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JKJ-WL-2022041
东海诗歌节系列活动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电子交易方式)
项目编号:ZJKJ-WL-2022041
采 购 人:温岭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二〇二二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邀请函
第二章 谈判响应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第四章 单一来源采购需求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谈判响应文件相关附件格式
项目概况:
东海诗歌节系列活动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
(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9月15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本项目为单一来源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KJ-WL-2022041
项目名称:东海诗歌节系列活动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预算金额(元):330000最高限价(元):330000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东海诗歌节系列活动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30000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东海诗歌节系列活动。具体详见单一来源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2 年 10 月 21 日(星期五)—10 月 23 日(星期日)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 2022 年 9 月 15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xxx.xxxxxx.xx
方式:1.尚未注册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应先进行注册申请,注册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注册申请免费。 2.供应商注
册成功后,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菜单的“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采购文件。 3.采购公告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后再获取采购文件,没有通过注册登记而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 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4.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通过以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
售价(元):0
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 9 月 15 日 14:00(北京时间)
2.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应于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
3. 谈判时间:2022 年 9 月 15 日 14:00(北京时间)
谈判时间后 30 分钟内,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解密投标文件。
4. 谈判地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谈判。
五、公告期限
自本邀请书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xx、投诉书xx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
(xxx.xxxxxx.xx)”。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 CA 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 CA 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 下载专区 — 电子交易客户端”版块获取。
(3)供应商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交易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
(4)供应商代表应当在谈判时间后 30 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5)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7)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温岭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xxxxx.xxxx)。
(8)温馨提醒:开评标期间,投标人代表应在线操作,并关注政采云有关信息公布、澄清等情况。投标人代表不参加开标程序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9)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政采云平台已推广应用“政采贷”服务,中标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使用以下金融、保险机构的 “政采贷”、“政采保”服务。
政采贷联系方式
银 行 | 贷款年利率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国农业银行 | 3.8%起 | xxx | 15267630808 |
中国交通银行 | 3.8%起 | xxx | 13819666299 |
中国建设银行 | 基准利率 | x x | 13958680866 |
中国工商银行 | 3.8%起 | 王晨晓 | 18858658025 |
中国银行 | 3.85%起 | x x | 13806588208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3.85%起 | xxx | 13173718881 |
政采保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公司 | 合同(质量)履约按履约保证金年费率 1 %( 1 . 5%),每单保函最低保险费为 500 元(300 元) | xxx | 13605861319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公司 | xxx | 13906560678 |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公司 | xxx | 13967691616 |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温岭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地址:太平街道方城路 58 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 江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6222078质疑联系人:x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6-862063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温岭市城西街道川安南路 99 号优优家园北区 5 幢 502 室传真:0576-86104033
项目联系人(询问):xx、莫顺留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6104033、0576-80689060质疑联系人:xx留
质疑联系方式:0576-8610403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温岭市财政局
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 29 号传真: /
联系人 :温岭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监督投诉电话:0000-00000000
若 对 项 目 采 购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操 作 有 疑 问 , 可 登 录 政 采 云
(xxxxx://xxx.xxxxxx.xx/),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000-000-0000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 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 CA 000-000-0000;天谷 CA 400-087-8198。
第二章 谈判响应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东海诗歌节系列活动 项目内容:详见单一来源采购需求。 |
2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采购 |
3 | 谈判响应文件形式 | 1.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和“备份谈判响应文件”,在谈判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2. “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谈判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谈判响应文件。 3. “备份谈判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用于供应商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 的备份谈判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谈判响应文件。 |
4 | 谈判响应文件份数 | 1.一份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jmbs),一份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 2.每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三部分内容。 3.如成交,成交人需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纸质谈判响应文件至少一份,采用胶装, 不建议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
5 | 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 | 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谈判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在谈判时间开始后 30 分钟内,解密谈判响应文件。 a.供应商未能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后,可自行打印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回执。 |
6 | 备份谈判响应文件 | 备份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确保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通过快递形式寄达采购代理机构处,以便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邮寄地址:温岭市城西街道川安南路 99 号优优家园北区 5 幢 502 室, 接收人: xx留,电话:0000-00000000)。 a.备份谈判响应文件递交要求:供应商须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以光盘或 U 盘形式放在密封袋中,密封后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未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的“备份谈判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b.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谈判响应文件”自动失效。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 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7 | 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 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a.开标后,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限定时间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 b.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的,以“备份谈判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谈判响应文件撤回。 c.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而未 将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8 | 谈判响应文件、流程文件签章 | 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有电子签章; 开标后,相关信息记录确认、澄清说明、回复等内容,电子签章、或者签章后上传相关文件,均认可; 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 |
9 | 谈判程序 | 1.谈判开始后,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始解密】,供应商应在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都已完成解密,则系统自动结束解密;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默认自动放弃; 2.解密不成功时,如投标供应商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异常处理】端口对备份谈判响应文件上传、解密; 3.结束解密后,供应商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采购文件格式附件)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邮箱地址: 000000000@xx.xxx , 联系人:莫顺留 , 电话:0000-00000000 ); 4.采购组织机构点击【开启标书信息】,开启标书成功后进入开标流程。 5.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 |
10 | 评审程序 | 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代表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符合性评审: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商务技术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充分审核、讨论及评议。 商务技术结果公布;代理机构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名单。 开启报价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成功开启报价响应文件后,方可查看供应商报价情况。 代理机构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供应商自行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 报价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结果公布:供应商可通过在线平台查看评审结果。 注:除邮件交互外,如政采云平台提供信息发布、澄清说明、数据交换等操作方式 的,或者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 |
11 | 询标澄清 | 在评审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谈判响应文件有疑问,由评审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起询标澄清函,供应商应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回复相关内容并经签章后提交。逾期答复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对其不利的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判。 |
12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 |
13 | 投标报价 | 1. 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
14 | 踏勘现场 | □ 组织(详细内容) ☑ 不组织 |
15 | 样品 | □ 提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成交人提供的样品将由采购人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 不提供 |
16 | 演示 | □ 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不要求 |
17 | 评标办法 | □ 综合评分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18 | 是否进口 | □ 允许进口 □ 不允许进口 ☑ 不适用(服务类项目) |
19 | 节能产品 | □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不适用(服务类项目) |
20 | 环境标志产品 | □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不适用(服务类项目) |
21 | 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 x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22 | 合同签订 | 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
23 | 供应商注册事项 |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 28 号),供应商成交后必须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的正式供应商,否则可以不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如未能按时签订合同,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
24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25 | 代理服务费 | 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按服务类收费标准计算金额的 8 折计取,不足 8000 元 按 8000 元收取。请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单独报价。 2.收取方式:电汇/银行转帐 账户名称: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账 号:7331110182600053000 |
26 | 现场组织实施 |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文件浙财采监〔2015〕13 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实施。 |
27 | 解释权 | x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
28 | 其他说明 |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 号文件,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投标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 |
29 | 注意事项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如果发现本招标文件中存在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在采购文件的质疑有效期内及时书面提出。 采购结果公告期间,供应商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 请务必确保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谈判响应文件解密失败。 请务必确保谈判响应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谈判响应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谈判响应文件解密失败。 在谈判响应文件解密前,请务必检验 CA 锁与所用电脑的兼容性,部分电脑因 CA驱动未正常安装、USB 接口兼容性差等原因可能造成谈判响应文件解密失败。 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使用其他浏览器可能发生无法解密等未知情况。 供应商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应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 |
一、总 则
x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
2.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3. 供应商: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4.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5.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
6. “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
7.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
(四)特别说明
1. 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真实有效。
2. 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除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谈判响应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需在谈判响应文件中说明本次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是否与官网上公开的技术参数一致,如不一致,明确哪些参数不一致,不一致的原因以及使用何种技术可以达到投标产品参数。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招标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成交供应商所投产品、谈判响应文件技术参数与招标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
3. 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5.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
6.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二、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二)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谈判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3.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采购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三、谈判响应文件
(一)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
1. 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封面 | 格式附后 |
2 | 目录 | 格式、内容自拟 |
3 | 投标声明书 | 格式附后 |
4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格式、内容自拟 |
5 | 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如法人参加投标的则需提供该项 |
6 | 授权委托书 | 如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则需提供该项,格式附后 |
7 | 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 | 格式附后 |
8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投标人若为中小微企业的,根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格式附后 |
9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投标人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的规定, 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附后 |
10 |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投标人若为监狱企业的,根据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提供证明文件,格式自 拟 |
11 |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 格式、内容自拟(可选择性提供) |
2. 商务技术文件的组成: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封面 | 格式附后 |
2 | 目录 | 格式、内容自拟 |
3 |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格式附后 |
4 |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 格式附后 |
5 | 服务、商务偏离表 | 格式附后 |
6 | 项目实施方案详细情况 | 自行提供相应内容 |
7 |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 格式、内容自拟(可选择性提供) |
3. 报价文件的组成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封面 | 格式附后 |
2 | 目录 | 内容自拟 |
3 | 谈判响应函 | 格式附后 |
4 | 报价一览表(第一次报价) | 格式附后 |
5 |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 内容自拟(可选择性提供) |
(二)谈判响应文件的制作、封装及递交要求
1. 谈判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谈判响应文件组成内容及项目需求制作谈判响应文件。
(2)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谈判响应文件内容中有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地方,必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
(3)谈判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谈判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4)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
人民币元)。
(5)若供应商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谈判响应文件的式样
(1) 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制作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制作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2) 谈判响应文件是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和“备份谈判响应文件”,在谈判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谈判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谈判响应文件。
2)“备份谈判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用于供应商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谈判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谈判响应文件。
3)一份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jmbs),一份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
4)每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三部分内容。
(3) 谈判响应文件中投标声明书、授权委托函的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采购文件格式要求。
(4)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编制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
如对采购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未能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会提示供应商未对此项招标要求提供相应内容。由此产生的评分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谈判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谈判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分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
3.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要求
(1)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谈判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到达谈判时间后,解密谈判响应文件。
a. 供应商未能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b. 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后,可自行打印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确保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通过快递形式寄达采购代理机构处,以便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
a. 备份谈判响应文件递交要求:供应商须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以光盘或 U盘形式放在密封袋中,密封后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未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的“备份谈判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b. 供应商仅提交备份谈判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4. 谈判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 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后,在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交易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交易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谈判响应文件撤回,投标无效。
(2)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作任何修改。
(3) 从投标截止期至供应商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
(三)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 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谈判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 成交人的谈判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
四、谈判
(一)谈判事项
1. 采购人将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若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更改了谈判时间和地点的,以后者为准。
2. 评审期间,供应商代表应在线操作,并关注政采云有关信息公布、澄清等情况。供应商代表不参加谈判程序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提出异议。
3. 谈判程序
3.1 谈判第一阶段
(1)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谈判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谈判响应文
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2)结束解密后,供应商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采购文件格式附件)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
(邮箱地址:000000000@xx.xxx,联系人:xx留, 电话:0000-00000000);
(3)开启谈判响应文件,进入资格审查;
(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
(5)第一阶段开标结束。
备注:开标程序的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
3.2 谈判第二阶段
(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程序第二阶段会议。首先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供应商的名单。
(2)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公布报价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表,供应商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报价响应文件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3)评审结束后,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4. 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或者政采云系统提供数据电文交互功能的,按其规定执行。
五、评审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
(二)评标程序
1. 谈判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资格性审查。
谈判开始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2)符合性审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
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评标委员会决定谈判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谈判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如果谈判响应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判定无效,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 澄清有关问题。在评标期间,对谈判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或有效电子数据电文)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谈判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
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提交。
授权代表对xx、说明或者补正内容未签字确认的,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对其不利的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判。
如政采云平台提供信息发布、澄清说明、数据交换等操作方式的,或者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
3. 修正原则
谈判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 谈判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谈判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谈判响应方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谈判响应方不确认的,其谈判响应无效。
对于谈判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谈判响应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谈判响应方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谈判响应方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谈判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 比较与评价。
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5. 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人。
6. 编写评标报告。
7. 评价
采购代理机构对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进行评价。
(三)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 未按时上传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
2. 未按时解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且未提供备份谈判响应文件或未按时解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且提供的备份谈判响应文件无法打开的;
3. 在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
4. 谈判响应文件中实质上未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或与采购文件有重大偏离的;
5. 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不齐全的;
6. 谈判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 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 谈判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交资料或签署、盖章的;
10. 谈判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11. 存在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的;
12.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采购文件中打“▲”内容及被拒绝的条款)。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招标作为废标处理
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1 家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 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
(五)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并重新组织招标;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采取其他方式组织采购。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 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
2. 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 评标办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
x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进行现场监督,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
其投标被拒绝。
六、定标
1. 确定成交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单位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确定成交人。其中推荐成交候选人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
2. 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成交结果。
3. 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
交通知书。
(一)签订合同
七、合同签订及公告
1.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人谈判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谈判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 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拖延、拒签合同的,按《政府采购法》及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4.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5. 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成交结果的质疑期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二)合同公告及备案
1.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
2.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成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1. 总则
1.1 本项目为单一来源采购,本次评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谈判、报价后协商而定,最终报价须经采购人及谈判小组同意方可成交。
1.2 成交候选人若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本次采购失败,采购人应当重新依法组织采购。
成交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成交权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放弃成交权的成交候选人承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将其放弃成交权的情况记入其信用档案。所有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权或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应当重新依法组织采购。
1.3 评审过程中若有计算中均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 2 位。
2. 谈判程序
2.1 本项目先评审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再评报价文件。
一、会议主题:
第四章 单一来源采购需求
新时代海洋文化与浙江诗歌创作
二、主办单位:
中国作协《诗刊》社、中共台州市委宣传部、台州市文联、中共温岭市委宣传部
三、承办单位:
中国诗歌网、台州市作协、温岭市文联
四、会议地点:
浙江温岭市
五、会议时间(拟定):
2022 年 10 月 21 日(星期五)—10 月 23 日(星期日)
六、邀请嘉宾:
xxx:中国作协书记处书记、《人民文学》主编xxx:《诗刊》社主编、诗人
xxx:《诗刊》社副主编、评论家
宗仁发:《作家》杂志社主编、吉林省作家协会副主席xx:《延河》杂志主编,陕西作协副主席、鲁奖获得者xx:《xxx》诗刊主编,xx文学奖获得者
xxx:《星星》诗刊主编、四川省作家协会副主席xx:浙江作协副主席、《文学港》主编
xxx:《山花》主编、著名诗人
xxx:《江南诗》编委、著名诗人xx:《湖南文学》主编
xxx:河南省作家协会副主席、《莽原》杂志副主编xx:《十月》杂志主编助理、诗人
xx:《诗潮》主编、诗人
x x:《青年作家》主编、《草堂》执行主编xx:《上海诗人》副主编
泉子:《诗建设》主编
xxx:《上海文学》副主编xxx:《上海作家》主编
海岸:著名诗人、复旦大学教授
主持人:xxx,中国诗歌网总编辑、《诗刊》社主编助理省领导:
台州市领导: 温岭市领导: 会务工作人员:
xxx:中国诗歌网事业发展部主任、诗人xx:中国诗歌网新媒体中心主任、诗人
七、会议日程:
1)10 月 21 日下午报到入住(温岭国际大酒店)拟定
2)10 月 22 日上午 9:00-12:00
(“新时代·新山海·新韵律”第十届东海诗歌节开幕式暨新时代海洋文化与浙
江诗歌创作研讨会)
主要内容:
9:00--9:10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与会嘉宾
9:10--9:20 中共温岭领导致欢迎辞
9:20--9:30 中国作协书记处书记xxx讲话
9:30--9:40《诗刊》社主编xxx讲话
9:40--9:50 中国作家协会中国诗歌网(温岭)海洋诗歌文化创研中心挂牌仪式
9:50--10:00(温岭)全国海洋诗歌征文大赛颁奖仪式
10:00--10:05 与会嘉宾合影留念
10:05--10:15 茶歇
10:15--12:00 重点探讨:新时代海洋文化与浙江台州温岭诗歌
1) 探讨新时代背景下的文旅融合,推动温岭海洋文化诗歌创作。
2) 互联网新时代诗歌,(包括新诗和旧体诗)创作传播与分析。
3) 嘉宾们探讨东海诗歌节的成果,为新时代诗歌发展方向献言献策。 22 日中午:12:00--13:00 午餐
22 日下午:13:00--14:30 午休
22 日下午:14:30--16:30 采风地点:长屿硐天
文化调研地点:参观温岭石塘绿道、珍珠滩、金沙滩、千年曙光园、小箬村(xx龙小渔村)
23 日上午:9:00--11:30 “xx文化”与当代诗歌创作研讨会暨全国诗歌名家与温岭诗人改稿会
上半场(研讨会):探讨“xx文化”在浙江的传承与发展,挖掘当代诗歌与
xx文化的渊源,及在新时代如何书写xx文化。邀请三位主嘉宾发言,每人八分钟,其余嘉宾自由发言讨论。
下半场(改稿会):邀请全国重要刊物主编作为导师,分组改稿当地诗人作品。x 20 位诗人作品参与改稿,作品提前发给嘉宾们,嘉宾们现场指导基层诗人作品,并进行深度点评。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文艺报》《中国艺术报》等 10 家重要媒体参与深度报道,以纸媒、直播、短视频等立体化形式进行大力宣传,《诗刊》社、中国诗歌网公众号以及中国诗歌网官网及时宣传报道本次活动。
23 日下午嘉宾返程。
八、项目预算:330000 元。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供应商)
根据 年 月 日东海诗歌节系列活动( 项目编号: ZJKJ-WL-2022041)招标结果和采购文件要求,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在平等、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东海诗歌节系列活动,具体详见单一来源采购需求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三、技术资料
3.1 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服务和技术。
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4.1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4.2本项目所有成果的版权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否则,按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乙方的一切责任。
4.3本项目过程中提供的或涉及的所有数据属甲方拥有,乙方无权在技术要求规定之外自行处置数据,不得自行删除、复制、调整完善、转移数据,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
五、转包或分包
5.1 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xxxx提供,不得转让他人提供;
5.2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供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提供。甲方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
5.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六、合同履行地点:浙江省温岭市
七、合同履行期限:
八、款项支付: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85%,项目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15%。
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质量保证
10.1 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10.2 乙方如达不到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重做:由xxxx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解除合同。
10.3 在服务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十一、违约责任
11.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11.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向乙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五违约金。
11.3 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五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2.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2.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2.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温岭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xx)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4.2 如需调整完善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调整完善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14.3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4.4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两份,其余副本由甲方分送有关单位。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4.5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协议书;
(2)成交通知书;
(3)谈判响应文件及附件;
(4)采购文件、采购文件附件及其补充文件;
(5)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
前后文件有矛盾时,同一文件按排列顺序在前者为准,不同文件按文件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授权代表: | 授权代表: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通讯地址: | 通讯地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银行帐号: | 银行帐号: | |
合同签订地点:浙江省温岭市 | ||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 日 |
附件 1:
东海诗歌节系列活动
项目编号:ZJKJ-WL-2022041
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全称(盖章):地址:
时间:
附件 2:
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声明书
(供应商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 (经营地址) 。我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方组
织的东海诗歌节系列活动(项目编号为 ZJKJ-WL-2022041)的投标,为此,我公司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我公司声明截止投标时间近三年以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不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说明:投标人在截止投标时间近三年以来,如有上述所列情形,但限制期届满的,可按实xx,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我公司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审查了招标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知悉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对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没有任何异议,不申请澄清和质疑。
我公司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我公司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公司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投标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我公司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授 权 委 托 书
温岭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特此委托。 | |||
授权委托人(签字): | 日期: | 年 |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日期: | 年 | 月 日 |
供应商全称(盖章): |
我单位全权委托 (授权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作为我单位合法代理人,参加东海诗歌节系列活动(项目编号:ZJKJ-WL-2022 041)谈判响应活动,并办理上述项目所涉的谈判响应文件签署、合同签订及项目实施等与之相关的全程各事项。该代理人的上述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 责任。授权委托人无权转换委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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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1、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附件 4:
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
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截至东海诗歌节系列活动(项目名称)ZJKJ-WL-2022041(项目编号)的投标截止时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5:
中小企业声明函
x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东海诗歌节 系列活动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温岭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采购人)东海诗歌节系列活动,属于其他未列明 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信息查询网址为:
企业名称(xx):
日 期: 年 月 日
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②本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 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单位的东海诗歌节系列活动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
日 期: 年 月 日
①本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 7:
东海诗歌节系列活动
项目编号:ZJKJ-WL-2022041
商务技术文件
供应商全称(盖章):地址:
时间:
附件 8: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 | 其中 | 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人员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账号 | 其他 | |||||
经营范围 | ||||||
资产构成情况及投 标人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 | ||||||
备 注 |
附件 9: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相关证书(如有) | 本项目中拟 负责的内容 | 曾经承担 过的工作 |
注:1、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供应商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 2、谈判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件(如有)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0:
序号 | 名称 | 谈判文件要求 | 谈判响应文件 响应 | 偏离情况 | 说明 | |
服务偏离 | 1 | |||||
2 | ||||||
… | ||||||
商务偏离 | 1 | |||||
2 | ||||||
3 | ||||||
… |
注: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对照采购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如谈判响应供应商不填写内容,视为完全响应本次采购文件要求。本项目付款方式不允许负偏离。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1:
东海诗歌节系列活动
项目编号:ZJKJ-WL-2022041
报价文件
供应商全称(盖章):地址:
时间:
附件 12:
致:温岭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谈判响应函
(谈判响应供应商全称)授权 (全权代表名称)为全权代表,参加东海诗歌节系列活动(项目编号 ZJKJ-WL-2022041)的有关活动,并对此进行谈判,为此承诺:
1、提供须知规定的全部采购响应文件。
2、第一次报价(大写):人民币 ;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在谈判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谈判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谈判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没有异议。
4、本谈判有效期为谈判响应之日起 90 天。
5、若成交,我方将按谈判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本谈判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
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项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7、我方与本次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来往通讯请寄:地址:
邮编:电话:传真:
供应商全称(xx):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3:
报 价 一 览 表
(第一次报价)
项目编号:ZJKJ-WL-2022041
项目名称:东海诗歌节系列活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总报价(元) | 大写 | |
小写 |
1.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须包括完成本次各项服务中的所有连带内容、关联内容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住宿费、交通费、保险、管理、税金、验收、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报价中,合同总价不做调整。
2. 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全权代表签字,否则其协商响应作无效处理。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4: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人经由 (单位)负责人 (姓名)合法授权参加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 □ 不存在利害关系 □ 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 □与其
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 □与 (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 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
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四、我发现 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 项利害关系。
(供应商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 2011 〕300 号制定)
行业名称 |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
从业人员 X (人) | 营业收入 Y (万元) | 资产总额 Z (万元) | 从业人员 X (人) | 营业收入 Y (万元) | 资产总额 Z (万元) | 从业人员 X (人) | 营业收入 Y (万元) | 资产总额 Z (万元) | |
农、林、牧、渔业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
工业 | 300≤X<1000 | 2000≤Y<40000 | 20≤X<300 | 300≤Y<2000 | X<20 | Y<300 | |||
建筑业 | 6000≤Y<80000 | 5000≤Z<80000 | 300≤Y<6000 | 300≤Z<5000 | Y<300 | Z<300 | |||
批发业 | 20≤X<200 | 5000≤Y<40000 | 5≤X<20 | 1000≤Y<5000 | X<5 | Y<1000 | |||
零售业 | 50≤X<300 | 500≤Y<20000 | 10≤X<50 | 100≤Y<500 | X<10 | Y<100 | |||
交通运输业 | 300≤X<1000 | 3000≤Y<30000 | 20≤X<300 | 200≤Y<3000 | X<20 | Y<200 | |||
仓储业 | 100≤X<200 | 1000≤Y<30000 | 20≤X<100 | 100≤Y<1000 | X<20 | Y<100 | |||
邮政业 | 300≤X<1000 | 2000≤Y<30000 | 20≤X<300 | 100≤Y<2000 | X<20 | Y<100 | |||
住宿业 | 100≤X<300 | 2000≤Y<10000 | 10≤X<100 | 100≤Y<2000 | X<10 | Y<100 | |||
餐饮业 | 100≤X<300 | 2000≤Y<10000 | 10≤X<100 | 100≤Y<2000 | X<10 | Y<100 | |||
信息传输业 | 100≤X<2000 | 1000≤Y<100000 | 10≤X<100 | 100≤Y<1000 | X<10 | Y<100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X<300 | 1000≤Y<10000 | 10≤X<100 | 50≤Y<1000 | X<10 | Y<50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1000≤Y<200000 | 5000≤Z<10000 | 100≤Y<1000 | 2000≤Z<5000 | Y<100 | Z<2000 | |||
物业管理 | 300≤X<1000 | 1000≤Y<5000 | 100≤X<300 | 500≤Y<1000 | X<100 | Y<500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X<300 | 8000≤Z<120000 | 10≤X<100 | 100≤Z<8000 | X<10 | Z<100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该附件仅供投标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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