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青白江区司法局机关院落墙面简单翻新维修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成都市青白江区司法局
编制
第一章 谈判邀请
成都市青白江区司法局拟对“机关院落墙面简单翻新维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成都市青白江区司法局机关院落墙面简单翻新维修采购项目
二、资金情况
预算金额(控制价):39635.6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成都市青白江区司法局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负责青白江区司法局机关院落墙面简单翻新维修,本次采购项目共1个包件。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成都市青白江区司法局403室或成都市青白江区司法局公众信息网
(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xxxx_xxxxx.xxxxx)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3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相关业绩;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禁止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3.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4.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七、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地点:
谈判文件自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19日上午9:00-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19日17: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十、谈判地点:xxxxxxxxxxx000x司法局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成都市青白江区司法局
地 址:xxxxxxxxxxx000x司法局
联 系 人:x老师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须知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成都市青白江区司法局机关院落墙面简单翻新维修采购项目 |
2 |
控制价 |
本项目最高限价39635.6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该控制价;超过的,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
3 |
方式 |
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供应商 |
4 |
评标方法 |
最低评标价法:采购人组建竞争性谈判工作组,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并与通过了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对未实质响应《采购文件》的《其他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谈判结束后,已实质响应的供应商现场提交最后报价,按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供应商 |
5 |
服务内容 |
合同中约定 |
6 |
付款方式 |
合同中约定 |
7 |
实施时间及工期 |
合同中约定 |
8 |
实施地点 |
成都市青白江区 |
9 |
采购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同第一章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10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选 |
不接受 |
11 |
*投标文件 |
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各1份,均需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需对项目要求逐一响应。(报价单需单独准备一份盖章报价单。) |
1. 供应商自认为具备本项目采购资格条件,且满足项目技术及商务基本要求的,应按照采购人发布的《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明确的时间报名,逾期报名无效;
2. 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后,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编制《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
3. 供应商编制好的响应文件应当分别密封并加盖单位印章,并按《采购公告》《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采购人,两个响应文件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4. 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无权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5.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 提交投标函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
三、资格审查
1. 启动资格性审查的条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如果达到至少两家供应商提交《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的,由采购人组织的小额采购工作组对供应商递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2. 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服务商资格审查的范围不得超过《采购文件》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条件。采购工作组在审查供应商提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的密封、盖章等情况时,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判定为不影响整个响应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符合性审查: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未加盖、少加盖公章或者密封章的情况,但是密封完好、完整标明了供应商名称,并得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现场认可的;
(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数量达到要求、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3)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的;
(4)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除采购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5)以骑缝章的形式对响应文件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3. 审查通过原则。采购小组应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进行认定,但不得有违采购人印发的《小额采购实施细则(试行)》和发布的《采购文件》相关规定的情形;
4. 填报《供应商资格审查报告单》。采购工作组应将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填入《供应商资格审查报告单》,并逐一对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作出结论;如果有采购工作组成员认为供应商资格存在有违《小额采购实施细则(试行)》或者《采购文件》规定情形的,可以在《供应商资格审查报告单》中注明;
5. 终止采购的情形。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次采购终止。
四、竞争性谈判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应至少达到3家才能启动竞争性谈判程序。谈判工作组所有成员应当与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
1. 谈判内容。谈判工作组应当根据《采购文件》明确的技术和服务需求以及合同主要条款(草案)等,会同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其他响应文件》逐一进行评审,并有权要求其作出澄清或说明。
2. 调整采购需求。谈判工作组可根据谈判情况,在取得采购人认可的前提下,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资质和服务需求以及合同主要条款(草案)等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并通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谈判活动应终止:
(1)供应商提交的《其他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
(2)在谈判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无法继续谈判的情形或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形。
4. 提交最后报价。谈判活动结束后,谈判工作组应当要求已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相关要求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并按照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3 家候选供应商。谈判工作组不得以供应商提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优于《采购文件》为由,将排序第三位的供应商推荐给采购人。
5. 谈判工作结束后,谈判工作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出具《候选供应商报告单》。
6. 异议提出。谈判工作组各成员应当在《候选供应商报告单》上签名确认。如果谈判工作组成员对谈判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候选供应商报告单》中注明并说明理由;没有明确理由的,视同无意见。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收到《候选供应商报告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按以下流程确定成交供应商:
1. 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人收到《候选供应商报告单》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局网站发布《成交公告》,进行为期1天的公示;
2. 确定供应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采购人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3. 采购人在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第一顺序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采购人应当确定第二顺序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1)第一顺序成交供应商为谋取成交,提供了虚假资料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2)第一顺序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破产、重组等原因,无法履行本采购合同的;
(3)第一顺序成交供应商书面自愿放弃成交,且无其他非法目的的;
(4)第一顺序成交供应商未在《成交通知书》所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5)其他不应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情形。
第一顺序成交供应商自愿放弃成交的或者未在《成交通知书》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应当书面说明原因。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评审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依法进行质疑和投诉,采购人应当依法作出答复。
七、签订合同
1. 候选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 采购人应会同成交供应商草拟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不得违反《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得实质背离《采购文件》中的相关合同条款。
合同的具体条款包括:采购人与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采购项目名称、成交金额、履约时间和地点、验收条件、验收标准、付款方式及时间,以及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及地点等。
3. 采购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应当向成交供应商说明情况。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
4. 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以及《其他响应文件》和谈判过程中的响应承诺严格履约,保证质量,不得有降低标准、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的行为。
第三章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一、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二)营业执照;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投标人;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六)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七)参加此类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一)响应函
(二)供应商承诺函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时提供,自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时提供)
(四)报价一览表
(五)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时提供)
(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注:以上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
注:上述材料要求为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无原件要求的,提供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响应函
致:成都市青白江区司法局
我方全面研究了“成都市青白江司法局机关院落墙面简单翻新维修项目”采购文件,决定参加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竞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人名称) 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 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全部服务,投标竞价根据采购人要求为控制报价,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控制价格要求。
2. 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
3. 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供应商承诺函
致:成都市青白江区司法局
本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 参加“成都市青白江司法局机关院落墙面简单翻新维修项目”的投标活动,现xxxx:
(一)我单位满足贵单位关于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供应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和技术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参加此类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我单位承诺我单位投标文件在整个谈判过程均保持有效性。
(三)我单位承诺在本次谈判全过程中提供的资料或信息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自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成都市青白江区司法局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 为我单位“成都市青白江司法局机关院落墙面简单翻新维修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
||||
传真 |
|
网址 |
|
|||||
组织结构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
注册资金 |
|
中级职称人员 |
|
|||||
开户银行 |
|
初级职称人员 |
|
|||||
账号 |
|
技工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六、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
成都市青白江司法局机关院落墙面简单翻新维修项目 |
备 注 |
报价 |
成都市青白江司法局机关院落墙面简单翻新维修项目: 万元(大写 )
|
|
注:报价应包含所有费用。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标日期:
七、项目实施、服务、计划等方案
(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 (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第五章 编制《其他响应文件》应注意的问题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主要服务要求: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单位 |
数量 |
入口通道尺寸6米*4.3mx |
1、真石漆喷涂 |
M2 |
30.4 |
2、真石漆基层处理 |
M2 |
30.4 |
|
3、画面拆除 |
项 |
1 |
|
4、包立管 |
根 |
1 |
|
6、立柱防锈处理翻新 |
根 |
1 |
|
小计 |
|
|
|
法治青白江展示墙4.3米*8.5x |
1、真石漆喷涂 |
M2 |
38.3 |
2、真石漆基层处理 |
M2 |
38.3 |
|
3、石膏线(宽度10里面) |
M2 |
42 |
|
4、顶面缺口封闭 |
项 |
1 |
|
6、地脚线 |
米 |
9.6 |
|
小计 |
|
|
|
|
1、原有墙面内容拆除,原面层铲除 |
M2 |
22 |
|
2、腻子、真石漆 |
M2 |
22 |
|
小计 |
|
|
围墙区域:(3000*2600*5组) |
1、原有墙面内容拆除,原面层铲除 |
M2 |
265 |
2、外墙腻子2遍,外墙乳胶漆2遍 |
M2 |
265 |
|
3、原展板拆除后墙面局部修复 |
项 |
1 |
|
顶面雨棚防锈处理及玻璃清洗 |
米 |
26 |
|
小计 |
|
|
|
矫正中心三xxx |
1、原有内容拆除 原墙面打磨修补刷油漆 |
M2 |
28 |
小计 |
|
|
|
墙面拆除原有内容、翻新 |
1、原有墙面内容拆除,原面层铲除 |
M2 |
40 |
2、外墙腻子2遍,外墙乳胶漆2遍 |
M2 |
40 |
|
小计 |
|
|
|
墙面拆除原有内容、翻新 |
1、原有墙面内容拆除,原面层铲除 |
M2 |
12 |
2、腻子、真石漆 |
M2 |
12 |
|
小计 |
|
|
|
墙面拆除原有内容、翻新 |
1、原有墙面内容拆除,原面层铲除 |
M2 |
12 |
2、腻子2遍,乳胶漆2遍 |
M2 |
12 |
|
小计 |
|
|
|
配套项目 |
1、装饰脚手架 |
M2 |
185 |
2、建渣清运及处置 |
项 |
1 |
|
3、施工打围 |
项 |
1 |
|
小计 |
|
|
服务要求。
供应商除了满足采购项目的主要服务规范要求外,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按照甲方的施工清单结合现场实际进行改造。
2、服务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动工, 现场施工工期不超过20日(周末施工)。
(三)商务及其他要求:
1、质保期(实质性要求):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12个月。
2、付款方式:采购人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资金。
3、履约验收要求:
(1)由采购人组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2)验收结果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质量索赔。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人另行协商解决,在合同中约定。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草案)
甲方:成都市青白江区司法局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成都市青白江区司法局机关院落墙面简单翻新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成都市青白江区司法局(xxxxxxxxxxx000x)1楼进行改造装修。
二、合同金额
改造装修费用共计人民币小写:(大写:)
三、交付时间
乙方在2023年XX月XX日前完成成都市青白江区司法局(xxxxxxxxxxx000x)0x的改造。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待乙方完成改造,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审定金额100%的款项。
2.支付款项前,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3.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1. 实施期间乙方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等,乙方所聘请人员与甲方无劳动合同关系;
2. 乙方的工作接受甲方监督,服从甲方工作整体安排和调动;
3.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乙方工作,若发现相关工作存在不到位情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
4.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若发生安全事故或乙方工作人员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及时向甲方报送相关简报图片等。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由违约方向未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10%。
2.因政策原因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合同继续履行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并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如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每超过1天,乙方需按合同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如甲方逾期支付乙方制作费用款项超过 30天,乙方有权要求甲xxx全部费用款项。
七、争议解决办法
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它
1.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xx)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