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雙方應停止提供或推廣認同卡,且乙方應停止接受認同卡之申請,並停止認同卡之發行或延展,但屆時如乙方取得認同卡持卡人及認同卡申請人之同意後,得提供其發行之其 它信用卡、簽帳卡、IC 卡或其他電子支付工具以取代認同卡,且無庸取得甲方之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