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to(有限责任&两合公司)对www.otto.de经销商的使用条款
Otto(有限责任&两合公司)对xxx.xxxx.xx经销商的使用条款
更新于:2020年2月
第1条 一般使用条款的内容
1.1 平台
根据此使用条款,Otto(有限责任&两合公司),德国,汉堡,xxx-xx-大街 1-7, 邮编22179,(“OTTO”),使符合《德国民法典》第14 条( “ 经销商” ) 定义的公司能够通过由其在 xxxx://xxx.xxxx.xx网站(“平台”)上运营的卖方平台,以自己的名义、自负盈亏向最终用户经销商品(“商品”)。除了此项中介服务外,OTTO还协助经销商准备和管理报价,协助经销商与最终用户沟通以及处理付款和退货。需要澄清的是,OTTO还向平台上的最终用户销售商品和服务。
1.2 书面形式要求/先决条件
1.2.1 本使用条款最终规范了OTTO与经销商之间的合同服务条款(基于本使用条款的OTTO和经销商之间的合同关系在下文中也被称为“合同”)。偏离本使用条款的规定,只有在OTTO以书面形式向经销商明确确认后才可适用。
1.2.2 合同的签订取决于成功完成经销商入驻和考核等前提条件(第5条),以及OTTO对经销商作出的正面信用等级。此外,出于一些重要考虑(尤其是价值冲突),OTTO保留通过行使消极的合同自由来拒绝经销商进入平台的权利。
1.3 变更保留
OTTO有权变更本使用条款,并于将来生效。XXXXx在其生效前至少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经销商使用条款的变更。经销商可以在变更生效之前终止合同。终止应在变更生效后生效。如果经销商未在使用条款变更的生效日期前终止合同,则视为已接受使用条款的变更。OTTO将通知经销商终止合同的权利以及沉默的法律后果。
第2条 OTTO提供的服务
2.1 平台一般规则
2.1.1 根据本使用条款,OTTO允许经销商在成功完成入驻后(第5条)通过平台向在平台上注册为客户的用户(“最终用户”)出售商品。
2.1.2 OTTO的主要义务是为经销商和最终用户提供购买商品的合同
(“最终用户合同”)。最终用户的合同伙伴只能是经销商。最终用户合同签订后,OTTO的中介服务生效。其他相关的
OTTO服务将在第2条和第3条中详细介绍。OTTO提供的服务以下也称为“服务”。
2.1.3 经销商的商品通过所谓的商品详情页呈现给最终用户进行购买。如果其他经销商和/或OTTO也提供相同的商品,则此商品仅能有一个商品详情页在平台上被最终用户看到(所谓的商品竞争)。商品详情页可以基于其他经销商或OTTO的产品数据。在这种情况下,经销商显示为该商品的卖家之一。
2.1.4 对于每个在平台上出售商品的经销商,都会根据其入驻时提供的信息和后续运营中的数据建立所谓的卖家详情页。经销商有义务提供准确和完整的信息。经销商负责卖方详情页的内容。不允许引用指向经销商或第三方在线商店的URL。
2.2 经销商门户(OTTO合作伙伴连接)
OTTO 为经销商提供了一个经销商门户( “OTTO Partner Connect”),经销商可以通过该门户管理其在平台中的活动。
2.3 退货登记流程
OTTO提供退货登记流程,最终用户可以通过该流程撤销从经销商处购买的商品(包装完好无损)并创建退货标签。经销商退货登记流程相关信息在6.5条中进行了规定。
2.4 一级支持
2.4.1 OTTO提供一级支持。作为一级支持的一部分,最终用户的某些顾虑将通过OTTO客户中心进行处理,以减轻经销商在这方面的负担。OTTO客户中心(1)回答来自最终用户的有关其订单的问题(订购日期、订单号、卖方、大小、数量、价格、付款方式、订单状态和交货地址),(2)为客户提供物流信息,(3)接受退货申请,(4)应客户要求在收到订单后30分钟内可取消订单,(5)向最终用户提供有关经销商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营业时间等)。
2.4.2 最终用户还可以通过在线联系表将询价发送给OTTO。这些询价将由OTTO直接转发给经销商以回答问题
2.5 最终用户一般条款和条件
2.5.1 只有在使用OTTO规定的最终用户条款和条件以及退货说明的情况下,才允许在平台上以经销商的身份销售商品。附录1[最终客 户的一般条款和条件] 是本使用条款的重要组成部分。OTTO根据德国法律制定这些最终用户一般条款和条件以及撤销指导,并承担经销商入驻平台的预警风险。最终用户一般条款和条件以及退货说明显示在经销商的详情页上,并且在下订单之前将最终用户条款和条件的有效性通知最终用户。经销商不可在寄送给最终用户的包裹中添加任何其他条款和条件或退货说明。
2.5.2 承担的警告风险仅涉及警告或经销商根据合同使用的第三方提出的针对OTTO提供的文本的警告信和其他索赔要求。这不适用于经销商在合同开始之前或入驻另一个平台时因提交停止侵权保证书而导致的合同罚款索赔。
2.5.3 经销商有义务立即将所有即将发生的索赔或实际索赔通知 OTTO,并提供所有必要的信息。对于有正当理由的索赔,XXXXx依法承担责任。如果OTTO认为提出的索赔是不合理的,OTTO应将经销商免职,并为OTTO任命首次出庭的律师承担一审法律辩护费用。只有在OTTO明确同意的情况下,才会在后续审判中继续支付法律辩护费用。不包括承担进一步的费用或进一步的损害索赔。
2.6 授权接受撤销和取消
最终用户一般条款和条件规定,最终用户应优先向OTTO提交撤销声明。经销商授权OTTO接收最终用户的撤销声明。OTTO通知经销商已收到撤销。在收到订单后的前30分钟内,经销商授权 OTTO接受最终用户提交的订单取消申请。如果OTTO已通知经销商收到订单,OTTO将通知经销商订单取消申请。
2.7 调解/在线-争议解决
经销商或最终用户可以联系OTTO解决所有争议。在合理的范围内,OTTO将努力达成协议。OTTO不承担调解义务或强制执行调解结果的义务。OTTO不参与在线争议解决程序。经销商确认没有义务参加《消费者纠纷解决法》规定的在线争议解决程序。
第3条 支付服务
3.1 平台支付结算
3.1.1 为了确保以客户为中心的支付服务,OTTO支持经销商在平台上处理零售合同的付款。OTTO特别提供技术服务,通过使用支付服务供应商来为经销商和平台上的最终用户提供统一的支付方式。
3.1.2 经销商已与付款服务供应商(“ ZDL”)签订了付款服务框架协议
(“ ZDRV”),以处理平台付款结算。最终用户的付款以及经销商的其他付款服务供应商付款的销售款项将汇入由ZDL代销商托管的一个或多个银行账户(在每种情况下均为“分销商账户”)。分销商账户中收到的款项减去经销商欠OTTO的使用服务的费用,以及在适当情况下
ZDL根据ZDRV向经销商指定的ZDL参考账户付款的OTTO应付款项和还款。
3.1.3 OTTO通过以下服务为经销商提供支付服务:
• OTTO将代表经销商通过OTTO创建并向ZDL发送付款信息,以具体说明ZDRV中约定的经销商向ZDL的抽象付款指示(见第3.4,3.5条);
• 信用卡支付由OTTO使用的服务供应商处理(请参阅第 3.6条);
• 预付款、发票和分期付款购买的应收款应立即由经销商转售给OTTO并由OTTO转让给另一家支付服务供应商;经销商通过分销商账户从该支付服务供应商处获得应收账款的购买价格。这些预付款和发票购买的保付风险由支付服务供应商承担,而分期付款的保付风险则是由支付服务供应商的合作银行承担(参见3.6.9ff.条)。
3.1.4 OTTO负责选择平台上最终用户可用的支付方式。特别是,OTTO
有权为某些最终用户提供有限的支付方式选项。
3.1.5 平台上的支付结算完全按照本条的规定进行。经销商应避免任何可能使最终用户产生以下印象的行为:即所订购商品的购买价格将直接支付给经销商。经销商应特别避免向最终用户开具自己的发票(例如,将发票装入包装中)。
3.2 支付服务费/报酬
3.2.1 OTTO应承担ZDRV中提供的ZDL服务的所有费用。此外,除非另有协议,否则OTTO还承担使用其他支付服务供应商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与平台上的支付结算有关的链式保理业务。
3.2.2 OTTO在支付结算时的支持性服务的报酬,包括其承担的上述费用,都包含在经销商支付给OTTO的佣金中。
3.2.3 但是,OTTO也有权向经销商开具发票,说明在退款的情况下产生的费用和成本,以及应在链式保理框架内结算的应收采购价。
3.3 遵守第三方法规
3.3.1 经销商承诺遵守适用于任何付款结算服务的第三方供应商的所有规定。
3.3.2 这包括必须满足相应第三方供应商的所有注册和批准要求。只要没有强制性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数据保护法》的规定,经销商便可授权OTTO将第三方供应商合法要求的有关经销商的所有信息,包括通过平台进行的信用卡销售额提供给相应的第三方供应商。
3.3.3 经销商将与XXXXxx合作,以尽快纠正任何违反第三方规定的行为。经销商接受OTTO可以在短时间内阻止或删除平台上经销商的报价,无须事先通知。
3.3.4 对于因经销商不遵守第三方规定而产生的任何索赔、处罚和费用,经销商承诺对OTTO进行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对于因最终用户提出的信用卡交易引起的任何索赔、罚款和费用(特别是退款费用),经销商特别承诺对OTTO进行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
3.4 创建和传输付款信息
3.4.1 经销商委托并授权OTTO向ZDL发送“付款信息”以进行支付。这些付款信息将经销商先前向ZDRV中的ZDL发出的抽象付款指令具象化,分销商账户中为经销商获得的金额减去OTTO与经销商之间达成的佣金,以及经销商欠OTTO的任何其他款项、退货后用信用卡支付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将支付到经销商名下的参考账户中。
3.4.2 经销商在分配账户中收到的金额将在以下日期支付给经销商指定的参考账户。
信用卡支付 | 链式保理支付 | |
支付在参 考账户上 | 最早在 汇入分销商账户后的28天,每周四 | 最早在汇入分销商账户后的7天,每周三(分期付款 )和周四(发票和预付款) |
3.4.3 向经销商参考账户的付款应扣除应付给OTTO的所有款项。
3.4.4 ZDL在没有信用功能的情况下以信用为基础管理经销商的分销帐户。因此,仅在经销商的信用不会变成负值时才会支付。如果由于信用不足而无法在指定时间付款,则将在有足够信用可用的下一个可能时间付款。
3.4.5 除了上述作为经销商技术服务供应商的功能外,OTTO不参与支付结算,也不会拥有支付给经销商的款项,OTTO也无权处置分销商账户中的资金。
3.4.6 OTTO负责经销商和ZDL之间的所有运营通信。
3.6 信用卡承兑
3.6.1 经销商和最终用户(也称为“持卡人”)之间的信用卡支付,特别是VISA和万事达卡(“信用卡组织”)的信用卡支付,通过OTTO的收购商Concardis 有限公司(埃xxx,邮编65760,Helfmann-公园 7)处理。由于信用卡支付的相关规定,OTTO有义务根据以下规定通知经销商并要求其负责。
3.6.2 OTTO有权不让经销商向最终用户使用信用卡支付。尤其是以下原因:
• 预期拒付的数量增加,
• 违反法规或适用法律,
• 缺乏流动性。
3.6.3 经销商承诺遵守万事达卡和VISA卡信用卡组织的规定。您随时可以在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tercard-rules.pdf上或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public.pdf找到这些规定。
3.6.4 经销商承认信用卡组织是信用卡品牌的唯一所有者。经销商还承诺不以任何理由对这些商标的所有权提出异议,并承认信用卡组织可以随时以任何理由禁止其使用这些商标,并立即生效,无须另行通知。
3.6.5 经销商承认信用卡组织有权执行法规的所有规定,并禁止其认为可能对信用卡组织造成损害的任何行为,包括声誉损害,或可能造成损害的风险,或对支付系统的完整性和/或信用卡组织的机密性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3.6.6 经销商承诺不采取任何可能阻止或损害信用卡组织行使此权利的行为。
3.6.7 经销商不得要求持卡人放弃对交易提出质疑的权利。
3.6.8 OTTO有权在信用卡交易的背景下对经销商的系统和营业场所进行定期检查或案例检查。
3.6.9 出现拒付争议时,经销商将向OTTO提供OTTO所需的所有文件,以澄清拒付争议。
3.5 对分销商账户的读取权限
经销商授权OTTO访问ZDL的分销商账户,以便在读取访问范围内创建和管理付款信息。
3.7 链式保理/总则
3.7.1 根据以下规定,OTTO为经销商提供其在平台上为最终用户付款的可能性:发票付款(银行转账和SEPA直接借记)、预付款、分期付款( 银行转账和SEPA直接借记)(“ 链式保理付款方式”)。为此,OTTO与位于柏林,邮编10587,富兰克林大街28- 29的RatePAY有限公司(“ RatePAY”)达成合作。RatePAY再次合作
RatePAY依次与Wirecard Bank AG,xxxx,xx00000,xxxx环路35号(“ Wirecard Bank”; RatePAY和Wirecard Bank以下也称为“重复购买者”)合作进行分期付款。
OTTO将通过平台从基本交易中购买针对最终用户的潜在应收账款, 其中最终用户选择了链式保理付款方式( “ 经销商应收账款”),并在购买后立即转售并转让给XxxxXXX。
RatePAY将与分期付款相关的购入应收账款转售给Wirecard。
3.7.2 除非本第3条另有明确规定,否则回购方不是缔约方,也不对经销商承担任何义务。
3.8 购买经销商应收账款
3.8.1 OTTO将向经销商提交应收账款,以便最终用户在RatePAY平台上(“购买通知”)下订单时允许其通过链式保理付款方式付款。 RatePAY实时评估最终用户的支付概率,并作出应答,通知经销商的应收账款是被接受(“正面评估通知”)还是被拒绝。如果是正面评估通知,最终用户可以使用心仪的链式保理付款方式完成基本业务。
3.8.2 经销商将向OTTO提供所有经销商应收账款。经销商应收账款包括客户从客户合同中欠下的订单价格及相应的运费。 运费包括增值税(“名义金额”)。在分期付款的情况下,除了名义金额之外,经销商的应收账款还包括从最终用户那里收取的分期付款购买价款(“利息”)的利息,以及合同订立费(如适用)。OTTO将在其成立时购买所有提供正面评估通知的经销商应收账款
(“个人应收账款购买协议”)。
3.9 应收账款转让给XXXX
3.9.1 经销商特此向OTTO转让所有已签个人应收账款购买协议的未来经销商应收账款,包括所有附属权利(如下所定义); XXXXxx接受此转让。
3.9.2 “附属权利”是指与各个经销商应收账款相关的权利
• 与证券和抵押品有关的权利;
• 运输和违约保险索赔;
• 经销商对直接拥有者交付或收回的有条件索赔;
• 优先权、设计权、解除合同权或撤回权以及所有其他法律地位、利息索赔、赔偿索赔、保修索赔、对最终用户或商品的直接所有者第三方合同罚款的索赔;和/或
• 与相应经销商应收账款有关的针对第三方的其他索赔
(例如商业信用保险、运输保险、入室盗窃保险、盗窃保险或火灾保险,针对中央监管机构和采购协会的索赔,针对承运人的索赔),以及所有其他辅助权利或
与相应经销商应收账款和/或与相关合法交易和合同相关的其他辅助权利,
根据德国民法典(BGB)第401条,无论这些是否与相应的经销商应收账款一致。
基本交易的取消导致的最终用户的额外索赔或新索赔(例如退货产生的运输成本)不是附属权利。经销商不会将这些索赔作为经销商应收账款的一部分转移到XXXX。
3.9.3 经销商应收账款的转让,包括因供应商延长所有权保留而导致转让无效的所有附属权利,应在相应供应商支付或放弃其所有权保留时生效。
3.9.4 如果对经销商应收款转让的有效性(包括所有辅助权利)存在疑问,并且需要经销商作出进一步的声明或采取相应行动,经销商应执行此声明或行动。
3.9.5 经销商授权OTTO(授权不可撤回),包括授予子权力的权利,以将经销商应收账款的转让通知相应的最终用户,不可转让的权利,例如与经销商应收账款有关的合同权利,还包括以自己名义行使的或授权给相应后续购买者的所有附属权利。
3.10 保付信用风险/强制执行法
原则上,后续购买者通常须承担最终用户的索赔无法全部或部分收回的风险(保付信用风险)。不论后续购买者是否决定执行相应的经销商应收账款,都必须按照3.11条支付购买价。
3.11 应收账款收购价/付款周期
3.11.1 对于已出售的经销商应收账款,购买价格等于经销商应收账款的相应名义金额,如果分期付款,则购买价格等于应收账款的名义金额加上利息,以及(如适用)所欠的合同订立费(每笔款项均在第3.8.2条中定义)(“应收款项购买价”)。
3.11.2 对于与分期付款有关的经销商应收账款,在经销商应收账款到期之前支付应收账款购买价格(“融资费”),将产生额外的后续购买者贷款费用。融资费用金额等于利息(如第3.8.2条所定义)加上所有合同订立费用。经销商和OTTO约定,对于与分期付款有关的经销商应收账款,购买价格将根据第3.11.1条从融资费用中扣除,因此,如果是分期付款相关的经销商应收账款,仅收取经销商应收账款的名义金额作为购买价格(其他与发票或预付款有关的经销商应收账款同样如此)。
3.11.3 OTTO与XxxxXXX达成协议,XxxxXXX将承担OTTO的义务,即通过债务收购(根据德国民法典第415条)为个人应收账款合同中购买的经销商应收账款支付购买价格并且
向经销商支付应收账款购买价格。经销商同意由XxxxXXX承担债务。 因此, 支付经销商应收账款购买价格的要求仅针对 RatePAY。经销商无权向OTTO支付应收账款购买价格。
3.11.4 应收账款购买价格由RatePAY用以下方式支付给经销商账户。
发票(电汇或ELV) | 分期付款(电汇或ELV) | 预付款 | |
现金支付给经销商账户 ("付款日期”) | 周二和周四, 最早在收到交付确认后的21天内, 而不是在经销商应收账款到期之前。 | 周三,最早在收到交付确认后21天内 | 周二和周四, 最早在收到交付确认后21天内 |
按照第3.4.2条的规定,转至经销商的参考账户。
3.12 保证
经销商在每次签订个人应收账款购买合同时,通过独立担保承诺向OTTO保证:
3.12.1 存在经销商应收账款; 但是,不保证存在基于第三方欺诈性订单的经销商应收账款;
3.12.2 经销商应收账款尚未转让或移交给第三方,除非此类转让不是根据经销商与相应商品供应商之间商定的正常所有权保留进行的;
3.12.3 经销商是经销商索赔的所有者,经销商有权转让经销商索赔并将其有效转让,经销商索赔不受第三方权利的约束,并且与经销商索赔有关的第三方权利或索赔不存在;
3.12.4 经销商应收账款不是第三方责任索赔的内容,特别是营业税法第
13c条定义的索赔;
3.12.5 经销商应收账款以欧元计价,受德国法律管辖;
3.12.6 经销商应及时、完整、无缺陷地履行基本业务所产生的服务。
3.13 经销商应收账款的撤销
3.13.1 应收账款购买合同应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3.13.2 如果经销商应收账款在本条定义范围内有缺陷(“有缺陷的应收账款”),则OTTO撤销应收账款购买合同。
以下情况,经销商应收账款有缺陷:
a) 最终用户有效地行使了基本业务的的合法撤销权。
b) 经销商违反了第3.12 1)-5)条的保证。
c) 经销商违反了第3.12.6条中规定的保证,并且经销商在收到客户对OTTO的异议后10天内(“澄清期限”)未宣布相应的客户异议无效。
d) 经销商未在48小时内(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日)发送文件(如第3.14.3条所定义)或在10天内按3.14.4条规定发送附加文件。
3.13.3 在OTTO根据第13.2条向经销商宣布退出的先决条件下,OTTO应向经销商转让所有当前和未来的有缺陷应收账款,除非法律到期失效, 经销商接受此转让。如果撤销了个人应收账款购买合同,经销商必须将收到的应收账款购买价格退还给XXXX。
3.13.4 为了简化链式保理业务,原则上应从经销商对RatePAY的应收账款购买价格索赔(第3.11.1条)中抵消OTTO因应撤消的单个应收账款购买合同而产生的退款索赔。(第3.11.1条)。经销商特此与OTTO达成和解协议,根据该协议,在应收账款互惠的条件下,从有缺陷的个人应收账款购买合同中撤回后,XxxxXXX可以用OTTO对相应经销商的购买价格付款索赔来抵销相应经销商对已售应收账款的购买价格付款索赔。
3.13.5 如果在向经销商支付应收账款购买价格之前退出个人应收账款购买合同,则相应的应收账款购买价格将减少应收账款的摊销部分。
3.13.6 如果在向经销商支付应收账款购买价格后撤销个人应收账款购买合同(“逾期索赔”),则OTTO对经销商的要求归还索赔原则上将由XxxxXXX欠经销商的其他应收账款购买价格抵消。
3.13.7 如果逾期索赔金额超过了RatePAY在付款日支付给经销商的应收账款购买价格,则该金额通常大概率会被抵销,但最多不超过可以完全抵销的逾期索赔金额(例如:总计应付给经销商的应收账款购买价格=65,逾期索赔分别为20、35和40-如果逾期索赔为 60,则向经销商付款5)
3.13.8 抵消金额不包括OTTO对经销商的还款要求。如果在付款时无法向经销商(全额)结算,OTTO将向经销商提出(剩余)购买价格还款索赔。经销商同意将其在分销商账户中的余额偿还购买价格还款索赔,并在此指示OTTO 作为其技术服务供应商向 Hanseatic银行发出适当的付款指示。如果经销商的分销商账户中没有足够的余额,OTTO将要求经销商退还购买价格以进行逾期索赔。
3.13.9 如果最终用户在退出最终用户销售合同之前已经向买方支付了有缺陷的索赔,则如果买方退出合同,买方将退还给客户。OTTO通知经销商已偿还给最终用户。
3.14 经销商的信息义务/支持服务
3.14.1 经销商承诺在意识到(i)违反第3.12条的担保或(ii)任何其他可能对经销商应收账款的使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威胁的事件后立即通知XXXX。
3.14.2 如果经销商收到其应收账款的付款,经销商将拒绝或转移这些付款,并告知最终用户必须向相应的后续购买者付款。
4.4 费用报销
每月基本费用不予退还。如果最终用户撤销与经销商达成的合同,或者如果已经有特殊保留,OTTO不会将受撤销影响的最终客户付款的销售部分(购买价格和运输成本)保留或贷记给经销商。如果最终用户在订购后的30分钟内取消订单,则同样适用。如果因优惠、担保或保修而取消合同, OTTO将不退还销售费用。如果经销商随后出于优惠或其他原因向最终用户提供折扣,则经销商不会获得部分信贷。
4.5 会计数据的存储
经销商同意出于会计目的在法定保留期内存储会计数据。
3.14.3 | 经销商应在收到OTTO的请求后48小时内(周一至周五的工作 | 4.6 | 向经销商开具发票 |
日)向OTTO发送经销商或经销商代表提供的所有信息、记录和 | |||
文件,这些信息、记录和文件对于检查和执行经销商应收账款是 | 发票由OTTO以电子方式发送。经销商同意这种电子传输。对 | ||
必要的或有用的,以便转发给后续购买者。无论如何,必须提交 | OTTO提交的结账如有异议,经销商应在收到结账后六(6)周内 | ||
以下文件(“文件”):交付证明、包括跟踪号码/跟踪详细信息、 | 以书面形式向OTTO提出。在上述期限届满后,结账应视为已获 | ||
跟踪事件、收件人的名字和姓氏、送货地址、收件人签名、事件 | 经销商批准。经销商将从OTTO单独收取融资费用( 第3.11.2 | ||
类型描述、事件日期及事件位置。 | 条)。 | ||
3.14.4 | 如果后续购买者需要额外的、特殊的对于(特别是司法)执行经 | 4.7 | 访问分销商账户 |
销商应收账款非常必要的证据或文件(“附加文件”),经销商将 | |||
在10天内按OTTO相应要求提供这些文件,文件拥有者是经销商或 | 经销商仅通过OTTO提供的技术服务访问分销商账户。禁止手动 | ||
经销商代表。 | 访问。 | ||
第4条 | 补偿 | 第5条 | 经销商的入驻和核查 |
4.1 | 费用模式 | 5.1 | ZDRV的结论要求必须根据相关的法规要求对经销商进行识别和 |
经销商应按照附录2[费用模式]中规定的相应有效费用模式中列出 | 验证,特别是德国《洗钱法》中的洗钱法规和支付服务供应商的 税法法规(“经销商核查”)。 | ||
的费用支付使用服务的费用。 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每月基本费用和 | |||
按百分比计算的中介费,且含有适用的营业税。中介将按销售价 | 经销商应特别在入驻时向Hanseatic银行提供以下信息: | ||
格(含增值税)加上运费(含增值税) 收取。适用第3.11.2条中 | |||
有关融资费用的规定。 | 联系人姓名、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 | ||
4.2 | 每月基本费用的到期和支付 | 关于公司:公司、注册办事处、法律形式、分支机构、公司网站、 | |
公司注册号、注册法院、经营目的、公司合同(GbR)、法定代 | |||
每月基本费用在经销商获得使用平台的技术技能后的第二个月首 | 表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经营授权人员的详细信息及其在公司中 | ||
次计算。一旦经销商的分销商账户有足够的资金用于销售商品, | 的份额。 | ||
付款将通过结算进行。 | |||
5.2 | OTTO代表ZDL准备经销商审核,特别是查询和接收经销商的相 | ||
4.3 | 中介费的到期和支付 | 关数据、信息和文件。为此,经销商应通过OTTO的经销商门户 | |
网站在线传输、或向经销商审核服务供应商提供经销商审核期间 |
相应的中介费将在最终用户合同订立时到期。在OTTO将其从分销商账户转移到经销商之前,OTTO将从销售结存款中扣除中介费。
所需的所有信息和文件。经销商特此同意OTTO和/或ZDL委托的服务供应商将其从经销商处接收的数据、
信息和文档转发ZDL。
5.3 按照第5.4和5.5条,经销商同意OTTO将数据、信息和文件转发给
Hanseatic银行。
5.4 为了及时更新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或传输的文档,经销商承诺无需 任 何 请 求 即 可 将 任 何 必 要 的 文 件 发 送 给 OTTO
(xxxxxxx@xxxx.xxxxxx)和/或将其移交给Hanseatic银行指定的服务供应商,并立即通知对所提供信息/提交文件的任何更改。
5.5 如果要传输更多信息或文档,例如: 在洗钱审计或其他法律要求的审计范围内,在当前的业务关系中被认为是必要的,Hanseatic银行有权随时通过OTTO和/或Hanseatic银行设立的服务供应商向经销商提出索赔并随时执行控制措施。经销商有义务根据OTTO和/或Hanseatic银行设定的服务供应商的初步请求传输文件,或由 Hanseatic银行执行控制措施。如果经销商不遵守或拒绝验证此类请求,Hanseatic银行保留拒绝经销商的权利和无限期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5.6 在Hanseatic银行成功完成经销商审核之前,Hanseatic银行与经销商之间不建立任何合同关系。Hanseatic银行成功完成经销商审核以及本合同的订立是在平台上激活经销商的先决条件。如果没有经销商与Hanseatic银行的合同关系,就无法在平台上处理付款。
5.7 Hanseatic银行将通过OTTO立即通知经销商已完成经销商审核并通过商定的沟通渠道完成本合同。
5.8 本合同在订立前,必须要先缔结ZDRV。第6条 经销商的义务
6.1 一般义务
6.1.1 经销商承诺:
• 不得使用OTTO的服务来存储或传输侵犯第三方个人权利的侵权、诽谤或其他非法或违禁信息或内容;
• 在执行合同时,不得存储或传输恶意软件;
• 不干扰或损害服务的无故障和有序运行以及其中包含的第三方数据的完整性;
• 不得未经授权访问OTTO或第三方的系统或数据;
• 仅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服务; 并
•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所有必要的合作行动。
6.1.2 如果OTTO向经销商提供服务的访问数据,经销商将仔细保留此数据,并禁止第三方使用。如果第三方收到未经授权的访问数据,经销商有义务立即通知OTTO。
6.1.3 经销商承诺获得有关第三方使用服务的所有必要同意。
6.2 联系方式
6.2.1 经销商确保在正常工作时间内(通常至少在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至下午6点之间)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和邮政联系OTTO和最终用户。联系时必须使用德语。
6.2.2 经销商为OTTO命名一个工作电子邮件账户,OTTO可以使用该账户与经销商进行通信。经销商将确保能收到OTTO发送的电子邮件。由OTTO发送到指定电子邮件账户的电子邮件在发送后24小时内被视为已收到。
6.3 范围限制
6.3.1 OTTO鼓励经销商在平台上提供其销售范围内尽可能多的商品。因此,OTTO不断努力扩大经销商在平台上可以提供的商品范围。目前尚无法提供服务。
6.3.2 经销商不得发布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道德规范的商品。此外,附录3 [关于可持续性的声明]也适用。
6.3.3 平台上不需要的商品包含在附录4 [不需要的产品列表]中。
6.3.4 经销商无权提供附录5 [品牌排除]中提及的平台上销售的品牌商品。
6.4 物流:运输和退货选项
6.4.1 经销商为所有货物运输(往返)指定运输和仓储物流服务供应商。经销商应根据商定的交付条件自行安排向最终用户交付所售商品。此外,经销商保证在撤销订单的情况下可以从最终客户处收回商品。
6.4.2 收到OTTO的订单信息后,经销商立即将订购的商品(取决于商品的可用性和交货时间)发送到最终用户指定的送货地址。必须使用标准交货时间。
6.4.3 经销商有权向最终用户收取其提供的商品的运费。运费是经销商提供的买方信息的一部分。如果最终用户撤销订单,经销商应承担退货费用。
6.4.4 经销商应在系统方面提供退货登记过程所需的商品信息。
6.4.5 此外,本使用条款和条件的附录6[运输要求和服务水平协议]中规定的要求也适用。
6.5 将信息传递给OTTO / OTTO给最终用户传达信息
6.5.1 在最终用户下订单后,OTTO将向最终用户发送订单确认电子邮件,然后通过技术接口将订单提供给经销商,以便经销商能立即接收。经销商必须按照相应的技术接口及规格向OTTO告知订单/发货状态。延迟交付或其他问题应立即通过support@otto.mar-ket通知OTTO。
6.5.2 经销商应立即通知OTTO最终用户已收到还是未收到预期的退货,以及经销商是否按照合同接受退货。
6.5.3 如果经销商及时收到最终客户的撤销订单通知,经销商将立即通知OTTO。经销商因优惠而收回交付给最终客户的商品的情况,同样适用。
6.5.4 OTTO专门根据经销商提供的状态报告,将发货和退货状态通知最终客户。
6.6 支付结算服务水平协议
经销商承诺遵守附录6 [运输要求和服务水平协议]中规定的要求和服务水平协议。
6.7 产品安全
经销商保证商品是安全的,特别是符合所有安全、标示和标签要求(例如CE标志、纺织品标签、能源标签等),并且所有商品或商品的平台投放不会违反任何其他法律规定(例如处置规定)。
6.8 产品数据要求
6.8.1 经销商提供必要的产品数据,以便OTTO可以创建商品详情页。经销商知道,正确的EAN代码和其他产品特定的识别密钥,例如: PZN,ISBN等对平台的运作至关重要。
6.8.2 所提供的信息必须尽可能精准地描述所购买的商品,并且必须使用产品特定的识别密钥。这也适用于标记商品的品牌信息。产品或变体描述的产品数据必须完全符合适用的法律规定和行政命令,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权利。
6.8.3 OTTO保留更改经销商产品数据的权利。
6.8.4 OTTO对经销商提供的产品数据不承担任何责任。
6.8.5 产品数据的其他要求可以在
附录7 [产品数据要求]中找到。
6.9 价格约束
受价格约束的商品(例如书籍)只能在特别标记为价格约束的商品的情况下才可上线。
6.10 新产品
经销商仅提供未使用和原始包装的物品供出售。只有在与OTTO协商并兼顾法律规定以及OTTO可能施加的任何其他规定后,才允许提供二手商品。
6.11 提供的商品的可用性
经销商必须以实际上能提供的数量提供要出售的物品。经销商保证,在交付时向最终客户提供购买物品的所有权。
6.12 没有优惠券/包装插页
经销商不得在xxx.xxxx.xx上发布优惠券和/或将优惠券作为包裹插页递送给最终用户。此外,经销商不得附加包含指向经销商其他分销渠道的包裹插页。
6.13 客户满意度
经销商明白,OTTO和其他经销商希望为最终用户提供尽可能最友好的购物体验,以提高平台吸引力。因此,经销商尽最大努力尽可能以客户友好的方式执行最终用户合同,为此,经销商应尽力以协商一致的方式解决与最终用户的任何分歧。
6.14 在线争议解决
经销商确认没有义务根据《消费者争议解决法》参与在线争议解决程序。
6.15 使用权
6.15.1 经销商授予OTTO提供的数据材料(报价和产品数据、文本、照片、图形、商标、徽标、产品说明和技术规范)用于版权保护或其他工业产权,是一种存续的(以下称物质)、简单(非排他)的,不受空间限制的权利,可以进行复制、传播和/或以非物质的形式公开复制(尤其是但不限于将数据材料公开可用、通过图像和声音载体进行发送和/或复制),以及将上述使用数据材料的权利再许可给第三方。经销商提供的数据材料仅可用于产品广告;在这方面,特别允许OTTO使用数据资料在xxx.xxxx.xx上来宣传其他供应商的相同商品。使用权仅限于
双方合同关系期限。允许OTTO根据预期使用的技术条件(编辑权)调整材料。
6.15.2 经销商明白,在版权材料等的商业使用中,因为违反著作权法第 13条,录音的创作者不得提及,这是行业惯例。经销商保证作者放弃命名权。
6.15.3 经销商保证该材料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版权、专利、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品牌、许可,竞争法要求等),也不会违反法律或官方规定。经销商保证材料不会传播暴力、色情、种族主义和/或其他损害个人权利的内容。
6.15.4 经销商保证OTTO拥有本合同赋予的所有权利和权力。尤其(但不是最终),经销商须确保自己具有版权使用权,并且已获得所描绘之人的个人权利上的必要同意。
6.15.5 第三方对由于材料使用不当而对OTTO提出的所有索赔,应由经销商承担;这尤其包括必要的法律辩护费用。经销商应立即将已知的合同权利减损通知XXXX。OTTO因违反担保而提出的其他索赔不受影响。
6.15.6 在根据经销商提供的材料向OTTO提出合理的法律索赔的情况下,经销商将被处以1,000.00欧元的合同罚款,但不包括延展费用。OTTO的任何额外费用或损害赔偿索赔均不受此影响。
6.16 公司名称要求/经销商公司名称
用于识别经销商平台业务的公司名称必须能让人准确识别商品的卖方,并且不得滥用。经销商必须有权使用公司名称。
6.17 | 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 | 7.1.4 |
如果经销商违反上述义务,XXXXxx保留权利,根据第11.2条 | ||
的规定的重要原因,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并立即终止合同。根据第 | ||
10条的规定,因经销商严重违反义务而导致的第三方针对OTTO的法律索赔,由经销商承担。此外,OTTO可以使用第13条中规定的限制选项。OTTO的进一步法定权利或索赔不受影响。 | ||
第7条 | 数据保护 |
最终用户在xxx.xxxx.xx上看到的卖方的名称(即所谓卖家名称)不能包含顶级域名,xxx.xx,.com,.net或类似域名。
7.1 处理经销商的个人数据
7.1.1 概述
法律实体的数据原则上与数据保护法无关。如果经销商通过 OTTO(例如在入驻过程中)提供的数据和/或OTTO通过经销商以其他方式收集的数据(例如个人购买者的姓名;董事总经理的姓名、IP地址)属于数据保护法的范围,OTTO应提供以下信息,以便处理这些数据。
7.1.2 负责数据处理的数据保护专员
以下给出的数据保护信息适用于数据处理:
Otto(有限责任&两合公司)以下简称“OTTO”
xxx-xx-大街1-7号xx,xx,xx 00000
电话:000-0000 0000
电子邮件地址:service@xxxx.de代表:
Xxxxxxxxx Xxxxxx(主席) Xxxxxxxxx Xxxxxx
Xxxxxx Xxxxxxxxx Xxxxx
Xxxxxxxx-Xxxxx Xxx Xxxxxxxx 博士 Xxxxxx Xxxxxx
7.1.3 主管监督机构
负责OTTO的监管机构是汉堡的数据保护和信息自由专员。公司数据保护专员的联系方式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OTTO的经营数据保护官:
Otto(有限责任&两合公司)xxx-xx-大街1- 7号
xx,xx,xx00000
电子邮件: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7.1.5 数据处理目的/法律依据
OTTO在处理数据时将遵守现有的法律数据保护要求。
OTTO有权根据本使用条款执行OTTO强制性权利义务规定的数据处理。上述数据处理的法律依据是“通用数据保护条例”(DSGVO)第6.1.b款。
OTTO还有权使用在入驻过程中提供/收集的数据(例如公司名称、注册办事处、使用的IP地址)进行信用评估和欺诈调查。在这种情况下,除其他事项外,OTTO有权使用征信机构的数据来查询信用信息。OTTO
与以下信息机构合作:SCHUFA Holding AG,xxxx,xx 00000,科莫兰特路 5号。有关该信息机构数据处理的信息,请访问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这种数据处理的法律依据是“通用数据保护条例”(DSGVO)第6.1.f款。信用评级欺诈检查可以在个别案例的自动决策过程中进行。例如,在个别案件的自动决策过程中, 可以将从征信机构收到的信息考虑在内。
此外,OTTO有权向Hanseatic银行 有限责任&两合公司提供OTTO在经销商入驻过程中从经销商处收到的信息,以便Hanseatic银行进行法定审查。法律依据是“通用数据保护条例”(DSGVO)第6.1.b条。
7.1.6 相关人员的权利
如果符合相关法律要求,您有权享有以下权利:
• 获取您存储在我们网站上的个人数据信息的权利
(DSGVO第15条),特别是您可以要求提供处理目的、个人数据类别,已披露或将要披露的数据收件人类别、计划存储时间、数据来源信息,除非这些信息是直接从您那里收集的;
• 纠正不正确数据的权利或拥有完整正确数据的权利
(DSGVO第16条),
• 将存储在我们这里的您的数据删除的权利(DSGVO第17条),除非我们必须遵守法定或合同保留期限或进行进一步存储的其他法律义务或权利。
• 限制处理您的数据的权利(DSGVO第18条),当您对数据的准确性提出异议,当数据处理都是非法的,当您拒绝删除数据; 当相关负责人不再需要这些数据,但您需要这些数据来主张、行使或捍卫合法权利,或者当您已根据DSGVO第21条对数据处理提出异议,
• 可将数据进行传输的权利根据 DSGVO第20条,有权以标准的机器可读格式传输存储在我们网站上的选定数据,或要求将其传输给其他负责人,
• 向监管机构投诉的权利。通常,您可以联系您常居地或工作场所或我们公司所在地的监督机构。
除向监管机构投诉外,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主张上述权利。
7.1.7 更多信息
有 关 OTTO 数 据 保 护 的 更 多 信 息 , 请 访 问
7.2 处理客户数据
7.2.1 网站xxx.xxxx.xx的运营商是OTTO。因此,OTTO对xxx.xxxx.xx网站上收集的有关个人客户/用户浏览行为的所有数据(跟踪数据)负有数据保护责任。这也适用于在调用经销商提供商品/服务的xxx.xxxx.xx子页面时所收集的跟踪数据。
7.2.2 客户/用户可以在OTTO提供的xxx.xxxx.xx平台上开设客户帐户。在开立和维护客户帐户的过程中,处理客户/用户的个人数据。其中包括以下数据类别:名字、姓氏、出生日期、送货地址、发票地址、从OTTO和/或经销商处购买的商品/服务信息(客户帐户数据)。就数据保护法而言,OTTO负责处理客户帐户数据。
7.2.3 只要客户从xxx.xxxx.xx上的经销商处购买(或想要) 商品/服务,就将处理该客户的个人数据。根据数据处理各自的目的,既可以由OTTO作为负责数据保护专员、也可以由经销商作为数据保护专员,OTTO作为数据处理者来处理此个人数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处理目的不同,OTTO既可以作为处理器也可以作为负责数据保护的专员来处理相同的数据类别。
7.2.4 在OTTO代表经销商根据数据保护法处理由经销商负责的个人数据时,本使用条款所附的经销商与OTTO之间的订单处理协议中的规定(作为附录8 [订单处理协议])适用于此处理。这些规定包括OTTO进行的以下数据处理:收集客户在经销商处下订单的信息,以便将订单信息传递给经销商; 向Hanseatic银行 有限责任&两合公司提供有关账户管理的信息; 向支付供应商披露付款信息以进行支付处理。
7.2.5 关于客户的个人数据,这些数据不是由OTTO作为数据处理者处理的,而是由经销商作为数据保护专员和/或由经销商的另一个数据处理者即OTTO处理的(例如,用于交付货物的地址数据),经销商必须确保在此数据处理过程中遵守数据保护要求。尤其是,经销商必须根据法律要求与OTTO以外的其他订单处理者签订订单处理协议。此外,经销商必须采取足够的技术和组织措施来保护数据。如果数据由其他不是经销商数据处理者而是第三方数据保护专员处理(例如运输服务提供商),则经销商必须与这些第三方进行充分的合同约束,以保护数据和第三方要遵守的用途限定。
7.2.6 经销商无权出于自身和/或第三方营销目的而使用
经销商在xxx.xxxx.xx上为报价或商品/服务销售而收集的数据。
7.2.7 如果经销商在xxx.xxxx.xx上可能要向客户提供直接借记/购买发票的付款方式, 则应在RatePAY 有限公司的参与下进行。 RatePAY 有限公司负责处理其公司的数据。
7.2.8 经销商有义务向客户提供符合现行法律数据保护要求的信息
(DSGVO第13、14条)。OTTO将使经销商有机会将该信息存储在xxx.xxxx.xx的经销商资料中。为了确保对客户的最大透明度-特别是在个人数据处理的数据保护责任方面-OTTO向经销商提供部分信息。在“经销商资料”中复制这些信息,经销商同样需要承担经销商作为数据保护专员的责任,需要整合有关数据处理的其他法律要求等信息。
7.2.9 经销商有义务履行对经销商(客户)的数据主体权利(例如信息、删除、数据可移植性等)。在OTTO作为订单处理者为经销商处理此类数据的过程中,这些数据受数据主体所主张的权利的约束,本使用条款所附的订单处理协议中的相关条款(作为附录 8 [ 订单处理协议]) 适用于OTTO 将执行的合作行动。就与 XxxxXXX 有限公司进行的数据处理相关的经销商主张的数据主体权利而言,经销商承诺将拥有各自数据主体权利的客户转交给 RATEPAY 有限公司,并委托其负责履行数据主体权利。
7.2.10 只要OTTO作为数据处理者处理了客户数据(例如出于结算目的处理数据),这些数据与客户购买经销商在xxx.xxxx.xx上提供的
(预期的)商品/服务有关,OTTO在此处理过程中须遵守现有的法律数据保护法规。OTTO将特别采取足够的技术和组织措施来保护数据。
第8条 OTTO的责任
8.1 根据德国《产品责任法》的规定,OTTO对故意和重大过失、生命,肢体或健康的损害承担无限责任,并提供担保。担保必须由 XXXXxx指定为“担保”; 须明确指出的是,OTTO的部分使用条款、宣传材料、网站或其他出版物中的服务描述或承诺原则上不构成任何保证。
8.2 OTTO对轻微疏忽违反基本合同义务(基本义务)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未履行合同义务,则存在违反基本义务的情况,合同义务的履行使合同的正确执行成为可能,并且可以根据经销商是否遵守该义务定期评估其可靠度。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责任仅限于补偿可预见的、经常发生的损害,并且仅限于经销商在第一个损害性事件发生之前的12个月内,根据本使用条款所确立的合同关系支付给OTTO的金额。
8.3 根据第8.1条规定,OTTO对利润损失、未实现的储蓄、间接损失和间接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
8.4 根据第8.1条规定,OTTO对数据丢失的责任仅限于经销商定期制作安全副本所产生的正常恢复费用,并承担适当的风险。经销商每天至少对其数据进行一次单独备份,这是合理的。
8.5 对于因技术故障或其他问题引起的数据传输中断及其他问题和损害,OTTO概不负责,对此,OTTO不承担责任。OTTO对因不可抗力、骚乱、战争和自然事件或OTTO无法控制的其他事件(例如罢工、停工、交通中断、国家和外国公共当局的处置)而导致的xxx.xxxx.xx运营障碍或提供给经销商的其他技术设施中断等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OTTO委托的第三方发生此类损害,也同样适用。
8.6 除第8.1条规定的责任外,上述责任范围适用于所有损害索赔,无论其法律依据如何,包括侵权损害索赔。上述责任限定也适用于对OTTO员工、代表或机构的任何损害索赔。
第9条 经销商的责任
经销商应根据法律规定承担责任。特别是,经销商还应遵守《德国产品安全法》(ProdSG)的规定并在生产者对损失和间接损害承担责任的范围内支持最终客户。根据要求,经销商有义务证明其符合《产品安全法》(ProdSG)(测试机构的证书或测试标记)的规定,并且在《产品安全法》(ProdSG)发布禁止令的情况下,无论缺陷责任期如何,都必须撤回该商品。
第10条 经销商的豁免义务
10.1 经销商为OTTO或与之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公司辩护,反对所有要求和索赔、以及反对第三方针对OTTO发起的诉讼中的以下主张:经销商根据适用的数据保护法规严重违反了作为负责机构的义务,经销商的数据违反或非法使用了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经销商使用产品违反合同关系或违反适用法律。经销商应免除 OTTO的所有损害索赔,包括律师费和法院费用,这些索赔是根据最终司法或行政决定对OTTO提出的索赔确定的,或因OTTO在法庭上确认的和解而付款的费用,只要OTTO立即通知经销商对 OTTO的索赔,并授权经销商控制针对OTTO的索赔抗辩或达成和解(后者只有当OTTO完全免除责任时才行)。OTTO以合理的成本为经销商提供支持。经销商的豁免义务仅适用于经销商对第三方提出的索赔和要求负责的情况。
10.2 此外,经销商还必须赔偿OTTO或与之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公司因
11.2.6 删除商业登记册中的一方;
11.2.7 在注册使用平台时提供虚假信息;
11.2.8 根据本使用条款的规定,在经销商仍处于暂停状态期间重新注册; 或者
11.2.9 尽管设定了带终止威胁的最后期限,经销商仍多次提供违规商品。
11.3 终止形式
终止至少要以文本形式发出。不允口头形式许。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产品责任引起的所有索赔,以及与产品责任案件有关的所有 | |||
OTTO损失和费用(例如与召回相关的所有费用、销毁、移除和 处置受影响产品的费用、利息损失、律师费等), 除非OTTO根 | 11.4.1 | 如果发生特殊终止,XXXXx – 在法律要求的范围内 – 或终止后立即向经销商给出此决定的理由。 | |
据《产品责任法》确定了相应缺陷的原因。 | |||
第11条 | 期限和正常解约 | 11.4.2 | 正常终止的情况下,OTTO应在终止通知函中说明其参照的是第 11.1条中的规定。 |
11.1 | 合同无限期,可以在满一(1)个日历月后的每个月末随时终止。根据第11.2条,出于重大原因终止合同的权利不受影响。 | 第12条 | 经销商的合同后义务 |
合同终止后,经销商仍有义务根据本使用条款处理未结订单。必 | |||
11.2 | 由于重大原因而立即终止(无须通知) | 须尽快处理未结订单。OTTO在终止生效后的99天内终止根据本 | |
合同提供的服务。在此之前,经销商必须直接与最终用户一起处 | |||
任何一方均有权在无须遵守解约通知期限的情况下,以重大理由 立即终止合同。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如果终止方考虑到个别情况 | 理未结订单。 | ||
并权衡了双方的利益,则不能期望其在解约通知期限届满或约定 的终止期限到期之前,保持合同关系。 | 第13条 | 服务限制 | |
13.1 | 限制或中止与所有条款有关的服务 | ||
一个重大的原因是, | |||
11.2.1 | OTTO受法律或监管义务的约束,要求完全终止服务; 或者 | 13.1.1 | 如果满足使用条款第11.2条的要求,OTTO可以限制或暂停与所有条款相关的服务。 |
11.2.2 | 经销商违反本使用条款的基本规定(特别是违反 第6条),在设定了截止日期之后,不能消除或重复该操作; | 13.1.2 | OTTO立即通过电子邮件将限制或暂停服务的信息通知经销商。 |
11.2.3 |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ZDRV都将终止; | 13.2 | 限制或暂停与个别商品有关的服务 |
11.2.4 | 经销商列在相关制裁名单上; | OTTO可以限制或暂停与单个商品有关的服务,尤其是 | |
11.2.5 | 经销商不再符合入驻要求; | 13.2.1 | 根据第13.1条,如有限制权限,则可以暂时或永久地使商品下线;或者 |
13.2.2 | 与限制或中止有关的商品,经销商一次或多次违反本使用条款的 | ||
基本规定,特别是违反经销商使用条款的第6条。 | |||
OTTO在生效前或生效时通过电子邮件向经销商解释限制或暂停 | |||
的原因。 |
11.4 OTTO终止的理由
13.3 自动阻止产品数据上传
如果经销商希望通过平台分销的某些商品不符合本使用条款的要求,或者这些商品不属于平台支持的产品系列,则可能会自动阻止产品数据上传。
第14条 保密
14.1 双方承诺对本协议以及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交换的任何机密信息保持最严格的保密。就本协议而言,机密信息是指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收方”)提供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任何非公开信息、并标记为机密或其内容或情况、信息的传输也应保密。
14.2 双方应仅向为执行本协议而必须了解相关信息并有义务保密的人员披露机密信息。此外,一方必须将《股份公司法(AktG)》第 15ff条所指的机密信息传递给另一方。AktG允许关联公司在必要时进行披露,以履行集团内部审计和审计职责。
14.3 保密义务不适用于此类信息,(1)在披露方未违反保密协议的情况下,在披露方披露之前,接收方已被证明知悉的信息;
(2)根据法律或司法或行政命令披露的信息。
14.4 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有效期期满后三(3)年内有效。
14.5 合同终止后,所收到的机密信息应退还给披露方,如因技术原因无法退回,则应予以销毁。
第15条 其他规定
15.1 除本使用条款第1.3条(包括本条款)外,对本合同的更改和增补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15.2 经OTTO书面同意,经销商可以将本协议向第三方转让义务或转让权利。《德国商法典(HGB)》第354a条仍然不受影响。
15.3 经销商只能将无争议或合法确定的索赔与OTTO的索赔相抵销。
15.4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经销商无权质押、拒绝履行或保留。
15.5 本合同仅受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法律管辖,不包括《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国际私法。专属管辖地是OTTO总部的对应主管法院。
15.6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全部或部分违反法律规定或因其他原因无效,则一般条款和条件的有效性不受影响。无意义或无效的规定应由双方共同商定,并以有效的规定取代,该规定应与无效规定的经济目的尽可能接近。
15.7 附录
以下关于这些使用条件的附录1至7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使用条款与设备之间存在任何相反的索赔,则应以使用条款中的规定为准。
1) 附录1[最终用户一般条款和条件]
2) 附录2 [费用模式]
3) 附录3[可持续发展宣言]
4) 附录4[产品负面清单]
5) 附录5[排除的品牌]
6) 附录6 [运输要求和服务水平协议]
7) 附录7[产品数据要求]
8) 附录8[订单处理协议]
Otto(有限责任&两合公司)xxx-xx-大街1- 7号
德国,汉堡,邮编22179
电话:000-00 00-0
传真:000-00 00-00 71
电子邮件:service@xxxx.de营业税识别号:
DE118475690
AG汉堡HR A 62 024个人责任:汉堡xx管理有限公司HR B 13762
代表:
Xxxxxxxxx Xxxxxx(主席) Xxxxxxxxx Xxxxxx
Xxxxxx Xxxxxxxxx Xxxxx
Xxxxxxxx-Xxxxx Xxx Xxxxxxxx 博士 Xxxxxx Xxxxxx
监事会:
Xxxxxxx Otto教授(主席)
附录1:最终用户一般条款和条件
xxx.xxxx.xx的一般条款和条件:
1. 签订合同:
xxx.xxxx.xx 上的产品展示不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而是不具约束力的在线目录。通过点击“以上述价格立即订购”按钮,您可以为购物车中的商品下达约束性订单。发送订单后立即确认收到订单,并不构成接受合同。只有在明确声明或商品发送后,才会签订销售合同。销售合同应在您和您所订购商品的卖方之间订立; 商品的对应卖方在订购过程的不同阶段显示,尤其显示在商品详情页、购物车和订单完成之前(“卖方:X公司”)。商品的卖方是我们(Otto(有限责任&两合公司))或我们的合作伙伴。我们的合作伙伴以自己的名义和自己的帐户在xxx.xxxx.xx上销售产品。我们代表合作伙伴并在其授权下处理预订和取消。
2. 撤销指导
撤销权
您有权在十四天内取消与我们或xxx.xxxx.xx上的任何其他卖方的合同,而无需给出任何理由。撤销期限为您或您指定的第三方(非承运人)占有最后一批货物之日起十四天。
如须行使您的撤销权,无论您是与我们签订合同还是在xxx.xxxx.xx上与其他卖方签订合同,您都可以通过明确的声明(通过邮寄书信、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您将要撤销合同的决定告知我们(Otto
(有限责任&两合公司),汉堡,邮编 20088 ,电话:000-0000 0000,传真:040-040-3603 3030,电子邮件地址:xxxxxxx@xxxx.xx)。您可以使用随附的撤销申请表,但这不是强制性的。您在“我的帐户”下登记退货将被视为撤销。
为了遵守撤销期限,您只需在撤销期限到期之前发送行使撤销权的通知即可。撤销的后果
如果您撤销合同,您支付的所有款项,包括运费(因您选择的交付方式与提供的最便宜的标准交付方式
不同而导致的额外费用除外)将立即退还给您,最迟在收到合同撤销通知之日起十四天内退款。除非另有明确约定,此笔退款将使用您在原始交易中使用的相同付款方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因为退款而向您收取任何费用。退款可能会被拒绝,直到商品寄回,或者直到您提供了已寄回商品的证明,以时间较早者为准。
您必须立即将商品退回相应的卖方,无论如何,不得迟于通知撤销合同之日起十四天之内。您可以在 “我的帐户”下找到有关如何快速轻松退货的详细信息。 在这里,您可以调取您的退货标签;如果是货运代理,您可以查看货运代理的联系方式。如果您在十四天期限届满前发出商品,即视为遵守了截止日期。
您不承担退货的任何费用。
如果商品的某种价值损失是由于检查商品质地、特性和功能时不必要的商品处理而导致的,您才需要为商品的价值损失部分支付费用。
3. 撤销权的排除/期满:根据《德国民法典(BGB)》第 312g(2)条和其他规定存在撤销权。
不适用于未预制的商品交付合同,其生产受消费者个人选择或决定的约束,或者明确针对消费者的个人定制化需求,出于健康保护或卫生的考虑,如果不适合退货的密封商品在交货后封条被拆除,则密封件交货合同提前到期。
4. 原则上,交付只能在德国境内进行。我们销售的商品运输基本上都由Hermes提供。我们的合作伙伴可能会使用其他运输公司。商品的交付仅以常见的家庭需求量进行。
5. 如果交付的商品有明显的材料或制造缺陷,包括运输损坏在内,请立即向我们或交付商品的货运代理商报告此类缺陷。但是,不这样做并不会对您的法律索赔产生任何影响。对于在法定保修期内发生的所购商品的所有缺陷,您可以选择后续履行、纠正缺陷/重新交付的法律索赔,以及 - 在满足法律要求的前提下 - 减少损失或撤销合同以及主张损害赔偿、包括损失赔偿,而不是继续履行或赔偿您的徒劳支出。如果您已获得卖方保修,则可以在交货商品所附的保修条件中找到详细信息。保修索偿的存在不损害法律索偿/权利。
6. 联系人:如果您对交付或购买的商品有任何疑问或问题,无论卖方是我们还是我们的合作伙伴,您都可以先与我们联系。如果我们无法澄清,我们将联系相关合作伙伴。
7. 价格的有效性:xxx.xxxx.xx上显示的价格是欧元价格(包含法定增值税)。
8. 交货和运费:如果您从不同的卖方处订购商品,您通常会收到多次交货。运输方式(包裹或货运代理)和交货条件(对于货运代理)是商品详情页上商品信息的一部分。在单击“以所述价格立即订购”按钮之前,您的订单的相应运费在购物车和概述中进行了细分。
9. 付款方式:您可以通过预付款、信用卡、直接借记、发票或分期付款方式向所有卖方付款。如您购买的是我们(Otto(有限责任&两合公司))自营的商品,您也可以通过PayPal和paydirect付款。无现金折扣。
为了能够在xxx.xxxx.xx上为客户提供统一、有吸引力的付款方式,我们与不同的支付服务供应商合作。如果您从我们的合作伙伴方购买商品并选择了预付款、直接借记、发票和分期付款的方式(“RatePAY付款方式” ) , 我们将与RatePAY 有限公司合作, 柏林, 邮编 10587 ,富兰克林大街 28-29 号
(“RatePAY”)。如果使用RatePAY这种付款方式,您与合作伙伴之间签订了有效的销售合同,则合作伙伴针对您的付款要求将
转让给XxxxXXX。如果使用分期付款这种付款方式,相应的付款要求将转让给合作银行Wirecard AG,阿施海姆,邮编 85609,爱因xx环路 35号,(“Wirecard”)。如果您选择了此处提供的任何一种RatePAY付款方式,即同意在下订单时向RatePAY和Wirecard披露您的个人数据和订单,以进行身份和信用审核以及合同处理。相关详细信息,请参阅相应的附加条款和条件以及RatePAY付款方式的数据保护说明[预付款: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直接借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terms-directdebit ; 发 票 :https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分 期 付 款 : https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数据保护提示: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dataprivacy],它们是这些一般条款和条件的一部分,并在您决定RatePAY付款方式时适用。直接借记的收集由支付服务供应商Hanseatic银行 有限及两合公司,汉堡 邮编22177 Bramfelder Chaussee 101进行。
我们保留仅为您要求的交付提供某些付款方式的权利,例如,仅根据相关信用评级对我们的信用风险进行对冲。
在个别情况下,我们保留在预付款后交付商品的权利。收到订单后,我们将与客户协商。有关付款的更多信息,xxxxxx.xxxx.xx/xxxxxxxxx。
10. 所有权保留:在全额付款之前,商品仍然是相应买方的财产。
11. 电子通讯:您同意与合同有关的通讯可以用电子方式进行。
12. 替代性争议解决:欧盟委员会提供了在其运营的在线平台上解决争议的机会。该平台可通过外部链接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我们没有义务也不愿意参与消费者仲裁委员会的争议解决程序。这同样适用于我们的合作伙伴,除非在相应合作伙伴的卖方详情页上注有不同的内容。
13.合同语言/订单文本的存储:合同以德语订立。订单文本不由我们保存,在订单完成后将无法再调用。但是,您可以在提交订单后立即打印订单详细信息。
14. 适用法律:适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法律,但不包括《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如果您是居住在欧盟的消费者,某些强制性规定也可能适用于您居住国家/地区的法律。
Otto(有限及两合公司),xxx-xx-大街1-7号,德国 汉堡 邮编22179,AG 汉堡 HRA 62024,个人责任:Otto管理有限公司,xxx-xx-大街1-7号,德国 汉堡 邮编22179,AG 汉堡 HRB 13762,代
表:Xxxxxxxxx Xxxxxx(主席),Xxxxxxxxx Xxxxxx,Xxxxxx博士 监事会:Xxxxxxx Otto教授(主席)。
撤销申请表样表
(如果您想撤销合同,请填写此表并将其寄回。)
— 寄回至Otto(有限责任&两合公司),汉堡,邮编20088,传真:040-64618571,电子邮件:
— 我/我们(*)特此撤销我/我们(*)订立的购买以下商品(*)/提供以下服务(*)的合同
— 订购日期(*)/收货日期(*)
— 消费者姓名
— 消费者地址
— 消费者签名(仅用于书面通知)
— 日期
(*)删除不适用的地方。
附录1结束
返回 OTTO(有限责任&两合公司)对xxx.xxxx.xx经销商的使用条款
附录2:费用模式每月基本费用:
每月基本费用为39.90欧元。在平台活动获得技术批准后,
OTTO会在下个月的第一天首次计算基本费用。一旦中央结算账户显示您的销售余额充足,OTTO就会计算每月基本费用,(不含增值税)开具发票。
销售费用百分比(佣金):
销售费用百分比(佣金)的计算基础是相应商品的销售价格(含增值税)。运费(含税) 将收取单独的销售费用(佣金)。
计算出的销售费用(佣金)每日开具发票,另加增值税OTTO先从您的销售余额中扣除销售费用(佣金),再将其中央结算账户转账到您的参考账户。
佣金区 | 佣金组 | 佣金 |
家装 | 厨房和家居用品 | 14% |
家装 | 灯具 | 14% |
家装 | 家具 | 14% |
家装 | 屋内配件&饰品 | 14% |
家装 | 家用纺织品 | 14% |
时尚&生活方式 | 配件 | 15% |
时尚&生活方式 | 美容 | 14% |
时尚&生活方式 | 服装 | 15% |
时尚&生活方式 | 箱包 | 15% |
时尚&生活方式 | 珠宝 | 18% |
时尚&生活方式 | 鞋 | 15% |
时尚&生活方式 | 手表 | 14% |
技术&媒体 | 家用电子产品 | 8% |
技术&媒体 | 电子产品 | 7% |
技术&媒体 | 技术配件 | 12% |
技术&媒体 | 书籍 | 12% |
技术&媒体 | 媒体 | 12% |
技术&媒体 | 软件 | 12% |
运动&休闲 | 玩具 | 14% |
运动&休闲 | 运动器材&户外 | 15% |
运动&休闲 | 自行车&配件 | 15% |
运动&休闲 | 婴儿&婴儿用品 | 15% |
运动&休闲 | 乐器 | 12% |
运动&休闲 | 动物用品 | 15% |
花园和园艺 | 五金店 | 12% |
花园和园艺 | 花园 | 12% |
其他 | 其他 | 15% |
运费 | 运费 | 15% |
附录2结束
返回OTTO(有限责任&两合公司)对xxx.xxxx.xx经销商的使用条款
附录3:可持续发展宣言
可持续发展宣言
平台模型中的所有Otto集团合作伙伴
对人与自然的责任深深植根于Otto集团的使命宣言中。对我们而言,实现社会和生态目标与经济成功一样,也是我们业务使命的一部分。我们通过保护人类、环境和动物来履行这一责任。
除了法律要求和Otto集团/amfori BSCI的行为准则外,《可持续发展宣言》还包括符合Otto集团道德行为主张的基本要求,这些是Otto集团所遵循的要求。
我们希望我们的合作伙伴的工厂秉承与Otto集团相同的价值观和原则开展业务活动,并确保在供应链生产能遵守这些价值观和原则。
Otto集团特别致力于遵守以下原则:
1. Otto集团行为准则(CoC)/ 商品amfori BSCI
xx集团的行为准则(CoC)/amfori BSCI(商业社会合规倡议)以及当前版本中业务合作伙伴的相应实 施条款,构成了xx集团与商品之间所有业务关系的基础。
2. 喷砂工艺
在纺织品生产中禁止使用喷砂精加工方法(德语为“Sandblasting”)。使用喷砂工艺生产的产品不得出售。
3. 乌兹别克xx棉花
禁止采购、生产以及销售和分销含有乌兹别克xx棉花的商品。Otto集团意识到棉花供应链的复杂性
(特别是棉花交易所的交易)使得全面执行和监测该禁令变得困难,但依然竭尽全力有效地执行该禁令。
4. 皮草
禁止使用任何类型的真毛皮。允许使用合成毛皮,必须标记为人造毛皮。
5. 皮革和皮毛
皮,即皮革和皮毛,只有在作为食品工业的副产品而生产出来的情况下才能使用。即允许使用牛、 猪、山羊、绵羊和羔羊的皮毛。对于其他动物物种,必须提供证据证明皮毛是作为食品工业的副产品获得的。
6. 羽毛和羽绒
以下规定适用于羽毛和羽绒的使用:
• 如果鸭、鹅和鸡的羽毛和羽绒是食品工业的副产品,则允许使用它们。
• 禁止使用活拔的鸟类的羽毛和羽绒。
• 禁止使用来自于鹅肝生产的鸭和鹅的羽毛和羽绒。
对于所有其他鸟类的羽毛和羽绒,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它们是作为食品工业的副产品获得的。
7. 羊毛
禁止使用安哥拉兔毛。禁止使用安哥拉山羊的马海毛。
禁止使用澳大利亚绵羊毛。该禁令不适用于经过认证的有机羊毛和根据《责任羊毛标准》(Responsible Wool Standard, RWS)认证的羊毛,因为在认证过程中已将“受过割皮防蝇法防蝇蛆的羊毛”排除在外。非来自澳大利亚的绵羊毛可以使用。Otto集团意识到,由于难以确定其来源,因此很难完全执行和监测该禁令,但依然努力尽可能有效地执行该禁令。
8. 木材
热带木材和濒危树种
原则上,使用的木材必须遵守所有现有的国家和国际法规,例如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CITES),《xx法案》(Lacey Act),《欧洲木材法规》,《 FLEGT》和《欧盟物种保护条例》。对于木制品和纸制品(例如包装、吊牌、标签等),必须遵守《欧洲贸易法规》(EUTR)。
属于《xxx公约》(CITES)附录I和附录II的树种不得交易进口《xxx公约》附录III中所列的树种时,除了所需的官方文件之外,还必须持有有效的FSC®证书。
只有经过FSC(森林管理委员会)标准认证的热带木材才可使用。
9. 荧光灯管
禁止销售和分销紧凑型荧光灯管(也称为节能灯)、含汞荧光灯管以及包含它们的(如灯具、家具等)商品。
附录3结束
返回OTTO(有限责任&两合公司)对xxx.xxxx.xx经销商的使用条款
附录4:产品负面清单
以下产品或服务可能无法通过平台提供:
1. 所有非法或至少明显潜在非法的商品、服务和交易,以及所有适合宣传非法商品和服务或鼓励提供和/或使用非法商品和服务的物品、材料、服务和不作为。
2. 毒品(所有类型的毒品、麻醉药和麻醉品)
3. 侵犯版权的商品和服务(例如假冒商标、未经许可的服务)
4. 赌博供应商(扑克、宾果游戏、投注、彩票、抽奖、竞赛等)
5. 色情、伴游服务、卖淫、性旅游
6. 提供美化暴力或毒品的内容供应商
7. 房地产
8. 加密货币(比特币、波纹、以太坊等)
9. 销售和/或营销效果未得到证实或存疑的产品(允诺不切实际效果的食谱、增加智力的药丸、光学眼镜等)
10. Modchips(允许取消/绕过制造商对计算机、游戏机等的复制限制、游戏和安全限制)
11. 干扰机(例如雷达、GPS、移动无线电、汽车防盗系统、门锁系统的干扰器/信号拦截器)
12. 假身份证(伪造身份)
13. 行政文件和表格
14. 书友无法明确识别为“运动和狩猎需求”的(射击)武器和弹药(特别是自动和半自动长枪和短枪、打击和刺伤武器等)
15. 毛皮贸易
16. 旅行
17. 未经授权的分包
18. 广告旅行
19. 债务人咨询
20. 分时度假供应商(例如公寓出租)
21. 兴趣爱好供应商
22. 放贷
23. 在线咨询(商业咨询,律师事务所...)
24. 按呼叫付费通话服务(例如0900号码)
25. 符合《德国民法典》( BGB)第312g(2)条No. 1和No. 2的产品(定制产品和易腐产品)。
26. 除了实际销售的商品外,还提供“免费赠送”的商品。
附录4结束
返回Otto(有限责任&两合公司)对xxx.xxxx.xx经销商的使用条款
附录5:排除的品牌
1. adidas
2. adidas Five Ten
3. adidas neo
4. adidas Originals
5. adidas Performance
6. adidas Sailing
7. adidas Sleek Series
8. adidas TERREX
9. Reebok
10. Reebok Classic
11. Reebok Royal
12. Reebok Sports
13. Reebok Work
14. Apple
15. Beats by Dr.Xxx
16. HP
17. OMEN
18. Jack Wolfskin
19. Converse
20. Jordan
21. Nike
22. NIKE 6.0
23. NIKE 6.0
24. Nike Sportswear
25. PUMA
26. CALVIN KLEIN
27. Calvin Klein Big & Tal
28. Calvin Klein home
29. Calvin Klein Jeans
30. Calvin Klein Performance
31. CALVIN KLEIN UNDERWEAR
32. Xxxxx Xxxxxxxx x Xxxx Xxxxx别注系列
33. Xxxxx x Mercedes-Benz男式胶囊系列
34. XXXXX XXXXXXXX
35. Xxxxx Xxxxxxxx Big & Tall
36. Xxxxx Xxxxxxxx Curve
37. Xxxxx Xxxxxxxx Footwear
38. Xxxxx Xxxxxxxx TAILORED
39. XXXXX JEANS
40. XXXXX SPORT
41. Samsung
42. Samsung Premium
43. FLORALE by Triumph
44. Sloggi
45. triaction by Triumph
46. Triumph
47. The North Face
48. Timberland
49. Timberland Pro
50. Vans
51. Hanseatic
52. LASCANA
53. LASCANA ACTIVE
54. LASCANA Belle Affaire
55. LASCANA for Venus
附录5结束
返回Otto(有限责任&两合公司)对xxx.xxxx.xx经销商的使用条款
附录6 :运输要求和服务水平协议
运输要求和服务水平协议
1. 运输要求
1.1. 一般要求
a) 经销商负责正确交付所有客户订单。
b) 经销商只能将商品发送到OTTO在客户订单中指定的送货地址,如不遵守,经销商将承担
OTTO客户要求的一切损失赔偿。
c) 发往客户途中的所有商品损失/损坏由合作伙伴承担。
d) 只能使用中性运输包装,使用公司自己的贸易或品牌包装纸箱; 禁止使用其他平台的包装。
e) 只有在事先与XXXXxx协议后,经销商才能将附赠品放在包裹里。
f) 在客户订单从OTTO传输到经销商之后,经销商承诺至少在周一至周五的一个工作日内将已确认订单的状态发送给OTTO。
g) 经销商承诺最迟在向运输服务供应商交付实物货物时将带有所有相关信息(例如shipDate,
shipFromAddress,Carrier)的“装运事件”发送给OTTO。
h) 经销商必须确保遵守指定的商品交付时间。经销商有义务根据当前情况调整指定的商品交付日期。
1.2. 包裹物流
可以选择将交货单添加到所有装运中; 送货单中不得包含经销商的客户服务联系方式、银行详细信息和商品价格。此外,经销商商品编号只能与OTTO商品编号一起提供。
1.3. 货运代理物流
a) 经销商应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客户交货日期。
b) 经销商在交货当天尽可能准确地向客户提供交货时间窗口,但至少要有6小时。
1.4. SLA交付性能
a) 经销商承诺将每月(日历月)的延迟交货率保持在5%以下。
b) 经销商负责将未交货的比率保持在所发送订单的2%以下。(按日历月计算)。
c) 不遵守规定的后果
aa)如果平台上发生违规行为,OTTO有权随时停用经销商的商品/类目。 bb)个别周内的重大违规行为(偏差>10%)也可能导致该商品/类目立即失效。
2. 退货要求
2.1. 一般要求
a) 经销商应在系统上提供以下信息:
• 运费和去程承运人;
• 退货地址(收件人、街道、门牌号码、邮政编码和城市);
• 返程承运人; 和
• 其他取决于运营商的信息(例如账单号码或客户ID)。
b) 所有退货对客户都是免费的; 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经销商承担。
2.2. 包裹物流
a) 所有包裹必须由经销商在没有退货标签的情况下发送。
b) 只要没有其他OTTO运输服务供应商加入,经销商就只能选择Hermes和DHL作为运输服务供应商。
c) 客户发送给OTTO的所有实际应该发给经销商的退货(所谓的误投件)将由OTTO转发给经销商; 所产生的费用由OTTO承担。
d) 经销商收到的误投件(无论商品本应发往其他经销商还是OTTO),经销商每周至少向
OTTO发送两次; 由此产生的费用应由经销商承担。
2.3. 货运代理物流
a) 当客户申请退货时,经销商应确保周一至xxx至少有一个工作日为客户提供24小时接货服务。
b) 经销商必须在“将客户退货交给货运代理商”后的7个工作日内进行退货检查,并向OTTO提交退货状态。
2.4. SLA退货处理
a) 退货状态的提交应在收到退货后24小时内进行; 至少在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日能100%为客户提供退货服务。
b) 如不遵守,后果如下:
如果由于返回状态传输延迟导致客户使用Ratepay支付而产生滞纳金,诸如此类情况产生的费用将由经销商补偿。
3. 客户咨询
a) 对于所有客户咨询,经销商将在收到请求后48小时内(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日)尽快提供反馈。
b) 如不遵守,后果如下:
如果经销商失踪或延迟反馈,XXXXxx将受影响商品下架的权利。
4. 其他
经销商承诺将其收集的关键数据(例如交货和退货)以及相应的数据基础存档至少6个月,并应
OTTO要求提供这些关键数据以供检查。
附录6结束
返回Otto(有限责任&两合公司)对xxx.xxxx.xx经销商的使用条款
附录7:产品数据要求
产品数据要求(图片和文字):
OTTO为经销商提供独立产品数据维护的技术可能性。
1. 一般要求
• 有关商品维护的信息:xxxxx://xxx.xxxx.xxxxxx/xxxx/
• 仅德语文章(符合德语拼写和语法规则)
2. 不允许在产品说明中包含以下信息:
• 内容中的交付说明(例如“通过DHL包裹交付”)
• 经销商的夸大宣传,例如“凭借100年的行业经验,我们推荐的这款产品是我们卖过的最好的产品之一。”
• 宣传(真实或表面上的)免费礼物,例如: “只有我们提供更多保障”=>信息包含在“免费短文本”和“免费长文本”中
• 其他经销商没有的不必要的限定词,例如: 供应商/制造商提供的可选颜色更多时,形容
为“3种时尚潮流颜色”。
• 经销商特定证书(例如FSC-ID,ökotex )
• 以文字(例如:俗语衬衫)和产品(例如:印第安人服装)形式呈现的歧视性内容(族裔歧视、性别歧视)
• 有关其他网站和店铺的信息
3. 不允许在产品照片中包含以下内容:
• 经销商的公司名称和徽标
• 水印
• 包括徽标在内的认证(例如FSC)
• 免费赠品(例如洗涤剂)
• 有关价格的信息
• 模型上的儿童内衣
• 色情内容(女性乳头等)
• 以图像、文字(例如:俗语衬衫)和产品(例如:印第安人服装)形式呈现的歧视性内容(族裔歧视、性别歧视)
• 纳粹内容(明确的符号、数字和缩写)
• 鼓吹战争的内容(武器图片等)
4. 在文本字段中插入标记和脚本
在经销商提供的所有自由文本字段中,任何提供的文本格式(所谓的标记)都被禁止,以确保 xxx.xxxx.xx上的一致观感和体验。这尤其适用于指向外部站点的链接或用于重新加载外部程序的脚本功能。
这些规则目前有以下例外:
HTML详细说明中允许使用以下标签:p、li、ol、ul、br、b、table、tr、td、span、di、 caption
在描述中允许使用以下标签:p、li、ol、ul、br、b、table、tr、td、span、di、caption、h3、h4
附录7结束
返回Otto(有限责任&两合公司)对xxx.xxxx.xx经销商的使用条款
附录8:订单处理协议
订单处理协议
经销商作为“通用数据保护条例”(DSGVO)第4条第7款定义的责任人(以下简称为“发包方”)与Otto(有限责任&两合公司),位于汉堡,邮编 22179,xxx-xx-大街1-7号之间订立协议
(以下简称“承包方”)前言:
xx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OTTO平台”)的运营商。发包方通过XXXXxx以自己的名义和自己的帐户向最终客户销售商品和/或服务。双方之间缔结的
“Otto(有限责任&两合公司)xxx.xxxx.xx经销商使用条款”对更多细节进行了规定。
在这种情况下,承包方应按照“通用数据保护条例”(DSGVO)第28条的规定,代表发包方提供个性化服务。为了规范数据保护问题,双方就订单处理达成以下约定。
1. 订单的内容和持续时间
(1) 内容
订单的内容来自服务协议
“Otto(有限责任&两合公司)xxx.xxxx.xx经销商使用条款”(以下简称“服务协
议”)。
(2) 持续时间
这项订单的持续时间(期限)与服务协议的期限相同。
2. 订单内容说明:
(1) 预期数据处理的类型和目的
服务协议中具体描述了承包商为发包方处理个人数据的类型和目的。
合同约定的数据处理仅在欧盟成员国或《欧洲经济区协定》的另一个缔约国提供。任何向第三国的转移都需要客户的事先同意,并且只有在符合“通用数据保护条例”(DSGVO第44条及以下各条规定的特殊条件下才能进行。
(2) 数据类型
个人数据处理的对象是以下数据类型/类别(数据类别的列表/描述)
- 个人主数据
- 通信数据(例如电话、电子邮件)
- 合同主数据(合同关系、产品及合同利益)
- 客户历史
- 合同结算和付款数据
- 规划和控制数据
- 信息(来自第三方(例如信贷机构)或公共目录)
(3) 数据主体的类别
数据主体的类别包括:
- 客户
- 经销商联系人
3. 技术组织措施
(1) 承包方必须在开始处理之前,记录授予合同前所描述和要求的技术和组织措施的实施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执行订单方面要记录在案,并移交给发包方进行检查。如果发包方接受,记录的措施将成为订单的基础。如果发包方的检查/审核显示需要调整,则必须通过双方同意来实施。
(2) 承包方应按照“通用数据保护条例”(DS-GVO)第28条第3款lit. c, 32,及“通用数据保护条例”(DS- GVO)第5条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确保安全。总体而言,要采取的措施是数据安全措施,并就系统的机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弹性方面确保有与风险相称的保护水平。在此,技术水平、实施成本以及处理类型、范围和目的,以及“通用数据保护条例”(DS-GVO)第32条第1款所指的自然人的权利和自由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都需考虑在内
(3) 技术和组织措施取决于技术进步和继续发展。在这方面,允许承包方实施替代的适当措施。这不应低于规定措施的安全水平。重要更改必须记录在案。核心客户数据只能以加密形式存储。
4. 更正、限制和删除数据
(1) 承包方不得自行更正,删除或限制代表合同处理的数据,但仅限于根据发包方的书面指示进行处理。如果有关人员直接与承包方联系,承包方应立即将此请求转发给发包方。
(2) 就服务范围而言,承包方必须确保按照发包方提供的书面说明提供删除概念、被遗忘的权利、纠正、数据便携性和信息。
5. 承包方的质量保证和其他义务
除遵守该合同的规定外,承包方还应遵守“通用数据保护条例”(DS-GVO)第28至33条规定的法律义务; 在这方面,承包方应特别确保遵守以下要求:
a) 书面任命数据保护专员,负责按照“通用数据保护条例”(DS-GVO)第38和39条的规定履行职责。可以在承包方的主页上轻松访问其最新联系方式。
b) 根据欧盟数据保护条例第28条第3段落第2页(b)、第29条和第32条第4段落保护其机密性。在执行工作时,承包方应仅雇用负责保密并已事先熟悉相关数据保护规定的员工。除非法律要求处理此类数据,否则承包方和向承包方报告的任何个人数据只能根据发包方的指示处理此类数据,包括本合同授予的权力。
c) 根据“通用数据保护条例”(DS-GVO)第28条第3款第2句lit. c, 32,执行和遵守本任务所需的所有技术和组织措施;该协议的“清单-技术组织措施”中的详细信息,
d)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根据要求与监管机构一起履行其职责。
e) 发包方应立即了解与本订单有关的监督机构的监督行动和措施。这也适用于主管当局根据与承包方处理订单时处理个人数据有关的行政违法行为或刑事诉讼进行调查的情况。
f) 如果发包方受到监督机构的监控、行政或刑事诉讼、数据主体或第三方的责任索赔或与承包商处理订单有关的其他索赔,承包商必须尽力支持。
g) 承包方应定期检查内部流程以及技术和组织措施(清单-技术组织措施),以确保其责任范围内的处理符合现行数据保护法的要求,并确保其处理保障了有关人员的权利。
h) 在本合同第7条规定的控制权范围内,发包方的技术和组织措施(清单-技术组织措施)是可验证的。
6. 分包合同
(1) 原则上允许承包方外包给分包商。承包方应与分包商订立符合法律规定和本协议内容的约定。这尤其适用于分包商注册办事处位于“通用数据保护条例”(DSGVO)第44条 ff.规定的第三国的情况。
(2) 分包商的进一步外包需要主承包方的明确同意(至少是文本形式); 合同链中的所有合同规定也必须强加于其他分包商。
7. 分包商的控制权
(1) 发包方有权与承包方协商进行检查,或个别情况下由指定的检查员进行检查。他有权通过抽样检查来证明承包方在其业务运营中遵守了本协议,这些检查通常必须及时通知。
(2) 承包方应确保发包方能够保证遵守“通用数据保护条例”(DSGVO)第28条规定的义务。承包方承诺根据要求向发包方提供必要的信息,特别是技术和组织措施(清单-技术组织措施)的实施。
(3)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证明有这些技术和组织措施,这些措施不仅涉及具体订单:
• 遵守“通用数据保护条例”(DS-GVO)第40条批准的行为准则;
• 根据“通用数据保护条例”(DS-GVO)第42条批准的认证程序进行认证;
• 独立机构(例如审计员、 审核员、数据保护专员,IT安全部门、数据保护审计师、质量审计师)的最新证明、报告或报告摘录;
• 通过IT安全性或数据保护审核进行适当的认证(例如德国联邦信息安全局(BSI)基本信息技术保护标准)。
8. 承包商违规通知
承包方应协助发包方遵守“通用数据保护条例”(DS-GVO)第32条至第36条规定的个人数据安全义务、数据泄露报告义务,数据保护影响评估和事先咨询义务。其中包括:
a) 通过技术和组织措施确保适当的保护水平,这些措施应考虑到处理的情况和目的,以及由于安全漏洞而可能违反法律的预测概率和严重程度,并能够立即发现相关伤害事件。
b) 有义务立即向发包方报告违反个人数据的行为
c) 有义务支持发包方对相关人员履行告知义务并立即向相关人员提供所有相关信息
d) 支持发包方对其数据保护影响的评估
e) 支持发包方事先与监管机构协商
9. 发包方的指示
(1) 发包方应立即确认口头指示(至少文本形式)。
(2) 如果承包方认为,发包方的指示违反了数据保护规则,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发包方。承包方有权暂停执行相关指令,直至客户确认或修改为止。
10. 删除和返回个人数据
(1) 在发包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不会创建数据的复印件或副本。此处,不包括确保正确进行数据处理所必需的安全副本,以及遵守法定存储要求的必不可少的数据。
(2) 在合同约定的工作完成后,或者更早地在客户的要求下-最迟在服务协议终止时-承包方应向客户交出他所拥有的所有文件,处理和使用结果,以及与合同关系有关的数据集,或在事先同意的情况下,根据数据保护要求销毁它们。这同样适用于测试品和废品。删除日志必须按要求提交。
(3) 承包方必须根据合同期满后各自的保留期限来保存可作为订单证据和适当数据处理证据的文件。承包方可以在合同结束时将其移交给发包方,以减轻其自身负担。
清单-技术组织措施
承包方应确保法律要求实施个人数据处理领域的安全措施,并应发包方的要求提供证据。处理过程中应遵守以下特殊技术和组织措施:
1. xx
x) 访问控制(例如建筑物和房间、橱柜和竖井)允许未经授权的人员访问数据处理系统的最低限度措施,包括:
处理或使用个人数据被拒绝:
- 安全锁定系统
- 门禁系统
- 监控设备、可能建立安全区
b) 访问控制(禁止未经授权使用系统、例如未经授权的启动或未经授权的系统登录)防止未经授权人员使用数据处理系统的最低限度措施:
- 密码机制(安全密码和定期更改密码)
- 自动锁定,长时间不使用时注销
- 防火墙
- 病毒防护
c) 访问控制(运行应用程序、阻止计算机系统中的非法活动以及阻止访问数据、应用程序和接口)采取最低限度措施,以确保可使用数据处理系统的
授权人员只能访问其访问权限所涵盖的数据,并且在处理、使用和存储期间不得未经授权读取、复制、更改或删除个人数据。
- DV系统的差异化权限(配置文件、角色)
- 定期更新
- 已实施和有效的删除理念
- 使用合适的假名化程序
d) 分离控制
采取最低限度措施,以确保将为不同目的和不同发包方收集的个人数据进行分开处理。
- 按客户逻辑存储客户数据
- 测试和生产数据必须在单独的系统中处理
2. 诚信
a) 转发控制
采取最低限度措施,以确保在电子传输过程中或在数据载体上运输或存储个人数据时,不得非法读取、复制、更改或删除个人数据:
- 最先进的加密传输和存储
- 监控和日志管理
b) 输入控制(可追溯性、文档)
采取最低限度措施,以确保随后可以检查在数据处理系统中是否可以输入以及由谁输入、更改或删除个人数据:
- 监控和日志管理
- 授权规则
3. 可用性
a) 可用性控制
采取最低限度措施,以确保个人数据受到保护,不会意外损坏或丢失;不会出现操作/应用软件故障而导致的技术故障,确保个人数据免受疏忽/故意行为的侵害,免受软件损坏的侵害:
- 定期备份
- 保护软件免受恶意软件的侵害
- 逻辑分离
4. 负载能力
采取最低限度措施,以确保故障发生时可以快速恢复IT系统。
- 恢复个人数据处理IT系统的应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