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拟向公司董事、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孙先红先生租赁其位于呼和浩特市公园南路 39 号银都大厦 B 座 3 层房屋,房屋面积 1,336.83 平方米,年租金 400,000 元,租赁期为 3 年,租赁期限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