | 虚拟化 | 托管 |
54 | H3C S5130 | 托管 | |
55 | xx安全认证网关 | 托管 | |
56 | 华为 泰山服务器 | 托管 | |
57 | 华为 泰山服务器 | 托管 |
58 | 华为 泰山服务器 | 托管 | |
59 | 华为 泰山服务器 | 托管 | |
60 | 华为 泰山服务器 | 托管 | |
61 | 三未信安 SJJ1012 服务 器密码机 | 托管 | |
62 | 三未信安 SJJ1012 服务 器密码机 | 托管 | |
63 | xx签名验证服务器 SVS-3100 | 托管 | |
64 | xx签名验证服务器 SVS-3100 | 托管 | |
65 | RH5885H V3 | CA 服务器 | 托管 |
66 | HP DL388 G8 | 托管 | |
67 | 数腾备份 | 磁带库 | 托管 |
68 | 深信服 LB-1000-GA120 | 负载均衡 | 托管 |
69 | 华为 泰山服务器 | 托管 | |
70 | 华为 泰山服务器 | 托管 | |
71 | 华为 泰山服务器 | 托管 | |
72 | 华为 泰山服务器 | 托管 | |
73 | 华为 泰山服务器 | 托管 | |
74 | 浪潮 NF5270 F4 | 托管 | |
75 | 天融信服务器 | 托管 | |
76 | 天融信 TAP-1 | 托管 | |
77 | 天融信 TAP-2 | 托管 | |
78 | 天融信 DB | 托管 | |
79 | 天融信 漏扫 | 托管 | |
80 | 天融信 IDP | 托管 | |
81 | 天融信 APT | 托管 | |
82 | 浪潮 FS8500 | 光交 | 托管 |
83 | 浪潮 FS8500 | 光交 | 托管 |
84 | 鼎甲 DK2000 | 托管 | |
85 | 华为 泰山服务器 | 托管 | |
86 | 华为 泰山服务器 | 托管 | |
87 | 华为 泰山服务器 | 托管 | |
88 | 华为 泰山服务器 | 托管 |
(1)中标人应根据采购方业务工作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设备搬迁方案和策略。方案应考虑与业务上云和网络改造等工程的密切配合,尽量减少机房搬迁带来的业务中断时间和影响。
(2)中标人在整体迁移完成后对现有统计局信息化资源进行整合改造,包
括对现有虚拟化进行业务规划和利旧整合使用等,并满足客户需求。
本项目工程施工须严格按照国家、省、部委颁发的施工、验收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组织实施,具体实施内容及相关质量要求满足项目建设方案,使整个项目达到合格标准。
(五)迁移策略要求
1、中标人应根据采购方业务工作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实施计划和搬迁批次策略。实施方案应考虑业务上云、网络改造和机房设备托管等工程的密切配合,尽量减少机房搬迁带来的业务中断时间和影响。
2、中标人在进行系统上云期间,建立系统回退机制,保障业务平稳迁移。
3、中标人在业务迁移后对现有统计局资源进行整合改造,迁移完成后需对现有虚拟化进行业务规划和利旧整合使用,并满足客户需求。
中标人提供的书面技术资料应能满足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管理、运营及维护有关的全套文件。提供的资料应涵盖搬迁调研、分析、规划、设计、实施、应急回退等方面,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实施方案》
《IDC 服务商机房设备标识规范和清单》
《网络架构图》
《机房设备布局图》
《地址规划表》(包含业务、互联、管理地址及 vlan)
《资产信息远程维护账户管理表》
《备份配置文件及策略截图》和相关备份数据
《迁移后设备运行状态信息记录》
《应用测试验证记录》(验证基线建立)
《资产及应用梳理表》
《实施迁移过程中指导手册》
各类文档应采用标准简体中文书写,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提交。在现场实施过程供应商如果对软件、硬件作了改动,则须修改相关技术文件,及时通知采
购人并在最终验收时提交最终技术文件。
1、各软、硬件设备安装和调测时出现问题,中标人对系统故障进行定位,并在 4 小时内解决搬迁设备的软硬件问题及系统故障。
2、故障解决后 48 小时内,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交详细的故障报告(内容包括对故障原因的分析、说明及处理过程),并提出类似故障的防范措施并实施。
3、中标人提供 7×24 小时服务热线电话,在采购人就搬迁遇到难以解决的疑难问题时给予立即响应。在非工作时间应提供服务工程师的移动电话。
1、所有设备搬迁至指定 IDC 机房位置,设备外观完好、表面无损坏;
2、所有设备摆放到 IDC 服务商机房内干净、整洁,设备安装牢固,走线规范;
3、设备硬件加电测试运行正常,按时恢复网络系统、业务系统运行;
4、省-市-县三级统计专网迁移电子政务外网改造完成;
5、网络和系统迁移后稳定运行;
6、数据库存储数据无丢失,数据库涉及业务系统能够正常访问;
7、文档完整交付;
8、搬迁后机房整体平稳运行至少一个月时间。
中标人应在机房整体搬迁完成后为本项目中包含的网络搬迁实施以及重要数据库系统搬迁实施内容提供验收后 3 个月技术支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电话支持:提供本项目中涉及系统的 7×24 小时免费电话支持服务。提供免费技术支持服务热线电话,通过电话了解情况并提供远程技术服务,最迟在 2 小时以内做出反应、4 小时内做出答复。
2、在线远程支持:提供本项目中涉及系统的 5×8 小时免费在线远程支持
服务。提供免费在线远程支持服务,通过远程技术服务,保证 7×24 小时维护响应。
3、到场支持:报价中需包含本项目中涉及系统的 7×24 小时到场服务。如
为紧急故障处理需要,需 1 小时到场。
(十)安全保密要求
1、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对于接触到的有关采购人的所有项目资料,应签订保密协议和保密承诺并做好保密工作。如中标人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给采购人带来的任何损失,中标人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中标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对业主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实施合乎规定(该类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保密法律、法规、规定、通知等)的保密处理措施,并对此负责。
本项目中标人在完成业务应用迁移、网络改造和迁移托管服务并验收合格后,需提供 2 年免费技术保障服务,技术保障期以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算。技术保障服务包含:应用迁移后续对接服务、网络改造技术支撑服务和业务托管后续支持服务。
四、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并根据自身需要勘察现场,一经投标视为完全理解其所有内容与要求。
2、投标人需充分考虑采购人需迁移部分的实际情况,特别是现有各种网络、存储、业务应用等情况实地勘察,合同签订后制定周密的项目搬迁方案和计划。在施工和系统实施期间,须严格按相关规范施工,负责与现有强弱电、网络、消防及相关软硬件系统对接,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提交详细施工方案及计划予采购人并通过审核,否则将终止合同并承担一切责任。
3、中标人负责 IDC 机房与现有数据中心机房的网络调试和现有网络、设备整合工作。(自行勘查现场情况)
4、中心机房割接需要利用周末或节假日期间完成,必须将业务停机的影响降到最低。
5、为保障本次机房设备整体顺利搬迁和搬迁至新机房后系统能够正常运行,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业务列表,做好业务系统的软硬件重启验证和全业务、全场景业务测试及功能验证等工作。
6、中标人完成项目验收合格后,至少保证有 1 名工程师驻点零距离保障服
务,时间为 3 个月。
7、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采购人需求,中标人应做好相应保障工作。五、报价要求
本包别报投标总价,采购人后期不予增加任何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风险。
第 2 包:
本次网络整合迁移上云(托管)项目实行工程监理制。监理单位受业主单位的委托,应严格遵循守法、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合同,对该项目的网络整合,设备搬迁,业务迁移上云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主要目标:一是将用户方指定的机房设备和业务系统采用稳妥、安全的方式有序迁移至政务云托管机房,并实现所有设备和应用系统的恢复运行,确保数据不丢失,业务不中断。二是将现有安徽省统计局专网线路整体迁移至电子政务外网,并完成市县(区)专网迁移工作。
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对本次网络整合,设备搬迁,业务迁移上云的质量、进度、投资和变更进行控制,对项目合同、项目信息和安全进行管理,并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即“四控三管一协调”),保证项目能够按时合规、保质保量完成。
监理工作覆盖项目的实施、初验、试运行、终验等各个阶段,并要求对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建设合同、文档、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
中标人要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理,全方位开展监理工作。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监理工作内容主要有(1)设计规划。中标人应充分理解采购人信息化建设需求,制定监理规划和监理方案。(2)制定制度。中标人根据采购人实际项目情况,制定监理细则和针对于采购人的监理管理规范性文档;制定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需的管理制度。(3)监理工作。按照监理细则开展项目约定范围内信息化建设的监理工作。(4)咨询服务。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为
采购人提供各种与项目相关的咨询服务,如可行性研究、技术方案、管理规范等。
(5)与上年度和下年度的监理供应商做好交接工作。 1、 前期方案评审
(1)负责协助采购人进行相关方案的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
(2)依据《软件研发成本度量规范》(SJ/T11463-2013)、《软件工程软件开发成本度量规范》(GB/T 36964-2018)、软硬件市场行情和合肥建设工程信息价等规范标准,就项目软件研发费用、硬件集成费用、成品应用软件费用、项目其它费用等进行预算评估服务。
(3)采购人认为需要咨询的其他事项。
(1)负责协助采购人确定总体设计方案;
(2)负责组织对工程前期设计方案或设计图纸进行论证和审查,并整理论证和审查意见;
(3)负责协助采购人开展相关设备选型及技术参数确定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4)根据采购人审查意见负责对相关图纸进行复核。 3、 工程组织及技术总体方案的把关
(1)审核和确认承建商总体技术方案(硬件集成方案、软件设计方案、网络建设方案等);
(2)审核和确认承建商的组织实施方案;
(3)审核和确认承建商的工程质量保证计划及质量控制体系;
(4)审核和确认承建商的配置管理方案;
(5)审核和确认承建商的测试计划;
(6)审核和确认承建商的工程进度计划;
(7)明确项目质量控制的关键性环节;
(8)根据采购人和承建商签订的实施合同,确定本次项目实施和验收的技术标准;确定验收的软件模块、设备清单、到货时间及相关要求。
(1)审核和确认招标文件、项目清单中设备选型及技术参数要求;
(2)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保证其完整性、准确性;
(3)负责协助采购人,完成招标文件及项目清单编制。 5、 工程质量控制
(1) 系统集成质量控制:
1) 系统集成方案的审核和确认;
2) 对采购的硬件设备质量进行检验和验收;
3) 对设备安装、系统软件的安装调试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4) 参与对系统集成的总体验收。
(2) 应用软件开发质量控制: 1) 软件开发计划的审核和确认;
2) 对软件开发的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编码测试、应用测试等每个开发阶段进行把关;
3) 对承建商的开发质量记录进行审核;
4) 源代码及应用程序的移交验收;
5) 参与对应用软件的总体验收。
(3) 系统安全质量控制:
1) 负责系统安全方案的审核和确认;
2) 对安全系统的采购、安装、调试、配置过程的监督。
(1)审核承建商的进度分解计划,确认分解计划可以保证总体计划目标;
(2)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并要求承建商对进度计划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项目的阶段和总体进度目标的实现;
(3)当工期目标出现偏离时,应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承建商尽快采取措施。
(1)对系统总体设计方案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估,确保投资预算合理。
(2)协助采购人将付款进度与项目质量和形象进度结合,签发工程进度款。 8、 工程合同管理
(1)负责下发开工令;
(2)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承建商按时履约;
(3)对合同工期的延误进行审核确认;
(4)对工程暂停,复工等事宜进行审核确认;
(5)对合同变更、索赔、违约等事宜进行审核确认;
(6)根据合同约定,审核承建商提交的支付申请;
(7)负责严格按照签证、设计变更等建设管理规定,加强对项目变更控制,明确界定项目变更范围,防止变更范围的扩大化,加强变更风险及变更效果评估,并按照规定履行书面确认流程。
(1)根据国家、省、市、行业及规范要求做好项目文档管理;
(2)做好监理日记及工程大事记;
(3)做好合同批复等各类往来文件的整理与存档;
(4)做好项目协调会、技术专题会的会议纪要;
(5)管理好实施期间的各类技术文档;
(6)提交验收所需的管理文档汇编;
(7)项目周报、月报;
(8)监理工程师通知;
(9)阶段性项目总结; 10、项目安全管理
(1)协助审核系统建设有关安全保密工作技术方案;
(2)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控制,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11、项目知识产权管理
(1)督促项目承建方申报知识产权,原则上注册在项目甲方名下;
(2)监督项目承建方合理、合法使用相关产品,保证项目不出现侵权行为。 12、项目协调和组织
(1)接受委托,负责协调所涉及的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纠纷。
(2)组织或参与必要的会议协调相关工作,主要包括项目例会、专题讨论会、专家评审会、问题通报会、监理协调会、监理交底会、阶段工作总结会、项目验收会等。
(1)为业主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对项目建设中的技术难点与新技术为业主提供解答;
(2)结合业主需求提供咨询意见
(3)提供完善的项目管理措施,协调项目管理工作。 14、监理其他要求
(1)监理大纲
中标人应根据每个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项目监理大纲,明确项目中如业务受理系统、视频智能管控系统、执法监督系统、城市管理一张图、接口系统、云服务租赁等模块的监理工作措施及工具,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的具体工作目标和任务,规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
(2)监理工作质量要求
中标人应在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建立必要的监督、控制和管理制度,保证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中标人定时向采购人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在本合同期内及合同终止后,未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有
关资料。
中标人发现承建单位在项目实施中有不符合项目规范和质量要求行为,应及时下发停工整改或返工通知书,情节严重的下发停工令。
合同签订后,提供服务前,参加本项目的所有监理机构人员必须到达采购人
指定项目实施现场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人员的身份证、资格证书原件进行查验,如不提供或提供不实,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3)监理人员配备
岗位 | 人员配额 |
总监理工程师 | 1 人(不允许外聘、返聘) |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 1 人(不允许外聘、返聘) |
监理工程师 | 4 人(不允许外聘、返聘) |
(1)软件测评要求
项目验收前,由监理单位负责或委托具备资质的软件测评机构,对本项目涉及的安徽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应用系统和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平台软件系统,进行检测,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
(2)软件测评内容 1)评测依据
系统的测评需遵守国家现行的规范与标准,对我国未制定的规范,可参照对应的国际标准执行。
测评工作依据至少包括但不局限于:
采购人与承建单位签订的承包工程合同;与系统相关的技术资料;
GB/T 25000.51-2016 《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 (SQuaRE)》;
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的技术标准。 2)质量要求
① 测试报告内容及数据应准确、完整、客观、公正;
② 测试服务质量应符合评测规范中的相关要求,且技术评测结果及报告必须提交最终用户确认。
2)评测任务
围绕评测工作目标,中标人需完成的任务包括但不限于:
① 编写测试方案,对项目测试内容进行阐述,并提出项目对应的测试通过准则及测试实施计划。
② 开展基础的系统检测,提供测试和质量保证服务, 根据平台的需求及业务功能特点,对各数据进行检测,对标准进行较验及对应用系统各软件进行功能测试;根据平台对信息应用系统的性能的要求,对系统进行性能测试,验证系统迁移后在新的运行环境指标是否满足预定指标,是否可提供稳定、可靠的服务。
③ 完成项目的验收测试工作后,根据测试情况,出具验收评测报告。 16、CISP 培训及考试
为满足采购人项目后续网络安全运营保障需求,由中标人负责提供安排 2
人的 CISP 的考试,并组织进行相关培训。 17、项目绩效评价
按照项目绩效管理相关文件要求,配合采购人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出具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四、报价要求
本包项目报总价,报价包括完成本包所有费用,结算时不再根据工程量的增减或工期的调整而变动,投标人应在充分了解本项目的基础上合理报价,自行考虑投标风险。
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标。二、评标方法
资格审查表 | |||
序号 | 评审指标 | 评审标准 | 格式及材料要求 |
1 | 营业执照 | 合法有效 | 提供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扫描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 |
2 | 税务登记证 | 合法有效 | |
3 | 不良信用记录查询 |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19.2.1条中的不良信 用记录情形 |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19.2 条要求 |
4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 记录声明函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 标人电子签章 |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三 |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表如下:
资格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资格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如下:
符合性审查表 | |||
序号 | 评审指标 | 评审标准 | 格式及材料要求 |
1 | 开标一览表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 章 |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 |
2 | 投标函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 章 |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二 |
3 | 授权书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四。 |
4 | 投标报价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 文第 12 条要求 |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 格式五 |
5 | 投标文件机器识 别码查询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机器 识别码不得相同 | |
6 | 商务响应情况 | 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对付款方式、服务期限、服务 地点的要求。 |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6.1 商务响应 表) |
7 | 其他要求 |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招标文件列明的 其他要求。 |
符合性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符合性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2.3.1 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和评分。
2.3.2 第 1 包: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 100 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
值的权重为 90 %,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10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类别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技术资信 分(90 分) | 技术方案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整体技术方案,酌情评分: 一、业务上云部分: 1、业务迁移方案:包含迁移现状、迁移目标、迁移流程、迁移实施进度。 内容覆盖全面、要点突出、针对性强,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方案思路科学合理,与本项目实际需求适应度高,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 5 分;内容覆盖基本 全面的,能够基本满足项目实施的,得 3 分;内容覆 盖及要点突出有待提升完善的,得 1 分;内容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2、业务迁移保障方案:包含相关保障措施、迁移风险评估、迁移回退机制。 内容覆盖全面、要点突出、针对性强,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方案思路科学合理,与本项目实际需求适应度高,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 5 分;内容覆盖基本 全面的,能够基本满足项目实施的,得 3 分;内容覆 盖及要点突出有待提升完善的,得 1 分;内容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二、网络改造部分: 1、网络改造方案:包含网络改造整体现状、改造后拓扑、省-市-县地址规划、网络改造实施进度。 内容覆盖全面、要点突出、针对性强,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方案思路科学合理,与本项目实际需求适应度高,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 5 分;内容覆盖基本 全面的,能够基本满足项目实施的,得 3 分;内容覆 盖及要点突出有待提升完善的,得 1 分;内容差或未 | 0-30 分 |
提供的不得分。 2、网络改造保障方案:包含相关保障措施、网络改造风险评估、应急回退机制。 内容覆盖全面、要点突出、针对性强,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方案思路科学合理,与本项目实际需求适应度高,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 5 分;内容覆盖基本 全面的,能够基本满足项目实施的,得 3 分;内容覆 盖及要点突出有待提升完善的,得 1 分;内容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三、机房设备托管部分 1、机房设备托管方案:包含机房现状、机房机柜布局、搬迁实施流程、搬迁日程安排、车辆运输、机房验证性测试等。 内容覆盖全面、要点突出、针对性强,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方案思路科学合理,与本项目实际需求适应度高,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 5 分;内容覆盖基本 全面的,能够基本满足项目实施的,得 3 分;内容覆 盖及要点突出有待提升完善的,得 1 分;内容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2、机房设备托管保障方案:包含相关保障措施、设备托管风险评估、应急回退机制。 内容覆盖全面、要点突出、针对性强,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方案思路科学合理,与本项目实际需求适应度高,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 5 分;内容覆盖基本 全面的,能够基本满足项目实施的,得 3 分;内容覆 盖及要点突出有待提升完善的,得 1 分;内容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
项目经理 | 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经理(1 人): 1、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 | 0-6 分 |
试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 2 分; | |||
2、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 | |||
试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得 2 分; | |||
3、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 | |||
试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得 2 分。 | |||
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 |||
(1)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 | |||
(2)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 3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社保 | |||
证明材料(提供任意五险之一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 | |||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拟配备的技术负责人(不可与项目 | |||
经理为同一人)(1 人): | |||
1、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信息 | |||
技术应用创新考试评价证书(集成适配工程师)的, | |||
得 2 分; | |||
2、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 | |||
技术负责 人 | 试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的,得 2 分; | 0-6 分 | |
3、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 | |||
试系统分析师证书的,得 2 分; | |||
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 |||
(1)人员证书扫描件; | |||
(2)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 3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社保 | |||
证明材料(提供任意五险之一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 |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实施人员(除项目经理和技 | |||
术负责人外)具有以下证书的: | |||
1、网络领域专家级证书(H3CIE/HCIE)的,每提供 1 | |||
个得 1.5 分,满分 3 分; | |||
2、存储领域专家级证书(H3CIE/HCIE)的,每提供 1 | |||
个得 1.5 分,满分 3 分; | |||
3、云计算领域专家级证书(H3CIE/HCIE/阿里云 ACE) | |||
的,每提供 1 个得 1.5 分,满分 3 分; | |||
4、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 CISP 证书的,每提供一个 | |||
得 1.5 分,满分 3 分; | |||
5、具备高级软件工程师证书,每个得 2 分,本项满 | |||
分 2 分; | |||
实施人员 | 6、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布的 CISAW | 0-18 分 | |
安全集成(专业级)证书,每个得 2 分,本项满分 2 | |||
分。; | |||
7、人社部和工信部批准颁发的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 | |||
书的,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满分 2 分。 | |||
注: | |||
(1)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 |||
(2)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 |||
(3)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 3 | |||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提供任意五险之一 | |||
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 | |||
(4)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证书,仅按最高分计分一次, | |||
不重复计分。 | |||
1、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认证证书,每提供 1 个认 | |||
投标人资 质 | 证得 0.5 分,最多得 2 分。 | 0-13 分 | |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
(4)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
(5)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 | |||
2、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 | |||
CS4 级别及以上得 4 分,CS3 级别得 3 分,CS2 级 | |||
别及以下得 1 分,没有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满分 4 分; | |||
3、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 | |||
书一级的得 3 分,二级的得 2 分,三级及以下的得 1 | |||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4、投标人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 | |||
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 | |||
务一级资质的得 2 分,二级资质的得 1 分,未提供的 | |||
不得分; | |||
5、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 |||
资质,一级得 2 分,二级得 1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注: | |||
(1)除第 1 项外的其他项: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 | |||
描件; | |||
(2)第 1 项: 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 | |||
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证书信息查询截 | |||
图。 | |||
1、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 | |||
的系统迁移上云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 4 分,满 | |||
投标人业绩 | 分 4 分。 2、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0-17 分 | |
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 | |||
的数据迁移或机房搬迁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2 | |||
分,满分 6 分。 |
3、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云平台建设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满分 4 分。 4、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信息系统保障运维服务项目业绩的每提供 1 个得 1 分,满分 3 分。注: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业绩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等评审要素,须另附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若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上述多项内容,按最高得分只计一次分。 (3)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4)正在履约或已完成业绩均予以认可。 | |||
价格分 (10 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
类别 | 评分 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范围 |
第 2 包: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 100 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90 %,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10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1、根据监理大纲中包含的质量控制措施符合采购需求 | |||
的程度, 项目目标、范围、 任务和依据明确,具体的 | |||
情况,包括监理工作措施及工具等内容情况,由评标委 | |||
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 |||
质量控制措施详细、工具齐全,方案内容完备科学且利 | |||
于项目实施的得 5 分; 质量控制措施及工具满足本项 | |||
目需求,方案内容合理且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 3 分;质 | |||
量控制措施有偏差、工具有欠缺,方案内容有缺失,影 | |||
响到项目实施的得 1 分;差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
2、根据监理大纲中包含的进度控制措施符合采购需求 | |||
的程度,项目目标、范围、任务和依据明确,具体的情 | |||
况,包括监理工作措施及工具等内容情况,由评标委员 | |||
会进行综合评审: | |||
技术资信分 (90 分) | 监理大纲 | 进度控制措施详细、工具齐全,方案内容完备科学且利 | |
于项目实施的得 5 分; 进度控制措施及工具满足本项目需求,方案内容合理且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 3 分; | 0-25 分 | ||
进度控制措施有偏差、工具有欠缺,方案内容有缺失, | |||
影响到项目实施的得 1 分;差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
3、根据监理大纲中包含的投资控制措施符合采购需求 | |||
的程度,项目目标、范围、任务和依据明确,具体的情 | |||
况,包括监理工作措施及工具等内容情况,由评标委员 | |||
会进行综合评审: | |||
投资控制措施详细、工具齐全,方案内容完备科学且利 | |||
于项目实施的得 5 分;投资控制措施及工具满足本项 | |||
目需求,方案内容合理且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 3 分;投 | |||
资控制措施有偏差、工具有欠缺,方案内容有缺失,影 | |||
响到项目实施的得 1 分;差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
4、根据监理大纲中包含的变更控制、合同管理、信息 | |||
管理等措施符合采购需求的程度,项目目标、范围、任 |
务和依据明确,具体的情况,包括监理工作措施及工具等内容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变更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措施详细、工具齐全,方案内容完备科学且利于项目实施的得 5 分;变更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措施及工具满足本项目需求,方案内容合理且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 3 分;变更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措施有偏差、工具有欠缺,方案内容有缺失,影响到项目实施的得 1 分;差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5、根据监理大纲中包含的安全管理和工作协调等措施符合采购需求的程度,项目目标、范围、任务和依据明确,具体的情况,包括监理工作措施及工具等内容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安全管理和工作协调等措施详细、工具齐全,方案内容完备科学且利于项目实施的得 5 分;安全管理和工作协调等措施及工具满足本项目需求,方案内容合理且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 3 分;安全管理和工作协调等措施有偏差、工具有欠缺,方案内容有缺失,影响到项目实 施的得 1 分;差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
管理平台 |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全电子化管理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在多端应用、全程管理、全电子、全程可视、全域管理,得 3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项目管理平台的登陆网址和以上功能一一对应的截图与文字说明。 2、在满足第 1 项的基础上,投标人承诺为建设单位和 承建单位免费开通并使用,得 2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 0-5 分 | |
总监理 工程师 |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总监理工程师(1 人): 同时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系统集成项目管理 | 0-10 分 |
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通信工程专业)证书、注册 | |||
信息安全工程师(CISP)证书的,得 10 分,每少一项 | |||
扣 2.5 分,扣完为止。 | |||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 | |||
(1)人员证书扫描件; | |||
(2)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 3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社保证 | |||
明材料(提供任意五险之一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 | |||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 人): | |||
同时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网络规划设计师证 | |||
总监理 | 书、系统分析师证书、网络工程师证书、系统规划与管 | ||
工程师 | 理师证书的,得 10 分,每少一项扣 2 分,扣完为止。 | 0-10 分 | |
代表 |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 (1)人员证书扫描件; | ||
(2)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 3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社保证 | |||
明材料(提供任意五险之一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 | |||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组成人员中(除总监理工 | |||
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外): | |||
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软件评测师证书、系统 | |||
规划与管理师证书、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网 | |||
络工程师证书、高级软件测试管理师证书、注册信息安 | |||
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通信技术专业人员资格证书, | |||
项目组成人员 | 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证书、信息系统审计师证书,每提供 一种证书得 2 分,满分 20 分。 | 0-20 分 | |
注: (1)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 |||
(3)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 3 个 | |||
月内任意 1 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提供任意五险之一的社 | |||
保缴纳证明即可)。 | |||
(4)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证书,仅计分一次,不重复计 |
分。 | |||
认证体系 |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认证得 4 分,满分 8分。 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 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证书信息查询截图。 | 0-8 分 | |
投标人业绩 |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地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信息化集成项目监理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3 分, 满分 12 分。注: 1.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 合同 签订时间及项目内容等关键信息,须另附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以证明,否则不得分。 2.正在履约或履约完成的项目业绩均可。 3.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 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 0-12 分 | |
价格分 (10 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0 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10 %×100 |
2.3.3 分值汇总
(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投标人的技术资信分。
(2)将投标人的技术资信分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投
标人的综合总得分。
专网整合系统上云(托管)建设项目采购合同
(第 包:包名)财政编号:JC340001202210226 号
项目编号: 2022BFAFZ02813
买 方: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
卖 方:XXXXXXXXXXXX 电话: XXX-XXXXXX
见证方: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551-66223645
买方通过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卖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采购服务名称和内容同采购文件规定。二、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采购文件及答疑、更正公告;
(2) 采购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
(3) 中标或成交公告;
(4) 卖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书面承诺函;
(5) 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三、 合同金额
本合同的总金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四、服务期限
卖方应于合同签字生效后开始计算的 日内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由买方进行验收。
卖方保证提供的服务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卖方相关服务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
买方负责组织验收工作,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须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于验收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告。
1.成立验收小组,验收人员应由买方代表和技术专家组成。
2.验收前要编制验收表格。
3.验收时双方要按照验收表格逐项验收。
4.验收方出具验收报告。六、付款方式
(一)卖方对合同服务的质量保修期为验收证书签署之日起 个月。
(二)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检验的检验结果,发现服务的质量或性能与政府采购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
实服务是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
(三)如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收受人为 ,期限为验收合格后 。如卖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买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
(一)卖方服务期限超过合同约定服务期限。如果卖方由于自身的原因未能按期履行完合同,买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其标准为按每延期一周收取合同金额的 %,但误期赔偿费总额不得超过履约保证金总额。一周按 7 天计算,不足 7 天按一周计算。在此情况下,卖方不得要求买方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二)卖方服务期限内未能履约。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按时履约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期履约的理由、延误的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有权决定是否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或终止合同。如买方终止合同,卖方不得要求买方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买方同意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卖方必须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由此造成的误期赔偿费按照前款约定执行。如卖方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买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卖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卖方履约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卖方必须重新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由此造成的误期赔偿费按照前款约定执行。如卖方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买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卖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四)卖方将合同转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卖方进行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买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六)买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服务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验收合格后,买方未能按时提请付款,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八)买方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本合同在 签订。十一、合同的终止
(一)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4.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合同的条款。
(二)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
(一)买卖双方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执行期内,买卖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二)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买卖双方应
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三)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本合同如发生纠纷,买卖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
( )项方式处理: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 申请仲裁。②向 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陆份,自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见证方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买 方: 卖 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见 证 方: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日 期:
专网整合系统上云(托管)建设项目
投标文件
【第 包】
投标人:
项目名称 | 专网整合系统上云(托管)建设项目 |
投标人全称 | |
投标范围 | 第 包 |
投标报价 | |
其他 |
投标人电子签章:
备注:
1.此表用于开标唱标之用。
2.表中投标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别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致:安徽省统计局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的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的服务的最终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
2.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5.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招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8.我方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免费质保要求。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
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本授权书声明: (投标人名称)授权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代表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扫描件:
授权代表联系方式: (请填写手机号码)
特此声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注: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投标人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书,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仅供参考,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序号 | 服务内容 | 项 | 单价 | 小计金额 (元) |
1 | ||||
2 | ||||
3 | ||||
… | ||||
其他费用 | ||||
…… | ||||
合计金额(元) |
投标人电子签章:
备注:
所列服务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如有漏项或缺项,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序号 | 商务条款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承诺 | 偏离 说明 |
1 | 付款方式 | |||
2 | 服务地点 | |||
3 | 服务期限 |
投标人电子签章: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九、服务承诺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我单位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业绩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范围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备注:
1.表中所列业绩应为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
2.中标人提供的以上业绩情况,如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约定的,将按约定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需此件)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
……
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在本项目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并授权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及各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如下: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承担 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承担 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
…………
4.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5.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成员一: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二: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名称 | 专网整合系统上云(托管)建设项目 |
服务范围 | |
服务要求 | |
服务时间 | |
服务标准 |
我单位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中标标的信息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中标标的信息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备注:
1.表中所列内容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中标标的信息;
2.中标人提供的以上承诺情况(含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将按约定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
3.本页《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由投标人准确填写。
(非中小企业投标,不需此件)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安徽省统计局)的(专 网整合系统上云(托管)建设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专网整合系统上云(托管)建设项目 ,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备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企业划型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3、上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请完整填写声明函内容,否则不予认可;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不需 此件)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致:安徽省统计局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如我单位被确定为本项目中标人,我单位承诺在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关于合同签订及履约的相关规定,不出现以下情形:
(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5)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本单位知悉如出现上述情形,将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可能的处理结果有: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提供符合投标邀请、采购需求及评标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上传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人员证书、资质证书、荣誉奖项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扫描件上传。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和《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 20 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程所称的电子招标投标,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交易系统和电子服务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活动。
第四条 电子交易系统是招标投标当事人通过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要具备在线完成招标投标全部交易过程,编辑、生成、对接、交换和发布有关招标投标数据信息的功能,并为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和受理投诉提供所需的信息通道。
第五条 电子服务系统是满足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电子招标投标信息对接交换、资源共享需要,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交换、整合和发布的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要具备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招标投标相关信息对接、交换、发布、资格信誉和业绩公开、行业统计分析、连接评标专家库、提供行政监督通道等服务功能。
第六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电子招标投标的组织实施,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交易系统的服务保障,电子服务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服务系统的服务保障。
第七条 电子招标投标各方主体(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操作。各方主体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
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八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项目采取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按相关流程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制作招标文件。
第九条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其中招标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
第十条 投标人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
件。
第十一条 澄清、修改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
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相关澄清、修改信息。第十二条 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标书制作
软件应允许投标人离线制作投标文件,并且具备分段或整体加密、解密功能。第十三条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使用数字证书加密,并
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上传。
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第十四条 投标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第十五条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投标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其放弃投标。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解密,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自动记录开标过程。
招标文件约定须到达指定地点或线上进行演示、答辩、磋商、谈判等情形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保持在线。
第十六条 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如招标文件中允许使用电子光盘或 U盘作为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并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成功递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导入电子光盘或 U 盘中非加密投标文
件继续开标。若系统识别出电子光盘或 U 盘中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电子交易系统应拒绝导入。
第十七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结果签字或电子签名确认。
多次报价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第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若投标人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
第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评标报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及时交互至电子服务系统。
第二十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和公布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
第二十一条 投标人如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质疑),在规定时限内,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质疑)材料。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异议(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达。
第二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经第三方机构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或使用的;
(二)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三)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以及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
(四)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 出现上述情形,系统建设方应及时组织相关方查明原因,排除故障。若能保证在开标前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
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但能在原开标时间后 1 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
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在原开标时间后 1 小时内无法恢复系统运行的,按以下程序操作:
(一)项目中止,中止期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中止期限届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长中止期限。决定延长中止期限的,应向投标人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
(二)项目恢复,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尽快恢复招投标程序,向投标人发出恢复交易通知,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已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的,按通知执行。
第二十五条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出现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意外情形时,如部分投标人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系统恢复后,允许投标人继续解密,解密时限重新计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外出现上述情况的,系统恢复后,除原已解密文件无法恢复外,将不再允许未解密的投标人进行解密。
第二十六条 本规程由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 2 年。原《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合公法〔2020〕16 号)同时废止。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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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