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獎學金將於實際赴日當月份開始支領。若是因為新型冠狀肺炎(COVID-19)影響而於台灣先以線上課程進行交換留學者,該期間之獎學金則不予支付。
2022 年度 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獎學金(短期留學生)申請簡章
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湾交流協會
1. 主 旨
x項獎學金是以台灣各大學院校和日本各大學﹑研究所﹑短期大學﹑高等專門學校間簽訂有學生交流等相關協議為基礎設立。依據交流等相關協議各大學院校學生赴日本各大學短期交換留學時,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以下簡稱本協會),希望能透過對短期留學學生的資助,拓展日台之間留學生交流,提昇雙方教育・研究水準。並以增進互相瞭解及友好親善為目的。
本獎學金之目的為促進台灣以日本作為研究對象以及台灣籍學生於日本進行課程學習、研究,主要支援以日本為研究對象且已著手於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等進行研究,結束短期交換留學後,以在日本的研究內容撰寫畢業論文並取得學位之台灣籍在學學生;亦或是目前正與日本的大學等研究機關進行共同研究者等,並於結束短期交換留學後,將此交換留學經驗活用於台灣方面大學的教育、研究上之台灣籍在學學生。
2. 對 象(需完全符合①~③項條件,且同時為④或⑤者)
① 未滿 35 歲。(1987 年 4 月 2 日以後出生者)
② 2022 年 9 月 1 日起至本獎學金支領期間期滿為止,必須是台灣各大學院校正規課程在學學生。
(大學、碩士班以及博士班在學學生皆可申請)
③ 留學開始時,修業年限不可超過正規修業年限。(延畢生不可)
④ 主要以人文・社會科學(政治學﹑經濟學﹑經營學﹑法學﹑歷史學﹑文學)等專攻領域之大學、 碩士、博士課程在學學生,已著手以日本為研究對象進行研究(日本政治・外交・經濟政策等國際問題・法律・歷史等研究)相關計畫,亦或是目前正與日本的大學等研究機關進行共同研究者。結束日本短期交換留學後,以在日本的研究內容撰寫畢業論文並取得學位者。
※以日本為研究對象之理工科系專攻領域者亦可申請 。
⑤ 目前正與日本的大學等研究機關進行共同研究等,於結束短期交換留學後,將此交換留學經驗 活用於台灣方面大學的教育、研究上者。
3. 申請者資格及條件
① 台灣籍,台灣各大學院校在學學生。(有日本國籍者除外)
② 2022 年 9 月到 2023 年 4 月期間內進入日本各學校開始交換留學者。
③ 留學期間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者。
④ 根據學生交流相關協議,日本交換大學已接受並許可入學者。(註 1)
⑤ 在學學業成績優良,在學學校前一學年度成績評價係數(參閱附件 1)達 2.3 者。(註 2)
⑥ 日本交換留學結束後,回原就讀學校繼續完成學業,或預定以在日本的研究內容撰寫畢業論文並取得學位者。
⑦ 本獎學金支領期間內,不得重複領取其他政府單位﹑機關團體所提供的任何獎學金。(註 3)
1
⑧ 2021 年 9 月 1 日起需居住在台灣。因短期旅行離開台灣者不在此限。
⑨ 若曾為本獎學金合格者,需於前次交換留學回台後滿一年以上方可再次提出申請。
註 1.申請本獎學金時若未得到日方交換學校的許可者,依「10. 申請所需資料和申請辦法(1)
④」之相關規定辦理。若無法於規定期限內提交「入學許可書」影本至本協會者,則將取消其領取資格或是造成領取時間延後之狀況。
註 2.無法以成績評價係數評量成績時,請推薦人明確於「10. 申請所需資料和申請辦法(1)③」個人推薦書〔表格 3〕上寫出認為該申請者成績可評為 2.3 以上之理由。
碩士班一年級學生,成績以大學四年級全學年度成績核算,但若有留級後才畢業情況者,需以畢業前兩學年度成績合併核算。
註 3.包含台灣及日本等所有項目之獎助學金。但補助若為交通費(臺幣三萬元以內)時,不屬於重複支領規範內。
4. 各大學的推薦人數
各校可推薦人數,一份交換學生協議書可推薦 5 名學生。
5. 申請日程
① 申請開始時間: 2022 年 4 月 29 日(五)
② 申請截止時間: 2022 年 6 月 17 日(五)【郵戳為憑】
關於申請辦法請參閱「10. 申請所需資料和申請辦法」
③ 「申請編號」通知:2022 年 6 月下旬(預定)。
◎「申請編號」會同時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者及推薦學校。
◎ 7 月上旬(7 月 15 日以後)若仍未收到「申請號碼」者請來電查詢。恕不答覆「申請編號」以外之詢問。
④ 結果通知:2022 年 8 月(預定)
關於結果通知方式,請參閱「12. 結果通知方法」
6. 預定錄取人數
20 名
7. 獎學金內容
獎學金 每個月 8 萬日幣
※本獎學金將於實際赴日當月份開始支領。若是因為新型冠狀肺炎(COVID-19)影響而於台灣先以線上課程進行交換留學者,該期間之獎學金則不予支付。
8. 獎學金支領期間
從留學開始日(入學日)起,最長可支領一年(以內)。但如果留學期間跨年度時, 因年度預算之緣故有可能終止獎學金的支付。
日本會計年度為 4 月至翌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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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甄選方式
x協會將根據申請者及推薦學校所提出的資料進行書面審查後甄選出合格者。
10. 申請所需資料及申請辦法
(1) 學生提出資料
① 2022 年度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獎學金(短期留學生)申請書〔表格 1〕(註 1)
② 就讀大學最近三個月發行最新個人成績證明。
Ⅰ. 大學學生,需提出目前就讀學校一年級到目前為止,各學年成績證明。
Ⅱ. 碩士班學生,除需提出目前就讀研究所在學期間全部成績證明之外,需再提出最終畢業大學全學年成績證明。
Ⅲ. 博士班學生,除需提出目前就讀研究所在學期間全部成績證明之外,需再提出最終畢業大學全學年成績證明及碩士班全學年成績證明。
③ 2022 年度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獎學金(短期留學生)個人推薦書〔表格 3〕(註 2)
④ 日本交換大學院所發行「入學許可書」影本(不接受教授個人同意書或來往電子郵件)(註 3)。
⑤ 護照影本(①個人資料頁②蓋有出入境章頁)
未申請過護照者需附未申請過護照聲明書;持有護照未曾出國者需附出入境證明。(聲明書需親筆簽名用印,出入境證明資料請至出入境管理局申請)
※上述資料正本 1 份﹑影本 1 份(共 2 份)。並依上述順序排列分成正影本各 1 份,並於左上角以長尾夾固定。(切勿使用訂書針裝訂)
⑥ | 日本研究相關資料(註 4) | |
※ 所有申請者:日本研究相關研究計劃書(日文/英文,A4 紙張 3 頁以內) ※ 博士班學生:已撰寫完成日本研究相關研究成果(碩士論文等) | 2 份 2 份 |
註 1. 請注意:所有本協會制式表格請勿任意更改欄位的大小格式及字體。
申請書〔表格 1〕請用黑筆書寫,基本資料部份可用中文繕寫,1~7 項欄位請用日文或英
文書寫。內容應詳實字跡工整。請勿擅自放大或縮小本協會表格,亦不得以打字方式提交。註 2. 個人推薦書〔表格 3〕可使用中文、日文或英文書寫。但以中文書寫時需另附日文或英文翻譯。
※教授簽章欄位務必請教授親筆簽名必用印。
註 3. ①「入學許可書」影本若在申請本獎學金時尚未取得可以於日後取得後提出(並不會影響書
面審查的結果)。但需於 2022 年 8 月下旬前提交給本協會,故請台灣校方與日本交換大學協調於提出日前發給「入學許可書」。於期限內無法取得者請務必聯絡本協會。
②請注意,「入學許可書」必須明確記載入學許可期間是自 2022 年 9 月以後開始,不滿一
年。(但假若新生說明會等於 8 月底舉行,實際入學開始日期為 9 月以後,則不在此限內。)
註 4. 日本研究相關資料的「研究計畫書」請用規定格式,A4 紙張於四周留白 15mm 以上,字體大小 11。參考文獻一覽則不納入規定頁數中)需用日文或英文繕寫。(使用中文者不受理)
(2) 校方需提出的資料
① 2022 年度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獎學金(短期留學生)推薦書〔表格 2-1〕〔表格 2-2〕(兩表格之推薦順序務必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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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學生交流等相關協議書影本(影印後視正本使用)
上述①~②文件正﹑影本各 1 份。(正﹑影本請依照推薦順序排列分 2 份)
校方在確認(1)學生所提出的資料及(2)校方需提出的資料齊全後(〔表格 2-1〕必須加蓋學校關防),於申請截止前以郵寄方式寄至本協會台北事務所新聞文化部。(郵寄地址請參閱「16.資料郵寄地 址﹑詢問聯絡電話」)
注意 1. 申請時請使用本協會制式表格。請勿擅自更改本協會所有制式表格,格式﹑欄位﹑字體大小。
注意 2. 所提出資料一律不予退還。
注意 3. 申請方式採郵寄方式,親自送達之申請案件一律不受理。
11. 申請編號
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者的「申請編號」。7 月中旬(7 月 15 日後),若仍未收到電子郵件者,請來電查詢。恕不答覆「申請編號」以外之詢問。
12. 結果通知方式
於本協會台北事務所網站公布合格者「申請編號」,並核發「合格通知」。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對於推薦學校也會寄送「學生合格與否名單」。合格與否相關詢問一概予不受理。
13. 獎學金的發給方式
透過日本交換大學發給合格者。
※實際赴日進行交換留學者方得以支領獎學金(線上課程不予以承認)。
14. 留學狀況報告書的提出
學生於結束交換留學回台後三個月內,需提交「留學狀況報告書」以及系所主任的評語(無制式格式)給台灣就讀學校負責獎學金之相關單位。
校方在收到學生所提出的報告書後,請函送郵寄至本協會台北事務所新聞文化部。
15. 放棄合格資格時
合格名單公佈後,因個人因素放棄本獎學金時,請校方填寫「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獎學金(短期留學生)放棄合格資格聲明書」(蓋學校關防及校長章)〔表格 4〕及附上學生所提出的放棄理由書後郵寄至本協會台北事務所新聞文化部。
16. 資料郵寄地址﹑詢問聯絡電話
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 台北事務所 新聞文化部 短期獎學金承辦人
10547 xxxxxxxxx 00 x xxxxxx
TEL: 00-0000-0000 (內線 2411)
FAX: 00-0000-0000
E-mail: xxxxxxxxxxxxxxxx-x0@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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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其他
於本協會東京本部舉行會議、委員會等時,有可能要求本獎學金合格者發表研究內容、成果。屆時請遵從東京本部指示進行。
本獎學金簡章及各制式表格等,可上協會台北事務所網站下載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_xxx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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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評價係數換算方法≫
請依據下列對照表換算「點數」,再依照計算方式算出成績評價係數(小數點第三位四捨五入)。
成績點數對照表 | |||||
成績類型一 | 100~90 分 | 89~80 分 | 79~70 分 | 69~60 分 | 59 分以下 |
成績類型二 | S | A | B | C | F |
成績類型三 | A | B | C | D | F |
成績點數換算 | 3 | 3 | 2 | 1 | 0 |
≪計算方式≫
各必選修科目的成績點數×學分數的總和/所有學分總和
※不計學分的科目(如體育或軍訓等必選修科目)以 1 個學分數計算。
≪成績評價係數換算方式≫
例如:
推薦學生為大學 3 年級:以大學 2 年級全學年度成績換算
推薦學生為碩士 1 年級,尚無第一學期成績時:以大學 4 年級全學年度成績換算
推薦學生為碩士 1 年級,已有第一學期成績時:以碩士 1 年級上學期成績換算
科目 | 學分數 | 成績 |
日文 | 2 | 80 |
英文 | 3 | 94 |
體育 | 0 | 78 |
國際關係 | 4 | 92 |
電子機概論 | 4 | 73 |
經營理論 | 3 | 65 |
經濟學 | 4 | 88 |
1.由成績對照表的類型確認成績點數。 → 此例確認為成績類型一
2.成績換算
以下相同方式換算
日文成績為80分、成績點數為「3」
日文 3(成績點數)×2(學分數)=6・・・①
英文 3(成績點數)×3(學分數)=9・・・②
體育 2(成績點數)×1 =2・・・③
※不計學分的科目(如體育或軍訓等必選修科目)、以 1 個學分數計算國際關係 3(成績點數)×4(學分數)=12・・④電子機概算 2(成績點數)×4(學分數)=8・・・⑤經營理論 1(成績點數)×3(學分數)=3・・・⑥經濟學 3(成績點數)×4(學分數)=12・・⑦
①+②+③+④+⑤+⑥+⑦=52
52÷所有學分數(此例所有學分數為21)=2.4761
成績評價係數 =2.48(小數點第 3 位四捨五入)
2022年度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獎學金(短期留學生) 申請書
[表格1]
※請勿擅自更改本協會所有制式表格,格式﹑欄位﹑字體大小。
填表日期:
2022
年 月 日
姓名 | 英文拼音 (與護照相同) | 相片 (近6個月內拍攝) | |||||||||||
出生年月日 | (西元) | 年齡 | 歲 | 性別 | |||||||||
就讀大學 | 大學 | 系 研究所 | 學士/碩士/博士 | 年級 | (背面請寫上姓名) | ||||||||
交換留學大學 | 大學 | 学部 | 学科 | ||||||||||
研究科 | 専攻 | ||||||||||||
專業證照 (需附證件影本) | 過去3年內是否曾利用本獎學金赴日留學?(請圈選) | 有 | 無 | 2吋證件照 | |||||||||
日方大學入學 許可期間 | 年 月 ~ 年 月 | 希望獎學金支領月數 | 個月 | ||||||||||
類別 (請圈選) | 人文科學 ・ 社會科學 ・ 理科 ・ 工科 ・ 農業 ・ 醫學 ・ 教育 ・ 藝術 ・ 留學生別科 ・ 其它( ) | ||||||||||||
通訊地址 (需可收取掛號郵件) | |||||||||||||
- | |||||||||||||
聯絡電話 | 電話: | ||||||||||||
行動電話: | |||||||||||||
緊急聯絡人 | 姓名 | 關係 | 聯絡電話 | ||||||||||
1. 為何會對日本抱有興趣? | |||||||||||||
2.這次去日本留學想要做什麼事嗎?結束這次交換留學回台灣後,計畫如何活用得到的收穫。 |
(註)上方基本資料欄位請用中文書寫。1~7欄位請用英或日文書寫,日文為佳。字跡請工整。
1/2
3. 對於自己從所就讀之大學或是研究所畢業後的出路有什麼想法呢? |
4. 需要本獎學金的理由。 |
5. 關於前往日本的經驗。※若無前往的經驗,請寫「無」 |
6. 關於日語的學習經驗。※若未曾學習過,請寫「無」 |
7.請簡單闡述研究內容與日本有何關聯 |
2/2 |
2022年度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獎學金(短期留學生)個人推薦書
年 月 日
公益財團法人 日本台灣交流協會 理事長
本人推薦下列學生參加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獎學金(短期留學生)甄選。
交換大學名稱 | ||||
被推薦學生之姓名 (英文拼音) | ||||
在學學校名稱 | ||||
推 薦 理 由 | ||||
推薦者 | 姓名 | 印 | 職稱 |
(注意)
1.姓名除中文外,也請填寫英文拼音。
2.本推薦書填寫者,務必為該系之專任教師。
3.於候選者推薦一覽表(表格2-2),無法填寫「成績評價系數」時,請在本推薦書內,填寫認為申請人成績優秀可達系可評為2.30之理由。
4.請用日文或英文書寫,用中文書寫者請附上日文或英文翻譯。
※上述填寫之各項資料等,本協會只使用於此項獎學金相關業務上。惟,若有行政機關或公益法人等照會是否雙重支付獎學金等相關問題 時,本協會得適度提供此資料以供參考。
( 文 件 號 碼 ) | |||||||
年 | 月 | 日 | |||||
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獎學金(短期留學生)放棄合格資格聲明書 | |||||||
公益財團法人 日本台灣交流協會 理事長 | |||||||
學校名稱 | |||||||
校 長 | 學校公印 | ||||||
本校下列學生放棄xxxxxxxxxxx(xxxxx)xxxx。 | |||||||
x | |||||||
0.xxxxx(xxxx): | |||||||
0.放棄者原訂交換留學期間: | 年 | 月 | ~ | 年 | 月 | ( | 個月) |
3.放棄者原訂領取獎學金期間: | 年 | 月 | ~ | 年 | 月 | ( | 個月) |
4.原訂交換大學名稱(日本): | |||||||
5.放棄理由: | |||||||
(注意)需附上學生本人親筆書寫「放棄理由書」,並簽名用印。 | |||||||
※上述填寫之各項資料等、本協會只使用於此項獎學金相關業務上。唯若有行政機關或公益法人等照會是否雙重支付獎學金等相關問題時、本協會得適度提供此資料以供參考 |
﹝表格 5﹞
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短期獎學金(日本研究類別)留學狀況報告書
姓名 (英文拼音) | 在籍大學系所 | ||||
交換大學系所 | |||||
日本交換留學期間 | 年 | 月 | ~ | 年 | 月 |
獎學金支領期間 | 年 | 月 | ~ | 年 | 月 |
① 到日本交換留學開心嗎?
1.非常開心 2.開心 3.不開心 4.一點都不開心 |
原因 |
② 有結交日本朋友嗎?
1.結交很多日本朋友 2.有結交到 3.僅結交到少數日本朋友 4.完全沒有結交到 |
原因 |
③ 與赴日交換留學前相較之下,是否變得喜歡日本以及日本人嗎?
1.比赴日前更為喜歡 2.喜歡 3.一直都喜歡沒有改變 4.沒有差別 5.變得討厭 |
原因 |
④ 是否會想推薦其他同學赴日留學呢?
1.非常想推薦 2.想推薦 3.不想推薦 4.完全不想推薦 |
原因 |
⑤ 赴日交換留學對個人的職場生涯有幫助嗎?
1.非常有幫助 2.有幫助 3.沒有幫助 4.成為阻力 5.不知道 |
原因 |
⑥ 赴日交換留學期間內遇到困難時,是找誰討論呢?
1.日本朋友 2.在日本的台灣朋友 3.在日本的其他國家朋友 4.手足等親戚 5.日本交換 大學的教職員 6.台灣在籍大學的教職員 7.其他 |
原因 |
⑦ 赴日交換留學後會希望進攻就讀日本的碩/博士課程嗎?
1.非常希望 2.希望 3.不希望 4.完全不希望 |
原因 |
⑧ 會希望藉由赴日交換留學而於日本就業嗎?
1.非常希望 2.希望 3.不希望 4.完全不希望 |
原因 |
⑨ 赴日交換留學期間內住在哪裡?
1.大學的留學生宿舍 2.寄宿日本民家 3.民間的公寓 4.與朋友分租 5.其他 |
感想/意見 |
⑩ 此次赴日交換留學除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的獎學金之外,其他生活費是如何取得的呢?
1.父母親提供 2.打工 3.沒有特地取得(存款等) 4.其他( ) |
感想/意見 |
⑪ 日本交換留學期間內,每個月的生活費大約多少日幣?(含住宿費用,不含學雜費)
1.5 萬以下 2.5 萬~10 萬 3. 10 萬~15 萬 4. 15 萬~20 萬 5.20 萬以上 |
感想/意見 |
⑫ 日本交換留學期間內最開心、最快樂的事情是什麼呢?
⑬ 日本交換留學期間內最辛苦的事情是什麼呢?
⑭ 日本交換留學期間內感到失望、可惜的事情是什麼呢?
⑮ 赴日交換留學後,有沒有比想像中更好的事情呢?(或是有預期外所發生的好事情)
⑯ 赴日交換留學期間的假日都做些什麼事情呢?
➃ 交換的日方大學和在籍的大學有何不同之處?
⑱ 赴日交換留學後,自己本身有什麼改變嗎?
⑲ 對於今後希望赴日交換留學的學弟妹有什麼建議呢?
⑳ 請詳述為撰寫論文,於日本交換留學期間內所進行相關的調查、研究內容。
㉑ 請詳述於日本交換留學期間內所進行相關的調查、研究所獲得之成果。
㉒ 請詳述今後將如何運用此次赴日交換留學期間內,所獲得的調查、研究之成果。
㉓ 請詳述此次赴日交換留學的感想。
㉔ 獎學金支領期間結束後的聯絡方式。
※請提供大學畢業或是獲得學位後仍可取得聯繫的相關資料。
※此資料只用於此項獎學金相關業務,以利本協會日後聯繫。絕不用於其他用途。
通訊地址 | |
行動電話 | |
㉕ 取得目前所就讀之學位後的計畫。
請圈選下列選項 1.在日本就職 2.在台灣就職 3.在海外就職(日台以外之第三地) 4.在日本攻讀 5.在台灣攻讀 6.在海外攻讀(日台以外之第三地) 7.在原就讀大學繼續進行研究、撰寫論文等 8.其他( ) |
理由/原因 |
具體的公司名稱/學校名稱(※已有預定者請仔細填寫) |
2022 年度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獎學金(短期留學生)Q&A
2022 年4 月
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
Q1:本獎學金的申請對象為何?
A1:對象為台灣籍大學生、碩士班以及博士班在學學生。
申請者目前所就讀的大學須和日本的交換大學簽訂有學生交流相關協議。
本獎學金,主要是以人文・社會科學(政治學﹑經濟學﹑經營學﹑法學﹑歷史學﹑文學等) 專攻領 域之大學、碩士、博士課程在學學生,已著手以日本為研究對象進行研究(日本政治・外交・經濟政策等國際問題・法律・歷史等研究)相關計畫,亦或是目前正與日本的大學等研究機關進行共同研究者。結束日本短期交換留學後,以在日本的研究內容撰寫畢業論文並取得學位者。
此外也可參考本協會為碩博士生所設立的「日本交流協會獎學金留學生(碩・博士留學生)」獎學金。
Q2:需要具備日文能力嗎?
A2:申請本獎學金,不需具備日文能力。但是申請書有些部份必須以日文或英文填寫。另部分交換大學對於交換生語言能力有所規定,相關事項請自行向交換大學確認。
Q3:若是自行到日本各大學留學者,可以提出申請嗎?
A3:不可以。自行赴日申請學校入學者不可申請本獎學金。
本獎學金申請對象僅限於依據學校(系所)間所簽訂之交換學生相關協議,前往日本短期交換的留學生。
Q4:以交換留學生的身分,赴日本交換留學一年,可以提出申請嗎?
A4:留學期間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者,皆可申請。
本獎學金的支領期間,以日方交換學校的入學許可日起算,不可選擇支領開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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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學籍在台灣,但人目前正在外國交換留學中,可以申請嗎?
A5:不可以。2021 年9 月1 日起,在台灣各大學院校有學籍且持續六個月以上居住在台灣者才符合申請條件。因此目前正在海外留學者無法申請。必須結束海外留學回台後,符合上述條件者才可申請。
Q6:已經取得教育部獎學金預定前往日本留學者,可以再請領本項獎學金嗎?
A6:不可以。本獎學金簡章「3.申請者之資格和條件(7)」明確規定,不得重覆領取其他政府單位﹑機關團體所提供的任何獎學金(包括日本﹑台灣)。但「註3」的補助若為機票費用(台幣三萬元内之交通費)則不包含在重複領取的範圍內。
Q7:若交換大學也提供獎學金,是否可以重複領取?
A7:可以重複領取。但必須在本協會獎學金支領期間期滿後才可以領取。詳細情形請向日方各交換大學確認。
Q8:簡章「4. 各大學的推薦人數」規定「各校可依據毎份學生交換協議,推薦5 名」的人數限制。但學校﹑系所間簽訂有多份協議時,(如就讀學校和日本校方簽訂有交流協議,系所間也簽訂有交流協議)這種情況下,同一學校可以同時推薦多名學生嗎?
A8:可以。學校間﹑系所間有各種型態的交流協議,毎份協議都可推薦。但,毎一份協議只能推薦一般
5 名學生。教授間的學術交流協議則不予承認。
Q9:簡章「8. 獎學金支領期間」規定「從留學開始日起,最長可支領一年。」是否有無法取得一年的情況發生?支領期間結束後,可再繼續提出申請嗎?
A9:基本上,只有合格和不合格兩種,不會發生類似申請一年卻只能領到三個月獎學金的情形。另,若曾為本獎學金合格者,需於前次交換留學回台後滿一年以上才能再次申請。
Q10:關於成績證明,是否只要提出用以計算「成績評價係數」之該一學年度成績即可?
A10:不可以。請依照簡章「10. 申請所需資料和申請方法(1)」之規定準備成績證明,若成績證明未依規定準備,會被視為資料不齊喪失申請資格。敬請留意!
申請本獎學金,主要是以前一學年度(如二年級生以一年級全學年)的成績來計算「成績評價係數」;但若為碩士一年級者,請用大四整學年成績計算;曾留級或延畢者,則用畢業前二年之成績來計算。
「成績評價係數」計算常有錯誤及計算不實等情形發生,此錯誤將影響本協會審核,請各校承辦單位務必確認後再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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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1:「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是否可視為已取得入學許可之文件嗎?
A11:不可以。一定要有日本交換大學或系所發行的入學許可書等。教授個人同意書或電子郵件等一概不受理。請特別留意。
Q12:申請書内的「專業證照」,該如何填寫?
A12:請填寫已取得的證照或資格(例如:日語能力試驗1 級等),並附上該證照或資格證明之影本。未附上影本者視為未取得該資格。
Q13:「專攻類別欄」,該如何填寫?
A13:請依赴日交換大學所選擇的科系圈選選專攻類別。若無適當者,請選擇最相近類別填寫,若無相近類別時,則選擇「其他」並自行填寫專攻内容名稱。
Q14:簡章規定,申請資料備齊後,由校方統一向協會台北事務所新聞文化部提出。請問應該由學校的哪一個單位來負責此項工作呢?
A14:毎所學校承辦獎學金的單位不盡相同,請依各校實際業務狀況自行判斷。並請承辦單位作為本獎學金和學生的聯絡⑤口。
Q15:希望前往的大學將「領有獎學金」列為准予入學之條件。另一方面,本獎學金的簡章「3.申請者之資格和條件」則規定「已為日方大學所承認之交換留學生」。該如何處理?
A15:1. 當學校交換生甄選放榜比本協會獎學金放榜早時
可透過台灣就讀學校告知日方交換大學,説明已提出申請本協會短期交換留學生獎學金,等候審核結果中。但也請各位了解並告知日本交換大學,申請並不代表一定會合格。
本獎學金最多只能支領一年。
2. 當本獎學金放榜比學校交換學生甄選放榜早時
x獎學金合格者,待校内放榜確定可以取得交換學生資格赴日留學後,應儘速將入學許可書(或受入證明等)影本寄至本協會台北事務所新聞文化部。請注意,若無法於指定提交日前提交至本協會者務必先行聯絡本協會,以免影響個人權益。
3. 補充說明
申請時若尚未取得入學許可書時仍可申請本獎學金,且不會影響書面審核成績。但日後一旦取得入學許可書,請立刻提交給本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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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6:合格者會於何時發表?以何種方式發表,會收到合格通知嗎?
A16:申請截止日期起14 天內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編號」。合格發表方式,預定將於8 月底前在本協會台北事務所網站公布合格者「申請編號」外,也同時寄送「學生合格與否名單」至推薦學校並核發合格通知給合格者,不合格者將不另行通知。合格與否請申請者自行上本協會官網確認。
Q17:正式合格後,需要辦理何種手續?結束交換留學後需繳交什麼資料嗎?
A17:赴日交換大學所需手續,請依照學校方面指示辦理留學等相關手續。
另外關於本獎學金之支領手續,本協會於合格發表後會寄發「注意事項」、「切結書」以及「合格通知」 給合格者。合格者收到資料時務必仔細閱讀內容,並請合格者及家長於「切結書」簽名蓋章後,於規定期限內將「切結書」以及日方交換大學核發的「入學許可書」寄回本協會台北事務所新聞文化部。
本協會所寄發之「合格通知」請合格者妥善保管。倘若遺失,本協會不再補發。
支領本獎學金者結束留學回台後需繳交資料如下:
回台三個月內,需繳交「留學狀況報告書(表格5)」以及系所主任的評語(無制式格式)給台灣就讀學校負責獎學金之相關單位。
※校方在收到學生所提出的報告書後,請函送郵寄至本協會台北事務所新聞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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