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供参考,具体条款由采购单位和中标供应商协商确定)
项目名称: 天台县正源水务建设有限公司2023年水表采购项目
甲方:(采购单位)天台县正源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中标供应商)
根据浙江祥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台县正源水务建设有限公司2023年水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货物内容
1.1货物名称:
1.2数量:(单位)实际供货数量,按甲方实际使用需求为准,结算以实际供货结算。
1.4型号规格:
编号 |
采购内容 |
规格(型号) |
单价上限价(元/只) |
|
1 |
旋翼式水表 |
DN15
|
|
|
2 |
旋翼式水表 |
DN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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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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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旋翼式水表 |
DN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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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旋翼式水表 |
DN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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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可拆卸螺翼式水表 |
DN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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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垂直螺翼式水表 |
DN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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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垂直螺翼式水表 |
DN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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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垂直螺翼式水表 |
DN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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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浮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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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指导安装、调试费与总包单位及专业分包单位的施工配合费、税金、运输及运输保险费、卸货费、二次搬运检验费、质保期内维修保护费、备品备件费、特殊工具费、售后服务费、培训费、验收费、旋翼式水表DN15-DN40所有检测相关费用、旋翼式水表DN15-DN40必须取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测许可报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
二、价款支付
2.1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 元 含税率% )。
2.2 中标下浮率(大写): 百分之 ( % )。合同单价详见附表。结算时,单价不予调整,货款按实际供货数量乘以单价乘以折扣数计算。
2.3 付款方式及时间:合同签订后,每批货到仓库(工地)验收合格后,在一个月内支付该批货款的97.5%(发票和货物清单同时提供,后续付款以此类推),剩余2.5%不计利息待质保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3 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天内向甲方交纳叁万元(¥:30000元)履约保证金。
2.4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结束后30日内无息退还。
2.5甲方在任何时候都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因乙方违约而导致损失的金额或违约金。乙方应在接到扣除履约保证金通知后一周内补足所扣差额,以保证承包期间履约保证金的完整。
2.6合同履行期间,可能需提供其他本清单中未列明的同一系列产品,乙方不得拒绝。单价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且不得高于市场价,结算时按中标折扣数计算货款。
三、技术资料
3.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4.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五、转包或分包
5.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或分包给他人供应。
5.2如有转让或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六、交货时间、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及服务期限
6.1 交货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天内完成交货
6.2 交货方式:目的地交货
6.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4 服务期限:本合同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双方约定:①合同服务期内,供货价款一经达到合同总价款则采购合同自动终止。②合同服务时间到期,若供货价款达到合同总价款的60%及以上的,本采购合同终止执行;③合同服务时间到期,若供货价款未达合同总价款的60%,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延长半年服务时间。延长服务期间,若供货价款达到合同总价款,则延长期自动终止;延长服务时间到期,采购合同终止执行。
6.5 所有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GB/T 5750.6-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
七、货物检验及约定事项:
7.1若有必要,交货时甲方将会同天台水务集团企管部、监管办、审计部等有关部门以及聘请的技术顾问履行监督责任。合同货物从验收合格次日起7天内,出现非甲方人为因素造成的无法排除的故障,由乙方予以调换。
7.2甲方认为有必要对产品的生产、出厂等过程中需派人到生产厂家进行监制或在货物发货前进行预验收,乙方应给于积极配合。
7.3甲方若对产品质量有怀疑或该批次货物安装后因质量问题损坏较多时,可随机取样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检测。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包括检验费用、路途运输等)均由乙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约定事项如下:
①甲方要做好各批次货物的保管、登记,并做好随机抽样送检工作。甲方可以组织货物质量送检工作,送检时应会同乙方、及天台水务集团相关部室共同参与,并做好记录。(抽检合格的情况下一般不再抽检,但保留多次抽检的权利)若遇已安装货物因质量问题损坏较多时,可适当增加送检次数。
②如果第一次抽检,检验质量不合格,乙方没有异议的,则认定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如果乙方对第一次抽检结果有异议的,甲方可从仓库保存的货物中随机抽样提取货物进行第二次检验。如果连续二次检验质量不合格,则认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合格。
八、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8.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防破损和装卸等要求进行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8.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8.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 小时内或货到甲方 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8.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8.5 货物的运输及运输保险费、二次搬运检验费、货到卸车费均由乙方承担。
九、调试和验收
9.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9.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付甲方。
9.3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如需进行调试的,乙方负责免费指导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以达到能够使用货物,并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9.4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乙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9.5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税费承担
10.1 本合同履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十一、质保期和售后服务
11.1 质保期 年(在货到仓库(工地)验收合格后起算)。
11.2 乙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者达不到技术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11.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11.4 在质保期内,乙方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1.5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质保期的,乙方仍应负责维修,维修可收部件成本费。
十二、违约责任
12.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向乙方支付拒收货物总值的百分之 五 违约金。
12.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千分之 二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 二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15 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 五 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2.4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2.5 如有转让、分包或委托交付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造成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金额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3.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3.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3.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3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四、争议处理
14.1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本合同签订地为浙江省天台县。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
15.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5.2有关本合同中未写明的内容以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15.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5.4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附:1、产品清单和单价表。
2、水务集团材料采购廉政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账户名称: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浙江省天台县
水务集团 廉政合同
采购人(甲方):
供应方(乙方):
为加强合同履行中的廉政建设,确保天台县正源水务建设有限公司2023年水表采购项目的廉政实施,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廉政建设的规定,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合同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履行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
(四)发现对方在合同履行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及时向集团业务主管部门、监审部、集团纪委或上级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合同履行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个人)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个人)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个人)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违反合同约定而使用乙方和相关单位(个人)提供的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五)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个人)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六)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本项目安排、从事与本项目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或者经济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推荐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利益相关人参与和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五)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第二条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第三条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乙方3-5年内列入本集团参标黑名单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三)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三条责任行为中任何一条规定的,第一次扣除1000元违约金,第二次发现结束合同。
第五条 本合同作为 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xx)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需求
编号 |
采购内容 |
规格(型号) |
单价预算上限价(元/只) |
1 |
旋翼式水表 |
DN15 |
65 |
2 |
旋翼式水表 |
DN20 |
75 |
3 |
旋翼式水表 |
DN25 |
100 |
4 |
旋翼式水表 |
DN40 |
195 |
5 |
可拆卸螺翼式水表 |
DN100 |
650 |
6 |
垂直螺翼式水表 |
DN100 |
950 |
7 |
垂直螺翼式水表 |
DN150 |
1750 |
8 |
垂直螺翼式水表 |
DN200 |
3000 |
单价预算上限价总计 |
6785 |
实际供货数量,按业主实际使用需求为准,结算以实际供货结算。合同金额满,或合同时间到期,合同自动终止。旋翼式水表DN15-DN40必须取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测许可报告。旋翼式水表DN15-DN40必须包含所有检测相关费用。
二、技术要求
1、水表通用要求
1.1设计使用寿命:不低于6年。
1.2基本要求
1.2.1计量准确可靠;
1.2.2适应管网水质条件,经久耐用;
1.2.3结构简单,价格合理;
1.2.4流通能力大,水头损失小;
1.2.5始动流量值、最小流量值及分界流量精度满足2级要求;
1.2.6修理方便,容易调整,维修成本低;
1.2.7体积小重量轻,拆装方便;
1.2.8读数抄表准确方便。
1.3一般要求
1.3.1水表的示值误差限应符合下述规定:
① 从最小流量(包括 Q1)到分界流量(不包括 Q2)的低区为±5%;
② 从分界流量(包括 Q2)到最大流量(包括 Q4)的高区为±2%(温度超过30℃时则为±3%)。
1.3.2水表的重复性误差要求不超过水表允许误差的绝对值。
1.3.3水表上应标有厂标、流向箭头、公称口径、安装方式、制造年月和编号等 标志,并附有产品使用说明书。水表分度的基本单位为m3。
1.3.4水表外观不应有明显缺陷。度盘上不应有擦伤、划痕、裂纹及其它影响读 数的弊病。表玻璃不应有妨碍读数的缺陷。
1.3.5水表的计数器为指针式时,指针应顺时针方向转动,指针尖的宽度不应超 过 0.8mm,指针尖应能指在最短分度线范围内。
1.3.6水表的计数器为鼓轮式时,计数器的字轮、数字间距应均等,排列高低应 一致,字形不得明显倾斜.在鼓轮上的数字字体高度应不小于4mm,且数字应向上移动。
1.3.7水表应具有误差调整装置且设置在水表内。采用外部调节的水表,表壳上 调节孔旁应标有“+”、“-”符号,并应有可供封印的孔洞。
1.3.8水表的零件和连接件,不得采用有碍水质卫生的材料,且应有足够的强 度.并能耐水和大气的腐蚀,或具有可靠的防腐层。
1.3.9水表应具有可供封印的洞孔。
1.3.10水表应能承受 1.6 倍最大允许工作压力, 不少于1分钟的水压强度试验,并无渗漏现象。
1.4通用技术要求
1.4.1零件材料要求
① 制造水表的材料应有足够的强度和耐用度,以满足水表的使用要求。
② 水表上所有接触水的零部件和防护材料应采用通常被认为是无毒、无污染、无生物活性的材料制造,采用材料的卫生要求应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 备及防护涂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卫法监发[2001] 161 号)中 3.1 的规定。
③ 机芯、xx等零部件所用聚甲醛树脂(POM))工程塑料 ABS 等应使用知名品牌化学公司产品, 严禁使用回用料。轴、轴套等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及硬度。
1.4.2压力损失≤0.063MPa。
1.4.3出厂说明书中应标明以下相关数据: 水表规格、型号、计量等级、工作压力、制造标准、输送的介质、使用的条件、制造厂厂名、生产许可证、计量认证标志、出厂日期、主要技术参数(包括 流量、示值参数、误差情况、外形尺寸及重量等)、出厂编号、连接接头的规格 型号、安装方式要求、附件、“三包”原则等。
1.4.4出厂编号,按需方提供的表号连续打印,连续装箱,且每箱外有标识。
2、旋翼式液封冷水水表
2.1水表型式:B级,多流束数字液封旋翼式冷水水表,DN15~DN40。
2.2适用范围:相对流量较低的居民、工商业客户。
2.3使用条件:水表温度等级T30;水压:≤1.0 MPa。
2.4水表的指示装置为指针、数字组合式。指针应顺时针方向转动,指针尖的 宽度不应大于 0.5mm。字轮式字轮数字的实际高度或可见高度应不小于 4mm, 且数字应向上移动。
2.5水表最小分度值应满足检定时的准确度不低于 0.5%(每一次读数允许有不 超过二分之一最小分度值的允许读数误差),以及最小流量检定所需时间不应超 过 1.5 小时。
2.6水表常用流量、分界流量、最小流量应满足下表要求
水表口径 DN(mm) |
常用流量 Q3(m3/h) |
Q3/Q1 |
Q2/Q1 |
温度等级 |
15 |
2.5 |
≥100 |
1.6 |
T30 |
20 |
4.0 |
|||
25 |
6.3 |
|||
40 |
16.0 |
2.7耐水压要求 水表应保证在最大允许工作压力下安全工作。
2.8标志和铭牌
应清楚、永久地在水表外壳、指示装置的度盘或铭牌、不可分离的水表表盖上,集中或分散标明以下信息:
① 计量单位:立方米或m3;
② 准确度等级:如果不是2级,应标明;
③ Q3值,Q3/Q1的比值,Q2/Q1的比值(当不为1.6时应注明);
④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和编号(进口计量器具应标明型式批准标志和编号);
⑤ 制造商名称或商标;
⑥ 制造年月和编号(尽可能靠近指标装置);
⑦ 流向(在水表壳体两侧标志,或者如果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很容易看到流动方向指示箭头,也可只标志在一侧);
⑧ 最大允许压力:如果超过1MPa,应标明;
⑨ 安装方式:如果只能水平或垂直安装,应标明(H代表水平安装,V代表垂直安装);
⑩ 温度等级:如果不为T30,应标明;
⑪ 最大压力损失:如果不为0.063MPa,应标明。
应附有产品使用说明书。
2.9表壳
① 铸造铅黄铜 ZCuZn40Pb2 (GB/T 1176-2013)或者不锈钢或者球墨铸铁QT450-10;
② 聚酯喷涂;
③ 水蓝色。
2.10管接头
铸造铅黄铜 ZCuZn40Pb2 (GB/T 1176)或者不锈钢;
采用铸造铅黄铜生产的管接头尺寸和重量见图 A.1 和表 A.1
图 A.1
表 A.1 管接头尺寸及重量
水表管接头 ≥ |
控制尺寸mm |
重量 g
|
|||
L±1 |
L1 |
D |
D1 |
||
R1/2 |
45 |
3.0 |
15 |
24.0 |
≥46 |
R3/4 |
50 |
3.0 |
20 |
29.5 |
≥75 |
R1 |
58 |
3.5 |
25 |
38.5 |
≥140 |
R1 1/4 |
60 |
4.0 |
32 |
44.5 |
≥240 |
R11/2 |
62 |
4.0 |
40 |
56.0 |
≥280 |
2.11连接螺母和水表罩子
铸造铅黄铜 ZCuZn40Pb2(GB/T 1176-2013))或者不锈钢
采用铸造铅黄铜生产的连接螺母和水表罩子尺寸和重量见图 A.2 和表 A.2、图 A.3 和表A.3
图 A.2 连接螺母
表 A.2 连接螺母尺寸及重量
水表连接螺纹 ≥ |
控制尺寸mm |
重量 g
|
||
S |
H |
h |
||
G3/4 |
30 |
16 |
3.0 |
≥38 |
G1 |
37 |
18 |
3.5 |
≥60 |
G1 1/4 |
46 |
21 |
4.0 |
≥95 |
G1 1/2 |
52 |
22 |
4.0 |
≥120 |
G2 |
65 |
24 |
4.5 |
≥220 |
本标准仅适用于连接螺纹为 M80×2、M85×2 和 M105×2 的水表罩子。
图 A.3 水表罩子
表 A.3 水表罩子尺寸及重量
水表公 称口径 mm |
控制尺寸mm |
重量 g ≥ |
|||||
D |
D1 |
L |
h1 |
h2 |
h3 |
||
≥ |
|||||||
15 |
85 |
M80×2 |
2.3 |
12 |
3.0 |
22.5 |
≥170 |
20 |
85 |
M80×2 |
2.3 |
12 |
3.0 |
22.5 |
≥170 |
25 |
90 |
M85×2 |
2.5 |
12.5 |
3.2 |
24.0 |
≥200 |
40 |
112 |
M105×2 |
3.0 |
13 |
4.5 |
27.0 |
≥450 |
2.12水表的表玻璃应为钢化表玻璃。
2.13控制尺寸
① 表壳、表玻璃、表罩、表接头、连接螺母的控制尺寸应当满足上表及CJ266-2008 标准;
② 经机械加工的水表零件,基线性尺寸的未注公差应符合 GB/T1804-C GB/T1804-2000级;
③ 螺纹应符合 GB2516、GB7306 和 GB7307 的标准。
三、标准和规范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已获得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允许进入给水工程使用的产品,并满足我国的设备设计、制造、试验和安装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限于下列标准):
1.1 GB/T 778.1 《封闭满管道中水流量的测量 饮用水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
1.2 CJ 266-2008 《饮用水冷水水表安全规则》
1.3 JJG 162-2019 《冷水水表检定规程》
1.4 GB/T 1721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四、验收及检测要求
1、一般要求
水表样本、操作及维修保养手册;
水表机械组装图、基础图等主要材料说明;
检查报告及合格证书;
性能检验报告;
泄漏检验报告;
水压强度试验报告;
设计和制造验收合格证书;
提供安装性能参数线。
1.2检查与验收
(1)检查
水表制造完毕,试压前,中标人应通知采购人在制造厂进行检查。采购人除按规定性能、技术要求逐一检查外,还对水表的水压强度试验进行现场监督,水表应能承受 1.6 倍最大允许工作压力,不少于1分钟的水压强度试验,并无渗漏现象。
(2)现场验收
设备进入现场后,由采购人委派人员进行全面检查,并可对每种规格类型水表进行抽样检查(包括试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当发现一台某一部件或试压不合格,则双倍数量检查。凡是检查不合格的产品,投标人应负责修理或更换,当延误了安装时间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有权要求赔偿。
设备到货经检查发现损坏或不符合本标书要求,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拒收和索赔要求;在技术规定的保修期内发现部件不符合本标书要求或发生损坏,中标人应负责及时维修或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
1.4技术培训
当合同生效后,中标人应负责对采购人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以使采购人能掌握设备的装配和维护。
2、水表的检测
2.1 每台水表都须经过专业检测人员按照水表检测标准进行压力试验,壳体试验和密封试验。
2.2 每台水表都需经过公司的最终检验人员的检验,合格后,出具检验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和安装说明书。
2.3 采购人有权对招标产品在生产期间的生产、装配、试压等活动进行检测。
五、商务条款
1、本项目所有产品的生产、供货、技术服务培训等,费用包含在投标单价中,投标人自行考虑该风险。
2、本项目按实际数量结算,成交后实行固定单价,该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3、使用单位将根据实际需要,向中标人分批采购,各投标单位请在报价中充分考虑分批发货可能增加的运费及相关费用。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每批次交货时间自采购人发出通知之后3天内(交货期自采购人发出通知后,即日开始计算)。中标人有确保管材质量不可推卸的责任,在安装、调试、检验时,应派遣全权代表参加并加以指导,如发现质量问题,代表必须负责处理至采购人满意为止。
4、本次采购货物的报价应包括材料运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一个以上不同地点)产生相应的费用(包含卸车费用),投标供应商应自行考虑,计入合同单价,结算不予调整。
5、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生产情况进行突击检查,中标人必须配合采购人的突击检查工作,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6、每批货物采购人可以随机抽取样品送至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对产品进行检测,运费及各项相关检测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检验不合格的本批货物全部退货并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同时没收30%的履约保证金;如合同期内出现两次产品检验不合格的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相关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时,应由项目实施单位代表进行当场验货,并签字确认。
如中标人延误交货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天内完成交货),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不包括原材料上涨、环保因素以及雾霾等)外,乙方不能按期交货(包括但不仅限于因运输、生产或其他原因,造成本公司安装中需用货物而影响工程交付使用)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延期交货或延期交付使用的违约金,具体标准按合同总价每日千分之二计算。
中标后所有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GB/T 5750.6-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
8、免费质保期:
最后一批货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至少六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及时无偿提供保修服务或相关措施等。
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指导安装、调试费与总包单位及专业分包单位的施工配合费、税金、运输及运输保险费、卸货费、二次搬运检验费、质保期内维修保护费、备品备件费、特殊工具费、售后服务费、培训费、验收费、旋翼式水表DN15-DN40所有检测相关费用、旋翼式水表DN15-DN40必须取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测许可报告,甲方均认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
六、样品提交要求
样品: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1 |
旋翼式水表 |
DN20 |
1只 |
样品提交要求:投标人需要要求应提供实物样品。实物样品应在2023年 月 日17:30前邮寄至浙江祥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浙江省天台县西演茅村14巷39号,接收人:庞雅晴,电话:18668113738)。投标人需把样品统一放进包装箱内并贴上投标人名称。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每批货到仓库(工地)验收合格后,在一个月内支付该批货款的97.5%(发票和货物清单同时提供,以后付款以此类推),剩余2.5%待质保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说明:本章所有内容必须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二、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得分为100分,其中技术得分60分,价格得分40分
(一)评标要求
1、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的内容进行评审,凡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关键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作为无效标处理。评标委员会经过审标、询标,在对各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进行充分分析、评议的基础上进行打分。
2、总得分为100分。在规定的分值范围内由评委自行评定打分。
3、根据评委打分累计后再取平均分作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4、所有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二)评标
1、商务文件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合格的进入商务技术文件评审,不合格的按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商务技术文件评审。
2、技术文件评审
2.1评标委员会审查各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中服务响应方案、投标人情况介绍等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如果商务技术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无效标处理。
2.2技术得分计算方法如下:
①技术评定分值为60分。
②评标委员会按评分标准(详见表)中的内容,进行评审打分,合计得出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
③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由评委自行评议,技术得分评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
序号 |
评标项 |
细则内容 |
分值(分) |
1 |
资信证书
|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2、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3、投标人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4、投标人具有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5、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1分, 6、投标人为行业标准起草单位的得1分, 7、投标人的服务水平满足售后服务五星级认证的得1分, 8、投标人为中国计量协会水表工作委员会成员的得1分, 9、投标人获得过国家免检产品证书的得1分, 10、投标人取得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得1分,取得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得2分。 (以上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11 |
2 |
投标产品证书 |
(以上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4 |
3 |
样品分 |
4、旋翼式水表:DN15、DN20、DN25三个型号分别配在水表接管内安装止回阀的得1分。 |
(0-12) |
4 |
产品制造工艺 |
对所投产品铸件采用的机械造型、铸造工艺、防腐工艺及水平先进、水表及配件的工艺铸造及铸件的互换性进行评分。 |
0-4 |
5 |
产品质量保障 及性能 |
严密的质量监控措施,质量检测设施,质量检验流程;根据投标产品耐腐蚀、材质、宽度、水压强度、密封情况、使用寿命、本项目实施人员资格情况等方面性能的先进性、可靠性等情况进行打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设备情况说明) |
0-4 |
6 |
供货实施方案 |
根据投标人对选用原材料的保证措施、产品生产组织、供货计划安排、运输资源配置、贮运组织、验收配合、服务承诺等满足要求的措施及承诺等方面进行打分。 |
0-4 |
7 |
业绩合同 |
投标人自2020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实施过类似项目业绩及合同价在90万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合同及相对应的中标通知书得2分,最高得12分。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12 |
8 |
备品备件供应方案 |
在免费保修期六年内,耗材和备品备件更换的优惠条件(包括维修人员费用以及零配件和耗材的详细免费清单)等进行打分(投标时所提供的免费清单作为中标后签订合同的附件)。 |
0-6 |
9 |
售后服务方案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和承诺,故障的响应速度、到场时间、投标人提供免费的定期上门巡检、保修服务、返修的及时性、品质问题的响应时间、安装培训、调试、施工指导等等情况进行打分。 |
0-3 |
3、报价文件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如报价文件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报价处理,该报价得分为零分,不予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A、投标函、报价表内容填写不完整的;
B、交货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1报价得分计算方法如下:
①价格评定分值为40分。
②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A、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而投标人不能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作出合理书面说明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所作出的书面说明不合理的,该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B、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让利下浮率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让利下浮率/1-投标让利下浮率)×40%×100
③评标委员会评审复核过程中发现存在投标人自身原因引起的计算或结转差错、笔误,每发现一处报价得分扣0.3分。如因一处差错引起的连锁差错,只按一处差错扣分。
4、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得出本项目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投标人的总得分=技术得分+报价得分
5、中标候选供应商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总得分相同的,取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总得分和投标报价都相同的,则抽签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