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平安创赢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嘉兴平安国瑞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暨重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9〕 35号)、《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与平安创赢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创赢”)重大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对手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法人名称:平安创赢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资产管理;财务咨询;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二)关联关系情况
平安创赢与我公司受同一股东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控制,平安创赢构成我公司银保监层面的关联方。二、关联交易类型及交易标的的情况
(一)交易概述和类型
我公司于2020年10月19日与平安创赢签署《嘉兴平安国瑞壹号股权投资伙企业(有限伙)之伙协议》(以下简称“基金协议”)认缴平安创赢发行的平安创赢-国瑞壹号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目标基金”)。根据基金协议约定,我公司拟对目标基金认缴出资人民币379.97亿元,预计整个投资期间关联方平安创赢收取的最大口径固定管理费金额 计不超过人民币3,039,760,000元,收取的超额收益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27,982,000元,预计固定管理费及超额收益 计不超过3,267,742,000元。
本次关联交易类型为资金运用类。
(二)交易标的情况
平安创赢-国瑞壹号投资基金是平安创赢发行并管理的保险私募基金,于 2020 年 7 月 9 日取得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的注册通知书。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本基金固定管理费为0.4%/年,在目标基金存续期内,平安创赢按照我公司实缴出资额收取的最大口径固定管理费预计金额不超过3,039,760,000元; 超额收益根据投资项
目的回报收益,按超过门槛收益9%以上部分的15%向基金管理人分配,预计金额不超过227,982,000元。
(二)交易结算方式
固定管理费按年向基金管理人平安创赢支付,后续目标基金取得可分配收益时,按超过门槛收益以上部分的15%向基金管理人分配超额收益。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等
基金协议于2020年10月19日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成立且生效。
目标基金的存续期限自首次变更设立登记之日起,至交割日后的第二十个周年日止。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
(一)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定价方法采用可比市场价格法。
基金管理费及超额收益费定价依据为:我公司认缴基金 的份额,管理费及超额收益费率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以及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符定价公允许性要求,符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及其股东或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二)定价依据
近期市场化保险私募基金投资机构对于保险私募股权基金的费率收取标准为管理费 0.2%-0.6%/年,超额收益收取为超过门槛收益以上部分的 10%-20%(计算基数有差异),同时根据客户实际情况有上浮或下降。我公司为平安创赢长期 作的战略机构客户,实际费率根据过往作情况,以及双方议价能力来确认。基金固定管理费 0.4%/年,超额收益为超过门槛收益以上部分的 15%。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利益转移以及侵犯我公司或保险公司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2020年9月17日,经我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8次会议现场审议通过后,提交第6届董事会第 31次会议现场审议,全体表决同意我公司认购平安创赢-国瑞壹号投资基金并签署签署《嘉兴平安国瑞壹号股权投资伙企业(有限伙)之伙协议》。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