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威环府备HT20211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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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同 书
合同编号: SDGP371002202102000100
甲方:威海市环翠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乙方:威海市齐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就甲方采购乙方党性教育基地及巡察办安保服务项目一事,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的组成部分: 1、成交通知书
2、本合同书
3、乙方在评审过程中补充、修改的文件
4、SDGP371002202102000100 竞争性磋商文件
5、乙方的响应文件
6、报价明细表
上述文件将相互补充,合同各方必须予以遵守执行。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二、合同标的及合同价款:
1、合同标的:本合同标的为乙方提供的党性教育基地安保服务
(南竹岛老年公寓 7 号楼)和巡察办(xxx 00 x)两个办公区域提供安保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巡逻、执勤、检查、登记进出人员及车辆,维护该办公区正常工作秩序、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以及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工作等)。
2、合同金额:人民币贰拾捌万伍仟xx伍拾贰元整 (¥285552.00 元)/年。具体服务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等的分项报价详见《报价明细表》(附后)。
三、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工作要求确定。四、服务期限:
党性教育基地:2021 年 8 月 30 日—2024 年 8 月 29 日(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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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办:2021 年 10 月 8 日—2024 年 10 月 7 日(三年)服务期限每满一年,由甲方根据乙方的服务质量决定是否执行
下一年度份服务合同。五、服务要求:
1、乙方应与保卫人员建立劳动关系,保安人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人社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所有人员必须缴纳社会保险,每年至少为保安人员体检 1 次。
2、保安人员负责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防人为破坏等重任。发现责任区域内的任何安全隐患,立即报告甲方或被服务单位并协助予以处理。
3、严格执行巡逻制度。保安人员应流动巡视,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要岗位的安全护卫、巡查。夜间坚持每小时对办公区各处进行安全巡查一次,做好巡查记录。
4、要求上班期间统一着装,按标准穿着制式服装,不留长发、不带饰品、站姿端正、动作规范、指挥得当,语言xx、礼节周到。
5、每天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做好交接工作,交接工作时将有关的工作事宜交代清楚,值班室内卫生干净整洁。
6、维护好院内车辆停放秩序确保道路畅通,如有堵塞要及时疏通。对进出办公区的车辆进行严格检查核实,来访车辆要做好登记。
7、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并认真做相关好信息登记工作。如遇情绪激动的或大规模上访人员要先安抚好上访人员的情绪,及时与被访部门取得联系给予处置,维持办公区正常工作秩序。
8、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露任何部门的非公开信息和资料,不得私自查阅、下载、外传监控画面信息。
9、甲方对考核不合格的保安人员有权要求更换,接到甲方更换要求后三日内完成,所有保安岗位不得缺岗,对于有人员擅自离岗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还应按合同金额的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对于发生紧急情况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30 分钟之内,乙方应
调派 50 人以上的应急保障人员到甲方指定位置接受采购人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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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突发性事件。
11、所有人员的服装、装备、管理及培训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须为派驻人员配备必要的工作用四季服装(安保人员专业制服)以及单警装备等。
12、如因政府工作变动或其他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项目取消,甲方不承担乙方接到入驻通知前的损失。
六、服务地点及甲方联系方式: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联系人:xxx;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七、服务人员到岗时间:
党性教育基地:2021 年 8 月 29 日前。巡 察 办:2021 年 10 月 7 日前。
八、拟派服务人员: xxx、xxx、xx、xx、xxx、王华刚。
九、验收:
1、乙方拟派服务人员由甲方和被服务单位双重管理,共同考核,考核分值占比分别为 40%和 60%,考核结果作为续签合同、支付服务费用的重要依据。
2、甲方和被服务单位每半年不少于 1 次对乙方所派驻的保安人员进行考核打分,考核平均分值 85-100 分支付 100%服务费;75-84分之间支付 97%服务费;75 分以下甲方扣除所有服务费,并终止合同。
3、乙方拟派服务人员要保持固定,不得随意更换,须常驻项目地提供保安服务,承诺的服务人员必须全部到位。
4、乙方拟派所有服务人员上岗前必须经甲方认可,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
5、乙方须为服务人员办理相应劳动和人身保险,在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人身损害赔偿,由乙方依法承担全部赔偿费用和相关的所有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6、乙方提供的安保服务期满后向甲方发出项目验收建议,甲方应在 7 个工作日内启动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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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验收书》的签署
乙方服务期满验收合格,甲方应及时、完整、真实地签署《验收书》。
十一、付款:
(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2)付款方式:
首次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
后续付款:剩余合同款每半年验收一次并支付半年考核服务费用,具体根据双方约定方的考核办法确定服务费支付比例。乙方必须在甲方付款前提供本单位增值税发票。
(3)付款按以下资信办理
收 款 人:威海市齐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威海分行
银行帐号:2390 3886 6323
联 系 人:于建设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十二、费用及人员调整
1、该项目报价包含(不限于)人工工资、社会保险、低值易耗品、管理费、税金等。其中人工工资调整根据威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增长幅度提高相同的工资数额;社保费用调整每年当地人社部门公布实施的社保缴费基数相应调整计算;税金根据项目总费用的变化相应调整计算。
2、如本项目需增加或减少保安人员,项目价格增加或减少相应的单人综合费用。
3、如其他办公区需安排保安人员时,可依据不高于本项目单人综合费用的标准签订服务合同。
4、服务期满后,如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新招标工作,新招标项目正式启用前双方协商后可由乙方暂时提供服务,费用根据年费用标准按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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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服务承诺:
乙方提供的服务须满足 SDGP371002202102000100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
十四、变更、修改及转让:
乙方应严格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就服务内容、工作时间、服务质量、服务期限、拟派服务人员以及其他的合同条款进行变更、修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在履约过程中确需变更、中止或者终止的,应当报财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
十五、合同解除:
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以及违反其他有关规定而应解除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通知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十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第七条服务人员到岗时间的约定,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半年安保服务费总数的 3‰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不足一日,按一日计算(下同)。
2、乙方违反第五条服务要求的约定而降低标准及违反第十四条变更、修改的约定,甲方将责令其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的,纳入诚信记录,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通知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3、乙方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其他约定(规定),甲方将责令其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的,纳入诚信记录,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通知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4、由于违约而给对方造成损失,按照损失金额的 100%给予赔偿。
5、上述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外,“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事件。
6、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每逾期一日按照半年安保服务费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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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3‰向乙方交纳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超过 30 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还应当按合同报价明细表约定的金额支付实际发生的服务费。非因甲方原因导致逾期支付档期服务费,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七、争议解决:
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约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无争议的部分应继续执行。十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各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十九、签约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
二十、补充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办理。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二十一、签订时间:2021 年 8 月 26 日。
甲 方:威海市环翠区机关 乙 方:威海市齐盾保安服务事务服务中心 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 00 x地 址:xxxxxx 000 x 000 x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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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明细表
单位:元
序号 | 内容 | 详细说明 | 提供服务 企业 | 报价 |
1 | 人员工资 | 2500 元/人月 | 齐盾保安 | 180000.00 |
2 | 社会保险 | 910 元/人月 | 齐盾保安 | 65520.00 |
3 | 工作意外伤害保险 | 70 元/人月 | 齐盾保安 | 5040.00 |
4 | 福利费 | 133 元/人月 | 齐盾保安 | 9576.00 |
5 | 培训费用 | 50 元/人月 | 齐盾保安 | 3600.00 |
6 | 办公和服装劳保费用 | 10 元/人月 | 齐盾保安 | 720.00 |
7 | 保安设备折旧费用 | 5 元/人月 | 齐盾保安 | 360.00 |
8 | 管理费 | 63.51 元/人月 | 齐盾保安 | 4572.72 |
9 | 法定税费 | 224.49 元/人月 | 齐盾保安 | 16163.28 |
10 | 合计 | 3966 元/人月 | 285552.00 | |
合计:人民币贰拾捌万伍仟xx伍拾贰元整。小写:285552.00 |
注:1、此表中的合计价为报价一览表中所列总报价。
2、此表中报价应包括服务人员工资、补助、成交单位应分担的社会保险费、服装、投入设备、管理费、办公费、培训费、设备折旧费、耗材、利润、福利费、各项税金等及其他附带服务等全部费用。
报价单位(盖章):威海市齐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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