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分枝杆菌耐药突变检测试剂盒(荧光 PCR 熔解曲线法)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结核分枝杆菌耐药突变检测试剂盒(荧光 PCR 熔解曲线法)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采购单位: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编号:JITC-2011AM0374
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中国 南京
二〇二〇年三月
目 录
第一章 结核分枝杆菌耐药突变检测试剂盒(荧光PCR 熔解曲线法)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1第二章 谈判须知前附表 4
第一章 结核分枝杆菌耐药突变检测试剂盒(荧光 PCR 熔解曲线法)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
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受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对结核分枝杆菌耐药突变检测
试剂盒(荧光PCR 熔解曲线法)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现邀请贵公司前来参加。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结核分枝杆菌耐药突变检测试剂盒(荧光 PCR 熔解曲线法)单一来源采
购
采购编号: JITC-2011AM0374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根据《关于传染病防治重大专项在研课题 2019 年度增补任务立项的补充通知》(卫科
专项函〔2019〕465 号),在示范区所属地市级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推广应用由厦门致善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的 MeltPro® TB 结核病一体化检测系统(荧光 PCR 熔解曲线法),评估该检测系统对xxx、异烟肼、乙胺丁醇、链霉素、氟喹诺酮,阿米卡星这 6 类药物的灵敏度和特异度及总符合率,及早发现耐药患者并开展精准化规范治疗,为此需采购结
核分枝杆菌耐药突变检测试剂盒(荧光 PCR 熔解曲线法),采购预算人民币 66 万元。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的会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对上述资格要求逐条响应,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四、谈判文件领取信息:
1、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xxxxxx 0 x)415 室购买采购文件。
2、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0 年 3 月 26 日至 2020 年 4 月 2 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
午 2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售价:500 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若电汇购买谈判文件,按下述银行信息电汇标书款后,同时需将电汇凭证扫描发送至邮箱 xxxxxx@xxxx.xx,并在邮件中
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等信息,谈判文件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
五、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谈判采购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 年 4 月 3 日上午 9:00 时整(北京时间)
谈判采购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 年 4 月 3 日上午 9:30 时整(北京时间)谈判采购响应文件接收地点:xxxxxxx 00 xxxxx X x X000 x
谈判采购响应文件接收人:x x、x x
邮寄地址:xxxxxxxxxx 00 xxxxx X x X000 x,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xx收。手机:13605186336。
注:1、因疫情防控的要求,供应商可将谈判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后,以顺丰寄付(不可采用其他快递)邮寄至指定地点;
2、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时间、关注邮寄信息,确保指定接收人能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如发生响应文件在邮寄过程中遗失、逾期未送达投标地点、拆封邮包后发现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格式制作密封或在邮寄途中造成响应文件的损坏,从而对供应商成功投标及中标带来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谈判有关信息:
谈判采购时间:2020 年 4 月 3 日上午 9:30 时整(北京时间)谈判采购地点:xxxxxxx 00 xxxxx X x X000 x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
地 址:xxxxxx 000 x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项目经办人:x x、x x
电 话:025-83249926、83248600、83249927传 真:025-83248600
地 址: xxxxxx 0 x 000 x邮 编: 210024
户 名: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京江苏路支行
人民币帐号: 7321810182600023404(仅供购买采购文件使用的账号)
序号 | 编 制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结核分枝杆菌耐药突变检测试剂盒(荧光 PCR 熔解曲线法)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
2 | 采购人名称: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3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
4 | 合格的供应商:具体要求见采购公告 |
5 | 澄清答复:仅对在采购截止期前 3 天之前收到的对采购文件的澄清要求予以书面 答复。 |
6 | 响应货币:本次采购只接受人民币报价。语言:中文。 |
7 | 保证金:谈判采购响应保证金金额为采购预算的 2%,可用电汇、转帐支票、本票、银行汇票、保函,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并于开标前到账。户名: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京江苏路支行;人民币账号: 1157930000000019801(仅供缴纳保证金使用的账号)。 |
8 | 响应有效期:开标后 90 天 |
9 | 递交谈判采购响应文件的数量: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谈判采购响应文件须标注连续页码。 |
10 | 单一来源商务谈判采购时间:2020 年 4 月 3 日上午 9:30 时整(北京时间) |
11 | 单一来源商务谈判采购地点:xxxxxxx 00 xxxxx X x X000 x 注:1、因疫情防控的要求,供应商可将谈判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后,以顺丰寄付(不可采用其他快递)邮寄至指定地点;2、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时间、关注邮寄信息,确保指定接收人能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如发生响应文件在邮寄过程中遗失、逾期未送达投标地点、拆封邮包后发现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格式制作密封或在邮寄途中造成响应文件的损坏,从而对供应 商成功投标及中标带来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12 |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单一来源采购小组根据采购文件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作响应无效处理。 |
13 | 付款方式:买方在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向卖方支付收到货物的全部货款。 |
14 |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 |
15 | 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授予合同通知书前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
1.采购文件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1.1 本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采购人为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亦称买方;供应商系指具备相应资质的产品或服务的制造商、代理商;成交供应商系指最后成交的供应商,亦称卖方。
1.2 供应商应详阅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款、格式、表式、条件和规范。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谈判采购响应文件和资料,可能被拒绝接受,其后果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1.3 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的各种情况以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其他情况。
1.4 采购文件以中文书写。
2.采购文件的澄清
2.1 供应商如须澄清采购文件的疑点,可用信函、电报或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但通知不得迟于采购截止日前 3 天以使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信函、电报或传真等书面表式作出答复。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3.采购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3.1 在采购截止日 3 天以前的任何时间,采购代理机构不论由于自己的考虑或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可以对采购文件用书面补充的方式进行修正。若书面补充与采购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最后发出的书面补充为准。
3.2 对采购文件的补充或修正,应以信函、电报或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
3.3 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采购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采购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推迟采购的截止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的供应商。
4.谈判采购响应文件的语言
4.1 谈判采购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函、电、文件和资料往来,都应以中文书写。
4.2 供应商已印刷好的产品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其中要点应附有中文译文。
4.3 任何不符合 4.1 至 4.2 项目规定的谈判采购响应文件和资料,将被拒绝接受或视为无效。
5.资格文件
5.1 供应商需要根据下列几项要求作资格介绍,这些文件应作为谈判采购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资格文件的缺失将直接导致响应无效。
5.2 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册在哪一国;
5.3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5.4 财务状况报告;
5.5 依法缴纳税收记录;
5.6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5.7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技术合格文件
6.1 作为谈判采购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必须提供所供应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6.2 证明服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文件可以是说明书、图样和资料。
7.采购响应文件的格式
7.1 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第三章“谈判采购响应文件格式”编制谈判采购响应文件。
7.2 供应商应在采购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采购文件编号、供应商全称、地址、邮编、电话、电挂、传真,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7.3 报价表须按填表说明详细填写,价格、数量均按此表为准;如有优惠条件须在此表中详细说明。
7.4 产品规格及技术参数响应表,供应商须按表填明对采购人产品在规格及参数等方面的响应情况,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8.所供产品的价格
8.1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填报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标,必须标明所提供的货物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型号及其功能的中文说明和供货期。所有报价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每项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响应文件中,各单价、复合价及总价应填写至小数点后两位。
8.2 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完成采购范围内的全部货物所需的费用。
8.3 报价既要有总价,还要有设备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即供应商必须报出总价及各主材的分项明细价格,否则该报价可能不被接受。
8.4 因供应商所供的货物或其安装质量的原因,导致检验不合格而发生的额外的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采购人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8.5 采购文件要求应随机配置的项目及服务,其报价均应计入总价。报价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将某项内容计入总价,如在采购文件中有报价,谈判时以供货范围偏离对其进行加价;若供应商有漏报或未按要求报价的项目,谈判后将其它有效标中该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但供应商不能增加其总价,若增加其报价将被拒绝;总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项目及服务,若包含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8.6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合同中对价格有影响的条款,进行报价。
8.7 供应商自行解决项目人员办公、食宿。
8.8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制定免费质保期后的保修方案,并对此方案报价,此项将进入谈判评审,但不计入本次总价。
8.9 报价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9.报价的币制
9.1 本次采购只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或已经进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产品以人民币形式报价,不接受外商用国外产品以外币直接报价。
10.谈判响应保证金
10.1 作为谈判采购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应提供的响应保证金金额为采购预算的 2%。
10.2 保证金可采取下列形式之一种:可用电汇、转帐支票、本票、银行汇票、保函,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并于开标前到账。
10.3 不按第 10.1 项和第 10.2 项规定办理的谈判采购响应文件,将遭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拒绝。
10.4未成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正常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授予合同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0.5 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0.6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被没收: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成交人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0.7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规定:企业账户上的款额不能直接转入个人存折。即使是个人汇款给我司的采购响应保证金,我司在退还时只能电汇或转支到单位的账户。
11.采购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1.1 在采购代理机构决定包括推迟开标日期起 90 天内,采购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采购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或视为无效。
11.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有效期,此类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信函、电报或传真的形式进行。按第 10 项规定提供的保证金也应相应地延长。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的要求而放弃响应,保证金将按 10.4 项规定执行;同意延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谈判采购响应文件。
12.谈判采购响应文件的组成
12.1 供应商的谈判采购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按第 5 项规定,提供证明供应商是合法的,有资格的并在成交后有能力执行合同的证明文件。
(2)按第 6 项规定,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是合格的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3)按第 7 和第 8 项规定,提供采购响应文件、产品报价表、产品规格及技术参数响
应表。
(4)按第 10 项规定,提供保证金。
(5)其他说明。
13.谈判采购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形式
13.1 供应商对谈判采购响应文件须准备一式 3 份,并分别标以“正本”1 份和“副本”2 份,如果它们之间有差异,则以正本为准。
13.2 谈判采购响应文件的正、副本都应用打字机或不退色墨水书写。
13.3 谈判采购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但如有错误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由原授权代表签署。
14.谈判采购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4.1 供应商应分别把正本和副本谈判采购响应文件都用封套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标明“正本”和“副本”。
14.2“报价一览表”必须另用内封套加以密封,放在谈判采购响应文件正本封套之中。作为保证金的缴纳凭证的复印件另用内封套加以密封,并在内封套上注明保证金字样,放在谈判采购响应文件正本封套之中。
14.3 外封套和内封套上均须按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格式写明:
(1)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3)采购文件编号
(4)采购人项目名称
(5)供应商的全称、地址、邮编、电挂、电话和传真
(6)写明开标时启封
15.截止日期
15.1 谈判采购响应文件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谈判采购截止时间前,邮寄到或派人送交到指定地点。
15.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第 3 项的规定,以补充采购文件的形式推迟采购的截止时间、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或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都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15.3 谈判采购响应文件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遗失和损坏,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16.过期谈判采购响应文件
在采购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谈判采购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收或不启封退回给供应商(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17.谈判采购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 响应采购以后,如果供应商书面的修改或撤回要求,使采购代理机构能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不考虑不可抗拒原因)收到,那么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接受供应商对谈判采购响应文件
的修改和撤回。
17.2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第 14 项的规定并在封套上注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封送给采购代理机构,如果通知采用传真的形式,则必须在截止采购时间前 2 天内用特快专递寄出或送到有签署的文件证明。
17.3 除第 19 项情况外,任何谈判采购响应文件不得在采购截止时间以后进行修改。
17.4 在谈判采购截止时间之后和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任何谈判采购响应文件不得撤回,在这段期间撤回谈判采购响应文件,采购响应保证金将被没收。
18.采购代理机构谈判
18.1 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必须参加。
19.谈判采购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
为有利于评审,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后将进行询标,可随时请供应商对其谈判响应文件中某点加以书面澄清和说明。但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说明。这些资料经竞争性谈判采购小组认可后,可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参与评审。
20.符合性检查
20.1 在详细评审之前,竞争性谈判采购小组要审查每份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保证金、适用法律、税及关税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竞争性谈判采购小组决定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0.2 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
20.3凡遇计算错误应按下列原则修正:
(1)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或各项累计价有笔误时,应以各项单价为准修正产品总金额。
(2)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3)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将被拒绝。
(4)没有报单价的项目的价格视为已含在报价的其他项目中,供应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必须完成该项目,但金额不另行支付。
21.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21.1 为了维护政府采购的严肃性,本次谈判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并在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的组织下,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采购谈判小组来进行;
21.2 任何参加谈判供应商谈判及最终报价的前提:谈判响应文件必须实质性满足本谈判文
件的要求且负责所投货物及设备方案的完整性(保证整个项目方案的完整性)。
21.3 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将在“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谈判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谈判的代表须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2.采购谈判小组成员
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2 人)及采购人代表(1 人)组成采购谈判小组。采购谈判小组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谈判响应文件,与谈判响应文件实质性满足本谈判文件要求的参加谈判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推荐成交供应商。
23.谈判程序
23.1 在“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组织谈判,参加谈判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谈判的代表须签名以证明其出席。谈判开始前将由使用方纪检人员或公证人员当众检验谈判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拆封、谈判。23.2 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参加谈判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如果参加谈判供应商试图向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和参与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谈判被拒绝。
23.3 谈判报价按如下形式进行,即谈判开始前报价(按本采购谈判文件要求的格式投报并加盖公章)、谈判中报价及谈判结束后最终报价(该报价将作为评定的依据)。
24.对谈判响应文件的初审
24.1 谈判小组将审查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足额提交谈判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且基本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24.2 在详细评标之前,谈判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谈判响应文件应该是与谈判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谈判文件规定的品牌、型号、性能、供货期、供货范围、服务要求,或者在实质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甲方的权利或谈判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谈判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谈判小组三人以上认定。谈判小组决定谈判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谈判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4.3 如果谈判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本谈判文件的要求,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谈判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的响应文件。
24.4 谈判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谈判文件进行进一步的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只有在谈判小组认
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如果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折扣数与按折扣率为基准计算的折扣数不一致时,以折扣率计算为基准进行修正。
24.5 谈判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谈判响应文件中的谈判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谈判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谈判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24.6 谈判小组将允许修正谈判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谈判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
24.7谈判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1)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提交采购响应保证金的;
(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质要求的或超过采购预算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4.8在采购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流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流标后,采购人应当将流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25.谈判过程及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
25.1 谈判采购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本谈判文件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价和比较,并与认为需要澄清的谈判供应商进行澄清,然后与通过初审的参加谈判供应商就本项目需求的价格、服务、质量、性能等与谈判供应商进行谈判。谈判中,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采购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谈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就谈判达成的最终条款进行书面承诺并进行最后报价,谈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及谈判书面承诺文件将被视为确定成交的最终依据。谈判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递交的谈判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
25.2 接到谈判采购小组澄清要求的谈判供应商应派人按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承诺,书面承诺的内容须由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
25.3 接到谈判采购小组澄清要求的谈判供应商如未按第 23.2 条的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
26.谈判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6.1 谈判采购小组将按照规定,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谈判采购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监狱企业等同小微企业)。
26.2 竞争性谈判确定的最后价格及服务等仍不能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将保留最终放弃本次谈判的权利。
27.与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
除第 19 项的情况外,供应商企图影响评标的任何活动,并经竞争性谈判采购小组确认,都将导致其谈判采购响应文件被拒绝考虑。
28.最后审定
28.1 通过评标并进一步检查供应商按第 12 项规定提供的各类文件资料,检查的结果必须是肯定的,才是授予合同通知书的先决条件。
29.成交的通知
29.1 在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通知所选定的成交供应商,通知也可以用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但随后以书面文件通知证实。
29.2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授予合同通知书后,应立即给采购人代理人以“回执”,“回执”中应xxxx履行成交供应商应履行的一切义务和责任。
29.3 当成交供应商按第 29 项规定签订经济合同和协议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通知所有未成交供应商。
30.履约保证
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
31.签订合同
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授予合同通知以后,成交供应商应在指定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签订合同的时间最迟不晚于授予合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扣除其响应保证金,并取消授予合同资格。
32.采购服务费
32.1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按下述表格规定执行;如果成交供应商不按照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将不予退还其响应保证金。
中标金额(万元) | 收费标准 |
100 以下 | 1.5% |
100-500 | 1.1% |
32.2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授予合同通知书前还需另缴纳评委评审费用人民币壹仟xx元整。
一、采购清单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
序号 | 试剂名称 | 采购数量(人份) |
1 | 结核分枝杆菌耐药突变检测试剂盒(荧光 PCR 熔解曲线法) | 920 人份 |
二、基本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试剂盒技术参数
(一)结核分枝杆菌核酸提取试剂盒
1、采用磁珠法对结核分枝杆菌核酸进行提取、富集、纯化等,其处理后的产物用于临床体外检测使用;
2、采用专利技术进行磁珠吸附转移释放;
3、室温(15~30℃)运输,有效期 6 个月;
4、完全预分装试剂,无需再分装,一条试剂提取一个样本;
5、适用样本:痰、灌洗液、冲洗液、结核培养菌等;
6、单次提取液体标本体积范围:1µl~2000µl;
7、试剂为单人份独立封装,单人份提取。
(二)结核分枝杆菌耐药突变检测试剂盒
1、 基于熔解曲线原理:
可检测xxx耐药基因 rpoB507~533 之间的 81bp 内任意突变,涵盖 95%以上突变;可检测异烟肼耐药突变位点的检测区域范围为:ahpC 启动子区、inhA94 密码子、inhA
启动子区位点以及katG315 密码子;
可检测乙胺丁醇耐药突变位点的检测区域范围为:embB 基因 306 位密码子(突变频率:61.3%~72.7%)、406 位密码子(突变频率:7.5%~23.5%)和 497 位密码子(突变频率: 12.9%~29.4%),检测位点对乙胺丁醇耐药检测的覆盖率为 72.7%~80.6%;
可检测链霉素耐药突变位点的检测区域范围为:rpsL 基因 43 位密码子(突变频率: 62.1%~77.1%)和 88 位密码子(突变频率: 6.1%~18.9%)以及 rrs 基因 513~517 位点(突变频率: 6.9%~15.2%),检测区域对链霉素耐药检测的覆盖率为 84.3%~88.9%;
可检测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突变位点的检测区域范围为:gyrA 基因 88~94 位密码子;可检测二线注射药物耐药突变位点的检测区域范围为:rrs 基因 1401、1402、1484 位点
以及 eis 基因启动子区-37、-14、-10 位点;
2、最低检出限达到 1×10 5 菌/mL;
3、可以检测不均一耐药;
4、野生型符合率:100%(参考品);
5、突变型符合率:100%(参考品);
6、重复性:Tm 值波动范围不超过±1℃;
7、xxx试剂盒的临床试验与药敏试验结果相比较,灵敏度(真阳性率)≥95%,临床特异性(真阴性率)≥95%;
异烟肼试剂盒的临床试验与药敏试验结果相比较,灵敏度(真阳性率)≥90%,临床特异性(真阴性率)≥96%;
乙胺丁醇试剂盒的临床试验与药敏试验结果相比较,灵敏度(真阳性率)≥85%,临床特异性(真阴性率)≥95%;
链霉素试剂盒的临床试验与药敏试验结果相比较,灵敏度(真阳性率)≥85%,临床特异性(真阴性率)≥95%;
氟喹诺酮试剂盒的临床试验与药敏试验结果相比较,灵敏度(真阳性率)≥87%,临床特异性(真阴性率)≥98%;
8、检测效率:在获得 DNA 样本后,3 小时内完成检测。
9、PCR 扩增检测全程闭管操作,减少 PCR 产物污染的可能性。
10、PCR 扩增与产物分析仪器自动完成,无需 PCR 后处理,仪器自动给出结果。
11、基于样本熔点值与阳性对照熔点值是否有差异来判定是否含有突变,结果直观,易于判读。
四、技术服务承诺
1、 投标人应提供试剂使用期间的技术支持、培训、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方案。
2、售后服务:试剂在使用单位使用过程中,如有任何质量问题,联系投标人后,投标人应 12 小时内答复,72 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保证试剂能够正常使用;在质量保证期内,凡因正常使用出现的质量问题,供货商应提供免费更换。供货商应支付包装费和运费。对更换试剂使用之日起重新计算质量保证期。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一周内。
3.1 通用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结算时间 | 季度结算 |
2 | 结算价格 | 招标人以中标价格结算货款。 |
3 | 结算方式 | 由招标人直接与中标商结算货款 |
3.2 通用合同条款
3.2.1 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是指招标人和中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格式签署的协议,内容包括: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投标报价表;
2)中标通知书;
3)药品购销合同;
4)其他相关文件。
(2)“合同价”,是指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招标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也可解释为中标人对招标人的实际供应价。
(3)“伴随服务”,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中标人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国家相关规定、招标人要求及合同中规定投标人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4)“招标人”是指本次招标采购单位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中标人”是指为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药品的药品生产企业。
(6)“经办机构”,是指招标人委托的药品招标代理机构即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3.2.2 产地
“产地”,是指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
3.2.3 规格
(1)交付药品的规格应与中标通知书规定的规格相一致。
(2)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
3.2.4 有效期
(1)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2)除非招标人对有效期另有规定,中标人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自到货之日起不得少于 12 个月。
3.2.5 知识产权
中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使用中标药品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
护期的起诉。
3.2.6 包装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中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3.2.7 付款
买方在货到验收合格后按季度向卖方支付收到货物的全部货款。
3.2.8 价格
除非国家价格调整或双方另有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中标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药品和履行服务的价格应该是中标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
3.2.9 配送
配送由中标人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药品的批签发报告书(有效复印件),并按业主要求冷链运输送往指定地点。
3.2.10 伴随服务
(1)中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4)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应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5)其他中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2)如果中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投标报价时予以注明。
3.2.11 质量保证及检验
(1)按合同交付的药品质量应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承诺的质量相一致,确保药品使用安全有效。
(2)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中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中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3)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质量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中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使用。
3.2.12 中标人履约延误
(1)中标人应按照中标合同中招标人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2)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中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及经办机构。招标
人或经办机构在收到中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可通过双方认可的方式办理相关手续。
(3)如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3.2.13 误期赔偿
(1)除本合同条款第 3.2.12 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 5%,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 7 日计算,不足 7 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 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2)中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2.14 招标人履约义务
(1)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
(2)招标人将完成中标合同采购量的采购。
(3)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算价款。指定结算银行的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4)招标人必须要求中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5)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
3.2.15 不可抗力
(1)中标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合同法》第 117 条第二款所称“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中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招标人。除招标人另行要求外,中标人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3.2.16 争议的解决
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江苏省工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向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2.17 违约终止合同
(1)在招标人对中标人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人可向中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中标人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经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3)招标人有足够的事实和理由认定中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规行为。
(2)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中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3.2.18 破产终止合同
药品供应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供应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3.2.19 转让
除非招标人事先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2.20 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解释。
3.2.21 合同生效
本合同条款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3.2.22 主导语言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
3.2.23 合同修改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3.2.24 补充条款
中标人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本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条款,如违反任何一款项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药品的品名、包装、规格、产地、质量、价格、效期、运输、配送时间等要求),招标人有权从货款中扣除 10%的金额作为赔偿,具体实施办法由招标代理机构监督落实。
响
应
文
件
采购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
二○ 年 月 日
注:请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响应文件,并 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响应文件的评价。
(一)响应函、报价表(格式):
1、响应函
致: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根据贵方的 号采购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报价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 (供应商)兹宣布同意如下:
1. 我们郑重承诺:我们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
2. 我们接受采购文件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报价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如果在报价后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响应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响应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7.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8.遵守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9.与本报价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开户行: 账 户: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 结核分枝杆菌耐药突变检测试剂盒(荧光 PCR 熔解曲线 法)单一来源采购 |
总报价 | 小写: 万元 大写: 万元 |
交货期 | |
保证金 (请打√) | □有 □没有 |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签字):日 期:
3、分项报价表(格式)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 | 分项 | 数量 | 单 价 (万元) | 总 价 (万元) |
其他 | ||||
合计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注:
1) 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重新计算;
2) “分项”报价请报价单位自行添加。
(二)资格证明文件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非三证合一单位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近六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距开标时间 3 个月内开具,原件);
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非三证合一单位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近 6 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提供开标时间前 6 个月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章,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前 3 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参考格式附后)
附: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参考格式)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进行报价,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报价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
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其它相关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公司地址)的 (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的响应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售后服务,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2、类似业绩证明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单位 | 代理日期 | 业主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
本表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人: (公司名称) (公章)授权代表: (亲笔签名)
3、服务承诺
(内容必须包括采购文件质保及售后服务的全部内容,格式由投标人自定、加盖公章)
4、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需要向谈判采购小组如实告知的重要事项、重要补充承诺等,请扼要叙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