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士创能”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修订并与特定对象重新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项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