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周口市开元大道西延等城区市政道路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 PPP 项目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 周口市开元大道西延等城区市政道路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 PPP 项目
项目编号:xxx[2017]604 号
2018 年 1 月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邀请
周口市开元大道西延等城区市政道路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 项目
致: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投标邀请书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1、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周口市开元大道西延等城区市政道路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 PPP 项目投资人社会资本投标。
2、招标文件的获取
2.1、请于 2018 年 1 月 4 日上午 8 时 00 分至 2018 年 1 月 11 日下午 17 时 00 分登录“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xx/)”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3、投标文件的递交
3.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1 月 25 日上午 10 时 00分整。
3.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1 房间第 3 开标室 。
3.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和招标文件后,请以电子邮件或快递方式与本项目招标人联系予以确认,并明确是否准备参与投标。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 系 人:张女士
联 系 电 话:0394-8273722
地 址:周口市七一路中段 76 号
招标代理机构: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94-8106517
地 址:周口市汉阳路北段闸北六百米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部门:周口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电话:0000-0000000
2018 年 月 日
回 执 函
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们已收到贵单位于 2018 年 月 日发来的“周口市开元大道西延等城区市政道路及地
下综合管廊工程 PPP 项目邀请函”,并领取了招标文件,我们已知悉全部内容。特回函确认。
投标人(盖章):
接收人(签字):
2018 年 月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条款 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3 | 采购当事人 | 招标人: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 系 人:张女士 联 系 电 话:0394-8273722 地 址:周口市七一路中段 76 号 招标代理机构: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94-8106517 地 址:周口市汉阳路北段闸北六百米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周口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电话:0000-0000000 |
1.4.1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申请人主体要求:申请人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申请人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财务要求:近三年内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且具有不低于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须提供金融机构授信额度证明,额度不低于本项目投资总额;近三年内任一年度(2014 年度或 2015 年度或 2016 年度) 经审计的企业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100 亿元、企业净资产不低 于 10 亿元(或等值货币,汇率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下同)。 5、业绩要求:申请人自 2012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的至少 1 份合同金额在 5 亿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类似业绩(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相关网站截图;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包括 PPP、BOT、TOT、ROT、EPC、BT、施工总承包等)。 6、信用要求:申请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等其他信誉问 |
题的承诺(若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提供纳税证明(指申请人近半年缴纳的纳税凭据)、社保缴纳证明 (近半年社保缴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提供项目所在地或申请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查询日期应在有效期间内)、(若为联合体,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各方均需提供,委托代理人由联合体中的任一方提供即 可),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申请人,拒绝其投标。 7、其他要求:1.周口市人民政府市级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办发[2015]42 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本项目申请人。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方,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优势。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 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具体工作划分和责任。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投标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②联合体成员单位须累计满足要求的资质条件(即申请人联合 体只需将组成各方的资质加总,满足条件即可),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独立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信誉要求。 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或子公司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 3. 申请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 信库后,才能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注: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均已通过了资格预审审查,评标时不再对其资格进行审查。 | ||
1.4.3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要求。 |
1.4.4 | 是否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竞争并进行资格 | 否 |
后审 | ||
1.5 | 项目概况及投资估算 | 1 项目名称:周口市开元大道西延等城区市政道路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 PPP 项目 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约 214889.18 万元,本工程主要包括周口市中原路跨xxx桥梁及道路打通工程;八一路、大庆路北延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周口市港城大道西延与开元大道连接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开元大道西延与富民路连接工程;周口市富民路与商水县老城路打通工程,共五个工程;其中 3 个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与相应的道路工程同步实施;道路全长约 13403 米,地下综合管廊约 6585 米。 4 投资估算: 根据项目可研报告, 本项目投资估算为 214889.18 万元,最终以周口市政府审计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审定的金额为认定依据。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 20 %。 项目资本金来源:社会资本方持股比例 100% ,出资方式:企业自筹。 |
1.6 | 采购需求 | 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暂定为 16 年,包含建设期 2 年和运营维护期 14 年。 项目回报机制: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招标需求: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即“BOT”的 PPP 运作方式。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实施机构依法通过政府采购程序选取社会资本方,由中选社会资本独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进入运营期后,项目公司通过收取使用者付费收入(入廊费、日常运营维护收入、道路停车场收入、广告牌收入)及政府提供的缺口补贴,以回收其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成本支出。将该政府跨年度财政支出责任纳入中期财政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核,并提请市人大审议通过。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应按照《PPP 项目合同》的约定,将本项目资产无偿、完好地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并通过性能验收。 质量:合格 |
1.9.1 | 现场考察及答疑会 | 不组织 不召开 |
2.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8 年 1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
2.2.2 | 投标人提出疑义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 10 日前 |
3.3.2 | ①报价方式;②控制价(或其他控制条件) | 报价方式及控制价: 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优惠率不得低于:5%合理利润率不高于:6.5% 年度折现率不高于:5.7% 凡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控制价”的,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作无效标处理。 |
3.5.1 | 投标有效期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 |
3.6.1 | 投标保证金 |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缴纳即可。投标保证金金额:捌拾万元(80 万人民币) 到账截止时间:2018 年 1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前 交纳时在备注中注明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可选择以下方式交纳: 1、转账方式: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投标人基本 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足额交纳到指定账户。对未能按时足额提交保证金的申请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予以拒绝。 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西城支行行 号:313508000025 保证金账号:中原银行:411602010170003001002957; |
3.7.5 | 投标文件份数 |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ZKTF 格式,在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2)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壹份,包括加密投标文件 1 份(.ZKTF格式)、非加密投标文件 1 份(.nZKTF 格式),能正常读取数据,否则作废标处理。 (3)采用光盘开评标时,要求光盘中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否则投标文件作为废标处理。 (4)所有投标单位开标前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所报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柒份作为备份,壹正陆副,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电子版为准;若中标,中标人根据招标人需要另行提 供纸质标书。 |
3.7.6 | 装订要求 | 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一律用 A4 纸编制,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 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
4.1.1 | 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 |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电子版应分别单独包装,注明“正 本”、“副本”“电子版”标记,封条上应加盖企业公章、密封章。 |
4.1.2 | 封套上写明 | 采购人名称: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标人名称: 周口市开元大道西延等城区市政道路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 PPP 项目投标文件 在 2018 年 1 月 25 日 10 时分前不得开启 |
4.2.2 |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1 房间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18 年 1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1 房间 |
6.1.1 | 评审小组的构成 | 评审小组由项目实施机构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相关专家库里抽取;评审小组数量:7 人,实施机构代表 2 人,评审专家:5 人; 其中评审专家中包括财务专家:1 名;法律专家:1 名。 |
6.3.2 | 评审小组推荐候选投标人排 名的人数 | 3 人 |
7.3.1 | 履约担保 |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及要求: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5000 万元。 |
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1.1 前期工程预备费要求: ①前期工程预备费额度采取累进制比例计算为 3 亿元人民币。 ②前期工程预备费在中标公告谈判时,作为优选社会资本方的刚性条件,预中标社会资本方候选人必须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前期工程预备费足额存入周口市区内的中原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农村信用社四家金融机构的任意一家,若第一名中标候选人没有按时足额存入银行并出具有效证明,将由第二名候选人履行上述程序,依次进行取舍,最终确定预中标社会资本方。 ③前期工程预备费用法:社会资本方中标后,此笔资金可用于 该项目建设。 |
11.2 合同谈判过程中不可改变的核心边界条件 11.2.1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 214889.18 万元,本工程主要包括周口市中原路跨xxx桥梁及道路打通工程;八一路、大庆路北延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周口市港城大道西延与开元大道连接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开元大道西延与富民路连 接工程;周口市富民路与商水县老城路打通工程,共五个工程;其中 3 个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与相应的道路工程同步实施;道路 全长约 13403 米,地下综合管廊约 6585 米。 11.2.2 合作年限:本项目合作期限暂定为 16 年,包含建设期 2 年和运营维护期 14 年; 11.2.3 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即“BOT” 的 PPP 运作方式。 11.2.4 投资比例:社会资本方持股比例 100% |
1.1.1 PPP 项目采购是指政府为达成权利义务xx、物有所值的 PPP 项目合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完成 PPP 项目识别和准备等前期工作后,依法选择社会资本合作者的过程。
1.1.2 社会资本方是指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企业法人,但不包括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2015]42 号文件规定的除外)。
1.1.3 项目实施机构,政府或其指定的有关职能部门或事业单位可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
1.1.4 全生命周期(Whole Life Cycle)是指项目从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至终止移交的完整周期。
1.1.5 物有所值(Value For Money)是指一个组织(多指政府)运用其可利用资源所能获得的长期最大利益。
1.1.6 使用者付费(User Charge),是指由最终消费用户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
务。
1.1.7 可行性缺口补助(Viability Gap Funding),是指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满足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而由政府以财政补贴、股本投入、优惠贷款和其他优惠政策的形式,给予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的经济补助。
1.1.8 PPP 运作方式主要包括委托运营(Operations & Maintenance,O&M)、管理合同(Management Contract,MC)、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BOT)、建设-拥有-运营(Build-Own-Operate,BOO)、转让-运营-移交(Transfer-Operate-Transfer, TOT)、改建-运营-移交(Rehabilitate-Operate-Transfer,ROT)等。
1.2.1 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1.2.2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1.2.3 项目正式实施方案及政府审核意见。
1.2.4 可行性研究报告。
1.2.5 其它相关审批文件。
1.3.1 采购人是指政府、政府职能部门或者政府指定的 PPP 项目实施机构。本项目采购人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3.2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并按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社会资本方。
1.3.3 采购代理机构是受PPP 项目实施机构委托办理PPP 项目采购事宜的集中采购机构及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
1.4.1 合格的投标人应满足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 号文件规定的除外);
(2)为本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禁止的。
1.4.3 联合体投标人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第 1.4.2 项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
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
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联合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的相关资料。
(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1.4.4 不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竞争并进行资格后审。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准备和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9.1 本次采购,采购人不组织社会资本进行现场考察或者召开采购前答疑会。
2.1.1 采购文件的编制依据
(1)xxxxxxxxxxxx;
(0)xxxxxxx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xxxxxxxxxxxx;
(0)xxxxxxx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5)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6)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2号文);
(7)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 号);
(8)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 号);
(9)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14]156 号);
(10)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14]215 号);
(11)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财综[2014]96 号);
(12)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 号);
(13)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 年修改)。
采购文件的编制依据包含但不限于上述文件,上述文件如有更新的以最新版本为准。
2.1.2 本采购文件包括:第一章 采购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PPP 项目合同(草案)第四章 项目采购需求
第五章 评审办法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所有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均为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2 如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内容有疑义,需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如答复内容需要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的将按照第 2.2.1 条执行。
2.2.3 潜在投标人收到书面答疑后,应回函确认。
3.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招投标活动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以中文文字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证件或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的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准。
3.1.2 除在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
量单位。
3.2.1 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文件,并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3.3.1 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及采购人给出的项目实施方案填报投标价格。投标价格应包含采购内容和要求中列明的项目合作期限内的所有投资、建设、运营及移交费用;除非有特别声明或达成一致的,未列明的将视为包含在投标价格中。
3.3.2 投标价格中不应含有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过程中不予核减。
3.3.3 投标人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和采购内容要求在分项报价表上列出分项价格和总价,并按要求列明融资方案和计划。
3.3.4 本次投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或者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3.4.1 投标人应提交其通过资格预审的证明材料(注:证明材料为投标邀请书)。
3.4.2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投标前、签订 PPP 项目合同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并提供书面证明文件。
3.5.1 投标文件应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可以予以否决。
3.5.2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
标文件。
3.5.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6.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 2%。
3.6.2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中牵头方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提交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6.3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3.6.4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具体详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网上收退系统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x0x0x0-0xx0-0xx0-xxx0-x 618fbd8edff&categoryNum=008
3.6.5 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相应金额将按照相关规定上缴财政):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法律、行政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1、请务必认真查看招标文件并核准后再缴纳保证金。产生缴纳账号混淆错误投标失败的,该投标单位需要自行承担责任。
另:投标保证金须一次性足额缴纳,投标期间(接到投标邀请书到中标公告发布前),
尽量不要发生基本户变更、公司名字变更等,以免引起入账明细无法识别、评标当时无法关联该公司信息等情况发生从而导致单位投标失败。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的纸质版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内。
投标文件不需要逐页签字盖章,仅需在投标文件格式所要求的位置签字盖章即可。
3.7.4 投标文件必须用不可拆解的胶装装订,因投标文件内容缺页或遗失对投标人造成的影响投标人自行承担。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7.5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6 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电子版为准。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电子版应分别单独包装,注明“正本”、“副本”“电子版”标记,封条上应加盖企业公章、密封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1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注:(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a、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KTF 格式)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b、投标人因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所用 CA 数字证书准时参加开标会。
4.3.1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启投标文件,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参加开启的委托代理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如不出席,视为同意此次开标结果。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函的内容、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以及采购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6.1.1 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以及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7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
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 2/3。评审专家可以由采购人自行选定,但评审专家中至少应当包
含 1 名财务专家和 1 名法律专家。项目实施机构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项目的评审。
评审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资格预审文件和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6.3.1 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方法”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第三章“评审方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3.2 评审小组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并推荐候选投标人排名,评审小组推荐候选投标人排名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3 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6.3.4 评审小组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项目
实施机构说明情况。
7.1.1 PPP 项目采购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应当成立专门的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负责采购结果确认前的谈判和最终的采购结果确认工作。
7.1.2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及数量由采购人确定,但应当至少包括财政预算管
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代表,以及财务、法律等方面的专家。评审小组成员可以作为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参与采购结果确认谈判。
7.1.3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应当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投标人排名,依次与候选
投标人及其合作的金融机构就项目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项目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率先达成一致的候选投标人即为预中标投标人。
7.1.4 确认谈判不得涉及项目合同中不可谈判的核心条款,不得与排序在前但已终止谈
判的候选投标人进行重复谈判。
7.1.5 采购人应当在预中标投标人确定后 10 个工作日内,与预中标投标人签署确认谈判备忘录,并将预中标结果和根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补遗文件和确认谈判备忘录拟定的项目合同文本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采购人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 2 个工作日内,将中标结果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进行公告,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函
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函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1 项目合同必须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或政府授权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获得同意前项目合同不得生效。
7.4.2 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与中标、成交社会资本签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的 PPP 项目合同。需要为 PPP 项目设立专门项目公司的,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项目实施机构重新签署 PPP 项目合同,或者签署关于继承 PPP 项目合同的补充合同。
7.4.3 采购人应当在 PPP 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 PPP 项目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但 PPP 项目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7.4.4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中标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7.4.5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审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9.1.1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1.2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1.3 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9.1.4 评审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9.1.5 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9.1.6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参加 PPP 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询问、质疑和投诉,依照有关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执行。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2)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11.1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招标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招标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1.3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11.4 项目合同必须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或政府授权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获得同意前项目合同不得生效;
11.5 采购人和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应监督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和项目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资设立项目公司;
11.6 项目融资由供应商或项目公司负责。供应商或项目公司应及时开展融资方案设计、机构接洽、合同签订和融资交割等工作。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和采购人应做好监督管理工作,防止企业债务向政府转移。
第三章 PPP 项目合同(另附)
第四章 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约 214889.18 万元,本工程主要包括周口市中原路跨xxx桥梁及道路打通工程;八一路、大庆路北延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周口市港城大道西延与开元大道连接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开元大道西延与富民路连接工程;周口市富民路与商水县老城路打通工程,共五个工程;其中 3 个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与相应的道路工程同步实施;道路全长约 13400
x,xxxxxxx 0000 x。
1.2 项目实施机构
周口市人民政府授权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
1.3 经济技术指标
1.3.1 项目建设内容
x工程主要为周口市中原路跨xxx桥梁及道路打通工程;八一路、大庆路北延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周口市港城大道西延与开元大道连接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开元大道西延与富民路连接工程;周口市富民路与商水县老城路打通工程,共五个工程。其中 3 个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与相应的道路工程同步实施。
各工程建设内容详见下表:
项目建设内容
一、周口市中原路跨xxx桥梁及道路打通工程 | ||||||||||
道路工程 | 地下综合管廊工程 | |||||||||
起止范围 | 路长(m) | 红线宽(m) | 工程内容 | 起止范围 | 长度(m) | 舱室 | 工程内容 | |||
南起交通路,向北跨越xxx,北至庆丰街,与城东一路、安居路、育新街、规划路、七一路、滨河路、颍河路相交。 | 2555 | 55 | 规划为城市主干路,含大桥一座、小桥一座。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道路景观绿化工程及交通工程。 | 北起七一路,南至交通路 | 1167 | 三舱 | 拟纳入给水、热力、电力(10kV 中压)通信、燃气管线。 | |||
二、八一路、大庆路北延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 | ||||||||||
项目 | 道路工程 | 地下综合管廊工程 | ||||||||
起止范围 | 路长(m) | 红线宽 (m) | 工程内容 | 起止范围 | 长度 (m) | 舱室 | 工程内容 | |||
八一路北延工程 | 八一路北延工程 | 北起新北环,向南依次与一号路、二号路、恒山路、三号路、太康路、神农路、汇丰路相交,其间跨越贾东干渠、洼冲沟,终点至太清路 | 2720 | 42 | 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道路附属设施工程。 | 新北环~太清路 | 2720 | 三舱 | 拟纳入给水、电力(含 110kV 高压)、电信、燃气及中水管线。 | |
太清路至建设大道段提升改造项目 | 太清路至建设大道 | 1765 | 47 | |||||||
大庆路北延工程 | 南起恒山路,向北依次与二号路、一号路相交,其间跨越贾东干渠,终点至新北环 | 1230 | 50 | 起点新北环,终点恒山路 | 1075 | 三舱 | 拟纳入给水、电力、电信、燃气及中水管线。 | |||
合计 | 5715 | 3795 |
三、周口市港城大道西延与开元大道连接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 | |||||||
道路工程 | 地下综合管廊工程 | ||||||
起止范围 | 路长(m) | 红线宽(m) | 工程内容 | 起止范围 | 长度(m) | 舱室 | 工程内容 |
西起武盛大道,东至港区二路,与规划港纵一路、规划港纵四路、规划港纵五路、规划滨河 西路、规划港纵七路、规划港纵八路平交。 | 1613 | 55 | 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 工程及道路附属设施工程。 | 起点武盛大道,终点港区二路 | 1620 | 三舱 | 拟纳入给水、中水、电力、电信、 燃气管线。 |
四、开元大道西延与富民路连接工程 | |||||||
起止范围 | 路长(m) | 红线宽(m) | 工程内容 | ||||
顺接现状开元大道,东起迎宾大道与开元大道交叉口,向西延伸至富民路,再沿富民路向北延伸至淮河路 | 1180 | 开元大道至富民路段红线宽度 50m,富民路至现状富民路段红线宽度为 55m。 | 包括工程范围内的道路工程、交叉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附属工程 | ||||
五、周口市富民路与商水县老城路打通工程 | |||||||
项目 | 起止范围 | 路长(m) | 红线宽(m) | 工程内容 | |||
与商水县老城路连接段 | 东起富民路与开元大道交叉口,向西延伸至西环城路,再沿西环城路向南打通至老城路高速边界 | 2100(其中地道长度 380m:暗埋段长度约 120m;敞开段长度约 260m) | 50 |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交通工程和道路附属设施工程。 | |||
富民路南延段 | 起点为富民路与开元大道交叉口,过漯阜铁路,跨越清水河接至铁路南侧现状富民路 | 240(下穿漯阜铁路箱涵长度约 20m) | 43 |
1.3.2 项目建设周期
x项目整体建设工期为 24 个月。其中 5 个子项目工程拟同时开工(为整体考虑和灵活安排,工程进度的具体安排由项目公司拟定),不单独设定每个子项目的建设期限,由项目公司总体统筹。
1.3.3 投资规模
x项目总投资为 214889.18 万元。其中包括建安费 163546.21 万元,其他费用 27463.02
万元,预备费 14975.49 万元,建设期利息 8904.46 万元。详见下投资估算表:
表 2-3 项目投资估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估算金额(万元) | |||
建筑安装工程费 | 其他费用 | 预备费 | 合计 | ||
一、周口市中原路跨xxx桥梁及道路打通工程 | |||||
1 | 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 | ||||
1.1 | 道路工程 | 7573.35 | 7573.35 | ||
1.2 | 桥涵工程 | 31513.32 | 31513.32 | ||
1.3 | 雨污水工程 | 1913.72 | 1913.72 | ||
1.4 | 给水工程 | 723.09 | 723.09 | ||
1.5 | 照明工程 | 452.52 | 452.52 | ||
1.6 | 绿化工程 | 297.51 | 297.51 | ||
1.7 | 交通工程 | 177.03 | 177.03 | ||
1.8 | 管廊工程 | 11850.39 | 11850.39 | ||
2 | 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8815.17 | 8815.17 | ||
3 | 第三部分预留费用 | 5851.15 | 5851.15 | ||
4 | 建设投资金额 | 54500.93 | 8815.17 | 5851.15 | 69167.25 |
二、八一路、大庆路北延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 | |||||
1 | 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 | ||||
八一路 | |||||
1.1 | 道路工程 | 5684.07 | 5684.07 | ||
1.2 | 桥涵工程 | 2318.4 | 2318.4 | ||
1.3 | 雨污水工程 | 1860.53 | 1860.53 | ||
1.4 | 给水工程 | 589.508 | 589.508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估算金额(万元) | |||
建筑安装工程费 | 其他费用 | 预备费 | 合计 | ||
1.5 | 照明工程 | 254.48 | 254.48 | ||
1.6 | 交通工程 | 297.65 | 297.65 | ||
1.7 | 管廊工程 | 25758.4 | 25758.4 | ||
大庆路 | |||||
1.8 | 道路工程 | 2845.25 | 2845.25 | ||
1.9 | 桥涵工程 | 1121.76 | 1121.76 | ||
1.10 | 雨污水工程 | 1211.37 | 1211.37 | ||
1.11 | 给水工程 | 308.37 | 308.37 | ||
1.12 | 照明工程 | 150.9 | 150.9 | ||
1.13 | 交通工程 | 204.63 | 204.63 | ||
1.14 | 管廊工程 | 10180.25 | 10180.25 | ||
2 | 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
八一路-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3338.65 | 3338.65 | |||
大庆路-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544.67 | 1544.67 | |||
3 | 第三部分预留费用 | ||||
八一路-预留费用 | 2339.4 | 2339.4 | |||
大庆路-预留费用 | 1183.01 | 1183.01 | |||
4 | 建设投资金额 | 52785.568 | 4883.32 | 3522.41 | 61191.298 |
三、港城大道西延与开元大道连接工程及地下综合管廊 | |||||
1 | 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 | ||||
1.1 | 道路工程 | 3741.63 | 3741.63 | ||
1.2 | 桥涵工程 | 1776.00 | 1776 | ||
1.3 | 雨污水工程 | 1691.85 | 1691.85 | ||
1.4 | 给水工程 | 912.6 | 912.6 | ||
1.5 | 照明工程 | 141.7 | 141.7 | ||
1.6 | 交通工程 | 117.27 | 117.27 | ||
1.7 | 管廊工程 | 15341.4 | 15341.4 | ||
2 | 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6758.86 | 6758.86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估算金额(万元) | |||
建筑安装工程费 | 其他费用 | 预备费 | 合计 | ||
3 | 第三部分预留费用 | 2438.5 | 2438.5 | ||
4 | 建设投资金额 | 23722.45 | 6758.86 | 2438.5 | 32919.81 |
四、开元大道西延与富民路连接工程 | |||||
1 | 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 | ||||
1.1 | 道路工程 | 2747.63 | 2747.63 | ||
1.2 | 雨污水工程 | 1211.37 | 1211.37 | ||
1.3 | 给水工程 | 340.28 | 340.28 | ||
1.4 | 照明工程 | 137.81 | 137.81 | ||
1.5 | 交通工程 | 82.44 | 82.44 | ||
2 | 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2082.38 | 2082.38 | ||
3 | 第三部分预留费用 | 528.15 | 528.15 | ||
4 | 建设投资金额 | 4519.53 | 2082.38 | 528.15 | 7130.06 |
五、周口市富民路与商水县老城路打通工程 | |||||
1 | 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 | ||||
1.1 | 道路工程 | 3931.8 | 3931.8 | ||
1.2 | 桥涵工程 | 18291 | 18291 | ||
1.3 | 雨污水工程 | 2214.79 | 2214.79 | ||
1.4 | 给水工程 | 561.45 | 561.45 | ||
1.5 | 照明工程 | 214.36 | 214.36 | ||
1.6 | 交通工程 | 76.86 | 76.86 | ||
1.7 | 临时工程 | 2727.47 | 2727.47 | ||
2 | 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4923.29 | 4923.29 | ||
3 | 第三部分预留费用 | 2635.28 | 2635.28 | ||
4 | 建设投资金额 | 28017.73 | 4923.29 | 2635.28 | 35576.3 |
建设投资 | 205984.72 | ||||
建设期利息 | 8904.46 | ||||
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额 | 214889.18 |
项目投资初期以可研报告和政府方提供数据作为参考,最后以经过财政审核批复的竣工
结算报告为准。
2.3.4 投融资交易结构
x项目确定采用 PPP 模式,社会资本方在周口市设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整体的设计、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
(1)项目资本金部分
x项目总投资 214889.18 万元,其中资本金为 42977.84 万元,占总投资的 20%,符合国发〔2015〕51 号《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的最低资本金比例要求。
(2)债务资金部分
x项目资本金由社会资本方自筹,剩余资金(总投资的 80%部分,即 171911.34 万元)由项目公司负责通过金融机构融资方式取得,社会资本对项目公司的资本金筹集和融资任务承担连带责任,政府对项目公司提供征信协助服务,但不提供担保及其他信用支持。
具体的筹资方案、资金使用计划、借款偿还计划由社会资本方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交。
1.4 项目股权分配
以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社会资本对项目建设、运营的管理能力和创新意愿,拟采用由社会资本方以货币资金的形式全资设立项目公司,因此政府方占股 0%,社会资本方占股 100%。。
二、项目运作方式
x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即“BOT”的 PPP 运作方式。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项目资产归政府方所有,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无偿、完好移交给政府或其授权的机构。
具体流程为:
1.该项目由周口市人民政府授权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项目的实施机构。
2.实施机构依法通过政府采购程序选取社会资本方,由中选社会资本独资成立项目公司。
3.政府同意项目公司以自身收益向金融机构进行质押,融资金额为项目总需求资金与资本金之间的差额。
4.在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
5.项目进入运营期后,项目公司通过收取使用者付费收入(入廊费、日常运营维护收入、道路停车场收入、广告牌收入)及政府提供的缺口补贴,以回收其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成本支出。将该政府跨年度财政支出责任纳入中期财政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核,并提请市人大审议通过。
6.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应按照《PPP 项目合同》的约定,将本项目资产无偿、完好地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并通过性能验收。
三、风险分配原则
x项目合作期限为 16 年,在长达 16 年的项目合作过程中,存在影响项目顺利实施的各种不利风险,如政治、金融、技术、环境、法律、不可抗力等,这些风险具有可变性、阶段
性、多样性和相对性等特点。
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建立规范化的风险识别框架,识别出影响项目进展的风险因素,并通过相应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风险因素进行划分,找出影响项目成败的关键风险因素,从而提出针对性、可行性、经济性的风险回避、风险减轻、风险转移或风险接受等风险对策,以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风险的管理成本和风险发生的损失,从而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项目目标的成功实现。但风险如何分配,取决于项目的性质、项目所处的区域环境、项目的发展规划、项目主体的风险承担意愿、对风险的态度和认识深度、管理和承担风险的能力等等。结合本项目特点,风险分配的原则具体如下:
3.2.1 风险与控制力对称原则
风险分担的最终目的是使项目面临的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因此,将各种风险交由对其最有控制力的项目参与方来承担,实现项目最优的风险管理结果,是风险分担的最基本原则。而评判项目参与者中的哪一方能实现对某种风险的有效控制,关键是看其能否提前预见风险发生的可能、能否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风险产生后能否采取合理的应对措施将风险的影响降到最低。使风险由对其最有控制力的一方承担,并不意味着其他项目参与方与该风险毫无关系,而应当在不影响项目整体利益的框架下,为对方的风险管理创造有利环境。为了使本项目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达到既定的目标,项目各参与方都要以合作和双赢为出发点,在此前提下将风险分配给最有控制力的一方来承担。
3.2.2 风险与收益对等原则
投资者参与项目投资的目的是希望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而投资收益的大小取决于项目的盈利能力和风险承担水平。如果希望某种风险由投资方承担,则投资方就会衡量承担风险能否得到相应的收益,投资者的收益小于其风险成本,就会影响投资者投资的信心或对风险控制的主动性;如果投资者的收益大于其风险成本,则无法实现“物有所值”,更与 PPP模式推行的初衷和理念相悖。故应将所承担的风险水平与收益大小对等,使投资方在承担风险的同时,获取对等的收益,方能实现参与各方的互利和共赢,从而促使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项目的成功实现。
3.2.3 风险承担上限原则
即风险承担者承担的风险应与其承担能力相匹配,不能由一方承担无限风险。在 PPP
项目中,政府方为了规避风险,希望将更多的风险转移给社会资本方,而社会资本方为了获取更多的项目收益,往往愿意承担大量的风险。但在实际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一旦风险带来的危害超过其承担者的承受能力,轻则将降低承担者对项目的积极性,重者将导致项目失败。故在进行风险分担时,应遵循风险承担上限原则。
3.2.4 风险归责原则
“归责”是指依据某种事实状态确定责任的归属,是解决责任的承担问题。原则上该风险由谁产生,后果由谁承担。
四、项目交易结构
项目交易结构主要包括项目投资融资结构、回报机制、定价机制、调价与收益分配机制和相关配套安排。
4.1 项目回报机制
项目回报机制指的是项目收入的来源方式,主要包括政府付费、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由项目自身经营属性所决定。项目回报机制决定了社会投资者的回报方式及稳定性,是 PPP 项目运作成功的关键。根据项目自身经营属性,项目总体回报机制有三种,如下表所示:
本项目属于准经营性项目,项目本身产生一定的现金流入(包括道路规划停车场、广告牌等收益性内容,综合管廊的使用者即入廊单位缴纳的费用及管廊日常维护费),由于项目投资较大,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满足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政府以财政补贴的形式,给予项目公司经济补助。故本项目的投资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社会资本从项目中取得的收益来源包括使用者付费和财政补贴。
使用者付费指项目公司通过经营取得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入廊费、日常维护费、道路停车场及广告牌费用。项目公司完成本项目投资、建设并经验收合格后,开始提供运营维护服务,对于道路规划的停车场、广告牌收取相应的租赁费,入廊管线单位按照入廊协议标准交纳入廊费及日常维护费。
财政补贴指政府在合作期内按照 PPP 项目合同约定向项目公司给予补贴,以弥补其建设投资、经营成本并获得合理回报。
财政部门应当将其列入当地 PPP 项目目录,并在编制中期财政规划时,将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纳入预算统筹安排。
4.2 投融资结构
4.2.1 项目公司股权结构
PPP 项目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主体。项目公司可以由社会资本方全资设立,也可以由政府方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设立。本项目由社会资本方以货币资金的形式全资设立项目公司,因此政府方占股 0%,社会资本方占股 100%。
4.2.2 项目资本金比例要求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214889.18 万元,项目具体投资规模和额度,最终以审计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审定的金额为认定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 号)之规定,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停车场项目,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核电站等重大建设项目,可以在规定最低资本金比例基础上适当降低。本项目资本金比例取值 20%,即 42977.84 万元。
国发〔1996〕35 号:三、投资项目资本金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资本金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必须经过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评估作价,不得高估或低估。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比例不得超过投资项目资本金总额的 20%,国家对采用xx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另外:对于建设期风险较大的项目,贷款银行可能会提高项目资本金比例要求。
4.2.3 资本金到位计划安排
设置资本金制度,不仅是基于建立风险约束机制的需要,也是为促使项目按期完成建设,有效地控制投资规模,提高投资效益。实践中,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比例要求的最大现实意义在于它是银行放贷的必要条件之一,故在进行资本金到位计划安排时一方面要考虑国家规定,另一方面要考虑贷款需要,同时,还结合考虑出资各方的出资意愿。结合本项目,要求社会资本方在项目公司注册成立之日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全额存入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共同确认的贷款银行指定账户。
4.2.4 债务资金安排
项目公司负责对外进行债务性融资 171911.34 万元,以补充建设资金缺口,该部分占项目总投资的 80%,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借款等方式进行筹措。具体融资方案及资金到位时间安排、资金使用计划、还款计划等由社会资本方提交政府方,且应确保资金到位时间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债务融资所需要的抵押担保形式,可以根据项目需要设计为股东担保、第三方担保等。
表 5-1 项目资金来源及其比例
权益性资本 | 债务性资本 | ||
政府 | 社会资本 | ||
金额(万元) | 0 | 42977.84 | 171911.34 |
占比(%) | 20% | 80% |
4.3 定价机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第四条 第十项 实行有偿使用。向道路规划的停车场、广告牌收取相应的租赁费,入廊管线单位应向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交纳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
道路规划的停车场、广告牌收取相应的租赁费参考周口市现有类似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定价。
确定入廊费时,综合考虑各入廊管线每一次单独敷设的建设成本以及管廊全寿命周期的建设次数、各入廊管线占用管廊空间的比例、管廊的合理建设成本和建设投资的合理利润、入廊后的节约成本或正效益等因素,由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与入廊管线单位根据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确定或根据周口市相关单位指导性收费标准执行。
确定日常维护费时,综合考虑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运行、维护、更新改造等正常成本;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单位正常管理支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单位合理经营利润;各入廊管线占用管廊空间的比例;各入廊管线对管廊附属设施的使用强度等因素。日常维护费实际类似于物业费,由各入廊管线共同分摊。
如果供需双方协商不成,按住建部和财政部出台的《有偿使用办法》规定由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组织价格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等进行协调,通过开展成本调查、专家论证、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等方式,为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有偿使用费标准提供参考依据。
4.4 调价与收益分配机制
4.4.1 调价机制
在项目全生命周期中,市场环境的波动会直接引起项目运营成本的变化,进而影响项目公司的收益情况。设置合理的价格调整机制,可以将政府补贴金额维持在合理范围,防止过高或过低付费导致项目公司亏损或获得超额利润,有利于项目物有所值目标的实现。常见的调价机制包括公式调整机制、基准比价机制、市场测试机制。本项目的合作期限较长,在运营期,主要受通货膨胀、贷款利率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本项目采用公式调整机制。即需要调价个别成本要素的总金额,摊提到各计价单位中,用以计算各计价单位中各个成本要素所占的金额,乘上调价系数,得出调价后的单价或是总价。
设定以下调价方式:
P---指计价单位;在总价计价项目中,指的是各计价周期中的总价;在单价计价项目中,指计费单价。
a---固定系数,代表计价中不予调整部分;
b、c、d---代表各成本要素在计价单位中所占的金额;
Ln、En、Mn---代表计价周期第 n 期的成本指数或参考价格;
Lo、Eo、Mo---代表《PPP 项目合同》签约日的成本指数或参考价格。
根据上述调价方式,对基准运维成本进行调整,设定相应的调整周期及触发机制。
A.常规调价:调整周期为三年,若物价指数(河南省统计局公布的 CPI 数值)变动幅度超过±10%,则可启动调价程序。当项目公司申请启动调价程序时,则由项目公司向项目实
施机构申请启动调价程序,由项目实施机构组织相关政府部门审核;或是项目实施机构在符合调价程序启动条件的情况下自行启动调价程序。原则上调整幅度不超过 20%,具体调整幅度上限以《PPP 项目合同》为准。
B.临时调价:临时调价指在每个运营维护年度内,因物价指数变动幅度超过±10%,则可启动调价程序。当项目公司申请启动临时调价程序时,则由项目公司向项目实施机构申请启动临时调价程序,由项目实施机构组织相关政府部门审核;或是项目实施机构在符合调价程序启动条件的情况下自行启动临时调价程序。原则上调整幅度不超过 20%,具体调整幅度上限以《PPP 项目合同》为准。临时调价后,下一个常规调整年度顺延至该次临时调价的三年后。
4.4.2 收益分配 1、政府方
x项目回报机制是可行性缺口补助,公益性比较强,政府方不参与收益分配。 2、社会资本方
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维护等,政府根据对项目公司的绩效考核结果支付可
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其中包括了合理的收益部分。
4.5 相关配套安排
4.5.1 办理有关政府审批手续、证明文件
政府方协助项目公司办理本项目前期工作相关手续和报批工作,包括项目立项核准、环评批复、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并依法出具相关必要的文件和行政支持。
4.5.2 配套设施
项目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建设期间所需土地使用、进场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拆迁工作应妥善安排,达到项目施工的基础条件。项目运营维护期间涉及的交通、排水、路灯、电力、绿化、供水、通信等相关机构或部门,均需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及分工衔接。
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配套设施均由项目公司负责施工建设并达到设计要求,相关费用计入项目总投资;场地红线范围外项目所需的道路、桥梁、供水、排污、供电和通讯配套等
配套工程由政府方根据城市规划另行立项建设,相关费用不计入本项目总投资。
项目涉及拆迁、地方关系协调、建设临时用地和用水等,政府需落实主体和协助配合责任。
4.5.3 政策配套
2015 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 号),指导意见对综合管廊纳入管线做了明确要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管线原则上应敷设于地下空间。已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该区域内的所有管线必须入廊。在地下综合管廊以外的位置新建管线的,规划部门不予许可审批,建设部门不予施工许可审批,市政道路部门不予掘路许可审批。既有管线应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有序迁移至地下综合管廊。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积极配合城市人民政府做好各自管线入廊工作。
2016 年 2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16
年 6 号)》,文中指出“凡建有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各类管线必须全部入廊,管廊以外区域不得新建管线。”
五、监管架构
5.1 授权关系
x项目由周口市人民政府授权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组织实施和各项具体工作的安排,享有从前期准入、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维护、中期评估、移交等全过程全环节的监管职责。
本项目由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表周口市市人民政府依据审批权限和《PPP 项目合同》等约定授权准许项目公司开展本项目,包括投融资、设计、建设项目设施。项目公司按合同约定获取政府财政补贴服务费用。
5.2 监管方式 1、履约管理
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对
本项目运营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同时政府也需本着“诚信守约”的契约精神,履行己方义务。
2、行政监管
周口市财政局、环保局、质监局、消防局、劳动局、卫生局、审计局、发改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等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行使政府监管的权力。
3、质量及安全监管
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随时进场监督、检查项目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状况等。 4、成本监管
项目公司应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年度经营成本、管理成本、财务费用等的分析资料。 5、报告制度
项目公司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提供日常工作的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的
临时报告。
6、公众监督
1. 社会公众有权对本项目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向有关监管部门投诉,或者向项目公司提出意见建议。项目公司应按照适用法律要求,建立公众监督机制,依法公开披露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 评审方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3.1 | 资格性检查评审标准 | 资格审查 | 提供投标邀请函,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条要求。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通过后至投标时资格条件发生变化的,则应当提交变更的资质证明文件,资格条件无变化的不再提 交。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5.1 条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6.1 条规定 | |||
3.2 | 符合性检查评审标 准 | 文件签署 | 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联合体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5.2 | 详细评审标准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投标价格: 40 分 综合实力: 25 分 合同响应: 15 分 项目实施方案: 20 分 | |
投标价格 40 分 | 建安费 (15 分) | 建安费优惠下浮不得低于 5% 。建安费优惠 5%的得基础分 10 分,优惠费率每增加 1%加 1 分,最 多加 5 分。(插入法计算) | ||
折现率 (15 分) | 折现率不得高于 5.7% 。折现率报价 5.7%的得基础分 7 分,折现率每降低 0.1%加 1 分,最多加 8分。(插入法计算) | |||
合理利润率 (10 分) | 合理利润率不得高于 6.5% 。合理利润率报价 6.5%的得基础分 4 分,合理利润率报价每降低 0.1%加 1 分,最多加 6 分。(插入法计算) | |||
综合实力 25 分 | 企业资产 (6 分) | 截止到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企业净资产大于 10 亿小于 20 亿,得 3 分;企业净资产大于(含)20 亿,得 6 分。 | ||
企业资质 (5 分) | 市政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加 3 分,同时具备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甲级加 2 分(牵头单位自身具备,不含子公司、联合等)。 |
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 | ||||
体系认证 | “GB/T24001 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 职业 | |||
(3 分) | 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满分 3 分,少一项减 1 分, | |||
扣完到 0 分为止。 | ||||
企业 2016 年度审计报告资产负债率为 80%的,得 | ||||
企业负债率 (5 分) | 基础分 2.5 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加 0.5 分,最多加 2.5;每增加一个百分点扣 0.5 分,扣完为 | |||
止(插入法计算)。 | ||||
投标人自 2012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 1 份合同 | ||||
PPP 相关项目 | 金额在 5 亿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类似业绩,每有 一份得 2 分,最多得 6 分(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 | |||
业绩 | 或合同协议书、相关网站截图;时间以合同签订 | |||
(6 分) | 时间为准,类似业绩包括 PPP、BOT、TOT、ROT、 | |||
EPC、BT、施工总承包等模式) | ||||
合同响应 15 分 | 合同响应 (15 分) | 投标文件中对本项目《PPP 项目合同》文本完全响应的,得 15 分;每提出一条负偏差性意见扣 1 分,最多扣 15 分。 投标文件对本项目《PPP 项目合同》文本中的实质性条款有负偏差性意见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 | ||
决;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偏离表。 | ||||
融资方案合理性:根据投资人提供融资方案中的项目的融资计划(包括详述资金的来源和使用计 | ||||
划、加权资金成本、项目风险分配的分析、资本 | ||||
结构、预计融资交割时间及其他重大事件进度表 | ||||
融资方案 (3 分) | 等)、融资文件的主要条款和基本条件(包括具 体的贷款金额、期限、利率、担保要求、追索方式、提款计划和还款计划等)、减低融资风险的 | |||
措施进行综合评估。 | ||||
该内容若缺项得 0 分;融资方案基本可行的得 1 | ||||
分;融资方案可行性较高、较为合理,资金成本 | ||||
较低、基本条件较好的得 2-3 分。 | ||||
详细描述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组建时的前期工作、 | ||||
项目公司组建 | 组织结构、管理机构、岗位职责、人员组成及岗 位配置、人员培训等。 | |||
方案 | 该内容若缺项得 0 分;基本满足公司成立要求的 | |||
(3 分) | 得 1 分;根据公司组建流程安排合理有序、组织 | |||
机构完善、人员配备充足合理的程度得 2-3 分。 |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项目建设 | ||||
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项目建设实施阶段的工 | ||||
建设方案 | 程进度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投资控制措施; | |||
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xx及环境保护管 | ||||
项目 | (3 分) | 理措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合同管理、信息管理。该内容若缺项得 0 分;根据内容完整程度得 1—2 | ||
实施 | 分;在内容完整的基础上,措施得力、切实可行 的得 3 分。 | |||
方案 | ||||
20 分 | 包括但不限于运营质量目标,项目设施的养护维 修及更新执行方案及保障措施;运营管理组织机 | |||
运营方案 | 构、岗位要求及职责、拟配备的各专业负责人的 | |||
(3 分) | 编配方案,经营期内人力资源管理、激励机制设 计方案;不同季节的技术方案,冬季除冰除雪方 | |||
案,综合巡查方案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检修 | ||||
制度、计划,维修验收方案,配合相关部门开展 | ||||
防汛、排涝工作等方面的措施。 | ||||
该内容若缺项得 0 分;根据内容完整得程度 1—2 分;在内容完整的基础上,切合实际,科学可行 | ||||
或有其他补充建议的得 3 分。 | ||||
包括但不限于移交时间安排、移交范围,移交条 | ||||
件和标准、移交人员安排、最后恢复检修计划、 | ||||
移交方案 | 移交程序、质量保证和人员培训、第三方出具的 性能测试、资产评估报告、相关技术、保险的转 | |||
(3 分) | 让、风险转移等。 | |||
该内容若缺项得 0 分;根据内容完整得 1-2 分; | ||||
在内容完整的基础上,切合实际,时间安排合理, | ||||
方案可行性高,或有其他补充建议的得 3 分。 | ||||
协调与配合 | 项目建设运营期中与各参建单位关于现场工作 关系的协调、沟通、配合措施。 | |||
措施 | 该内容若缺项得 0 分;内容完整、措施得当,时 | |||
(3 分) | 间安排合理,方案合理可行的得 1-2 分。 项目 建设和运营过程中,承诺及时解决出现的各类问题加 1 分。 | |||
应急预案 | 项目建设和运营当中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 | |||
(2 分) | 无应急预案方案的得 0 分;根据应急预案全面、 | |||
切实可行的程度得 1-2 分。 |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合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候选投标
人排名。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投标人拟定的项目实施方案优劣顺序推荐。
2.1 评审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投标文件初审;
(2)澄清有关问题;
(3)比较与评价;
(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2 评审小组按照上述程序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审程序中的前一项程序未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下一程序的评审。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3.1 资格性检查
3.1.1 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评审标准:见评审方法前附表。
3.1.2 当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审小组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投标文件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3.2 符合性检查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评审标准:见评审方法前附表。
4.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审小组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 评审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5.1 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审标准见评审方法前附表。
5.2 评审小组按规定的量化指标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审得分。
5.3 汇总全体评审小组对各投标人的打分并计算算术平均值,即投标人的最终评审得分;
5.4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6.1 评审小组按照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候选投标人。
6.2 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授权委托书
五、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六、投标保证金
七、偏离表(法律方案)八、综合能力证明材料
九、投标人拟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十、财务分析
十一、声明
十二、其他材料
致: (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的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签字代表(姓名 )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 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 份: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6.投标保证金
7.偏离表(法律方案)
8.综合能力证明材料
9.投标人拟定的项目实施方案
10.声明
11.其他材料
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含本项目的所有补遗、澄清和变更资料),我们完全熟悉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愿意以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优惠率 ,折现率 ,合理利润率: 的投标报价,按采购文件要求对完成本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相应工作。同时做出以下声明:
1.我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2.我方投标有效期为 日。
3.我方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4.我方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我方同意投标人须知中关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6.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招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或收到的任何响应。
8.我方承诺不泄露招投标活动中获取的项目信息、商业秘密。
9.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与本招标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寄:
联系人: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投标人(牵头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内容 | PPP项目的社会资本 | ||
投标报价 | 建筑安装工程 x下浮优惠率 | (大写) | (小写) |
折现率 | (大写) | (小写) | |
xxxxx | (大写) | (小写) | |
PPP 项目质量 | |||
投标保证金 | |||
项目合作期限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期起 日 | ||
PPP 项目保修期限 | 按照采购人要求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 ||
需要说明的问题: 1、投标报价须列明: (1)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优惠率: ; (2)折现率: ; (3)合理利润率: 。 2、测算方法 在项目运营补贴期间,政府承担部分直接付费责任。政府每年直接付费数额包括:社会资本方承担的年均建设成本(折算成各年度现值)、年度运营成本和合理利润,再减去每年使用者付费的数额。计算公式为: |
投标人(牵头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
我方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满 。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可为同一人)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提供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交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
(本项后附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彩色扫描件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序号 | 采购文件条款号 | 投标文件条款号 | 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内容 | 注释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投标人声明:除本偏差表所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完全接受采购文件所有内容以及采购人在答疑环节对前述文件所做的澄清中的其他全部内容。
投标人(牵头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增加或删除条款,请在本表中标明删除条款位置或添加位置。
投标人应按条款顺序将建议修改的内容填入项目协议条款偏差表中,对条款的不接受或修改可能影响评标结果。凡投标人未提出修改或未表明不接受的,均视为投标人已经予以接受。
投标人对实质性条款有修改意见的,按废标处理。
中标候选人对非实质性条款提出修改意见的,由采购人与其做进一步澄清。在采购人通知的期限内未确认采购人进一步澄清的,则采购人有权视为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终止与中标候选人的协商。
资格证明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详见附表)
(二)业绩表(详见附表)
(三)PPP 项目管理人员情况表(详见附表)
(四)2014、2015 年、2016 年审计报告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表 1-1 联合体中牵头人填写或投标人填写该表
1、一般资料 | |||
公司名称 | |||
主要业务范围 | |||
成立日期 | |||
经营年限 | |||
企业资质等级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注册资金 | |||
公司地址 | |||
邮政编码 | |||
公司电话号码 | 传真号码 | ||
联系人员姓名 | 电话号码 | ||
2、联合体资料 | |||
联合体名称 | 名称 | ||
牵头人 | |||
成员公司 |
注:后附表格中提及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表 1-2 联合体成员填写该表(非联合体投标的,可不写本表)
1、一般资料 | |||
公司名称 | |||
主要业务范围 | |||
成立日期 | |||
经营年限 | |||
企业资质等级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注册资金 | |||
公司地址 | |||
邮政编码 | |||
公司电话号码 | 传真号码 | ||
联系人员姓名 | 电话号码 |
注:后附表格中提及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填表须知:
投标人应按本表格式,列出截止到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在中国大陆地区拥有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项目业绩基本情况介绍;如果合同金额为外币,应以合同币种按中标时的汇率或项目建设完成时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计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1 项目业绩统计表
合同签订年份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 (万元) | 主要指标(运作模式、年限、目前进展情况等) | 承 担 内 容(投资或 建 设 或运营) | 采购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 备注 |
注:后附表格中提及的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
拟投入 PPP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情况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拟任职务 | 证书编号 | 职称 | 备注 |
“拟投入 PPP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情况表”应按本表要求填写项目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并将拟投入 PPP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附在本表后,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附个人简历,并在简历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指标名称 | 2014 年 | 2015 年 | 2016 年 | 备注 |
净资产(亿元) | ||||
资产负债率(%) | ||||
„.. | ||||
备注:本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按废标处理。
(若为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即可)
投标人拟定的项目实施方案中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融资计划(包括详述资金的来源和使用计划、加权资金成本、项目风险分配的分析、资本结构、预计融资交割时间及其他重大事件进度表等);
2、融资文件的主要条款和基本条件(包括具体的贷款金额、期限、利率、担保要求、追索方式、提款计划和还款计划等);
3、减低融资风险的措施
4、其他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详细描述项目公司组建时的前期工作、公司组织结构、管理机构、岗位职责、人员组成及岗位配置、人员培训等,同时应明确合作期拟配备的各专业负责人的编配方案;
2、投标人应提供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基本情况描述并提供学历、资质等证明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
2、项目建设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各项主要内容的措施、流水段的划分、各项交叉作业、施工期间的保通措施、扬尘治理措施等);
3、项目建设实施阶段的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投资控制措施;
4、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xx及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5、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合同管理、信息管理。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运营质量目标,项目设施的养护维修及更新执行方案及保障措施;
2、运营管理组织机构、岗位要求及职责、拟配备的各专业负责人的编配方案,经营期内人力资源管理、激励机制设计方案;
3、不同季节的技术方案,冬季除冰除雪方案,综合巡查方案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检修制度、计划,维修验收方案,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防汛、排涝工作等方面的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移交时间安排;
2、移交范围;
3、移交条件和标准;
4、移交人员安排;
5、最后恢复检修计划;
6、移交程序;
7、质量保证和人员培训;
8、第三方出具的性能测试、资产评估报告;
9、资产评估报告、相关技术、保险的转让、风险转移等。
1、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运营期中与各参建单位关于现场工作关系的协调、沟通、配合措施。
投标人(牵头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PPP 项目财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PPP 项目投资估算。
2.PPP 项目运营成本分析。
3.PPP 项目公司收入和财务分析
3.1 项目公司收入包括可用性服务费、运维绩效服务费和第三方付费。
3.2 项目全部建设成本的确定原则见第二卷《PPP 项目合同》。
3.3 投标文件必须包括项目公司收入和财务分析的基本假设条件和参数,必须包括项目公司预计的成本费用估算表、年度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债务偿还时间表等。
4.4 投标人进行的财务分析应充分考虑 PPP 项目合同中规定的收入调整对财务状况的影响,并在财务分析中有所体现。
4.5 项目公司收入及财务分析须足够详细,足以使采购人能够准确理解项目公司收入构成和相关因素对项目公司收入的影响,并且主要经济指标的计算过程可进行复核。
4.6 对严重违反谨慎运营和维护惯例或财务假设严重偏离实际的财务方案,评审小组有
权否决该投标文件。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用表格的形式明确列明贷款利率、各项运营成本等假设条件。
序号 | 假设条件 | 填报时备注单位 |
1 | 贷款利率 | |
2 | 道路运营成本 | 填报单价 |
3 | 雨污水管线运营成本 | 填报单价 |
4 | 环卫保洁运营成本 | 填报单价 |
5 | 亮化项目运营成本 | 填报单价 |
6 | 交通项目运营成本 | 填报单价 |
7 | 环卫项目运营成本 | 填报单价 |
8 | 管廊运城成本 | 填报单价 |
9 | 道路中修费用 | 填报单价 |
10 | 其他 |
投标人已收到《周口市开元大道西延等城区市政道路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 PPP 项目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完整性均无异议。
投标人在此声明并保证如下:
投标人是依法成立、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其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瑕疵。
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不违反公司章程和相关协议的约定,获得了公司董事会的合法授权,其投标行为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上的签字、盖章均是真实、合法、有效的且已获得公司完整、合法的
授权。
投标人提供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1 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并声明和保证在本次投标过程中其所提供、披露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均为真实的、准确和完整的。如因其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投标人将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3)年内,投标人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如声明函附件所列。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3)年内,投标人没有因为任何直接由于自己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在当前所有未决诉讼、违约或法律纠纷均应不影响 PPP 项目运作或对项目可能造成实质影响。
投标人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或被接管、清算的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整顿,其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或管制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对象。
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3)年内,投标人及投标人的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曾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述的不良行为,包括没有编制虚假财务报表、提供虚假财务信息、就企业基本情况作虚假xx等情况,且没有为获取某项合同而支付不正当费用或行贿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