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以下列 A 方式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本项目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代理委托协议
甲方(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城建水务综合事务中心乙方(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广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七月
采购代理委托协议
甲方(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城建水务综合事务中心乙方(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宏广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甲方自愿委托佛山市宏广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以下项目进行采购代理,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依法组织采购活动。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委托协议。
一、 项目概括基本要素
1、 项目名称:丰收涌水质活化项目
2、 项目编号:/
3、 项目预算:人民币 10,467,500.00 元。
4、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5、 以下列 A 方式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本项目采购活动。
A. 公开招标;B.邀请招标; C.竞争性谈判;D.询价;E.单一来源;F.竞争性磋商; 6、 采购需求: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及其附件。
7、 本项目不涉及国家秘密,不含涉密信息。
8、 以上项目基本要素信息由甲方负责提供,并保证项目基本要素准确无误。二、 委托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以下各项采购代理活动: 1、 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
2、 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信息公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
3、 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
4、 组织开标、评审工作,并做好评审记录;
5、 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三、 委托期限
x项目委托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为止。四、 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并享有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权利,承担委托采购的法律责任。
2、 积极配合乙方开展采购工作,指定一位本单位工作人员作为甲方的项目联系人,代表甲方负责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指定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Email: /
3、 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
4、 向乙方提供采购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项目立项计划资料、进口产品批复文件(如有)、项目的技术、商务、质量、服务要求及合同主要条款书面材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的准确性与合法性。
5、 审核并盖章确认乙方拟定的采购文件、更正/变更公告、答疑会议纪要等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内容。
6、 负责答复有关采购需求方面的询问或质疑,配合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
7、 按照相关规定向乙方出具授权函,授权委派代表为评审委员会成员,与依法抽取的评审专家,参加乙方组织的评审会议;除授权代表外,还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 2 人。被委派人员应准时到达评审现场,并对评审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8、 甲方在评审前介绍项目背景和技术需求的,必须事先提交书面介绍材料,介绍内容不存在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超出采购文件所述范围。
9、 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报告推荐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人。
10、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及采购文件的规定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同时应当核查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后 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11、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提出项目变更或项目终止的,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12、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的规定妥善保管本项目的有关文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运用自身的专业技能为甲方做好采购代理工作。
2、 指定一名本单位工作人员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项目负责人姓名: xxx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0 Email: 000000000@xx.xxx 3、 接收甲方交付的项目资料,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用户需求编制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并报甲方书面确认。
4、 在政府采购法定媒体发布采购信息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函)。
5、 组织供应商资格预审(邀请招标方式时采用)。
6、 组织报名登记工作,向投标人发售采购文件,发放项目图纸及相关资料(如有)。
7、 接收甲方的澄清要求,发布更正/变更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有)。
8、 组织标前答疑会或进行书面答疑,负责整理答疑资料,答疑纪要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书面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有)。
9、 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组织并主持开标会议、评标会议,并向甲方提交评审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报告。
10、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编制并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
《中标/成交通知书》,向甲方及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 11、汇编采购项目活动记录即项目汇总文件。
12、按照政府采购规定保存采购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项目汇总文件等项目资料。
13、不得向协议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本次采购项目的有关情况和资料。
14、及时与甲方协调解决招标采购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负责答复投标人依法提出关于采购文件(除采购需求外)、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方面的询问或者质疑,协助监督管理部门处理供应商的投诉事宜。
五、 保密约定
1、 在招标采购的全过程中,双方人员都应自觉遵守保密约定,以维护招标采购工作的公正、公平,保证招标采购工作的正常进行和完成;
2、 招标采购期间,各方不得向无关人员,尤其是向供应商透露招标采购工作的内部秘密,如: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与招标投标有关的重要情况;
3、 双方人员应对评审过程和未公告的评审结果保密。
4、 任何一方不应私自与投标人就本投标内容进行单方接触或谈判。因工作需要或业务目的的任何对外活动均应事前、事后互相知会和沟通;
5、 凡因单方泄漏情况而导致工作不能顺利进行或无法进行,均视为对项目和对方利益的侵害,责任应由泄密方承担。
六、 收费
1、乙方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2、乙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 1980 号规定的“服务类”计算标准,以中标价为计费基准,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费。
标准如下:
项目类型 | 中标金额 | 服务收费率 |
服务类 | 100 万元以下 | 1.5% |
100~500 万元 | 0.8% | |
500~1000 万元 | 0.45% | |
1000~5000 万元 | 0.25% |
3、若项目(或包组)废标后,则乙方按照项目(或包组)重招时招标文件中约定收取代理服务费。
七、 争议解决与违约责任
1、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或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佛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按该委现行仲裁规则予以仲裁。。
2、 双方应及时通报协议执行中所发生的问题、及时磋商解决办法,由于延误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 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4、 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的权利和义务,向乙方提供保证招标采购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延长招标采购时间。
八、 其他
1、 在项目具体招标中,如发生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来源、适用法律等变化时,双方同意以具体项目编制的招标文件载明的为准。
2、 双方同意对本协议的未尽事宜通过协商解决,补充协议条款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主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次招标项目(或包组)实施过程中,如发生采购方式变更或采购预算变更等情况,则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或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不再重新签订委托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
4、 如本项目(或包组)废标,应当由乙方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不再重新签订委托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
5、 本委托协议由双方盖章后立即生效。
6、 本协议正本壹式陆份,甲方、乙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内容,本页为签署页)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
联系人: 签订日期: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
联系人: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