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T+1日12:00之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