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QUANG NAM DA NANG URBAN AND INDUSTRIAL ZONE DEVELOPMENT JOINT STOCK COMPANY (UID)(广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署租赁土地使用权意向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18-7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况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租赁土地使用权意向协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 QUANG NAM DA NANG URBAN AND INDUSTRIAL ZONE DEVELOPMENT JOINT STOCK COMPANY (UID)(越南广南岘港城市与工业区开发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南公司”,公司与广南公司合称“双方”)签署租赁土地使用权意向协议(以下简称 “意向协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意向协议及后续的租赁土地使用权正式合同。
当前中美贸易摩擦仍在进行,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office of the united states trade representative)陆续发布了中国出口至美国的产品加征关税清单。本次拟签署的意向协议,是为公司日后建设越南制造基地作铺垫,目的是加快公司在全球范围的制造分工布局,确保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
公司拟向广南公司租赁位于 Dien Nam–Dien Ngoc Industrial Zone(越南岘港电南电玉工业园)面积为 42,226 ㎡的土地,租赁期限至 2055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拟签署的意向协议仅为合作双方就租赁土地使用权达成的初步意向,后续双方将根据意向协议签署租赁土地使用权的正式合同。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的基本情况
名称:QUANG NAM DA NANG URBAN AND INDUSTRIAL ZONE DEVELOPMENT JOINT STOCK COMPANY (UID)(广
南公司)
地址:21 Le Hong Phong street, Da Nang city, Vietnam(越南岘港市xxx街 21 号)法定代表人:Mr. XXXXXX XXX XXXX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QUANG NAM DA NANG URBAN AND INDUSTRIAL ZONE DEVELOPMENT JOINT STOCK COMPANY (UID)(广
南公司)
乙方: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拟向广南公司租赁位于 Dien Nam–Dien Ngoc Industrial Zone(越南岘港电南电玉工业园)占地面积为 42,226 ㎡的土地,租赁期限至 2055 年 12 月 31 日。土地租赁费用为 66 美元/平方米(不含税),
该地块租赁至 2055 年 12 月 31 日总费用为 2,786,916 美元(不含税)。
2.付款方式:意向协议签署后公司支付 30 亿越南盾(按 1 越南盾=0.0002983 元人民币换算,30 亿越南盾=89.5001 万元人民币)给广南公司作为押金;双方在签署租赁土地使用权的正式合同后 15 个工作日内公司支付土地租赁总费用的 50%给广南公司,押金可抵扣土地租赁总费用;在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后 15个工作日内支付土地租赁总费用剩余的 50%。
3.其他费用及付款方式:
(1)基础设施维护费:0.35 美元/平方米/年(不含税),自 2019 年起每年一月支付。
(2)租赁土地上的三面围栏系统转让费:12 亿越南盾(按 1 越南盾=0.0002983 元人民币换算,12 亿越南盾=35.8 万元人民币)。
(3)水费、电费、污水处理费、固体及危废品处理费、通信费公司与当地政府另行签署合同。 4.公司在租赁土地上建造厂房、从事的经营活动等需要符合当地的法律要求。
5.意向协议受租赁土地所在地法律管辖;若因意向协议产生纠纷,应由租赁土地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6.双方在签署意向协议后,应在条件成熟后签署租赁土地使用权正式合同。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当前中美贸易摩擦仍在进行,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office of the united states trade representative)陆续发布了中国出口至美国的产品加征关税清单。本次拟签署的意向协议,是为公司日后建设越南制造基地作铺垫,目的是加快公司在全球范围的制造分工布局,确保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
本次拟签署的意向协议仅为合作双方就租赁土地使用权达成的初步意向,后续双方将根据意向协议签署租赁土地使用权的正式合同。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租赁土地使用权所使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